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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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便民利民建议书

公共服务便民利民建议书

公共服务便民利民建议书尊敬的有关部门:我写此信是为了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够改进公共服务,使之更加便民利民。

作为社会的一员,我深感公共服务的重要性,而且也明白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对于我们的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

因此,我在此向您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我建议在公共服务机构设立便民大厅。

便民大厅具备集中化办事、综合服务和便捷流程等特点,能够大大方便群众办事的效率。

在便民大厅设立不同的窗口,分别处理常见的办事事项,比如户籍、社保、医疗等。

这样,群众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相应的窗口进行办理,避免了排队和重复等待,提高了办事效率。

其次,我建议加强公共服务的信息化建设。

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公共服务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利用互联网和移动应用技术,可以实现在线预约、在线咨询、在线办理等功能。

例如,群众可以通过手机App预约办事时间,无需现场排队等候;也可以通过在线咨询,解决疑问和问题。

这样不仅提高了服务的便利性,还可以减少人员聚集,提升工作效率。

此外,我认为公共服务机构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

工作人员是公共服务的中坚力量,他们的工作态度和专业技能直接关系到服务质量。

因此,公共服务机构应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综合素质。

同时,还可以通过加强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提高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最后,我建议建立便民服务站点。

便民服务站点可以分布在社区、街道、商业区等人口密集地方,为居民提供生活所需和办事的便利。

便民服务站点可以设立自助服务设施,如自助缴费机、自助打印机等,方便居民办理水电煤缴费、打印文件等。

同时,还可以设立信息咨询台,提供便民信息和服务指南,解答居民的咨询和问题。

综上所述,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公众的建议,并采取相关措施改进公共服务。

通过设立便民大厅、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以及建立便民服务站点等措施,能够实现公共服务的便民利民化,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便民服务意见建议

便民服务意见建议

便民服务意见建议篇一为进一步提高公证服务效率和水平,增强和维护公证公信力,树立公证为民的良好形象,制定本意见。

一、实行一站式服务1、建立公证办证大厅,实行敞开式办公,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公证服务。

2、在办证大厅内设置电子触摸屏,方便当事人自助查询公证法律法规及信息。

3、公开办证程序,在办证大厅,利用电子屏幕公布有关公证法律法规、办证程序、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

4、实行岗位公示制度,在办证大厅醒目位置公示公证员的职责、服务项目、服务承诺、监督投诉电话等。

二、提高办证服务水平5、制作公证告知书,坚持证前告知、证中告知、证后告知相结合,全面履行告知义务,适时进行风险提示。

6、开通悦铃服务,当事人拨通公证处任一电话都有语音提示,引导当事人咨询、办理公证事项。

7、免费为当事人提供继承、遗嘱等五种常见公证业务的简介彩页。

8、首次接待的公证员负责解答并办理申请人的公证事项。

9、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办理公证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办理,实行优先服务。

10、除疑难、复杂公证事项外,符合法律规定的一般公证事项,在提交材料真实、合法、齐全的情形下,10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三、开展文明服务11、公证员着装整齐,举止文明,热情周到为当事人及时解答、办理公证事项,避免当事人多次上门办理同一公证的现象发生。

四、提高公证质量12、配备身份证识别仪,加强审查力度,有效防止假身份证等质量事故的发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配备高清摄像机,为遗嘱、赠与等财产类公证进行现场录像,保存影像资料。

网络民意机制工作意见为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提高党委、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工作针对性,更好地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现就完善政府网站民意直通机制,制定本意见。

一、开通“科学发展、三问于民”互动专栏专栏设三个功能区:1、“问政于民”区:主要发布区委、区政府将要出台的涉及民生方面的政策规定等,以及区直部门、街道(园区)需要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具体事项。

便民服务意见建议

便民服务意见建议

便民服务意见建议便民就是便利群众,那么关于便民服务你有什么意见吗?下面店铺给大家带来便民服务意见建议,供大家参考!便民服务意见建议范文篇一为进一步提高公证服务效率和水平,增强和维护公证公信力,树立公证为民的良好形象,制定本意见。

一、实行一站式服务1、建立公证办证大厅,实行敞开式办公,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公证服务。

2、在办证大厅内设置电子触摸屏,方便当事人自助查询公证法律法规及信息。

3、公开办证程序,在办证大厅,利用电子屏幕公布有关公证法律法规、办证程序、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

4、实行岗位公示制度,在办证大厅醒目位置公示公证员的职责、服务项目、服务承诺、监督投诉电话等。

二、提高办证服务水平5、制作公证告知书,坚持证前告知、证中告知、证后告知相结合,全面履行告知义务,适时进行风险提示。

6、开通悦铃服务,当事人拨通公证处任一电话都有语音提示,引导当事人咨询、办理公证事项。

7、免费为当事人提供继承、遗嘱等五种常见公证业务的简介彩页。

8、首次接待的公证员负责解答并办理申请人的公证事项。

9、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办理公证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办理,实行优先服务。

10、除疑难、复杂公证事项外,符合法律规定的一般公证事项,在提交材料真实、合法、齐全的情形下,10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三、开展文明服务11、公证员着装整齐,举止文明,热情周到为当事人及时解答、办理公证事项,避免当事人多次上门办理同一公证的现象发生。

四、提高公证质量12、配备身份证识别仪,加强审查力度,有效防止假身份证等质量事故的发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配备高清摄像机,为遗嘱、赠与等财产类公证进行现场录像,保存影像资料。

网络民意机制工作意见为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提高党委、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工作针对性,更好地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现就完善政府网站民意直通机制,制定本意见。

一、开通“科学发展、三问于民”互动专栏专栏设三个功能区:1、“问政于民”区:主要发布区委、区政府将要出台的涉及民生方面的政策规定等,以及区直部门、街道(园区)需要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具体事项。

便民服务措施

便民服务措施

便民服务措施
一、牢固树立“人民电业为人民”的宗旨服务意识,始终以客户的利益高于一切为服务原则,及时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

二、遵守职业道德,在服务中不给客户添麻烦,不向客户索、拿、卡、要,不接受客户礼物。

三、坚持客户走访制度及时征求客户意见,解决客户用电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认真接听客户电话,虚心接受客户投诉,及时答复客户咨询及意见,做到不推诿、塞责。

五、严格按照国网公司八项服务承诺和本所向社会公布的时限,按时到达报修现场,及时处理各种故障,保障正常供电。

六、工作时,着装整齐,服务热情,文明礼貌,讲求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七、对违反上级有关服务规定的人员,要严肃处理,对客户造成损失者要照价赔偿。

八、以上各条全体职工要共同遵守,互相监督,真正作到便民服务,回报社会。

便民服务站存在问题及建议

便民服务站存在问题及建议

便民服务站存在问题及建议
便民服务站是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重要场所,但也可能存在一些问题。

以下是一些可能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问题:
1. 服务不及时:服务站人员反应迟缓,导致用户等待时间较长。

-建议:提高服务站人员的培训水平,确保能够迅速、高效地处理用户需求。

2. 服务质量不高:服务人员工作态度差,服务质量不佳。

-建议:加强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提高服务意识,保证用户在服务站能够得到良好的体验。

3. 设备故障频发:服务站内的设备经常出现故障,影响用户的正常使用。

-建议: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减少故障发生的可能性。

4. 环境脏乱差:服务站内部环境不干净,影响用户体验。

-建议:加强清洁工作,定期清理服务站内部,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5. 信息不透明:用户对于服务站提供的服务和规定了解不清楚。

-建议:提供清晰的服务站规定和说明,以方便用户了解服务站提供的服务范围和规则。

6. 缺乏便民服务:服务站提供的服务不够多样化,无法满足用户多样化的需求。

-建议:不断调研用户需求,增加和拓展服务种类,以提高服务站的综合性和便民性。

7. 缺乏创新:服务站缺乏创新,无法适应社会变化和用户需求的变化。

-建议:引入创新技术和服务模式,以提高服务站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8. 隐私问题:在处理用户信息时存在隐私泄露的风险。

-建议:加强对用户信息的保护措施,遵循相关的隐私法规,保障用户的个人隐私安全。

综合考虑这些问题及建议,可以帮助提高便民服务站的运营效率、服务质量,以更好地满足用户的需求。

高铁站便民服务的建议

高铁站便民服务的建议

高铁站便民服务的建议高铁站作为交通枢纽和客流集散地,提供便民服务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建议,以提高高铁站的便民服务:1.提供清晰的指示标识:高铁站内应设置清晰明确的指示标识,包括各个车站出入口、候车室、换乘通道等的指引,方便乘客快速找到目的地。

2.提供多样的座椅和休息区:在高铁站内,应设置多样的座椅和休息区,供乘客等候、休息。

提供舒适的座椅,并配备充电插座和USB接口,方便乘客充电和使用电子设备。

3.提供免费的WiFi网络:高铁站应提供免费的高速WiFi网络,方便乘客上网、查询信息、使用社交媒体等。

4.提供便捷的行李寄存服务:为了方便乘客在候车期间无忧行动,高铁站应设有行李寄存服务,提供临时存放行李的柜子或储物柜,确保乘客的行李安全可靠。

5.提供多样化的餐饮选择:高铁站内应设有不同种类的餐厅和快餐店,提供各种口味的食物和饮品,以满足乘客的需求。

6.提供方便的购物机会:高铁站内可以设立商店或便利店,供乘客购买日常用品、纪念品或小吃等,提高乘客的购物体验。

7.提供舒适的卫生间和母婴室:高铁站内应设有干净整洁、配备完善的卫生间,以及母婴室,方便乘客如厕和照顾婴儿。

8.提供便民服务设施:高铁站内可以设立自助服务设施,如ATM取款机、自助售票机、自动充值机等,方便乘客办理各类业务。

9.提供便捷的出行信息:高铁站可设立信息咨询台或电子显示屏,提供及时的列车信息、车次查询、票价查询等服务,方便乘客获取出行信息。

10.提供友好的服务人员:高铁站内的工作人员应受过专业的培训,待客热情友好,能够为乘客提供周到的服务和帮助。

通过以上建议,高铁站可以提升其便民服务水平,为乘客提供更好的出行体验。

同时,高铁站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当地特色进行创新,提供更多个性化的便民服务,吸引更多乘客选择高铁出行。

便民生活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便民生活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便民生活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便民生活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问题的存在在当下社会,便民生活圈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随着便民生活圈的普及和发展,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

在此,我将结合自身的观察和思考,对便民生活圈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地探讨。

1. 信息不准确在便民生活圈中,经常会出现一些信息的不准确性,使得用户很难准确地获取所需的信息。

一些商家会在便民生活圈中发布虚假信息,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影响消费体验。

2. 广告过度另外,便民生活圈中的广告数量过多,经常会让人感到烦躁。

大量的广告会干扰用户的正常使用,甚至会影响用户体验,让人望而却步。

3. 隐私泄露由于便民生活圈中存在着大量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数据,因此隐私泄露也成为了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

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获取到用户的个人信息,从而给用户带来经济上的损失甚至是生命上的威胁。

4. 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便民生活圈中的服务质量也参差不齐。

一些商家在便民生活圈中发布虚假信息,商品质量不过关,服务态度恶劣,给消费者带来了诸多不便。

二、解决的建议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提出以下建议,希望能够改善便民生活圈的现状,让用户能够更加便捷地享受生活。

1. 信息审核机制在便民生活圈中建立信息审核机制,对商家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对于发布虚假信息的商家,给予相应的惩罚,提高信息发布的门槛,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2. 广告管控对便民生活圈中的广告进行管控,限制广告的数量和时长,以及页面位置。

通过技术手段,过滤掉一些次品广告,提高用户的浏览体验和使用体验。

3. 隐私保护建立严格的隐私保护机制,对便民生活圈中的个人信息进行加密和保护,防止不法分子获取用户的个人信息。

加强法律法规的监管,严惩隐私泄露的行为,保障用户的隐私安全。

4. 服务监督建立服务质量监管机制,对便民生活圈中的商家和服务进行监督,加强对商家的信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消费者满意度。

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政务服务工作应该以提高效率、简化流程和优化服务质量为目标。

政府应该注重精简机构职能,明确职责和权限,消除各部门之间的重复和冲突,增强协同效能。

2. 推行数字化服务:政务服务应该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线上办理服务,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渠道。

政府应该加大投入,建设完善的数字化平台和系统,提高服务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平。

3. 加强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政府应该加大对政务服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同时,政府应该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激励政务服务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 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政府应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政务服务工作。

可以通过与社会组织、企业和专业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提供政务服务,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5. 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政府应该加强政务服务的信息公开和透明度,及时向公众公布政府的工作进展和成果。

对公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应该及时回应和解决,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6. 建立便民服务平台:政府应该建立综合性的便民服务平台,整合各类服务资源,提供一站式的政务服务。

公众可以通过该平台查询相关政务信息,办理各类证件和申请,提出建议和投诉等。

7. 强化社会监督机制: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的社会监督机制,接受公众对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督和评价。

同时,政府应该加大对不良服务行为的惩处力度,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

总之,政务服务工作是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

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和改革力度,推动政务服务工作的创新和提升。

也需要公众积极参与,提出建议和意见,共同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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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意见建议便民就是便利群众,那么关于便民服务你有什么意见吗?下面我给大家带来便民服务意见建议,供大家参考!便民服务意见建议范文篇一为进一步提高公证服务效率和水平,增强和维护公证公信力,树立公证为民的良好形象,制定本意见。

一、实行一站式服务1、建立公证办证大厅,实行敞开式办公,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公证服务。

2、在办证大厅内设置电子触摸屏,方便当事人自助查询公证法律法规及信息。

3、公开办证程序,在办证大厅,利用电子屏幕公布有关公证法律法规、办证程序、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

4、实行岗位公示制度,在办证大厅醒目位置公示公证员的职责、服务项目、服务承诺、监督投诉电话等。

二、提高办证服务水平5、制作公证告知书,坚持证前告知、证中告知、证后告知相结合,全面履行告知义务,适时进行风险提示。

6、开通悦铃服务,当事人拨通公证处任一电话都有语音提示,引导当事人咨询、办理公证事项。

7、免费为当事人提供继承、遗嘱等五种常见公证业务的简介彩页。

8、首次接待的公证员负责解答并办理申请人的公证事项。

9、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办理公证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办理,实行优先服务。

10、除疑难、复杂公证事项外,符合法律规定的一般公证事项,在提交材料真实、合法、齐全的情形下,10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三、开展文明服务11、公证员着装整齐,举止文明,热情周到为当事人及时解答、办理公证事项,避免当事人多次上门办理同一公证的现象发生。

四、提高公证质量12、配备身份证识别仪,加强审查力度,有效防止假身份证等质量事故的发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配备高清摄像机,为遗嘱、赠与等财产类公证进行现场录像,保存影像资料。

网络民意机制工作意见为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提高党委、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工作针对性,更好地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现就完善政府网站民意直通机制,制定本意见。

一、开通“科学发展、三问于民”互动专栏专栏设三个功能区:1、“问政于民”区:主要发布区委、区政府将要出台的涉及民生方面的政策规定等,以及区直部门、街道(园区)需要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具体事项。

(1)区委、区政府需要征求意见的事项分别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提供,其他事项由各部门各单位提供,区网络宣传管理办公室负责在网上发布。

发布时间由提交部门和单位自行确定。

(2)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每天查看网上民意情况。

发布结束后,由事项提供部门或单位对征求意见情况进行分析,形成报告,供各级领导决策参考。

2、“问需于民”区:为群众反映最迫切的需要和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一个直通平台。

由区网宣办定期统计分析;需要落实的,报有关领导批示后,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落实。

3、“问计于民”区:面向全社会征求促进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由区网宣办负责整理分析;对具有一定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转交相关部门和单位处理。

4、在“问计于民”区提交的意见和建议一经采纳,视价值大小对建议人实行物质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宣传部负责另行制定。

同时,设立年度最有价值建议奖,由网民投票和评委评选产生。

二、扩大“网上民声”栏目对话部门范围5、为进一步完善“网上民声”栏目功能,更加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增加栏目对话部门和单位。

(1)区直部门(7个)信访局(与“网上信访”链接)、审计局、统计局、老干局、档案局、科协、新居办(2)驻区单位(10个)市公安局分局、市工商局分局、市规划局分局、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国税局、市地税局分局、公路局、烟草专卖局(3)街道园区(13个)三、健全公众参与栏目事项办理督导考核机制6、“书记信箱”事项由区委办公室督办,“区长信箱”事项由区政府办公室督办,“网上信访”由区信访局督办,“科学发展、三问于民”及“网上民声”事项由区网络宣传管理办公室督办。

各督办部门要跟踪督导、落实到位,对责任单位办理情况做好记录,作为考核依据。

7、公众参与栏目事项办理情况纳入群众工作考核。

由网宣办根据各责任单位的承办量、回复率、办结率、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并根据各督办部门提供的相关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排出名次。

便民服务意见建议范文篇二各市(州)公安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九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切实抓好户籍管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人口信息管理等工作,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更好地服务“两个加快”,推进我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公安部关于开展爱民实践“大走访”活动的安排部署和厅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户政管理,提高公安机关便民利民服务质量提出以下意见:一、把握好当前户政管理基本原则鉴于当前我省经济建设特别是灾后重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治安户政部门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和法制意识,按照“既要开拓创新,又要积极稳妥;既要方便群众,又要把握政策”的原则,创造性地加强和改进各项户政管理工作,通过拓展一站式办理、上门或预约服务、开通短信服务平台、畅通回应群众呼声渠道等多种方式,全力构建新型户政管理服务体系,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便民利民服务质量,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二、正确处理好有关户政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一)户政管理方面。

1、出生登记问题。

新生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父、母或其他亲属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手续齐备的一日内办结。

户口登记机关应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出生登记的原始凭证。

户口登记机关在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时,要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对非婚生育、超计划生育、无计划生育证明的,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调查核实时间为30日),仍必须办理入户手续,并于当月内向当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通报情况。

2、未落常住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1)对未落常住户口,尚未成年或虽已成年尚无独立生活能力仍需由父母供养的,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常住户口,一岁以下作出生登记,一岁以上作补录户口办理审批。

对已成年且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按其现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

(2)根据民政部、公安部等中央和国家机关五部委《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8〕132号)的有关要求,2009年4月1日之前公民私自收养子女不符合《收养法》规定、但确已共同生活多年,建立事实收养关系且未落户的人员,因故难以办理《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的,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予以落户(调查核实时间为30日),与收养人的关系登记为“非亲属”关系。

(3)对持过期迁移证件或迁入地址发生变更,符合现行迁移政策的,迁入地应准予落户,不符合现行迁移政策的,原迁出地应予恢复户口;对遗失迁移证件的,原证件签发机关应按原证件内容予以补发,并注明该证件系“遗失补发”;对刑释解教人员遗失释放证明、退伍军人遗失退伍证明的,原籍户口登记机关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予以恢复户口(调查核实时间为30日);现居住地与原籍地不一致的,对符合落户条件的,现居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应凭原籍未落户证明和调查核实材料予以落户。

(4)对因长期外出等原因户口被注销,经原籍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调查核实时间为30日),应在原籍恢复户口,符合迁移条件的,应先在原籍恢复户口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关于大、中专学生办理户口问题。

户口保留在原籍的农村籍学生申请办理城镇户口的,原籍户口登记机关凭《录取通知书》直接办理城镇居民登记手续,单独立户并颁发居民户口簿,其住址登记为原住址。

对就学期间户口保留在原籍的成年子女,其父母户籍发生迁移时,可一并随迁。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已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随迁的政策。

4、关于城镇居民要求转为农村居民的问题。

在政府没有出台新的规定之前,城镇居民一律不予批准转为农村居民。

目前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3〕4号)的有关规定,允许2003年以后(含200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农村籍大中专毕业生,“本人自愿迁返原籍农村,且从事农业生产、居住在农村家中满1年以上的(含1年),经原籍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同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可将其户口迁回原籍落农村户口”。

“从事农业生产”是指“有土地耕种,并实际从事农业生产劳动”。

5、父母投靠问题。

放宽父母投靠子女的限制。

需要到城镇投靠子女的,不受身边有无子女的限制。

户籍地在农村的父母或城镇退休人员投靠城镇子女不受年龄限制。

(成都市除外)6、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户口迁移问题。

对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其近亲属经公证愿意赡养或抚养的,准予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7、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户口迁移问题。

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休、退休的人员,在原工作单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的住所,需要返回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应准予落户。

对国有企业下岗人员下岗后与父母或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凭下岗证明、街道、乡镇(村、居民委员会)证明材料,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调查核实时间为20日),允许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8、关于成年人变更姓名更改年龄问题。

成年人原则上不予变更姓名、更改年龄,确有特殊原因,必须持本人申请,出具乡镇或单位的证明,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时间为30日),由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批准变更、更改;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公安部没有出台新的规定以前,一律不予变更姓名、更改年龄;按照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的有关规定,干部一律不予更改年龄。

9、死亡人员户口注销问题。

公民死亡,一个月以内,由其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上述关系人未在此规定期限内办理注销户口的,经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确认并出具死亡证明,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时间为30日)后,应强制予以注销户口。

(二)居民身份证方面。

1、严格执行居民身份证领证时限规定。

受理证件申领的公安机关应在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的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交通不便的地方,最多可再延长30日。

2、认真开展异地办证便民服务工作。

出省务工人员通过人像信息异地采集模式采集人像信息后,委托同一家庭户内成员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手续,符合条件的,应当场受理;因人口信息系统无人像信息无法确定是否本人的,应告知群众经村、居民委员委会确认签章后即行受理。

广州、深圳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代办点受理的居民身份证信息,各地应认真审核受理,于20日内处理完毕。

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向省厅上传受理信息,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认真填写不合格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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