《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案例分析
03第三章 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

第三章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一、教学目标1、了解导游人员的类别、导游人员资格证和导游证的管理办法2、熟悉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及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和年审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3、掌握导游人员的概念和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二、课时分配本章共有4节内容,安排4课时。
三、教学重点1、导游人员资格证与导游证的区别与联系2、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四、教学难点1、理解导游员计分管理和导游员年审制度2、掌握导游人员的概念和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3、掌握导游人员等级考核制度和导游资格考试的相关规定五、教学内容第一节概述一、导游人员概念与类别(一)导游人员的概念《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导游人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述导游人员的概念包含了3层含义。
第一,特定的程序。
第二,特定的委托。
第三,特定的工作。
(二)导游人员的类别对导游人员的分类,可以采用不同的标准,以业务范围、归属关系、语言、技术等级作为划分标准在实践中较为常见。
二、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一)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必须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3)必须身体健康。
(4)必须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管理(1)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2)导游人员资格证的取得与管理。
三、导游人员证书(一)导游证的含义导游人员证书简称“导游证”,是持证人依法进行导游注册、能够从事导游活动的法定证件。
(二)申请领取导游证的条件1.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2.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三)不得颁发导游证的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2.患有传染性疾病的3.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4.被吊销导游证的(四)导游人员资格证与导游证的关系导游人员资格证与导游证是两种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证书。
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案例分析

游客无理取闹不该导游委曲求全欠妥2000年5月,“五一”黄金周期间,青岛某旅行社组织了黄山5日游团队,安排本社导游李某作全程陪同。
李某是一名刚从学校毕业,从事导游工作时间不长的女孩子,但组织能力较强、旅游知识较为丰富,它她对作好这次导游工作充满了信心。
谁想这却是令她伤心的一次导游经历。
旅游团是乘火车前往黄山的,在火车上,为活跃气氛,李某为大家唱了几首歌,并介绍了一些安徽的风土人情、风景名胜。
但游客张某等几个却觉得不够刺激,非要李某讲几个“黄色”笑话,并说所有的导游都应该会讲。
从未讲过这类笑话的李某感到非常为难,婉言拒绝,并提议让大家参与做一个互动游戏,张某等人拒绝,并指责导游不开放,不能满足游客需要,遂产生怨气。
到达黄山后,张某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怀疑是导游员李某拿错了,要检查她的包并搜身。
李某反复说明自己并没有见过他的手机,对其搜身更是不能接受。
但张某坚持要查包搜身,否则就投诉李某所在的旅行社。
李某想自己刚参加工作,为了避免旅行社遭受投诉而委曲求全,让张某检查了包,并让一名女游客搜查了身上的衣服,但均未发现张某手机。
1、导游拒绝为游客讲“黄色笑话”,是否属于服务缺陷,为什么?2、游客为找到失物,要检查导游员李某的包并搜身,李导应该怎么做?【案例分析】答:1、《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不得迎合个别旅游者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介绍中搀杂庸俗下流的内容。
”此外,在旅行游览过程中,个别游客对导游提出一些有辱其人格尊严或者违反其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例如在出境旅游中,要求导游人员带其到色情场所等等,导游人员有权拒绝。
本案例中,导游员李某拒绝讲“色情笑话”,符合导游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不属于服务缺陷。
2、《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其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导游人员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侮辱其人格尊严或者违反其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
导游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旅游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旅游来放松身心,享受生活。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服务不到位等原因,旅游纠纷时有发生。
本案例将围绕一起导游与游客之间的法律纠纷展开,旨在分析旅游纠纷中导游的法律责任及维权途径。
二、案例简介2019年8月,某旅行社组织了一趟海南五日游。
游客小王(化名)通过旅行社报名参加了此次旅游。
在旅行过程中,小王发现导游小李(化名)存在以下问题:1. 小李在行程安排上存在误导,未提前告知游客部分景点门票已包含在团费中。
2. 小李在行程中强制游客购物,要求游客购买价值不菲的纪念品。
3. 小李在讲解过程中,态度恶劣,对游客提出的问题不耐烦。
4. 小李在行程中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如未安排游客入住五星级酒店等。
小王和其他游客对小李的行为表示不满,遂向旅行社投诉。
旅行社在核实情况后,决定退还小王等游客的团费,并对导游小李进行了处罚。
然而,小王等游客认为旅行社的处理结果未能弥补其损失,遂将旅行社和导游小李诉至法院。
三、案例分析1. 导游的法律责任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旅游法》的相关规定,导游在旅游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法律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
(2)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为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
(3)不得向旅游者索要小费,不得欺骗、误导旅游者。
(4)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
在本案例中,导游小李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误导游客,未提前告知景点门票已包含在团费中。
(2)强制游客购物,要求游客购买价值不菲的纪念品。
(3)态度恶劣,对游客提出的问题不耐烦。
(4)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如未安排游客入住五星级酒店等。
因此,导游小李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旅游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旅行社的法律责任旅行社作为旅游服务的组织者,在旅游过程中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为旅游者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
旅游法律法规之导游人员法规制度

旅游法律法规之导游人员法规制度旅游法律法规之导游人员法规制度简介旅游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导游作为旅游服务行业中的重要角色,扮演着向游客提供专业导游服务的重要角色。
为了规范导游人员的行为,保证游客权益和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监管导游人员的行为。
本文将介绍我国导游人员法规制度的相关内容。
1. 旅行社管理条例中国旅行社管理条例是对旅行社经营活动进行规范的法规,其中包含了对导游人员的要求和规定。
根据该条例,导游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相应的导游职业技能;受过导游业务培训并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注册为导游人员,获得导游员从业资格证;遵守导游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旅行社管理条例还规定了导游人员的权益保护措施,如旅行社须保障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得违法扣发导游人员工资,以及规定了导游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2. 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是我国旅游行业的基本法律,对导游人员的资质要求和行为规范进行了详细阐述。
根据该法律,导游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高中或以上学历;完成导游业务知识培训并取得导游业务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并注册;遵守导游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旅游法还规定了导游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在旅游活动中,导游人员应当向游客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信息,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3. 导游人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作为导游人员,除了要满足相关的资质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定外,还需要遵守导游人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导游人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忠诚于旅游职业,服务游客,维护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提供准确、真实的旅游信息,不夸大虚假宣传;尊重游客的合法权益,保护游客的人身安全;不干涉游客的思想、信仰和文化习惯,尊重游客的个人隐私;不收受游客的贿赂和礼品;不与游客发生不正当关系等。
违反导游人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导游将会面临相应的处理和处罚,例如警告、罚款、吊销导游资格证书等。
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

导游是怎样炼成的
• 强烈的学习意愿(行万里路读万卷书)
• 学习
• 学习细水常流,3 年的努力,团接不完。什么团都接,不挑团。 • 把握每次学习机会。终身学习,持续努力。对自己,充滿自信。 • 学习是一种快乐。付出是一种满足,付出是有所回馈的。 • 导游工作不是最有钱,最大的资产走遍全世界。行万里路,读万卷书。
• 导游人员是指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
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
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 A person who shows the way to strangers, esp. to tourists
Or mountaineers.
导游人员的概念包含以下三层意思:
• 当游客看到鲁某没有佩戴导游证提出疑问时,鲁某说自己有导游员资格证, 戴不戴导游证都可以。
• 第三天,旅游团在游洞庭湖时,因游船上游客太多,相互拥挤,一位姓吴的 游客掉入湖中。后被救起并被送往医院急救,花去医药费1020元。
• 返回后,游客找到旅行社,要求赔偿医药费并退还旅游费。旅行社辩称吴先 生是由于自己不小心掉进湖里的,旅行社没有责任,即使有责任,也是导游 员有责任,与旅行社无关。
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15日)
符合条件
不同意颁发
颁发导游证
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行政复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颁发导游证(P146147):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被吊销导游证的
犯罪
故意犯罪 过失犯罪
疏忽大意的过 失
过于自信的过失
项目作业1
近几年,宁波市旅游总收入以18.6%的增幅快速增长,宁波旅游业在浙江的总 体实力仅次于杭州,已成为浙东旅游中心和长三角南翼中心旅游城市。
旅游法规 4 导游、领队人员管理法规制度

5.不予颁发导游证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4)被吊销过导游证的。 6.“导游员资格证书”与“导游证”的关系 1)联系 “导游员资格证书”是取得“导游证”的必要前提
2)导游资格证和导游证的区别
导游人员资格证 性质 颁发机关 程序 作用 期限 从事导游职业的资格 组织考试的部门 考试 从业资格证明 获得资格证3年未从 业的失效 导游证 准许从事导游职业 所在地 申请 从业许可证明 有效期3年并可申 请续展
3.导游员享有获得救济权 导游员的救济权具体包括投诉权、申请行政复议权和诉讼权。 (1)投诉权 导游活动中→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向有关部门投诉→予以调解 (2)行政复议权vs诉讼权 导游员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具体行政行为: ①罚款、暂扣导游证、吊销导游证等行政处罚 ②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领导游员资格证书和导游证,旅 游行政管理部门拒绝颁发和不予答复的 ③导游员认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侵犯其人身权和财产权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申请复议的内容 申请行政复议权→向该部门的同级政府或其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诉讼权→依法享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旅游者有侵犯导游员人身权 或损害其财产的行为)
8.导游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 物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
9.导游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 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欺骗”
导游员,或导游员与经营者串通起来,故意告知旅游者虚假情况,或 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旅游者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的行为。这种 欺骗行为分两种情形:一是导游员故意欺骗旅游者消费;二是导游员 与经营者串通起来欺骗旅游者消费。
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试卷

《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导游人员的年审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 C )A、52小时B、54小时C、56小时D、55小时2、导游人员年审一次被扣8分,将受( C )处罚A、不予通过年审B、暂缓通过年审C、全行业通报D、警告批评3、获得导游人员资格证,( C )未从业的,资格证自动失效。
A、一年B、三个月C、三年D、六个月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领取导游证之日起( A )日之内颁发导游证。
A、15日B、30日C、45日D、10日5、林某带团云南双飞8日游,因违反《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在楚雄被扣除4分、在丽江被扣除2分,在回程广州的昆明机场,又因与顾客发生争吵并辱骂顾客,按条例应该扣除10分,请问:( A )可以最后保留林某的导游证A、昆明旅游局质监所B、楚雄旅游局质监所C、丽江旅游局质监所D、广州旅游局质监所6、导游年审,一次性被扣8分的,年审管理部门可以( C )A、通过年审B、暂缓通过年审C、全行业通报D、警告批评7、导游年审,一次性被扣6分的,年审管理部门可以( D )A、通过年审B、暂缓通过年审C、全行业通报D、警告批评8、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是指经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的,由( B )颁发的,标志着获证人具务从事导游的资格证明。
A.旅行社B.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C.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D.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旅行社二、多项选择题1、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AB )情形的,扣除4分:A、私自带人随团游览的B、不尊重旅游者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的C、私自转借导游证供他人使用的D、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救助的2、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AD )情形的,扣除8分A、拒绝、逃避检查或者欺骗检查人员的B、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C、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D、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擅自终止导游活动3、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BCD )情形的,扣除6分A、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的B、讲解质量差或者不讲解的C、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D、因自身原因漏接漏送、误接误送旅游团的E、不尊重旅游者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的4、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ACD )情形的、扣除10分A、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B、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C、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D、诱导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5、导游人员有下列(ACD )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6个月、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导游证并公告。
旅游政策法规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

第七章导游与领队人员法律制度课程导入:某高校外语系学生李某先后两次报名参加导游资格考试,均未合格。
他急于从事导游工作,遂与某国际旅行社多次联系,希望能给予带团导游实习机会。
次年7月,正值旅游旺季,该国际社导游不足,遂聘用李某充当导游人员,被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获,以其未经导游资格考试合格,擅自进行导游活动给予了罚款处罚。
李对处罚不服,认为自己并非擅自进行导游活动,而是受旅行社聘用从事导游工作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罚不当,遂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议。
请问:(1)李的看法是否成立?有何依据?(2)旅行社能否聘用李某从事导游工作?有何依据?第一节导游人员资格认证制度一、导游人员的概念和类别1、概念导游人员是指依照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其涵义包括三个方面:(1)必须取得导游证,故不同于泛指的“导游”;(2)必须接受旅行社委派;(3)向导(引路、带路)+讲解+相关旅游服务(食、住、行、游等服务)思考的问题:导游人员从事导游活动为什么要接收旅行社的委派?导游人员在带团过程中的行为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2、导游人员类别依据导游服务使用的语言为标准——外国语导游和中文导游依据职业性质为标准——专职导游员和兼职导游员依据持有的证书为标准——正式导游员和临时导游员依据所具备的技术等级为标准——初级导游员、中级导游员、高级导游员和特级导游员二、导游人员从业资格核准制度导游人员从业资格核准子都,是指欲从事导游职业者,必须具备规定的条件,通过本人的申请,按照规定的程序参加全国统一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并经国家旅游局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方可取得从业资格的管理制度。
1、何谓从业资格资格是从事某种职业所应当具备的条件、身份等。
导游人员资格是指从事导游职业,在导游活动中卫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身份等。
2、报考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条件A、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即中国国籍B、必须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杂家”思考:如何面对中国现阶段导游人员学历偏低的问题C、必须身体健康;D、必须具备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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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无理取闹不该导游委曲求全欠妥
2000年5月,“五一”黄金周期间,青岛某旅行社组织了黄山5日游团队,安排本社导游李某作全程陪同。
李某是一名刚从学校毕业,从事导游工作时间不长的女孩子,但组织能力较强、旅游知识较为丰富,它她对作好这次导游工作充满了信心。
谁想这却是令她伤心的一次导游经历。
旅游团是乘火车前往黄山的,在火车上,为活跃气氛,李某为大家唱了几首歌,并介绍了一些安徽的风土人情、风景名胜。
但游客张某等几个却觉得不够刺激,非要李某讲几个“黄色”笑话,并说所有的导游都应该会讲。
从未讲过这类笑话的李某感到非常为难,婉言拒绝,并提议让大家参与做一个互动游戏,张某等人拒绝,并指责导游不开放,不能满足游客需要,遂产生怨气。
到达黄山后,张某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怀疑是导游员李某拿错了,要检查她的包并搜身。
李某反复说明自己并没有见过他的手机,对其搜身更是不能接受。
但张某坚持要查包搜身,否则就投诉李某所在的旅行社。
李某想自己刚参加工作,为了避免旅行社遭受投诉而委曲求全,让张某检查了包,并让一名女游客搜查了身上的衣服,但均未发现张某手机。
1、导游拒绝为游客讲“黄色笑话”,是否属于服务缺陷,为什么?
2、游客为找到失物,要检查导游员李某的包并搜身,李导应该怎么做?
【案例分析】
答:1、《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不得迎合个别旅游者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介绍中搀杂庸俗下流的内容。
”此外,在旅行游览过程中,个别游客对导游提出一些有辱其人格尊严或者违反其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例如在出境旅游中,要求导游人员带其到色情场所等等,导游人员有权拒绝。
本案例中,导游员李某拒绝讲“色情笑话”,符合导游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不属于服务缺陷。
2、《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其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导游人员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侮辱其人格尊严或者违反其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
”本案例中,游客张某搜包搜身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李某的人格尊严,对其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李某应当予以坚决拒绝;若其不听劝阻,可以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而不是放弃原则地一味迁就和退让。
游客途中遇险导游有权应变
2002年11月上旬,武汉某保险公司组织员工到武夷山风景名胜区进行观光旅游,按照合同约定,由当地某旅行社负责接待,该旅行社安排刘某为导游员。
11月5日上午,在刘某的引导下大家开始旅游活动。
将近中午时,天气突然变化,下起了大雨。
大部分游客见此情景,建议导游员刘某带团返回宾馆,而刘某却称:行程是旅行社定好的,自己不能随便更改,大家没有办法,只好继续前行。
等到下午17时20分左右,雨越下越大,造成个别路段积水,旅游车被困途中。
导游员刘某见势不妙,借口说去找人竟然独自溜走了。
众游客在风雨中苦苦等待了两个多小时,直到雨渐渐停下来,在当地有关部门的帮助下,游客才得以安全返回住所。
1、本案例中,导游员刘某有无权利调整接待计划?
2、导游人员行使变更接待计划权时,应符合哪些条件?
【案例分析】
答:1、《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遇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时,经征得多数旅游者的同意,可以调整或者变更接待计划,但是应当立即报告旅行社。
”第14条规定:“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本案例中,导游员刘某应根据当时的天气变化,尊重大多数游客的意见,有权为避免可能发生的危险而果断变更行程,率团返回宾馆,并将当时情况立即报告旅行社。
2、导游人员行使调整或变更接待计划权利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必须是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
[2]、必须是遇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时。
[3]、必须是征得多数旅游者的同意。
[4]、必须立即报告旅行社。
未经委派私自带团虽属邀请法不可原
某单位为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决定组织职工乘坐本单位的车去外地旅游。
该单位准备请在某旅行社工作的张某担任导游。
单位领导认为张某有正式导游证,且是熟人介绍,比较可靠,于是同意让张某作导游员,并经协商确定了服务报酬。
在旅游活动中,张某服务尽心尽力,该单位职工非常满意。
旅游结束后,该单位向导游员张某如数支付了400元报酬,并赠送了一份纪念品。
旅游部门知道此事后,对张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1、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员张某违反了哪条规定?
2、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张某应如何处罚?
【案例分析】
答:1、《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9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
导游人员不得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
”本案例中,导游员张某虽是受单位的聘请而从事了导游活动,并得到了一定的报酬,但其并非是受旅行社的委派。
其行为属于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违反了本条规定,应受到相应处罚。
2、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19条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15条、第24条的规定,旅游行政部门可对其进行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没收其违法所得400元,并扣除8分,在全行业通报。
由于情节不太严重,可不予吊销导游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