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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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管职 责。
六、 移动集 团在 以后生产经营年度中 , 因成员企业情况发生变化 , 需调整合并纳税 成员企业范 围、 更成员企业名称 、 变 地址和调整就地预交税款比例的 , 报困家税务总局另行 明确 。 附件 : ) ( 略
国家税 务 总局
关 于 中国 卫星通 信 集 团公 司 合并 缴纳 企 业所得 税 问题 的通 知
该集团公司合并缴纳企业 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


中 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所属分公 司、 联通新 时空移动 通信有 限公 司及所属 分公 司、 通新 联
固信通信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 名单 见附件 )从 2 0 , 0 5年度起 , 由中 国联 合通信有限公 司在北 京市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各合并纳税成员企业暂不实行 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办法。
( 0 5年 l 20 1月 1 8日 困税函 [ 0 5 0 5号) 2 0儿 9
近接中困卫星通信 集团公 司《 关于中 困卫星通信集 团公司统 一汇缴所得税 的申请 》 中困卫通 (
§ } 《 奄 *
财字 (0 53 0 )为进一步支持该集 团公司发展 。 2 0 ]0 号 , 现将该集 团公司合 并缴纳企业所得 税问题
1 9号 ) 1 适用于新的再就业税收政策。 附件 :略) (
国家 税务 总局
关于 中 国移动 通信 集 团公 源自 合并 缴 纳企 业所得 税 问题 的通 知
(0 5 1 月 1 20 年 1 5日 困税函 [ 0 5 1 8 2 0 ] 0 6号) 近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以下称移动集团 )关 于 2 0 《 0 5年度合并缴纳 企业 所得税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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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办法。 二、 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 , 在企业改 组、 改制或资产 重组过程中 , 因股权发生变化而变成非全资控股的企业 . 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确 认后 , 从股权发 生变化的年度 起, 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 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三、 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所属合 并纳税的成员企业 。 按照国家税 务总局 的有关规 定 . 应 向所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doc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doc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所在地”是指纳税人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

企业注册地与实际经营管理地不一致时,以实际经营地为纳税地点。

实行分税制后,由于企业所得税按产权归属关系分级缴库,对跨地区经营的独资企业也应原则上按属地征收原则,由其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就地征收入库,不再回原地缴纳。

1.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实行先税后分原则,在其经营所在地就地纳税。

2.铁路运营、民航运输、邮电通信企业,分别由铁道部、民航总局、国家邮政局于北京集中缴纳所得税。

铁道部直属运输企业2001年度由铁道部在北京集中缴纳企业所得税,2002年以后缴纳企业所得税办法另行规定。

铁道部直属运输企业是指其资本100%由铁道部投资和管理的铁路局、铁路分局、铁路站段、中铁集装箱运输中心、中铁特货运输中心、中铁建设开发中心,具体范围由铁路局、铁路分局、中心所在地省级国家税务局确定。

其他非运输企业不得实行集中缴税办法,应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集中纳税的铁路局、铁路分局、铁路站段、中心,因改组改制变为非100%投资企业的。

经所在地省级国家税务局确认后,从股权发生变化的年度起,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3.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投资银行、交通银行分别由总行于北京和上海集中缴税。

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别由总公司、省分公司于总、分公司所在地集中缴税。

5.地方农垦企业及其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从1999年开始,以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为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6.农牧、渔业、农机、气象等企业、事业单位仍以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为纳税人。

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7.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所属由该集团公司100%投资管理的各省级移动通信公司,2001年度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在北京市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具体规定:(1)该集团公司所属合并纳税的各省级移动通信公司,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的规定,实行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3.11.21•【文号】国税函[2003]1252号•【施行日期】2003.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所得税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2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近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关于中国移动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请示》(中移财〔2003〕308号),要求明确该公司在香港上市的公司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在内地所设立的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所涉及若干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业务销售附带赠送的处理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为留住老用户、发展新用户或鼓励入网和推广使用新业务,采用积分计划等各种营销方式,向满足一定消费条件的已有用户或潜在用户赠送一定的业务使用时长、流量或业务使用费额度、有价卡预存款或有价卡实物、sim卡、手机或手机补贴、其他有价物品或等价物等,上述所发生的折扣、赠送支出应区分以下情况进行税务处理:(一)对已有用户或使用者的赠送支出,可做为商业折扣,直接按所赠送服务的正常价格抵减营业收入;(二)对单位使用者的特定人员(如业务联系人、单位领导等)的赠送支出,应做为企业交际应酬费,并按税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其中,属于服务赠送的,应按所赠送服务的市场价格计算营业收入,并就相应数额作为交际应酬费;属于外购实物赠送的,可按取得该实物的实际成本作为交际应酬费。

(三)对用于宣传推广目的随机给予不确定客户(包括实际用户和潜在用户)的赠送支出,可做为企业成本费用扣除。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doc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doc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所在地”是指纳税人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

企业注册地与实际经营管理地不一致时,以实际经营地为纳税地点。

实行分税制后,由于企业所得税按产权归属关系分级缴库,对跨地区经营的独资企业也应原则上按属地征收原则,由其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就地征收入库,不再回原地缴纳。

1.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实行先税后分原则,在其经营所在地就地纳税。

2.铁路运营、民航运输、邮电通信企业,分别由铁道部、民航总局、国家邮政局于北京集中缴纳所得税。

铁道部直属运输企业2001年度由铁道部在北京集中缴纳企业所得税,2002年以后缴纳企业所得税办法另行规定。

铁道部直属运输企业是指其资本100%由铁道部投资和管理的铁路局、铁路分局、铁路站段、中铁集装箱运输中心、中铁特货运输中心、中铁建设开发中心,具体范围由铁路局、铁路分局、中心所在地省级国家税务局确定。

其他非运输企业不得实行集中缴税办法,应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集中纳税的铁路局、铁路分局、铁路站段、中心,因改组改制变为非100%投资企业的。

经所在地省级国家税务局确认后,从股权发生变化的年度起,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3.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投资银行、交通银行分别由总行于北京和上海集中缴税。

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别由总公司、省分公司于总、分公司所在地集中缴税。

5.地方农垦企业及其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从1999年开始,以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为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6.农牧、渔业、农机、气象等企业、事业单位仍以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为纳税人。

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7.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所属由该集团公司100%投资管理的各省级移动通信公司,2001年度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在北京市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具体规定:(1)该集团公司所属合并纳税的各省级移动通信公司,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的规定,实行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办法。

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条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卜简称试点实施办法)及现行增值税冇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电信企业,是指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团冇限公司所属提供电信服务的企业C第二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汇总巾报激纳增值税的电信金业,适用本办法C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电信企业(以下简称总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1)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所属电信企业(以下简称分支机构)提供电信服务及其他应税服务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抵减分支机构提供电信服务及其他应税服务已缴纳(包括预缴和查补,下同)的增值税额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巾报纳税总机构发生除电信服务及其他应税服务以外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增值税条例及相关规定就地E报纳税°第四条总机构汇总的销售额,为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提供电信服务及其他应稅服务的销售额.第五条总机构汇总的销项税额,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适用稅率计算:第六条总机构汇总的进项税额,是指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提供电信服务及其他应税服务而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妁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取得的与电信服务及其他应税服务相关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的进项税额,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时抵抓。

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用于电信服务及其他应税服务以外的进项税额不得汇第七条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用于提供电信服务及其他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与不得汇总的进项税额无法准确划分的,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确定的原则执征第八条分支机构提供电信服务及其他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额,按戸向乍管稅务机关巾报纳稅,不得抵扌II进项稅额。

中国移动公司招标文件

中国移动公司招标文件

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现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项目名称:XX地区通信网络优化及维护服务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内容:XX地区通信网络优化及维护服务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4.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 具有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 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无重大违约记录;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止。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地址为:XX。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递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办法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如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按照以下顺序优先考虑:投标报价低、技术方案优、业绩突出、信誉良好等。

七、中标及合同签订1.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 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

八、其他事项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如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分析报告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分析报告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分析报告摘要本文旨在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并提供有关其财务表现的见解。

我们通过分析集团的财务报告、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数据,评估了其财务稳定性和运营效率。

报告还包括对集团未来发展的建议。

财务稳定性分析- 资产负债表:根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最新的资产负债表数据,公司总资产呈现稳步增长,资产负债结构相对健康。

然而,短期债务偿还能力值得关注,当前负债较高。

资产负债表:根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最新的资产负债表数据,公司总资产呈现稳步增长,资产负债结构相对健康。

然而,短期债务偿还能力值得关注,当前负债较高。

- 利润表:集团的净利润表现良好,保持了稳健的增长。

然而,营业成本的增加导致毛利率略有下降。

此外,其他经营成本的增加、税务成本的增加以及利息支出的增加也对净利润产生了一定的压力。

利润表:集团的净利润表现良好,保持了稳健的增长。

然而,营业成本的增加导致毛利率略有下降。

此外,其他经营成本的增加、税务成本的增加以及利息支出的增加也对净利润产生了一定的压力。

运营效率分析- 现金流量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的现金流量表显示了其良好的现金流入状况。

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较高,反映了集团良好的经营能力。

然而,投资和融资活动的现金流出量较高,需要更好地管理资金运用。

现金流量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的现金流量表显示了其良好的现金流入状况。

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较高,反映了集团良好的经营能力。

然而,投资和融资活动的现金流出量较高,需要更好地管理资金运用。

- 财务指标:资产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等指标显示集团的运营效率较高,但应密切关注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应付账款周转率,以确保资金能够及时回笼。

财务指标:资产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等指标显示集团的运营效率较高,但应密切关注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应付账款周转率,以确保资金能够及时回笼。

建议- 加强短期债务的管理,以降低财务风险。

- 提高运营效率,进一步降低营业成本,提高利润率。

65税务文书《涉税诉求函》的书写

65税务文书《涉税诉求函》的书写

6.5、税务文书--涉税诉求问题的《函》的撰写与应用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具有在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使用的灵活性和广泛性。

函分为告知函、商洽函、询问函、请求批准函和答复函。

函属平行文,有隶属关系的上下级机关之间不得使用函。

请求批准函仅用于向平级机关或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相关事项。

“函”有三方面的作用: (一)相互商洽工作。

(二)询问和答复问题。

(三)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

6.5.1、关于“函”的效力函,从广义上讲,就是信件。

它是人们传递和交流信息的一种常用的书面形式。

但是,作为公文法定文种的函,就已经远远地超出了一般书信的范畴,不仅用途更为广泛,最重要的是赋予了其法定效力。

2000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这说明,除有直属上下级之间隶属关系外的一切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甚至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一律用“函”。

这份重要的文件,虽然以“函”的形式出现,但实质上具有法定效力。

6.5.2、税务争议文书“函”的写法6.5.2.1.标题。

函,按其功能划分,可分为商洽函、询问函、告知函、请批函、复函五种。

其中前四种为去函,后一种为回函。

去函的标题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即所谓完全标题,如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有关涉税诉求问题的函》;另一种是事由和文种构成。

回函的标题也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四项式,即在完全标题的事由后写明来函机关的名称,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悬挂国徽和挂机关名称牌子问题给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复函》;另一种是三项式,即省略四项式中的复函机关的名称。

6.5.2.2.主送单位。

即受文单位,就函来说,一般是一个主送单位的情况较多,要求写明受文单位的全称或规范简称。

但有时也出现多个主送单位的情况,这就要求一定要写得明确、具体,切忌使用不明确的概括性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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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重组过程中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登记不征契税的通知
【标 签】重组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登记不征契税
【颁布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京地税地﹝2002﹞137号
【发文日期】2002-04-04
【实施时间】2002-04-04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契税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重组过程中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登记不征契税的通知》(国税函[2002]201号)转发给东城区地方税务局,请依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局联系。

二○○二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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