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检验科便携式血糖(POCT)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

检验科便携式血糖(POCT)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5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1)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
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管理的一部分。
1.1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
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1.1.标本采集规程。
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1.1.2.血糖检测规程。
1.1.3.质控规程。
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1.1.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
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1.1.5.废弃物处理规程。
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1.1.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
1.2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1.3定期组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对培训及考核结果进行记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方能在临床从事血糖仪的操作。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血糖检测的应用价值及其局限性、血糖仪检测原理,适用范围及特性、仪器、试纸条及质控品的贮存条件、标本采集、血糖检测的操作步骤、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如何解读血糖检测结果、血糖检测结果的误差来源、安全预防措施等。
POCT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临床使用管理制度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POCT,也称为床旁检验)设备,其管理纳入医院POCT管理。
为加强我院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20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采用血糖仪进行的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制定规范血糖仪临床使用的相关规章制度及管理规程(附后),并认真执行。
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标本采集规程;2、血糖检测规程:3、质量控制规程: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5、废弃物处理规程:6、血糖仪的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等。
二、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要求,对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进行评估,选择合适的血糖仪。
1、选择符合血糖仪国家标准,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准入临床应用的血糖仪;2、同一病区原则上应当选用同一型号的血糖仪,避免不同血糖仪带来的检测结果偏差;3、准确性要求:血糖仪检测与实验室参考方法检测的结果间误差应在±20%范围内,且所有数据在临床可接受区:4、精确度要求:不同日期测量结果的标准差(SD)应当不超过0.42%mmol/L(质控液葡萄糖浓度<5.5mmol/L)和变异系数(CV%)应当不超过7.5%(质控液葡萄糖浓度>5.5mmol/L)5、操作简便,数值清晰易读,单位应锁定在国际单位“mmol/L”上:6、血糖检测的线性范围至少为 1.1~27.7mmol/L,低于或高于检测范围,应当明确说明。
7、适用的红细胞压积范围至少为30%- 60%,或可自动根据红细胞压积调整。
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PPT课件

目的及依据
• 目的:规范临床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 • 依据: • 1.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
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 • 2.卫医发【2008】54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
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 • 3.卫生行业标准(WS/T226-2002)《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
高压灭菌器中清洁或是消毒。
• 持续改进! • 共同进步!
谢谢!
二、血糖仪的选择
• (一)、符合国家标准,准入; • (二)、同一医疗单元使用同一型号,避免偏差; • (三)、准确性要求(与参考方法相比) • 1.血糖≤4.2mmol/L,95%的结果误差在±0.83mmol/L的范
围内; • 2.血糖≥4.2mmol/L,95%的结果误差在±20%范围内; • 3.100%的数据在临床可接受区;
血糖仪的选择
• (四)精确度要求: • 质控液葡萄糖<5.5mmol/L-→SD<0.42%; • 质控液葡萄糖> 5.5mmol/L →SD< 7.5%; • (五)操作简便,图标易于辨认数值应为血浆校准。单位
锁定在“mmol/L”; • (六)线性范围:至少在1.1~27.7 mmol/L,否则应说明; • (七)适用的红细胞压积范围至少在30%~60%,或可根
• (二)·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 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 管理;
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
• (三)定期组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 记录结果,合格者方可从事操作;
• 培训内容:应用价值及局限性·检测原理 (电流)·适用范围及特性;仪器·试纸 条·质控品的储存条件;标本采集·检测步 骤·质控·结果解读·误差来源·安全预防措施 等;
POCT血糖检测仪临床使用管理规定

P O C T血糖检测仪临床使用管理规定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1P O C T血糖检测仪临床使用管理制度床边检验(point-of-caretesting,POCT)是利用便携式装备(包括便携式血糖检测仪、床房血气分析仪)直接在最贴近病人的地点完成标本采集、检测和结果报告等整个流程的检验。
POCT具有检验周转时间短和方便实用的优点,但由于是分散检测,若操作不够规范和质量控制把握不好,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将大受影响。
为此,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医发〔2006〕73号、《全国临床检验检验操作规程(第三版)》、《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检测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54号)和《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226-2002)制定本制度。
各临床科室开展的POCT,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全面质量管理。
一、规定:1、开展POCT必须按照国家、地方及医院有关临床检验及特定规定要求进行。
2、从事POCT操作的人员应是同时满足下列三项条件的护士、医生、临床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或其他医务人员:(1)具备卫生专业技术职称;(2)经专门的POCT 培训并考核合格;(3)由所在POCT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做好相应POCT检测工作的专业能力。
3、使用POCT方法必须和医院检验科的血糖检测方法学对比,被认可后方可使用。
另外,一个医院只能有一个POCT血糖的方法(即一个牌号一个型号的仪器,一种规格的试纸条等)。
(1)POCT仪器生产厂家每月携质控物到医院对每台仪器进行质控,质控结果记录留存检验科备查,并对失控的POCT仪器及时调换。
(2)病人结果的比对比对仪器:贝克曼AU-680全自动生化仪比对周期:至少半年一次比对结果:高、中、低三个标本,比对通过。
作好比对记录。
(3)线性范围:L可报告范围:L,样品中GLU浓度超过L,则报告>L,并建议抽静脉血复查。
便携式血糖仪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 2009? 126 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 2008? 54 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 )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 ,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
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 管理的一部分。
(一)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
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 标本采集规程。
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2. 血糖检测规程。
3.质控规程。
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
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5.废弃物处理规程。
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
(二)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三)定期组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对培训及考核结果进行记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方能在临床从事血糖仪的操作。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血糖检测的应用价值及其局限性、血糖仪检测原理,适用范围及特性、仪器、试纸条及质控品的贮存条件、标本采集、血糖检测的操作步骤、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如何解读血糖检测结果、血糖检测结果的误差来源、安全预防措施等。
(四)建立血糖仪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完善的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体系。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使用便携式血糖仪的管理和操作,确保血糖检测的准确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使用的便携式血糖仪。
第四条便携式血糖仪的购买、使用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五条便携式血糖仪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
第二章便携式血糖仪的购买和验收第六条便携式血糖仪的购买应当与资质齐全、具有相关认证的医疗器械供应商合作。
第七条便携式血糖仪使用前,应进行验收。
验收项目包括:外观完好、标识清晰、零部件齐全、附件完整、说明书是否齐全等。
第三章便携式血糖仪的标准化操作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向使用便携式血糖仪的医护人员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操作指南。
第九条医护人员在进行血糖检测之前,应当正确洗手,并清洁测量位。
第十条在测量之前,应正确使用湿纸巾或酒精棉球清洁患者的指尖。
第十一条使用便携式血糖仪时,应当保证环境清洁、安静,并使患者处于稳定的状态。
第十二条将测试条插入便携式血糖仪,待仪器开机后进行测试。
第十三条使用便携式血糖仪时,应注射适量的患者血样,并将其放入测试条的引导槽中。
第十四条结果显示后,应当及时记录患者的血糖值,并将测试条弃置于专用的垃圾容器内。
第四章便携式血糖仪的日常维护和质量管理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便携式血糖仪的日常维护制度,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十六条便携式血糖仪的维护人员应定期对仪器进行清洁、校准和维修。
第十七条维护人员应定期检查维修记录,并合理安排维修计划。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质控制度,对便携式血糖仪进行定期的质量控制,并进行记录。
第五章便携式血糖仪的问题处理与不合格品处理第二十条如果经维护人员检查确认,便携式血糖仪为不合格品,应及时报告质控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使用和维护便携式血糖仪,确保其正常运行。
POCT管理制度

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临床使用管理制度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 , POCT,也称为床旁检验)设备,其管理纳入医院 POCT 管理。
为加强我院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0]209 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 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采用血糖仪进行的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制定规范血糖仪临床使用的相关规章制度及管理规程(附后),并认真执行。
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标本采集规程;2、血糖检测规程:3、质量控制规程: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5、废弃物处理规程:6、血糖仪的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等。
二、根据卫生部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要求,对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进行评估,选择合适的血糖仪。
1、选择符合血糖仪国家标准,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准入临床应用的血糖仪;2、同一病区原则上应当选用同一型号的血糖仪,避免不同血糖仪带来的检测结果偏差;3、准确性要求:血糖仪检测与实验室参考方法检测的结果间误差应在±20%范围内,且所有数据在临床可接受区:4、精确度要求:不同日期测量结果的标准差(SD) 应当不超过0.42%mmol/L (质控液葡萄糖浓度 <5.5mmol/L )和变异系数(CV%) 应当不超过7.5% (质控液葡萄糖浓度>5.5mmol/L )5、操作简便,数值清晰易读,单位应锁定在国际单位“mmol/L ”上:6、血糖检测的线性范围至少为 1.1~ 27.7mmol/L ,低于或高于检测范围,应当明确说明。
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XXXX医院检验科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临床使用管理办法为规范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临床使用,提高医疗机构血糖检测质量和检测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现就加强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临床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一、医院建立床边检验(POCT)管理小组,就医院内各科室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临床使用进行统一管理。
管理小组职责如下:a)全面指导及执行血糖测定项目的实施。
b)选择合适的测试仪器和试剂。
c)管理和实施质量保证计划。
d)协调及监督操作人员的培训及资格认可。
e)负责督促便携式血糖仪测定结果与检验科自动生化分析仪方法测定结果的定期比对。
f)监督一次性采血笔的安全、规范使用。
g)监督对血糖浓度过高或过低患者应采用的适当措施是否规范。
二、设备科在征求使用单位的意见的基础上选购合适品牌的携式血糖检测仪。
要求如下:a)携式血糖检测仪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b)携式血糖检测仪必须具备较高的检测结果准确性,操作简便,适合环境温度。
充分评估检测特异性、灵敏度、测定线性范围宽和检测影响因素少。
c)携式血糖检测仪供应商具备良好的售后技术服务能力,提供室内质控服务。
d)测定结果与标准实验室测定结果符合性良好,其结果应在检验科自动生化仪测定结果±15%范围内。
e)医院内应尽量使用统一品牌的携式血糖检测仪,同一科室内必须使用统一品牌的携式血糖检测仪。
三、护理部负责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临床使用的培训工作,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四、操作人员严格按标准操作程序操作。
五、检验科负责便携式血糖检测仪质量控制监督工作:a)临床科室每月向检验科递交本科一月的质控数据和质控图。
b)检验科帮助统计处理各科质控数据,分析质控结果。
c)检验科定期向医务科反馈质控结果,帮助失控处理。
d)检验科便携式血糖检测仪质量控制监督管理员为王小兰。
六、检验科定期对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与生化分析仪作新鲜样本血糖检测结果比对试验,及将比对结果反馈给临床科室、护理部和医务科,淘汰不合格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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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POCT,也称为床旁检验)设备,其管理纳入医院POCT管理。
为加强我院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20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采用血糖仪进行的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制定规范血糖仪临床使用的相关规章制度及管理规程(附后),并认真执行。
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标本采集规程;
2、血糖检测规程:
3、质量控制规程:
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
5、废弃物处理规程:
6、血糖仪的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等。
二、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要求,对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进行评估,选择合适的血糖仪。
1、选择符合血糖仪国家标准,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准入临床应用的血糖仪;
2、同一病区原则上应当选用同一型号的血糖仪,避免不同血糖仪带来的检测结果偏差;
3、准确性要求:血糖仪检测与实验室参考方法检测的结果间误差应在±20%范围内,且所有数据在临床可接受区:
4、精确度要求:不同日期测量结果的标准差(SD)应当不超过0.42%mmol/L(质控液葡萄糖浓度<5.5mmol/L)和变异系数(CV%)应当不超过7.5%(质控液葡萄糖浓度
>5.5mmol/L)
5、操作简便,数值清晰易读,单位应锁定在国际单位“mmol/L”上:
6、血糖检测的线性范围至少为1.1~27.7mmol/L,低于或高于检测范围,应当明确说明。
7、适用的红细胞压积范围至少为30%- 60%,或可自动根据红细胞压积调整。
8、血糖仪应当配有一次性采血器进行采血,试纸条应当采用机外取血的方式,避免交叉感染。
三、对血糖仪POCT操作人员实行授权,由临床检验中心检验师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经医务部门授权后,方能在临床从事血糖仪的操作。
培训内容包括:血糖检测的应用价值及其局限性、血糖仪检测原理,适用范围及特性、仪器、试纸条及质控品的贮存条件、标本采集、血糖检测的操作步骤、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如何解读血糖检测结果、血糖检测结果的误差来源、安全预防措施等。
四、建立血糖仪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体系。
1、血糖仪检测结果与本机构实验室生化方法检测结果的比对与评估,每6个月不少于1次;相对偏差<20%,视为可接受。
2、每台血糖仪均应当有质控记录,包括测试日期、时间、仪器的校准、试纸条批号及有效期、仪器编号及质控结果;
3,血糖检测时,都应先进行质控品检测。
当更换新批号试纸条、血糖仪更换电池或仪器及试纸条可能未处于最佳状态时,应当重新进行追加质控品的检测。
每种血糖仪均
应当有相应浓度葡萄糖的质控品,通常包括高、低两种浓度;
4、失控分析与处理:如果质控结果超出范围,则不能进行血糖标本测定。
应当找出失控原因并及时纠正重新进行质控测定,直至获得正确结果:
5、参加血糖检测的室间质量评估。
标本采集操作规程
1、做好测试前准备工作,将血糖仪处于待检状念。
2、用75%乙醇清洁采血部位,待干后用采血设备行皮肤穿刺。
3、采血部位通常采用指尖两侧,水肿或感染的部位不宜采血。
4、将患者的手臂垂下约15秒钟,如果需要,可轻轻从手指根部向采血点按
摩,从而获取一滴饱满血样,以满足仪器对血样量的要求。
5、皮肤穿刺后,弃去第一滴血液,将第二滴血液置于试纸上指定区域。
6、准备读取结果。
备注:采血针为一次性用品,要求一人一针,严禁重复使用,以防交叉感
染。
便携式血糖仪操作规程
1、测试前的准备
(1)检查试纸条和质控品贮存是否恰当。
(2)检查试纸条的有效期及条码是否符合。
(3)检查质控品有效期。
2、血糖仪开机
(1)插入试纸,自动开机。
(2)开机后血糖仪显示屏显示相应信息,核对显示的血糖试纸的代码和当
日才使用的血糖试纸的代码是否一致。
3、采集血样
按照标本采集规程采集血样;在血糖仪开始倒计时之前,请勿移动仪器,以确保血量充足从而获得准确的结果。
4、血糖检测
严格按照仪器提供的操作说明书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检测。
5、读取结果并记录
6、除去试纸,仪器自动关机。
7、如仪器显示错误信息提示,请核对操作说明书,必要时与销售代表联系。
POCT质量控制规程
1、标准操作流程:应有书面的操作流程,覆盖检测过程的各个方面。
2、培训和资格认证
对POCT操作人员实行授权,由临床检验中心检验师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经医务部门授权后,方能在临床从事血糖仪的操作。
3、检测进行中的过程控制:确认各部分(操作员、仪器、试剂、样品、环境等)按仪器的设计标准运行。
4、质控频率
(1)每天做至少一次质控品测定;
(2)当更换新批号试纸条、电池或仪器、试纸条可能未处于最佳状态时,应当追加质控品的检测;
(3)每半年做一次便携式血糖仪与大型生化分析仪结果比对试验;
(4)每年参加室间质量控制。
5、POCT血糖仪只可作为血糖检测的筛选,不能替代临检中心葡萄糖定量检测。
血糖仪与大型生化分析仪结果比对试验流程参见卫生部《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
血糖仪测定值>4.2mmol/L时,与比对结果偏差<20%,血糖仪测定值<4. 2mmol/L时,偏差<0.83mmol/L视为可接受。
6、室内质量控制
用以监测和评价POCT血糖仪的质量,以决定检测报告是否发出所采取的一系列检查、控制手段。
1)室内质量控制的方法均适用于POCT血糖仪。
POCT质控结果可以画在控制图上,Y轴为浓度,X轴为日期或分析批次,画出的水平线相当于均值、均值±2倍标准差。
(2)每一分析批的质控必须与患者样本一起进行分析,分析批在控时方能报告患者的测定结果。
当判断分析批为失控时,则说明测定过程存在问题应予以解决,然后重复检测该分析批。
分析批失控时,不能报告患者标本测定的结果。
(3)有失控记录及分析。
7、室间质量控制
(1)医院POCT室间质评活动由临检中心组织,定期发放统一的质控样品到各临床科室,要求各科室在相对固定的时间进行检测。
检测时必须与当天患者样本在同一条件下进行检测。
临检中心对所有科室血糖仪的结果进行分析、处理、评价后反馈临床科室。
临床科室根据反馈结果,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改进。
(2)每年参加卫生部临检中心室间质量评估。
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
1、读取仪器检测结果。
2、检测结果报告内容:包括被测试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病区)、检测结果、测定日期、时间、检测者签名等。
3、出现异常结果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重复检测一次;
(2)通知医生采取不同的干预措施;
(3)必要时复检静脉生化血糖。
废弃物处理规程
1、对使用过的消毒棉签、采血针、试纸条等废弃物,放入黄色废物袋中按
医疗垃圾进行处理。
2、在将一次性医疗废弃物转交处置单位时,必须有交接记录,包括交接时
问、签收入签名等。
血糖仪保养和维修规程
1、血糖仪保存与操作应在具有一定温度( 6-44℃)与湿度(10-90%)的环境中。
2、血糖仪使用后,应对仪器进行简单维护。
(1)用沾有清水的棉签清洁仪器表面,并将仪器彻底晾干。
如有需要,可用75%酒精棉球擦拭仪器表面。
(2)清洁仪器应在关机状态下进行。
3、勿将仪器浸泡水中或置于高压灭菌器中清洁或消毒。
4、仪器显示电量不足时应及时更换电池,更换电池程序如下:
(1)关闭血糖仪;
(2)开启仪器的电池盒盖,更换电池,并确保电池盒盖安装到位;
(3)开机调试至正常待机状态;
(4)废弃电池按照环保要求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