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中国电信江苏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版)

中国电信江苏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版)中国电信江苏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版)制定日期:2016年12月第一章总则本办法旨在规范中国电信江苏公司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保护公司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管理职责本章规定了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明确了工程建设管理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
第三章工程建设过程管理本章分为七节,详细规定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和流程。
第一节项目可研及立项明确了项目可行性研究和立项的程序和要求,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合法性。
第二节工程设计规定了工程设计的要求和流程,确保工程设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三节工程开工管理明确了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和程序,确保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到位。
第四节工程实施规定了工程实施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节工程初验明确了工程初验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工程初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六节工程试运行规定了工程试运行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工程试运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七节工程终验及决算明确了工程终验和决算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工程终验和决算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八节工程审计规定了工程审计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工程审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九节工程档案归档明确了工程档案归档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工程建设关键要素管理本章分为七节,详细规定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关键要素的管理要求和流程。
第一节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了工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和流程,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节工程质量管理明确了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和流程,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
第三节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了工程造价管理的要求和流程,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造价合理。
第四节工程效率管理明确了工程效率管理的要求和流程,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效率。
第五节工程现场物资管理规定了工程现场物资管理的要求和流程,确保工程现场物资的安全和管理。
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和明确工程建设管理程序,提高中心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xx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研究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的会议纪要》、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xx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规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等规定,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由政府指定,由中心作为业主,建设实施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等政策性住房项目,包括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廉租住房等。
第三条中心工程建设管理主要工作:(一)确定建设项目管理公司(代理业主);(二)组织建设项目方案和初设的报批;(三)协调解决建设项目实施工程中的重大问题;(四)对建设项目的工程变更、迁改项目等事项进行审批;(五)监督、检查和指导建设项目的建设实施;(六)负责工程造价的监督工作,委托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量清单、工程(概)预算和工程竣工结(决)算进行审核。
第二章管理制度一前期管理第四条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策划包装、概预算、招投标、开工手续办理等工作。
第五条前期管理人员应熟悉工程项目开发程序,熟悉政府土地、规划、建设、配套等部门办事流程;负责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
第六条负责前期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二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第七条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法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招投标理管理。
第八条招投标管理人员应为专职人员,必须掌握招投标相关政策,严格按招投标管理程序开展工作;由承办科室负责项目招投标计划的复议和审核,并报领导批准实施。
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建设工程管理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关键所在。
它涉及规划、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维护等多个环节,需要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协调能力。
因此,一个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对于工程的成败至关重要。
制度范本的核心在于明确各参建方的职责与义务,制定合理的工作流程和监督机制。
施工单位需依据合同要求,配备相应的技术与管理人员,保证工程的正常推进。
同时,项目管理团队要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每个环节符合标准要求。
安全管理是建设工程中的重中之重。
制度范本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求所有工作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也是不可或缺的,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紧急情况。
环境保护同样不容忽视。
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音、粉尘等污染,保护周围环境不受破坏。
废弃物的处理也应遵循相关法规,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财务管理则是保障工程经济效益的基础。
制度范本要求建立健全的成本控制体系,对所有费用支出进行严格审核,避免不必要的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在人员管理方面,制度范本提倡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和培训体系。
通过有效的激励措施,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通过系统的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人才保障。
信息沟通机制的建立对于协调各方利益、及时解决问题至关重要。
制度范本建议设立专门的沟通平台,确保信息的畅通无阻,从而促进决策的透明化和合理化。
这份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制度范本,不仅为建筑项目提供了一套全面的管理框架,还体现了对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经济效益和人才培养的重视。
通过这样的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规避风险,提升工程的整体质量和效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第十四条 [禁止行为] 项目管
理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与受委托工程项目的施工以及建筑材 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 (二)在受委托工程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 工业务; (三)将其承接的业务全部转让给他人,或 者将其承接的业务肢解以后分别转让给他人 ; (四)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 企业名义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业务; (五)与有关单位串通,损害业主方利益, 降低工程质量。
项目管理的内容
如何把握 项目成功的
要点
三(三)1、工程项目管理服 务(PM)的工作内容
•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工作内容通常包括: • 1) 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业主提供机会
研究、可行性研究、项目定义、项目策划等 ; • 2) 在项目实施阶段,为业主提供招标代理 、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 等服务,代表业主对项目进行安全、质量、 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 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按照业主的需要 ,可以是全部的,也可以是其中的一部分。
• 在西方工业发达国家,委托专业化的项目管 理公司进行项目管理是一种普遍的做法。
三(二)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方 式
• 1、工程项目管理服务(Project Management,简称PM); 2、工程项目管理承包(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or,简称PMC); 3、施工管理服务(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gency,简称CM/A)
一、出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试行办法》背景情况
• 1、为了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的 决定》的需要。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方案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方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所属企业技术复杂、难度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管理,明确工程技术方案(以下简称“技术方案”)的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明确审批程序,确保技术方案先进适用,努力提高效率,提升技术和工艺水平,积极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和质量病害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港航工程、公路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铁路工程、房建工程、市政工程、海洋工程以及其他中国交建经营业务涉及的工程专业领域。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技术方案是指设计单位在确定设计方案时针对特殊结构和关键部位单独编制的设计技术方案;港航平面布置及主要工艺流程;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确定;河道河势、航道演变分析、航道整治原则、高层建筑及大型钢结构设计技术方案、市政工程总体设计技术方案等,以及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技术工艺复杂、施工难度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施工技术方案以及相应的工艺细则。
第四条本办法为中国交建内部对技术方案的管理规定。
除此之外,设计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合同履行主体应根据有关国家、行业、地方政府和项目业主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要求,进行有关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履行报批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技术方案等级分类第五条设计技术方案分类(I-III类符合其中一条即可):I类:(一)地质、水文、气象环境等自然条件特别复杂,结构特别复杂,技术难度特别大。
(二)中国交建范围内尚未接触到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现行规范标准不能覆盖的。
(三)国家级重点工程,规模特别大,同一种结构或技术在项目中反复多次应用,且可能存在大的安全和质量病害风险的。
II类:(一)地质、水文、气象环境等自然条件复杂,结构复杂,技术难度大。
(二)二级子(分)公司范围内尚未接触到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现行规范标准不能完全覆盖的.(三)省部级重点工程,规模大,同一种结构或技术在项目中反复多次应用,且可能存在较大安全和质量病害风险的。
本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本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单位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工程建设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本单位工程建设管理目标是:规范施工程序,提高工程品质,强化安全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实现工程建设目标。
第三条本单位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规定,贯彻执行,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规定。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员工,将根据公司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第四条本制度由本单位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制度的修订和变更需要经过相关部门讨论决定,并上报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与其他规定不符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章工程建设项目立项阶段管理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项目立项包括项目需求分析、项目可行性论证、项目规划编制等程序。
管理部门应协助完成项目立项的各项工作,并对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提出建议。
第七条在项目立项阶段,管理部门需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背景、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技术路线、项目投资估算、项目盈利预测等内容,并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八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通过后,需组织项目规划编制,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和规模,确定项目总体方案和设计方案,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技术指标等内容,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在项目规划审批通过后,需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包括施工计划、进度计划、质量计划、安全计划等,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规定顺利进行。
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程序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执行,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管理第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由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管理部门需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在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监督。
第十二条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需设立专门的项目管理团队,组织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协同工作,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移动XX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建立健全全省工程建设管理体系,统筹兼顾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成本、合规和安全,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流程,打造工程建设管理核心能力,根据国家工程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结合XX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办法》、《中国移动省(区、市)公司计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移动通信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暂行)》制定,适用于中国移动XX公司及所属各市分公司、直属单位。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工程建设管理包括职能管理和项目建设两部分。
工程建设职能管理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由建设单位负责。
第四条建设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二)制定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流程。
(三)制定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相关规范。
(四)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级建设单位在工程实施期间的质量、进度、成本、合规及施工安全等情况。
(五)负责建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需求管理和考核评估体系。
(六)组织工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图设计评审,负责进行工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
(七)负责进行工程初步验收批复。
(八)负责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批复。
第五条建设单位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编制工程实施方案和计划,申请网络资源,组织项目开工、设备安装调测、系统联调测试、验收测试、割接上线及项目交维,工程实施期间执行质量、进度、成本、合规及施工安全各项管理要求。
(二)负责工程物资的领用、使用及退库管理。
(三)组织工程初步验收,报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初步验收批复。
(四)负责提出工程结算审计申请。
(五)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报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批复。
(六)负责提出工程决算审计申请。
(七)负责设计、施工、监理合作单位的施工过程管理和后评估。
(八)组织收集整理工程资料,与档案部门共同完成工程档案归档。
单位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单位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单位项目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单位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是本单位建设工程管理的基本规范,各单位部门和所有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人员都应严格遵守。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机构设置、责任划分、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档管理、审批流程等方面的规定。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应对项目的实施全过程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制定、资源调配、进度控制、质量监督等。
第六条本制度由本单位建设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及修订,并向全员推广。
第二章项目管理机构设置第七条本单位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包括建设管理部门、设计管理部门、施工管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等。
第八条建设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和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立项、预算编制、设计审批、施工监督等。
第九条设计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设计工作,包括概念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等。
第十条施工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包括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质量监督、工程安全管理等。
第十一条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项目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安全工作,包括施工安全、施工环保等。
第十三条项目管理机构应按项目规模和复杂度确定工作人员配置,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责任划分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应对项目全过程负责,包括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
第十五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计划、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设计管理部门应确保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准确性,设计人员应持有相应资质证书。
第十七条施工管理部门应根据项目要求合理组织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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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邮政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程建设管理体系第三章工程管理流程第四章营业网点建设改造项目审批流程第五章工程设计变更及概算调整第六章项目督查第七章工程验收第八章工程建设考核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规范建设管理行为,健全管理制度,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国邮政〔2014〕230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管理,是指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包括可研、立项、组织工程设计及审批、工程招标、工程实施、工程审计和工程验收等。
第二章工程建设管理体系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分类(一)市公司直管项目:指由市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项目分类如下。
1. 全市专项投资(包括国家预算内资金、财政补贴资金)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 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自筹资金5万元以上的建设改造和维修项目(以下简称自筹资金项目)。
3. 全市统一实施的建设项目。
4. 市公司直接管理的自有房产5万元以上的维修项目。
(二)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管理项目:指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自筹资金5万元以内的维修项目(含安防设施维修项目)。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划分(一)市公司直管项目:市公司企发部为项目主管部门;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市公司工程建设实施部门或专业局(分公司)、直属单位为项目建设单位。
其中:信息技术局为全市统一实施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重点工程办公室为市公司实施的全网性建设项目(信息化项目除外)的建设单位,机关服务中心为市公司直接管理的自有房产维修项目的建设单位,市公司监安部为全市统一实施的安防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
(二)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管理项目: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为项目主管单位,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相关部门和片区分公司下属各区县局(分公司)为项目建设单位。
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规定(一)市公司直管项目:立项、初步设计、设计变更、概算调整、安防设施建审由市公司审批。
(二)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管理项目:立项或初步设计、一般设计变更、5%以内(含)的概算调整由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审批,报市公司企发部备案。
重大设计变更、5%以上的概算调整和安防设施建审由市公司审批。
立项和初步设计审批流程按第六条执行,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审批流程按第五章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和初步设计审批(一)立项审批。
由计财部组织业务、企发、监安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大型项目(投资1000万元或建设规模5000平方米以上的)应邀请重庆市勘察设计专家库和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的技术、经济专家参加论证,并形成评审意见,按规定流程审签下达批复。
(二)初步设计审批。
由企发部组织业务、计财、监安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大型项目应邀请重庆市勘察设计专家库和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的技术、经济专家参加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按规定流程审签下达批复。
(三)属重大项目的立项和初步设计审批,审批结果需经市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第七条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管理(一)全市专项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计划和投资由市公司集中管理。
每年各单位根据市公司的要求申报年度专项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求,由计财部牵头组织审核,相关职能部门、专业局(公司)、直属单位参与,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定,通过后下达专项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二)全市自筹资金项目实行计划集中管控、投资分级管理。
每年12月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编制下一年度自筹资金项目计划(以下简称年度项目计划),上报市公司衔接。
年度项目计划的购置项目由计财部牵头组织审核、除购置项目外的年度项目计划由企发部牵头组织审核,相关职能部门、专业局(公司)、直属单位参与,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定,通过后下达年度项目计划。
每年9月底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根据经营预算完成情况和年度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上报年度项目调整计划,由企发部和计财部牵头组织审核,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定,通过后下达年度项目调整计划。
调整计划下达后,原则上不再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一事一议,经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第八条重大项目。
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中的重大项目事项,按《重庆市邮政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暂行办法》(渝邮〔2014〕156号)执行。
第九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管理。
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相关规定组织招标,限额以上的土建、安装、装修工程属地方招标的,按照地方政府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规定执行;由企业内部组织采购的,按照市公司《采购实施办法(暂行)》规定的流程办理。
第十条建设标准及招标入围。
全市营业网点及生产场地建设、装修、安防设施建设标准由市公司制定,建设单位严格执行;装修主要材料、标准化成品、各类设备等由市公司选型招标入围;装修设计和施工、设备安装维护等单位由市公司招标入围。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管理。
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的限价编制、工程结算审计、财务决算审计应严格按照市公司《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执行,由市公司审计管理部门组织审计,出具审计结果或报告。
若有超概算批复投资的,应分析、查找超概算的原因,并将工程审计结果、超概算主要原因抄送市公司企发部和计财部,由企发部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市公司职能部门、专业局(公司)、直属单位管理职责(一)业务管理部门和单位(市场部、网运部、专业局/公司)。
1. 参与审查市公司直管项目的可研报告、建设方案及投资估算。
2. 参与审查市公司直管项目的的初步设计,审核建设规模、功能布局是否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
3. 参与审查全市专项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和年度自筹资金等项目的计划。
4. 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标准化成品、各类设备的选型及招标。
5. 参与市公司直管项目的竣工验收。
6. 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后评估工作。
7. 业务管理部门和单位职能划分。
(1)市场部参与审查营业网点、投递站、县局房等建设改造项目。
(2)网运部参与审查投递站、邮件处理中心、县局房等建设改造项目。
(3)金融局参与审查代理金融网点、县局房等建设改造项目。
(4)分销局参与审查区县局三农配送中心建设、三农直营店仓储建设、三农直营店改造以及县局房建设改造等项目。
(5)其他专业局(公司)按各自业务范围参与项目审查。
(二)计财部。
1. 组织审查市公司直管项目的可研报告、建设方案及投资估算,下达立项批复;参与审查市公司直管项目的的初步设计和概算调整。
2. 组织审查全市专项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全市自筹资金购置项目的计划。
3. 负责拨付全市专项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自筹资金等项目的资金。
4. 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标准化成品、各类设备的选型及招标;参与装修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招标。
5. 参与工程招标、采购和市公司直管项目的竣工验收。
6. 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后评估工作。
(三)企发部。
1.参与审查市公司直管项目的可研报告、建设方案及投资估算。
2. 组织审查市公司直管项目的初步设计、建设标准及规模、概算投资等,下达初步设计批复,审批工程设计变更及概算调整。
3. 参与审查全市专项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项目的计划;组织审查全市除购置项目外的自筹资金项目和信息化项目的计划。
4. 组织市公司直管项目的竣工验收。
5. 贯彻执行集团公司企业形象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各类生产场地和营业网点建设、装修标准。
6. 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标准化成品、各类设备的选型及服务质量评价和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审查及服务质量评价。
7. 检查市公司直管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合同管理。
8. 检查、指导、考核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市公司工程建设实施部门或专业局(公司)、直属单位的建设管理工作。
9. 负责统计全市建设项目的进度和投资等完成情况。
10. 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后评估工作。
(四)采购中心。
1. 负责组织金额40万元以上(含土建、安装、装修、维修等)工程的招标、采购工作。
2. 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标准化成品、各类设施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招标、采购工作。
3. 检查、指导、考核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市公司工程建设实施部门或专业局(公司)、直属单位招标、采购工作。
(五)监安部。
1. 参与审查市公司直管项目的可研报告、建设方案及投资估算。
2. 参与审查市公司直管项目的的初步设计,审查项目的安防设施设计及概算投资。
3. 负责全市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工作。
4. 参与审查全市专项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和自筹资金等项目的投资计划。
5. 负责制定各类生产经营场所安防、消防设施建设标准,制定安防、消防设备选型技术标准;参与安防、消防设备选型及招标,参与安防、消防设施建设招标;检查安防、消防设施建设质量。
6. 参与市公司直管项目的竣工验收。
7. 负责组织安防、消防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及服务质量评价。
8. 检查、指导、考核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安防、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六)审计部。
1.负责组织编制或审核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限价;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结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
2.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标准化成品、各类设备选型及招标,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招标。
3.参与工程招标、采购和市公司直管项目的竣工验收。
4.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后评估工作。
5.负责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查及服务质量评价。
(七)信息技术局。
1. 参与审查与信息化相关的市公司直管项目的可研报告、建设方案及投资估算。
2. 参与审查与信息化相关的市公司直管项目的的初步设计。
3. 参与审查全市专项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和自筹资金等与信息化相关的项目投资计划。
4. 参与与信息化相关的工程招标和市公司直管项目的竣工验收。
5. 参与与信息化相关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后评估工作。
第十三条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审查本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的建设规划及年度投资计划,申报专项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自筹资金等项目的计划。
(二)负责组织市公司直管项目的立项和初步设计预审。
(三)负责审批本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管理项目的建设方案及投资估算、建设标准及规模、初步设计及概算投资、一般设计变更和5%以内(含)的概算调整。
(四)负责组织40万元以下(包括土建、安装、装修、维修等)工程的招标、采购。
(五)负责组织本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管理项目的竣工验收,检查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