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资格考试知识点 ]重大选题备案等几个重要出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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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出版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出版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近年来,出版行业的发展日新月异,出版物的数量也呈现出井喷式增长。

为了确保出版质量与效益,许多出版机构采取了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该制度是指,出版机构在进行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重要选题时,必须进行备案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备案内容应包括选题的背景、创新点、市场需求、出版周期等。

审核部门会根据备案内容,对选题进行评估和审批,决定是否通过备案。

重大选题备案制度的实施,对于出版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该制度可以有效避免出版物的重复、雷同等情况的发生,提高出版品质与创新力。

另一方面,该制度可以帮助出版机构更好地控制出版成本和风险,避免盲目跟风和投入过多资源而导致的损失。

与此同时,重大选题备案制度也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备案过程应当以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确保审核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其次,备案机构应当积极与出版机构沟通,了解市场需求和读者喜好,从而更好地指导选题的确定。

最后,备案制度应当不断完善和提升,以适应出版行业的快速变化和新的发展趋势。

综上所述,重大选题备案制度是出版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可以有效提高出版品质和效益,同时也需要注意保障其公正性和适应性。

出版机构应当积极遵守该制度,不断创新和提升出版质量,为社会文化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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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

新闻出版总署《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

新闻出版总署《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第一条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为了实施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列入备案范围内的重大选题,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在出版之前,必须依照本办法报新闻出版署备案。

未经备案的,不得出版发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选题,是指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内容,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会产生较大影响的选题,具体包括:(一)有关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文献选题;(二)有关党和国家曾任和现任主要领导人的著作、文章以及有关其生活和工作情况的选题;(三)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选题;(四)集中介绍政府机构设置和党政领导干部情况的选题;(五)涉及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的选题;(六)涉及我国国防建设及我军各个历史时期的战役、战斗、工作、生活和重要人物的选题;(七)涉及“文化大革命”的选题;(八)涉及中共党史上的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的选题;(九)涉及国民党上层人物和其他上层统战对象的选题;(十)涉及前苏联、东欧以及其他兄弟党和国家重大事件和主要领导人的选题;(十一)涉及中国国界的各类地图选题;(十二)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台湾地区图书的选题;(十三)大型古籍白话今译的选题(指500万字以及500万字以上的项目);(十四)引进版动画读物的选题;(十五)以单位名称、通讯地址等为内容的各类“名录”的选题。

前款所列重大选题的范围,新闻出版署将根据情况适时予以调整并另行公布。

第四条出版单位向新闻出版署申报重大选题备案时,应当填写备案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备案申请报告;(二)选题、书稿、文章、图片或者样片、样带;(三)出版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党委宣传部门的审核意见。

前款备案材料不齐备时,不予受理。

本条所称出版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是指:(一)中央各部门的出版社,其主管部门是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二)解放军系统的出版单位,其主管部门是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三)属地方的出版单位,其主管部门是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或音像出版行政管理部门。

全国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辅导第三章出版行政管理中级

全国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辅导第三章出版行政管理中级

三、依法实施出版行政管理(熟悉)
(一)出版行政管理的法律依据 1.宪法 2.各种普通法律(“一法”等)
(二)出版行政管理的重要法规 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五条例”、“六条例”。 《出版管理条例》系统、全面地对各种出版活
动做了规定,是有关出版工作的最重要的基本行 政法规。
(三)出版行政管理的重要规章
其民事责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主办单位承担。
(二)出版单位年检登记制度
出版行政部门对出版单位实行年检登记制,以 加强对出版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譬如图书出版 社:
(1)每年写出工作总结报告;
(2)每逢单数年,自查年检、登记换证;
(3)每逢双数年,自行检查总结。
不符合条件的出版单位应予缓期登记,并给予 从批评到全社停业整顿等处理。如6个月内仍达 不到条件,将被取消登记资格。
一、基本要求和考试内容
(一)掌握(5) 1.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2.出版专业中级职业资格的有关要求 3.图书的质量标准 4.重大选题备案制度和专项选题报批 5.书号、刊号、版号的管理规定
(二)熟悉(5) 1.出版行政管理的概念 2.实施出版行政管理所依据的法律规范种类 3.保障图书质量的宏观调控机制 4.国家保障出版活动的措施 5.国家有关出版的奖惩措施内容
门、科技部门等。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 本行政区域内,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 1.省级出版行政部门 省(区、市)新闻出版局。 起草法规、规章,制定和实施发展规划,审
核出版单位设立申请,监督管理出版单位、出版 物质量、出版物市场。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各自职责范围内。
报纸、期刊变更刊期,自2004年1月起,可由 省级新闻出版局代行审批并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但广播电视类报纸、期刊变更刊期为一周以上 (含一周)的,仍须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出版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出版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出版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出版重大选题备案制度是一种出版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出版社和作者的出版行为,确保出版物的质量和合法性。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选题备案、审批和公示等环节。

一、选题备案
选题备案是出版社和作者在开始创作之前,向相关部门申报出版计划的过程。

申报时需要提供出版物的基本信息,包括书名、作者、出版社、出版时间、出版类别、内容简介等。

同时也需要提供出版物的版权情况,包括是否已经有其他出版社或作者出版过类似的作品等。

二、审批
选题备案通过后,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审批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出版物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审批的内容包括出版物的内容、出版社和作者的资质等方面。

三、公示
审批通过后,需要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公示的主要目的是让社会公众了解出
版物的基本情况,同时也是对出版社和作者的一种监督。

公示的内容包括出版物的基本信息、审批结果等。

该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规范出版行为,保障出版物的质量和合法性。

同时也可以避免出版物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出版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出版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出版重大选题备案制度一、背景介绍出版业是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领域之一,对于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提高出版物质量、规范出版行为和加强社会监督,我国出版管理部门制定了出版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二、选题备案的意义1.加强对出版选题的引导和监督,确保出版物的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律法规的要求;2.促进出版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出版物的品质和质量;3.保护读者和公众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合规或不良内容的出版物流入市场;4.推动出版行业的创新发展,改善出版物的内容结构和质量。

三、选题备案的具体要求1. 选题的范围和标准1.选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社会、经济、教育、文化、科技、环境、健康等领域;2.选题应符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积极的社会影响;3.选题要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价值和读者需求,能够满足社会对知识和信息的需求。

2. 选题备案的程序1.出版机构在确定选题后,向所属地省级出版管理部门备案;2.出版管理部门将对选题进行审核,审查选题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3.出版机构根据审核意见进行调整,如有需要,可重新提交备案;4.出版管理部门在审核通过后,出具备案函,出版机构可正式开始出版准备工作。

3. 选题备案的效果与影响1.有利于提高选题的规范性和科学性,避免选题的盲目性和随意性;2.有助于提高出版物的质量和读者满意度,增加读者的信赖度和购买欲望;3.对于出版机构而言,备案制度能够提高其专业性和社会形象,促进行业规范发展;4.备案制度也为社会各界提供了一个监督出版行业的途径,增加了社会的参与度和监督力度。

四、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1. 问题1.选题备案制度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可能会限制出版机构的创作和发展空间;2.审核流程繁琐,可能会影响出版进度和效率;3.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可能会导致备案制度的形同虚设;2. 改进措施1.加强对选题备案制度的宣传和解读,增强出版机构的理解和配合意识;2.简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的时效性和效率;3.加强对备案制度的监督和执行力度,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贯彻。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日期】2019.10.25•【文号】国新出发〔2019〕35号•【施行日期】2019.10.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闻出版正文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的通知国新出发〔2019〕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重点出版集团:现将修订后的《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新闻出版署2019年10月25日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工作,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和《出版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列入备案范围内的重大选题,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在出版之前,应当依照本办法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

未经备案批准的,不得出版发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选题,指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内容选题,具体包括:(一)有关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选题。

(二)有关现任、曾任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著作、文章及其工作和生活情况的选题,有关现任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重要讲话学习读物类选题。

(三)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重大事件、重大决策过程、重要人物选题。

(四)涉及国防和军队建设及我军各个历史时期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战役战斗、重要工作、重要人物选题。

(五)集中介绍党政机构设置和领导干部情况选题。

(六)专门或集中反映、评价“文化大革命”等历史和重要事件、重要人物选题。

(七)专门反映国民党重要人物和其他上层统战对象的选题。

(八)涉及民族宗教问题选题。

(九)涉及中国国界地图选题。

(十)反映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经济、政治、历史、文化、重要社会事务等选题。

出版专业基础(中级)复习要点(DOC)

出版专业基础(中级)复习要点(DOC)

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出版基础(中级)复习笔记第一章出版概论一、“出版”的概念和出版活动的构成要素、前提和特征。

(一)概念:出版,是指编辑、复制作品并向公众发行的活动。

最早在我国使用“出版”一词:1833年创办于广州的中文月刊《东西洋考每月统计传》的编辑序言。

最早在我国法律文件上使用“出版”一词:1906年清朝政府颁布的《大清印刷物专律》。

在我国,给“出版”做出明确的定义,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

(二)出版活动三要素:编辑、复制、发行(三)出版活动的前提是作品。

出版界所说的“作品”是指可以转化为出版物的作品。

(四)出版活动的特征:1.文化的记载、传播、交流和传承2.不同劳动的有机结合3.政治性和思想性4.经济性和产业性二、出版活动与社会的关系。

社会发展对出版活动有决定性影响;出版活动对社会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的发展,有巨大的能动作用。

(一)社会发展对出版活动的决定性影响:1.政治制度和政治环境决定出版活动的命运。

2.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出版活动提供物质条件。

3.科学技术是出版活动发展的强大推动力。

4.社会文化的发展为出版活动提供活力。

(二)出版活动对社会发展的能动作用:1.对政治发展的影响:(1)形成舆论导向。

(2)深化思想政治教育。

(3)促进社会和谐。

2.对经济发展的影响:(1)提高劳动力素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

(2)促进人们更新经济理念,推进经济发展。

(3)迅速传递各种社会信息,加快经济发展速度。

3.对科技发展的影响:(1)发现先进科技成果并促进其迅速传播,使它们尽快变成现实的生产力。

(2)对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了全民族的科学素养和技术能力。

(3)科技读物使人们形成反对迷信、崇尚科学的社会观念。

4.对文化发展的影响:(1)增进文化积累。

(2)推进文化创新。

(3)优化文化选择。

(4)促进文化交流。

三、我国出版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主要任务。

(一)出版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出版法规)考试复习

(出版法规)考试复习

2016年中级出版资格<基础>知识点:重大选题备案制度1.制度所属质量管理框架保障图书质量→出版宏观调控机制→预报机制→重大选题图案制度2.重大选题的含义是指内容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会产生较大影响的选题。

3.需备案的选题范围1997年《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规定范围:(1)有关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文献选题。

(2)有关党和国家曾任和现任主要领导人的著作、文章以及有关其生活和工作情况的选题。

(3)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选题。

(4)集中介绍政府机构设置和党政领导干部情况的选题。

(5)涉及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的选题。

(6)涉及我国国防建设及我军各个方面历史时期的战役、战斗、工作、生活和重要人物的选题。

(7)涉及“文化大革命”的选题。

(8)涉及中共党史上的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的选题。

(9)涉及国民党上层人物和其他上层统战对象的选题。

(10)涉及前苏联、东欧以及其兄弟党和国家重大事件和主要领导人的选题。

(11)涉及中国国界的各类地图选题。

(12)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图书的选题。

(13)大型古籍白话今译的选题(指500万字以上的项目)。

(14)引进版动画读物的选题。

(15)以单位名称、通讯地址等为内容的各类“名录”的选题。

4.选题范围的调整:选题范围不是一成不变的。

总署适时调整、公布。

《加强和改进重大选题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凡内容涉及中国共产党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以及外交方面的选题,要履行备案手续。

5.办理备案的手续审批与备案: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互联网出版物的重大选题,应当经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批后总署备案;总署方面:总署自决定受理备案之日起30日内,对备案申请予以答复或者提出意见。

出版单位:出版单位在将重大选题申报备案时,应当填写备案登记表并提交:备案申请报告,选题、书稿、文章、图片或者样片、样带,上级主管部门或报在地党委宣传部门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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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选题备案等几个重要出版制度
1.坚持年度选题计划审批和备案制度。

出版社的年度出版计划应经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核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同时送交本省党委宣传部门备案。

出版社应在上一年第四季度制订出版计划,先报主管部门审核和批准,再送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如果要增补选题,须在发稿前一个月将选题计划报送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核。

特殊急件须随时报批。

2.出版物样本缴送制度
国家规定,出版单位发行其出版物前应当向中国国家图书馆、中国版本图书馆和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免费缴送出版物样本。

3.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凡列入备案范围内的重大选题,出版社在出版之前,必须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未申报备案或报来后未得到备案答复的,一律不得出版。

(1)需备案的选题范围
(1997年《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
重大选题是指内容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会产生较大影响的选题,具体包括:
1.有关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文献选题。

2.有关党和国家曾任和现任主要领导人的著作、文章以及有关其生活和工作情况的选
题。

3.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选题。

4.集中介绍政府机构设置和党政领导干部情况的选题。

5.涉及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的选题。

6.涉及我国国防建设及我军各个历史时期的战役、战斗、工作、生活和重要人物的选
题。

7.涉及“文化大革命”的选题。

8.涉及中共党史上的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的选题。

9.涉及国民党上层人物和其他上层统战对象的选题。

10.涉及前苏联、东欧以及其他兄弟党和国家重大事件和主要领导人的选题。

11.涉及中国国界的各类地图选题。

12.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图书的选题。

13.大型古籍白话今译的选题(指500万字以及500万字以上的项目)。

14.引进版动画读物的选题。

15.以单位名称、通讯地址等为内容的各类“名录”的选题。

凡内容涉及中国共产党党史、国史、军史、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以及外交方面的选题,要履行备案手续。

(2)办理备案的手续
重大选题应当经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批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新闻出版总署自决定受理备案之日起30日内,对备案申请予以答复或者提出意见。

一般程序:
出版社写出申请报告和对稿件的审读意见,写明没有把握要请示的问题,连同稿件一起报主管部门;主管理部门经审读稿件后如认为有出版价值,再正式向新闻出版总署申报备案。

出版单位申报备案时,应该填写①备案登记表并提交②备案申请报告,③书稿(选题、文章、图片或者样片、样带),出版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党委宣传部门的④审核意见。

(3)对违规行为的处理
未经备案而出版属于重大选题范围的出版物,无论内容有无问题,一律先停止出版发行。

同时,由出版行政部门责令该出版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申报备案手续,待查实问题后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责成出版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出版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4.特殊选题专项报批
指某些选题除列入年度出版计划备案,还须向出版行政部门单独报批,获准后才能出版。

报批手续一般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申请办理。

人体美术、法规汇编等类型的图书须履行特殊选题专项报批手续。

引进版图书须将选题向出版行政部门专项报批。

选题获批准后,还应将有关的出版合同报版权行政部门审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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