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发展的政府政策之二(参考)

合集下载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26•【字号】滁政[2012]35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滁政〔2012〕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全省服务业大会精神,促进全市服务业大发展,加快冲刺全省第一方阵,根据省政府《进一步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皖政〔2011〕109号)等有关规定,现制定如下政策措施:一、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一)现代物流业。

对通过国家认定的A级以上物流企业,可参照国家试点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政策执行。

新建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费用、下同)、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在建物流园区、道路运输站场、港口码头和物流配送中心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技术改造和新增设施项目,由同级财政按其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50%给予奖励。

全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物流企业,其所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增量部分(以上年为基数、下同),同级财政按其等额标准50%给予奖励。

从事物流服务的港口码头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新晋升为国家5A、4A、3A级的物流企业,同级财政分别给予50万、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重点扶持。

进一步落实鲜活农产品配送车辆24小时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政策。

(二)科技服务业。

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在一个纳税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事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科技型服务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徐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点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徐政发[2010]96号

徐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点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徐政发[2010]96号

徐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点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正文:---------------------------------------------------------------------------------------------------------------------------------------------------- 徐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点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徐政发[2010]9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根据国家和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特就进一步推进全市重点现代服务业发展制定政策意见如下。

一、本政策意见适用在本市依法设立的软件开发、国际服务外包、现代物流、文化动漫、旅游服务和商务中介等重点现代服务业的法人企业。

二、加快培育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鼓励、引导现代服务业企业加快向集聚区集中发展,并对进入集聚区发展的企业优先给予本政策意见的扶持。

三、凡适用本政策意见的重点现代服务业企业,在其工商注册、生产经营、投资建设项目、引进和培育经营管理人才、缴纳各种税费等方面,可享受国家和省已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

同时,还可享受以下政策:(一)对在我市新登记注册并开展经营活动的重点现代服务业企业,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前三年全额、后二年按50%奖励给企业。

本政策意见施行之前符合条件的企业,经认定后以2009年为基数进行测算,新增部分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二)鼓励重点现代服务业企业做大规模,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进入全国行业百强或全省行业10强、且比上年增长30%以上的企业,经认定后给予奖励扶持,具体办法另行确定。

(三)对在我市投资建设的重大现代服务业项目,经认定后优先给予用地指标,并按照市及县(市)区重大项目由同级政府给予优惠扶持;对获得国家和省专项扶持资金的项目,由所在地同级财政按照相关要求给予资金配套。

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与措施

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与措施

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与措施一、引言服务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改善民生、推动产业升级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促进服务业的发展,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与措施。

本文将研究分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与措施,并探讨其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二、支持服务业创新发展的政策与措施1. 鼓励创新技术在服务业中的应用政府鼓励企业利用先进技术改造服务业,促进其创新发展。

例如,通过提供资金支持、减免税收、推动技术转移等措施,吸引更多科技型企业参与服务业创新,提升行业的技术水平。

2. 提升服务业人才培养与引进为了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政府积极推动服务业人才培养与引进。

通过建立专业性的培训机构、制定人才引进政策等,提升服务行业的人才质量和水平。

同时,政府还鼓励高校与企业合作,开展服务业人才培养项目,培养更多的专业服务人才。

3. 促进国内外服务业交流与合作政府加强国内外服务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经验共享、技术合作,提升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通过出台便利行业交流的政策,推动服务业企业与国际接轨,引进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

三、促进服务业消费的政策与措施1. 扩大服务业消费对内需的拉动作用为了增加居民消费支出,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鼓励居民加大对服务业的消费支出。

例如,通过减税降费、提高社保待遇等,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鼓励其提高对服务业的消费比重。

2. 优化服务业消费环境政府重视提升服务业的消费环境,改善服务质量。

通过加大对服务业从业者的培训力度,提升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同时,加强对服务业市场的监管,打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提升消费者对服务业的信心。

3. 推动服务业消费升级政府鼓励服务业创新,提供多样化的服务产品,满足消费者多层次、个性化的需求。

通过推动服务业向高端、智能化、个性化发展,满足消费者对高品质、高附加值服务的需求,促进服务业消费的升级。

四、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其他政策与措施1. 改革开放与市场准入政府通过改革开放,放宽国内外服务业市场准入限制,鼓励内外资本参与服务业发展。

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8.08•【字号】•【施行日期】2014.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东部新区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现将《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推进社区服务业提升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外贸综合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烟台市人民政府2014年8月28日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3〕25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服务业提升发展的意见》(烟政发〔2013〕28号),进一步加大对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切实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加快推动全市服务业提升发展,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加强规划引领各级政府(管委)在制定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要把服务业放在优先位置,统筹规划重点产业、各类集聚区和重点项目,把更多的政府资源用于公共服务,引导社会资源投入服务业。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安排服务业布局、用地规模和开发时序,预留服务业发展空间。

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要将商业、幼儿园、中小学校、体育健身、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等设施建设,纳入公建配套实施方案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市政府抓产业促发展的要求,推进服务业各行业规划的编制实施。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二、保障土地供应调整城镇用地结构,扩大服务业用地供给,提高服务业建设用地比例。

通过挖潜盘活的城镇存量土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的土地指标,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腾出的土地,优先满足服务业需求。

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济南市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和济南市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济南市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和济南市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济南市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和济南市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1.20•【字号】济政字〔2019〕73号•【施行日期】2019.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济南市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和济南市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济政字〔2019〕7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济南市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和《济南市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南市人民政府2019年11月20日济南市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系列文件精神,推动全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四个中心”、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目标任务,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新旧动能转换为动力,推动服务业与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努力构建规模大、结构优、品质高、竞争力强的服务产业新体系。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达到7000亿元,现代服务业比重达到62%,服务业“三上”企业达到5500家,营业收入过亿元服务业企业达到1000家。

服务业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形成时尚高端、文旅辉映、品牌荟萃的国家消费中心城市,资源集聚、服务高效、生态友好的产业金融中心,陆海统筹、产业联动、绿色智慧的区域物流中心,开放合作、机制健全、创新活跃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技术领先、跨界创新、全域生态的国际医疗康养名城,建设成为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强市。

二、主要任务(一)推动生产性服务业提质增效。

1.金融业。

围绕国际金融城、山东新金融产业园等“一城一园多点”布局,加快发展现代金融产业。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7.20•【字号】龙政综〔2017〕135号•【施行日期】2017.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龙政综〔2017〕1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为推动全市现代服务业提速增效和创新发展,提升壮大服务业综合实力,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一、培育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对新增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每家企业奖励5万元。

对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且当年增长达到20%以上,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5万元。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二、做大做强限额以上商贸龙头企业对批发、零售业销售额,住宿餐饮业营业额首次达到2亿元、1亿元,2000万元的限额以上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首次达到5亿元、3亿元,5000万元的限额以上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年销售额增长30%及以上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年营业额增长35%及以上的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给予当年一次性奖励3000元。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三、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做强运输企业。

对纳入规上服务业管理的运输企业,营业额(在龙岩开票额)2000万元以上,营业额增长20%以上(当年新上企业不要求),纳税额占营业额比重达2%以上,按营业额5‰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不超过50万元。

该项年度资金安排封顶300万,若需求超过资金安排总量,则补偿标准按比例缩减。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做大物流企业。

对新上且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管理的综合性、仓储型物流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运输型物流企业达到1500万元,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中国服务业发展政策及实施效果分析

中国服务业发展政策及实施效果分析

中国服务业发展政策及实施效果分析服务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关键。

近年来,我国对服务业的发展越来越注重,不断出台政策措施,加大优惠力度,为服务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本文将从政策角度出发,探讨中国服务业发展政策及实施效果。

一、政策背景随着我国经济逐渐由“固定资产”向“人力资本”转型,服务业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2019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4.5%,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

但在发达国家,服务业占比普遍在70%以上,说明我国服务业发展仍有较大的空间。

为了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我国政府不断加大对服务业的扶持力度,从加强服务业基础建设、提高服务业主体竞争力、推动服务贸易发展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二、政策措施1. 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该规划提出在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要达到56%左右,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GDP比重要达到44%左右,服务业供给体系和服务贸易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等目标。

2. 支持服务业企业创新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服务业企业创新的政策,如支持创新型服务企业上市、认定和培育服务外包重点企业等。

同时鼓励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促进“互联网+”模式在服务业领域的推广应用。

3. 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政府出台了《服务贸易促进方案》,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降低服务贸易壁垒。

加强对服务贸易主体的支持,提升我国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国际竞争力。

4. 加强人才培育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服务业人才培育,建议各地组织高校和行业协会共同开设服务业相关专业课程,推动服务业人才培训与交流。

三、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效果以上政策措施的实施对我国服务业发展带来了诸多积极影响。

1. 服务业增加值占比逐年提升服务业增加值占比逐年提升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标志之一。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9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54.5%,比1981年增加了45个百分点。

服务业发展的战略与政策

服务业发展的战略与政策

服务业发展的战略与政策服务业是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随着国家逐步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服务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本文将从服务业发展的意义、目前面临的挑战、发展战略和政策四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服务业发展的意义1. 促进就业服务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服务业可以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特别是对于那些没有技术、没有资本的人来说,服务业可以成为他们谋生的重要途径。

2. 带动经济增长服务业是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对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会产生重要的带动作用,占据世界经济总规模的70%左右,能够促进经济增长。

3. 提高经济附加值服务业中许多企业为消费者提供高附加值的产品或服务,如金融、科技、文化等,这些企业的发展可以提升国家经济的附加值。

4. 改善生产方式服务业可以改善生产方式,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从而为国家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二、面临的挑战1. 人才不足近年来,许多服务业企业经营不利,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找不到有相应专业技能的人才。

服务业需要专业性更强的人才,但现状是人才培养存在不足。

2. 服务质量不高部分服务业企业的服务质量较差,给消费者带来很多不便。

要求服务业提高服务质量,推动服务企业加大服务投入,培养专业服务人员、不断完善服务流程、优化服务环境。

3. 缺乏创新服务业发展缺乏高水平创新,新技术、新理念等服务创新的概念居高不下,但创新力度不够。

三、服务业发展战略1. 发扬优势开展服务业需要根据自身优势进一步推进优化。

我国服务业基础较好,拥有过硬的企业基础条件和完善的市场体系,可以依托原有的服务成果,不断提升服务水准。

2. 借鉴国际经验我国服务业相对成熟的行业比较少,需要借鉴外国的先进经验和理念,加快推进我国服务业的发展,从进口中学习技术和理念,促进技术向逐步消化吸收。

3. 推进转型升级为了适应市场变化和消费需求的不断更新,要推进转型升级,加速服务业品牌的价值创造、企业行业的自主创新、市场体系的完善升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李沧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青李沧政发〔2007〕35号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对我区调整经济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突破经济增长方式,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和辐射力,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为加快我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现就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发展我区现代服务业的思路和目标(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主线统领工作全局,围绕把李沧建设成现代化青岛核心区域的目标,以规划为先导,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切入点,全面推进以现代商贸流通业、房地产业、现代物流业、旅游业等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实现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新突破,进一步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区综合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

按照“科学布局、惠民优先、协调发展”的原则,以“两区一心”战略的实施为契机,把发展服务业放在优先位置,拓展空间布局,优化行业布局。

通过改造提升商贸流通业的档次和水平,带动现代物流业、旅游业和房地产业等的共同发展,逐步提高服务经济的比重和水平。

2010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20亿元,年均增长25%;二三产业比重由“十五”时期的75:25调整为60:40;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20亿元,年均增长29.5%。

二、加快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根据青岛市服务业的发展趋势,结合我区总体发展战略和服务业发展优势,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为:现代商贸流通业、房地产业、现代物流业、旅游业、金融业、创意产业、信息服务业、会展业、中介服务业。

(一)现代商贸流通业。

围绕做强做大青岛北部商贸中心的目标,以“四圈”为辐射源,实现服务业优化升级。

继续加快三级商业中心建设,进一步推广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引进各类专业店、专卖店、名牌直销店等现代业态。

进一步完善李村市级商圈的业态布局和结构调整,重点发展商务商贸、金融保险、餐饮娱乐业,提升商圈功能和层次。

积极推进原公检法办公大楼、青岛监狱、面粉七厂和风机厂等旧地的搬迁,引进国内外知名商贸、金融、餐饮娱乐企业入驻商圈。

引导和鼓励骨干商贸企业,加快连锁经营步伐,实现跨区域、跨行业经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加快培育沧口、东李和苏家商圈区级商业中心。

沧口商圈,做好青岛第二火车站周边区域和沧口飞机场原址的商业总体规划设计与论证,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发展服务于游客的大中型超市、餐饮、住宿业,建设突出青岛特色的小商品街。

东李商圈,充分发挥毗邻308国道和青银高速公路交通便利的区位优势,全力建设鞋帽、服装、高档家具、文化产品专业规模市场,打造立足青岛、辐射半岛城市群的专业消费市场群。

苏家商圈,以中央居住区建设为契机,重点发展金融、会展、总部经济等现代服务业,构建集商务、旅游、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商务区。

推进社区商业服务中心建设。

支持鼓励大型商贸企业及连锁企业参与社区商业服务中心建设。

使社区居民在步行10—15分钟的时间内,即可满足生活购物等日常消费需求。

继续开展创建“社区商业示范社区”活动,力争到2010年,构建起方便、快捷、功能完备的社区商业服务网络。

以“四线”为纽带,拓宽青岛北部商贸中心的空间容量。

完成李村大集、李村河两岸改造以及大村河两侧商业业态的规划设计,建设集餐饮、娱乐、休闲于一体的商业、景观区。

改造升级振华路—京口路—九水路沿线,打造贯通“四大商圈”的商业走廊。

同时发展一批以休闲、餐饮、娱乐、文化等为代表的新型商业特色街。

到2010年底培育、发展9条市内知名的特色街。

2007年重点做好宝龙城市广场、三星数码、沃尔玛等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的跟踪服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完成向阳路、少山路特色街改造设计方案。

年内培育建设社区商业服务中心三处。

(二)房地产业。

积极配合全市房地产业的发展,将我区房地产业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支柱产业来培育,实现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强化房地产业与现代服务业统筹联动,使之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强劲动力。

着重发展与其相关的房产交易、咨询、房产评估等现代服务业,拓展增值领域,逐步形成以房地产业为主导、相关产业联动发展之势。

鼓励本土房地产企业做大做强,不断提升品质。

引导房地产企业在赢得经济利益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效益,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科学化、标准化管理能力,以管理求效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快速有序地推进中央居住区建设。

坚持新区建设与基础设施、商业服务设施相配套的原则,将住宅与商业、物流融为一体。

到2010年,东部逐渐形成产业相对聚集、资源配置相对合理、服务设施较为完善、城市环境较为优美的核心居住区。

2007年开始新建居民小区的商业服务设施将按照2—3万人,设置商业网点面积5000—10000平方米。

(三)现代物流业。

充分发挥我区区位优势、交通优势和产业优势,构建现代物流网络,培育物流市场,加速发展现代物流业,改造提升传统物流业。

研究制定我区中长期物流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加快我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用5-8年的时间把李沧区建设成为以公路和铁路物流为主,以海运、航空物流为辅多类型的,以服务于工业物流、商贸业配送等多功能的,以综合性及专业性物流配送中心等多层次的结构合理、技术先进、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的物流体系。

到2010年实现年交易额达到96亿元。

培育建设现代物流集聚区。

以润泰石化物流等大项目为依托,在李沧西部建设服务于二产的工业物流集中区;以青岛第二火车站、跨海大桥建设为契机,在环胶州湾高速公路李沧段以西建设服务于铁路、海运、空运的物流仓储基地;充分利用三零八国道、重庆中路和青银高速的交通优势,建设设备先进、管理现代、服务规范的现代化物流园区。

积极培育现代物流市场主体。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实力强、知名度高的国内外大型物流企业落户李沧。

到2010年力争引进1-2家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

(四)旅游业。

依托青岛旅游大市场,整合区域现有资源,做大购物、节会、健身旅游。

全力推进青岛第二客运站建设,打造青岛北部游客集散中心。

积极推动娱乐休闲业等规范、有序发展,不断壮大产业规模。

全力争取世界园艺博览会落户,实现旅游业由观光游览型向休闲度假型转变。

以“建设生态旅游基地”为总体目标,不断挖掘本区资源优势,积极推介两条旅游线路、重点发展以休闲度假为主体的三大特色旅游(休闲度假游、购物旅游、节会旅游),把李沧区建设一个集“吃、住、行、游、购、娱”于一体的游客集散基地,为青岛市的大旅游做好配套服务。

加大文化与旅游的融合,为发展文化旅游事业,深入挖掘文化资源,拓展建设规模。

在明真观等地方通过举办庙会,民俗文化活动等形式,不断充实文化旅游内容,丰富文化旅游内涵。

建设区博物馆,将我区可移动文物进行集中收藏并向社会公众展示,展现我区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推动旅游事业的发展。

积极宣传推介我区旅游资源,提高我区旅游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

鼓励、指导各旅游景区点充分利用我区旅游文化网等现代网络技术和宣传媒体,积极发布旅游信息,加强与市内外旅行社的合作和交流,推销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

要通过商贸、文化等交流活动,宣传李沧旅游特色,推介李沧旅游品牌。

充分利用青岛举办2008年奥运会帆船比赛的机会,结合奥帆赛宣传,加大我区旅游景点的宣传力度,促进我区旅游产品的推销,增加来我区旅游观光的游客人数。

2007年申办世界园艺博览会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

(五)金融业。

围绕青岛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部署,结合李沧实际,积极引进金融机构落户我区,吸引外资金融机构到我区设立分行或代表处。

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资扩股。

鼓励大企业集团在条件成熟时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真正营造一个激活地方金融业的氛围;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创建和培育良好的区域经济秩序,提高行政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努力为区域金融业营造良好的投融资发展环境;引导规范民间投融资,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信贷担保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参股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加快发展金融中介机构,大力发展为金融业提供服务的证券资信评估、投资咨询、资产评估、会计、审计、律师、保险代理、经纪等中介服务组织。

到2010年,全区基本建立起诚实守信、资金流动畅通、经济金融和谐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

围绕中心商圈的改造建设,在书院路、古镇路、京口路区域规划建设金融、保险业聚集区,形成青岛北部的金融中心。

(六)创意产业。

积极培育和扶持创意产业发展。

围绕旅游、制造业、服装、信息、文化传媒等产业,加大工业设计、成套装备研发、服装设计、软件设计开发、旅游品设计、广告设计等行业的发展和集聚。

结合都市工业园和旧城改造,利用闲置厂房积极发展创意产业。

积极引进创意产业,整合李沧区现有的优势资源,逐步规划建立一批功能定位合理、产品特色鲜明的创意产业园区。

形成集创业、策划、生产、加工、销售、流通等于一体的创意经济产业链。

吸引设计、策划、制作、管理等著名公司和专业人才。

培养高层次创意产业人才,营造创意产业发展环境,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扶持重点项目建设,保护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努力把创意产业发展成为我区优势产业。

(七)信息服务业。

积极配合全市信息服务的发展,建立电子信息产品设计研发中心。

加快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信息服务业发展。

加快基础网络设施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大力发展以互联网、移动通讯网、数字有线电视网为载体的新型服务业态。

广泛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建立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领域较为完善的信息资源体系,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

(八)会展业。

结合重大节庆,通过网络、招商手册等媒介,加大李沧区投资环境的推介力度,吸引更多外商到我区考察、投资、发展。

积极参与组织和承办有关展会,推动会展业的进一步发展。

(九)中介服务业。

以建设“诚信李沧”为目标,坚持市场化、专业化导向,完善中介服务体系,促进中介服务业规范发展。

规范会计、审计、法律、咨询、劳动力等中介服务业,提高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推动各类中介机构与政府脱钩。

抓好基础性工作,加快行业发展。

三、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一)加强现代服务业工作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构和协调机制,研究制定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推进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提出服务业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意见,负责服务业相关考核工作,统筹协调全区服务业规划发展。

(二)发挥政府投资导向作用,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

1、建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从2007年起,服务业引导资金数额确定为上年度全区生产总值的万分之一,主要用于扶持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奖励服务业先进和服务业名牌,扶持服务业重大课题研究等。

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化原则增加对服务业项目贷款,重点支持信誉好、效益好的服务业企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