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权的调查报告
网络侵权案列

网络侵权与维权案列21世纪网络时代的来临,诸多的事业单位、集团、公司、个人都充分的利用网络优势、漏洞从事一些合法、非法的行为,以求达到最终的利益,有的是合法的,然而绝大部分是非法的,其中最常见就是盗版行为,这种行为严重的伤及版权方的利益。
以下有几个实际案列作为公司参考:“星期八影院”侵权案“星期八影院”网站是一家专门提供在线播放和下载盗版电影的网站。
经浙江省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调查发现,“星期八影院”网站系金华星期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创办,法人代表鲍文俊。
该公司在电信IDC机房分配有IP地址一个(60.191.231.80),托管服务器3个机柜,独享千兆线路2条。
据鲍文俊交代,该网站提供在线播放和下载各种电影作品300余部,都没有获得授权,其中包括美国电影协会会员公司的电影节目。
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已责令电信部门断开链接,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酒城影院”侵权案“酒城影院”网站是一家大量非法传播侵权影视作品的网站。
经四川省版权局调查查明,“酒城影院”网站(/)系由四川电信泸州分公司设立,自2004年底至今,该网站未经权利人许可,非法上载、传播美国电影协会会员公司拥有著作权的《鬼雾》等400部电影作品,并利用在线观看等方式进行营利。
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四川省版权局决定给予四川电信泸州分公司下列行政处罚:(一)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二)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北京电视剧侵权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了上海观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北京华星互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
东城法院认为,华星互联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在其经营的网站上提供涉案电视剧的在线播放服务,侵犯了原告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法院综合考虑到涉案电视剧的知名度、播出时间、涉案网站的规模、侵权行为的性质、持续时间、范围和后果等情节,最终判决北京华星互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1.8万元。
互联网侵权问题调查报告分析

互联网侵权问题调查报告分析侵权法是维护个人权益和公共利益的重要法律领域之一。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互联网侵权问题也日益突出。
本文将通过对互联网侵权问题的调查报告进行分析,探讨互联网侵权法律适用和解决方案。
一、调查背景最近一份关于互联网侵权问题的调查报告显示,侵权行为在互联网上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
调查报告涵盖了包括网络盗版、网络诽谤、网络侵犯隐私等多个方面的侵权问题。
其中,网络盗版问题最为突出,占据了调查报告中侵权问题的主要篇幅。
二、网络盗版问题分析网络盗版是指在互联网上非法复制、传播他人的著作权作品的行为。
调查报告显示,网络盗版问题在互联网上普遍存在,涉及的作品类型涵盖了音乐、电影、图书、软件等多个领域。
其中,音乐和电影作品的盗版问题最为严重。
调查报告还指出,网络盗版问题不仅对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也对相关产业链和国家文化产业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
三、网络诽谤问题分析网络诽谤是指在互联网上发布、传播虚假、负面、侮辱性言论,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
调查报告显示,网络诽谤问题在社交媒体平台和论坛等互联网场景中普遍存在。
网络诽谤问题不仅对被诽谤者的个人声誉造成了伤害,也对社会公序良俗和网络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
四、网络侵犯隐私问题分析网络侵犯隐私是指在互联网上非法获取、使用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
调查报告显示,网络侵犯隐私问题在互联网应用程序和个人信息泄露事件中较为突出。
调查报告指出,网络侵犯隐私问题不仅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了侵害,也对个人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形成了威胁。
五、互联网侵权法律适用针对互联网侵权问题,我国法律体系中有一系列法律法规可以适用。
其中,著作权法、侵权责任法、网络安全法等是互联网侵权问题的主要法律依据。
这些法律规定了著作权人的权益保护、侵权责任的认定和追究、网络安全的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然而,调查报告指出,互联网侵权问题的复杂性和跨境性给法律适用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六、解决方案为了有效应对互联网侵权问题,调查报告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
侵权调研报告

侵权调研报告侵权调研报告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侵权问题也愈发严重。
为了了解当前侵权状况及其影响,我们进行了一项侵权调研。
本报告将总结我们的研究结果,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调研目的和方法我们的调研目的是为了了解现代社会中常见的侵权行为,并分析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为此,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的方法。
问卷调查涉及的内容包括受访者本人是否曾遭遇过侵权,受访者对于侵权行为的认知程度,以及受访者对于侵权行为的态度等。
实地访谈则是针对一些知名品牌和企业,了解他们在维权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二、调研结果1. 侵权行为广泛存在:根据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近80%的受访者表示曾遭遇过侵权行为,其中最常见的侵权行为包括盗版、抄袭和商标侵权等。
2. 侵权行为对经济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侵权行为不仅剥夺了原创者的合法权益,还降低了企业和个人的创新积极性,妨碍了社会创新和经济发展。
特别是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侵权行为直接损害了创新者的权益,抑制了科技进步和社会进步的步伐。
3. 受访者对侵权行为缺乏足够的认知:虽然受访者大多数都曾遭遇过侵权行为,但是对于侵权行为的认知程度并不高。
许多人无法准确判断哪些行为构成侵权,也不了解相应的维权途径和手段。
三、建议1. 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政府应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
同时,学校应加强法律教育,普及相关知识,加强对侵权行为的认知。
2. 建立健全的维权机制:政府部门应制定更加完善的维权法规,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渠道。
同时,品牌和企业应加强自身的品牌保护意识,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提高技术手段的水平: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侵权手段也日益复杂。
因此,政府和企业应加大对技术手段的研发和应用,提高侵权行为的检测和打击水平。
特别是在互联网领域,应加强对网络侵权行为的监管和打击。
4. 增加惩罚力度:对于侵权行为,应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从而有效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
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

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摘要: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互联网。
在此之后,网络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然而,与此同时,网络上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侵犯用户隐私、网络暴力等,这些问题影响了中国网民的权益。
本报告旨在调查中国网民在互联网使用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以维护网民的合法权益。
一、背景中国是全球互联网用户最多的国家之一,据统计,截至2024年底,中国已有8.54亿互联网用户。
然而,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给中国网民的权益保护带来了困扰。
二、问题分析1.隐私泄露在互联网上,个人信息保护是一项重要的议题。
目前,许多网站和应用程序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搜集、使用和传播个人信息。
这种行为给用户带来了隐私泄露的风险,也是侵犯用户权益的表现。
2.网络侵权在互联网上,侵权行为也屡有发生。
包括侵犯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
这不仅损害了权益拥有者的利益,也违背了网络文化的基本原则。
3.网络暴力网络暴力是指在互联网上使用辱骂、谩骂、威胁等言语或行为对他人进行攻击的行为。
这种行为会给受害人造成心理伤害,严重者甚至可能导致自杀。
三、保护措施1.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政府应立法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网站和应用程序必须经过用户同意才能搜集、使用和传播个人信息。
同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确保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
2.强化网络侵权追责加大对网络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起诉机制,便利权利拥有者维权。
同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对侵权行为的监管与管理,以保护权益拥有者的利益。
3.打击网络暴力行为加强对网络暴力行为的监督和管理,设立举报和投诉渠道,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以减少网络暴力的发生。
同时,加强网络素质教育,培养良好的网络行为习惯,从源头上预防网络暴力的发生。
四、结论中国作为互联网用户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应该重视保护网民的权益。
面对互联网中存在的个人信息泄露、网络侵权和网络暴力等问题,政府、企业和个人都应该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和管理,为网民提供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校园内侵权APP问题的全方位调查报告

校园内侵权APP问题的全方位调查报告1. 引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移动应用程序(APP)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与此同时,校园内侵权APP问题也日益引起广泛关注。
为了维护校园知识产权,保护学生权益,我们开展了此次全方位调查,旨在深入了解校园内侵权APP的现状、成因及解决方案。
2. 调查方法本次调查采用线上问卷、深度访谈、案例分析等多种方法,对校园内侵权APP问题进行全面梳理。
调查对象包括学生、教师、校方管理人员及业内专家,力求从不同角度获取一手资料。
3. 调查结果3.1 校园内侵权APP的现状调查结果显示,校园内侵权APP现象较为普遍,主要包括以下类型:1. 破解版软件:学生倾向于使用破解版APP,以节省费用并获得更多功能。
2. 盗版教材:部分学生通过侵权APP获取盗版教材,侵犯原作者权益。
3. 侵权游戏:校园内存在大量侵权游戏APP,涉及版权、知识产权等问题。
3.2 校园内侵权APP的成因1. 知识普及程度不高:部分学生对知识产权认识不足,缺乏法律意识。
2. 利益驱动:侵权APP开发者及传播者出于利益驱动,侵犯他人权益。
3. 监管缺失:校园内APP监管力度不足,导致侵权行为泛滥。
3.3 解决方案1. 加强知识产权教育:提高学生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培养法律意识。
2. 完善监管机制:建立校园内APP监管制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
3. 加大处罚力度:对侵权APP开发者、传播者及使用者进行严肃处理,形成震慑。
4. 推广正版APP:鼓励学生使用正版APP,减少侵权需求。
4. 结论校园内侵权APP问题严重影响了知识产权保护和学生权益,亟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通过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完善监管机制、加大处罚力度和推广正版APP等多方面工作,有望逐步改善校园内侵权APP现状,为校园创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5. 建议1. 建立校园内APP专项治理小组,负责监管、查处侵权行为。
2. 开展校园知识产权普及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网络侵权责任研究

展 也会 使得越 来越 多 的网络 服务提 供商 成为潜 在 的侵权 主体 。 2 . 网络侵 权责任 的 隐蔽性 我们 作为服 务的享 受者 不会去考 虑这 一信 息背 后是如 何形成 的 ,
他 人 民事权 益 的行为 。。
第三 , 网络侵 权行 为是 指 因网络技 术 的应用 , 而导致 侵权 手 供 者在他 人利用 网络进行 侵权 的过程 中 , 仅仅是 提供 或经营 一种 对网络服 务提供 者课 以严格责 任 段、 侵害 对象 、 侵 害后果 、 侵 害责 任 、 侵害 救济 等侵权 法律 调整 规 维 持网络 正常运行 的系统 的话 , 范之 一 区别于传 统侵 权法 律规 范 的侵权 行为 。 0 就 是不 合理 的 。 毕竟 , 让 整个 互联 网为 他人 的侵权 行为 负责 并不 第 四, 网络侵权 责任 是指在互 联 网上 , 网络用 户 、 网络 服务 提 能 有效地 预 防和制 裁侵权 行为。 , 由此严 格责 任转 变成 为过错 责 供者 由于过 错, 借助 电脑 网络和 电信网络 侵害他 人 民事 权益 的特 任 。 殊侵 权责 任 。 上述各 种观 点均有 其合理 之处 , 笔者 认为 , 第四种 最为可 取 。
身 的特 点: 1 . 网络侵 权责 任主 体的广 泛性
种 观点 认为 网络侵 权 责任 的归责原则 应该是 无过错 责任 。
主 要理 由是 : 网络 侵权一 旦发 生 , 受害 人的利 益很难 得 以维 护 、 保
网络侵权投诉报告

网络侵权投诉报告[你的名字][你的联系方式][日期]投诉对象:[被侵权方名称]侵权行为:网络侵权侵权内容:[详细描述被侵权的情况]尊敬的相关部门:我是[姓名],就我个人的权益受到[被侵权方名称]的网络侵权行为而向贵部门投诉。
我在此投诉报告中详细陈述被侵权的事实、侵权行为的类型以及我对该侵权行为的期望解决方案。
一、被侵权情况概述我是一个网上作家,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了一篇名为[文章标题]的作品,该作品是我以非常辛苦和耐心创作完成的。
然而,我发现[被侵权方名称]在其网站上发布了与我的作品内容相同或极为相似的文章,而未征得我的授权或给予我任何形式的署名或补偿。
这严重侵犯了我的著作权。
二、侵权行为详情根据我的观察和比对,以下是我发现的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1. [被侵权方名称]的文章标题:[被侵权文章标题]2. [被侵权方名称]的文章内容:[被侵权文章内容]3. 我的作品标题:[我的文章标题]4. 我的作品内容:[我的文章内容]通过对比,我发现[被侵权方名称]的文章与我的作品在结构、内容、用词等方面高度相似,可以明显看出其是对我的作品进行了抄袭。
三、期望解决方案基于以上情况,我要求贵部门采取以下措施,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1. [被侵权方名称]立即删除侵权作品,并公开向我道歉。
2. [被侵权方名称]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为[合理赔偿金额]。
3. [被侵权方名称]承诺从今往后,不再使用我的作品,也不再侵犯我的著作权。
四、附件为了支持我的投诉,我在此附上以下证据材料:1. 我的原创作品,包括发布日期、链接等。
请贵部门对我提出的投诉进行调查,并在合理的时间内采取必要的行动。
我希望我的权益能够得到保护和恢复,同时也希望此类侵权行为能够引起足够重视,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我希望贵部门能公正、客观地处理我的投诉,并将结果及时告知我。
谢谢您对我个人权益的关注和支持。
请接受我最诚挚的问候。
[你的名字]。
查处盗版案件报告范文

查处盗版案件报告范文引言盗版是指未经版权所有人许可,擅自复制、传播、销售他人的作品的行为。
盗版严重侵犯了知识产权,损害了正版作品的利益,破坏了市场经济的秩序。
为了维护版权、保护知识产权,我们积极开展了查处盗版案件的行动。
本报告将详细介绍我们的工作情况、案件处理过程以及取得的成果。
背景在互联网时代,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为盗版行为提供了便利。
许多人通过网络轻易地复制、传播盗版作品,导致盗版问题日益严重。
盗版不仅涉及文学、音乐、电影等艺术领域,还波及到软件、游戏等其他行业。
为了打击盗版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我们积极开展了查处盗版案件的行动。
工作情况案件发现首先,我们通过加强版权宣传,提高人们对盗版问题的认识,发动了社会力量参与到打击盗版行动中。
由于大众对盗版问题的关注度提高,许多侵权盗版行为被广泛曝光。
通过大量的社会反映以及相关部门的监测,我们成功地发现了一系列盗版案件。
案件立案在案件发现后,我们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对涉嫌盗版的个人或机构进行调查,并收集有关证据,以确保案件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同时,我们与版权所有人取得联系,向其了解案件情况,并征求其意见。
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和版权所有人的意见,我们依法立案,并制定了相应的调查方案。
案件调查针对每个案件,我们组织了专门的调查小组,由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负责调查工作。
调查小组通过采访、取证等方式,了解并确认了盗版行为的具体细节。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向其提供所需的信息和支持。
案件打击经过调查取证,我们成功地锁定了盗版行为的实施者,并收集了充分的证据。
随后,我们与当地公安机关、版权管理机构等部门密切合作,开展联合行动,打击盗版活动。
在打击行动中,我们严格依法进行,确保所有涉嫌盗版的人员都能得到应有的处罚。
成果通过我们的努力和合作,目前已经有大量盗版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
我们从案件调查到案件打击,全程遵循法律程序,维护了版权和知识产权的权益。
同时,通过这一系列打击行动,我们也加大了对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起到了警示作用,有效遏制了盗版行为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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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权的调查报告指导老师:李敏政法学院08级法学2班20083979陈晨网络侵权的调查报告关键词:网络侵权人肉搜索犯罪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网络走进了千家万户,在给人们带来多彩多姿的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问题,网络侵权就是其中之一,不仅给社会秩序带来了破坏,也危及了一些人的利益。
现从社会调查问卷入手,来分许网络侵权的成因,了解它的特点,来避免网络侵权的发生调查人:陈晨调查时间:2010年7月25日至2010年8月3日调查地点:群众家中调查目的:网络侵权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又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鉴于网络应用的广泛性和网络侵权的特殊性,对网络侵权问题的调查能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和减少网络犯罪调查对象:大学生,公务员,普通群众等10人调查方法:问卷调查分析调查内容:根据这次的问卷调查,我得到了这样一组结果。
被问有无受到过网络侵权时,所有的人都表示没有,他们不会将自己的文章或照片随意曝露在网上。
如果真正遭遇网络侵权时,有50%的人表示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合法权益,有30%的人表示虽然很生气,但由于成本高不会起诉,20%的人会听之任之。
在问到认为网络侵权责任的认定都有什么困难是,有一半的人选择举证困难,难以追究侵权者责任,一半选择法律不健全,缺乏法律依据。
有30%的人认为网络侵权现象存在的原因是因为网民素质不高,40%的人认为有关部门对网络侵权行为打击力度不够,余下的认为立法存在漏洞,让网络侵权行为有了可乘之机。
在认为怎样制止网络侵权的发生时,大家普遍认为要加快法律制定,避免法律漏洞,网民增强维权意识,追究侵权者责任,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增大打击力度。
在问到有关“人肉搜索”这个问题时,大部分的人都认为应视情况而定,对于社会上不好现象的发生,想要“人肉搜索”,但是如果给受害者带来了损害时,则应认定为侵权,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大部分的人都在网上买过仿冒的名牌,如衣服,箱包,小电器。
大部分的人也表示如果网上没有盗版视频播放器会对自己产生很大影响,会经常在网上观看。
一,这里主要先分析一下网络侵权的成因。
首先,网络侵权犯罪与传统犯罪有很大区别。
1侵权行为难以认定任何侵权行为的认定都必须有事实依据即证据。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63条明确规定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七类证据,本着证据法定主义原则,如果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不在法定类型的范围内,则难以产生证据效力。
因此,对网络侵权行为的认定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计算机领域的证据资源,可能因无法归入法定证据形式,法律地位不明确而无法释放其应有的效能。
2侵权主体复杂隐秘网络服务提供者是网络环境下所特有的主体,网络的运行离不开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参与,因此网络服务提供者往往会卷入大量的网上侵权纠纷中。
而且在网上人们可以自由使用根据自己爱好所起的名字甚至匿名,这就给实践中侵权人的认定带来了技术上的难题。
3侵权后果覆盖领域广网络在全球范围的覆盖,突破了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的地理限制,模糊了领土和国家的界限,沟通了地球上的每一个角落;网络的交互性和实时性使网上信息的传播更加方便快捷。
可以想见,网上侵权行为的后果会在全世界迅速蔓延,而权利人却无可奈何。
4司法管辖不好定位侵权行为适用被告所在地法或侵权行为地法是各国法院的普遍作法。
但是,因特网将全球的计算机及其网络连为一体构成了一个独特的网络空间,同一侵权行为往往同几个地点相联系,物理位置在网络空间中的意义微乎其微,从而使传统管辖权的基础在网络空间中发生了动摇。
因此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案件,人们不得不寻找新的管辖依据。
5自我救济难网络的诞生引发了社会各个生存领域的深刻革命,焕发出不可估量的生命活力和创造力,对人类世界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但同时,网络也成为一些人实施违法行为的有利工具。
侵权行为人利用其网络技术的优势与法律的滞后性弱点在网络中任意胡为,侵害他人的权益,受害人则常因没有法律依据或者找不到侵权人及证据而无能为力。
而纠其成因,主要有下面几个方面。
1网络自身发展所带来的一些弊端网络世界是一个虚拟的空间,它不仅具有开放性、流动性、交互性,而且它又有不确定性和不可控制性。
这一特点,就言论自由而言,目前网络应是充分地实现其目的的最佳途径和工具,因为“在互联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
然而就在网络给人们提供了自由的言论空间时,一些网络言论者、网络管理者、提供链接者,却在不知不觉中忽视甚至丧失了自己应有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以至于有意或不经意间,以自由言论的方式侵害了他人的正当权益。
2法律的滞后性与不适应性互联网是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然而,互联网法律的制定远远跟不上科技和社会的发展,呈现出严重的滞后性和不适应性。
一方面没有制定与网络发展相关的法律;另一方面现有的法律制度已不能适应网络发展的要求。
曾几何时,世界各国的法律,在其制定时,立法者还不知互联网为何物,更不可能设想到与网络有关的侵权行为、方式和造成的严重后果。
如果按过去的法律严格执法的话,很多网络侵权者,只能逍遥法外。
这就严重导致了对网络侵权行为的打击不力,甚至打击不能。
3受经济利益驱动,侵权者铤而走险高额的利润成为网上知识产权犯罪的主要动力。
犯罪者总是拥有侥幸心理,而高额利润则是催化剂。
4人们对网络侵权问题的认识浅薄虽然大家每天都离不开网络,却对网络侵权的违法性与危害性知之甚少。
人们在肆意下载文件,复制和粘贴照片时并不知道其行为危害了他人的利益并触犯了法律。
法律意识的淡薄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网络侵权犯罪的滋生。
二,讨论了网络侵权的成因,接下来谈谈应对网络侵权问题的对策 1强化网络技术措施,让犯罪行为有迹可循以版权保护为例,这些技术措施目前主要有:(1)电子水印、数字签名或数字指纹技术,这种技术通过在数字化作品中加入无形的数字标志以识别作品及版权人,鉴定作品的真伪。
(2)反复制设备,即阻止复制作品的设备,在它的支持下系统可以阻止用户进行某些被限制的行为。
(3)控制进入受保护作品的技术保护措施,这种措施包括要求登记、加密、密码系统或定置盒和数字信封等。
(4)追踪系统,即确保数字化作品始终处在版权人控制之下,并且只有在版权人授权后方可使用的软件。
(5)标准系统,即按地区划分,设定不同的标准以避免对版权作品的侵权行为。
2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有法可依的制裁犯罪为防网络侵权,一方面需要在全球对网络世界进行统一立法,另一方面需要各国政府对本国的网络进行立法。
有人提出,未来必将建立一个不依赖于国家权利而存在的独立的法律体系,即网络空间法,并有独立的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
网络的国际统一立法管理固然有其必要性,但它终究只能解决一些基本问题,而对网络日常运营中的许多纠纷无法作出解决的,因此还需要更多的各国网络立法和法律完善。
鉴于网络犯罪的增多,我国最新颁布的侵权责任法中叶规定了有关网络安全的问题。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从而首次为发帖者、跟帖者、人肉搜索者、网络博客等网络用户及网络服务提供者名誉侵权、著作权侵权的处理提供了依据。
法律中指出:“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而民事权益则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和隐私权等权利。
“人肉搜索”中,难免会涉及到当事人照片、阅历等内容,其间不乏个人隐私,网络公开之后又常为当事人带来负面影响。
这是一个知识经济的时代,信息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膨胀和爆炸,未来的世界是网络的世界,要让我国在这个信息世界中跟上时代的步伐,作为21世纪主力军的我们,必然要能更快地适应这个高科技的社会,要具有从外界迅速、及时获取有效科学信息的能力,具有传播科学信息的能力,这就是科学素质。
而因特网恰恰适应了这个要求。
网络世界资源共享,它就像一个聚宝盆,一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富金山"。
你可以从中最快地查找学习资料,可以学会更多课堂外的知识,并灵活地运用课内知识,促进思维的发展,培养中学生的创造力。
上网还可以超越时空和经济的制约,在网上接受名校的教育,有什么问题,你也尽可以随时通过E-mail请求老师的指导。
而且互联网上的交互式学习、丰富的三维图形展示、语言解说等多媒体内容,使得学习变得轻松、有趣,这是任何教科书都不可能具备的。
网络,给信息带来了强大而有力的传播途径,并且大大缩短了信息发布和接收的时间,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对于网络,政府出台的政策不够完善,所以有许多关于知识产权的问题在源源不断地产生。
例如一些文章在网上发布后,被人多次复制、修改,纳为己有后重新发布,严重侵犯了原创作者的版权。
但是由于网络的繁复、不确定性,常常找不到抄袭改编的源头。
又如有许多人的照片放在网上后被一些不法分子所盗用,滥改滥贴,给被害者的精神,名誉带来损失,并侵犯了某些人的肖像权,也导致了一些悲剧的发生。
再如我们在网络游戏中所拥有的帐户,有时会被非法盗用,这其实也是一种刑事责任,但是我们却常常因为找不到偷窃者而使事情不了了之。
游戏的帐号还是小事,如果被盗的是重要的商业资料,相关的商业机密被泄露,那被盗窃的公司企业就会因此损失严重。
如果被盗窃是国家机密,那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整个国家的军事、防御系统有可能遭到极大破坏,甚至要花难以估量的人力物力重新建立关于军事方面的数据。
因此,网络侵权就成为我们不得不重视的重要问题。
网络侵权,顾名思义,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
所谓网络是指“将地理位置不同,并具有独立功能的多个计算机系统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连接起来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
”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行为。
综观各类网络侵权案件,网络侵权可大至分为两类:一类是通过网络侵犯民事权利的行为,这类行为往往通过写博客、发帖等方式公开他人信息、揭露他人隐私、甚至捏造和散布虚假消息以贬低他人人格等。
这些民事权利可能涉及到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等。
一类是通过网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如恶意抢注域名、盗用他人网页或其设计、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向公众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故意删除或者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明知或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而被删除或者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常见的有:免费音乐或电影下载、免费软件下载、未授权的收费阅读、免费阅读、非法设置网页链接等。
在这次的调查中,我发现大部分的人还是对网络非常依赖,他们会在网上购物,看文章,看电视,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