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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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民族宗教局关于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的通知

漯河市民族宗教局关于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的通知

漯河市民族宗教局关于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漯河市民族宗教局
•【公布日期】2007.01.16
•【字号】漯族宗[2007]4号
•【施行日期】2007.01.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宗教
正文
漯河市民族宗教局关于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的通知
(漯族宗[2007]4号)
各县(区)民族宗教局,市级各宗教团体:
春节将至,为了确保全市信教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安全、有序的节日,切实保护广大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市宗教领域的稳定,现就加强双节期间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各县(区)、各市级宗教团体要在元月22号到28号之间立即开展为期一周的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大检查,主要是完善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及时发现和排查各种隐患,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的全市各宗教活动场所和广大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各县(区)民族宗教部门和市级宗教团体要严格执行值班和报告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发现险情及时排除。

各宗教活动场所要立即对本场所的房屋设施、电力设备、卫生防疫措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应立即封存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民族宗教部门,想尽一切办法尽快解决存在问题,确保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各县(区)务必将检查落实情况于2月1号之前以书面形式报市民族宗教局,市民族宗教局将对各县(区)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

平安宗教场所实施方案

平安宗教场所实施方案

平安宗教场所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宗教场所的平安和秩序,保障信教群众的宗教活动权利,同时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平安宗教场所实施方案,以规范管理宗教场所的安全工作,保障信教人士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1. 宗教场所应设置专门的安保人员,加强巡逻和监控,确保宗教场所的安全。

2.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宗教场所应安装完善的安防设备,包括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等,确保宗教场所的安全。

二、加强宗教人士的安全培训。

1. 宗教人士应接受安全培训,学习基本的安全防范知识和自我防护技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2. 宗教人士应遵守宗教场所的安全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宗教场所的布局和使用方式,确保宗教场所的安全。

三、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

1. 宗教场所应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建立健全宗教场所的社会管理机制,加强对信教群众的引导和服务。

2. 宗教场所应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增强宗教场所与社会的互动和联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宗教场所的管理和监督。

1.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宗教场所的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对宗教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

2. 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士应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不得利用宗教场所从事非法活动,确保宗教场所的安全和秩序。

以上就是平安宗教场所实施方案的内容,希望各级政府部门、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士共同遵守,共同努力,确保宗教场所的平安和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宗教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宗教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宗教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根据山东省宗教事务局《关于转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宗教活动场所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职责,责任到岗、到人。

二、场所宗教活动必须建立安全防范机制,制定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场所内发生重大事故或者发生违反宗教禁忌等伤害信教公民宗教感情、破坏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以保证宗教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若发生事故,场所必须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三、场所必须遵守国家治安、消防、卫生防疫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制度,并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建立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保证经常有人值班巡逻,对因麻痹大意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消防技术规范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完好有效,检查、维修记录存档备查。

六、建立以消防管理或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为队长的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熟练掌握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七、宗教活动场所应根据本场所的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列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内容八、坚持“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原则,对场所的电、水、气及房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各种安全隐患问题,杜绝使用危房进行宗教活动或其它活动,汛期及特殊时期,加强安全工作措施,严加防范,确保场所人员及财产安全。

九、要保证场所内食品及用具干净、卫生,积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因食品及用具不洁引发食物中毒,同时积极做好流行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十、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大型活动(参加人数超过千人),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审批,并配合做好活动前的消防等安全检查工作。

宗教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宗教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宗教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FS-QG-59829编号:宗教场所安全管理制度Model of safety man ageme nt system for religious places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加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根据山东省宗教事务局《关于转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宗教活动场所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职责,责任到岗、到人。

二、场所宗教活动必须建立安全防范机制,制定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场所内发生重大事故或者发生违反宗教禁忌等伤害信教公民宗教感情、破坏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以保证宗教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若发生事故,场所必须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三、场所必须遵守国家治安、消防、卫生防疫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制度,并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建立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保证经常有人值班巡逻,对因麻痹大意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消防技术规范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完好有效,检查、维修记录存档备查。

六、建立以消防管理或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为队长的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熟练掌握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七、宗教活动场所应根据本场所的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列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内容八、坚持“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 原则,对场所的电、水、气及房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各种安全隐患问题,杜绝使用危房进行宗教活动或其它活动,汛期及特殊时期,加强安全工作措施,严加防范,确保场所人员及财产安全。

民族宗教局宗教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民族宗教局宗教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2018年民族宗教局宗教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民族宗教局宗教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为切实排查和整治我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宗教领域安全稳定,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宗教场所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开展宗教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全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全全精神,认真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创建平安社会的重要举措。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民族宗教工作无小事”、“人民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充分认识开展宗教场所安全隐患排查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严守安全红线,坚守合法底线,把抓好宗教场所安全隐患排查作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全力保障宗教场所活动依法、有序、安全开展,确保广大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X.核实宗教场所的数量、批准情况、登记情况和未批准情况、未登记情况;X.核实宗教场所建设的规模、面积、容纳人数、投资额度、资金来源等情况;X.核实宗教场所占地面积、取得方式是否合法;X.核查宗教场所的建设项目设计结构、使用材料、施工等情况是否安全;X.核查宗教场所的建筑物、构筑物、消防设施安装配备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X.核查宗教场所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加油站、加气站等);X.核查宗教场所项目投入使用前是否进行工程验收;X.核查宗教场所的日常使用管理情况,是否有专人管理及管理人员掌握安全知识情况;X.核查宗教场所群体性聚餐的食品安全情况。

三、工作重点(一)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主要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齐全,安全应急预案有无制订;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签订落实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情况。

(二)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主要检查宗教场所消防设施设备(储水缸、消防桶、铁锹、灭火器等)是否配备充足有效,有无专人管理;有无设置明显的安全指示标志;有无设置消防通道、疏散通道。

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职责及主要制度范本》的通知

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职责及主要制度范本》的通知

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职责及主要制度范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布日期】2013.07.29•【字号】锡民宗通[2013]30号•【施行日期】2013.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宗教,消防管理正文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职责及主要制度范本》的通知(锡民宗通〔2013〕30号)各市(县)区民宗局、市各宗教团体: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我局根据江苏省及无锡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实际出发,对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需要建立的职责、制度等进行梳理,并制定了《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职责及主要制度范本》,现印发给你们(电子版本可从本局门户网站上下载,网址:http://)。

各市(县)、区民宗局要指导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以该《范本》为基础,认真制定和完善符合本场所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精心设计能反映本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的相关记录表格,并加强对所定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管理有序,效果明显。

市各宗教团体要对本《范本》进行研究讨论,提出适合本教别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并积极配合民宗部门工作,对本教别宗教活动场所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制度进行指导和规范。

地处山林地区的,属于文保单位、重点防火单位的,新建的,以及使用燃油、燃气锅炉的宗教场所,还应按照有关管理要求,增加制定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我局将适时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督查。

特此通知。

附件: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职责及主要制度范本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3年7月29日附件: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职责及主要制度范本第一部分消防安全职责1、消防安全管理小组工作职责2、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3、专(兼)职消防员岗位职责4、义务消防队员职责第二部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消防安全工作制度2、消防安全例会制度3、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4、防火巡查制度5、防火检查制度6、火灾隐患整改制度7、消防档案管理制度8、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9、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0、火源管理制度11、火灾事故处置制度第三部分消防安全管理各类表格1、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2、消防安全例会会议记录3、防火巡查情况记录表4、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5、火灾隐患限期整改建议单6、火灾隐患整改复查单7、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第四部分有关指导1、宗教活动场所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标准2、宗教活动场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指导第一部分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管理小组工作职责本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检验、维修记录存档备查;三、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四、定期对本场所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五、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六、建立本场所防火档案;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民宗局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民宗局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成都市温江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责:副组长:职责:组员:职责:成都市温江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为保证宗教活动场所正常教学秩序,保护信教群众健康,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杜绝、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我区宗教活动场所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各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是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由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建立健全领导值班、值日制度;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保证宗教活动场所秩序正常;负责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3、宗教活动场所每季度要对信教群众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对信教群众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

4、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宗教活动场所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区外侨民宗局和区安监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5、加强信教群众纪律教育,对重大集会活动,要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纪律。

确保宗教活动秩序良好,严防挤压意外事故发生。

6、定期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立即上报。

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停止使用,予以维修或拆除,确保宗教活动场所设施安全又可靠。

7、加强信教群众的防火安全教育。

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教学楼、办公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8、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定期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宗教活动场所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工作方案: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我市是全省宗教工作重点地区之一,宗教活动场所分布面广点多,消防安全、建筑安全、森林防火、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为确保宗教活动场所信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宗教活动正常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以《宗教事务条例》《X省宗教事务条例》《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紧紧围绕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促规范、除隐患、保平安”的总体要求,全面清查,对标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

二、整治的对象和内容此次整治的对象为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包括已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和拟申请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

主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整治:(一)消防安全方面。

宗教活动场所要把防火安全摆在首位。

宗教活动场所大多是木质结构,易发生火灾,按照消防规定建设安全通道,确保消防通道畅通,配足、配齐消防设备和器材,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在未禁鞭的宗教活动场所,严格限定烧香、燃放鞭炮地点,严禁在规定地点之外烧香、燃放鞭炮。

(二)建筑物安全方面。

严格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审批程序,申请材料需提供规划、建设、文物、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审核意见,建设部门要加强建设过程中质量监管。

对未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建造,且年久失修,房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宗教活动场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联合当地建设、房产等部门进行检查,请专业检测机构进行危房检测、鉴定。

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对鉴定为危房的,督促所有权人依法依规整改或拆除。

(三)地质灾害方面。

禁止在冲沟、山谷地带、岩层倾向与山坡同向倾斜的顺向坡的下方、软岩与硬岩互层的斜坡地带、高陡坎或危岩(石)的下方、塌陷区影响范围内或地下采矿活动形成的错动范围等易遭受泥石流、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区域建宗教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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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宗教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部门:
当前正值年关和火灾高发期,为确保我镇宗教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春节将至,宗教及民间信仰节庆活动增多,冬季用电用火增加,安全压力增大。

各村、各宗教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和节庆日安全工作,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防止松懈和侥幸心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安全管理工作重在责任落实。

各村要把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防范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进一步贯彻落实“以防为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和完善应对各类事件的预案。

各场所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安全工作。

要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完善好安全工作预案,根据活动场所容纳和保障能力,搞好安全教育,加强日常管理,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春节前后不安排大型宗教、民间信仰活动,确需举行大型活动的,要按有关规定程序审批,并切实抓好活动组织工作,确保不出任何安全问题。

三、扎实开展安全检查
各村要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对辖区内所有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

1、查消防安全。

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多为砖木结构,耐火等级差,稍不注意可能就引发火灾。

因此,消防安全是头等大事。

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内一律不准存放、销售烟花爆竹。

要健全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值班人员、防火防汛巡查人员要在岗在位,加强对香、烛、纸、油、液化气、电线路、电器、取暖设施等的管理,配备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器材,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严禁私拉乱拉电线,切实做好场所周边的森林防火安全。

2、查食品安全。

要适当控制聚餐规模,减少聚餐次数和人数,注意食品卫生检查,防止食物中毒。

3、查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安全。

一是认真指导活动场所制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责任。

二是禁止在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内开展各种活动,避免事故的发生。

三是举行活动时,各村要派人员到场所检查指导,凡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并指挥和组织相关人员、单位进行施救。

4、查工程安全。

各村要查各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在建工程、危房加固修缮等施工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应建立、健全防暑降温、防寒及恶劣天气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作业劳动者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查对地质性灾害、防盗、雷电雨雪天气工作的预防情况。

各村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通过检查,达到“找准隐患、查堵漏洞、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的目的。

四、严格落实保障措施
各村要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工作预案,并加强演练,使全员熟悉预案内容,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防患于未然。

针对检查发现的情况,按照防踩踏、防火灾、防破坏、防突发事件的要求,制定和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工作时刻有人管,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到位,确保安全问题不出空挡,不留死角。

各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把检查和整改贯穿于安全责任制始终。

通过整改,建立和完善值班机制、信息报送机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造成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天华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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