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T 0078-2015 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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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 T 0078-2015 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

DZ T 0078-2015 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

ICSD 10/19DZ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T0078-2015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Procedures for Original Geological Record of Solid Mineral Exploration2015-04-15发布2015-07-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目次前言 (V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地质编录的综合技术要求 (1)3.1目的任务 (1)3.2地质编录的基本内容 (1)3.3地质编录的基本要求 (2)3.3.1原始地质编录的及时性 (2)3.3.2工具、量具及设备和材料 (2)3.3.3自动记录软件的规定 (2)3.3.4计量单位名称和符号 (2)3.3.5编录工作的现场质量监控 (2)3.3.6原始地质编录资料的修改 (2)3.4地质编录用语、代号及编号 (2)3.4.1常用地质编录用语及代号 (3)3.4.2地质观察点与剖面编号 (3)3.4.3工程编号 (3)3.4.4预查阶段的探矿工程编号 (3)3.5地质观察、分层与布样 (4)3.5.1地质观察 (4)3.5.2地质分层 (4)3.5.3布样 (4)3.6绘图 (4)3.6.1原始编录图件分类 (4)3.6.2地质素描要求 (5)3.6.3非素描图类 (5)3.7地质描述与记录 (5)3.7.1地质描述内容 (5)3.7.2记录 (5)3.8野外资料整理要求 (6)3.8.1文、图、实物资料的核对 (6)3.8.2文字记录整理 (6)3.8.3标本、样品整理 (6)3.8.4野外图件整理与成图 (6)3.8.5岩矿层厚度计算 (6)3.9特殊矿种勘查地质编录 (7)4实测地质剖面 (7)4.1目的任务 (7)4.2技术准备 (7)4.2.1资料收集与综合整理 (7)4.2.2剖面位置选择 (7)4.2.3野外踏勘 (8)4.2.4剖面设计 (8)4.3剖面测制 (9)4.3.1基线布置 (9)4.3.2地质观察、分层与记录 (9)4.3.3作图步骤 (9)4.3.4记录 (10)4.3.5剖面测制中的物化探工作 (10)4.4编制综合地质柱状图 (10)4.5实测剖面小结 (10)4.6实测勘查线剖面 (11)4.6.1勘查线剖面用仪器法测制 (11)4.6.2勘查线剖面的内容 (11)5地质填图 (11)5.1目的任务 (11)5.2工作依据 (11)5.3填图比例尺的选择 (11)5.3.1填图比例尺的确定依据 (12)5.3.2预、普查填图比例尺 (12)5.3.3详查、勘探填图比例尺 (12)5.4填图精度要求 (12)5.4.1对地形底图的要求 (12)5.4.2对地质研究程度及地质体表示程度的要求 (12)5.5地质点布置 (13)5.5.1地质点位置 (13)5.5.2地质点分类 (13)5.5.3地质点密度及数量 (13)5.6填图方法及技术要求 (14)5.6.1野外踏勘 (14)5.6.2地质观察路线的布置 (14)5.6.3地质点的布置原则及要求 (15)5.6.4地质草图 (15)5.6.5地质简图 (15)5.7矿床地质填图及矿区地质填图 (15)5.7.1矿床地质填图 (15)5.7.2矿区地质填图 (16)5.8地质点定位 (16)5.8.1现场标注点位 (16)5.8.2测量坐标 (16)5.8.3精确定位 (16)5.9地质点的观察和记录要求 (16)5.9.1 5.9.1地质点的观察记录要求 (16)5.9.2 5.9.2地质点记录内容 (17)5.9.3地质界线勾绘 (17)5.10编制实际材料图 (17)5.11地质填图工作小结 (17)6探槽编录 (17)6.1编绘壁及绘图方向 (18)6.1.1竣工探槽的编绘壁及绘图方向 (18)6.1.2施工中探槽的编绘壁及绘图方向 (18)6.2基点基线设置 (18)6.2.1设置基点基线 (18)6.2.2基点基线数据的测量记录 (18)6.2.3工程定位 (18)6.3地质观察、分层与布样 (19)6.3.1总体要求 (19)6.3.2注意判别基岩与残坡积层及转石 (19)6.3.3布样 (19)6.3.4标注分层界线、样品位置及其代号 (19)6.3.5拍照 (19)6.4素描图 (19)6.4.1基本要求 (19)6.4.2普通探槽绘图方法 (21)6.4.3特殊探槽绘图方法 (23)6.4.4槽底的绘制长度及连续性 (27)6.5记录 (27)6.5.1总体要求 (27)6.5.2地质要素位置的记录规定 (27)6.6探槽及刻槽样在采样平面图上的展绘 (28)7探井地质编录 (31)7.1采样钻地质编录 (31)7.1.1采样钻的布置原则 (31)7.1.2地质编录及采样 (31)7.1.3采样钻的定位 (31)7.2小圆井地质编录 (31)7.2.1施工与地质编录应交替及时进行 (32)7.2.2小圆井展开作图法 (32)7.3浅井地质编录 (33)7.3.1施工与地质编录应交替及时进行 (33)7.3.2浅井壁展开作图法 (33)7.3.3野外编录要求 (35)8坑道地质编录 (35)8.1首选壁及绘图方向 (35)8.2基点基线设置 (35)8.2.2测量方位角及坡度角 (35)8.3观察、分层与布样 (35)8.3.1清洗坑壁 (36)8.3.2观察重点 (36)8.3.3标注分层界线、样品位置及其代号 (36)8.3.4布样 (36)8.3.5拍照 (36)8.4绘图 (36)8.4.1基本要求 (36)8.4.2绘图方法 (37)8.5记录 (42)8.5.1总体要求 (42)8.5.2地质要素位置的记录规定 (42)8.6坑道及刻槽样在平面图上的展绘 (44)8.7老硐地质编录 (44)8.7.1老硐调查 (44)8.7.2老硐清理 (45)8.7.3老硐地质编录 (45)9钻孔地质编录 (45)9.1主要工作内容 (45)9.2施工质量监控 (45)9.2.1施工准备 (45)9.2.2施工质量监控 (46)9.2.3残留岩心处理 (46)9.2.4钻孔的终孔 (46)9.3钻孔质量验收 (47)9.3.1验收要求 (47)9.3.2钻孔质量评级 (47)9.4地质编录 (47)9.4.1地质编录应随施工进度在现场进行 (47)9.4.2检查钻探班报表、整理检查岩矿心 (47)9.4.3岩矿心拍照 (48)9.4.4地质观察、分层与记录 (48)9.4.5钻孔布样 (52)9.4.6编制钻孔综合柱状图 (53)10采样编录 (54)10.1目的任务 (54)10.2各类工作项目采样的重点 (54)10.2.1实测地质剖面采样 (54)10.2.2地质填图采样 (54)10.2.3探矿工程采样 (54)10.3岩矿鉴定标本采样 (55)10.3.2采样原则和要求 (55)10.3.3标本的采集 (55)10.3.4矿石研究标本 (55)10.3.5标本的规格 (55)10.3.6标本的登记、包装及送样 (56)10.4化学分析采样 (56)10.4.1采样目的 (56)10.4.2采样原则及方法 (56)10.4.3采样长度的确定 (57)10.4.4钻孔岩矿心采样 (59)10.4.5刻槽采样 (60)10.4.6样品编号原则 (60)10.4.7样品编号、包装、称重 (61)10.4.8基本分析样 (62)10.4.9组合分析样 (62)10.4.10化学全分析样 (64)10.4.11光谱全分析样 (64)10.4.12岩石全分析样 (64)10.4.13物相分析样 (64)10.4.14化学分析质量监控 (64)10.5技术样 (65)10.5.1矿石加工技术试验采样 (65)10.5.2矿石体重样 (66)11野外原始地质编录资料的检查验收 (68)11.1检查内容 (68)11.2野外实地抽查资料的准确性和质量 (68)11.2.1野外原始资料的质量检查 (68)11.2.2野外原始图件 (68)11.2.3野外原始地质记录 (68)11.3原始地质编录应提交的资料 (69)附录A(规范性附录)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中主要图件的图式及内容 (71)附录B(规范性附录)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中主要用表格格式 (78)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DZT0078—1993 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

DZT0078—1993 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T 0078—1993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1994—10—01实施目录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1)2 引用标准 (1)3 原始地质编录工作的基本内容 (1)4 原始地质编录工作的基本要求 (2)5 原始地质编录中的手图与清图 (2)6 代号及编号方法 (3)6.1矿区代号或分队(项目、课题)代号 (3)6.2编号方法 (4)7 原始地质编录的检查验收 (5)7.1提交资料目录(表2) (5)7.2原始编录的检查验收工作 (5)7.3检查验收单位 (5)7.4检查项目及验收标准(表4) (6)8 实测地质剖面的原始地质编录 (6)9 地质填图的原始地质编录 (8)9.1填图方法及精度要求 (8)9.2地质填图时对原始地质编录的要求 (8)9.3 整理 (8)9.4注意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 (9)10 坑探工程的原始地质编录 (9)10.1总体要求 (9)10.2探槽的原始地质编录 (10)10.3探井的原始地质编录 (10)10.4坑道的原始地质编录 (11)I10.5老硐的原始地质编录 (11)11 钻孔的原始地质编录 (12)12 采样的原始地质编录 (13)12.1采样原始地质编录的要求 (13)12.2 编号 (13)12.3探矿工程中采样的原始地质编录 (14)13 原始地质编录资料的管理 (14)13.1 原始地质编录资料的保管程序 (14)13.2原始地质编录资料的修改 (14)13.3 原始地质编录资料的使用 (14)II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T 0078—93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1994—10—01实施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固体矿产勘查中地质填图、探矿工程和采样的原始地质编录工作的内容、要求、方法和编录资料的管理。

1.2本标准适用于固体矿产勘查中的地质填图、探矿工程和采样的原始地质编录以及编录资料的管理。

固体矿产普查勘探地质报告编写规定

固体矿产普查勘探地质报告编写规定

固体矿产普查勘探地质报告编写规定固体矿产普查勘探地质报告编写规定(试行)(内部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部关于印发《固体矿产普查勘探地质报告编写规定(试行)》的通知地矿字[1979]856号各省、市、自治区地质局(处)、直属队:为了提高地质报告编写质量,统一编写要求,部委托湖南省地质局、储委牵头、福建、山西、河北地质局参加共同编写“固体矿产普查勘探地质报告编写规定”。

编写小组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写出了初稿,经部几次组织审查、修改,现发给你们试行。

在试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告部地矿司。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398一、地质报告是地质矿产情况调查研究的总结。

是地质普查、勘探工作进行到一定阶段后对所取得的原始地质编录和室内分析、鉴定、试验等资料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和系统整理,以文字和图件、表格等形式对工作区(或矿区)的地质矿产情况和开采利用条件等作出结论性的论述。

它集中体现了普查、勘探工作阶段所取得的全部地质成果。

二、地质报告是进一步进行地质普查和勘探工作、矿区总体规划或矿山建设设计的依据。

它的质量好坏和能否按期提交,不仅是考核地质队完成地质计划任务的主要指标,而且关系到矿山建设和国家经济计划的安排。

为此,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切实把好地质报告质量关,为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和矿产资源。

三、地质普查、勘探按工作阶段划分为初步普查、详细普查、初步勘探、详细勘探四个阶段。

每一个阶段工作结束后,一般都要提交相应的阶段地质报告。

如从普查到勘探是连续进行工作时,可在最后工作阶段结束后提交。

若连续工作时间较长,则根据需要确定提交阶段性报告。

有的矿区因特殊情况而中止工作时,也要提交相应工作程度的地质报告。

四、在提交地质报告的同时,必要时还应提交专题研究报告。

研究报告要根据工作区(或矿区)的具体地质条件和实际获得的成果资料来确定。

如重要的矿床类型,国家急需矿种或大型矿区,在提交矿区(床)勘探地质报告的同时,应提交专题研究报告,内容着重于成矿地质条件、矿区深部和外围的找矿方向以及勘探类型、勘探方法等的分析研究,以指 399导下步普查、勘探工作和寻找同类型矿床。

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

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
1∶2000~1∶5000 1∶1000~1∶2000 1∶500~1∶1000
• 3.1.3 剖面测制 • 3.1.3.1 测制组人员组成及分工 • 测制组一般由3~4人组成,包括组长、前后测手及作图员。组长 由地质工程师以上技术人员(含地质工程师)担任,全面负责剖 面测制技术工作。具体担任地质观察、分层、布样和地质记录; 前后测手及绘图员,由技术员或地质工担任,主要负责测量剖面 导线方位、长度、坡度、标注导线点、打桩、测量岩层产状、采 样(标本)、绘制自然剖面图和剖面导线平面图。主干剖面(指 完整的地质剖面)测制时,矿区所有技术人员都应参加。 • 3.1.3.2 测制方法 • 在剖面的起点处打入写有A0(A剖面)编号的木桩,后测手持测 绳的端点站于A0处,前测手持测绳向剖面前进方向推进,在地形 明显变化处或与A0点有一定距离处设置导线点1打入编号为1的木 桩或用油漆在基岩上写上编号1。前测手用测绳丈量该导线斜长, 前、后测手分别用罗盘测量导线方位和坡度(均要求误差≤3°内 取平均值),并将上述测量数据记录于剖面记录表中。以此类推, 测制A0~1,1~2、2~3导线的斜长、方向、坡度(坡度角记录 时,上坡为正、下坡为负)绘出剖面导线平面位置图,见图2。
项目
穿脉坑道 石门 采坑 薄片 光片 煤岩标本 化石标本 动物化石标本 植物化石标本 孢粉化石标本 自然重砂样 基本化学分析样 光谱分析样 化学全分析样 岩石全分析样 单矿物分析样
代号
CM SM CK b g MY HB DH ZH BF Z H GP HQ YQ DF
项目
标本 定向标本 构造标本 水化学分析样 土壤地球化学测量样 原生晕样 次生晕样 水系沉积物样 风(氧)化带样 岩(土)力学试验样 物性测定样 大体重样 小体重样 同位素年龄样 选矿试验样 外检样

固体矿产勘查探槽原始地质编录工作细则

固体矿产勘查探槽原始地质编录工作细则

固体矿产勘查探槽原始地质编录工作细则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细则的主题内容是在进行各种固体矿产勘查及物化探异常查证工作中,对探槽原始地质编录工作的程序、要求、内容、方法及管理等。

本细则适用于探槽、剥土、露天采矿场等原始地质编录及编录资料的整理。

2 引用标准本细则引用了《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DZ/T0078-93)中的有关标准。

3 工程代号剥土——BT 探槽——TC 采坑——CK 样坎——YK4 探槽地质编录工作程序探槽地质编录工作程序如下所示。

5 探槽施工中地质工作及管理探槽工程主要用于揭露、控制矿体,揭露重要的地质剖面上覆盖的岩性和重要的地质界线等。

主干探槽应在工程设计图上设计,布置辅助性探槽可临时增布。

探槽布置必须事先踏勘、实地布置。

勘探线剖面上探槽或揭露重要地质界线的探槽由测量人员定位,一般探槽可用罗盘定向布置。

探槽一般揭露到覆盖层以下的基岩内0.5m左右为宜。

对重要的地质界线和矿体部位,以弄清产状、接触关系及满足矿体采样需要为前提,有时还酌情加深。

探槽深度一般不超过3m。

槽底宽一般不小于0.5m,以满足观察地质现象和采样的需要。

槽壁坡度根据深度和岩石、表土性质而定,一般不大于80°。

土石渣堆放在槽壁外0.3—0.5m,以保证施工安全。

槽壁、槽底平直,尤其在矿体部位要满足刻槽取样要求。

管理人员在现场向施工人员布置探槽施工位置,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开口尺寸等)和安全措施,并经常到现场指导施工,注意安全。

探槽完工后要及时验收,及时编录和采样,以免坍塌造成浪费。

6 探槽地质编录6.1 野外地质编录地质填图中专门用作地质观察点的短槽(包括剥土)、小圆井,除有特殊意义者外,一般不做正式素描图,但在野外记录本上须做记录和素描。

6.1.1 探槽素描探槽素描图的比例尺一般为1:50~1:100,但同一矿区的探槽工程素描图比例尺必须统一。

垂直比例尺与水平比例尺一致。

垂直标尺置于图的左侧,从下向上标数,水平比例尺放在槽底下方,从左向右标数。

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DZ T0078-93)A

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DZ T0078-93)A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T 0078—93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固体矿产勘查中地质填图、探矿工程和采样的原始地质编录工作的内容、要求、方法和编录资料的管理。

1.2本标准适用于固体矿产勘查中的地质填图、探矿工程和采样的原始地质编录以及编录资料的管理。

对有特殊要求的矿种,主管部门可根据本标准制定相应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 引用标准GB 9649 地质矿产术语分类代码3 原始地质编录工作的基本内容3.1原始地质编录是观察研究地质现象的现场记录和观察研究手段的记录。

这些地质现象,是指由天然的和人工的露头、岩心(粉)以及标本、样品所揭示的宏观的和微观的自然地质信息。

记录由原始编录人员选用适当的信息记录手段如数字、文字、图象、磁带、磁盘(光盘)等进行。

还要和国家信息系统的建设相适应,及时采用新的方法和手段。

3.2原始地质编录工作包括现场编录和整理两个方面。

现场编录时,要认真地观察研究地质现象,采集标本、样品,测量地质体的位置、产状、形态等数据,并用适当的记录手段和方法进行编录。

整理是根据各种测量成果和对标本、样品的鉴定、测试成果对现场编录进行修正、补充和归纳、整理,编制必要的图表,并按规定格式整饰。

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原始编录时,还应及时将原始数据按规定格式存盘、入库。

4 原始地质编录工作的基本要求4.1原始地质编录必须真实、客观。

对地质现象要认真、细致、全面地观察研究,联系认识,准确地判断和记录。

编录中应明确区别开实际观测资料与推断解释资料。

4.2原始地质编录应随工作进展逐日或随施工进展及时进行。

4.3原始地质编录的图、表、文字说明必须互相吻合一致,整洁、美观、字迹规整,字体规范。

4.4原始地质编录要有各种必要的质量符合要求的测量,绘图工具和量具。

计量工具必须按有关国家标准定期检验,检验结果随原始地质编录上交。

编录中必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规定的计量单位名称和符号。

固体矿产普查勘探地质资料综合整理规范

固体矿产普查勘探地质资料综合整理规范

固体矿产普查勘探地质资料综合整理规范大队根据需要可成立综合研究组,由大队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或地质科领导,负责进行区域性的地质研究和成矿远景区划以及其它专门性的研究工作。

其力量配备可根据技术力量和地质任务确定。

综合研究组人员须经常深入实际,与分队地质组(普查组)紧密配合共同研究。

六、供综合整理研究用的原始资料,都应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

必要时整理研究人员还需对其中重要内容再作检查或到现场核对,确认合格,方能应用。

在工作开始时,应按上级颁发的有关规范要求,结合工作地区的具体情况,规定统一的图表格式及图例,必要时可制定资料整理工作细则。

上述格式、图例、细则,一旦确定后,未经大队主任工程师或分队技术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修改。

七、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双百”方针,充分发扬技术民主,鼓励不同学术观点在有一定实际资料依据的基础上进行自由讨论和争鸣,在作结论时也允许保留不同意见。

要把各项研究成果及时推广应用,在实践中接受检验,加深认识,以提高科学技术水平。

八、地质工作的探索性很强,要求在资料综合整理工作中自觉地学习、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和方法,既要提倡实事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的科学态度,又要鼓励勇于实践、大胆探索的创新精神。

在工作中,应努力创造条件,尽量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在反复实践中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

第二章工作内容九、标本和样品分析、鉴定、测试结果的资料整理1、标本(1)采集标本应在原始资料上注明采集人,采集位置和编号。

标本采集后,应立即填写标签和进行登记,并在标本上编号以防混乱。

对于特殊岩矿标本或易磨损的标本,应妥善保存,如对易脱水、易潮解、氧化的某些标本应密封包装。

需外送试验、鉴定的标本,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送出。

分队(工区)要尽早配备显微镜等必要的仪器工具,力争做到野外地质人员作一般的岩矿、化石鉴定。

阶段地质工作结束后,选留有代表性和有意义的标本保存,其余的可精简处理。

标本是实物资料,地质大队和矿区都应有符合规格要求的标本盒,标本架(或柜)和标本陈列室。

固体矿产勘查坑道原始地质编录工作细则

固体矿产勘查坑道原始地质编录工作细则

固体矿产勘查坑道原始地质编录工作细则坑道是重要的探矿工程之一,多用于对矿体的控制,详查与勘探时,又是探求高级储量的重要手段,因而,其编录工作尤为重要,将直接影响勘查工作的进展和地质成果质量。

为了提高坑道地质编录的质量,统一编录工作方法,特制定《坑道原始地质编录工作细则》。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细则的主题内容是从工程设计、施工、素描、观察描述、采样、资料整理、地质小结等全过程的工作方法及要求。

适用于机掘坑道、手掘坑道、浅井中拉岔和老硐等工程地质编录。

2 引用标准本细则引用了《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DZ/T0078-93)中的有关标准。

3 工程代号探矿工程的代号以汉语拼音的头一个字母(印刷体大写)组合而成。

平硐—— PD 下山——XS 竖井——SJ沿脉——YM 石门——SM 暗井——AJ穿脉——CM 老硐——LD 天井——TJ上山——SS 斜井——XJ 浅井——QJ4 工程施工管理下达施工通知书,并向施工单位提出坑道施工的技术要求。

主要有:坑道方位、断面规格、底板坡度、施工与地质编录、采样的相互配合、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安全措施。

工程开工时,分队(矿区)技术负责应到现场布置工程位置,负责施工的管理人员原则上每天要到现场指导施工。

施工过程中发现新的情况,需要更改施工方案时,及时向施工单位下达更改施工通知书。

工程完工后,分队长会同管理人员、编录人员共同到现场验收。

所有坑探工程必须随施工进度及时地逐段进行编录。

编录前要对揭露的地质现象进行认真观察研究,以达到认识统一、编录内容一致,并依照有关规范规定,按一定间距作掌子面素描与采样。

当坑道壁有泥灰掩盖时,应用水冲洗,需支护的坑道,与施工人员协调配合,支护前及时编录。

5 编录工作5.1 素描图的比例尺素描图的比例尺依矿床地质条件和任务要求而定,一般1∶50~1∶100,但同一矿区采用统一比例尺。

素描图的水平和垂直比例尺应一致。

5. 2素描图的展开方式用压顶法绘制两壁一顶(图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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