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次租船和期租船的运输成本与租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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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航次租船合同与定期租船合同

浅析航次租船合同与定期租船合同

浅析航次租船合同与定期租船合同船舶租赁是现代海运业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船舶租赁合同按照租赁期限可分为航次租船合同和定期租船合同。

两者之间具有一定的区别,本文将就此作简单介绍。

一、航次租船合同航次租船合同是指当承租人需要一艘船完成一次运输任务时,与船东签订的租船合同。

航次租船合同的特点是,租赁期间较短,一般以一次单程航行为单位,不会太长时间锁定承租人的资金。

其中,合同中需要明确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1.起止日期:确定租船时间和地点。

2.租金:租船的重要内容,包括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等等。

3.货运种类和数量:确定船舶的货物种类和数量,这是租船的最基本需求。

4.运力和装载能力:船舶的装载能力是租船的核心所在,包括载重量、载货容积等等。

5.运输路线:确定租船要走的路线、途中停靠的港口和时间等。

1.租船期限:租赁期限多为一年,也有可能是两年或更长。

承租人需要在这个期限内每隔一定时间完成一次任务。

2.承租人义务:承租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定期进行一定的货物运输任务,保证充分利用租船期间。

另外,承租人还需要承担船舶维护保养等额外费用。

3.租金:租金的计算方式是定期租船合同的关键,包括租金数额、支付方式、时间等等。

典型的计算方式是每月支付一定的定金,余款在销售收入中提取一定百分比。

另外,船东还需要承担船舶维护保养等额外费用。

4.货运量:与航次租船合同不同,定期租船合同需要承租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更多的运输任务,因此货物运输量大幅增加。

5.运输路线和船舶选择:承租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灵活选择运输路线和船舶类型,以满足自身需要。

综上所述,航次租船合同与定期租船合同具有一些区别,通过不同的方式,确保承租人和船东的利益最大化,适应不同的海运需求。

国际航运管理基础—船舶运输的营运方式

国际航运管理基础—船舶运输的营运方式
船舶运输的营运方式
02 不定期船运输
不定期船运输(tramp shipping),又称租船运输,这是相对于定期船运 输(即班轮运输)而言的另一种船舶营运方式。由于这种营运方式需在市 场上寻求机会,没有固定的航线和挂靠港口,也没有预先制定的船期表和 费率本,船舶经营人与需要船舶运力的租船人是通过洽谈运输条件、签订 租船合同(charter party)来安排运输的,故称之为“租船运输”。
不指定具体船舶 租期长短的确定取决于总 运量和航次的周期长短 运输需求常为大型货主或
贸易商
风险界定,分运输和装卸
运费计收及计算
装卸费的负担
特点
无固定船期表与航线 适用于大宗散货运输 通常提供整船或部分舱位 风险与费用由合同而定 提单受租船合同约束 权利与义务由合同而定
港口运费、装卸费及船期延误由船舶所有人或承租人分担

承租人配备 船员,并负 有指挥责任
承租人负责 船舶经营, 并承担船期 延误及修理
01 不定期船运输 — 包运租船
包运租船是指船舶所有人向承租人提供 一定吨位的运力,在确定的港口之间,按事 先约定的时间、航次周期和每航次较为均等
的运量,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货运量的租船 特点
方式。以包运租船方式所签订的租船合同称 为“包运租船合同”,或称“运量合同” (quantity contract/volume contract)。 — 运营方式
当前,国际上主要的租船运输经营 方式有4种:航次租船、定期租船、 光船租船和包运租船。
包运 租船
航次 租船
营运 方式
定期 租船
光船 租船
02 不定期船运输 — 航次租船
单航次租船
• 提供船舶完成一个单程航次货物运输的租船方式

航次运费估算

航次运费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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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散货租船运输实务中,洽谈航次租船合同时为了确定航次租船的运价,船舶所有⼈(owners)或租船⼈(charterers)通常要进⾏航次估算,以评估航次赢利情况(对船舶所有⼈)或货物运输费⽤(对租船⼈)。

航次估算是航次租船决策的基础。

当然,运费的⾼低根本上讲是由航运市场决定的,实务中可以参考相关航运机构(如BIMCO)定期发布的运价指数(Freight index)或各⼤船舶经纪公司每天发布的租船成交报告(fixture report)。

但在散货租船市场中,因为外贸交货期的确定⽽船舶航线和时间的不确定,加上不同货物或同⼀货物不同码头、不同装载量等等,都会引起运费较⼤的变化,对具体航次进⾏估算就显得⼗分必要。

1 航次估算所要收集的基本数据⽆论是船舶所有⼈还是航次租船⼈要进⾏航次估算,均要收集以下航次基本数据:航次⾥程、执⾏该航次所有挂靠港⼝的费⽤(port disbursements)、货物装卸速度(cargo handling speed)、对⽅所报运价(freight rate)以及装载量(cargo quantity)。

如果装卸条款订的是班轮条款(liner terms)还要考虑装卸费⽤(cargo handling expense)。

另外,船舶航速(speed)、燃料消耗率(bunker consumption)、航次开始时船上所剩燃料量(remain on board)及燃料价格(price)等等,也是船舶所有⼈或租船⼈进⾏航次估算时所应该考虑的因素。

尽管航次估算对船舶所有⼈和租船⼈来说都是为了确定运价,但考虑的⾓度不同,估算时所要达到的⽬的也不同。

船舶所有⼈所要追求的是航次每天净收益(net daily surplus)最⼤化,⽽租船⼈追求的是⽤最少的运费(lowest cost)将货物安全地运达⽬的地。

浅析航次租船合同与定期租船合同

浅析航次租船合同与定期租船合同

浅析航次租船合同与定期租船合同航次租船合同和定期租船合同是船舶租赁中常见的两种形式,它们在船东和承租人之间起着不同的作用。

航次租船合同是一种按航次计费的租赁协议,而定期租船合同则是一种按时间期限计费的租赁协议。

本文将对这两种合同进行浅析,以便读者对船舶租赁形式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航次租船合同1. 合同内容航次租船合同是一种按航次计费的租赁协议。

在这种合同中,船东同意按照航次的运输需求,将船只租给承租人使用,同时承租人承担相应的费用。

这种合同通常包括租金支付、船舶使用期限、船舶交接和交付、维护和保养、保险等内容。

2. 优势航次租船合同的优势在于灵活性和使用期限短。

承租人可以根据实际运输需求,灵活地选择航次租船,不需要长期承担船舶使用权,从而减少了运营成本。

由于是按航次计费,承租人可以根据具体运输需求进行费用控制,更加灵活。

3. 风险航次租船合同的风险在于市场波动和船舶可用性。

由于船只租赁是按航次计费,当市场运价波动较大时,可能会对承租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船舶可用性也是一个风险因素,因为在实际航次中可能会出现船只不能按时到达或无法提供所需航次的情况,从而影响运输计划。

2. 优势定期租船合同的优势在于稳定性和长期经营。

承租人在签订定期租船合同后,可以长期稳定地使用船只,而不需要频繁地与船东进行洽谈和协商。

由于是按时间期限计费,租金比较稳定,承租人可以更好地进行经营计划和成本预算。

3. 风险定期租船合同的风险在于市场波动和长期合同的约束。

由于是按时间期限计费,当市场运价波动较大时,可能会影响租金的成本效益。

长期合同也可能会对承租人的经营灵活性造成一定的约束,因为在合同期限内需要按照合同条款使用船舶,并且需要承担相应的租金支付。

三、两种合同的选择1. 根据需求在选择航次租船合同和定期租船合承租人需要根据自身的航运需求和经营计划进行选择。

如果运输需求比较灵活,且需要减少运营成本,可以选择航次租船合同;如果需要长期稳定地使用船舶,并且有稳定的运输需求,可以选择定期租船合同。

航行国际航线船舶代理项目收费标准

航行国际航线船舶代理项目收费标准

航行国际航线船舶代理项目收费标准一、基本费率1、船舶代理方委托费按照下述四种方式收费:1)按船舶吨位和马力计收费用船舶每登记净吨拖轮每马力0.80元,进出口各收一次。

不足500吨,按500吨计收。

科研船、工程船(包括钻井平台)及其辅助船舶,除进出口各收一次外,进口一个月以后,每月加收1000元。

旅游船和不装卸货物、不上下旅客的船舶进出口合并计收一次。

2)按装卸货物吨数计收:件杂货(非整船散货)3.17/吨。

整船散货(包括同类货物压包)1—30000吨 1.24元/吨30001---60000吨(超过30000吨的部分)1.04元/吨60001—10000吨(超过60000吨的部分)0.85元/吨100001吨以上(超过10万的部分)0.52元/吨油轮装原油或其成品油1—30000吨0.72元/吨300001—60000吨(超过30000 吨的部分)0.59元/吨60001—100000吨过(超60000吨的部分)0.46元/吨100001吨以上(超过10万的部分)0.26元/吨3)按装卸集装箱收费:空箱每箱40元重箱20尺的每箱80元,40尺的每箱100元,带有底盘车者每箱加收16.5元。

4)按旅客人数计收:客船按上下旅客人数、旅游船按旅游客人数,每人12元。

旅游船每艘次最低收费1200元。

2、第二委托方代理费按装卸货物吨数计收,每吨0.30UAN,最高收费2970元,最低收费400元。

3、期租船舶东代理费每艘次收费1980元。

4、监护(保护)代理费按船舶净吨计收5000以下7000元5000到10000吨以下8700元10000吨以上13000元。

委托方特殊要求或委托方有特殊贡献视工作难易程度和贡献大小另议.二、手续费1、组织货载、恰定舱位;按运费总额(包括各类附加费)的5%计收。

2、带算、代收运费:按运费总额(包括各类附加费)的0.75%计收。

由代理公司揽货订舱的免收。

3、代售国际海运客票:按票价的5%计收。

三种租船合同的比较

三种租船合同的比较

航次租船合同航次租船也叫航次租赁或程租,是指出租人提供船舶,在约定的港口之间,运送合同约定的货物,进行一个航次或数个航次的租船方式。

船舶的经营及经营费用均由船东自己负责,只向租船人收取定额的运费。

出租人提供给承租人使用的可以是整船,也可以是部分舱位。

租期为一个或几个连续航次的租船合同。

其性质是货物运输合同。

出租人虽然出租船舶,但仍保有对船舶的控制,负责配备船长和船员,并组织营运。

承租人租用船舶的目的是运输货物。

航次租船合同具有以下特点:①合同规定除装卸费由某方负担外,船舶的全部开支由出租人负责。

②运费按船舶实际装载货物吨数计算,或者拟定一个包干运费。

③合同定有装卸期限和延滞、速遣条款。

实际装卸时期超过期限,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滞期费;装卸提前完成,则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速遣费。

④关于出租人运输货物责任,大多数租船合同采用目前国际通行的《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又称《海牙规则》)或《海牙-维斯比规则》的规定。

航次租船合同有各种标准格式,通常采用的有波罗的海和国际航运协会制定的“金康”合同和北美粮谷租船合同等。

定期租船合同出租人将船舶提供给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限(数月至数年不等)内按照约定的用途,由承租人控制船舶的经营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定期租船合同有以下特点:①合同规定出租人提供适合约定用途的船舶,适当地配备船员和装备船舶,并在租期内维持船舶的适航状态;承租人负责船舶经营,既可以将船舶用于承运自己或他人的货物,也可以经营租船业务或用之于其他业务。

船长应在合同范围内按承租人的指示运行船舶,但在航行安全方面,仍应接受出租人的命令。

②承租人负责支付燃料费和港口费,出租人负责支付船员工资和给养、船舶的折旧费、修理费和保险费。

③租金按舱容或按载重吨计算,每月或每半月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一次。

④承租人运送第三方货物时,出租人和承租人通常都被视为提单上所载货物的承运人。

定期租船合同有各种标准格式,使用比较多的有纽约产品交易所于1913年制订的定期租船合同和波罗的海和国际航运协会于1939年制订的波尔的姆租船合同。

航次租船和期租船的运输成本与租金收入

航次租船和期租船的运输成本与租金收入
影响租金收入计量的另一个因素就是停租。船舶所 有人应尽可能地防范以上不必要情况的发生。因为停租 期间不仅会影响当期租金收入的计量,而且直接关系到 租金总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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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次租船的经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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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要负责所带来的风险不 一样。比起程租,期租下的 租船人要承担的风险是多了 不少。总的说,程租人除去 装卸港作业的时间之外的时 间损失风险是在船东。在期 租下,时间损失风险是在租 船人,安排上是船东每天都 有租金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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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次租船收入的计量
航次租船的租金,也就是运费收入,其金额的确定 应根据租船合同中规定的货物的数量及双方商定的费率 计算。当有租船经纪人介入租船合同的签约时,船舶所 有人应向经纪人支付佣金。通常,在租船合同中规定佣 金按已收运费的若干百分比支付,但是根据特约也可能 按运费、亏舱费,甚至滞期费总额的一定百分比支付。 关于佣金的处理,应作为航运企业的一项费用支出,而 不能从运费中扣除。运费收入应以全额入账,佣金只有 在实际发生时才能进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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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租船租金收入的计量
定期租船的租金收入是按承租人指定船舶的载重吨 、租期和双方商定的租金率加以计量的。计量的关键因 素之一是租期的确定。作为承租人,根据预计的配船航 线和使用的航次数,再适当考虑气象和港口的因素来确 定租用船舶的使用期限。作为出租人的船舶所有人确定 租期,必须以从交船开始至还船截止为依据,这也是会计 上核算租金收入的时间尺度。
程租船的运费按货物的数量计算,有预付的,到付的, 还有部分预付部分到付的;期租船的租金按船舶的夏季满载 重吨计算,按月或按半月支付

租船经营方式介绍和比较

租船经营方式介绍和比较

租船经营方式介绍和比较租船方式:租船运输的实质是将可使用船舶用于托运人所希望的货物运输中,而租船则是选用适当的船舶用于各类货物运输的业务过程。

(1)航次租船(Voyage Charter or Tip Charter)。

又称“航程租船”或“程租船”,它是根据船舶完成一定航程(航次)来租赁的,租船市场上最活跃,且对运费水平的波动最为敏感的一种租船方式。

一般可分为:按单航次、来回航次、连续单航次和连续来回航次等方式租赁船舶。

在国际现货市场上成交的绝大多数货物(主要包括液体散货和干散货两大类)都是通过航次租船方式运输的。

程租船的“租期”取决于航次运输任务是否完成,由于航次租船并不规定完成一个航次或几个航次所需的时间,因此般舶所有人对完成一个航次所需的时间是最为关心的,他特别希望缩短船舶在港停泊时间。

而承租人与船舶所有人对船舶的装卸速度又是对立的,所以在签订租船合同时,承租双方还需约定船舶的装卸速度以及装卸时间的计算办法,并相应地规定延滞费和速遣费率的标准和计算方法。

航次租船的特点是:无固定航线、固定装卸港口和固定航行船期,而是根据租船人(货主)的需要和船东的可能,经双方协商,在程租船合同中规定;程租船合同需规定装卸率和滞期、速遣费条款;运价受租船市场供需情况的影响较大,租船人和船东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一并在程租船合同中规定。

航次租船以运输货值较低的粮食、煤炭、木材、矿石等大宗货物为主。

是指由船舶所有人负责提供一艘船舶在指定的港口之间进行一个航次或几个航次运输指定货物的租船;船舶的营运调度由船舶所有人负责,船舶的燃料费、物料费、修理费、港口费、淡水费等营运费用也由船舶所有人负担;船舶所有人负责配备船员,负担船员的工资、伙食费。

航次租船的“租金”通常称为运费,运费按货物的数量及双方商定的费率计收。

规定计算运费的方法有三种:按装货吨数计算;按卸货吨数计算;按包干运费,包价支付。

程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当事人、船舶概况位置及装卸港口、船舶受载期及解约日、货物种类及数量、运费及支付办法、装卸费分担条款、船舶所有人责任条款、装卸时间条款、签发提单办法、佣金、留置权,共同海损条款、赔偿条款、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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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次租船收入的计量
航次租船的租金,也就是运费收入,其金额的确定 应根据租船合同中规定的货物的数量及双方商定的费率 计算。当有租船经纪人介入租船合同的签约时,船舶所 有人应向经纪人支付佣金。通常,在租船合同中规定佣 金按已收运费的若干百分比支付,但是根据特约也可能 按运费、亏舱费,甚至滞期费总额的一定百分比支付。 关于佣金的处理,应作为航运企业的一项费用支出,而 不能从运费中扣除。运费收入应以全额入账,佣金只有 在实际发生时才能进账。
1 航次租船 运输成本
出租人负担
资本性费用
船舶折旧 购造船舶的本金 利息支出
营运性固定费用
船员工资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伙食费 船用物料 船舶维修保养费
润料 分摊的企业行政管理费 船舶保险费
营运性航次费用
(变动性的成本费用)
燃料费
引水费
港口使费
运河费
合同规定由其负担的货物装卸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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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预备航次阶 段和航行阶段 中,船舶在承 运人(船舶所 有人)的单独 控制下,因而, 所有产生的风 险和费用由承
航次租船和期租船的区别
在船舶的经营与使用,负责 费用与安排方面大不相同。 在程租下,一概是由船东自 己负责,而租船人付出的约 因或对价是运费。 期租对 船的经营与使用却是让船东 与租船人分别各自负责费用 与安排。
各自要负责所带来的风险不 一样。比起程租,期租下的 租船人要承担的风险是多了 不少。总的说,程租人除去 装卸港作业的时间之外的时 间损失风险是在船东。在期 租下,时间损失风险是在租 船人,安排上是船东每天都 有租金收取。
影响租金收入计量的另一个因素就是停租。船舶所 有人应尽可能地防范以上不必要情况的发生。因为停租 期间不仅会影响当期租金收入的计量,而且直接关系到 租金总收入的实现。
航次租船的经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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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期租船 运输成本
费用
船东负担
船员工资
船员伙食 维修保养 物料,供应品和设备 润滑油 部分货损货差索赔
淡水△ 船舶保险费 企业一船管理费 船舶折旧费 经纪费
承租人负担
燃油费 港口使费 扫舱洗舱费 货物装卸费 垫舱物料费
Page 7 注:“△”符号表示该项费用视合同规定由谁负责。
空航费用 淡水△ 承运货物产生的经纪费和代理费 部分货损差索赔△
航次租船和期租 船在业务收入和 运输成本方面的
区别
寝室成员:
1 航次租船 运输成本 2 期租船 运输成本 3 航次租船收入的计量 4 定期租船租金收入的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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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船经营费用的分摊
在期租的情况下,租金按船舶的载重吨、租期长短及商 定的租金率计算。
程租船的运费按货物的数量计算,有预付的,到付的, 还有部分预付部分到付的;期租船的租金按船舶的夏季满载 重吨计算,按月或按半月支付
运人承担
在装货阶段和卸 货阶段中发生的, 对于装货费和卸 货费负担的问题, 要视航次租船合 同中装卸条款的 具体规定进行划 分,很多情况下 是由租船人负担 的
包括船舶航行 时间的损失风 险都由承运人 (船舶所有人) 承担,故航次 租船中船舶的 资产风险及营 运风险和责任 基本上由承运 人承担。
航次租船在各阶段费用的承担
定期租船租金收入的计量
定期租船的租金收入是按承租人指定船舶的载重吨、 租期和双方商定的租金率加以计量的。计量的关键因素 之一是租期的确定。作为承租人,根据预计的配船航线 和使用的航次数,再适当考虑气象和港口的因素来确定 租用船舶的使用期限。作为出租人的船舶所有人确定租 期,必须以从交船开始至还船截止为依据,这也是会计上 核算租金收入的时间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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