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基金会章程
家庭基金会章程

家庭基金会章程第一章名称与宗旨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为“XX家庭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的宗旨是通过合理利用和管理家庭财富,为家庭成员的未来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并促进家庭内部的和谐与繁荣。
第二章成立背景与目的第三条:鉴于家庭财富的重要性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种经济风险,本家庭决定成立此基金会,以更好地规划和管理家庭资产。
第四条:基金会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家庭成员在需要时能够获得资金支持,如教育、医疗、养老等重要生活阶段。
第三章组织结构与职责第五条:本基金会设有理事会,负责基金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理事会成员由家庭成员共同选举产生。
第六条:理事会职责包括制定投资策略、监督基金管理、审议财务报告以及处理其他与基金会相关的重要事务。
第四章基金来源与管理第七条:基金来源包括家庭成员的捐赠、投资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八条:基金将交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投资运作,理事会负责监督基金管理公司的行为,确保其遵循基金的投资策略和目标。
第五章会员权利与义务第九条:家庭成员作为基金会的会员,享有获得基金支持的权利,并有义务按时缴纳会费,支持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会员有权利对基金会的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有权要求理事会对其意见进行答复。
第六章投资策略与运作第十一条:本基金会将采取稳健的投资策略,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第十二条:基金的投资方向将主要集中于低风险、长期稳定的投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股票、房地产等。
第七章基金认购与赎回第十三条:家庭成员可根据需要,向基金会申请认购或赎回基金份额。
第十四条:认购和赎回的价格将根据基金当时的净资产值进行计算。
第八章章程修改与终止第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过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并需得到所有会员的认可。
第十六条:在出现法定事由或经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的情况下,本基金会可以终止。
终止后,基金将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理事会所有。
家族基金会章程范文

家族基金会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家族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成立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家族成员之间的团结,传承家族文化和价值观,推动家族事业的发展,并通过慈善活动回报社会。
第二条基金会的名称为“XXX家族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或“XXX家族基金会”。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秉承家族创始人的精神和理念,以家族经营为基础,通过家族成员共同管理基金会的资金和资源,开展公益事业,服务家族成员和社会。
第二章成员第四条基金会成员包括家族成员和受邀的外部成员。
第五条家族成员指与家族创始人有直系血缘关系或经过婚姻关系加入家族的人员。
家族成员享有参与基金会事务和利益分配的权利。
第六条外部成员是受到基金会邀请的非家族成员,包括骨干员工、合作伙伴、婚姻关系之外的亲属等。
外部成员需遵守基金会章程和规定,为基金会的发展和慈善事业做出贡献。
第七条成员的加入、退出和排除须按照家族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八条基金会设立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和秘书处。
第九条董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战略规划、决策重大事项、监督基金会的运作等。
董事会由家族成员组成,每届任期五年,选举产生。
第十条执行委员会是负责具体落实董事会决策、管理基金会的日常工作的机构。
执行委员会由家族成员和外部成员组成,每届任期三年,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秘书处是负责基金会行政和日常事务的执行机构,负责会议组织、文书管理、资金运作、项目管理等工作。
第四章利益管理第十三条基金会的资产管理应遵循稳健、透明、高效的原则,确保资金长期保值增值。
第十四条基金会的利益分配按照家族成员的捐赠情况、参与度和贡献进行,在合理的范围内给予家族成员适当的福利,并优先支持家族成员的教育和成长。
第五章事业发展第十五条基金会的事业发展应立足于家族事业的核心领域,通过专业与家族成员的共同努力,推动家族事业的创新和发展。
第十六条基金会可通过设立研究中心、培训项目、资助创业项目等形式,促进家族成员的专业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提高,推动家族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家族基金会章程

家族基金会章程家族基金会章程家族基金(Family Foundation),是指资金主要来源于同一家族的多个成员的基金,不管以信托形式、离岸公司形式,还是以单一户头或银行账户形式存在,都可以统称为"家族基金"。
家族基金的概念在欧美国家比较流行,在中国才刚刚起步。
家族基金会章程范文一:第一条本基金会宗旨为增加xx氏家族交流机会,增强同辈晚辈凝聚力,筹措各会员零散基金,聚少成多,为奖励后辈学习、节日庆典、探望长辈、慈善募捐等活动经费。
第二条xx氏兄弟姐妹为基金会发起会员,本基金由所有发起会员组成基金委员会,,所有长辈为特邀会员,必要时提供咨询指导。
第三条基金会的任务为(一)对外联络,接受赞助和捐赠,筹集基金(二)制定和审定管理条例与实施细则(三)研究制定基金使用项目(四)审核批准基金的发放(五)指导监督基金管理与使用(六)向赞助、捐赠人报告基金使用情况与效益第四条本基金分以下五个使用项目(一)用于晚辈就学升学奖学金(二)用于会员婚礼生日礼品基金(三)用于长辈健康探望基金(四)用于教堂募捐基金(五)用于其他社会慈善事务第五条所有发起会员赞助人民币共组成启动基金。
今后,基金会接受所有发起会员和特邀会员的赞助和捐赠奖金,赞助和捐赠的基金款额不限,由赞助和捐赠人在以上五个项目中确定使用项目,也可以由基金会统筹掌握与使用。
第六条赞助和捐赠基金直接送交到秘书处或存入基金会专用银行帐户。
基金会接受赞助或捐赠后,登记立案,定期报告基金使用情况和效益。
第七条基金会基本功能为晚辈就学升学奖学基金,目的为激励勤学精神,提高学习水平,嘉奖先进,培育英才。
凡我晚辈中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在德育、智育、体育诸方面全面发展者;或在某方面有特别专长,成绩显著者,均可提出申请,经评选核准后,可获得奖学金。
第八条根据晚辈就学升学奖学金奖学金筹集的款项,逐步实行以下各种奖励:(一)新苗奖对当年入学升学的晚辈给予就学金升学奖励(二)学习优秀奖对在该学年中学习成绩优异者的奖励第九条以上奖学金,每年评选发放一次,在新年聚会期间举行授奖仪式。
家族基金会章程

家族基金会章程家族基金(Family Foundation),是指资金主要来源于同一家族的多个成员的基金,不管以信托形式、离岸公司形式,还是以单一户头或银行账户形式存在,都可以统称为"家族基金"。
家族基金的概念在欧美国家比较流行,在中国才刚刚起步。
家族基金会章程范文一:第一条本基金会宗旨为增加xx氏家族交流机会,增强同辈晚辈凝聚力,筹措各会员零散基金,聚少成多,为奖励后辈学习、节日庆典、探望长辈、慈善募捐等活动经费。
第二条xx氏兄弟姐妹为基金会发起会员,本基金由所有发起会员组成基金委员会,,所有长辈为特邀会员,必要时提供咨询指导。
第三条基金会的任务为(一)对外联络,接受赞助和捐赠,筹集基金(二)制定和审定管理条例与实施细则(三)研究制定基金使用项目(四)审核批准基金的发放(五)指导监督基金管理与使用(六)向赞助、捐赠人报告基金使用情况与效益第四条本基金分以下五个使用项目(一)用于晚辈就学升学奖学金(二)用于会员婚礼生日礼品基金(三)用于长辈健康探望基金(四)用于教堂募捐基金(五)用于其他社会慈善事务第五条所有发起会员赞助人民币共组成启动基金。
今后,基金会接受所有发起会员和特邀会员的赞助和捐赠奖金,赞助和捐赠的基金款额不限,由赞助和捐赠人在以上五个项目中确定使用项目,也可以由基金会统筹掌握与使用。
第六条赞助和捐赠基金直接送交到秘书处或存入基金会专用银行帐户。
基金会接受赞助或捐赠后,登记立案,定期报告基金使用情况和效益。
第七条基金会基本功能为晚辈就学升学奖学基金,目的为激励勤学精神,提高学习水平,嘉奖先进,培育英才。
凡我晚辈中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在德育、智育、体育诸方面全面发展者;或在某方面有特别专长,成绩显著者,均可提出申请,经评选核准后,可获得奖学金。
第八条根据晚辈就学升学奖学金奖学金筹集的款项,逐步实行以下各种奖励:(一)新苗奖对当年入学升学的晚辈给予就学金升学奖励(二)学习优秀奖对在该学年中学习成绩优异者的奖励第九条以上奖学金,每年评选发放一次,在新年聚会期间举行授奖仪式。
家族基金会章程范文

家族基金会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金会名称本基金会名称为“xx家族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注册成立。
第二条基金会性质基金会是由家族成员共同发起设立,以促进家族普及教育、传承家族价值观、回馈社会为主要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基金会宗旨本基金会的宗旨是:致力于家族文化传承、教育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的推进,提高家族成员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为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基金会遵循的原则1.依法合规。
本基金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公开透明。
本基金会的财务状况、项目实施等信息应及时向家族成员和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监督。
3.独立自主。
本基金会在开展活动和项目时具有独立性,不受其他机构或个人的操控和干预。
4.规范运作。
本基金会在日常运作中注重规范性和效率性,确保经费使用透明合理,项目实施专业可行。
5.公平合理。
本基金会在项目选择、资助标准等方面要公平合理,确保家族成员的参与机会均等,对优秀项目给予适当支持。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组织结构基金会的组织结构由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构成。
1.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家族成员推选产生,并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3名,理事若干人组成。
2.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由监事推选产生,并设主席1名,监事若干人组成。
3.秘书处负责基金会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由秘书长和相应职能部门组成。
第六条理事会职责1.确定并执行基金会发展战略,制定年度运作计划和财务预算。
2.决定重大事项,如章程修改、合并、分立等。
3.监督、评估基金会的运作和项目实施情况。
4.推荐、审核并决定家族成员的参与项目和资助。
5.产生基金会常务董事,负责基金会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监事会职责1.监督基金会的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
2.监督基金会的财务状况,确保财务合规运作。
3.审核评估基金会的工作报告,向理事会提出监督意见。
4.发现基金会运作中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家庭发展基金会章程

家庭发展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家庭稳定、促进家庭和谐发展,发挥家庭的社会作用,特设立本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的名称为“家庭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关心家庭,关爱家庭,促进家庭成员的全面发展,推动家庭的繁荣和谐。
第四条基金会的理念是:秉持尊重、关爱、协作、创新的原则,倡导亲情、友情、爱情的和谐共存,倡导现代家庭价值观的树立。
第五条基金会的任务是:1.倡导和推动家庭和睦相处,加强家庭教育和家庭文明建设工作;2.开展家庭关系研究,促进家庭关系和谐,解决家庭纠纷;3.推进全民健康,开展家庭健康管理服务;4.关注特殊家庭群体,提供专业帮助和社会支持。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下设秘书处。
第七条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11名理事组成,其中包括基金会发起人、顾问、专家、相关领域的业务人士等。
理事会每5年产生一次,产生方式由理事会确定。
第八条理事会的职责:1.制定和修改基金会章程;2.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3.审批项目资助和合作事项;4.监督和评价基金会的工作。
第九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十条秘书处是基金会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和运营。
秘书处设一个秘书长,由理事会选聘。
第三章资金运作第十二条基金会建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基金会的资金收支和使用。
所有的资金运作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三条基金会每年制定预算,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项目立项和资助,并定期汇报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章项目设立与实施第十四条基金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不同的项目,以应对社会需求。
第十五条项目的设立需要经过理事会的审批,并按照程序确定相应的项目负责人。
第十六条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计划和预算进行实施,并定期向秘书处和理事会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章程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修订案需要经过理事会的审议并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理事的同意方可生效。
家族基金会章程

家族基金会章程家族基金投资管理章程第一章总则宗旨:本章程旨在规范家族基金的投资管理,确保家族成员的权益和利益。
章程的约束范围:本章程适用于家族基金的所有成员和相关方。
所有权和决策管理权:家族基金的所有权归属于家族成员,决策管理权由理事委员会负责。
第一条:家族基金的目标是为家族成员提供持续的投资增值机会,实现长期财富增长。
第二条:家族基金的投资策略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市场情况和风险偏好进行调整。
第三条:家族基金的投资决策应当经过理事委员会的讨论和决策,并及时向家族成员进行通报。
第二章职责、权利和义务家族成员:家族成员有权参与家族基金的投资决策,并享有相应的收益和权益。
基金认购人:基金认购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认购,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理事委员会:理事委员会负责家族基金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应当保护家族成员的利益。
第四条:家族成员应当积极参与家族基金的投资决策,提供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基金认购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进行认购,并履行相关义务。
第六条:理事委员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保护家族基金的安全和稳定。
第三章基金认购、赎回和运作周期家族基金的认购、赎回和运作周期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确保家族基金的正常运作。
以上是对家族基金投资管理章程的修正和改写,删除了明显有问题的段落,并对每段话进行了小幅度的改写,以使其更加清晰和易懂。
运作周期基金的运作周期是指基金从成立到终止的整个过程。
在运作周期中,基金经历了认购、投资、赎回等环节。
基金认购基金认购是指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的过程。
投资者可以通过向基金公司或基金销售机构购买基金份额来参与基金的投资。
基金赎回基金赎回是指投资者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卖回给基金公司或基金销售机构的过程。
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时赎回基金份额。
第四章基金的经营管理基金的经营管理包括组织机构、对外投资决策、对外投资管理、财会和稽核等方面。
组织机构基金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董事会、基金经理、基金销售团队等。
任氏家族基金会章程

任氏家族基金会章程第一章:目的和组织结构第一条目的第二条组织形式基金会为家族基金会,由家族成员共同组成。
基金会依法登记并取得法人资格。
基金会的机构设置包括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
第三条任务1.传承和发展任氏家族的文化、价值观和家族企业,并促进家族成员间的互助合作。
2.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家族成员追求知识和技能的提升。
3.支持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慈善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和支持。
4.建立家族企业的管理机制和家族财富管理体系,保障家族财产的长期持续发展。
5.推动社会进步和和谐发展,关注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
第二章:成员和权益第四条成员基金会的成员由任氏家族的家族成员组成,包括直系血亲、配偶、嫡系亲属以及经理合作伙伴。
基金会成员享有基金会事务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五条成员权益1.享有基金会决策权,有权参与基金会的重要事务决策。
2.享有基金会资产分配权,有权获得基金会的回报和收益。
3.享有基金会信息公开权,有权了解和查询基金会事务的相关信息。
第六条成员义务1.积极参与基金会的事务和活动,共同推动基金会的发展。
2.遵守基金会的章程和规定,维护基金会的声誉和利益。
3.履行相应的捐助义务,支持基金会的事业。
第三章:机构设置和运作第七条理事会1.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基金会的全面管理和决策。
2.理事会成员由基金会成员推选产生,任期为三年。
3.理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根据需要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4.理事会的决议需要经过过半数成员认可,决议生效后即为有效。
第八条监事会1.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基金会的收支情况和运营情况。
2.监事会成员由基金会成员推选产生,任期为三年。
3.监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可以对基金会的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
4.监事会有权提出对基金会负责人的批评、建议和监督。
第九条秘书处1.秘书处是基金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和运营管理。
2.秘书处的具体设置和职责由理事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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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基金投资管理章程第一章总则 (2)第1条宗旨 (2)第2条章程的约束范围 (2)第3条所有权和决策管理权 (2)第二章职责、权利和义务 (2)第4条家族成员 (2)第5条基金认购人 (3)第6条理事委员会 (3)第三章基金认购、赎回和运作周期 (3)第7条运作周期 (3)第8条基金认购 (4)第9条基金赎回 (4)第四章基金的经营管理 (4)第10条组织机构 (4)第11条对外投资决策 (4)第12条对外投资管理 (5)第13条基金的财会和稽核 (5)第14条基金损益结算 (6)第15条基金利润分配 (6)第16条亏损弥补 (6)第17条家族事务资金 (7)第五章附则 (7)第18条有关本章程 (7)第一章总则第1条宗旨1.1 本基金会宗旨主要为加强家族向心力,加强家族联系交流,增强同辈晚辈凝聚力,共建和谐、美好家族。
1.2 筹措家族各成员零散资金,聚少成多,统一进行投资和风险管理,以期更高的资金投资回报率。
1.3 为家族成员,特别是晚辈提供创业机会和经历。
1.4 为家族活动和福利提供必要支持经费。
1.4.1 用于关心家族成员的经费(长辈健康探望金、晚辈奖学金、婚礼生日礼品金等);1.4.2 用于家族活动经费(如节假日活动等)。
第2条章程的约束范围2.1 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本章程即成为规范本基金运作管理的准则。
2.2 本章程规范涉及本基金的包括基金运作决策管理人员、基金认购人及其他家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3条所有权和决策管理权3.1 本基金所有权为基金认购人按出资比例所有。
3.2 本基金的决策管理权由基金“理事委员会”负责决策和管理。
第二章职责、权利和义务第4条家族成员4.1 本基金申购面向家族成员,以自愿申购为原则。
4.2 本基金为家族活动和福利提供的经费面向所有家族成员,不论出资与否。
4.3 本基金鼓励各家族成员向本基金提供投资信息、机会或基金优化管理方案,一经采纳,本基金将基于所带来的效益,给予奖励,具体方式由基金理事委员会制定。
4.4 任何家族内成员不得无故向家族以外的任何人员提及有关本基金的敏感事宜。
5.1 本基金认购出资人享有投资收益,同时承担投资风险。
5.2 本基金出资人具有以下权利:5.2.1 知情权:认购人有权获取本章程规定披露的任何与基金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5.2.2 选举权:认购人有权推举基金理事委员会成员。
5.2.3 申诉权:认购人可向理事委员会申诉任何与基金有关的投资回报问题。
5.2.4 产权:认购人有权要求本基金出具证明其出资的书面文件。
5.3 本基金认购人需履行以下义务:5.3.1 不得向家族之外的人员随意披露本基金及运作的有关信息。
5.3.2 不得干预基金运作的日常事宜。
5.3.3 不得随意向基金运作机构的相关人员索取尚未公开的商业秘密。
5.3.4 不得将本基金的产权进行对外抵押。
第6条理事委员会6.1 理事委员会全权负责本基金的各项决策和日常运作。
6.2 理事委员会人员必须在充分考虑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利润最大化。
6.3 理事委员会设特别经费,用于应付基金管理或对外投资时所发生的额外开支,具体金额及使用方法由理事委员会商定。
6.4 理事委员会定期向所有认购人披露基金运作的情况,但任何理事委员会内人员不得未经理事委员会同意无故向除理事委员会之外的其他人员透露本基金运作的核心事宜。
6.5 理事委员会负责基金的财会、稽核、损益结算工作,基金的利润分配做到合理化合法化。
第三章基金认购、赎回和运作周期第7条运作周期7.1 损益结算期:为2次/年,分别于每年年中(6月30日)和年底(12月31日)结算一次。
损益结算期为执行损益结算期工作所需的时间,一般为10天。
7.2 开放期:基金设立初期10天及损益结算期内。
7.3 闭合期:基金损益结算期后至下一个损益结算期前。
8.1 本基金的认购单位为每份人民币一元,每次认购必须为一千份的整数倍。
8.2 基金认购需在开放期前10天向指定负责人预约申购金额。
8.3 认购人需于基金开放期内出资到位,过期视为放弃认购。
第9条基金赎回9.1 本基金认购人可适时赎回其基金投资。
9.2 基金赎回需在开放期前10天向指定负责人预约赎回金额。
9.3 资金划转:本基金将视现金流及赎回人份额持有情况安排资金。
第四章基金的经营管理第10条组织机构10.1 本基金理事委员会3年一届。
10.2 理事委员会成员5人,由本基金认购人共同推举产生。
理事委员会设立召集人1名及理事4名。
10.3 理事委员会主要负责本基金运作有关的重大事宜,主要有:10.3.1 资金投资配置及收益目标10.3.2 具体项目的投资决策10.3.3 资产计算及基金结算10.3.4 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方案10.3.5 本章程的制定及修订10.4 理事委员会下设执行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设立总经理1名及执行经理2名,可由理事委员会内人员兼任或理事委员会指定的其他家族成员。
10.5 执行委员会主要负责本基金运作的日常事宜,主要有:10.5.1 资金调度10.5.2 执行及管理投资项目运营10.5.3 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具体事宜第11条对外投资决策11.1 本基金的投资决策由理事委员会全权负责。
11.2 执行委员会协助理事委员会进行投资决策,主要如下:11.2.1 整理投资项目基本信息;11.2.2 提供投资计划报告、投资周期、预期回报率,并附数据说明;11.2.3 抗风险机制或方法;11.2.4 预期现金流变化。
11.3 理事委员会根据本基金的预期收益目标及风险承担能力决定是否参与项目投资。
11.4 本基金各项投资决策程序如下:11.4.1 资金100万以下的投资需获得至少3名理事同意;11.4.2 资金100万(含)以上的投资需获得至少4名理事同意。
11.5 一旦投资发生,该笔投资的撤回决策程序如下:11.5.1 资金100万以下的投资撤回需至少3名理事同意;11.5.2 资金100万(含)以上的投资撤回需获得至少4名理事同意。
第12条对外投资管理12.1 项目投资由执行委员会成员具体管理,本基金总经理负责全盘投资管理。
12.2 具体的投资项目需设立项目提名人,项目提名人必须为家族成员,代表本基金对该投资项目的运营进行关注,且对具体项目投资的成功与否及回报率负责。
12.3 具体项目的经营管理需设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可由项目提名人自行担任,也可委派外部职业经理人管理,职业经理人的委派需获得理事委员会同意。
12.4 项目提名人对理事委员会负责,项目经理对执行委员会负责。
12.5 项目经营的数据需统一归口到执行委员会进行登记和处理,便于理事委员会根据经营情况进行决策。
12.6 本基金总经理如遇执行问题可提议投资撤回,并需通过理事委员会决策。
12.7 执行委员会需确定专人进行投资核算并处理账务。
12.8 理事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成员在管理本基金时不领取报酬,不收中介费,除非经理事委员会特许。
家族成员作为项目经理,如全职参与具体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其劳动报酬作为项目成本支出。
第13条基金的财会和稽核13.1 执行委员会负责本基金的财会和稽核。
13.2 本基金的财会负责人负责以下事宜:13.2.1 记录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总账、流水账13.2.2 家族事务资金的记账13.2.3 现金流的出纳工作13.3 本基金的稽核负责人负责以下事宜:13.3.1 监督具体对外投资项目的日常财务运作13.3.2 具体投资项目的资产估值13.3.3 具体项目投资回报率的计算或核算13.3.4 本基金的损益计算第14条基金损益结算14.1 基金损益结算需盘清总资产,含:14.1.1 基金账面资金14.1.2 处于投资期内的证券、资产、股权的市值估值14.2 基金损益结算后需生成书面报告交付理事委员会。
第15条基金利润分配15.1 基金利润分配由理事委员会决定。
15.2 基金利润分配分以下几块:15.2.1 投资收益(用于认购人的当期投资分红)15.2.2 资本公积金(用于下一期的扩大投资)15.2.3 风险防范金(用于下一期的项目亏损弥补)15.2.4 理事委员会特别经费15.2.5 家族事务福利金15.3 利润分配原则:投资收益30%、资本公积金30%、风险防范金30%、理事委员会特别经费和家族事务福利金合计10%。
15.4 基金损益计算后,理事委员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后付诸实施。
第16条亏损弥补16.1 亏损分两类:基金亏损和投资项目亏损。
16.2 基金亏损及弥补:16.2.1 当期基金结算总资产小于前期基金结算总资产,则视为基金亏损。
16.2.2 如基金发生亏损,则亏损部分由计提的的风险防范金进行弥补。
16.2.3 如基金风险防范金不足以弥补当期亏损,或连续三次亏损,则理事委员会应当商议是否暂停或终止基金运作。
16.3 投资项目亏损及弥补:16.3.1 当基金损益结算时,具体项目投资回报率小于10%,或者未变现资产增值率小于10%,则视为投资项目亏损。
16.3.2 如投资项目亏损,则亏损部分由计提的风险防范金进行弥补,弥补数值需达到该笔投资的10%回报率或增值率,然后该项目纳入基金总盘的损益计算,后进行基金利润分配。
16.3.3 如风险防范金不足以弥补当期具体投资项目亏损,或投资项目连续三次亏损,则理事委员会商议是否终止该投资项目,并撤回剩余投资。
第17条家族事务资金17.1 家族事务资金需由专人进行记账和出纳。
17.2 家族事务资金的使用情况需在每次基金结算期内向理事委员会报账。
17.3 家族事务资金主要源自本基金运作的利润分配,也接受家族成员的自愿赞助。
第五章附则第18条有关本章程18.1 本章程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生效。
18.2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理事委员会。
18.3 理事委员会负责本章程的修订。
家族基金理事委员会二〇一二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