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事业单位时政热点:高通反垄断案的两大看点
中国反垄断案例

中国反垄断案例中国反垄断案例:高通反垄断案高通是一家全球领先的无线通信技术开发商和芯片制造商,拥有许多核心专利。
然而,高通在中国市场上被指控垄断行为,并于2015年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处以近10亿美元的罚款。
起因是高通被指控滥用其核心专利所带来的市场地位,进行垄断行为。
高通以其独占的无线通信技术在中国市场上收取过高的专利授权费用,并强迫中国手机制造商使用其芯片,违反了中国的反垄断法规。
NDRC调查发现,高通通过授权费用的高昂和未公开的许可方式,使许多中国手机制造商无法选择其他供应商的产品。
同时,高通的定价和许可管理方式对其他竞争对手形成了不公平竞争的条件。
这样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市场竞争,还影响了消费者的利益。
作为反垄断调查的结果,NDRC决定对高通开出约10亿美元的罚款,并要求其停止相关垄断行为。
高通无异议地接受了这一决定,并表示将改善许可管理方式,减少授权费用,采取措施促进市场竞争。
这一案例显示了中国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
通过对高通的罚款,中国政府向所有市场参与者发出了反垄断法规的信号,表明任何滥用市场地位、垄断市场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批评和处罚。
此外,高通的反垄断案还引发了全球范围的关注。
这表明中国对于全球企业的反垄断行为具有高度关注和监管能力。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各个国家都正在关注和加强反垄断法规,以维护市场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
总结来说,高通反垄断案是中国反垄断法实施的重要案例之一。
通过这一案例,中国政府向市场参与者传递了反垄断法规的信号,并展示了对全球企业的监管能力。
同时,这一案例也强调了维护市场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性。
高通反垄断案:谁是胜利者?

高通反垄断案:谁是胜利者?作者:王云辉来源:《财经国家周刊》2015年第04期资本市场是最客观的新闻评论员。
美国时间2015年2月10日,纳斯达克市场的高通(NASDAQ:QCOM)股价大涨4.69%。
显然,投资者认为,在刚刚结束的中国反垄断调查中,高通获得了“胜利”。
中国时间的2月10日,高通宣布与中国国家发改委达成一致,以支付60.88元亿人民币(约合9.75亿美元)罚款,并进行业务整改为代价,结束了持续14个月的反垄断调查。
不过,在更多的人看来,这场结果早已注定的战争,只是相互之间的妥协:无论发改委还是高通,都达成了理想的战略目的,也捍卫了自己的底线。
对于置身战争之外,但却与战争结果息息相关的整个产业链来说,如何借助高通整改带来的洗牌,重新构建自己的战力布局,以应对仍未过去的行业寒冬,才是更为紧迫的现实。
这场中国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反垄断案,对行业带来的深远影响,才刚刚开始。
高通:最坏的可能没有发生高通案结果一出,外界的第一个疑问都是:谁赢了?但这一场判罚,很难以赢或输来论定,因为无论发改委还是高通,都有作出关键性的利益让步,但也都获得自己满意的结果。
我们先来看一下,高通整改计划的关键条款:在专利授权中,高通将单独为现有3G、4G等重要的中国专利提供授权(不再和高通其他专利捆绑)。
同时会在谈判过程中提供专利清单。
作为授权谈判的一部分,如果高通寻求从中国许可证持有方获得交叉授权,高通将会与许可证持有方谈判,提供合理对价;对于在中国销售的,获得高通3G、4G专利授权的设备,高通收取不同比例的专利费。
对3G设备(包含多模3G/4G设备)收取5%、对不执行CDMA或WCDMA网络协议的4G设备(包含3模LTE-TDD设备)收取3.5%的专利费;每一种专利费的收费基础是设备销售净价的65%,不再按照设备全价收取;许可证持有方可以从2015年1月1日起选择执行为中国地区设备销售准备的条款;对于发改委认定授权协议条款不合理或没有在授权协议中质疑不合理条款的芯片客户,高通不能限制对他们的基带芯片销售。
对高通公司垄断案的思考

对高通公司垄断案的思考
李培初
【期刊名称】《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年(卷),期】2015(000)004
【摘要】近两年多来,对汽车及零部件和高通公司等垄断案件的调查声势夺人,尤其是2013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高通公司反垄断立案调查的信息披露以后,让中国反垄断执法成为全球话题。
2015年2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法作出按2013年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额8%的罚款,共计人民币60,88亿元的决定。
同时责令高通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即时整改。
【总页数】2页(P50-51)
【作者】李培初
【作者单位】中国价格协会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626
【相关文献】
1.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案件管辖权分析——以美国高通公司反垄断调查为例 [J], 苏华;
2.两公司致信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依法处理高通公司垄断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J], ;
3.滥用知识产权反垄断规制实践与思考——以高通公司垄断案为视角 [J], 徐新宇;
4.垄断的低效益与反垄断规制\r——基于对高通公司反垄断案的分析 [J], 曹菡雯
5.从学理视角看FTC诉高通反垄断案件 [J], 宁立志;龚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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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垄断第一大案:高通反垄断案评析

中国反垄断第一大案:高通反垄断案评析作者:钟磊来源:《对外经贸实务》 2015年第7期钟磊新疆大学2013年11月国家发改委接到两家美国公司对高通垄断行为的举报,并根据举报启动了反垄断调查。
历时14个月的调查之后,于2015年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针对美国高通公司垄断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金额按2013年度高通公司在中国市场的销售总额8%的罚款,共计60. 88亿元人民币,高通公司对中国政府的所有处罚条款不持异议,并在一周内交纳完全部罚款。
该案因涉案标的额巨大,一直备受各界关注。
本文对案情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局通案案情介绍高通公司1985年创立于美国圣地亚哥,是一家研发和推动CDMA无线电通信技术的小型公司,第一笔大订单是一个采用CDMA解决卫星通讯问题的政府项目,合同标的虽只有20万美元,却为高通后来在该技术领域的独霸天下奠定了基础。
到了90年代,高通已经在美国的CDMA市场独占鳌头。
进入3G时代,高通又凭借13000多项专利总数进军芯片市场,2014年公司市值高达1300多亿美元,超过英特尔公司。
国外的苹果、三星、国内的中兴、华为、联想、小米等手机品牌几乎都采用高通的芯片,在智能手机芯片市场占据了70%的市场份额。
在销售芯片的同时,高通还利用其难以替代的专利技术资源向手机厂商收取专利费。
之所以说高通的专利难以替代,是因为其掌握了一大批必不可缺,在通讯领域已经成为技术标准的专利,即标准必要专利。
手机制造商为使产品符合国际标准就必须获得高通的专利许可。
根据高通公布的数据,其营业收入来自于芯片销售额和专利许可费用之间的比例基本是2:1,但利润比却达到1:9。
高通是科技时代的佼佼者,这种依靠标准以及技术实现巨额利润的运营模式是所有科技公司的梦想。
然而高通却滥用其在芯片领域的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
其专利许可模式多年来饱受非议,依据我国发改委的调查结果,高通实施了三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
2015年福建厦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事热点:高通反垄断案的两大看点

2015年福建厦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事热点:高通反垄断案的两大看点【导语】2014年福建厦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已经告一段落,新的2015年厦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已经开始,意向参加2015年厦门事业单位招考的同学们又要开始新一轮的事业单位备考复习。
公职类考试首选机构中公教育厦门分校的小编我,在此整理了2015年时事政治热点,即可作为厦门事业单位考试时事热点资料,也可以用于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面试热点。
希望这些材料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本篇是2015年福建厦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事热点:高通反垄断案的两大看点。
国家发改委以60.88亿元罚款和一系列整改规定,结束了国内外市场高度关注的高通反垄断案。
纵览这场长达14个月、创造了中国反垄断罚款金额最高纪录的大案,主要看点在哪里?首要看点无疑是此案为全球手机产业界及其消费者创造了一个更公正、更可持续的环境。
做到这一点,靠的是打破高通的“专利桎梏”。
在高通模式下,多年来,高通销售芯片时坚持要按整个终端售价的一定比例收取专利费,从手机屏幕、手机壳、电池、相机、耳机……乃至手机上镶嵌的钻石,都得为高通的芯片支付专利费,以至于中国3G手机制造商利润中有一半要用以支付高通专利费,本已微薄的利润进一步摊薄,进而拖累中国整个“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成本费用利润率连续数年不足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成本费用利润率(7.11%)的七成,WCDMA和CDMA2000两种3G 制式手机售价也因此提高了200—300元,可谓制造业与消费者双输,高通则从中国收获了它49%的营业收入,利润率高达60%。
这种模式的掠夺性质显而易见,而一个饱受过度掠夺之苦的制造环节绝无可能支持整个手机产业可持续发展。
中国手机产量占全世界81%(2013年),“中国制造”手机覆盖了全世界几乎所有市场,其他一些西方跨国巨头也跃跃欲试意图复制高通模式,因此走向极端的高通模式已经成为全球手机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专利桎梏”。
2015年中考时事政治(全)

2015年中考时事政治(2015年1---3月)1、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第12个农业一号文件。
2、《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印发,推进校园足球运动。
3、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
4.在我国核工业创建60周年之际,习近平指出,核工业是高科技战略产业,是国家安全重要基石。
5、习近平近日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指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
6. 《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3月28日发布,建设“一带一路”,新疆和福建分别为陆海核心。
这对开创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促进地区及世界和平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作为金融支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投行)创始会员国达57个,彰显了我国国际影响力大大增强。
7.博鳌亚洲论坛2015年年会3月28日上午在海南省博鳌开幕。
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强调我们要通过迈向亚洲命运共同体,推动建设人8、2015 年是联合国成立70周年,也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中国倡议于2月23日召开主题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史为鉴,重申对《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的坚定承诺”的公开辩论会,拉开系列纪念活动序幕。
9.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3月3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3月5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税收法定”。
10.我国首个中欧光伏专列——郑州至德国汉堡的光伏班列3月13日在河南郑州鸣笛启程,于15天后到达德国汉堡。
11、2 月24日,德国、法国、俄罗斯、乌克兰四国外长在位于巴黎的法国外交部举行会谈,旨在就实现新明斯克协议及冲突双方从乌东部撤出重武器事宜进行讨论。
12、获得2014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高级科学顾问于敏。
高通案四看点:反垄断不为具体企业

高通案四看点:反垄断不为具体企业
中国国家发改委10 日对美国高通公司开出60.88 亿元人民币这一创纪录罚单。
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10 日接受记者采访,披露了这一案件背后四个不为人知的细节。
缘何调查高通:美国公司率先举报
许昆林透露,2009 年两家美国公司联合向国家发改委举报,反映高通公司涉嫌实施垄断行为,高通自此进入反垄断调查的视野。
2013 年后,中国相关企业和律师事务因此及亚洲地区其他国家企业也开始向国家发改委举报高通。
2013 年11 月,国家发改委派出两支各有20 人的队伍,突击调查高通,随后官方正式对其立案调查。
许昆林透露,在调查过程中,发改委仍不断接到对高通涉嫌垄断的举报。
巧合的是,官方披露处罚决定前接到的最后一单举报,也来自于美国公司。
未按顶格罚款:考虑高通配合态度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对反垄断违法的处罚标准是相关企业前一年销售额的1%到10%。
对于为什么没有按照10%这一顶格标准处罚高通,许昆林解释说,罚款不是反垄断执法的目的。
他表示,之因此调查高通是因为其滥用垄断地位的行为抑制了其他企业的创新,导致市场很难形成竞争。
过去14 个月里,高通团队曾20 多次到国家发改委接受调查,其拿出的整改措施也回应了国家发改委的关注。
因此没有必要按照顶格来罚款。
高通放弃听证:系其首度真正遭罚。
高通反垄断案对中国手机业影响深远

高通反垄断案对中国手机业影响深远作者:来源:《中国电子报》2015年第12期本报记者陈炳欣国家发改委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终于有了结果。
国家发改委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高通违反了《反垄断法》。
高通将不寻求任何进一步的法律程序进行抗辩。
同时,高通同意实施整改方案来修改高通在中国的某些商业行为以完全满足国家发改委决定中的要求。
本次整改方案中的关键条款包括:一是高通对其现有的3G和4G必要中国专利的许可将和高通其他专利的许可分开,并且高通将在协商过程中提供专利清单。
二是对于为在中国使用而销售的品牌设备的高通3G和4G必要中国专利的许可,高通将会对3G设备(包括3G/4G 多模设备)收取5%的许可费,对包括3模LTE-TDD在内的4G设备如不实施CD-MA或WCDMA则收取3.5%的许可费,在上述每种情况中许可费基数为设备净售价的65%。
三是高通将给其现有的被许可人从2015年1月1日开始为在中国使用而销售的品牌设备采取新的条款的机会。
四是高通的基带芯片销售将不会把芯片客户签署的具有国家发改委认定的不合理条款的许可协议或芯片客户不挑战其许可协议中的不合理条款作为条件。
另外,国家发改委还对高通公司处以60.88亿元人民币(基于当前汇率约9.75亿美元)的罚款,高通将不对此进行抗辩,并将按国家发改委要求适时支付罚款。
Gartner半导体研究总监盛陵海认为,达成的这一解决方案是一个互有进展,又都有让步的结果。
国家发改委收取了大额的罚金,近10亿美元,同时迫使高通下调了3G和4G相关的专利许可费用。
对高通来说,则没有改变其专利收费的经营模式,也可以接受。
不过这毕竟是中国第一次对半导体领域国际龙头公司进行反垄断调查,对中国集成电路产业有着意义深远的影响。
首先,它大大积累了我国国际专利诉讼和国际反垄断处理的经验,尤其这一事件发生在中国跨越式发展半导体产业的宏观背景下,意义深远。
对此,iSupplv半导体首席分析师顾文军表示,这次是中国政府独立对全球一流的半导体企业进行国际性的反垄断调查,而且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及判罚达成了实质性的进展,领先于其他政府和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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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以60.88亿元罚款和一系列整改规定,结束了国内外市场高度关注的高通反垄断案。
纵览这场长达14个月、创造了中国反垄断罚款金额最高纪录的大案,主要看点在哪里?
首要看点无疑是此案为全球手机产业界及其消费者创造了一个更公正、更可持续的环境。
做到这一点,靠的是打破高通的“专利桎梏”。
在高通模式下,多年来,高通销售芯片时坚持要按整个终端售价的一定比例收取专利费,从手机屏幕、手机壳、电池、相机、耳机……乃至手机上镶嵌的钻石,都得为高通的芯片支付专利费,以至于中国3G手机制造商利润中有一半要用以支付高通专利费,本已微薄的利润进一步摊薄,进而拖累中国整个“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成本费用利润率连续数年不足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成本费用利润率(7.11%)的七成,WCDMA和CDMA2000两种3G制式手机售价也因此提高了200—300元,可谓制造业与消费者双输,高通则从中国收获了它49%的营业收入,利润率高达60%。
这种模式的掠夺性质显而易见,而一个饱受过度掠夺之苦的制造环节绝无可能支持整个手机产业可持续发展。
中国手机产量占全世界81%(2013年),“中国制造”手机覆盖了全世界几乎所有市场,其他一些西方跨国巨头也跃跃欲试意图复制高通模式,因此走向极端的高通模式已经成为全球手机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专利桎梏”。
第二个重要的看点是高通和市场对这项裁决的反应。
如此巨额罚款,无疑有损高通当下的收益;一系列的整改措施,又意味着高通未来未必能够延续它此前惊人的高收益率。
但资本市场对此的反应是高通股价显著上涨,高通公司的反应是接受裁决,而且宣布将扩大在华投资规模。
这样的反应表明中国国内销售市场、中国产业的巨大规模赋予了中国强有力的谈判地位,无论是资本市场参与者,还是高通公司决策者,都认识到了这种力量,都认为结束与这样强大力量的对抗更为可取。
这样的反应更表明中国对外企反垄断实践较好地把握住了原则与分寸,表明我们并没有把反垄断调查作为一种从中国市场排挤外企的保护主义武器,而是用作一种旨在维护市场秩序的、“中性”的工具。
我们对高通垄断行为的罚款和整改要求,不是为了把高通在中国市场上“整死”,而是希望它能够与中国同行共赢。
中国国内销售市场、中国产业的巨大规模确实赋予了中国强有力的谈判能力,但我们没有也无意滥用这种能力。
正因为如此,60.88亿元罚款绝对数字虽大,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高通却认为这个处罚是可以接受的,宣布要扩大在华投资经营规模;资本市场也认为这个处罚是可以接受的,所以将不确定性终结、高通能够在中国市场持续经营并获得合理预期收益视为重大利好。
回顾去年,一批国际商业游说团体抨击中国对外企反垄断调查“不公”,美国财政部长雅克布·卢也声称中国针对外国企业的一系列反垄断调查可能给中美关系带来严重影响,等等。
对比他们当时的反应和高通反垄断案处罚公布后当事企业和资本市场的反应,岂不是很有兴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