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教学内容
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窗口服务需求的增加,窗口工作人员承担着重要的服务职责。
为了保证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形象表现,制定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和规范操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管理目标1.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满足社会对窗口服务的需求。
2.统一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标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3.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职业操守。
三、培训与考核1.新员工培训:对新员工进行专业知识、业务流程、服务技巧等方面的全面培训,确保其熟悉操作规程。
2.在职培训: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升其工作技能和专业素质。
3.考核评估: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包括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和工作成绩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四、工作流程2.业务办理:窗口工作人员应准确、规范地办理各类业务,确保业务质量和效率。
3.报告和记录:窗口工作人员应及时报告和记录办理业务的信息,确保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问题处理:窗口工作人员应积极处理办理业务中的问题和纠纷,协调解决相关事宜。
5.反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应认真听取用户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改进工作方式和服务质量。
五、工作纪律1.工作时间: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必要时应加班完成工作。
2.工作服装:窗口工作人员应穿着整洁、得体的工作服装,并佩戴工作证件。
4.机密保密:窗口工作人员应严守机密,不得泄露用户的个人信息和办理业务的相关信息。
六、奖惩制度1.表彰奖励:对工作成绩优秀、服务态度好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2.工作警告: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影响工作秩序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书面警告。
3.撤职辞退: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严重失职的窗口工作人员依法予以解聘。
七、监督与反馈1.监督机制:建立内部监督制度,窗口工作人员相互监督和互相督促。
2.用户评价: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并及时向相关人员反馈评价结果。
服务窗口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服务窗口人员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服务窗口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服务窗口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前台接待、咨询解答、业务办理等岗位。
三、岗位职责1. 服务窗口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遵循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
2. 主动热情接待每一位顾客,耐心解答顾客疑问,提供优质服务。
3. 负责处理顾客咨询、投诉、建议等事宜,确保顾客满意。
4. 维护服务窗口的秩序,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有序。
5. 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工作要求1. 服务态度(1)微笑服务,礼貌待人,热情周到。
(2)尊重顾客,耐心倾听,不敷衍了事。
(3)对顾客的隐私予以保密,不泄露单位及顾客信息。
2. 业务能力(1)熟悉本岗位业务流程,熟练掌握各项业务知识。
(2)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3)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寻求解决方案。
3. 工作效率(1)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服务质量。
(2)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顾客等待时间。
(3)做好工作记录,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4. 工作纪律(1)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2)保持工作场所整洁,不随意堆放物品。
(3)爱护公共设施,不损坏单位财物。
五、考核与奖惩1. 考核(1)每月对服务窗口人员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服务态度、业务能力、工作效率、工作纪律等方面。
(2)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2. 奖惩(1)对表现优秀的服务窗口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工作不认真、服务态度恶劣、违反规章制度的服务窗口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服务窗口人员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本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单位的发展贡献力量。
窗口岗位管理制度

窗口岗位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为了规范窗口岗位的管理,保障窗口上岗人员的工作质量与效率,增强公司形象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窗口岗位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接待员、前台服务人员等。
第二章岗位职责1. 窗口岗位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是接待来访客户,提供服务咨询,办理相关业务等。
2. 负责日常的电话接听、信息收发、文件整理等工作。
3. 窗口岗位工作人员要及时转达公司的相关通知和命令,保持信息畅通。
4. 对窗口岗位进行日常维护,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第三章岗位素质要求1.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2. 具备较强的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3. 工作态度认真,有责任心,能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
4. 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积极的学习态度。
第四章岗位形象要求1. 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不得穿着违反公司形象的服装。
2. 谈吐文明,言行举止得体,不得在公共场合使用不文明用语或行为。
3. 窗口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心态,对来访客户和同事保持礼貌和尊重。
第五章岗位技能要求1. 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软件的操作,包括Word、Excel、PPT等。
2. 具备一定的客户服务技能和矛盾处理能力,能够妥善解决客户的问题和投诉。
3. 具备基本的办公协作能力,能够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章岗位培训1. 公司要对新入职的窗口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有关服务规范、操作流程、客户沟通技巧等内容。
2. 公司要定期举办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3. 窗口工作人员应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岗位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七章岗位考核1. 公司要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岗位考核,包括岗位工作表现、服务态度、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考核。
2. 对考核不合格的窗口工作人员,公司将进行相应的警告、奖惩等处理。
3. 考核优秀的窗口工作人员将享受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第八章岗位奖惩1. 公司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窗口工作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对窗口服务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窗口服务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窗口服务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窗口服务人员应遵循“以人为本、高效便民、诚信服务、廉洁自律”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服务态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二章人员选拔与培训第四条窗口服务人员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选拔具备一定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的人员。
第五条窗口服务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 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3. 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4. 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5.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六条新选拔的窗口服务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服务理念、业务知识、服务礼仪、法律法规等,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窗口服务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八条窗口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单位形象。
第九条窗口服务人员应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听取,及时整改。
第十条窗口服务人员应热情接待群众,耐心解答咨询,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
第十一条窗口服务人员应遵循以下服务规范:1. 着装整洁,仪容端庄,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2. 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3. 做到“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4. 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应主动询问、引导,确保群众办事顺利;5.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二条窗口服务人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服务态度、工作业绩等。
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窗口工作人员。
三、岗位职责
1. 熟悉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单位规章制度。
2.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 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着装整洁,仪容端庄,礼貌待人。
4. 主动了解群众需求,提供热情、周到、高效的服务。
5. 及时、准确、全面地处理各类业务,确保服务质量。
6. 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四、工作纪律
1. 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咨询的业务,做到耐心解答,不得推诿。
2. 接待群众时,态度和蔼,语气亲切,不得态度冷漠、语气生硬。
3.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秘密。
4. 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饮酒。
5. 不得收受群众馈赠的财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 不得泄露单位内部信息,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单位利益的信息。
五、考核与奖惩
1. 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纪律、服务质量、业务水平等方面。
2. 对考核优秀的窗口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整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窗口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窗口人员工作规章制度内容

窗口人员工作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窗口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窗口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接待员、客服人员等。
第三条窗口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管理,忠诚工作,如有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由窗口人员自觉遵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或废除。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五条窗口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到岗,并按照规定时间下班,不得擅自迟到早退。
第六条窗口人员应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不得随意堆放文件、物品,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第七条窗口人员应按照规定着装,不得穿着拖鞋、短裤等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服装。
第八条窗口人员应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不得对客户发脾气或使用粗口。
第九条窗口人员应按照规定用语,不得泄露客户信息或单位内部信息。
第十条窗口人员应按照规定处理客户问题,不得私自处理或拖延处理客户问题。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一条窗口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串岗、代班,不得擅离岗位。
第十二条窗口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高效处理客户需求,不得违规操作。
第十三条窗口人员应及时记录客户反馈和投诉,不得遗漏或掩盖问题。
第十四条窗口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填写相关资料,不得填写虚假信息。
第十五条窗口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来访客户,不得违规接待外来人员。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六条对遵守规章制度的窗口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第十七条对违反规章制度的窗口人员,应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或处罚,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第十八条对多次违反规章制度的窗口人员,应考虑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结束语窗口人员应严格按照本规章制度执行,并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
希望全体窗口人员共同努力,共同进步,为单位的发展贡献力量。
窗口人员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窗口人员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窗口工作人员。
第三条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切实履行职责,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四条窗口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单位形象。
第五条窗口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六条窗口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串岗,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应向领导请假。
第七条窗口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吸烟、饮酒、吃零食。
第八条窗口工作人员应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不得对服务对象进行辱骂、刁难。
第九条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办理业务,不得擅自改变业务规定,不得拖延办结时限。
第十条窗口工作人员应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工作信息。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十一条窗口工作人员应熟悉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办理业务准确无误。
第十二条窗口工作人员应主动了解服务对象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十三条窗口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应接受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第四章工作监督与考核第十五条本单位设立窗口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
第十六条窗口工作监督小组应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七条本单位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服务态度、工作纪律等方面。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作为窗口工作人员评优评先、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奖惩第十九条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窗口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窗口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损害单位形象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理。
服务窗口人员办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服务窗口人员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所有服务窗口人员。
第三条服务窗口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以人民为中心,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四条服务窗口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工作时间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五条服务窗口人员应遵守工作秩序,不得擅自离岗、串岗、顶岗,不得私自调换工作岗位。
第六条服务窗口人员应保持办公环境整洁,不得乱扔垃圾、破坏公共设施。
第七条服务窗口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八条服务窗口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推诿、拖延办理事项,不得故意刁难、拖延群众办事。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九条服务窗口人员应热情接待群众,主动询问需求,耐心解答疑问,做到礼貌待人、文明服务。
第十条服务窗口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办理业务,提高办事效率,确保群众办事顺畅。
第十一条服务窗口人员应主动引导群众办理业务,对不熟悉流程的群众提供帮助,确保群众能够顺利办理业务。
第十二条服务窗口人员应做好窗口业务的咨询、指导、受理、审核、审批、发放等工作,确保业务办理准确无误。
第四章工作考核与奖惩第十三条本部门设立考核小组,负责对服务窗口人员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四条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纪律、服务质量、业务水平、群众满意度等。
第十五条对考核优秀的服务窗口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本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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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制
度
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工作人员
管理制度
一、上下班考勤规定。
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县政府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岗。
二、每周一早会制度。
每周星期一上午7点30分,召开大厅窗口工作人员早会,由分管局机关的领导主持,会议听取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本窗口上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及本周工作安排;通报一周来相关单位窗口的业务办理、文明服务等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下一步的整改意见。
三、上班期间工作纪律。
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五禁止、十不准”以及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做到工作时间不在办公电脑上玩游戏、听音乐、炒股票、网上聊天、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不得大声喧哗、串岗。
三、窗口工作人员职责:
(一)负责接待到大厅窗口办事的群众,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凡申报材料齐全的要直接受理;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要对审批所需提供资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建立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台帐;局属各单位相关业务必须在大厅全程办理,杜绝“双轨”运行。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微笑服务,努力做到服务零距离、办件零差错、效能零投诉,为群众和
企业单位提供热情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
(三)实行审批单位、审批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审批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九公开”,确保服务对象对审批项目办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严格按照一周办结、并联审批、全程代办等制度的要求,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积极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
(五)其他事项。
窗口工作人员工作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主动向带班领导反映,要积极主动参与局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服装礼仪规定。
窗口代表着人社部门的形象。
窗口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应坐姿端正,举止大方;要注重个人形象,穿着整齐。
五、卫生责任制度。
窗口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窗口的办公环境,保持窗口整洁。
受理台面应当摆放窗口单位工作牌、对外宣传咨询资料等,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如小说、杂志、化妆品、零食等物品。
服务窗口区域内的卫生由各窗口负责;大厅、卫生间、休息区、走廊等公共区域的卫生,由局保洁人员负责。
六、大厅值日制度。
大厅实行单位值日制度,值班单位值班人员下班前负责检查各窗口的电源关闭情况,杜绝火灾隐患。
将每天大厅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如实填写在《领导值班登记薄》备注栏中,每周五下午将大厅值班考
勤情况汇总报局办公室。
七、请销假制度。
窗口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的,由单位负责安排人员替岗,并报值班领导;如因有事临时外出的,须报值班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确保窗口有人在岗,不履行规定的视为旷工处理。
八、奖罚规定。
上班期间工作纪律以带班领导日常巡查记录和局领导定期不定期督查情况为准,一周累计迟到、早退或脱岗超过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将给予通报批评,二次以上的,取消年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