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源自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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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案例分析
案例一
总结词
资金投入不足、设备故障频繁、数据传输不 稳定、系统运行效果不理想。
详细描述
该市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时资金投入 不足,导致设备质量不高,频繁出现故障, 数据传输不稳定,经常出现数据丢失或延迟 现象,系统运行效果不理想。
案例二
总结词
监管能力弱、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利用 不足。
现有研究的不足
尽管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已经得到广泛应用,但在实际运行中仍然存在诸多 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研究目的和方法
研究目的
本研究旨在揭示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分析其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提高系统的运行 效率和准确性。
研究方法
通过文献综述、实地调查和数据分析等方法,对水污染源自 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现状进行深入剖析,同时结合相关政策、 技术标准和实践案例,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故障及时处理
03
对出现的故障及时进行处理,防止因故障影响监控系统的正常
运行。
监测数据不准确对策
设备校准
对监控设备进行定期校准,确保设备的测量准确度符合要求。
采用先进的监测技术
积极引进和应用先进的监测技术,提高数据的监测精度和可靠性。
数据审核
对监测数据进行严格审核,对异常数据进行及时处理和修正。
优化数据处理算法
对数据处理算法进行优化,提高数据的处理速度和准确性,以便 更好地支持决策和管理。
数据存储备份
建立完善的数据存储和备份机制,防止数据丢失和损坏。
设备故障与维护对策
设备选型与采购
01
选择性能稳定、质量可靠的设备,并确保设备采购过程中符合
相关法规和标准。

污染源自动设备监测技术规定

污染源自动设备监测技术规定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0年8月目录1 适用范围 (1)2 引用标准 (1)3 术语和定义 (2)3.1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 (2)3.2 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 (2)3.3 参比方法 (2)3.4 比对监测 (2)4 比对监测条件 (2)5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 (2)5.1比对监测内容 (2)5.2 比对监测频次 (2)5.3 比对监测方法 (3)5.4 比对监测结果评价 (5)5.5 质量保证 (6)5.6 比对监测报告格式及内容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 (8)6.1 比对监测内容 (8)6.2 比对监测频次 (8)6.3 比对监测方法 (8)6.4 比对测试 (9)6.5 核查参数 (9)6.6 比对监测结果评价 (11)6.7 质量保证 (14)6.8 比对监测报告内容及格式 (15)附录1(资料性附录) (17)附录2(资料性附录) (21)附录3(资料性附录) (23)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是指采用参比(标准)方法,与自动监测法在企业正常生产工况下实施同步采样分析,验证自动监测设备监测结果准确性的监测行为。

比对监测是判断自动监测数据准确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统一比对监测技术要求,依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2007]36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28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环发[2009]8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技术规定。

1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规定了废水自动监测设备、固定污染源烟气连自动监测设备(CEMS)比对监测的内容、频次、方法、结果评价以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适用于环境监测部门对废水污染源、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日常比对监测。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验收监测仍按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

2 引用标准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353-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494-2009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T75-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6-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 397-200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73-2007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3 术语和定义3.1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 Cr)在线自动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管理办法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管理办法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类水污染源自动监测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污染源自动监测是指利用自动监测设备和技术手段,对水污染源的排污行为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实时、连续和自动的监测。

第四条水污染源自动监测管理应遵循依法、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水环境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水污染源自动监测工作应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水污染源自动监测工作应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提高监测效率和数据管理水平。

第七条水污染源自动监测工作涉及的技术标准、方法、设备和网络,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自动监测设备和网络建设第八条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应当具有准确、可靠、实时的监测数据采集和传输能力。

第九条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应当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选用、安装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数据采集、传输和存储应当满足信息安全和数据完整性的要求,防止人为干扰或篡改。

第十一条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保证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第十二条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应进行定期校准和检验,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第十三条水污染源自动监测网络应遵循统一规划、分级管理、互联互通的原则,形成完整的污染源自动监测网络体系。

第十四条水污染源自动监测网络的数据传输应当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和保密性。

第十五条水污染源自动监测网络应具备数据追溯和快速响应的能力,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章监测数据管理和应用第十六条水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格式进行管理和交换,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第十七条水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应设置专门的数据中心进行管理和存储,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靠。

第十八条水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应公开公示,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提供给有关单位和公众查询和使用。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
c. 用恒电流电解产生的Fe2+还原剂滴定试样中未被还原的重铬酸钾, 用双铂电极电位法指示终点。根据电解Fe2+消耗的电量,计算得到 反应消耗重铬酸钾的量,换算成消耗氧的质量浓度后,得到试样 COD值。
d. 其它适用于在线自动测定化学需氧量自动分析仪器(如H2O2、O3、、 TOC法等)。
一、监测系统的组成
一、 监测系统的组成
1、采样系统
1.1采样取水系统技术要求
采样取水系统应保证采集有代表性的水样,并保证将水样无变质地输送至监测站 房,供水质自动分析仪取样分析或采样器采样保存。
(1)
采样取水系统应尽量设在废水排放堰槽取水口头部的流路中央,采水的前端设在
下流的方向,减少采水部前端的堵塞。测量合流排水时,在合流后充分混合的场 所采水。采样取水系统宜设置成可随水面的涨落而上下移动的形式。应同时设置 人工采样口,以便进行比对试验。
一、监测系统的组成
2.2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 (1)电极法的氨氮自动分析仪
a.测定原理:采用氨气敏复合电极,在碱性条件下,水中氨气 通过电极膜后对电极内液体pH值的变化进行测量,以标准电流信号 输出。
b.仪器构造:由测量单元、信号转换器、显示记录、数据处理、 信号传输等单元构成。测量单元应由试样前处理装置、氨气敏电极、 参比电极、温度补偿传感器及电极支持部分等构成。电极支持部分 应由不锈钢、硬质聚氯乙烯、聚丙烯等耐腐蚀的材质构成,信号转
2.1 化学需氧量(COD Cr)在线自动监测仪 (3)仪器性能
a. 当浓度有超出测量范围时,必须有样品自动稀释的功能。 b. COD浓度检测有可自动识别分档位测定的功能。 c. 分光光度法在样品处理后必须有过滤系统,以确保浑浊度不对比色造成影响。 d. 当系统意外断电且再度上电时,系统能自动排出断电前正在测定的试样和试 剂、自动清洗各通道、自动复位到重新开始测定的状态。若系统在断电前处于加 热消解状态,再次通电后系统能自动冷却之后自动复位到重新开始测定状态。 e. 当试样或试剂不能导入反应器时,系统能报警并显示故障内容,同时停止运 行直至系统被重新启动。

废水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业务知识

废水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业务知识

废水污染源在线设备现场检查措施一、通过查、看、测、听、问、录等,理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运营状况。

(1)查:查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资料、记录和历史监测数据,理解该自动监控设施基本状况;(2)看:观测采样管路、仪器设备运营状况、现场数据,通过表观现象发现问题;(3)测:视情进行必要监测,现场可用迅速测试仪器,也可以委托环境监测机构采样化验;(4)听:约见公司或运营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听取自动监控设施及运营状况陈述;(5)问:针对有关状况,询问安装、调试、运营、验收、整治、故障、隐患等,必要时规定公司或运营单位提供书面材料;(6)录:填写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例行检查表和重点检查表和收集影音资料等。

二、每次旳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尽量全面,但一般应当有侧重点。

一般来说,环保部门应当常常检查旳内容和措施有:1、运营记录旳检查。

各个基站旳平常运营维护应涉及旳内容均在表格中有体现,例如平常巡检、故障维修、原则物质更换、比对监测等,检查时重要审核表格内容填写与否齐全、清晰、明了、真实,巡检、比对监测频次与否符合规定,故障旳发现和解决与否及时等。

2、检查有效性审核旳标记与否过期,或者查看有效性审核报告,确认监控基站通过有效性审核并在有效期内。

3、检查工控机(或数采仪)系统与否设有两级门禁管理权限。

应当分开设立操作系统和管理系统,对管理系统旳进入规定门禁(密码)限制,只有管理人员才可以进入,进行参数或系数旳设立和查看,一般人员只能在操作系统旳权限内,进行平常维护操作和数据查看。

检查人员可规定管理人员演示,也可规定其输入密码后,检查人员自行进入查看多种参数设立与否正常。

4、在管理系统中,废水基站应当有原则曲线参数,涉及斜率、截距等,还应有自动清洗和采样频次、污染物浓度等参数。

经校准旳原则曲线参数应能输入或修正,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可设立手动或自动校准。

5、比对监测检查。

重点水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规定

重点水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规定

重点水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规定(暂行)为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保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对污染源的有效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管理规定所称自动监控设施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仪表,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

本规定所称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是指从事自动监控设施操作、维护和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的活动,分为委托给经自治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环保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专业化运行单位的社会化运行和排污单位自运行两种方式。

负责运行工作的单位必须按以下要求做好运行工作。

一、运行目标通过有序、规范、优质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工作,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连续、稳定、正常运转,日常运行监督考核合格,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正常投运时间达到污染源单位生产时间的90%以上,环保部门监控中心收到的数据量达到应报数据量的90%以上。

二、自动监测采样间隔设置COD、氨氮的采样监测间隔根据环保部门的要求设置,最大间隔时间不超过两小时;pH、流量为连续监测。

三、运行技术人员配置要求配备专门技术团队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技术团队必须具备以下能力:(一)可准确配比校准样品、复核样品。

(二)具有污染物正确采样、准确分析能力,持有环保部门核发的上岗证。

(三)经过设备厂家的培训,具备进行在线监测仪器校准操作及运行维护的技能。

(四)可制备配置合格的供监测仪器使用的蒸馏水、消解液、掩蔽剂、清洗液、量程校准样等消耗试剂。

四、运行维护制度要求按照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人员培训、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定期比对监测、定期校准维护记录、运行信息公开、设施故障预防和应急措施等制度。

五、设备故障处理要求(一)发生故障的8小时以内,须书面向设备维修服务单位(部门)报修,并商定维修价格、服务事项、配件更换、计划修复日期等相关事项。

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水)简介及设备维护

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水)简介及设备维护
磷在自然界中分布很广,与氧化合能力较强,因此在自然界中没有单质磷。在
天然水和废水中,磷几乎都以各种磷酸盐的形式存在。它们分别为正磷酸盐、缩 合磷酸盐(焦磷酸盐、偏磷酸盐和多磷酸盐)和有机结合的磷酸盐,存在于溶液和 悬浮物中。
检测意义
磷和氮是生物生长必需的营养元素,水质中含有适度的营养元素会促进生物和 微生物生长,令人关注的是磷对湖泊、水库、海湾等封闭状水域,或者水流迟缓
原理:
碘化汞和碘化钾的碱性溶液与氨反应生成淡红棕色胶态化合物,此颜色在 较宽的波长内具有强烈吸收。通常测量波长在410~425nm范围。
纳氏试剂光度法
水质监测技术
氨氮-分析原理
反应机理:
① 氨与次氯酸盐反应生成氯胺。NH3+HOCl ←→ NH2Cl +H20 ② 氯胺与水杨酸反应形成一个中间产物-5-氨基水杨酸;
样,它不反映水质中那些具体的有机物的特
性,而是反映各个污染物中所含碳的量,其 数量愈高,表明水受到的有机物污染愈多。 应用场合:高氯水样监测。
水质监测技术
氨氮-简介
பைடு நூலகம்定义:态存在的氮。
水溶液中的氨氮是以游离氨 (或称非离子氨,NH3)或离子氨(NH4+)形
氨氮中游离氨和铵盐的比例取决于pH和水温:
pH偏高时,游离氨比例较高,反之铵盐则较低; 温度偏高时,游离氨比例较低,铵盐则较高。 无氧环境下,亚硝酸盐在微生物作用下,还原为氨; 有氧环境下,水中氨也可转化为亚硝酸盐,甚至硝酸盐。 人们对水和废水中最关注的几种形态的氮是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 氨氮和有机氮。通过生物化学作用,它们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物含量大于2mg/L有干扰,在酸性条件下通氮气可以除去。六价铬大于
50mg/L 有干扰,用亚硫酸钠除去。亚硝酸盐大于 lmg/L 有干扰,用氧 化消解或加氨磺酸均可以除去。铁浓度为20mg/L,使结果偏低5%;铜 浓度达 10mg/L 不干扰;氟化物小于 70mg/L 也不干扰。水中大多数常 见离子对显色的影响可以忽略。

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执法检查要点

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执法检查要点

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执法检查要点发布时间:2022-08-28T07:27:42.071Z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2年4月第8期作者:王劼[导读]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装备、新系统被运用于生态环境执法检查领域王劼黄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装备、新系统被运用于生态环境执法检查领域,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自2018年10月起,率先组织开展了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专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本文结合《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技术规范,简要介绍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执法检查要点。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由流量监测单元、水质自动采样单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数据控制单元和其他建筑设施组成,现场执法检查时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系统建设规范性检查1.监测站房建设1.1站房必须专房专用。

1.2新建设站房的使用面积应不小于15㎡,高度不低于2.8米。

1.3站房应靠近采样点位,与采样点位距离应在50米以内。

1.4站房内应安装空调,寒冷地区应配备必要的采暖设备,安装温湿度计,保证室内环境相对稳定。

1.5站房内应配置防盗、防破坏、防雷设施。

1.6站房内应配置灭火器、灭火箱或沙桶等。

1.7站房内应配置足够的电力设备,配置应急稳压电源。

1.8应在站房内、采样口等处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1.9站房应位于通讯便利处,避免影响数据传输。

1.10站房内应粘贴相关运维规章制度和运维人员信息。

2.排污口规范化建设1.1排污口应设置在厂界范围内,或厂界外10m以内。

1.2用暗管或暗渠排污的,应设置一段便于人工采样的明渠或竖井。

1.3污水排放渠道、管道应为规则形状,如梯形、圆形或者矩形。

测量段应平直、稳定,便于流量计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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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HJ/T356-2007)
《地表水和废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一、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
设备组成
采样系统 废水在线监测仪器(如COD分析仪、氨氮分析仪、流量
计等) 数据采集系统 数据传输设备 通信和终端接收设备
二、比对监测
效期内; b) 流量计无明显变形等损坏现象; c) 液位或水头测量结果准确; d) 检查流量计说明书等资料,若流量计参数可变,查
阅流量计参数设置,要求设置值和说明书一致; e) 检查流量计的计算公式,流量计算结果准确; f) 流量计水流畅通,无拥堵现象,明渠流量计测
实际水样比对监测要求的样品数量在3 对以上。 。
对于化学需氧量(COD),当实际水样 COD<30mg/L时,以接近实际水样的低浓 度(约20mg/L)标样代替实际水样进行实 验,至少测定 2 次。
五、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COD 监测
接近实际水样的低浓度(约20mg/L) 质控样测定的绝对误差不大于标准中 位值的±5mg/L。
1.每年至少4次,即每季度至少1次。季节性生产企业, 在生产期内比对监测4次。
注意:比对过程中应尽可能保持比对样品均匀一致, 每次比对监测要求的样品数量在3对以上。
2.当实际水样COD﹤30mg/L时,以接近实际水样的 低浓度(约20mg/L)质控样代替实际水样进行分 析,至少测定20次。
3.比对监测频次的确定可采用事先通知的形 式或不通知的抽检形式进行,比对监测应 尽可能在1天内完成。
六、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流量比对 监测
具备手工测流条件的,采用流速面 积法进行手工测流,并和同时段自动 测流仪结果进行比对,至少获取3个数 据对,其中2对比对结果相对误差应小 于±20%。
六、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流量比对监测 不具备手工测流条件的,满足如下条件,可认定自动
监测流量数据有效: a) 企业安装的流量计通过计量部门检验合格并处在有
1.3对水污染物比对监测,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方法或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国家环保总局)中所列方法 作为比对监测分析方法。
1.4定期对用于比对监测的计量仪器设备以及实验室所用标 准样品、标准溶液的运行状态进行期间核查,以满足监测 要求。
1.5对于用于比对监测的计量设备、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 和标准物质进行控制,保证量值的准确性和可溯源性。
(一)比对监测条件 1.排污口规范 2.仪器设备的合法性确认证明 3.自动监测设备调试合格与试运行报告证明 4.验收报告 5.生产工况要求
(二)比对监测内容
1.监测项目:化学需氧量、总有机碳、氨氮、 总磷、总氮、pH和流量等。
2.考核指标:实际水样比对试验和质控样的测 试结果。
(三)比对监测频次
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实际水样比 对监 测结果评价指标见表一。
2.质控样测定的相对误差不大于标准值
的±10%。
(八)比对监测质量保证 1.实验室质量保证措施:
1.1.操作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 岗。
1.2实验室的设施和环境条件能够满足监测需要及设备维护 要求,保证监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三、新规定介绍
名称:《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 (试行)》
出台时间: 2010年8月印发
试用范围:适用于环境监测部门对废水污染源、
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日常比对监测。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验收监测仍按有关规定 和技术规范执行。
二、比对监测条件适用范围
自动监测设备已按规范安装调试、 并经地市级以上环保主管部门验收合 格方可开展比对监测,比对监测时要 求排污企业出具自动监测设备的调试 检测报告和验收合格报告。
(4)废水自动监控设备标识-制造单位、型号和系列编号; (5)参比方法引用的标准、所用的主要设备,仪器等;
2.比对监测报告应包括的工作内容
(1)比对监测时工况; (2)比对监测项目; (3)比对监测频次和比对监测时段; (4)手工监测数据和在线设备监测数据; (5)比对监测结果评价指标限值; (6)比对监测结果评价结论; (7)质量控制的工作内容和措施; (8)监测报告的三级审核及签字。
比对监测期间,生产设备应正常稳 定运行。
三、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内容
比对监测项目主要为化学需氧量 (COD)、氨氮(NH3-N)、总氮(TN)、 总磷(TP)、pH、废水流量等。
比对监测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实际水样 比对试验的相对误差和质控样的测试结果。
四、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频次
(九)比对监测报告格式及内容
1.比对监测报告应包括的信息 比对监测报告由正文和附表组成。
正文必须具有的信息包括:
(1)监测机构名称、地址、通讯方式、监测日期和编制报 告的日期;
(2)报告的标识-编号; (3)排污企业名称、废水自动监控设备安装位置所在的相
关污染源名称、排污口位置和编号、采样点编号、采样布点 图;
(四)比对监测方法
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水和废水监 测分析方法(第四版)》中所列方法作为 比对监测分析方法,禁止使用非标准监测 方法。
(五)实际水样比对试验
1.化学需氧量自动监测仪的比对监测 比对样品数:不少于3对 考核要求:其中2对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 (A)满足表1要求。 相对误差(A)公式: A= (Xn-Bn)/ Bn×100% A—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 Xn—第n 次测量值; Bn—实验室标准方法的测定值; n—比对次数。
1.6实验室水质监测质量控制
(1)平行双样测定:监测人员对每批水质样品进行不少 于10%的平行双样测定,平行测定结果的相对偏差应满足 方法要求。
(2)自行配置的标准物质或标准溶液,必须与国家标准 物质进行比对、验证后方可使用。
(3)绘制得标准曲线和工作曲线,原则上已知浓度点不 得少于6个(含空白浓度),曲线相关系数绝对值(r)应 大于或等于0.9990。
2.2 在废水污染源排放口安装自动采样装置的 位置进行人工采样,采样至少由两人协同工 作,负责现场固定液的添加。
2.3 尽可能在废水自动监测分析仪采样样品的 同时采集实验室分析样品,比对采样时填写 现场采样记录,并及时正确地贴好每个样品 标签(采样地点、编号、项目、时间等)以 免混淆,做到样品标示的唯一性。
注意:接近实际水样的低浓度(约 20mg/L)质控样测定的绝对误差不大 于标准值的±5mg/L。
(六)质控样考核
采用国家认可的质控样,分别用两种浓度的 质控样进行考核,一种为接近实际废水浓度的样 品,另一种为超过相应排放标准浓度的样品,每 种样品至少测定1次。
(七)比对监测结果评价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 比对监测
内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主要内容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介绍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对比监测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
(试行)(废水部分)
比对监测技术规范
《水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 (HJ/T354-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 ( HJ/T355-2007 )
(4)测定检测样品的同时,平行测定已绘制的标准曲线 的中等浓度标准溶液,其相对误差应在5%-10%之间。
(5)空白测定值应小于检测方法规定的数值。 样品采集和保存严格执行HJ/T91-2002 的有关规定,实施 全过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2.现场比对监测的质量保证措施
2.1按照比对分析项目及《水质-采样技术指 导》 (HJ 494-2009)做好比对实验要求各种采 样器具的日常清洗、保管、整理工作。
采用国家认可的质控样,分别用两种浓 度的质控样进行考核,一种为接近实际废 水浓度的样品,另一种为超过相应排放标 准浓度的样品,每种样品至少测定 1 次, 质控样测定的相对误差不大于质控样标称 值中值的±10%(pH除外)。
八、新规定解决的问题
1、解决了低浓度COD的比对 2、提出了流量比对办法并修改了指标 3、规范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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