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学校教师学年评优评先办法
中学教师评优评先方案(二篇)

中学教师评优评先方案教师节期间,对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的准确评选和表彰,是尊重、信任、重视教师工作,承认教师劳动、鼓励教职工积极向上,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有力措施。
为使评选结果具有真实性、公平性和公正性,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特制订本细则。
指导思想:建立教师成长的激励机制,鼓励教师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为办人民满意的学校多做贡献。
评选对象: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评选时间:根据上级文件通知。
评选办法:1成立评优评先小组;___对候选人进行审核打分评比;3民-意测评;4确定对象进行公示;5最后认定表彰___。
评审细则: 第一条:评优评先实行积分制,基本积分为___分:师德(___分)、出勤(___分)、工作实绩(___分)、评优评先小组和教师代表评议(___分)。
(一)师德(每期___分)1、教职工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经查实每次扣___分。
2、向学生摊派、违规乱收费,经查实每次扣___分。
3、讲究师德,遵纪守法,维护教师形象,若因不奉公守法,被上级主管部门___者,每一次扣___分。
4、在工作期间上网娱乐、___、工作日中午饮酒者,每次扣___分。
5、有偿家教或补课者,每次扣___分。
1(二)出勤(___分)每学期出满勤___分。
旷工一天扣___分,旷课一节扣___分。
事假一天扣___分,迟到、早退、例会缺一次各扣___分(法定假期不扣);无手续病假一天扣___分、一周扣___分,病假一个月扣___分。
(三)工作效果(___分)按《教师考评量化细则》中的计算办法得出各教师的分数(不折合)。
每学期第一名得___分,每降一名减___分(以年级为单位)。
第二条:评优的候选人数是分配指标的___倍,按计算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评满为止,积分取评优所含学年度的平均值,从___年___月开始计算。
第三条:专职任课教师与管理人员分配指标比例为3:1,专职教师分级段评比,同等级别评优个人五年内不重复。
学校年度教师优秀考核评比办法

学校年度教师优秀考核评比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激发教师教学创造力和发展潜能,并向广大师生树立优秀教师的典型,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政策和要求,制定本考核评比办法。
第二条本考核评比办法适用于学校全体教师(包括在职教师、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
第三条考核评比的目的是鼓励教师积极进取,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培养教育事业英才,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四条考核评比结果将用于学校聘用、晋升和奖励等相关事项的参考依据。
第五条学校将设立专门的评选委员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组成。
第六条学校将对考核评比办法进行宣传和解释,确保教师们充分了解相关要求和流程。
第二章考核评审标准第七条教师的考核评审主要包括教学能力、教学效果、教学态度和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八条教师的教学能力是指教师是否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教学实践技能,以及是否能够灵活运用这些知识和技能进行教学工作。
第九条教师的教学效果是指教师的教学成果,包括学生的学习成绩、学生的综合素质等。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考试成绩、作业完成情况等指标进行评估。
第十条教师的教学态度是指教师对待教育事业的态度和对待学生的态度,包括教师是否认真负责、关心学生、尊重学生等。
第十一条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指教师是否遵守教育法律法规,遵循教育伦理,并对学生和家长保守学生隐私等。
第三章考核评比流程第十二条考核评比工作一般于每年年底进行,具体时间由学校考核委员会确定。
第十三条考核评比工作分为自评、同事评、上级评和公示等环节。
第十四条自评环节,教师向学校提交自己的个人材料和自我评价报告。
其中,个人材料内容包括教学成果、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研究等。
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包括教学思路、教学理念、教学方法等。
第十五条同事评环节,教师通过教研组成员、年级组成员等进行相互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教学能力、教学效果、教学态度和职业道德等。
第十六条上级评环节,学校领导或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对教师进行评价。
中学教师评先评优办法

XXXX中学教师评先评优办法为建设良好教风、树立师表形象,特制订《XXXX中学教师评先评优办法》,以期尽可能客观公正地评选出教师中的优秀分子,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与上进心,建设良性校园文化。
一、评选原则:1、激励性原则:教师评先评优旨在激励先进,勉励更广大教职工群体,促进学校各项工作;2、公平性原则:教师评先评优要做到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地评选出教师认可的先进个人,没有公平性,激励性就不可能存在;3、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一方面根据学校的各项量化考核,另一方面也考虑到教师的工作的特殊性,通过民主互评、民主评选,进行定性考核。
二、评选对象与条件:1、优秀班主任:现任班主任,且在本校担任班主任5年以上,班级工作成绩突出的;2、优秀教师:包括“优秀园丁”等面向全体教师的各级各类表彰,参与评选的教师必须在本校连续工作5年以上且担任班主任(中层以上领导、教研组长)年限不少于3年,工作表现突出的。
3、除根据相关评选要求需要划定评选范围的,一律面向全体教师,但必需满足“在本校连续工作5年以上且担任班主任(中层以上领导、教研组长)年限不少于3年,工作表现突出”的条件。
三、评选方法:1、根据对应的考核,如优秀班主任根据班级工作考核结果、优秀教师根据学校期末综合考评结果,按拟表彰或推荐人选的名额来确定参评人选,得分高的当选;2、优秀教师类评选,在硬件条件符合情况下,根据最近两学期考核分确定200%候选人,再依次根据现任班主任优先――工作年限――班主任年限筛选出推荐人。
近三年内被评为同一优秀的不参评。
3、高一级(省、市级)各类表彰在下一级(市、县级)各类表彰教师中推荐候选人。
根据最近五年考核分确定200%候选人,再依次根据现任班主任优先――工作年限――班主任年限筛选出推荐人。
近三年内被评为同一优秀的不参评。
4、时间许可的情况下,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3天以上,接受全体师生及学生家长的监督。
5、若上级文件对推荐表彰办法另有规定的,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中心校优秀教师评比细则

精品整理中心校优秀教师评比细则中心校优秀教师评比细则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育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工作、探索教育教学改革,争先创优,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范围与比例1、评选范围:在岗教师,评选校级以上的优秀教师教龄不得少于三年。
2、评选比例:由学校行政会集体研究确定或根据有关文件确定。
第三条优秀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2、忠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教学成绩显着;4、关心学生,身体力行,倾情奉献,事迹突出。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举为优秀教师候选人(1)不服从工作任务安排的;(2)所在工作岗位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的;(3)有旷工现象或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天的;(4)有乱收费、乱推销、乱摊派、公款私用行为的;(5)猥亵、体罚或歧视学生的;(6)用辱骂、打架斗殴等粗暴手段解决冲突的;(7)有“黄赌毒邪”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等行为的;(8)工作“懒散慢”,岗位常规工作完成差;或违反效能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规定,受到各级通报或批评的;(9)教学质量特差的;(10)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的。
第五条评选程序(1)学校行政根据优秀教师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审查有关材料的基础上提出优秀教师候选人推荐人选。
(2)成立“优秀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优秀教师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确定优秀教师候选人。
“优秀教师评选领导小组”由班子成员、工会团队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由校长任组长。
其成员为优秀教师候选人时应当回避。
(3)召开教职工会议,对优秀教师候选人予以表决。
教职工会议参会人数不得少于学校教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二,参会人员过半数赞成的候选人即当选为优秀教师。
表决工作由工会主持。
第六条奖励办法由颁奖单位确定。
第七条本细则适用于“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等专项优秀教师的评选,同时着重考虑其专项条件。
(完整word版)龙潭中心学校教师评优评先制度

龙潭镇中心学校教师评优评先制度为了能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地提高,经过全体教职工的表决通过,同意制定龙潭镇中心学校的评优、评先制度。
具体条件如下:一、评比原则1、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正把教职工中的优秀分子推荐出来,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
2、坚持先自愿报名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评先评优向老教师、一线教师、班主任倾斜。
3、同一级不能连续两年评优评先,但可以进一级评选。
二、评优评先名额分配1、评优名额按三个年段教师数和行政人员数分配,适当向一线教师倾斜。
2、考虑学科间平衡,同一年级同一学科评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班主任除外)。
三、参加年度考核评优的评选条件(一)、以所教班级的学科平均分与全镇平均分的相比较进行排名,作为评优的标准。
(二)、以最近两个学期的成绩作为评定的依据。
1、所教的科目在前一个学期成绩的基批础上要有一定的进步或保持在前一个学期的位置方可参加评优。
2、只要最近一个学期所教的科目的平均分排在全镇的前三名,就不计是否有进步,同样拥有参加评优的条件。
(三)、因学校工作需要,学校未安排主课的教师取平均分参评,参加当年的评优时由校领导根据工作表现而推评。
(四)、凡是当年受点名批评、记过处分或违纪违法的教师,不得参加当年的评优。
四、参加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的评选条件(一)、以所教班级的学科平均分与全镇平均分的相比较进行排名,作为评先的标准。
(二)、以最近两个学期的成绩作为评定的依据。
1、必须两个学期所教的科目的平均分排在全镇的前三名,才拥有参加评先的条件。
2、当所有教师没人达到以上(1)的要求时,必须最后一个学期所教的科目的平均分排在全镇的前三名,才拥有评先的条件。
(三)、凡是因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而没有教学成绩的教师也可参加当年的评优。
(四)、凡是当年受点名批评、记过处分或违纪违法的教师,不得参加当年的评优五、评选扣分、加分细则(一)、德(25分)1 、15分,按当年制定的“教师绩效工资考评办法”中的评分细则计分。
2024年中学教师评优评先方案

2024年中学教师评优评先方案一、背景与目的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是培养和教育学生的重要责任人。
评优评先活动旨在发现和表彰优秀的中学教师,激励教师积极进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发展。
本方案旨在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优评先机制,确保公正公平,提高评优评先活动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二、评优评先对象评优评先对象为中学在职教师,包括各级教师,各学科教师,校团委工作人员等。
三、评优评先标准1. 教学水平:包括教学方法是否灵活多样、课堂教学效果是否好、学生学业成绩是否显著提高等。
2. 教育教学研究:包括是否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是否有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产生等。
3. 学科建设:包括是否参与学科建设工作、学科建设成果等。
4. 师德师风:包括教师是否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否积极传播正能量等。
5. 团队合作:包括教师是否能够积极参与团队合作活动、是否声望能否与同事和谐相处等。
四、评优评先程序1. 提名阶段:学校各级教师干部可以提名在职教师作为评优评先候选人,提名时需写明提名理由。
2. 申报阶段:提名候选人经过个人自愿申报,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个人申报材料。
3. 评审阶段: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团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讨论,根据评优评先标准对各申报候选人进行评分和排序。
4. 公示阶段:评审结束后,公示评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5. 授奖阶段:根据评审结果,学校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评优评先的教师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
6. 跟踪阶段:对评优评先的教师进行跟踪调查,关注其职业发展和业绩情况,为其提供支持和指导。
五、评优评先的奖励方式1. 学术型奖励:对于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突出的教师,可以给予学术型奖励,包括奖金、荣誉称号等。
2. 贡献型奖励:对于在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可以给予贡献型奖励,包括奖金、奖状等。
3. 教学型奖励:对于教学水平突出的教师,可以给予教学型奖励,包括奖金、奖状等。
中学教师评优、评先制度

中学教师评优、评先制度
是一种通过对中学教师进行综合评估,表彰和激励优秀教师的制度。
该制度旨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教师成长,同时也是对教师工作的一种肯定和激励。
评优、评先制度的具体操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预设评价指标:根据教师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制定相应的评价指标,包括教学质量、教学创新、教育实践、教育科研、教学管理等方面。
2. 教师自评与同行评议:教师需要按照评价指标进行自我评估,并提交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同时,还需要接受同事及学校领导的评议,以获得客观评价。
3. 专家评审与公示:学校可以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团队,对教师的教学和工作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将经过公示,向全体师生及家长作出通报。
4. 表彰和激励措施:评选出的优秀教师将获得表彰和奖励,如荣誉称号、奖金、晋升等。
同时,优秀教师还可以参与学校的一些教研活动、培训讲座等,进一步提升教学水平。
中学教师评优、评先制度的实施可以激励教师积极教学,提高教育质量。
它能够为教师提供一个发展的平台,促使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不断成长和进步,并使教育工作更加精细化和科学化。
同时,对教师的评估和表彰也能够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形成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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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评先选优年度考核办法

XXXX中学教师评先选优年度考核办法
一、校级先进评优办法
各处室根据学校各类先进指标分配数额,根据教职工综合考核办法积分排名,在符合条件教职工中划定。
二、即墨区级及以上先进评选办法
根据上级各类先进评选条件要求和指标分配数额,结合我校实际,根据教职工综合考核办法积分排名,在符合条件教职工中划定。
三、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评选办法
(一)优秀等次比例分配
1.优秀名额按照上级分配划分到各级部,各处室。
2.优秀数额遵循小数去尾原则。
(二)评选办法。
1.各级部前三名且完成责任指标的班主任、高三有考取211、985等名校学生的班级的班主任直接入围评选名单;其他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划定,然后现场投票确定优秀等次人选。
2.非统考学科教师及各处室职员(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心理、教务室、教研室、图书阅览室、实验室、办公室、政教处、总务处等)按照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划定入围人选,然后现场投票确定优秀等次人选。
四、一票否决项目
1.学生评教成绩在后1/4;
2.晚自习、双休日值班出勤不达规定次数且在级部后1/4的(班主任值班出勤不达级部规定次数的);
3.近一年校级值班缺勤的;
4.违反教体局十项禁令造成教坏影响的;
5.无故旷课的;
6.党员教师不按时缴纳党费或不按时完成党总支(或党支部)安排任务的。
五、关于几种情况的说明
1.当年休产假教师,有半年以上教学成绩或考评成绩的(成绩视为一年)可参评优秀等次(产假前或后在哪个处室
工作,即在哪个处室参评)。
2.当年新岗教师不定等次(不作为基数),一学年请病假、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教师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不作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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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学年评优评先办法
为了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公开平等的竞争氛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教师学年评优评先办法如下:
一、评先、评优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违法违纪违规每次扣5分;
2、不服从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公开课、功课安排、值班、上级部门下达的临时性相关工作等)每次扣5分;
3、旷课一节扣10分,上课自由散漫扣5人。
4、一学期事假累计3天,每增加一天扣5分;一学期病假累计15天,每增加一天扣2分。
5、无故不签到一次扣0.5分;
6、获学区级别奖级加2分,县级奖励加5分;
7、公开课评价成绩优加10分,良加7分,合格加5分;
8、平时教学常规检查结果优加10分,良加7分,合格加5分;
9、不及时完成学校交代的各类本职工作,每次扣3分;
10、学校开展的各类活动、会议等不积极及时参加每次扣2分;
11、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工作不及时完成的每次扣2分;
12、多开一次公开课加3分
二、在具备上述条件基础上,“先进”和“优秀”按照教师年度绩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人选。
但上学年度被评为优秀的,扣减3分后,参加评优;前一学年度评为优秀的,扣减2分后,参加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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