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相关政策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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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相关政策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相关政策

放宽市场准入

一、放宽市场准入

----坚持“非禁即入”,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外,所有服务业领域,各类资本均可进入。内外资实行同等待遇,凡是鼓励外资进入的服务业领域,向境内各类所有制经济同等开放。实施优惠政策的投资领域,优惠政策对所有投资主体同等适用。鼓励外商参与我市服务企业的兼并重组,重组后的新企业经外贸管理部门批准,可依法变更登记为外商投资服务企业。

----对具备注册资金、经营场所、人员机构等要素申请设立企业的,工商部门可先行注册登记,核发执照。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登记的前置审批外,其他一切审批项目均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审批项目。特许行业由行业主管部门及时为服务业企业办理专项许可。

除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行业、项目外,企业可根据需要自主调整经营范围和方式,工商部门可按企业要求予以核定。

----放宽企业登记注册条件。设立公司制服务业企业,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可为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最低注册资本额。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额不低于3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凡服务业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并拥有3家以上的控股子公司,集团合并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的,可办理集团登记。

放宽对科技服务类企业注册的限制,允许注册资本3万元成立科技服务类有限责任公司。

实施税收优惠

二、实施税收优惠

----大力支持物流业发展。物流企业将承揽的业务外包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其他项目支出后的余额,作为营业税计税基数。

货运代理企业的营业税,可在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港口费用、运输费、保管费、出入境检疫费、熏蒸费、仓储费、装卸费及其他代理费用后,计算缴纳营业税。

保险代理公司取得的全部手续费和佣金收入可按规定扣除支付给保险营销员(非雇员)的劳务报酬后的余额为营业税计税基数。

----支持服务产品的研发和生产。生产服务业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按实计

入管理费,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10%以上的,允许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对研发、设计、创意等科技服务企业可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应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对新办从事物流技术和咨询服务、物流信息服务企业,按规定减免所得税。

科技中介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技术交易合同经登记后,可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科技服务机构为完成特定服务项目,凡聘请属于海外留学人员和国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所支付的咨询费、劳务费用可直接进入成本。

----在江苏省机场新建民用航空公司基地的,3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3年后减半征收2年。现代物流企业,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定期给予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照顾。

----经批准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3年。

----新办的江苏省内旅游企业和在江苏省设立的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省外旅游企业分支机构,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2年。

----营利性医疗机构自取得执业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医疗卫生专用车辆,免征车船使用税。

----在社区内新办的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医疗卫生、文化服务、体育健身等服务业所得盈利,按规定2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和社区老年活动场所等社区服务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社区服务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物业管理企业代收代征的各类费用.免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对承接国际服务业外包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实行2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免征期满后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年。对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实行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免征期满后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5年。

对缴纳增值税的服务贸易出口企业,出口后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三、实行规费减免

实行规费减免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每辆货运车辆定额征收运输管理费。

自2006年1月1日起,对营业性大型货车载质量20吨以上部分减半征收养路费、货物附加费、运输管理费;对不报停的载质量在10吨以上的货车可实行全年一次性包交养路费,优惠2个月,全年按10个月征收。

对进入市区的物流配送车辆,公安交警、交通管理部门优先发放货车通行证,为配送车辆在市区通行和停靠提供便利。

----重点建设龙潭、禄口、丁家庄、江北化工等物流基地。物流基地的土地出让金,只收取按政策规定必须收取的部分,其余土地出让金收益以及市权范围内的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作为国有投资主体的资本金,专项用于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上述物流基地内建设项目市权范围内的建设规费全免。

支持大型物流项目建设。对总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上的大型物流项目建设,经批准,缓缴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道路临时占用费。

大力发展基于数字电视平台、移动通信平台、宽带多媒体平台的信息增值服务。对经市政府批准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一定的规费减免。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对旧仓库设施进行改造,如新建物流配送中心等大型商业设施,原划拨土地出让收入按规定扣除政府土地收益和有关税费后,其余部分返还原企业。

对年销售额超百亿元的生产资料批发市场、超五十亿元的消费品批发市场和经市政府认定的重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3年内按国家收费标准减半征收市场管理费。

----连锁经营企业的物流配送中心,经主管部门认定,享受物流企业各项优惠政策。连锁企业跨区发展设立的网点,在总部领导下实行统一经营、统一核算,不设银行结算帐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帐簿,并与总部微机联网、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的,经财政、税务部门批准,由企业总部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缴税,其中增量部分按销售比例在各区进行分成。

----鼓励投资兴办大型旅游业项目,对于符合政府发展导向、投资额超亿元以上旅游项目,市政府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给予相关优惠政策。

鼓励会展行业发展。对大型会展场馆的建设,经市政府批准,免征或缓缴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

----大力吸引国际知名品牌服务企业、跨国公司总部、跨国采购中心落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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