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编报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

合集下载

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决算工作评比暂行办法

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决算工作评比暂行办法

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决算工作评比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字号】苏财农发[2007]98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决算工作评比暂行办法(苏财农发[2007]9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决算的编报质量,真实完整地反映我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收支及资产负债状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评比范围。

参加评比的单位,包括省财政直接管理的13个市、52个县(市)财政部门。

第三条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决算报表文字说明的质量,报表数字的真实性、准确性,报表格式的规范性和内容的完整性,报表报送的及时性及微机汇总的正确性等。

第四条评比原则和形式。

评比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增加透明度。

采取依据考核结果打分的形式,满分为100分。

第五条评比结果和奖励。

每年由省财政厅农发办统一组织评比,根据得分高低,评出先进单位,共8个市、26个县(市)。

其中:一等奖2个市、3个县(市)二等奖3个市、8个县(市)三等奖3个市、15个县(市)评比结果进行通报,并对获奖单位予以表彰和适当奖励。

第二章决算报表评比的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第六条决算报表评比的具体内容包括:报表文字分析说明的质量,报表数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报表格式的规范性和内容的完整性,报表报送的及时性,微机汇总的正确性等。

第七条报表的文字分析说明25分。

报表的分析说明应包括概述、说明、分析、建议四个部分,否则按照下列规则扣分,扣完25分为止:1、要对本地区当年项目总体情况和财政投入情况进行概要说明,包括各类项目面积、数量、完成情况,总投资、财政投入、报账进度等等,缺少的扣1-5分;2、要对表中主要收入、支出指标说明来源及其用途,包括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收入及支出情况要作必要的说明。

缺少的扣1-5分;3、要对资金管理、预算执行、资金拨付和回收等情况进行说明和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4号——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4号——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4号——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6.09.0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4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4号财政部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9号、第60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楼继伟2016年9月6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有效和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综合开发是指中央政府为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活动。

第三条农业综合开发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

第四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发展项目。

土地治理项目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综合治理,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等。

产业化发展项目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第五条农业综合开发实行国家引导、民办公助的多元投入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资金和项目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二)集约开发,注重效益;(三)产业主导,突出重点;(四)公平公开,奖优罚劣。

第六条依照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合理划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以下统称省)农业综合开发机构(以下简称农发机构)的管理权限和职责。

(财农[2015]31号)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

(财农[2015]31号)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

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明确要求在稳定加大农业补贴力度的同时,逐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进农业补贴办法,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

遵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近年来中央1号文件关于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农业补贴制度的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统一决策部署,财政部、农业部针对农业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充分征求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的建议,经国务院同意,决定从2015年调整完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以下简称农业“三项补贴”)。

为积极稳妥推进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在全国范围内调整2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一)必要性。

自2004年起,国家先后实施了农业“三项补贴”,对于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农业农村发展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效应递减,政策效能逐步降低,迫切需要调整完善。

一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迫切需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

我国农业生产成本较高,种粮比较效益低,主要原因就是农业发展方式粗放,经营规模小。

受制于小规模经营,无论是先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金融服务的提供、与市场的有效对接,还是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推进、农产品质量的提高、生产效益的增加、市场竞争力的提升,都遇到很大困难。

因此,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强化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国家粮食安全、农业生态安全保障体系,迫切需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加大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支持力度,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是提高政策效能迫切需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

在多数地方,农业“三项补贴”已经演变成为农民的收入补贴,一些农民即使不种粮或者不种地,也能得到补贴。

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报》
【年(卷),期】2012(000)007
【摘要】农办计[2012]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畜牧、渔业、农垦厅(委、局)、农科院、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农业局、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为进一步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加强2013年项目申报工作,明确项目申报要求,农业部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联合制定了《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据此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程序申报。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总页数】13页(P25-3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3.4
【相关文献】
1.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J],
2.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农办计[2015]15号 [J], ;
3.农业部关于印发《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J], ;
4.关于印发《2006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J], ;
5.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
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23.07.20
•【字号】
•【施行日期】2023.07.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省级
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
各设区市、有关县(市)财政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3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评定结果的通知》(苏农政改[2023]2号),现下达2023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见附件),资金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下达,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707―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

省级财政奖补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各地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改革任务和绩效目标,规范资金管理。

附件:2023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资金表
江苏省财政厅
2023年7月20日。

板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字

板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字

**********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板栗基地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二〇一四年四月项目单位:*******板栗基地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工程咨询资质:乙级证书编号:10320070017发证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单位法人代表:院长(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 技术质量负责人:总工(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 编制项目负责人:副主任(高级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项目编制人员名单参加人员:王占杰高级工程师何向金农艺师杜明高级农艺师商贺利助理农艺师制表:王占杰正高级工程师制图:徐振芳高级工程师校对:郑伟工程师编审:张建民正高级工程师目录第一章总论 (1)1.1项目概要 (1)1.2编制依据 (3)1.3主要技术及经济指标 (3)1.4综合评价 (4)第二章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5)2.1项目建设背景 (5)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6)第三章项目建设条件 (9)3.1项目区概况 (9)3.2项目建设地点选择 (12)3.3项目建设条件优劣分析 (12)3.4建设单位概况 (16)3.5建设单位资产及财务状况 (17)3.6法人代表基本情况 (17)3.7单位或依托单位研发能力 (17)第四章市场分析与销售方案 (19)4.1市场分析 (19)4.2市场营销 (21)4.3市场风险分析 (22)第五章项目建设方案及实施进度 (24)5.1项目建设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24)5.2项目建设规模与布局 (25)5.3生产技术方案 (25)5.4建设内容及规模 (31)5.5项目实施进度 (32)第六章环境影响评价 (34)6.1环境现状 (34)6.2环境影响分析 (34)6.3环境保护与治理措施 (34)6.4环境影响评价 (35)第七章项目管理及组织运行 (36)7.1机构设臵与职责 (36)7.2经营管理模式 (37)7.3经营管理措施 (37)7.4技术培训 (38)7.5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39)第八章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40)8.1投资估算依据 (40)8.2投资估算 (40)8.3资金来源 (41)8.4资金使用和管理 (41)第九章效益分析与综合评价结论 (43)9.1经济效益分析 (43)9.2社会效益分析 (47)9.3生态效益分析 (47)9.4综合评价结论 (47)附表1、项目投资估算表2、流动资金估算表(扩大指标法)3、资金筹措与使用计划表4、总成本费用估算表5、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摊销估算表6、利润及利润分配表7、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8、财政资金使用明细表附图附图1、**********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板栗基地示范项目位臵图附图2、**********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板栗基地示范项目现状图(一) 附图3、**********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板栗基地示范项目现状图(二) 附图4、**********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板栗基地示范项目布局图(一) 附图5、**********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板栗基地示范项目布局图(二)附件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附件2、土地租赁合同(承包协议)附件3、建设单位上年财务审计报告附件4、项目单位龙头企业认定材料附件5、验资报告附件6、其他证明材料第一章总论1.1 项目概要1.1.1 项目名称**********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板栗基地示范项目1.1.2 项目主管单位**省***市****满族自治县林业局1.1.3 项目建设单位及法人代表项目建设单位:*******板栗基地有限公司项目法人代表:***1.1.4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塌山乡北场村和孟子岭乡大桑园村1.1.5 建设性质改扩建1.1.6 项目建设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改建密植板栗持续高效增产技术示范基地1020亩,其中,塌山乡北场村改造板栗基地300亩,孟子岭乡大桑园村改造板栗基地720亩,林下种植40亩栗蘑。

中国财政年鉴2015数据:中国历年农业综合开发基本情况统计(1988-2014)(二)

中国财政年鉴2015数据:中国历年农业综合开发基本情况统计(1988-2014)(二)

5878.80
3507.40
42638.70
80.31
405362.80
10919.10
21480.00
102580.10
97.83
522038.20
13089.90
19159.80
91947.70
86.98
461672.87
9825.10
21329.20
463941.70
98.83
450494.36
和外资项目.以及由部门组织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统计数据的合计数.
2."银行贷款"栏不含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中央财政贴息资金"橇动"的银行贷款.
中国历年农业综合开发基本情况统计(1988-2014)(二)
新增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万公斤)
新增农机总动力(粮万食千瓦)
棉花
油料
糖料
40.60
130549.00
1425.95 1470.55 3204.60 5366.00 1538.54 6769.38 15924.47 16299.99 7345.15 6250.75 12306.05 8695.60 107821.43
1525.99
2144.54
737.03
1189.73
2082.55
717.75
1041.33
2905.88
1007.13
1300.80
2775.56
986.59
1259.10
2483.37
935.06
1067.95
2550.49
855.71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981.42
2453.64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4号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4号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4号--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9号、第60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楼继伟2016年9月6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有效和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综合开发是指中央政府为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活动。

第三条农业综合开发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

第四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发展项目。

土地治理项目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综合治理,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等。

产业化发展项目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第五条农业综合开发实行国家引导、民办公助的多元投入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资金和项目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二)集约开发,注重效益;(三)产业主导,突出重点;(四)公平公开,奖优罚劣。

第六条依照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合理划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以下统称省)农业综合开发机构(以下简称农发机构)的管理权限和职责。

国家农发办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拟订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制度和发展规划,管理和统筹安排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进行监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编报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初步设计和实施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农计[2015]61号、苏财农发[2015]72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农业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5.06.17
【实施日期】2015.06.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编报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初步设
计和实施计划的通知
(苏农计〔2015〕61号、苏财农发〔2015〕72号)
各有关市、县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牧业局)、财政局: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同意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立项的函》(国农办函〔2015〕22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编报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存量资金项目初步设计及实施计划的通知》(农办计〔2015〕28号),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中央财政投资控制指标已下达,其中拟安排我省“良种繁育专项”3个、“优势特色示范专项”2个。

现将项目的投资控制指标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请按照要求尽快组织编报项目初步设计和年度实施计划。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初步设计要按照《项目任务和投资计划表》(附件3)、《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基本要求》(附件4)、《秸秆养畜示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参考标准》(附件5)、《各项目仪器设备指导清单》(附件3)要求,同时结合农业部专家评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意见(附件7),委托有资质的农业工程设计单位编制。

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有修改的项目单位须撰写《关于对可研报告专家评审修改意见的说明》,装订在初步设计封面之后。

二、县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参与项目初步设计和计划编报工作,并将应配套的资金纳入2015年预算。

地方财政资金配套比例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实行分类分档分档配套的通知》(苏财农发〔2014〕33号)执行(详见附件1)。

上报初步设计和实施计划时需附配套资金承诺函。

三、项目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财政资金使用范围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国农办〔2011〕169号)等规定执行。

良种繁育专项和秸秆养畜项目实体工程要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