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小悦悦事件引发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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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悦悦事件的反思

小悦悦事件的反思

关于小悦悦事件5100309165 郑宇首先得讲下责任问题,小悦悦的死到底谁有责任。

第一小悦悦的父母。

(虽然沉浸在悲痛之中,但让一个两岁的幼童,独自在机动车通行的市场道路上穿行。

是为了省事、还是为了省钱?这件事他们责任其实是最大的)第二肇事司机(肇事逃逸,必须严惩!)第三 18名路人。

(舆论谴责之)只做第三件事可以让所有人轻而易举的获得一种道德优越感,但是此类事件会继续发生,不会减少!于事无补!很多人认为这个事件反映了一个很大的社会道德问题,而我觉得这个所谓道德问题归根究底还是一个制度和管理问题。

虽然第一责任人这种家长对幼童缺乏监管也是一种社会现象,这应该引起人们的重视,但是这并非打大家所宣扬的最主要主题。

司机为什么会逃逸?因为他抱有侥幸心理?很可能是的。

肇事逃逸事件体现了一个社会责任感的缺失。

快速发展的社会,一切以利益为目的,一心求富裕,却忽视了周边的相关。

还记得我一次听一个长辈说如果你醉酒后交通肇事(应该是指没有到伤及人),最好的办法是先逃逸然后再动用关系去处理。

这在当时对我产生了一定的触动,这个社会原来是这样的。

再讲讲“救死扶伤”。

我们似乎当初被“好心扶人却被被扶者反咬一口赔钱”的新闻报道所,也被为老不尊的恶老头恶老太所震惊。

还有,人们因为见惯了听惯了“碰瓷”的骗术,因为被骗过所以才会特别警惕,特别小心。

四处宣扬的一个观点就是:人心险恶。

所以,防人之心不可无。

即使看见别人遇到困难,但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要不理不睬,就可不染上麻烦。

只要这些骗子不受到惩罚,不对救人者有法律上的保护,社会风气和道德就不可能会改善。

小悦悦事件中的十八个路人均对其视而不见,这种现象说明了道德和责任感的缺失程度已经异常严重了。

我们身边也一定有许许多多这样的“路人”。

冷漠的人心,自私自闭的灵魂。

这个事件用一个十分极端的方式让人们意识到,这样的社会似乎是不让人喜欢的,生活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中的人心是不温暖的,人是不幸福的。

小悦悦事件反思

小悦悦事件反思

杜子:浅谈“小悦悦最近,广东佛山先后两次遭碾压丧命的“小悦悦事件”,牵动了亿万国人的心。

在纸面媒体和网络之上,厉声谴责18路人者有之,冷静反思中国道德制度者有之,高度赞扬援手相救的阿婆和热心捐助者有之。

多日网上观察学习思考之后,在此谈一谈个人对“小悦悦事件”的看法。

1. 小悦悦母亲监护失职俗语说“谁家的孩子,谁抱着”。

作为一个没有丝毫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两岁孩童,其监护人------小悦悦的母亲,一个身心健全的成年人,本应该能够意识到任由孩子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独自玩耍是很危险的,有能力却没有尽到陪伴看护的监护职责。

当然,人人又都是“社会人”,除了监护人个人意识问题之外,还存在一个制度环境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并没有对监护人的监护职责作出具体明确的规范,也没有对监护人的监护不力作出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

这两部法律很难对监护人起到正面引导事后惩戒和教育他人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应当细化监护人的监护义务,明确违犯者的法律责任。

2. 肇事司机漠视他人的存在,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据前一个肇事司机供述,他当时只是为寻找索要货款的商铺左顾右盼,没有看到车前的小悦悦,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属于无心之失。

但接下来“压死只要赔两万,压伤需要几十万”的说法,何其冷血残忍!这笔中国特色的“死比伤贵”的经济帐,始终没有引起中国官方(具体说是立法机关全国人大)的重视,始终没有拿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除了“中国人命不值钱”---------法定死亡赔偿数额相对较少外,交通死亡肇事司机的刑罚也畸低,甚至赔偿可免除刑事处罚(当然也存在有当事人“私了”的情况)。

任由交通肇事死比伤的成本还要低的现状一直延续下去而无动于衷,这完全可以理解为对生命的制度性漠视。

“乱世用重典”,中国法律不妨大幅提高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加大对交通事故死亡肇事司机的刑事处罚力度。

小悦悦事件反思

小悦悦事件反思

小悦悦事件反思近年来,中国社会发生了许多令人痛心的事件。

其中,小悦悦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这起事件使我们深刻反思了个体道德观念和社会道德伦理的缺失。

本文将就小悦悦事件展开讨论,探索我们应该如何反思并改善社会道德风气。

小悦悦事件是指2011年中国山东省临沂市的一起交通事故。

当时,一辆货车在某大街行驶,不慎撞倒了两岁的女童小悦悦。

然而,在接下来的七分钟里,司机逃离现场,导致小悦悦被后续车辆连续碾压,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

这一事件震惊了整个社会,引发了人们对于道德底线的思考。

首先,小悦悦事件反思了个体的道德观念。

事故中的司机明显缺乏道德职责感和同情心,他选择逃离现场而不是及时报警或寻求帮助。

这种自私的行为让我们不禁怀疑道德观念在一些人心中是否已经模糊了。

对于个体而言,培养和弘扬正确的道德观念尤为重要。

我们应该教育每个人要意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并以行动践行道德原则。

其次,小悦悦事件反思了社会的道德伦理。

在事故发生后的七分钟内,车辆和行人经过都对小悦悦的身体毫不关心,甚至麻木不仁地将她再次碾压。

这让我们看到了社会冷漠和缺乏同理心的一面。

建设一个和谐有爱的社会需要每个人的共同努力。

我们应该加强社会道德教育,促进社会各个层面的道德进步。

同时,我们也应该推动立法和加强执法力度,确保个体的道德行为在法律的底线之内。

此外,小悦悦事件反思了应急救助体系的不完善。

在小悦悦被连续碾压的那七分钟,没有人及时伸出援手。

这暴露了我们在应急救助方面的薄弱之处。

我们应该完善紧急救援体系,提高人们对于危急情况的应对能力。

这不仅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投入,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和关注。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提高事故发生后的救治成功率,减少不必要的悲剧。

最后,小悦悦事件也让我们思考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在小悦悦事件中,小悦悦的监护人明显疏忽了对她的照料。

这种不负责任的家庭教育让小悦悦置身于危险的环境中。

家庭是培养孩子道德观念和人格塑造的重要场所,家庭教育不能被忽视。

小悦悦事件读后感

小悦悦事件读后感

小悦悦事件读后感小悦悦事件是中国社会发生的一起令人痛心的悲剧。

这个事件让我深刻反思了当前社会道德与人性的丧失,并对我们每个人的责任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通过阅读与了解这一事件,我深深感受到了人与人之间互助与关爱的重要性。

小悦悦是一个无辜的2岁女孩,她在街头被一辆压过的货车撞倒后,遭遇车辆碾压。

令人唏嘘的是,事发后路人纷纷走过,却无一人停下帮助小悦悦。

此时,小悦悦躺在地上,奄奄一息,可惜没有人伸出援手。

最终,小悦悦因为长时间缺乏及时救助,导致严重缺氧,不治而亡。

震撼人心的小悦悦事件引发了社会对于冷漠与缺乏道德关怀的广泛讨论。

人们对于那些被称为"路人"的普通市民的漠视感到愤慨。

我们生活在一个高速发展的社会,每天都在忙碌着追逐我们的自身目标与利益。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想,这些路人们可能也被现代社会的压力与紧张所影响,导致了他们选择了"置之不理"的态度。

然而,这种态度实在让人心寒。

“人间冷暖自知”,我们每个人在面对困境时都期望得到援助,难道我们就不能给予别人一点温暖和关怀吗?从这件事中,我也看到了当前社会道德与人性的丧失。

我们总是抱怨社会问题的种种,但事实上,社会问题的产生与恶化,与我们每个人的道德观念与行为有着密切的关系。

小悦悦事件揭示了一个巨大的问题-我们缺乏共同价值观与社会责任感。

只有每个人从自身做起,关注他人的困境,尊重他人的生命,才能构建出一个更美好的社会。

那么,如何改变这种现状呢?我认为,首先应该加强道德教育。

从小学开始,我们就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让他们懂得关注他人,主动帮助他人。

同时,社会也应该加大对道德倡导的宣传力度,让道德行为成为社会的美德,受到广泛赞扬和尊重。

其次,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

我们要学会关怀他人,学会站在别人的立场思考问题,多一点宽容和善良。

当我们看到有人需要帮助时,不要犹豫,伸出援手。

即使我们无法解决所有问题,但我们可以为他人提供一份温暖与关爱。

小悦悦事件反思

小悦悦事件反思

小悦悦事件反思09小语赖盛枝2009724117有人说“中国是个时间能淡忘一切的国度,汶川大地震、幼儿园惨案、动车追尾,一切一切,包括小悦悦,用不了几天就淡出视线了。

媒体会用一切转移人们的视线,用不了几天……”。

扪心自问,我不是很赞成这种观点。

我是距离小悦悦出事后一个星期才关注她,无可否认,我是一个不怎么关注媒体报道的人。

小悦悦事件发生之后成了公众瞩目的中心,博客微博这些草根言论工具自然不用说,就是主流媒体也给了这个事件很大的篇幅,甚至政府部门都坐不住了,要采取一点什么行动。

然而无论是草根言论还是主流媒体都是在异口同声地高唱道德颂歌,大家都在谴责见死不救的过路人,哀叹这个社会的道德沦丧,有关部门更是跃跃欲试要制定可以问罪“见死不救”的法律。

这些用心可能不错,但“小悦悦”版悲剧是否就不会上演了?10月21号傍晚,我持着一颗追求事实的“真相”,在网上冷静地看了一遍关于小悦悦出事前后的经过。

我不希望自己“随大流”过多地谴责那些路人,因为我自己根本就不知道事件发生时的情况。

如果我当时就在这突发事件现场的话,我也未必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我记得小学四五年级的时候,有个中年男人出车祸死了。

我放学刚好经过那路段,其他大人还有些大胆的小学生围了上去,我远远看了一眼那尸体,捂着耳朵边跑边哭着回家……看完小悦悦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个人觉得有很多值得反思的地方。

第一,我觉得小悦悦出事地点的现场交通环境有待改善。

我想这街巷应该设人行道和斑马线,路灯也应及时开启,路旁店铺的杂物占道应该由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我很想去小悦悦所在的小社区看看它最真实的一面,市场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平时都是在干些什么……第二,我觉得小悦悦的家长没有做好自己看护责任。

一个两岁的小孩独自出去玩,是否真的是一时疏忽?就算家长是一时疏忽,那平时有没有对孩子进行基本的交通常识教育呢?家长是孩子的第一启蒙老师,重视家庭教育,我们应该更注重的是日常生活细则。

古人云“养不教,父之过”,家长的看顾之责可见其重要性。

由小悦悦事件所引发的哲学思考

由小悦悦事件所引发的哲学思考

由小悦悦事件所引发的哲学思考首先,先回顾一下小悦悦事件的经过:2011年10月13日,2岁的小悦悦(本名王悦)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相继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而去,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引发网友广泛热议。

2011年10月21日,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在零时32分离世。

2011年10月23日,广东佛山280名市民聚集在事发地点悼念“小悦悦”,宣誓“不做冷漠佛山人”。

2011年10月29日,没有追悼会和告别仪式,小悦悦遗体在广州市殡仪馆火化,其骨灰将被带回山东老家。

我们的国家怎么了?这个国家的公民怎么啦?这差不多是小悦悦事件中,国人问得最多的两个问题。

上至总理,下至拾荒者,每一个人都在追问,问他人,也问自己。

缺德、冷漠、自私、残忍,阴暗、无情,这些字眼不应该是我们修饰人性的常用词汇;善良、博爱、向上、明亮、自省、担当,他们才是人性的最佳伴侣。

该事件也引发我的许多思考,接下来就从哲学原理方面简单地阐述一下我对该事件的反思。

联系是普遍的:世界上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地存在,都与周围的其他事物处于相互联系之中;每一事物内部各个要素也不能孤立地存在,都是与其他要素相互联系的;整个世界不是各种孤立的事物的机械堆积,而是由无数相互联系的事物构成的统一整体。

具体联系又是复杂多样的,主要形式有:直接联系与间接联系、内部联系与外部联系、本质联系与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与偶然联系,等等。

认识事物联系的多样性的重要意义:首先,必须坚持全面的观点,其次,必须抓住事物中的必然的、本质的联系。

要特别注意避免只看到直接联系而忽视间接联系的片面性倾向由小悦悦的悲剧,我不由地联系到另一个悲剧的生命:小伊伊——温州动车事故中的生命的奇迹。

她们有着几乎相同的人生轨迹:都出生于一个幸福而温暖的家庭,父母均是勤劳上进的80后;都很活泼可爱,甚至有一个共同喜爱啊的卡通人物——巧虎;都在两岁多的时候遭遇了一场车祸,从此命运发生急转;都触动了时人最为敏感的神经,前后引发了两次关于道德的大讨论,第一次是关于公权力的道德,第二次是关于普通人的道德。

小悦悦事件读后感

小悦悦事件读后感

小悦悦事件读后感
小悦悦的事情真的是让人心里堵得慌。

你想啊,一个那么小的孩子,就像个小天使一样,却在马路上遭遇了那样可怕的事情。

她被车撞了,躺在那儿,就像一个被世界遗忘的小可怜儿。

那些来来往往的路人,一个接一个地走过,就像没看见似的。

这可真是让人大跌眼镜,我当时就想,这些人的心难道是石头做的吗?
咱们这个社会,一直都说要互相帮助,什么“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可在小悦悦这儿,这些好像都成了空话。

那些路人可能在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这是一条小生命啊!要是自己的孩子或者亲人躺在那儿,他们肯定希望有人能伸出援手的。

不过呢,这个事件也让我看到了,虽然有那么多冷漠的人,但还是有像陈贤妹阿姨这样的好人。

她就像黑暗中的一束光,在大家都冷漠的时候,勇敢地把小悦悦抱起来,送去救治。

她可能没想太多,就是凭着自己的良心做事。

这也说明,咱们这个社会还是有希望的,好人还是有的。

小悦悦事件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们社会的一些问题。

它让我知道,我们不能只忙着自己的事情,对别人的苦难视而不见。

每个人都应该有点人情味,有点爱心。

如果下次我遇到这样的事情,我可不想做那些冷漠的路人,我一定要像陈贤妹阿姨一样,做点什么,哪怕只是打个急救电话呢。

而且,咱们也应该教育身边的人,特别是小孩子,要让他们从小就知道要帮助别人,不能那么冷漠。

希望以后这样的悲剧不要再发生了,咱们的社会应该是充满温暖和爱的,而不是像小悦悦事件里表现出来的那么冰冷。

小悦悦案件的思考

小悦悦案件的思考

小悦悦案件的思考
广东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年仅两岁的女童小悦悦走在巷子里,被一辆面包车两次碾压,几分钟后又被一小型货柜车碾过。

七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十几个路人,竟然对此不闻不问。

最后,一位捡垃圾的阿姨把小悦悦抱到路边并找到她妈妈。

现在小悦悦已接近脑死亡。

彭宇案的余殃一次又一次战胜了人类的原始情感,继而无视同类受到的伤害。

这有赖传统文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们瓦上霜”的千百年教诲,也是斗争哲学恣意泛滥几十年的结果,还有人说是某些案子法律的审判让我们不得不冷血,或许这些都是事实。

但人类作为群居动物必然拥有的“守望相助”成了稀有的行为,我们当然应该感到羞耻!更应该感到羞耻的是,我们一次又一次被吓倒,一次又一次屈服于恶,一次次为自己找借口。

以邻为壑、他人即地狱让人人都成为孤岛,警惕来自陌生人的善意,更吝啬给予陌生人善意,今天人人是路人,明天人人都可能成为小悦悦。

单纯做道德批判没什么用,如何让作恶付出更大的代价,如何让行善的成本降低再降低,如何解决人们做好事的“后顾之忧”,如何从法律和制度上规范人的
行为,比简单的口诛笔伐更可行更有效,再次搭建起让宝贝们安全上路的保护网,需要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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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小悦悦事件引发的反思
两岁的广东女童小悦悦于10月13日在佛山被两辆汽车碾过,18名经过的路人对此视若无睹,最后由第19名路人抱起的事件,经由传统与网络媒体的传播后广为人知,并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了广泛的道德反思热潮。

事发至今已有2个多月的时间,小悦悦因伤重已于10月21日不治身亡。

两名司机肇祸逃逸的不负责任行为,以及那18名路人见死不救的表现,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广大舆论的谴责,而见义勇为的拾荒阿姨受到表扬。

这起事件引发了全社会对于道德和良知的探讨,总体而言是件好事,但也有几个方面是值得深入思考的。

首先,能否单凭此孤立事件就认为整体社会道德水平已经严重滑坡?相信并非如此,中国社会也不乏乐于助人也勇于助人的好人好事,但是相对于诸如“小悦悦事件”的负面新闻,并不能在大众传播上吸引眼球而获得轰动效应,因此较不为人知。

不过,那18名路人的冷漠态度,也应该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当人们从“小悦悦事件”联系到自身经历过的类似事件,遂不免认为社会道德已经出现了危机。

也就是说,此事虽然未必有普遍意义,但却是有一定的代表性的。

其次,从此事发生后媒体上所出现的种种反思言论看,不少人认为媒体在报道五年前的“彭宇案”时,在导向方面出现了偏颇,片面渲染和夸大南京市民彭宇搀扶摔倒老太,反而被老太以撞倒自己为由控上法庭,因此造成今日民众普遍有“想救不敢救”的心理。

姑且不论媒体是否该为此负起责任,“急公好义、济危抒难”终究是一种先人后己的高尚道德行为,倘若要先考虑到救人的成本与代价再来决定是否救人,这本身就是不道德的。

其三,还有一些反思言论主张立法奖励见义勇为者、惩罚见死不救者,持此观点者包括一些著名律师和学者。

事实上,早在“小悦悦事件”发生之前,一些地方已经开始酝酿此事。

表扬见义勇为者可以理解,毕竟这是善举,但是一旦与金钱挂钩,恐怕会引起更大的社会道德问题。

政府和全社会应该如何积极、公正的面对小悦悦事件引发的一系列问题。

一、有效行使舆论监督职能,建立正确社会舆论导向。

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政府以及人民群众的“喉舌”,是反映人民心声的重要渠道,发挥着“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桥梁作用。

尤其是主流媒体对推动社会发展具有巨大的影响力,是构成社会文化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既是由媒体的政治责任所决定的,也是媒体的社会责任所要求的。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我国媒体来说可谓意义重大。

小悦悦之死经过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在人们指责人人冷漠、社会道德退步的同时,新闻媒体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我们且看,这些年来,媒体上所宣传的是什么?从南京彭宇案到天津许云鹤案,大家看到的是如“东郭先生”一般热心帮助他人的下场,是数年的官司缠身、心力交瘁。

近段时间,媒体报道的又尽是某老人摔倒没人敢搀扶,或者是要去搀扶的人还有找个路人做旁证……新闻媒体如用放大镜般把那些极个别的讹人事例拿出来赚取观众眼球、博取收视率,导致一些没有是非辨别能力的人也跟着盲目起哄,社会互信状况被负面案例不断蚕食,报道的多了,仿佛让人觉得这是一种普遍现象,但我相信,现实社会中每天都会有人跌倒,而且每天都在发生扶人的事件。

但是为什么扶人的事件是没人报道?因为他不是一个新闻视点,因而他不会得到人们更多
的关注。

因此新闻媒体应该进行深刻反思。

不能片面的把舆论监督作为提高发行量和收视率的手段,应有大局意识,把媒体在中国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到先进文化的高度来认识,提高到舆论导向的高度来认识。

在享有新闻自由权利的同时,真正担负起媒体的社会责任,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去反映社会现象。

如果我们一直都有一个正确的舆论导向,如果雷锋的名字,一直就活在我们中间,我相信大多数人,都会毫不犹豫的伸出援手,救还是不救,也不会再是一个问题。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养,树立社会良好道德规范
今年是中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十周年,也是中国社会关于“道德”话题讨论最热烈的一年。

“小悦悦事件”掀起了全社会关于道德的反思,而从这一系列的反思言论看,很多反思者或是归咎于媒体,或是责难于制度,或是不满社会麻木,或是批评法律不够周全,唯独从自身的角度对此事进行自省和反思者极之罕见。

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社会道德终究还是要以个人道德修养为基础。

全社会道德修养的提高,其根源就是个人道德修养的提高。

两千多年前,孔子就说过“要实现仁德,须要从自己做起,而不应要求别人去做”的话,这是非常深刻的,只有批判、没有自我批评,终究会落入“手电筒思维”的陷阱——只照别人不照自己。

历史早已证明,当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群体道德水平呈现出整体提升态势的时候,实际上就预示了这个国家和社会经济繁荣、文化振兴的黄金时期的到来;相反,当一个国家和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平出现滑坡、堕落态势的时候,实际上就拉响了这个国家和社会的警报。

道德可以因为个人、团体的自律而实现,但道德的自律需要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个人、团体要有道德的自觉。

自觉遵守道德准则,这是人与人之间道德范围的行为规范,也是社会对人们行为的关系的基本要求的概括。

今年9月,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出54名全国道德模范和260名提名奖获得者,部分全国道德模范在基层,在高校展开事迹巡讲。

有评论分析,近年来,政府方面发力社会诚信建设、普及基本道德规范的努力就是在引导人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用全社会的力量培育和谐健康的社会文明机体。

三、营造惩恶扬善的和谐社会环境
建立健全惩恶扬善的社会环境,保护和激励人民群众见义勇为的行为。

使见义勇为成为公众本能的行为、自然而然的行为,而不是事前事后谈起认识来,人人出口成章、口若悬河,但在下一个残酷的现实面前又展开新一轮的讨论,本质上仍然旧话重提。

我们要正确和科学的看待“小悦悦事件”。

社会发展的每个时期都有见死不救的事件发生,也都有见义勇为的英雄事迹涌现,我们诚然没有必要把个案上升到整体全局,但是“小悦悦事件”中18名路人而不是一两个路人的冷漠,暴露出的问题确实带有社会的普遍性。

也就是说,我们必须正视在经济发展取得辉煌成就的同时,公民道德却严重滑坡的客观现实。

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我国文化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完全适应,突出矛盾和问题的主要表现就有:“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一些社会成员人生观、价值观扭曲。

” 因此“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更为紧迫,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
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任务繁重。

”创造惩恶扬善的制度条件和社会环境,无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组成部分。

必须认识到,我们在消除贫穷追求财富增长过程中的一手硬、一手软,是导致这种社会冷漠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

另一方面,一些备受公众瞩目的司法案例,比如令讹诈救助者、诬陷好人者得逞,对本来令人不齿的行为罩上法律的外衣加以保护,也在一定程度上败坏了社会风气。

南京彭宇案、天津许云鹤案的判决,即完全没有考虑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那些以己度人的判词,为后世留下笑柄之余,也严重混淆了是与非的界限,重创了公众的善良心理。

一旦见义勇为成了高成本的事情,令公众心有余悸,就意味着我们的社会环境出问题了。

因此,创造扬善惩恶的制度条件和社会环境,是全社会的当务之急。

广东省总工会提出,将为见义勇为职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只要见义勇为职工的权利受到损害,工会将无条件免费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保证他们的权益不受侵犯。

诸如此类,都是创造惩恶扬善的制度条件和社会环境的有益尝试。

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对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

标志着我们党对文化建设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

只有经济的发展而没有文化的发展,是不全面的,只有创造惩恶扬善的制度条件和社会环境,推动精神文化和经济、政治、社会等各方面科学、同步发展,才能真正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繁荣昌盛。

其关键在于我们能否重构道德价值体系,建立一系列的体制机制,能否借此惩恶扬善,在全社会恢复民众人际间的信任感,这其中有媒体的引导责任,更需要包括政府在内的全社会多元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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