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解读_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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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解读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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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病例特点:应当在对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进行 全面分析、归纳和整理后写出本病例特征,包括阳性发 现和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和体征等。
2.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 根据病例特点,提 出初步诊断和诊断依据;对诊断不明的写出鉴别诊断并 进行分析;并对下一步诊治措施进行分析。
3.诊疗计划:提出具体的检查及治疗措施安排。
(十)书写入院记录的医师签名。
第十九条 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是指患者因同一 种疾病再次或多次住入同一医疗机构时书写的记录 。要求及内容基本同入院记录。主诉是记录患者本 次入院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现病史 中要求首先对本次住院前历次有关住院诊疗经过进 行小结,然后再书写本次入院的现病史。
手术核准书属于手术审批的依据,必须纳入。 医院感染登记表属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必须纳入。
第十七条 入院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 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 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可分 为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 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丰富门急诊病历记录的书写,强调急诊留观 记录重点记留观期间病人的病情变化和诊疗 措施、患者去向,抢救危重患者应书写抢救 记录。
护理记录极大简化, 删除大量一般护理记录,
把护士的时间还给病人。
病历修改有严格规定,不得采用刮、粘、涂等 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保留原纪录清楚 可辨。
注重书写要点:时效性,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完成;真实性,全面如实书写问诊、查体、辅 助检查及诊疗操作等情况;完整性,各项内容 项目齐全完整,语言流畅逻辑性强;
2.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按发生的先后 顺序描述主要症状的部位、性质、持续时间、程 度、缓解或加剧因素,以及演变发展情况。

病历的书写基本规范培训讲座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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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实验室检查及影像学检查不全
未提及关键的检查项目或结果,导致诊断依据不 足。
问题二:表述不准确或模糊
症状描述不准确
01
如疼痛的性质、部位、持续时间等描述不清,影响医生对病情
的判断。
体征表述模糊
02
如未明确描述肿物的大小、形态、质地等,导致诊断困难。
使用不规范的医学术语
03
使用非专业术语或缩写,导致病历信息传达不准确。
对病历资料进行妥善保管,避免遗失 或被他人查阅。
隐去敏感信息
在书写病历时隐去患者的姓名、住址、 电话号码等敏感信息,以保护患者隐 私。
04 常见病历书写问题及解决 方案
问题一:内容不完整或遗漏
1 2
遗漏重要病史信息
如既往史、家族史、过敏史等,导致医生对病情 判断不准确。
缺少必要的体格检查
如未记录心肺听诊、腹部触诊等,影响诊断依据 的全面性。
病历的书写基本规范培训讲座ppt 课件
contents
目录
• 病历书写概述 • 病历书写基本内容 • 病历书写技巧与注意事项 • 常见病历书写问题及解决方案 • 病历书写质量评估与改进 • 总结与展望
01 病历书写概述
病历定义与重要性
病历定义
病历是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进行检查、诊断、治疗等医 疗活动过程的记录。也是对采集到的资料加以归纳、整理、综合分析,按规定 的格式和要求书写的患者医疗健康档案。
各种检查结果应明确记录, 包括数值、单位、正常参 考值等,以便医生进行对 比分析。
逻辑严谨,条理清晰
按照时间顺序记录
按照患者就诊时间顺序进 行记录,确保病历的连贯 性和完整性。
分段书写不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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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基本要求
第五条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 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 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 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 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 ,标点正确。
第七条 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 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 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 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 病历的责任。
(十)书写入院记录的医师签名。
第十九条 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是指患者因同一 种疾病再次或多次住入同一医疗机构时书写的记录 。要求及内容基本同入院记录。主诉是记录患者本 次入院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现病史 中要求首先对本次住院前历次有关住院诊疗经过进 行小结,然后再书写本次入院的现病史。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解读
怀化市中医医院质控科
nc120
病历是医疗活动全过程的真实记录, 不仅反映患者就医、诊断、检查、治疗 质量的优劣;反映医、技、护各环节管 理和诊治水平的高低;反映医疗机构及 其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的正误。
还是临床医、教、研工作不可或 缺的重要行为根据和宝贵文献资料。 更是医患纠纷时医疗事故争议协商谈 判、鉴定评议、调解仲裁、庭审判决 等的重要书证和主要证据来源。
第二章 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第十三条 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 历记录。 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 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 ,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 、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 、诊 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病历书写规范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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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应明确记录治疗计划,包括药物 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治疗等内容。
诊断依据充分
病历应提供充分的诊断依据,包括实 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病理学检查 等结果。
格式规范
格式统一
病历的格式应统一,包括纸张大 小、字体、字号、行间距等。
排版美观
病历的排版应美观大方,便于阅 读和理解。
签名规范
病历应有医生签名,签名应清晰 、易辨认,并注明签名日期。
漏重要信息。
准确描述
使用准确、专业的医学 术语描述病情,避免使 用模糊或含糊不清的词
汇。
及时更新
及时记录患者的病情变 化、治疗反应等信息, 确保病历的实时性和准
确性。
病历书写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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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不完整
部分病历可能缺乏关键信息,如患者的主诉、既 往病史等。解决方法是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完善 相关信息。
签名不规范
医生签名不清晰、不规范,如用铅笔签名、签名过于潦草等。
纸质病历管理不当
纸质病历保存不当,如损坏、丢失等情况。
04 病历书写技巧与 建议
提高病历书写质量的方法
规范格式
遵循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的病历书写规范,确保 病历格式正确、清晰。
详细记录
对患者的病史、体格检 查、诊断、治疗措施等 进行详细记录,避免遗
文字规范
文字清晰
病历书写应使用清晰、简 洁、易懂的文字,避免使 用过于专业或晦涩的词汇 。
语法正确
病历书写应遵循语法规则 ,避免出现错别字、语法 错误等问题。
标点符号规范
标点符号的使用应规范, 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标点符 号或错误的标点符号。
内容规范
病史记录完整
治疗计划明确
病历应详细记录患者的病史、症状、 体征等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 确性。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培训讲稿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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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人民医院
(4)病情变化描述不到位或不准确。肠梗 阻病人,何时出现大便?不清楚;“患者 诉间断性疼痛”,哪个部位?病人诉胸痛, 但以前未曾描述过,什么时间出现的?;
(5)病情危重,无抢救记录。病人入院时 血压无,没有抢救记录。(单项否决)
(6)查房医师不书写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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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河津市人民医院
要求:
5、婚育史缺陷。无生育情况描述。
如“适龄结婚,育有2子,子女与丈夫均 体健”(该病人男子)
要求:婚育史必须描述全面(婚、育), 注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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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人民医院
6、体格检查缺陷。
(1)体检结果不全面或与初步诊断或首次病 程记录不一致。
如诊断“血栓性脉管炎”但未发现有脉管炎 的体征;肋间隙平坦、双下肢轻度浮肿、肝 大肋下可触及于首次病程记录不一致(单项 否决);诊断“全身软组织挫伤”但无相关 体征。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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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病程记录存在问题
河津市人民医院
1、首次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缺陷。
(1)首次上级医师查房无标识,或无上级 医师签名。
(2)首次上级医师查房书写内容繁琐,没 有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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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首次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对诊断的分 析意见不明确或分析不全面。如“同意目前 诊断”、“根据症状、体征、辅助检查,诊 断明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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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人民医院
8、初步诊断缺陷。 (1)初步诊断名词不规范或遗漏诊断。如 “肝功能损害”、脑出血病人有高血压,但 未诊断; (2)初步诊断与首次病程记录中的初步诊 断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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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初步诊断必须全面,避免遗漏;初步 诊断必须要有依据;与首次和病程记录要相 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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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基本要求
第五条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 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 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 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 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 ,标点正确。
第七条 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 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 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 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 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 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 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 ,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 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 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本院规定: 试用期、规培医生可以书写病历; 进修医生、实习医生由科主任审定后可书写病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解读
怀化市中医医院质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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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是医疗活动全过程的真实记录, 不仅反映患者就医、诊断、检查、治疗 质量的优劣;反映医、技、护各环节管 理和诊治水平的高低;反映医疗机构及 其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的正误。
还是临床医、教、研工作不可或 缺的重要行为根据和宝贵文献资料。 更是医患纠纷时医疗事故争议协商谈 判、鉴定评议、调解仲裁、庭审判决 等的重要书证和主要证据来源。
(二)日常病程记录是指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 常性、连续性记录。由经治医师书写,也可以由实习医 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但应有经治医师签名。 书写日常病程记录时,首先标明记录时间,另起一行记 录具体内容。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 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对 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 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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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第十三条 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 历记录。 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 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 ,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 、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 、诊 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3.家族史:父母、兄弟、姐妹健康状况,有无与患 者类似疾病,有无家族遗传倾向的疾病。
(六)体格检查应当按照系统循序进行书写。内容包括 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一般情况,皮肤、粘膜,全 身浅表淋巴结,头部及其器官,颈部,胸部(胸廓、肺 部、心脏、血管),腹部(肝、脾等),直肠肛门,外 生殖器,脊柱,四肢,神经系统等。
5.发病以来一般情况:简要记录患者发病后的精神状态、 睡眠、食欲、大小便、体重等情况。
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 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
(四)既往史是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 况。内容包括既往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 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 史、食物或药物过敏史等。
第八条 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 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 ,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 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 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本院规定: 试用期、规培医生可以书写病历; 进修医生、实习医生由科主任审定后可书写病
(二)日常病程记录是指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 常性、连续性记录。由经治医师书写,也可以由实习医 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但应有经治医师签名。 书写日常病程记录时,首先标明记录时间,另起一行记 录具体内容。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 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对 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 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版解读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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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之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
•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 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 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 历资料;
•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第一章 基本要求
• 4.发病以来诊治经过及结果:记录患者发病后到入院前,在院内、外 接受检查与治疗的详细经过及效果。对患者提供的药名、诊断和手术 名称需加引号(“”)以示区别。
• 5.发病以来一般情况:简要记录患者发病后的精神状态、睡眠、食欲、 大小便、体重等情况。
• 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 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
第三章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 (四)既往史是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 内容包括既往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传 染病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 史、食物或药物过敏史等。
第三章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 (五)个人史,婚育史、月经史,家族史。 • 1.个人史:记录出生地及长期居留地,生活习惯及有无烟、
第三章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 (六)体格检查应当按照系统循序进行书写。 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一般 情况,皮肤、粘膜,全身浅表淋巴结,头 部及其器官,颈部,胸部(胸廓、肺部、心 脏、血管),腹部(肝、脾等),直肠肛门, 外生殖器,脊柱,四肢,神经系统等。
• (七)专科情况应当根据专科需要记录专科特 殊情况。
第三章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 (八)辅助检查指入院前所作的与本次疾病相 关的主要检查及其结果。应注明检查医疗 机构及检查时间。
第三章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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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常病程记录是指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
常性、连续性记录。由经治医师书写,也可以由实习医
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但应有经治医师签名。
书写日常病程记录时,首先标明记录时间,另起一行记
录具体内容。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 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对 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 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况。内容包括既往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 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 史、食物或药物过敏史等。
• (五)个人史,婚育史、月经史,家族史。
1.个人史:记录出生地及长期居留地,生活 习惯及有无烟、酒、药物等嗜好,职业与工 作条件及有无工业毒物、粉尘、放射性物质 接触史,有无冶游史。
2.婚育史、月经史:婚姻状况、结婚年龄、配偶健
• (二)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
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 (三)现病史是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
、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顺序书 写。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 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 果、睡眠和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及与鉴 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
病历修改有严格规定,不得采用刮、粘、涂等 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保留原纪录清楚 可辨。 注重书写要点:时效性,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完成;真实性,全面如实书写问诊、查体、辅 助检查及诊疗操作等情况;完整性,各项内容 项目齐全完整,语言流畅逻辑性强;
实习医生书写的病历须由注册医生审阅签 字,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 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判、鉴定评议、调解仲裁、庭审判决
等的重要书证和主要证据来源。
病历质量的优劣,与医疗安全密切
相关,是医疗质量实时动态监控的主要
对象和目标,也是终末医疗质量检查评
价的依据和承载体。
因此,不断提高病历书写的内涵质量,是 持续改进医疗质量、落实执行医疗核心制度 、保障医疗安全的重要措施和手段之一,这 才是贯彻和实施《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目 的和意义所在。
• (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是指上级医师查房时对患者病情、
诊断、鉴别诊断、当前治疗措施疗效的分析及下一步诊疗意
见等的记录。 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内 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补充的病史和体征 、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的分析及诊疗计划等。
在院内、外接受检查与治疗的详细经过及效果。对患者提 供的药名、诊断和手术名称需加引号(“ ”)以示区别。 • 5.发病以来一般情况:简要记录患者发病后的精神状态、 睡眠、食欲、大小便、体重等情况。 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 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
• (四)既往史是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
别诊断)、诊疗计划等。
1.病例特点:应当在对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进行
全面分析、归纳和整理后写出本病例特征,包括阳性发现 和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和体征等。 2.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 根据病例特点,提出 初步诊断和诊断依据;对诊断不明的写出鉴别诊断并进 行分析;并对下一步诊治措施进行分析。 3.诊疗计划:提出具体的检查及治疗措施安排。
为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
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 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 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 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 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 成。
• 第十八条 入院记录的要求及内容。 • (一)患者一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 、民族、婚姻状况、出生地、职业、入院时 间、记录时间、病史陈述者。
第一章
基本要求
• 第五条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
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 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 第六条 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
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 ,标点正确。
• 第七条
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
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 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 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 病历的责任。

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急诊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 第十四条 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 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 第十五条 急诊留观记录是急诊患者因病情需要留 院观察期间的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 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抢救
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门(急)诊抢救
• (七)专科情况应当根据专科需要记录专科特殊情况。
• (八)辅助检查指入院前所作的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及其
结果。应分类按检查时间顺序记录检查结果,如系在其他医疗机 构所作检查,应当写明该机构名称及检查号。 • (九)初步诊断是指经治医师根据患者入院时情况,综合分析所 作出的诊断。如初步诊断为多项时,应当主次分明。对待查病例
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按照住院病历抢救记录书写内
容及要求执行。
第三章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 求 第十六条 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入
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 、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 )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 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 理资料等。
• 第八条
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
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 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 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 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 本院规定:
• 试用期医生可以书写病历; • 进修医生、实习医生由科主任审定后可书写病 历,并报医务科备案; • 有执业医师资质的进修生,由科主任审定并报 医务科审批认定后可单独书写病历。
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更加完善,书 写要求规定更明确,可操作性更强,较02年 颁发的(试行)版有以下特点: 丰富门急诊病历记录的书写,强调急诊留观 记录重点记留观期间病人的病情变化和诊疗 措施、患者去向,抢救危重患者应书写抢救 记录。 护理记录极大简化, 删除大量一般护理记录, 把护士的时间还给病人。
基本要求
• 第二条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 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
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
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一章
基本要求
• 第三条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 时、完整、规范。
第一章
基本要求
• 第四条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 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 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 存的要求。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解读
东观中心卫生院 刘顺红
病历是医疗活动全过程的真实记录, 不仅反映患者就医、诊断、检查、治疗 质量的优劣;反映医、技、护各环节管 理和诊治水平的高低;反映医疗机构及
其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的正误。
还是临床医、教、研工作不可或
缺的重要行为根据和宝贵文献资料。
更是医患纠纷时医疗事故争议协商谈
第二章 门(急)诊病历书写内 容及要求
• 第十一条 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 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 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
资料等。
第二章 门(急)诊病历书写内 容及要求
• 第十二条 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 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 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 住院病历内容,虽未将一般护理记录纳入,但病重( 病危)患者护理记录仍必须纳入。 • 手术核准书属于手术审批的依据,必须纳入。 • 医院感染登记表属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必须纳入。
第十七条 入院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
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
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可分
• 1.发病情况:记录发病的时间、地点、起病缓急、
前驱症状、可能的原因或诱因。
• 2.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按发生的先后
顺序描述主要症状的部位、性质、持续时间、程度
、缓解或加剧因素,以及演变发展情况。
• 3.伴随症状:记录伴随症状,描述伴随症状与主要
症状之间的相互关系。
• 4.发病以来诊治经过及结果:记录患者发病后到入院前,
• 第二十二条
病程记录是指继入院记录之后,对患
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内容包括 患者的病情变化情况、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临床
意义、上级医师查房意见、会诊意见、医师分析讨
论意见、所采取的诊疗措施及效果、医嘱更改及理
由、向患者及其近亲属告知的重要事项等。
• 病程记录的要求及内容:
• (一)首次病程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 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应 当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的 内容包括病例特点、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
• 第二十条 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的,可 以书写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内容包括患者 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入院时间、出院 时间、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 过、出院情况、出院诊断、出院医嘱,医师 签名等。
• 第二十一条 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死亡的,可
以书写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内容包括患 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入院时间、死 亡时间、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 经过(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 医师签名等。
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
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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