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安全标签制作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_GB15258_200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是为规范化学品安全标签内容的表述和编写而制定的。
安全标签是《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和国际170号《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要求的预防和控制化学危害基本措施之一,主要是对市场上流通的化学品通过加贴标签的形式进行危险性标识,提出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向作业人员传递安全信息,以预防和减少化学危害,达到保障安全和健康的目的。
国家质量检验检疫监督总局发布GB15258-200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术语和定义、标签内容、制作和使用要求,适用于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制作和使用。
本标准的4.1、4.2、4.3、5.1、5.2、5.4.1、5.4.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对应于联合国《仝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第二修订版),与其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 15258—199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本标准与GB 15258—1 999相比,主要差异如下:——4.2中标签内容作了调整;. 学习参考.——5.3中增加了“标签尺寸”;——4.3中增加了“简化标签”;——调整了附录A、附录B、附录C,根据GHS设计了安全标签样例、安全标签与运输标志粘贴样例,提供了不同类别危险化学品的防范说明。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实施过渡期为1年。
2009-06-21发布2010-05-01实施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术语和定义、标签内容、制作和使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制作与使用。
产品安全标签另有标准规定的,例如农药、气瓶等,按其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到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200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术语和定义、标签内容、制作和使用要求,适用于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制作和使用。
本标准的4.1、4.2、4.3、5.1、5.2、5.4.1、5.4.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对应于联合国《仝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第二修订版),与其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 15258—199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本标准与GB 15258—1 999相比,主要差异如下:——4.2中标签内容作了调整;——5.3中增加了“标签尺寸”;——4.3中增加了“简化标签”;——调整了附录A、附录B、附录C,根据GHS设计了安全标签样例、安全标签与运输标志粘贴样例,提供了不同类别危险化学品的防范说明。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实施过渡期为1年。
2009-06-21发布 2010-05-01实施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术语和定义、标签内容、制作和使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制作与使用。
产品安全标签另有标准规定的,例如农药、气瓶等,按其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到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剧毒品急性毒性为:经口LD50≤5mg/kg;经皮接触24hLD50≤40mg/kg;吸入1hLC50≤0.5mg/L的化学品。
3.2有毒品急性毒性为:经口5mg/kg<LD50≤50mg/kg;经皮接触24h40mg/kg<LD50≤200mg/kg;吸入1h0.5mg/L<LC50≤2mg/L的化学品。
3.3有害品急性毒性为:固体经口50mg/kg<LD50≤500mg/kg;液体经口50mg/kg <LD50≤2000mg/kg;经皮接触24h200mg/kg<LD50≤1000mg/kg;吸入1h2mg/L<LC50≤10mg/L的化学品。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化学品安全标签是一种应用于化学制品包装上的标示,它主要是为了保护人员和环境,以及提高化学制品的使用效率,增加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管理成本和信誉度。
因此,编写化学品安全标签是必须的。
根据GB/T 13690-2009《化学品安全标签一般规则》进行编写,本文阐述其主要规定如下:一、化学品安全标签内容的要求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内容要求包括:化学品名称、危险品分类及编号、成分含量、危险性描述、配合说明、使用说明、储存、运输、注意事项、急救、生态效应等等,并且以上内容通常都需要用文字和图片相结合的方式呈现出来,让人们轻松理解。
1. 化学品名称化学品名称是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基本内容,它应该以简洁、准确、易于理解的方式呈现出来。
如果化学品是混合制品,应明确标注各种成分的名称及占比。
2. 危险品分类及编号危险品分类及编号是对化学品特性的定量和定性描述,是识别、分类和管理化学品的基本依据。
它主要与危险品的性质、危险区分、危险等级、安全储存和作业等方面有关。
3. 成分含量化学品的成分含量是对其中所含成分百分比的标注,是对化学制品的信息披露,是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个基本要求。
成分含量标注应以表格或识别图形的形式显示,避免使用误导性的术语或概念。
4. 危险性描述危险性描述是对各种化学品的有害成分的危险特性的描述。
通常,在安全标签上写入相关的危险类别,如:爆炸品、易燃物、腐蚀品、致癌物、毒性等等。
5. 配合说明化学品配合说明是指化学品的使用或生产过程需要与其他化学品相混合,以取得某种效果。
就标签上的需求而言,化学品配合说明重要的是需要留下混合化学品的名称和它们对于化学品的影响,之后让使用者知道最终产品的性质。
6. 使用说明使用说明是化学品安全标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是告诉人们如何正确使用化学制品,如何储存、如何搬运、如何保护人身和环境、如何处理废弃物等等。
7. 储存、运输、注意事项河南福彩网所有化学品安全标签都需要标注储存和运输条件,详细描述温度、湿度、易燃品、有毒物品等等。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_GB15258-200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是为规范化学品安全标签内容的表述和编写而制定的。
安全标签是《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和国际170号《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要求的预防和控制化学危害基本措施之一,主要是对市场上流通的化学品通过加贴标签的形式进行危险性标识,提出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向作业人员传递安全信息,以预防和减少化学危害,达到保障安全和健康的目的。
国家质量检验检疫监督总局发布GB15258-200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术语和定义、标签内容、制作和使用要求,适用于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制作和使用。
本标准的4.1、4.2、4.3、5.1、5.2、5.4.1、5.4.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对应于联合国《仝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第二修订版),与其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 15258—199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本标准与GB 15258—1 999相比,主要差异如下:——4.2中标签内容作了调整;——5.3中增加了“标签尺寸”;——4.3中增加了“简化标签”;——调整了附录A、附录B、附录C,根据GHS设计了安全标签样例、安全标签与运输标志粘贴样例,提供了不同类别危险化学品的防范说明。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实施过渡期为1年。
2009-06-21发布 2010-05-01实施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术语和定义、标签内容、制作和使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制作与使用。
1产品安全标签另有标准规定的,例如农药、气瓶等,按其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到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化学品的安全标签是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具有重要的宣传、警示和指导作用。
编写化学品安全标签需要遵循一系列的规定和准则,以保证标签的准确、明确和可理解性。
首先,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要遵循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如《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标签技术规范》等。
这些法规和标准对标签的内容、格式和字号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编写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第一步就是了解和遵守这些法规和标准。
其次,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内容要准确、详细。
标签上应包含化学品的名称、危险性分类、成分、危险品标志、危险品编号、危险性说明、防护措施、急救措施等信息。
这些信息对于用户了解化学品的性质、危险性和处理方法非常重要,要尽量做到简明扼要,但又不失重要内容。
此外,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字体要清晰、易读。
字号应适中,不宜太小或太大,要保证用户在使用化学品时能够清晰地读取标签上的信息。
标签上的文字要用黑色字体,并尽量避免使用特殊字体或装饰,以免影响文字的清晰度。
化学品安全标签还应该标注生产厂商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这是供用户咨询、投诉和紧急联系的重要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地提供。
标签上的联系方式可以包括电话号码、邮箱地址、网址等多种形式,以便用户选择和使用。
最后,化学品安全标签还应该具备可持久性和抗腐蚀性。
化学品常常存放在特殊环境中,如高温、低温、潮湿等条件下,标签要能够经受得住这些环境的影响,保持标签上的信息不易褪色、模糊或变形。
总之,编写化学品安全标签是一个重要而复杂的过程,需要遵循国家和行业的法规和标准,以保证标签的准确、明确和可理解性。
标签的内容要详细、准确,字体要清晰易读,生产厂商的联系方式要准确提供,标签要具备可持久性和抗腐蚀性。
只有通过合理的编写,化学品安全标签才能更好地宣传、警示和指导,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前言本标准是为规范化学品安全标签内容的表述和编写而制定的。
安全标签是《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和国际170号《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要求的预防和控制化学危害基本措施之一,主要是对市场上流通的化学品通过加贴标签的形式进行危险性标识,提出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向作业人员传递安全信息,以预防和减少化学危害,达到保障安全和健康的目的。
化学品安全标签已在欧美等工业国实行多年,目前已国际化。
我国1994年批准了170号公约,同时颁布了本标准的第一版。
根据3年多实际应用情况,现对前版进行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为:将原标准名称“危险化学品标签编写导则”,改为“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取消原标准有关标志的规定,将危险标志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和GB 13690-19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所规定的标志相一致;取消防护措施图形符号、泄漏处置两大项;将储运和急救两项合并为安全措施一项,并在安全措施中增加安全处置信息;增加了提示“向生产销售企业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生产批号两项内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 15258-1994。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化工部职业安全卫生研究院。
本标准起草人:张海峰、彭湘潍、李雪华、李运才、张启波。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内容和编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以及其它对人体和环境具有危害的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3690-19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6944-1986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前言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作为表述化学品安全信息的一种载体和手段,已在美国、欧共体等国应用多年,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本标准是《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和国际170号《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要求的基本的内容之一,主要是对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运输、储存、排放、容器清洗等作业场所的化学危害进行分级,提出防护和应急处理信息,以标签的形式标示出来,警示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作业时进行正确预防和防护,在紧急事态时,明了现场情况,正确地进行应急作业,以达到保障安全和健康的目的。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的附录C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以下简称作业场所安全标签)的内容和编写要求。
本标准从毒性、燃烧危险性、反应活性危害三个方面表示化学品的危害,并对化学品的危害和个体防护措施进行了定性分级,规定了化学品危害的表示方法以及安全标签内容和组成结构。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和使用场所。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6483-199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3 标签3.1 类型作业场所安全标签是针对作业场所化学危害所做的标识。
其类型分为详细型、半简化型和简化型三3.2 内容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主要包括名称、危险性级别等项内容,用文字、图形、数字的组合形式进行表示。
3.2.1 危险性和个体防护的表示标签中用蓝色、红色、黄色和白色四个小菱形分别表示毒性、燃烧危险性、活性反应危害和个体防护,四个小菱形构成一个大菱形,其规定如下:左格蓝色,表示毒性;上格红色,表示燃烧危险性;右格黄色,表示反应活性;下格白色,表示个体防护。
最新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的规定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是为规范化学品安全标签内容的表述和编写而制定的。
安全标签是《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和国际170号《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要求的预防和控制化学危害基本措施之一,主要是对市场上流通的化学品通过加贴标签的形式进行危险性标识,提出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向作业人员传递安全信息,以预防和减少化学危害,达到保障安全和健康的目的。
国家质量检验检疫监督总局发布GB15258-200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术语和定义、标签内容、制作和使用要求,适用于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制作和使用。
本标准的4.1、4.2、4.3、5.1、5.2、5.4.1、5.4.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对应于联合国《仝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第二修订版),与其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 15258—199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本标准与GB 15258—1 999相比,主要差异如下:——4.2中标签内容作了调整;——5.3中增加了“标签尺寸”;——4.3中增加了“简化标签”;——调整了附录A、附录B、附录C,根据GHS设计了安全标签样例、安全标签与运输标志粘贴样例,提供了不同类别危险化学品的防范说明。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实施过渡期为1年。
2009-06-21发布 2010-05-01实施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术语和定义、标签内容、制作和使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制作与使用。
精品文档产品安全标签另有标准规定的,例如农药、气瓶等,按其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到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