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用水量计算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8.2 室外消防用水量、消防给水管道和消火栓

8.2 室外消防用水量、消防给水管道和消火栓8.2.1 城市、居住区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确定。
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不应小于表8.2.1 的规定。
注:城市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包括居住区、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和民用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
当工厂、仓库和民用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按本规范表8.2.2-2 的规定计算,其值与按本表计算不一致时,应取较大值。
8.2.2 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和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确定:1 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和民用建筑在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不应小于表8.2.2-1 的规定;2 工厂、仓库和民用建筑一次灭火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表8.2.2-2 的规定;3 一个单位内有泡沫灭火设备、带架水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其它室外消防用水设备时,其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上述同时使用的设备所需的全部消防用水量加上表8.2.2-2 规定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的50%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表8.2.2-2 的规定。
注:1 采矿、选矿等工业企业当各分散基地有单独的消防给水系统时,可分别计算。
2 1ha=10000m2注:1 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应按消防用水量最大的一座建筑物计算。
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应按消防用水量较大的相邻两座计算;2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建筑物,其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应按三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的消防用水量确定;3 铁路车站、码头和机场的中转仓库其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可按丙类仓库确定。
8.2.3 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的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8.2.3 的规定。
注: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的总容积按其几何容积(m3)和设计工作压力(绝对压力,105Pa)的乘积计算。
8.2.4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灭火用水量和冷却用水量之和计算。
消防用水量计算及消火栓布置

V动冷——移动消防冷却水体积,m³
W S——泡沫系统用水的最小贮备量
故上式为:(1785.6+9.108)×2=3589m³
7.2 .1水池的相关法规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8.3.2条规定,工厂水源直接供给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水压和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总量要求时,应建消防水池(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池(罐)的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
当发生火灾能保证向水池(罐)连续补水时,其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补充水量;
(2)水池(罐)的总容量大于1000m3时,应分隔成两个,并设带切断阀的连通管;
(3)水池(罐)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
(4)当消防水池(罐)与生活或生产水池(罐)合建时,应有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措施;
(5)寒冷地区应设防冻措施;
(6)消防水池(罐)应设液位检测、高低液位报警及自动补水设施
7.2.2 消防水池平面图
消防水池体积3589m3,设计4座体积同为1024m3水池,水池间设有连通管。
消防水池深4m,长和宽各为16m,其平面布置见图6-2。
变电站消防用水计算

用水标准 (L/S)
90
户内消防用水量
室外消火栓用水量 (L/S)
延续时间(h)
25
3
室内消火栓用水量 (L/S)
延续时间(h)10 Nhomakorabea3
水喷雾用水量(L/S) 延续时间(h)
用水量(m3) 270
用水量(m3) 108
用水量(m3)
50
0.4
72
全户内站消防用水量
450
作用时间(h) 0.4
用水量 129.6
延续时间(h)
5
2
小计
变压器消火栓用 水量(L/S)
延续时间(h)
10
0
水喷雾用水量 (L/S)
延续时间(h)
50
0
小计
户外站消防用水量
用水量(m3) 108
用水量(m3) 36 144
用水量(m3)
0 用水量(m3)
0 0 144
果)
集油坑喷雾强度 (L/min.m2)
6
设计水量 (L/min)
消防用水量计算(黄色格是需填的数据,绿色格是计算结果)
单台主变压器水喷雾灭火系统总用水量
(主变+冷却器+油
枕)保护面积 (m2)
集油坑投影面积(m2)
变压器、油开关喷 雾强度(L/min.m2)
变压器水喷雾
246
80
20
户外站消防用水量
室外消火栓用水 量(L/S)
延续时间(h)
15
2
室内消火栓用水 量(L/S)
消防栓栓管道水力计算

工程名称:消火栓系统的计算
按规范要求,室内消防用水量为40L/S,消火栓的间距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2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
水带铺设长度为:Ld=25X0.9=22.5m.
水枪充实水柱长度在平面上的投影长度为:Ls=0.71X(3.0-1.0)/sin45°=2m.
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应为:R=Ld+Ls=22.5+2.0=24.5m.
室内消火栓选用SN65型.水枪为QZ19.衬胶水带DN65长25m,因此设置图中所示消火栓可满足要求.
根据规范规定1号消火栓充实水柱不应低于10m,查表可知此时该消火栓栓口的压力为0.135MPa,水枪流量为4.6L/S,不足5.0L/S,根据规范规定一支消火栓的最小流量为5.0L/S,因此要提高压力,增大水枪流量至5.0L/S,计算可得1号消火栓栓口最低水压为:Hxh=Ad*Ld*qxh*qxh+qxh*qxh/B=0.0172x25x5x5+5x5/0.158=169.97KPa=17mH2O
进行消火栓给水系统水力计算时,以枝状管路计算,配管水力计算见下表:
w2
消火栓给水系统所需总水压应为:Hx=71.7+17+11.1=99.8mH2O
消火栓灭火总用水量为:Q=40L/s
该建筑消火栓系统设置三组水泵接合器。
室外室内消防用水量表

室外室内消防用水量表8.4 室内消防用水量及消防给水管道、消火栓和消防水箱 8.4.1 本条规定了建筑物的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方法与最小用水量计算原则。
1 建筑物内设有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幕系统等数种消防设备时,应根据内部某个部位或区域着火后同时开启灭火设备的用水量之和计算。
例如,百货楼内的营业厅设有消火栓、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幕系统,而百货楼地下室的库房内设有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则应选用营业厅或地下室两者之中的用水总量较大者,作为设计用水量。
总之,凡着火后需要同时开启的消防设施的用水量,应叠加起来作为消防设计流量。
2 本规范表8.4.1中规定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是计算和确定消火栓用水量、消防水池储存水量、消防水箱容量以及消防增压泵供水量等消防设施的依据。
对于消火栓每股水柱的实际出水量,应根据消火栓栓口、消防水带的口径、水枪喷嘴口径、充实水柱等多项参数计算确定。
表中的水量与消火栓实际出水量两者计算方法不同,应按实际需要计算;住宅楼梯间设置的干式消防竖管可陶消防车供水,不计入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之内。
建筑物内的消防用水量与建筑物的高度、建筑的体积、建筑物内可燃物的数量、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建筑物的用途等因素有关。
1)建筑物高度:普通消防车(例如解放牌消防车)按常规供水的高度约为24m。
根据消防车的供水能力,建筑的消防给水可分为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和低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划分高度采用24m。
若一般消防车采用双干线并联的供水方法,能够达到的高度(一般情况下,从报警至出水需20多分钟)约为50m。
国外进口的云梯车也达50m,在50m高度内,消防车还能协助高层建筑灭火,但不能作为主要灭火力量。
2)建筑物的体积:建筑物的体积越大,灭火力量需要越多,所需水枪的数量越多、充实水柱长度越长。
因此,所需消防用水量越多。
3)建筑物内可燃物数量:建筑物内可燃物越多,消防用水量越大。
如以室内火灾荷载为2215kg,m(等效木材)作为基数,其消防用水量为1,则火灾荷载为50kg,m(与木材的等效换算值)时消防用水量就需要1.5。
消防废水量计算

概述一起火灾灭火所需消防用水的设计流量应由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固定冷却水系统等需要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按需要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最大设计流量之和确定;2两座及以上建筑合用消防给水系统时,应按其中一座设计流量最大者确定;3当消防给水与生活、生产给水合用时,合用系统的给水设计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与生活、生产用水最大小时流量之和。
计算生活用水最大小时流量时,淋浴用水量宜按15%计,浇洒及洗刷等火灾时能停用的用水量可不计。
第一步:确定同一时间火灾起数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或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所需室外消防用水量确定。
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小于等于100h㎡(1公顷),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小于或等于1.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当占地面积小于或等于100h㎡,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大于1.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居住区应计1起,工厂、堆场或储罐区应计1起;2、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大于100h㎡,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工厂、堆场和储罐区应按需水量最大的两座建筑(或堆场、储罐)各计1起;3、仓库和民用建筑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
第二步:确定火灾延续时间《消规》3.6.2:甲、乙、丙类厂房、仓库:3h。
丁、戊类厂房、仓库:2h。
住宅:2h。
各个建筑:高层建筑中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建筑高度大于50m的财贸金融楼、图书馆、书库、重要的档案楼、科研楼和高级宾馆等为3h,其他公共建筑为2h。
地下建筑、地铁车站及汽车库:2h。
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的人防工程为2h,小于3000㎡的人防工程为1h。
《消规》3.6.4:建筑内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防火分隔水幕或防护冷却火幕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
消防用水量计算及消火栓布置

第5章油罐区泡沫灭火系统设计5.1 泡沫灭火系统形式选择5.1.1 泡沫灭火系统形式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第12.1.3条规定,内浮顶油罐应设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或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由于汽油储罐发生的火灾为B类火灾,《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93第1.0.4条规定,汽油、煤油、柴油、工业苯等B类火灾使用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所以本设计选用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中倍数泡沫液为发泡倍数为21~200的泡沫,国产YEZ型中倍数泡沫液是一种氟蛋白泡沫液,在油面上可流动一分钟左右,泡沫厚度可达5cm,其性能指标如表5-1所示。
表5-1 中倍数泡沫液性能性能指标相对密度(20℃)>1.11pH值(20℃)6~7.5 黏度(20℃)/(10-3Pa·s)25~30流动点/℃≥-5发泡倍数(20℃)>20 25%析液时间(20℃)/min >6抗烧时间(20℃)/min >105.1.2 泡沫灭火系统设施的设置方式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第12.1.4条规定,单罐容量大于1000m3的油罐应采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所以本设计采用固定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5.2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内容5.2.1 沫灭火系统设计基本参数1.泡沫液的选型根据《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93第3.2.2条,油罐宜选用混合比为6%型的中倍数泡沫液。
2.泡沫混合液的供给强度根据《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6—93第5.1.2.2条,泡沫混合液的供给强度为4L/min·m 2。
3.泡沫液的喷放时间根据《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93第5.1.2.3条,泡沫的最小喷放时间可按表4-2确定。
表5-2 泡沫的最小喷放时间火灾类别时间/min 流散的B 类火灾,不超过100m 2流淌的B 类火灾10 油罐火灾15由于汽油储罐发生的为油罐火灾,所以泡沫的喷放时间按15min 设计。
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水力计算.

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计算例子:某宾馆建筑有地上10层和地下室一层,该建筑地上第一层层高为3.3 m,其余层高均为3.0 m,其设计系统图如图1,计算消防水箱的储水量。
解:(1最不利点的确定通过系统图断最远点、最高点的消火栓1′为最不利点。
(2水枪喷嘴处所需水压查表,水枪喷嘴直径选择19mm ,水枪系数φ值为0.0097;充实水柱m H 要求不小于10m ,选m H =10m ,水枪实验系数f ∂值为1.20。
水枪喷嘴处所需水压k P a O mH H f H f H m m q 1366.13102.10097.01/(102.1-1/(2==⨯⨯-⨯=∙∂∙∂=(3水枪喷嘴的出流喷口直径19mm 的水枪水流特性系数B 为1.577。
/(5/(63.46.13577.1s L s L BH q q xh <=⨯==取q xh =5L/s则:2211515.85(1.577xh q q H m B ''=== (4水带阻力19mm 的水枪配65mm 水带,衬胶水带阻力较小,室内消火栓水带多为衬胶水带。
查表知65mm 水带阻力系数Z A 值为0.00172.水带阻力损失:m q L A h xh d z d 86.052000172.022=⨯⨯=∙∙=(5消防栓口所需的水压: 最不利点1ˊ消火栓口的水压O mH H h H H k d q xh 271.18286.085.151=++=++= (6水力计算本设计按不考虑自喷系统进行,则规范规定,室内消防流量不得小于20L/s ,消防竖管的最小流量为10 L/s 。
同时,消防竖管的布置,应保证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达到被保护范围内的任何部位。
因此需要计算两根竖管的消防流量。
按规范规定每根消防竖管的直径应按通过的流量经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mm 。
初步设计选择DN100。
管道局部水头损失,消火栓系统按管道沿程水头损失的10%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