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
铁路劳动安全培训规范电子版

铁路劳动安全培训规范电子版第一章国家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为调整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关安全生产各方关系与行为的法律规范,是为保障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而建立的法律体系。
本章主要介绍一些与劳动安全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第一节相关法律:我国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矿山安全法》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主要有《劳动法》《工会法》《铁路法》《公路法》《民用航空法》《港口法》《建筑法》《电力法》、《形法》等。
一、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法律,是安全生产的基本法。
《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对保障我国的安全生产,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步和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和制度,也是铁路运输生产活动必须遵循的。
《安全生产法》分为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和附则7意共97条。
(二)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安全生产法》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有三点。
1、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作为法律关系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是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最直接的劳动者,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同时也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从业人员的权利《安全生产法》第45条~第48条规定从业人员依法享有以下安全生产保障权利。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

劳动保护⽤品配备标准为从事会产⽣职业危害的⼯作者发放劳保⽤品是我国强制规定的,发放劳保⽤品对于职⼯健康有着重要意义,不容忽视。
那劳动保护⽤品配备标准是怎样的您知道吗?今天店铺⼩编就针对这个问题搜集整理了以下资料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可以帮到你。
劳动保护⽤品发放规定合理发放和使⽤员⼯劳动保护⽤品是保障员⼯在⽣产劳动(⼯作)中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劳保⽤品发放本着安全、经济、实⽤、合理的原则发放,具体规定如下。
(⼀)发放原则1.1劳动保护⽤品的发放根据岗位性质及不同的⼯作环境发放。
1.2根据⼯作环境本着按需发放的原则,发放不同的劳动保护⽤品。
2、劳动保护⽤品的发放标准及使⽤年限,参照《天津市⼗⽅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保护⽤品发放范围标准及使⽤年限》执⾏。
3.、劳动保护⽤品的种类:⼯作服、防寒服、反光背⼼、⾬⾐、⾬鞋、安全帽、劳动保护⼿套、电⼯鞋。
4、⼥员⼯⼯作服发放规定:管理岗⼥员⼯转正后每两年发放两套(⿊⾊外套2件、裤⼦4条、短袖⽩衬⾐2件、长袖⽩衬⾐2件)。
5、规定5.1公司物业部负责劳动保护⽤品的采购、定制和发放。
5.2本着谁使⽤谁保管的原则,凡属个⼈保管、使⽤不当,丢失和损坏的当事⼈⾃⾏购买(以市场价为准)。
5.3公司员⼯如果离职、辞职、辞退,发放的劳动保护⽤品(⼯作服、棉服、⾬⾐、⾬鞋)进⾏折价收费,赔偿价格计算公式为:赔偿费=(规定使⽤⽉数-领⽤⽉数)×购置价格/规定使⽤⽉数。
5.4物业部需保证货物的充⾜,如常⽤物品出现缺货管理员成长初级⼀次,如属于特殊需要的提前与物业部取得联系。
5.5除属于上岗必须配备的⽤品(如反光背⼼、安全帽)上岗前领取外,其它劳动保护⽤品需在⼊职后领取。
5.6凡是需要定制的物品(⼯作服、棉服、⾬鞋等)⼊职后到物业部登记,待做好后发给⼊职⼈员。
5.7劳动保护⽤品的费⽤由使⽤部门承担。
5.8实习⽣是否需要配备劳动保护⽤品由⼈⼒资源中⼼决定,如需领取费⽤由⼈⼒资源中⼼承担。
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标准

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标准防护服在工作生活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特别是在铁路工作中,员工们需要面对各种风险和危险因素。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标准被制定出来,用于规范铁路员工穿着防护服的要求。
本文将对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标准进行详细讨论。
一、防护服材料与材质要求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应使用高质量的材料和材质,以提供足够的防护性能。
首先,防护服的外层应采用耐磨损、耐撕裂的材料,如牛津布、尼龙等,以增加防护服的耐久性和使用寿命。
其次,内层应采用舒适透气的材料,如涤纶棉等,可有效吸收汗水,保持员工的身体干爽和舒适。
二、防护服结构设计要求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的结构设计也是制定标准时需要考虑的要点之一。
首先,防护服应具备完整的设计,包括上衣、裤子、鞋子和帽子等。
每个部分都应与其他部分完美配合,确保全身被充分保护。
其次,防护服应具备合适的剪裁和尺寸,以适应各种身材,并确保员工能够自由活动,不影响工作效率。
三、防护服防护性能要求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的防护性能是制定标准时最关键的考虑因素之一。
防护服的防护性能主要包括防火性能、耐高温性能、防水性能和防风性能。
防护服应能够在火灾和高温环境下提供良好的保护作用。
同时,它还应具备一定的防水和防风功能,以应对各种恶劣的天气条件。
四、防护服可见性要求在铁路工作中,安全性和可见性是至关重要的。
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的可见性要求是制定标准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防护服应具备醒目的颜色,如鲜黄色或橙色,以确保员工在铁路环境中易于被他人看到。
此外,防护服上应有反光材料或其他可见性标记,以增加员工在夜间或低能见度条件下的可见性。
五、防护服维护和保养要求为了保证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的使用寿命和防护性能,维护和保养是必不可少的。
铁路员工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对防护服进行定期的清洗和消毒。
同时,他们还应定期检查防护服的磨损程度和损坏情况,并及时更换和修复。
六、防护服使用指导为了确保员工正确佩戴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使用指导也应包含在标准中。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施工生产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项目部和各分部在生产活动中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劳动保护用品,是指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护装置。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详见附表)1、特种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国家为确保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安全与健康必须配备的防护用品。
国家对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实行“三证”和“一标志”制度,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
2、一般劳动保护用品是指除特种劳动保护用品以外的为防止职业危害,保证劳动者健康而配备的消耗性防护用品。
各分部应采购铁道部年度公布的监督抽样检验合格企业生产的一般劳动保护用品。
第二章采购与验收第五条不得采购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没有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采购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和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要严格执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采购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国家安监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进场入库前,各分部安质部和有关部门要组织检查验收,核查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和产品检测检验报告。
第三章配备、发放与使用第八条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国家经贸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九条个人保管的特殊劳动保护用品原则上交旧换新(为了维护企业形象),属于各分部保管的特殊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人员作业完毕交回技装部保管。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监督等管理工作,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职业健康及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以及公司区域内从事检修、维护、施工等外委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三、职责(一)安全环保部1.组织制定岗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2.组织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3.审核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领用需求。
(二)采购和物流分公司1.负责组织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工作。
2.处理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的退货、更换。
3.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台账和个人卡片。
4.做好报废劳动防护用品的回收、处理。
(三)使用单位1.负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全面管理,是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监督等直接管理的责任单位。
2.负责辨识和评估作业岗位的危害因素,并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GB39800)提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的需求。
3.做好发放、使用、报废、更换、培训、督查等相关工作,建立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4.负责本单位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日常监督检查,保证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负责本单位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验收、强制送检。
6.负责收集本单位报废劳动防护用品。
四、管理内容(一)种类1.种类(1)头部防护用品: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头部伤害,如安全帽。
(2)呼吸防护用品:防御缺氧空气和空气污染物进入呼吸道,如防尘口罩。
(3)眼面部防护用品:防御物理和化学危险、有害因素对眼面部伤害,如面屏。
(4)耳部防护用品:防噪声危害,如耳塞。
(5)手部防护用品: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手部伤害,如防护手套。
(6)足部防护用品:防御物理和化学危险、有害因素对足部伤害,如劳保鞋。
(7)躯干防护用品: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躯干伤害,如工作服。
国铁集团技术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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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R 18.3—2017
机车车载显示屏第3部分:制动显示屏显示规范
22
Q/CR 19—2014
内燃机车防寒技术条件
23
Q/CR 20—2014
移动式车轮超声波探伤设备技术条件
24
Q/CR 21—2014
固定式车辆轮对超声波探伤设备技术条件
25
Q/CR 22—2014
机车车辆制动机弹簧技术条件
原TB/T 66—1995
90
Q/CR 76—2014
机车车辆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编号原则
原TB/T 122—2001
91
Q/CR 77—2017
机车用球阀
92
Q/CR 78—2014
机车车辆用螺纹管接头
原TB/T 333—2005
93
Q/CR 79—2014
H-6自动制动阀技术条件
115
Q/CR 115—2014
锁紧螺母
原TB/T 826—1991
116
Q/CR 116—2014
机车车辆用表管接头
原TB/T 827—2005
117
Q/CR 117—2014
机车车辆用球面弯头
原TB/T 828—2005
118
Q/CR 118—2014
机车车辆用球面直角接头
原TB/T 829—2005
15
Q/CR 14—2014
铁路通信电源设备通信用高频开关整流电源
16
Q/CR 15—2014
铁路旅客列车上水设备
17
Q/CR 16—2014
动车组充电机
18
Q/CR 17—2014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C. 该企业取得营业执照以后,可以直接生产安全帽、 安全鞋等安全防护用品
D. 该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21
第二十一页,共45页。
2. 依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生产经营 单位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需经过(
第二十八页,共45页。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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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得资质的条件 乙级
法人资格,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
有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设施设备和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
有16名以上专职安全评价师,其中一级安全评价师20%以上、 二级安全评价师30%以上。按照不少于专职安全评价师30%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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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及原则
使用前做外观检查,以认定其防护效能,外观有无 缺陷或损坏,启动是否灵活等;
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在性能范围内使用防护用品,不得超极限使用;
不得随便替代,更不能以次充好,使用不达标的产 品。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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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页,共45页。
《安全生产法》的规定
第37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 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 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 则佩戴、使用。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1
第一页,共45页。
按防护部位分:
头部防护用品
呼吸器官防护用品 眼面部防护用品
听觉器官防护用品
手部防护用品
足部防护用品 躯干防护用品
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标准
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标准
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的标准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材料要求:劳动防护服的主要材料应采用防护性能良好的材质,如阻燃材料、抗电弧材料等。
2. 可穿戴性能:劳动防护服应具有舒适、透气、防水、防静电等性能,以提供良好的使用体验。
3. 设计要求:劳动防护服的设计应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确保穿着人员的活动自由度和操作便捷性。
4. 功能要求:劳动防护服应具备防护能力,如抗静电、防火、防热、防辐射、防酸碱等功能。
5. 尺寸要求:劳动防护服的尺寸应根据不同体型的人员进行设计,确保穿着人员的合适度和灵活性。
6. 标识要求:劳动防护服上应标识相关的标识、标志、文字等,以便识别和警示。
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的标准可以参考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如《铁路通用劳动防护服》(TB/T 3058-2009)等。
具体的标准
要求可能会因不同的地区、企业或工作环境而有所差异,建议根据实际需求选择适合的标准和产品。
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标准
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标准摘要: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标准I.引言A.铁路劳动防护服的重要性B.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的概述II.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的分类A.按使用场景分类1.常规工作服2.防寒工作服3.防水工作服4.防辐射工作服B.按功能分类1.防护型工作服2.耐磨型工作服3.防静电工作服III.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的要求A.面料要求1.耐磨性2.抗拉强度3.透气性4.舒适性B.辅料要求1.拉链2.纽扣3.粘合衬4.拉链头C.成品要求1.尺寸2.颜色3.标识IV.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的试验方法A.耐磨性试验B.抗拉强度试验C.透气性试验D.舒适性试验V.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的检验规则A.检验流程B.检验标准C.检验方法VI.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的标记、包装、运输和储存A.标记B.包装C.运输D.储存VII.结论A.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标准的意义B.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的发展趋势正文: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标准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是铁路系统中重要的防护装备之一,对于保障铁路员工的安全与健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的质量和性能直接影响着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安全。
因此,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的标准对于铁路劳动安全至关重要。
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的分类主要包括按使用场景分类和按功能分类。
按使用场景分类主要包括常规工作服、防寒工作服、防水工作服和防辐射工作服;按功能分类主要包括防护型工作服、耐磨型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等。
不同类型的劳动防护服针对不同的作业环境和作业需求,具有不同的防护功能。
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的要求主要包括面料要求、辅料要求和成品要求。
面料要求主要包括耐磨性、抗拉强度、透气性和舒适性;辅料要求主要包括拉链、纽扣、粘合衬和拉链头等;成品要求主要包括尺寸、颜色和标识等。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劳动防护服的质量和性能,以满足铁路员工的工作需求和安全保障。
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的试验方法主要包括耐磨性试验、抗拉强度试验、透气性试验和舒适性试验等。
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
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
铁路劳动防护服是指为保护铁路劳动者在工作中免受各种危险因素侵害而设计的专用服装。
为提高劳动者的安全保护水平,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首先,在设计上应考虑到舒适性,让劳动者在佩戴防护服时感到舒适。
这包括服装的面料选用,应该选择透气性好、舒适性强的面料。
同时,防护服的设计也要合理,不会限制劳动者的活动能力,使得劳动者在穿戴时灵活自如。
其次,防护服应具有一定的防护功能,能保护劳动者免受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各种危险因素的伤害。
比如对于铁路工作人员而言,他们接触到的危险因素包括高温、火花、电弧等。
因此,铁路劳动防护服应具备阻燃、耐高温、抗静电等功能,以保护劳动者在高温、火花环境下的安全。
另外,在颜色的选择上,铁路劳动防护服一般采用明亮的颜色,以提高劳动者的可见性。
这样,铁路工作人员在夜间工作时,可以被其他人员更容易地看见,降低发生事故的风险。
此外,劳动防护服还需要具备易识别性。
可以在服装上加上铁路公司的标识、标识号码等,方便其他人员在需要时能够迅速识别劳动者的身份和所属单位。
这样能够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最后,铁路劳动防护服应该具备易清洗、易保养的特性。
劳动者在工作中容易受到铁路灰尘、油污的侵害,因此防护服应该
能够经受住频繁的洗涤,不易磨损和褪色,保证服装长期使用。
总之,铁路劳动防护服是为保护铁路劳动者的安全而设计的专用服装。
在设计时要考虑舒适性、防护功能、可见性、易识别性和易清洗性等方面的要求,以提高劳动者的安全防护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