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离婚想在中国再婚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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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市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福建厦门市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福建厦门市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登记管理员第三章结婚登记第四章离婚登记第五章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和出证制度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婚姻制度的实施,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国公民在本市范围内办理结婚、离婚、复婚登记的,适用本办法。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华侨同国内公民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同内地居民之间在本市办理婚姻登记的,按照《福建厦门市涉外婚姻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依法履行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单位的责任)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责任为本单位或者本地区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出具必需的证明,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限制。

第二章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登记管理员第五条(登记管理机关)福建厦门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主管全市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各区、县民政局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婚姻登记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责)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责是:(一)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二)依据婚姻登记档案,出具婚姻关系证明;(三)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四)宣传婚姻法律,倡导文明婚俗;(五)做好婚姻登记档案的立卷管理和移交工作;(六)做好婚姻登记的统计工作。

第七条(婚姻登记管理员)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设专职的婚姻登记管理员。

第八条(婚姻登记管理员的资格)婚姻登记管理员应当接受市民政局的业务培训,考核合格的,由市民政局发给婚姻登记管理员证书。

未取得婚姻登记管理员证书的人员,不得承办婚姻登记。

第九条(工作要求)婚姻登记管理员的工作要求:(一)严格执行《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二)秉公执法,不得徇私枉法、以权谋私;(三)不得要求当事人出具本办法规定以外的其他证件或者证明;(四)不得承办本人或者近亲属的婚姻登记;(五)持证上岗。

浙江省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浙江省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遇到婚姻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浙江省婚姻登记管理办法发布部门: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7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婚姻登记,是指结婚、复婚和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在本省内结婚、复婚、离婚的,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

申请婚姻登记的一方当事人是外国人、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的,分别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婚姻登记。

办理的机关是省辖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的民政部门。

第三条县级以上各级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的领导。

卫生、公安、司法、计划生育、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协助民政部门共同做好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第五条禁止干涉婚姻自由。

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组织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均有责任如实为本单位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出具证明。

第六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婚姻登记收费标准和经费管理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部门不得借婚姻登记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章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第七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

第八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责:(一)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二)出具婚姻关系证明;(三)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四)对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单位进行业务监督与指导;(五)对婚姻介绍机构进行管理;(六)对负责婚前健康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监督;(七)宣传婚姻法律和计划生育政策,提倡晚婚,开展婚前教育,倡导文明婚俗。

关联法规:第九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有专职的登记管理人员,并经过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乡镇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调换,应当按照专职资格管理要求,征求县级民政部门的意见。

离婚后一方再婚后又离婚想和原配再复婚材料及程序

离婚后一方再婚后又离婚想和原配再复婚材料及程序

遇到婚姻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离婚后一方再婚后又离婚想和原配再复婚材料及程序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十分复杂的,特别是男女之间,那么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导致离婚是否可以复婚?在复婚的时候需要准备哪些证件?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赢了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离婚后一方再婚后又离婚想和原配再复婚需要什么手续按结婚条件登记,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同区持离婚证明,非同地区的另一方需要持无婚姻登记证明。

离婚后复婚需要什么手续: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复婚,应通过办理恢复结婚登记手续重新恢复夫妻关系。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按照婚姻登记的程序办理。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进行审查,注销其离婚证,发给结婚证。

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之日起,重新确立夫妻关系。

但是,如果之前你们没有理清财产关系而离婚,不管谁手里财产多或少,现在如果复婚,都属于婚前财产,且受再次离婚财产保护的。

孩子在复婚后,就共同抚养了,不再执行之前的单方面抚养。

复婚手续: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办理复婚需要什么条件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的行为。

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

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婚姻法》规定,当事人双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2、离婚后未再婚;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

甘肃涉外婚姻登记知识问答

甘肃涉外婚姻登记知识问答

遇到婚姻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甘肃涉外婚姻登记知识问答1、甘肃省居民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外国人结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1)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3)双方当事人必须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外国人除外);(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当事人一方必须是甘肃省常住户口居民;(5)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甘肃省民政厅涉外婚姻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并领取《结婚证》。

2、甘肃省居民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外国人结婚登记需要带哪些证件和材料?(1)甘肃省居民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本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登记机关填写统一格式的声明表)。

(2)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有效期6个月)。

(3)华侨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构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有效期6个月)。

(4)外国人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有效期6个月)。

其它需说明的:(1)如果证明材料是外文的,还须提供指定单位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2)当事人还须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合影彩照。

五五普法《婚姻法》知识问答

五五普法《婚姻法》知识问答

《婚姻法》知识问答1、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根据《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对结婚实行登记制度。

因此,凡是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除必须具备法定的结婚条件外,还须进行结婚登记。

那么,如何进行结婚登记呢?首先,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居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未婚、丧偶或离异)的证明,双方亲自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是离婚后要求再婚的,还须交离婚证件;离婚证、准予离婚的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

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时,男女双方必须如实填写结婚申请书,并如实的提供有关情况,不得隐瞒。

其次,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对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男女双方结婚证,婚姻关系便合法成立。

对经审核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但婚姻机关应说明理由。

2、订婚后一方可否要求解除婚约?如:王某经人介绍,结识了姑娘于某,在父母的催促下匆匆忙忙订了婚。

小王后来在与于某的书信往来中,发现于某有很多毛病他受不了,故提出与于某分手。

于某不肯,并以死相威胁。

请问,小王在与于某订婚后,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婚约?小王因订婚给于某的金首饰等物品,可否要求返还?如果分手后,女方真的做出轻生的傻事,男方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答:首先,小王虽与于某订了婚,但仍有权终止恋爱关系。

订婚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它是一种民俗。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只有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才算结婚,法律上也才承认,并予保护。

而订婚并非结婚的法定的和必经的程序,因此,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不受法律的保护。

所以,小王在发现与于某不合提出与于某分手,是无可非议的。

其次,小王在订婚后给于某的金首饰等物品,可以通过双方自行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

如经双方协商,女方主动退还,当然更好,如果女方不愿主动退还,则可通过有关部门进行一些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财物。

司法部关于可否为外籍人在原籍重婚所生子女出具证明事的复函-[84]司公字第85号

司法部关于可否为外籍人在原籍重婚所生子女出具证明事的复函-[84]司公字第85号

司法部关于可否为外籍人在原籍重婚所生子女出具证明事的复函
正文:
---------------------------------------------------------------------------------------------------------------------------------------------------- 司法部关于可否为外籍人在原籍重婚所生子女出具证明事的复函
(1984年4月28日)
福建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
你处一九八四年四月二十日闽司证(1984)41号《关于可否为外籍人在原籍重婚所生子女出具证明的请示》函悉。

经研究认为,根据我国审判实践,杨人松与朱燕英的婚姻属事实上的重婚,不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

但应承认杨人松是杨坤的生父、朱燕英是杨坤的生母的事实。

——结束——。

离婚后二次结婚领证流程

离婚后二次结婚领证流程

《离婚后二次结婚领证流程》同学们,今天咱们来聊一个可能对你们来说有点陌生的话题,那就是离婚后二次结婚领证的流程。

你们知道吗,生活中有些人可能会经历离婚,但是当他们重新找到幸福,想要再次步入婚姻殿堂的时候,就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去领证。

先来说说准备工作吧。

比如说,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这些重要的证件。

就像李阿姨,她离婚后遇到了真心爱她的王叔叔,在准备领证的时候,她提前把身份证和户口本都找了出来,整整齐齐地放好。

然后呢,得去拍结婚登记照。

这照片呀,可要有精神,笑得甜甜的。

有一对叔叔阿姨,为了拍出满意的照片,还专门打扮了一番,穿了漂亮的衣服。

接下来就是去民政局啦。

到了那里,要填写一些表格,比如个人信息、婚姻状况等等。

这就像是跟民政局的叔叔阿姨们认真“汇报”自己的情况。

填好表格后,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查。

他们会仔细核对你们提供的信息,看看是不是都准确无误。

这时候可不能着急,要耐心等待。

如果审查通过了,那就可以领证啦!红红的结婚证拿在手里,就像拿到了一份珍贵的礼物。

比如说张叔叔和刘阿姨,他们领证的时候,手紧紧地握在一起,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同学们,离婚后再次找到幸福不容易,而按照流程领证,是给这份幸福一个合法的保障。

《离婚后二次结婚领证流程》同学们,咱们接着讲讲离婚后二次结婚领证的流程。

你们想想,经历过一次婚姻的人,在重新追求幸福并决定再次结婚的时候,这领证的过程可有着重要的意义呢。

首先得确认双方都是自愿结婚的。

就像赵叔叔和孙阿姨,他们经过深思熟虑,确定对方就是要相伴一生的人。

然后带着相关证件去民政局。

这证件可一个都不能少,身份证得带着,户口本也得准备好。

到了民政局,会有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

比如说,有一次,小李叔叔和小王阿姨去的时候,工作人员还耐心地给他们讲解一些注意事项。

接下来就是填写各种表格,把自己的情况一五一十地写清楚。

填完表格,就等着工作人员审查啦。

这时候心里可能会有点小紧张,但是只要是真心相爱,符合条件,一般都能顺利通过。

在美国纽约办理离婚手续在国内再婚是否需要公证认证

在美国纽约办理离婚手续在国内再婚是否需要公证认证

在美国纽约办理离婚手续在国内再婚是否需要公证认证?
陈小姐与她男朋友在美国纽约领取结婚证,后来因一些感情问题在美国办理离婚手续,由美国纽约法院发出了离婚判决书,现在陈小姐回到国内,想要再婚,而婚姻登记部门要求陈小姐提供这份判决书的公证认证。

美国离婚不出发离婚证书,而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这一离婚判决书一样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一种是双方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另一种是法院诉讼离婚,而美国不同,根据美国的法律,离婚无论是否达成协议,都必须通过法院以判决书形式解除,如果双方都达成了离婚协议,这份协议是作为附件附在判决书后面的。

我国根据法律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所以美国的离婚判决书在中国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但如果需要这份文件要得到中国政府部门得到承认,就需要先进行美国三级认证。

1.将这份离婚判决书委托美国持有执照的律师或者公证员进行公证;
2.将公证后的文件递交到美国外交部或者州务卿进行认证;
3.再将被外交部或者州务卿认证后的判决书递交到中国驻美大使馆进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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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离婚想在中国再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导读:本案中的当事人在国外离婚,回国后又想再婚,国外的离婚判决可以直接被我国法院认可吗?当事人可以不办理其他手续就向普通人一样与心仪对象在民政机关登记结婚吗?根据我国的法律,当事人若想再婚成功,必须将外国法院作的离婚判决经我国法院确认后办理结婚登记!
咨询:
我是一名外籍华人,2004年与中国公民于某结婚,2006年经澳大利亚法院判决离婚。

现在我与另外一名中国公民去登记结婚,请问我需要办理的手续和一般的登记结婚有无区别?是否需要办理特别手续?
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未经我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能否向我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的复函》中规定,与中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由外国法院判决离婚后,在中国境内又申请与中国公民结婚的,如果前一婚姻关系的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未经我人民法院确认,该外国人则应就前一婚姻关系的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后,婚姻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无误才能予以婚姻登记。

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没有时间限制。

所以,你若想在中国境内申请与另一名中国公民结婚,应当先就你和前妻的离婚判决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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