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治理研究

合集下载

乡村少数民族社区的制度建设研究

乡村少数民族社区的制度建设研究
区治理 处在 一种 角色 冲突之 中 。
传统 制度 色彩 。习惯 于用行 政手 段和行 政化 机制 以 及不 愿放弃 旧体 制 下形 成 的利 益格 局 和 利 益机 制 , 因而在实 际运作 中其功 能 性 权 力仍 然 下 沉 到村 , 使
本应 是指 导的关 系演变 成变 相 的上 下级 关系 。而村
级治 理功 能 往 往 演 变 成 被 动 地 完 成 政 府 指 令 性 任 务 , 视与无 暇顾 及少数 民族 社 区群众 的需求 , 忽 使社
位、 缺位 、 异位 、 错位 现象 其一, 国务 院对 乡镇 政 府职 能 有着 十 分 明确 的 界定 , 除政治 职能外 , 乡村社 区经 济活动 限于宏 观 对 管 理范 畴 , 主要 指 政 策指 导 、 筹 规划 、 织 协 调 和 统 组 服 务监督 。也就 是说 , 民族社 区 , 论上虽 然 国家 在 理
的建 立 , 村级 自治 的实施 , 包括 民族社 区在 内 的乡村
收 稿 日期 :00— 6—1 21 0 O
指导 、 协作 与被 协 作 的关 系 。然 而 由于我 国 民族地
区普 遍存 在社会 发 育程 度 低 , 区建设 还 处 在起 步 社
阶段 , 因此 乡镇 与村 社 之 间 的关 系 上 还带 有 较 强 的
为。 乡村 民族 社 区的 制 度 建设 应从 三 方 面入 手 : 一是 真 正赋 权 乡镇 政 府 , 实现 越 位 “ 归 ” 二 是 发 展 民 间 组 织 , 别 回 ; 特
重视发挥传统民间组织的作 用, 三是创 建多中心 网络结构体制和以农 民为中心服务运作机制 。
关键词 : 少数 民族 社 区 ; 乡镇 政 府 ; 度 建 设 ; 新 制 创 中图 分 类 号 :9 3 C 5 文 献 标 志 码 : A 文 章 编 号 :0 1 74 2 1 )5— 10— 5 10 —54 ( 00 0 0 5 0

少数民族地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修复的实践和探索——以广西田阳县巴某-露美-桥马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及

少数民族地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修复的实践和探索——以广西田阳县巴某-露美-桥马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及

少数民族地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修复的实践和探索——以广西田阳县巴某-露美-桥马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产业建设工程为例发布时间:2021-06-29T14:47:33.623Z 来源:《城镇建设》2021年2月(中)5期作者:唐满凤[导读] 本文以贯彻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论为背景,以广西田阳县巴某-露美-桥马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产业建设工程为例。

唐满凤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广西南宁 530000摘要:本文以贯彻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论为背景,以广西田阳县巴某-露美-桥马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产业建设工程为例,对项目推进的主要做法经验进行分析,按照国家生态保护修复目标,结合广西的自然地理格局,对广西“十四五”期间如何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进行探讨。

关键词:少数民族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治理、自然地理格局、开发保护新格局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论在生态修复工作中得到了深入实践,十九大五中全会中强调“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广西作为是全国“两屏三带”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经济欠发达的少数民族地区,环境资源基础较差,石漠化问题突出,对广西来说,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既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在体现,也是提升生态系统功能,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发展绿色经济的有效手段和平台。

田阳县巴某-露美-桥马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产业建设工程紧扣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这个主题,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以村屯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为突破口,以推进农村生态保护修复和脱贫致富为主攻方向,以整合规划方案和项目、整合政策资金、整合职能职责为手段,打破常规,上下联动,集聚力量,整体推动,着力探索石漠化片区生态修复治理与产业提升改造双重并举的新路子,取得了一些实践成果与经验,为今后类似工程的实施提供了有益借鉴的经验。

文旅融合视角下少数民族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研究——以玉树为例

文旅融合视角下少数民族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研究——以玉树为例

CULTURE区域治理文旅融合视角下少数民族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研究——以玉树为例浙江工业大学 申雅新,孙以栋摘要:中国是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村落大多位于中国的西南、西北、东北地区,以高山大川为伴,生活方式以游牧和农耕为主。

其独特的地理环境,神秘莫测的历史文化,丰富多彩的民俗生活,一直受到世人的瞩目。

本文从文旅融合的视角出发,以玉树传统村落为例,探索少数民族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策略,对少数民族村落的保护与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文旅融合;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玉树中图分类号:K92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595(2020)22-0286-0001中国国土广阔,经过漫长的历史演变,逐渐形成了以汉族为主体的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多民族国家。

除汉族外,我国少数民族分布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50—60%,主要集中在内蒙古、新疆、西藏、广西、宁夏等自治区①。

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是传统村落的重要分支,其村落景观、民族文化具有重要的社会、文化和经济价值。

近年来,在文旅融合的助推下,越来越多的传统村落开始注重挖掘本土传统文化资源,发展文化旅游产业。

这些举措提高了传统村落的旅游品质,也促进了传统村落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在文旅融合的视角下对玉树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进行研究,将对推动少数民族传统村落的发展提供实证和理论支撑。

一、玉树传统村落概况玉树藏族自治州位于青藏高原腹地,地处长江、黄河和澜沧江的发源地。

境内河网密布、地形复杂,湿地、峡谷、草原等自然景观资源十分丰富。

作为全国39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主体民族比例最高的自治州,玉树境内藏族占总人口的98%[1]。

玉树藏传佛教文化浓郁,“佛塔”“经幡”“玛尼石堆”等传统文化资源十分丰富;同时也是古代汉藏两族文化交融之地、联系四川西部和西藏的重要纽带、隋唐时期的唐蕃古道主的要途经地[2],是中国与其他国家贸易、饮食、服饰、音乐等文化的交流荟萃之地,拥有着丰富的东西方历史文化资源。

村规民约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治理中的功能研究

村规民约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治理中的功能研究

村规民约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治理中的功能研究一、村规民约的历史渊源村规民约是指村民为了维护村落利益,对村内事务进行统一约定和约束的一种传统自治制度。

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这种民间自治制度历史悠久,根深蒂固。

在长期的实践中,村规民约不仅在社会管理、公共事务管理、纠纷调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还在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1. 维护社会秩序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存在着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和利益纠纷。

村规民约通过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村民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维护了乡村社会秩序,确保了社会的正常运转。

2. 促进民族团结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存在多民族共居的情况,因此民族关系一直是这些地区的重要问题。

村规民约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不同民族之间的关系,促进了不同民族之间的团结和和谐。

3. 解决民生问题村规民约在处理民生问题方面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缺乏有效的政府干预的情况下,村规民约可以帮助村民解决居住、生产、就业等方面的问题,提高了村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4. 传承和保护传统文化村规民约通过规定和约束,传承和保护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文化。

这些规定不仅规范了民众的行为,也提升了民众的文化素养,增强了族群凝聚力。

5. 增强社区凝聚力村规民约制定过程中,通常会进行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使村民更广泛地参与到乡村治理当中,增强了村民之间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1. 依法治理以村规民约为载体的乡村自治,是依法治理的重要内容。

通过村规民约,村民可以自主管理自己的村庄事务,提高了村民的自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有利于规范村民行为,保障村民权益。

2. 增强社区共同体意识村规民约是村民自发行使民主权利的过程,通过制定和遵守村规民约,村民之间构建了一种相互责任、相互尊重的共同体关系,形成了一种共同体意识。

3. 加强社会建设村规民约规定了村内的各种公共事务管理制度和纪律,对村庄的资源配置、生产管理、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利于推动社会建设和村庄发展。

少数民族苗族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少数民族苗族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少数民族苗族乡村振兴实施方案1. 少数民族苗族乡村振兴背景分析在我国少数民族苗族地区,尤其是乡村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人口老龄化严重,农业生产方式落后等问题亟待解决。

因此,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方案,推动少数民族苗族乡村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政策支持与资金保障少数民族苗族乡村振兴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与资金保障。

政府应加大对少数民族苗族地区的资金投入,提供专项扶持政策,吸引社会资源参与乡村振兴。

同时,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和使用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3. 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少数民族苗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交通、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覆盖范围和质量。

修建乡村公路,改善交通条件,加速农产品运输和市场销售。

改善供水条件,提高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水平。

完善通信网络,提供快速、便捷的信息服务。

4. 发展农业产业针对少数民族苗族特有的农业资源和传统农耕经济,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村产业升级。

发展特色农产品种植,培育农村电商,加强农产品加工和销售渠道建设,提高农民收入。

加强农业技术培训,推广现代农业管理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5. 人才培养与教育支持加强少数民族苗族乡村人才培养和教育支持,提升乡村劳动力素质。

提供教育资源,改善教育设施条件,增加教育投入。

加强乡村幼儿教育,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扩大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规模,促进乡村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6. 生态文明建设少数民族苗族地区的自然环境独特且脆弱,需要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加大生态补偿力度,推进生态产业发展,加强生态旅游建设。

推广可持续农业技术,促进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7. 社会事务与民生保障关注少数民族苗族乡村居民的民生需求,加强社会事务和民生保障。

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建设。

推进农村文化事业发展,保护和传承苗族乡村文化。

8. 各方合力推动少数民族苗族乡村振兴需要各方的合力推动,政府、企业、农民等共同参与。

民族地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研究

民族地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研究

民族地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作者:罗荷香安忠芳来源:《经营管理者·中旬刊》2017年第10期摘要:民族地区建制村层面的农村社会治理存在着村民认同感减弱、自治功能被淡化、经济基础薄弱等问题。

广西近年来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先后建立了“一组两会”“党群理事会”“五会屯治”等自治模式,夯实了村民自治的社会基础,畅通了村民参与自治的渠道,提升了村级服务的整体效能。

从实践中我们得到几点启示:创新农村基层治理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重视自然村屯的重要地位,充分发挥协商民主的活力。

关键词:少数民族农村基层治理创新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基层治理工作,多次强调要“改善乡村治理机制”“探索不同情况下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

加强民族地区的乡村治理不仅是维护团结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的内在需求,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现实需要。

然而,由于民族地区大多以山区为主、各自然屯相对独立、民族多样性明显、交通不便,农村基层社会的治理难度较大。

当前,做好民族地区农村基层治理工作,要把党和政府的宏观治理方略和民族地区的特色结合起来。

广西壮族自治区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省区,各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其中的社会治理经验可成为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源头活水。

早在1980年,广西宜山县三岔公社合寨大队(现宜州市屏南乡合寨村)农民就首创了“村民委员会”这一新型基层社会治理形式,得到了党和政府高度赞扬,写入了宪法,在全国推广。

近年来,广西各地不断对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进行探索和创新,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本文拟对基层群众社会治理创新的经验做法进行梳理和总结,以期对提升我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有所帮助。

一、民族地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主要問题按照我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建制村(即村民民主选举成立一个村民委员会的村或若干自然屯的联合)是村民自治的基本单位。

乡村振兴背景下民族地区乡村治理对策建议

乡村振兴背景下民族地区乡村治理对策建议

1995(S3):1-10. [5] 付彦芬 . 中国农村厕所革命的历史实践[J]. 环
境卫生学杂志,2019,9(5):415-417. [6] 高云才,王浩,李晓晴,等 . 把解决好“三农”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了把乡村 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优化生产 生活生态空间,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建设 美丽宜居乡村的具体要求[1]。“十四五”时期是国家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发力期,而乡村治理是乡村 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内容[2]。在“十四五”乃至今后 较长一段时期内,应始终坚持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为 主线,加快乡村治理进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 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
2 科技创新赋能推动乡村精细治理
收稿日期:2021-10-15 基金项目:国家民委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武陵山 民族地区乡村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招标课题“乡村振兴背景下武陵山民族 地区乡村治理研究”(RWJDZB-1-01)。 作者简介:崔志钢(1985—),男,内蒙古通辽人,硕士,副教授,研 究方向为农业。E-mail:279949107@。
[2] 田培杰 . 协同治理概念考辨[J]. 上海大学学报(社 会科学版),2014,31(1):124-140.
[3] 范彬,王洪良,朱仕坤,等 . 我国乡村“厕所革命” 的回顾与思考[J]. 中国给水排水,2018,34(22): 19-24.
[4] 潘顺昌,徐桂华,吴玉珍,等 . 全国农村厕所及粪 便处理背景调查和今后对策研究[J]. 卫生研究,
技术的推广使用要按照乡村标准而非城市标准, 更应该充分考虑民族区域特点。1)是科学技术与武陵 山民族地区产业的适配。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攻关, 探索现代化生产技术和先进的经营管理方式,促成家 庭适度经营与武陵山民族地区特色农业产业的友好衔 接。2)是科学技术与农村生产经营者的适配。先进技 术的功能发挥,依赖于乡村居民的能力和水平。据第 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老龄人口群体对先进技术的推广使用接受起来较为困 难。3)要关注先进技术对传统民族文化和社会秩序的 冲击。尽管互联网企业集团拓展了民族地区乡村居民 的信息获取途径,但也会导致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吸 引力和凝聚力遭到一定程度的威胁,是乡村治理中不 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民族村寨现代化的缩影——读《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治理法则研究》有感

民族村寨现代化的缩影——读《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治理法则研究》有感

资源 、 济 资 源 、 织 资 源 等 ) 以 建 立 一 套 社 会 制 经 组 ,
度 , 是为 了保 障社 会 的 正 常运 行 , 是 为 了保 障 个 既 也 人 的权 利 。从 这 个意义 上说 , 书所强 调 的法则是 一 本 种 社会 规则 , 其含 义是 广泛 的 , 括宗教 法则 、 包 道德 法
关 注 了一 些 其 他 方 面 的 问 题 ; 者 也 关 注 “ 地 平 作 土
纭 。但 在各 家 的概念 中 , 都无 一例 外地 对 习惯 法 的效 力作 出强 调 。但 是 , 据 习惯 法 效 力 的来 源 不 同 , 根 又 有不 同的看 法 。马 林 诺 斯 基 认 为 “ 始 社 会 就 已经 原 认 识 到 了法 律规则 的特性 : 这些规 则设 定 了明确 的具 有约 束力 的责任 。他进 一步 强调 指 出 , 这些 规则并 不
强 调的强 制力是 “ 质强 制 ” 物 。采 用 不 同 的概 念就 会 有不 同 的观察分 析 结 果 。 比如 在传 统 的赫 哲 族社 会
中 , 捕 鱼 时 , 准 说 怪 话 和 谎话 , 触 犯 了 神 灵 , “ 不 怕 捕 不 到鱼 。 ④如 : 撒 网 中捕 到 鱼 后 , 许 说 : 这 一 网 ” “ 不 ‘
评 论 与 综 述
民族 村寨 现代 化 的缩 影
读 《 数 民族 地 区乡村 治 理法 则研 究 》 感 少 有
游 志 能
刘华师兄的《 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治理法则研究》
( 民族 出版社 2 1 0 2年版 ) 书 出版 了, 快 送 给 我一 一 很
则、 政治法则 、 经济法则等 , 而法律只是这些法则的一 部分 。 笔者 认为 , 然作 者 没有 对 目前学 界关 于 “ ” 虽 习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治理研究作者:包塔娜席锁柱来源:《学理论·下》2017年第03期摘要: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是让广大农牧民受益的有效途径。

面对新形势,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其社会经济发展比较缓慢,乡村治理建设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加上自然环境、社会基础、民族特色等的影响,在自治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

本文以内蒙古科尔沁左翼中旗(简称科左中旗)为例,在了解科左中旗基本概况的基础上,针对该地区乡村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合理的分析,并提出有效的建议。

关键词: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治理;困境;对策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3-0048-03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一部分,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随着“治理”这一词语在我国的广泛应用,有关治理理论的研究变得更为成熟。

在研究领域中对于“治理”的定义非常之多,但是最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是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给出的相关定义: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

通过定义可以看出,治理是一种过程,而这种过程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涉及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一种互动的过程。

①通过治理的有关定义推断,乡村治理的定义,特别是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乡村治理,应该是乡村政府作为基础的国家机构和村民自治委员会等乡村其他权威机构在国家政策的范围内,在与乡村的协调与合作之下,充分发挥村民自主性的一种持续的互动过程[1]。

随着我国不同时期的发展,乡村社会也经历着不同的治理模式,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被全面推广后,废除了原来的人民公社制度,形成了一个新的乡村治理模式即“乡政村治”。

而“乡政村治”的到来使各地先后开始了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改革工作,即成立了指导与被指导关系的乡镇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村委会,这就是我国农村地区“乡政村治”的治理格局。

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我国原来的乡村治理水平和能力已经无法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传统的乡政村治模式的缺点也逐渐显露出来。

尤其是民族地区的乡村治理,其难度较其他地区更大,困难更多,所以深入研究少数民族地区的乡村治理,对于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现代化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内蒙古地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内蒙古农牧区正在发生新的变化,本文将以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中旗为例,从目前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出发,探索民族地区乡村治理的有效模式。

科左中旗属于国家少数民族地区贫困旗县,随着农牧区公共服务不断均等化,科左中旗乡村治理存在诸多问题,如乡镇政府公共服务意识较弱、村委会职能与相关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普遍不高、农牧民的真正利益诉求得不到解决等,由此农牧民享受到的公共服务不尽人意。

显然,民族地区农村、牧区传统的乡政村治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要求,所以改革创新民族地区乡村治理模式,摆脱乡村治理现在的困境,不仅有益于民族地区的发展,也会对国家的政治稳定产生积极的作用。

一、科左中旗基本概况(一)科左中旗自然情况科尔沁左翼中旗地处通辽市东部,位于大兴安岭东南边缘,是松辽平原向内蒙古高原的过渡地带,总土地面积9 811平方千米,辖20个苏木乡镇场、516个嘎查村。

全旗总人口53.7万,其中,农牧业人口44.9万,占总人口的83.6%;蒙古族人口39.5万,是全国县级区域蒙古族人口最多的旗县,在2011年3月被列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通辽市扶贫增收重点旗。

科左中旗地下矿产资源匮乏,经济基础薄弱,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贫困面积较大,是一个典型的农牧业大旗。

(二)科左中旗乡村治理状况科左中旗是以农业为主、畜牧业为辅的人口密度较高的地区。

由于科左中旗嘎查数量多且地理位置又偏僻,加上以单一的小农经济或者饲养少量牲畜的模式维持生计,导致大部分农牧民的生活水平较低。

如今,随着内蒙古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科左中旗在镇管嘎查、村民委员会的管理体制下,在乡村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从2014年以来,科左中旗及各乡镇政府狠抓当地嘎查的现代农牧业,从农业、畜牧业及相关的生态建设方面入手,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优化粮食功能区、调整畜牧产业结构,加上惠农补贴相关政策的全面落实,当地农牧民有了较好的收益,截至2016年科左中旗嘎查的常住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9 900元,同比增长了10%。

①2009年以来,科左中旗大部分嘎查把村务公开及民主选举工作内容推上了嘎查村议事日程,并继续抓好“难点村”的治理工作,例如“难点村”刘家窝堡村和胜利屯村的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然而公共服务供给不均衡引起了广大农牧民的注意。

在科左中旗大部分嘎查出现以下现象:地理位置不同则村容不同,且享受到的公共服务的质量也不同,相比之下交通便利的嘎查优势更多。

二、科左中旗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随着近几年科左中旗经济建设不断发展,城乡公共服务不断均等化,乡村治理取得一些成效的同时又面临着一系列的困境。

(一)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方面现阶段,在服务型政府体制下,公共服务是乡镇政府主要的职能之一,基层政府在财政压力下,受自然地理、社会历史、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影响,科左中旗农牧区公共服务供给不均衡现象依然存在。

在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背景下,科左中旗乡镇政府依然存在着定位不清晰的情况,职能错位、缺位及越位现象时有发生。

(二)村级组织结构方面村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是村级治理中的一个关键问题,科左中旗村级治理中两委关系不协调是最为普遍的现象。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一方面,村支部是村级中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这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村委会的职责。

在另一方面,受传统乡村治理模式的影响,村委会更像乡镇一级政府在村民组织中的“代理人”,以认真完成交办的行政任务为首要职责,加上村委会认为其作为村民自治组织,享有自治的权利,对村级事务开展独立工作。

所以现阶段村两委产生的种种矛盾,严重削弱了自治功效,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村级公共事务的工作开展。

(三)村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村干部说白了就是带领群众致富的村庄领导人,包括村委会组织和党支部成员。

在科左中旗大部分地区,根据当地乡镇领导及农牧民反映,现阶段,村干部具有以下现象:村干部年龄偏大,平均年龄在50至55岁间,文化水平偏低,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远远不能适应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要求,加上当地农牧民对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时常表现出对村委会漠不关心的态度。

以科左中旗某嘎查为例,2015年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显示,选举工作候选人只有两名,有的嘎查甚至出现了无人愿意担任村干部的现象。

同样,在村支书选举当中,党支部书记和成员形式上是由村中党员民主选举产生,但在实践中一般是由镇党委组织直接任命为主,导致村干部队伍的老化及落伍。

(四)农牧区公共服务供给方面近几年科左中旗农牧区公共基础建设有所增多,公共服务水平也不断提高。

但是农牧区公共服务的内容是由基层政府的上级来决定的,所以导致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与农牧民的需求不一致,造成农牧民急需的公共服务严重不足,不怎么需要的却不断供给,最终导致公共资源的严重浪费。

笔者在科左中旗部分嘎查了解到,农村生产生活急需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仍然不充分,科技文化供给缺失,农村的文化娱乐活动内容少、器材和场地严重不足,三、科左中旗乡村治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一)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缺失在传统压力型政府管理体制下,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采取集权管理,从而各级政府形成金字塔形组织结构,在这种组织结构中乡镇基层政府处于金字塔的最底端,所以只能接受上一级政府的任务及安排,对村委会则是下达命令及任务。

尤其是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工作开展以来,由于科左中旗经济发展滞后,资源稀缺,当地乡镇政府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经济工作指标,把职能重点更多地放在了经济管理上而忽视了公共服务职能,导致当地城乡公共服务供给不均等。

现阶段,我国县乡财政保障较弱,加上现行的“乡财县管”制度,基层政府的财政问题也成为了有效行使公共服务职能的主要障碍。

(二)村民自治能力较弱在我国,农村牧区实行的是村民自治制度,主要是通过村民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及民主管理的方式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表达利益诉求、参与本村事务[2]。

现阶段,由于村两委权责不清、交叉任职,使得当地农牧民不能较好地实施监督权。

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我管理的自治组织,在实践中基本上是乡(镇)机构的附属机构,导致当地村委会产生严重行政化的倾向。

在我国的行政管理中,村委会只是村民自治组织,本身不具有行政机构身份,在法律上没有行政主体的资格。

因此,在村委会管理方面就缺乏监管机制与约束机制,导致村委会的权力没有约束。

村两委在组织机构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农村大部分青年都外出务工,有知识的青年流入城市,加上村两委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滞后,导致村委会组织涣散,没有凝聚力,而且老龄化程度比较高,在管理机制与运行机制方面都存在问题。

(三)农牧民利益表达渠道不畅我国采用的是自上而下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上农牧民缺乏公共服务需求的有效表达渠道以及对公共项目的抉择权,所以农牧民对公共服务的真正需求很难到达上一级政府的操作层面上。

在农牧区最了解当地农牧民真正需求的是村委会组织,其次是基层政府,但是由于村委会受到基层政府的制约,并没有起到为本村农牧民传达利益诉求的作用,加上农牧区公共服务的内容是由基层政府的上级来决定的,进一步导致其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与农牧民的需求不一致。

而农村牧区的农牧民组织化程度低又是造成利益诉求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的重要因素。

由于农村牧区缺乏除村两委以外的自治组织,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少数民族地区的乡村治理工作。

四、完善科左中旗乡村治理的对策建议(一)优化基层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乡镇政府新公共服务理论主张政府的职能是服务,而不是“掌舵”[3]。

在过去,我国政府注重行政管理和行政权利。

而现阶段,随着农村牧区公共服务不断均等化,基层政府作为其中的重要主体,应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以农牧民为工作中心,充分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在农村牧区要真正解决农牧民的难题,乡镇政府必须要做到“少越位、别错位、勿缺位”的职能要求。

一方面,基层政府要转变传统的思想观念,创立新的政府服务理念,始终把农牧民群众放在首位,切切实实地为农牧民群众服务,为乡村社会谋福利。

另一方面,乡镇政府作为公共服务部门,对于乡村事务能少管的尽量要少管、不该管的应该坚决退出、应该管的必须管好,对村委会的相关指导及支持工作必须做到位,对村党支部的领导工作必须要做好。

乡镇政府作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必须了解农牧民的真实需要,拓宽投资渠道,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农村义务教育,健全农村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障等体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