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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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定制度某年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定制度某年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的管理,规范相关行为,提高园林绿化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中的各项行为。

第三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应遵循“绿化为主、生态优先、科学养护、绿色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和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的发展。

第五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应注重人文关怀,提高员工的待遇和福利,增强员工的荣誉感和工作积极性。

第二章绿化养护基本要求第六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应加强对植物品种的选择和植物生长环境的调控,确保植物的生长状况良好。

第七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应合理设置园林景观,保证景观的美观性和功能性。

第八条园林绿化养护工作应加强对土壤肥力的管理,定时施肥,保证植物的养分供应。

第九条园林绿化养护工作应定期修剪植物,保持植物的形态美和空间秩序。

第十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应加强对园区水体的保护和治理,保证水体的清洁和生态安全。

第三章绿化养护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病虫害防治,确保植物的健康生长。

第十二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应加强对园区的环境清洁工作,保持园区的整洁和美观。

第十三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应加强对绿化设施的维修和更新,保证设施的完好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应定期开展园林绿化知识普及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绿化观念。

第四章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机制第十五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应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机制,对相关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和奖惩。

第十六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推动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的提质增效。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机构所有。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逾期自动失效,需要更新时,应重新制定。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和修改权归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机构所有,未尽事宜可由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机构另行制定。

惠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Huizhou

惠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Huizhou

惠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为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持续发展,提高园林绿地的养护管理水平,把惠州建成整洁、优美、舒适的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特制定《惠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草坪、灌木、花卉、乔木、古树名木、水面、园林小品、园路、卫生及园林设施的养护管理。

本规范适用于惠州市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养护管理。

2 术语本规范采用下列定义。

2.1 树冠主干以上集中枝叶的部分。

大多数树种由中心主枝、主枝、副主枝、三级主枝枝组,包括结果枝和生长枝等大小枝条组成,棕榈科和铁树科指主干以上的簇生叶部分。

2.2 花蕾期植物从抽苔现蕾到开花前的时期。

2.3 叶芽能发育成枝和叶的芽。

叶芽形状较瘦小,先端尖。

2.4 花芽能发育成花和花序的芽。

花芽形状较肥大,略呈圆形。

2.5 生长势栽培条件下植物的生长趋势。

泛指速度、整齐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的繁茂程度等,但有时仅指生长速度。

2.6 松土用人工措施提高土壤的透气、保水能力,改善植物的地下营养空间。

2.7 施肥园林植物整个生长过程中肥料的施用。

2.8 除草园林植物生长期间人工去除杂草的措施。

2.9 淋水人工引水浇灌的措施。

其目的是及时满足园林植物对水分的需要,或调节土壤温度和土壤水分。

2.10 下缘线由同一道路中每株行道树树冠底部缘线形成的线条。

3 养护管理规范3.1 草坪养护管理草坪养护管理的标准是目的草种生长旺盛,整齐雅观,四季常绿,覆盖率达98%以上,无坑洼积水,无裸露地。

3.1.1 生长势生长强壮,生长量均衡,叶片健壮,叶色浓绿,无枯黄叶。

3.1.2 修剪根据季节特点和草种生长发育特性,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按照不同植物生长势进行高度控制。

3.1.3 淋水、施肥根据草坪植物的生长需要加强淋水和施肥,保证水分充足,肥料的施用方法和用量科学,防止过量或不均匀引起肥害。

在雨水缺少的季节,每天的淋水量要大于该草种的蒸腾量。

园林绿化养护工程规章制度

园林绿化养护工程规章制度

园林绿化养护工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园林绿化养护工程,推动园林绿化工作的持续发展,促进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园林绿化养护工程是指对园林绿地进行养护、保洁、修剪、喷药等管理工作的技术性工程。

第三条园林绿化养护工程应当遵循“绿色、健康、美观、有序”的原则,维护城市环境的卫生美观。

第四条园林绿化养护工程应当依法合规、科学施工,提高绿化养护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园林绿化养护单位应当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提升员工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六条园林绿化养护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七条园林绿化养护单位应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共同促进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

第八条园林绿化养护单位应当依据业主或管理者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养护方案和计划。

第二章养护管理第九条园林绿化养护单位应当根据每个绿化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养护计划,并按照计划执行。

第十条园林绿化养护单位应当定期对绿地进行巡查和检测,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十一条园林绿化养护单位应当落实责任到人,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第十二条园林绿化养护单位应当建立工作台账,记录养护工作的具体情况和进展。

第十三条园林绿化养护单位应当加强对设备和工具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园林绿化养护单位应当保障员工的工作安全和生活质量,加强职业健康教育。

第十五条园林绿化养护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园林绿化管理制度,严禁乱砍乱伐和滥用农药。

第十六条园林绿化养护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紧急预案和危机处理机制,应对各类突发情况。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七条园林绿化养护单位应当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做到预算合理、资金清楚、经费规范。

第十八条园林绿化养护单位应当按照财务纪律和规定,使用专款专用,杜绝挪用公款。

第十九条园林绿化养护单位应当建立预算编制和执行监督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理性。

第二十条园林绿化养护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资金审计,查验企业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惠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Huizhou

惠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Huizhou

为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持续发展,提高园林绿地的养护管理水平,把惠州建成整洁、优美、舒适的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特制定《惠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草坪、灌木、花卉、乔木、古树名木、水面、园林小品、园路、卫生及园林设施的养护管理。

本规范合用于惠州市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养护管理。

本规范采用下列定义。

主干以上集中枝叶的部份。

大多数树种由中心主枝、主枝、副主枝、三级主枝枝组,包括结果枝和生长枝等大小枝条组成,棕榈科和铁树科指主干以上的簇生叶部份。

植物从抽苔现蕾到开花前的时期。

能发育成枝和叶的芽。

叶芽形状较瘦小,先端尖。

能发育成花和花序的芽。

花芽形状较肥大,略呈圆形。

栽培条件下植物的生长趋势。

泛指速度、整齐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者分枝的繁茂程度等,但有时仅指生长速度。

用人工措施提高土壤的透气、保水能力,改善植物的地下营养空间。

园林植物整个生长过程中肥料的施用。

园林植物生长期间人工去除杂草的措施。

人工引水浇灌的措施。

其目的是及时满足园林植物对水分的需要,或者调节土壤温度和土壤水分。

由同一道路中每株行道树树冠底部缘线形成的线条。

草坪养护管理的标准是目的草种生长旺盛,整齐雅观,四季常绿,覆盖率达 98%以上,无坑洼积水,无裸露地。

生长强壮,生长量均衡,叶片茁壮,叶色浓绿,无枯黄叶。

根据季节特点和草种生长发育特性,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按照不同植物生长势进行高度控制。

根据草坪植物的生长需要加强淋水和施肥,保证水分充足,肥料的施用方法和用量科学,防止过量或者不均匀引起肥害。

在雨水缺少的季节,每天的淋水量要大于该草种的蒸腾量。

特殊在当年 10 月至次年 2 月要勤淋水多施肥,适当进行根外追肥,使草坪保持优良的长势。

要求尽量清除明显与目的草种不相符的杂草,尽量达到整齐统一,对新接管的绿地要求三个月内达到本标准。

对被破坏或者由其它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植物应及时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是指对园林绿化进行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管理的一整套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持园林绿化的良好状态,提高绿化环境质量,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环境的需求。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规划与设计:制定园林绿化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设计方案,确定植物种植、景观构造和养护标准等要求。

根据不同地域和环境条件,进行合理的植物配置和景观设置。

2. 施工与建设: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绿化施工,包括土地平整、植物种植、灌溉设施安装等。

施工过程中要确保植物的健康生长和景观的完好。

3. 养护与管理:制定养护计划,包括植物保养、病虫害防治、灌溉管理、景观修剪等。

定期检查和维护绿化设施,确保景观的整洁和功能的正常使用。

4. 绿化资料管理:建立园林绿化档案,记录绿化的设计、施工和养护过程。

收集和整理植物资料、养护方案、疾病防治经验等,为后续的绿化工作提供参考。

5. 绿色环保管理:推广绿色环保技术和材料,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

加强病虫害监测和防治措施,优先选择对环境友好的养护措施。

6. 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安全。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防护设施。

7. 经费管理:做好预算编制和资金管理,合理利用经费,确保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建立和实施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园林绿化的品质和管理水平,营造出更美丽、更健康的生活环境,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生活质量。

园林绿化工程养护管理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养护管理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养护管理规范人们常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园林绿化工程作为城市和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城市增添了绿意和生机。

然而,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和养护管理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标准。

本文将就园林绿化工程养护管理规范进行论述,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指导。

1. 设计方案规范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是整个项目的基础,也是项目成功的关键。

在设计方案中,应包含详细的植物选择、布局、施工技术等内容。

合理的植物选择需要考虑生长环境、地理气候等因素,以确保植物的生长健康和景观效果。

布局的合理性能够提高环境的美观性和舒适性,同时也需要考虑到灾害防治和安全性。

2. 施工工艺规范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工艺规范是保障项目质量的关键。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工程材料的选择、施工方法的科学性和施工质量的可控性。

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准备、植物选用和种植、灌溉系统的安装等。

3. 植物养护规范植物养护是园林绿化工程中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植物生长的健康和景观效果的持久性。

植物养护规范应包括植物的修剪、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内容。

根据不同植物的生长特性和需求,制定合理的养护计划,保证养护措施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4. 绿地保洁规范园林绿化工程中的绿地保洁是常态性的任务,它直接关系到绿地环境的整洁和美观。

绿地保洁规范应包括垃圾清理、积水排除、落叶清扫等内容。

保洁工作应定期进行,保证绿地干净整洁。

5. 绿化设施养护规范绿化设施是园林绿化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们活动和休闲的场所。

养护规范应包括设施的维护、修缮、安全检查等内容。

定期维护和检查设施的功能性和安全性,及时消除隐患。

6. 环境安全管理规范环境安全是园林绿化工程中的重要方面,保障人员和植物的安全是必不可少的。

环境安全管理规范应包括一些常见的安全隐患防范,如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围挡的建设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等。

7. 社区参与管理规范社区参与管理是园林绿化工程中的重要环节,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度能够加强社区对绿化工程的管理和保护。

园林绿化养护规章制度

园林绿化养护规章制度

园林绿化养护规章制度一、引言园林绿化养护是指为了保持城市绿化环境的美观和功能,进行定期养护和管理的活动。

为了规范园林绿化养护的工作,提高绿化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以便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范围1. 园林绿化养护的工作范围包括公园、广场、街头绿化以及其他绿化场所。

2.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草坪修剪、花卉养护、树木修剪、病虫害防治、设备维护等。

三、工作要求1. 养护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植物种类和病虫害的防治方法。

2. 养护人员应按照养护计划进行工作,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

3. 养护人员应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植物的病虫害问题。

4. 养护人员应认真记录每次养护工作的情况,包括养护时间、工作内容、使用的药剂和工具等。

四、工作流程1. 制定养护计划:根据不同的绿化场所和季节特点,制定相应的养护计划。

2. 巡查和监测:定期巡查各个绿化场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监测病虫害的种类和程度。

3. 草坪养护:定期修剪草坪,确保草坪整洁、平滑,并及时除草、施肥、浇水。

4. 花卉养护:定期修剪花卉,保持花卉的观赏价值,及时更换枯萎或病虫害侵袭的花卉。

5. 树木修剪:定期修剪树枝和树叶,保持树木的整洁和健康。

6. 病虫害防治:发现病虫害问题时,立即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如喷洒药剂、更换受虫害感染的植物。

7. 设备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使用的园林养护工具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转。

五、安全措施1. 养护人员在工作时应穿戴好劳保用品,如帽子、口罩、手套等,以确保工作安全。

2. 养护人员应按照标准操作程序使用药剂和工具,避免对自身和环境造成伤害。

3. 养护人员应注意园林场所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六、奖惩制度1. 对于优秀的养护人员,可给予表彰和奖励,以鼓励其对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的贡献。

2. 对于工作不认真、擅自修改养护计划或者不按要求操作的养护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有效地管理和保护园林绿化的规范和规定,旨在保护和提升公共空间的绿化环境质量。

下面是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
1. 绿化设施维护:制定规范的养护计划,包括对植物、土壤、灌溉设施、景观石、草坪等的定期养护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和良好状态。

2. 植物病虫害防治:建立植物病虫害监测机制和综合防治措施,在病虫害严重的季节加大防治力度,保证植物的健康生长。

3. 绿化景观管理:定期修剪树木、修整草坪和花坛,清理落叶和枯枝,确保景观整洁美观。

4. 灌溉管理:制定合理的灌溉方案,确保植物根系得到充分的水分供应,避免浪费和水分过量。

5. 土壤管理:定期检测和改良土壤质量,保证植物的营养供应和根系生长环境。

6. 垃圾清理和环境卫生:定期清理和处理园区内的垃圾和废物,保持景观环境整洁,避免污染。

7. 安全管理:建立园林绿化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修景观设施,确保公众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8. 物资管理:合理规划和管理使用园林绿化相关的物资和工具,确保供应充足和质量可靠。

9. 园林绿化信息管理:建立园林绿化档案,记录植物种植信息、养护记录、安全事故记录等,为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10. 公众参与:鼓励公众参与园林绿化养护,组织相关培训和活动,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以上是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可以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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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为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持续发展,提高园林绿地的养护管理水平,把惠州建成整洁、优美、舒适的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特制定《惠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草坪、灌木、花卉、乔木、古树名木、水面、园林小品、园路、卫生及园林设施的养护管理。

本规范适用于惠州市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养护管理。

2 术语本规范采用下列定义。

2.1 树冠主干以上集中枝叶的部分。

大多数树种由中心主枝、主枝、副主枝、三级主枝枝组,包括结果枝和生长枝等大小枝条组成,棕榈科和铁树科指主干以上的簇生叶部分。

2.2 花蕾期植物从抽苔现蕾到开花前的时期。

2.3 叶芽能发育成枝和叶的芽。

叶芽形状较瘦小,先端尖。

2.4 花芽能发育成花和花序的芽。

花芽形状较肥大,略呈圆形。

2.5 生长势栽培条件下植物的生长趋势。

泛指速度、整齐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的繁茂程度等,但有时仅指生长速度。

2.6 松土用人工措施提高土壤的透气、保水能力,改善植物的地下营养空间。

2.7 施肥园林植物整个生长过程中肥料的施用。

2.8 除草园林植物生长期间人工去除杂草的措施。

2.9 淋水人工引水浇灌的措施。

其目的是及时满足园林植物对水分的需要,或调节土壤温度和土壤水分。

2.10 下缘线由同一道路中每株行道树树冠底部缘线形成的线条。

3 养护管理规范3.1 草坪养护管理草坪养护管理的标准是目的草种生长旺盛,整齐雅观,四季常绿,覆盖率达98%以上,无坑洼积水,无裸露地。

3.1.1 生长势生长强壮,生长量均衡,叶片健壮,叶色浓绿,无枯黄叶。

3.1.2 修剪根据季节特点和草种生长发育特性,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按照不同植物生长势进行高度控制。

3.1.3 淋水、施肥根据草坪植物的生长需要加强淋水和施肥,保证水分充足,肥料的施用方法和用量科学,防止过量或不均匀引起肥害。

在雨水缺少的季节,每天的淋水量要大于该草种的蒸腾量。

特别在当年10月至次年2月要勤淋水多施肥,适当进行根外追肥,使草坪保持优良的长势。

3.1.4 除杂草要求尽量清除明显与目的草种不相符的杂草,尽量达到整齐统一,对新接管的绿地要求三个月内达到本标准。

3.1.5 补植对被破坏或由其它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植物应及时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

补植要补种原草种,适当密植,补植后要加强保养,保证一个月后覆盖率达98%。

3.1.6 填平坑洼及时填平坑洼地,使草坪内无积水,平整雅观。

3.1.7 病虫害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特别是草地红火蚁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预防为主,精心养护,增强植物抗病虫能力,做到常检查,早发现,采用科学方法及时防治,对于发现草地有红火蚁虫害现象,应及时防治,做好告示和警示,避免游人受到伤害。

3.2 灌木和花卉养护管理灌木和花卉养护管理的标准是生长旺盛,花繁叶茂,造型美观,修剪工艺精细,植物造型具有艺术感和创意,造出精品。

3.2.1生长势长势强壮,生长量超过该种类同规格的平均生长量;枝叶健壮,枝多叶茂,叶色鲜艳,基部不光秃,无枯枝残叶,植株整齐,花卉适时开花,花多色艳,花坛图案轮廓清晰,无残缺,绿蓠无断层。

3.2.2 修剪根据植物生长发育的特点,既适时开花又造型美观,花繁色艳;花灌木和草本花卉在花芽分化前修剪,避免把花芽剪掉,花谢后及时剪去败花残枝;常年开花植物要有目的地培养花枝,达到四季有花。

绿蓠和花坛整形效果要与周围环境协调,增强园林景观效果,精雕细刻,设计出精品。

3.2.3 淋水、松土、施肥根据植物的生长特性及开花季节进行合理淋水和施肥。

在雨水缺少季节,每天的淋水量要稍大于植物的蒸腾量,使土壤保持湿润。

一般在每年的4—9月重点松土、施肥,每月施肥2—3次,10月至次年3月每月松土、施肥1—2次。

杜鹃等花灌木要适当控水,促进花芽分化,花芽形成后要适当追施磷、钾肥,以达到花多色艳花期长。

施肥时肥料不能裸露,可采用埋施或水施等方法。

埋施需先挖穴或开沟,施肥后要及时回填土、踏实、淋足水。

在多雨季节,为防止积水,松土时种植穴为微龟背型,在干旱季节,松土时种植穴为微窝状。

3.2.4 除杂草经常除杂草,除杂草时要保护好植物根系,不能严重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更不能造成黄土裸露。

3.2.5 补植、改种及时清理死苗,一周内按原品种、原规格(或接近原规格)进行补植,以保持优良的园林景观。

补植需按照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加强淋水等养护措施,保证成活率在98%以上,对已呈老化或明显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的灌木和花卉要及时改种。

3.2.6 病虫害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以预防为主,精心养护管理,增强植物的抗病虫害能力。

做到经常检查,及早发现,采用科学方法及时防治。

3.3 乔木养护管理乔木管理的标准是生长旺盛,枝叶健壮,树形优美。

行道树下缘线整齐,修剪适度,树干通直,无死树缺株,无枯枝残叶,景观效果优良。

3.3.1 生长势长势强壮,生长量超过该树种同规格的平均生长量;枝叶健壮,叶色浓绿,无枯枝残叶。

3.3.2 修剪根据树种的生长特点(如萌芽期、花期)确定修剪时间,除棕榈科植物外,其它乔木一般在叶芽和花芽分化前进行修剪,避免将叶芽和花芽剪掉,使树木花繁叶茂;乔木整形效果要与周围的环境相协调,力求增强园林景观效果。

行道树修剪要保持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均匀和数量适宜,内瞠不空又通风透光,结合道路的交通状况确定树冠体量和下缘线的高度,树高一般控制在10-17米之间,以不影响高压线、路灯和交通指示灯的使用为宜。

树木修剪时要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尽量减少伤口面,剪口要平,树上不能留有铁钉、绑扎物,干枯枝、荫枝、病虫枝、风折枝、下垂枝和树冠下缘线的萌蘖枝要及时剪除。

3.3.3 淋水、松土、施肥根据树种不同的生长季节和天气情况进行淋水,并在每年的春、秋季重点松土、施肥2—3次,施肥量要根据树木的种类和生长情况而定,种植三年以内的乔木和树穴内有植被的乔木要适当增加施肥量和次数。

肥料要填埋,需先打穴或开沟,施肥后要回填土、踏实、淋足水、爪平,切忌肥料裸露。

乔木的施肥穴一般为30×30×40厘米,施肥沟的规格为30×40厘米。

施肥穴(沟)的位置一般在树冠外缘的投影线(行道树除外)下,每株树挖对称的两穴(沟)或四穴(沟)。

3.3.4 补植、改种及时清理死树或倒伏树木,要求在两周内补植好原树种,并力求规格与原有树木接近。

补植树木要按照树木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加强淋水等保养措施,树木的成活率榕树类达到100%,其它树种达90%以上。

对已经老化或明显与周围环境景观不相协调的树木应申报后及时改种。

3.3.5 病虫害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要以预防为主,精心养护,增强植物的抗病虫能力。

做到经常检查,及早发现,采用科学方法及时防治,使病虫害消灭在萌芽状态。

病虫危害率控制在5%以下,单株受害程度在5%以下。

3.3.6 防台风及意外在台风季节前加强防御措施,合理修剪,加固护树设施,增强抗御台风能力。

在台风吹袭期间迅速清理倒伏树木和断枝,及时疏通道路。

台风后及时进行扶树、护树、补植,清除断枝、落叶和垃圾,尽快恢复绿化景观。

同时,随着树木的生长,及时将树木保护架和护树带及时放松,以免嵌入树皮内。

对因雷电、人畜危害造成树木倾斜或倒伏、断枝的要及时处理。

3.4 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标准是生长优良,枝叶繁茂;养护管理科学,抚育精心,保护措施到位。

3.4.1 环境条件不随意改变环境条件,在古树名木树冠边缘线以外地面3米范围内无堆放物、无坑洼积水,无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无倾倒污水、污物。

3.4.2 保护措施为有效地避免人、畜对古树名木的伤害,要经常对古树名木进行培土,培土时先将树下的杂物、石块、水泥进行清理,将古树名木的基部腐朽和修复伤害部位进行挖除、消毒;将树冠范围内地面板结的土壤进行疏松,填入肥沃的种植土或森林表土,填土深度以不见裸根为宜。

防止在树干上乱刻、乱刮、打钉、缠绕绳、索、铁丝;用树木作支架。

3.4.3 淋水、施肥根据古树的种类、天气和生长季节适当进行淋水,淋水前可在树木根部周围开挖环状沟,淋水时分几次逐步进行淋透,然后复土盖好沟面。

同时,也可叶面喷雾,水中加入少量叶面速效肥和微量元素进行根外施肥。

古树名木的施肥要适时、适量,肥料以迟效性有机肥为主,肥料要开沟埋施,施肥沟要在树冠滴水线下的地面开挖,施肥后要及时填土、踏实、淋足水、爪平,切忌肥料裸露。

3.4.4 修剪对严重衰老的古树名木树冠进行部分修剪,截去衰老和干枯的枝条,以减少树体内营养输送量,提高树木养分循环速度,促进健壮枝条的生长发育。

同时,对过密的内瞠枝、病虫枝进行适当修剪,及时清除古树名木的寄生植物,达到树冠通透、改善树木的生长条件。

3.4.5病虫害防治随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要预防为主,精心养护,增强树木的抗病虫害能力,做到勤检查,早发现,及时治理,病虫害单株受害率控制在3%以下。

3.4.6 防台风对树冠倾斜或枝干过长的枝桠设立支柱,防止风折。

在台风季节前后加强管理,增强树木抵抗台风能力。

3.4.7 创伤口的修复对古树名木因受雷电、人畜、病虫危害而形成的断裂、腐枝、疮痂、溃疡、孔洞、树皮脱落、树枝干枯等,要及时处理伤口,剪除干枯树枝(皮),清理腐垢杂物和进行消毒及防腐处理。

3.4.8 建立档案由园林部门对所有的古树名木统一设立标志,标明树名、学名、科属、树龄、地点、权属、管护责任单位。

各管护单位对古树名木建立生长情况档案,记录每年的养护管理措施、生长情况等,并每年上报园林部门存档。

若是发包管理的行道树或绿地内的古树名木,则由中标单位负责建档,并报园林部门存档。

3.5 水面管理园林绿地内水面的管理标准是保持水面(水池)内外清洁,水质良好,水量适度,设施完善,定期杀灭蚊子幼虫。

3.6 园路管理路面保持清洁、美观、完好无损,及时清理路面垃圾杂物和修补破损面。

3.7 绿地卫生管理每天6:30—18:30绿地内保持清洁,无垃圾杂物、石砾砖块、干枝枯叶、粪便、鼠洞和蚊蝇滋生地。

及时清理绿地垃圾。

归堆后的垃圾、杂物和清洁工具摆放在隐蔽的地方,清扫的垃圾、杂物做到日产日清,不过夜、不焚烧。

3.8 绿地的保护保持绿地的完整无缺,花草树木不受损害,无乱摆乱卖、乱停放车辆(自行车)、乱开挖绿地、立牌挂标语、晾晒衣服、踢球等现象,被损坏的绿地要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恢复。

经批准临时占用绿地的,要监督使用单位按批准的地点、数量和期限进行使用,如超过审批期限或数量的,要及时上报市园林(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处理。

3.9 园林设施管理保持园林设施的完整无缺,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并在有安全隐患位置设置安全标志及警示牌,标志和警示牌上的字迹应醒目、完好、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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