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妇幼保健院医疗废物暂存地工作要求
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制度(三篇)

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制度一、总则医疗废物暂存处是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工作,保证医疗废物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置,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职责1. 负责医疗废物暂存处的日常管理工作。
2. 监督医疗废物的接收、存放和转运工作,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3. 确保医疗废物暂存处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处理和修理故障。
4. 负责医疗废物的登记、统计和报告工作。
5. 监督医疗废物的分类、分包、标识等工作。
6. 其他与医疗废物管理相关的工作。
三、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医疗废物暂存处由以下组成部分:1. 负责人:负责整个医疗废物暂存处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其他人员的工作。
2. 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接收、存放、分类和转运等工作。
3. 设备维护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暂存处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
四、工作制度1. 接收和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接收和存放医疗废物。
接收时应查验废物包装和标识符合规定,并及时登记记录。
2. 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分包: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将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并进行分包处理。
3. 医疗废物的标识和标注: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将医疗废物的容器进行正确标识和标注,包括废物的名称、类别、数量、来源、存储时间等信息。
4. 定期清理和消毒:医疗废物暂存处应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保持干净整洁,消除污染和交叉感染的风险。
5. 设备和设施的维护:设备维护人员应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处的设备和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6. 工作记录和报告: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及时记录医疗废物的接收、暂存、转运等情况,并定期向上级报告。
7. 技术培训和演练: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和演练,提升专业水平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五、工作安全1. 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工作安全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设备。
2. 对于有化学、辐射、细菌等特殊性质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处理。
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管理制度为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扩散和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的设置和管理1. 医疗废物暂存场所应设在医疗卫生机构偏僻区域,处主风向下风位置,与医疗卫生机构出入口连通,交通便利。
2. 暂存场所应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密集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且相距20米以上,方便医疗废物的装卸、装卸人员及运送车辆的出入。
3. 暂存场所应设有废物存放区、工具处置区、更衣办公区,并为预防疫情、院感暴发等预留专用缓冲区。
4. 暂存场所使用面积应与机构规模以及实际医疗废物产生数量和重量相适应。
5. 暂存场所的主体结构应完整,有密闭屋盖,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
6. 暂存场所的出入口无门坎,能上锁或设有门禁。
7. 暂存场所应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8. 暂存场所应设有严格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9. 暂存场所应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措施,应按时对医疗废物暂存处喷洒药物,做到防鼠、防蚊蝇、防蟑螂、做好防盗工作,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10. 暂存场所应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转让和买卖医疗废物。
二、医疗废物的分类和收集1. 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五大类,不得混合收集。
2. 医疗废物应使用专用包装物或容器进行收集,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
3. 医疗废物应在产生地点进行分类收集,并放置于符合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
4. 医疗废物应在产生后24小时内由专职人员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并使用专用密闭运输工具进行收集、运送。
5. 医疗废物在收集、运送过程中,应防止外流、泄漏、扩散,确保安全。
医疗废物暂存地管理规定(3篇)

医疗废物暂存地管理规定1、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地有专人管理。
上岗前需岗前培训。
2、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工作人员做好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定期进行体检。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禁止吸烟、饮食。
3、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保持整洁,医疗废物按规范分类,严格落实“五防”工作。
4、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做好登记、签名,医疗废物暂存不超过____天。
5、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医疗废物暂存地应定期清洁和消毒并好记录。
6、接收、送交医疗废物时,当面过称,双方签字。
认真填写医疗废物日登记表。
7、病理性等特殊医疗废物,按规范特殊处理。
医疗废物暂存地管理规定(2)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化学性、毒性、放射性等特殊性质的废弃物。
为了保障人类和环境的安全,医疗废物需要在暂存地进行合理管理。
以下是医疗废物暂存地管理的一些规定:1. 暂存地选择:医疗废物暂存地应选择在无病原微生物传播、无污染源及废水排放的地点。
暂存地应与其它区域隔离,有清洁、通风、明亮等条件。
2. 安全设施:医疗废物暂存地应具备防止溅流、飞扬、渗漏、储存容器破损等事故的设施和设备,如密闭储存容器、防鼠防蚊设施、消毒设备等。
3. 分类储存:医疗废物暂存地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储存,避免交叉污染。
不同类型的医疗废物应分别存放,并有明确的标识。
4. 定期消毒:医疗废物暂存地应定期进行消毒,保持环境卫生。
消毒方法应符合相关的要求。
5. 装卸和储存操作:医疗废物暂存地的装卸和储存应由专业培训过的人员进行,避免发生事故和交叉污染。
6. 记录管理:医疗废物暂存地应建立详细的记录,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来源、处理方式等信息,方便追溯和监督。
7. 环境保护措施:医疗废物暂存地应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废物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如垃圾分类、防渗漏设施等。
医疗废物暂存处设置及管理标准要求

医疗废物暂存处设置及管理标准要求01选址1.暂存间选址应进行院感评估,征求周边相关方意见。
2.暂存间应在医疗卫生机构偏僻区域,处主风向下风位置。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①高于周边地势,有良好的排渍条件;②远离高压线、高温设施设备;③与医疗卫生机构出入口连通,交通便利;④医疗废物暂存场所必须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密集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且相距 20M 以上,方便医疗废物的装卸、装卸人员及运送车辆的出入;具体参考如下:02布局及功能分区1.医疗废物暂存处设置平面图2.暂存间应设废物存放区、工具处置区、更衣办公区,并为预防疫情、院感暴发等预留专用缓冲区。
03建筑要求1.暂存间使用面积应与机构规模以及实际医疗废物产生数量和重量相适应;2.主体结构完整,有密闭屋盖,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3.出入口无门坎,能上锁或设有门禁;4.室内、外地面应硬化,方便转运车辆临时停放;5.室内地面应有防渗处理,墙裙 1.5 m 以下有防水处理;6.窗沿距地面高度不小于 1.5 m,有防盗、防蚊蝇、防蟑螂、防鼠等装置;7.污水排水管直接连通污水站。
04设施1.暂存间应有清洗设施;室外有冲洗地面使用的水龙头等。
2.暂存间应有紫外线灯;单支灯管不小于 30 W,辐照强度不小于70 uW/cm²,安装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3.暂存间首选自然通风。
通风不良时,应增加机械通风,并加装电路保护装置。
4.暂存间应自然采光。
采光不佳时,应增加辅助照明灯具。
5.医疗废物存储容器(周转箱),按 HJ 421 的要求配置。
6.药物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胎盘等存储用的冰柜或冰箱应有温度显示。
05标识1.医疗废物分类标识的要求应符合:材料:坚固、耐用、抗风化、淋蚀;颜色:背景色为黄色,文字和字母为黑色;尺寸:警示牌:长方形,长不小于 40 cm,宽不小于 6 cm;中文文字:高不小于 4 cm。
2.图片展示:内部上墙标识外部张贴标识06制度上墙《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制度》《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医疗废物交接与转运制度》《医疗废物处置交接登记制度》《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报告制度》等。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暂时储存地点、内部运送工作制度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工作制度1、各科室在放置医疗废物收集桶的地点应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使用有盖容器,并按分类贴有标识。
2、医疗废物应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黄色垃圾袋上注明。
3、病房由护士长负责,门诊、辅助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并制定本部门的医疗废物处理制度或流程。
4、损伤性废物应直接放入利器收集盒;其它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
5、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6、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7、运出科室的医疗废物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发现密封不严、容器破损等情况应立即重新封装并做相应的消毒处理。
8、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包装容器。
黄色垃圾袋、利器盒外表面应有标识,标识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9、医疗废物储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严禁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10、不得将破损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
破损后的包装容器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置。
11、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12、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工作人员衣帽整洁,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医疗废物前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擦手。
13、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每日清扫,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齐。
14、医疗废物由专人每日2次到各科室统一收集。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点工作制度1、医疗废物暂存地点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工作服、帽子、口罩、防渗围裙及袖套、手套、胶靴、必要时戴护目镜等)后方可进入工作场地,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2、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分类收集,和接收产生地的医疗废物交接时要过秤,按科室逐类登记,并分类封扎,挂放警示标识。
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要求及相关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要求及相关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要求为了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暂存间的设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库房必须远离生活垃圾,设有通道方便医疗废物运输车出入,并防雨淋、防雨洪冲击或浸泡。
2.库房必须与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密集区分开,相距2米以上。
3.库房必须有密封措施,设专人管理,防鼠、防蟑螂、防盗窃、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加锁)。
4.库房的地面和1米高的墙裙必须防渗处理(硬化或瓷瓦),有上水(室外),下水(室内通向污水处理系统)。
5.库房内必须有照明设施(日光灯)和通风设施(百叶窗换气扇)。
6.库房内必须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示和“损伤性废物”、“感染性及其它废物”(字样)。
7.库房内必须进行分类收集,将损伤性和感染性及其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进行包装(专用袋、锐器盒),并进行标示。
入库房时,要分类登记,医疗废物要有计量,并盛装于周转箱内。
8.库房外明显处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警示标示。
9.库房外必须张贴医疗废物收集时间字样。
此外,还必须设置更衣室,并有专人管理卫生和安全防护用品。
医疗废物暂存间卫生要求为了确保医疗废物的卫生,暂存间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医疗废物必须日产日清,清运后进行消毒冲洗进入污水处理系统。
2.库房必须配有紫外线灯和消毒液喷洒设施。
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为了减少医疗废物的腐败和散发恶臭,尽量做到日产日清。
如果做不到日产日清,贮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必须制定以下管理制度:1.制定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2.制定医疗废物收集分类、贮存、消毒等工作程序。
3.制定医疗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上述管理制度必须张贴在暂存库房内。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必须遵循以下规定: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物盛装封闭,病理性废物必须防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封闭。
医疗废物及暂存点的几点要求

医疗废物及暂存点的几点要求第一篇:医疗废物及暂存点的几点要求医疗废物及暂存点的几点要求:一、医疗废物暂存点选址问题1、具体要求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2、暂存点应设置在楼层最底层。
二、暂存点的基本设施设备主要有1、紫外线灯管;2、如果是木门或是有较大缝隙,最下面应钉上至少30公分的铁皮防鼠板;3、纱窗;4、排风扇;5、工作人员的围裙手套水靴等,防职业暴露三、暂存点的内部要求1、内部制度一定上墙,一是医疗废物处置制度,二是医疗废物内部管理制度,三是相关的应急预案,等等,这部分内容可以自行上网下载,张贴上墙。
2、医疗废物按要求严格分类,日常监督检查中已有交流沟通,不在赘述。
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或者咨询各院医疗废物专(兼)职管理人员。
3、暂存处根据各单位医疗废物产生量设置塑料桶,并应加盖密闭,不得随地散放、遗漏。
4、完善医疗废物登记台账。
个人建议至少准备两本《医疗废物登记本》备查,一本入库记录,包括医院自身产生的和村卫生站交的,一本为出库记录。
各院根据情况,自行酌定。
四、医院废水处理按照省上有关部门要求,各院必须建立沼气池,医院废水统统入池。
并在沼气池出口处设置几平米(各院根据实际情况自定)的水池,在水池中添加含氯制剂进行消毒。
第二篇:医疗废物暂存点工作人员职责岳池人仁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地点的工作人员职责一、负责医院内部医疗废物的收集、管理和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医疗废物的交接。
二、医疗废物暂存地点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工作服、帽子、口罩、防渗围裙及袖套、手套、胶靴、必要时戴防护镜等)后进入工作场地,并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医疗废物暂存地管理规定

医疗废物暂存地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医疗废物暂存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暂存地管理工作,保障员工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废物管理的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及相关合作医疗机构中涉及医疗废物的暂存地管理工作,包括医疗废物的分类、暂存地的设置、管理标准、考核标准等。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三条医疗废物分类1.医疗废物应按照其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
常见的医疗废物分类包括:感染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尖锐器械、实验室废物、药物废物、固体废物等。
2.不同类别的医疗废物应分别存放在不同的暂存地,严禁混装混运。
第四条暂存地设置1.暂存地应设在无法直接对外开放的专用场所,其面积和布局应满足本规定和相关法规的要求。
2.暂存地应有冷藏设施,保持医疗废物的稳定性和防止恶臭气体的产生。
3.暂存地应有充足的通风设施,以保证空气流通和防止污染。
4.暂存地应设置专用的标识标牌,标明该区域为医疗废物暂存地,防止误操作和他人滥用。
第五条暂存地管理1.暂存地应设置专人管理,确保医疗废物的分类、贮存和清理工作得以正常进行。
2.暂存地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医疗废物管理岗位培训证书,并接受定期培训。
3.医疗废物应有封闭的容器进行贮存,并定期清理和更换容器。
第六条交接手续1.暂存地管理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核对医疗废物收储登记表的内容,并将负责人签字确认。
2.医疗机构交接时应将医疗废物按照分类放置,并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和核对。
3.暂存地管理人员应及时将收储登记表上的数据录入系统,并妥善保管纸质文件。
第七条废物运输1.医疗废物应由专用运输车辆进行运输,严禁与其他物品混装。
2.运输车辆应保持整洁,配备应急设备和安全工具,并符合运输相关标准。
3.医疗废物运输过程中应遵循相关运输规定和安全措施。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八条考核内容1.医疗废物暂存地的分类、贮存和清理工作是否按照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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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幼保健院医疗废物暂存地工作要求
1、医疗废物暂存地点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工作服、帽子、口罩、防渗围裙及袖套、手套、胶靴、必要时戴护目镜等)后方可进入工作场地,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2、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分别收集和接收产生地点的医疗废物过秤,按科室逐类登记,并分类存放,必要时加袋再封扎,挂放警示标志。
3、负责医疗废物收集分类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4、警示标签: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并注明产生科室或部门、收集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5、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6、禁止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吸烟”、“饮食”等,标识醒目。
7、严格办理医疗废物转移交接手续,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8、医疗废物转移交接后,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开窗通风,干燥备用。
9、工作人员每天做好个人卫生处臵,勤洗手、勤更衣、勤洗澡、勤消毒。
10、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11、每月将医疗废物按科室分类登记表及每日收集量月汇总统计表,报送监控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