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心得:关于现阶段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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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社区矫正工作心得范文5篇

最新社区矫正工作心得范文5篇

最新社区矫正工作心得范文5篇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

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

以下是整理的最新社区矫正工作心得范文5篇,欢迎阅读参考!最新社区矫正工作心得(1)作为一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我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已经一年有余。

在这一年的工作实践中,我不断学习、实践、改进,周而复始地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使自己的社区矫正工作业务水平得到了一定提高。

借此机会我想浅谈在这一年多工作中的一点感想:一、灵活运用专业技巧,注意工作中的方式方法我们作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面对的是社会上的一些特殊群体,他们来自大墙内外、来自社会的阴暗处,他们都有着不同的经历和故事,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有着不尽相同的思想缺陷和被扭曲的心灵,这都是我们在工作中需要发现并予以解决的问题。

比如在谈话沟通方面,针对不同的社区服刑人员,要注意运用不同的方式方法。

对于文化程度较高的社区服刑人员,我们尽量用委婉的言语,以免伤害他的自尊;而对于文化水平不高的社区服刑人员,不能尽说文绉绉的话,否则他会觉得你不真诚,而不愿与你沟通。

比如我所有一位60高龄的矫正对象孔某,因犯交通肇事罪接受矫正。

该对象为文盲,且该次犯罪的情况比较特殊,系用自己的三轮车热心搭载同村人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所致。

该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的时候曾颇多微词,认为自己是好心帮助人,发生这种事只是运气不好而已,怎么就要判刑了?我们也了解到如果单纯的用一套对于他的理解程度上有困难的专业理论教育他,恐怕收效甚微;所以我们以拉家常的方式开始,使孔某与我们先建立起初步的沟通意愿,然后再切入该矫正各案本身,对其乐于助人行为表示充分肯定,但也使其意识到对于所造成的伤害要勇于承担起责任,以平静的心态接受社区矫正,同时对于孔某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我们也尽量予以帮助解决,并为其联系村委落实一定帮扶政策。

到最后,孔某不但完全转变了以前觉得不公平的观念,还积极参加矫正的各项活动,每个星期最积极的事竟然成了向司法所长、工作人员打电话“拉家常”。

对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的思考

对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的思考

对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的思考社区矫正制度是一种在社会中进行惩教和改造的刑罚执行方式,主要是对一些轻罪犯或者第一次犯罪的人进行改造,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在我国,社区矫正制度也开始逐渐受到重视和推广。

社区矫正制度的出现,对于维护社会安定、促进人们的心理健康和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对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进行深入思考和探讨。

我们需要认识到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目前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还比较滞后,尤其是在人员配置、管理模式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

首先是人员配置方面,社区矫正人员的数量和专业水平不足,导致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和教育工作存在一定的漏洞。

其次是管理模式方面,由于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相对较晚,一些地区在管理模式和经验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更加完善和改进。

最后是服务质量方面,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辅导和职业培训等服务还比较薄弱,需要加大投入和加强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专业化和人性化水平。

我认为,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还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多方共同努力。

政府需要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和投入,建立起健全的政策法规和管理机制,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向更加专业和规范的方向发展。

社会需要关注社区矫正工作,加强社会教育和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社区矫正制度的意义和作用,为社区矫正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个人则需要更加理性地对待社区矫正对象,给予他们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共同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发展。

我希望社会能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社区矫正工作,让更多的轻罪犯在社区矫正制度下得到改造,并重新融入社会。

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支持和配合,希望我们共同努力,让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就,为社会的稳定和和谐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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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社区矫正工作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最新社区矫正工作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第一篇:社区矫正工作多一份关怀,多一度温暖从系统进入司法行政系统两年了,但我感觉到恍若昨天。

尤其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让我觉得仿佛依然坚持在教育战线,一样的教育,不一样的方式,不一样的受教人群,但是始终坚守一颗爱心、保持一份耐心、坚定一种认真,一样会赢得矫正对象如同学生对老师般的尊敬!古县镇位于永丰县中部,拥有215平方公里国土面积,2.5万人口,民风淳朴,西晋太康元年(公元280年)是阳丰县县治所在地。

古县司法所到目前为此接受社区矫正人员17人,9人解教,8人还在服刑中。

我所接受的基本上是盗伐林木、失火、盗窃等类型的服刑人员,其中女性1人,60岁以上2人。

在平时的点滴工作中我感觉到只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永葆“三心”,便一定能够感化教育好他们。

二是要有细心。

越是细微的细节,往往越是决定事件的关键。

对于社区矫正工作者来说细致的观察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

社区矫正对象属于特殊人群有他特有的诱发犯罪的环境,社区矫正工作者唯有搞清他所犯罪的最原始环境,才能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

廖某,女,1976年出生,高中毕业,原是浙江省某水产公司会计,典型的白领,古县镇营下村人。

丈夫在浙江务工收入尚可,儿子在上小学、公婆家生活富裕。

2014年3月因职务侵占3万元被浙江省某法院判管制两年。

初次接触她时,感觉到她长相清秀、谈吐文雅、举止大方怎么也无法同犯罪份子联系在一块。

凭着同为女性的身份,我试着想打开她的心结,于是带着疑团我打电话到她原来工作的公司详细了解她的情况,又驱车20里步行5里到她古县镇营下的家里。

原来她本是古县镇朱溪人嫁到营下村,在浙江务工因肯吃苦善学习多年来从开始的保管员晋升到现在的会计,父母年岁已过花甲,唯有一个患肾衰竭的弟弟,家中为弟弟治病已经是家徒四壁又急需20万元换肾,她是实在是没有办法才铤而走险利用职务之便侵占3万元公司款项为弟弟治病。

我知道后马上到她娘家村里,做她娘家人的工作要她不要有思想负担,一定要遵守纪律,我们会力所能及地帮助她家的。

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困惑与思考

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困惑与思考

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困惑与思考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工作,在整个刑事司法体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我在这一工作中也遇到过一些困惑和挑战,这促使我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思考。

一、社区矫正的定义和意义社区矫正是指对犯罪分子在刑满释放、暂时出狱或缓刑期间的监管和辅导工作。

社区矫正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犯罪分子重新融入社会,减少再犯率,并保护社会的安全。

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二、社区矫正的困难和挑战1.资源不足: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

然而现实情况是,许多社区矫正中心的资源有限,无法满足需求。

这导致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困难和挑战。

2.人员素质不高:社区矫正工作需要专业、敬业且富有责任感的人员。

然而,目前社区矫正队伍中存在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这对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产生了不良影响。

3.犯罪分子的抵触情绪:犯罪分子在社区矫正期间可能存在抵触情绪,不愿接受矫正工作人员的帮助和干预。

这给工作人员带来了困扰,也增加了矫正工作的难度。

三、社区矫正工作的改进方向1.加大资源投入:社区矫正工作需要更多的资源支持,包括人员配备、设施建设和经费投入等方面。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增强他们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社区矫正工作的需要。

3.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与犯罪分子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了解他们的需求和问题,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促使犯罪分子重新融入社会。

四、社区矫正工作的价值和意义社区矫正工作不仅仅是对犯罪分子的一种监管和制度安排,更是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的机会。

通过有效的矫正工作,可以帮助他们反思自己的行为,认识自己的错误,并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

这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对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的思考

对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的思考

对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的思考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是指通过对罪犯进行相应的社区矫正,旨在使其重新融入社会,回归正常生活。

这一制度在保障社会安全的也是对罪犯的一种社会回归机制,对于改善社会治安、减少监狱人口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

社区矫正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深入思考和改进。

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还存在一些执行上的问题。

社区矫正的执行需要一支具备专业化的队伍来进行监管和管理,但目前我国的社区矫正队伍整体素质偏低,且缺乏职业化水平和专业技能。

这就导致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对罪犯的管理不够精细、个案化服务机制不够完善等。

这些问题导致社区矫正效果不尽如人意,甚至可能会影响社会治安和罪犯的再犯率。

社区矫正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还有待完善。

我国目前的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还相对不够完善,社区矫正的法律制度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

特别是在社区矫正的实施过程中,需要更多地考虑到罪犯的个体差异,制定更为细化的矫正措施和服务计划,以及更加符合实际情况的法律体系来保障社区矫正的有效实施。

社会对于罪犯的社区矫正也存在一些偏见和歧视。

很多人认为罪犯在社区矫正期间还是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或者甚至可能会再次犯罪。

这种偏见和歧视导致了社会对于社区矫正制度的不信任和抵触情绪,从而影响了社区矫正的实施效果和社会的接受度。

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在取得一定成绩的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发挥社区矫正制度的作用,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进行改进和完善。

应该加强对社区矫正队伍的培训和专业化建设,提升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需要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的法律法规体系,为社区矫正提供更为科学和合理的法律依据。

还需要加强对社区矫正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升社会对社区矫正的了解和接受度。

还应该注重对罪犯的个体差异化考虑,制定更为细化的矫正措施和服务计划,为罪犯提供更加个性化的社区矫正服务。

也需要加大对社会对罪犯的关爱和包容,消除对罪犯的偏见和歧视,促进社会对罪犯的重新回归和接纳。

社区矫正工作个人总结5篇

社区矫正工作个人总结5篇

社区矫正工作个人总结5篇第1篇示例:社区矫正工作的核心是帮助矫正对象重新回到社会,并实现社会适应。

在与被矫正对象的交流中,我深刻感受到了他们内心的痛苦和挣扎。

很多人因为犯罪而被社会排斥,无法找到工作,无法融入正常的社交圈子。

作为社区矫正人员,我们不仅要关注他们的思想变化和行为表现,更要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帮助他们走出困境,重新融入社会。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耐心和毅力。

很多矫正对象由于过去的犯罪行为,对社会产生了不良影响,因此很多人对他们持有负面看法。

在与这些人交流的过程中,我们不能急躁和粗暴,要保持耐心和理解,引导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努力改正。

有时候,即使我们付出了很多,矫正对象的变化并不立竿见影,需要长期的工作和坚持。

我深知社区矫正工作需要毅力和耐心,不能半途而废。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

社会在不断发展,犯罪形式也在发生着变化,作为社区矫正人员,我们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以适应这个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

在这段时间的工作中,我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了一些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提升了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我相信,只有不断学习和提升,才能更好地胜任社区矫正工作,更好地帮助被矫正对象重新回到社会。

第2篇示例: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坚定的信念和高度的责任感。

作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被矫正人员的人格和尊严,引导他们走向正确的道路。

在工作中,我们要有悬崖意识,时刻警醒自己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做好防范各种可能的危险的准备。

我们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勇于承担起社区矫正工作的使命,不辜负广大群众和领导对我们的信任。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综合的能力和技能。

社区矫正工作涉及到法律知识、心理学知识、社会工作等多个领域,需要工作人员具备较强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

在工作中,我们要善于分析问题,善于沟通和协调,善于灵活运用各种手段和方法,帮助被矫正人员改过自新,实现自我价值。

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现实思考

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现实思考

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现实思考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现实思考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成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实现罪犯法律教育和社会融入的重要手段。

然而,社区矫正工作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现实问题,需要我们进行深入思考和探讨。

本文旨在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首先,社区矫正工作在实践中普遍面临着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大量的专业人员和配套设施,如社区矫正员和康复人员等,但实际上,目前相关人员配置及设施建设还远远不够。

这导致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着人员紧张、负担过重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其次,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着刑罚和教育相互矛盾的问题。

社区矫正旨在通过法律教育和心理援助等手段,帮助罪犯进行法治观念的转变和心理的重建,促进其重新融入社会。

然而,在现实中,社区矫正往往与刑罚相连接,罪犯往往难以全面接受社区矫正工作的教育和帮助,这使得社区矫正工作的效果往往难以达到预期目标。

第三,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着执行力度和措施的不足问题。

社区矫正工作涉及到罪犯的生活、就业、治疗等方方面面,需要有一套完善的执行机制和措施。

然而,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中往往缺乏针对性强的制度和手段,导致社区矫正人员在执行中缺乏相应的权威和约束力,使得部分受矫正人员对社区矫正工作存在抵触情绪,不愿配合工作。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加以解决。

首先,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力资源配置和设施建设,增加社区矫正员的招聘和培训,完善康复设施和帮教设备,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执行力度。

其次,要明确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目标和定位,切实解决刑罚与法律教育、心理援助之间的矛盾,使得社区矫正工作真正成为罪犯的再教育和改造平台。

此外,还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最后,我们还要加强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

社区矫正无法离开社会的支持和参与,只有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才能够真正实现罪犯的再教育和融入。

社区矫正人员工作心得体会精选3篇

社区矫正人员工作心得体会精选3篇

社区矫正人员工作心得体会精选3篇(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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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心得:关于现阶段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思考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刑法执行监督的重要内容。

在追求法治文明的今天,刑罚的适用和执行过程中充分体现文明化、人性化、教育化是必然趋势,非监禁刑扩大适用,使得社区矫正成为司法工作的重要内容。

社区矫正制度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着不可忽视的意义。

我国社区矫正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从无到有,从部分试点到全面铺开的过程。

但目前的社区矫正工作还不够成熟。

201X年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了对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正式确立,为改革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

与此同时,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负载着监督职责的范畴,必然包容了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

由于其必要性,社区矫正的检察监督受到高度的重视,但是,由于其监督对象的新型性,目前,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尚面临着困难,使其运行不可避免的存在缺陷。

试图通过浅谈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对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最后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社区矫正制度基础理论
社区矫正是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
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社区矫正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国家长治久安。

1、社区矫正的双重价值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全新的刑罚执行方式,蕴涵着刑罚的惩罚性和恢复性双重价值。

首先,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非监禁刑罚的执行方式,是一种刑事制裁措施,而刑罚的制裁性决定了社区矫正措施的惩罚性。

罪犯应当就其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承担惩罚性后果,得到应有的惩罚。

同时,惩罚社区矫正对象也是国家实现社会正义、维护社会公正的客观要求。

现代刑事法出于保护社会和改造罪犯的双重目的,即使是在惩罚罪犯的过程中,也必须同时将如何促使罪犯重新回归社会列为目标之一。

一方面,社区矫正使服刑人员得到有效监管,使人们改变对服刑人员的“标签”式看法,让社会变得更加公正、和谐;另一方面,社区矫正通过弱化监狱的封闭性、放宽罪犯自由度、增加罪犯与社会的联系,促使罪犯掌握工作技能与相关知识、塑造罪犯符合社会正常生活的信念和人格,最终促成罪犯回归社会,摆脱犯罪“标签”的影响,使他(她)能够更快、更好地融入社会,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2、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必要性
社区矫正不仅能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刑罚执行制度,而且有利于积极推进刑事民主法制建设,意义重大。

“权力会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因此,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法律监督是必要的。

其一,保障刑罚执行权的正确有效实施。

刑罚执行权的行使,直接关系到国家刑罚权的实现和罪犯合法权益的保护,关系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原则的实现。

刑罚执行机构在执行中拥有相当程度的自由裁量权,如果缺乏监督机制的介入,则会形成一定的权力真空,极易诱发司法腐败,导致权力滥用,进而严重损害司法裁判的公信力与权威。

其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

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在实践层面也面临许多困难与问题有待解决。

检察机关通过对社区矫正工作施行执行监督,发现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问题,并予以依法纠正,有助于相关部门对监外罪犯执法活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适时的检讨与总结,从而促使社区矫正工作在立法与执法层面都能得到进一步加强、改进和完善。

二、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由于起步较晚,一些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尚不够健全,因而在实际工作中产生了一些制约其发展的问题。

1、法律制度不完善
目前,社区矫正的主要依据是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布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然而,这仅仅属于司法解释性质的指导性文件,并没有明确或上升到法律的层面。

即使《刑事诉讼法》和
《刑法》对社区矫正的规定也是抽象和原则性的,缺乏具体可操作性的规定。

因而,社区矫正的“有法可依”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2、监督制度不健全
目前还缺乏系统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制度,如履行监督职责所需的全程动态监督制度、分级分类监督制度、风险预警检察制度、跟踪维权制度等。

[3]司法行政机关是社区矫正的主要执行主体,而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非监禁刑的执行主体为公安机关,这样的规定,很容易出现双方都不愿意管、互相推诿的消极后果,导致社区矫正工作的混乱。

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定位不准确,存在监督不到位或工作越位现象。

3、工作队伍建设薄弱
一方面,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司法所本来就承担着多项职能,人员不够充足,《办法》又规定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工作,人少事多的矛盾更加突出,而且存在着缺乏专业性人才的情况。

另一方面,《办法》规定了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这与我国的国情不太适应,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当前社区行政管理的色彩还比较浓厚,社会学上的社区还不够成熟,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不多,而且也没有明确规定工作补助等问题,导致招募工作难度不小。

4、物质保障不足
经费问题是制约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重要问题。

作为一种与限制人身自由相对应的刑罚执行方式,社区矫正理应由国家财政予以保障。

不过,在《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中,却没有对这一问题作出具体的规定,当前实际工作中社区矫正
工作需要的经费基本上靠地方财政的临时性拨款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自筹,远远不能满足现实工作的需要,至于对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的补助问题就更加难以解决,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社区矫正工作完善的建议
1、制定完善的法律制度
在立法上,应借鉴发达国家社区矫正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修改目前相关法律规定,制定一部统一的、与《刑法》、《刑事诉讼法》及《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相协调、相配套、相衔接的《社区矫正法》来统率和协调社区矫正活动。

对社区矫正的法律性质、适用范围、监督管理措施、保障体系、工作程序及社区矫正机构和人员设置、职责、权利义务、执法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特别要明确公益劳动、日常奖惩等矫正措施的法律性质,解决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法律依据不足、监督主体模糊等问题。

[4]同时,制定与《社区矫正法》相配套的《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其内容包括谈话制度、回访制度、救济制度、矫正对象申诉、立功及减刑制度等可操作性强的矫正考察评价体系,使社区矫正有法可依。

2、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社区矫正违法情况的发现机制。

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沟通联系,健全重大事项报告、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各部门尤其是侦监、公诉、民行、监所、检察室等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定期巡查与随时检察力度,全过程、动态地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情况,将检察结果汇总并建立社区矫正检察信息库。

二是建立社区矫正违法
情况的纠正机制。

完善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纠正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又犯罪责任倒查制度;完善监外执行与社区矫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制度。

根据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考核指标,借助综治考评,促进共性问题的解决。

3、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必须建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配备专业的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充实各级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力量配备,重点加强司法所工作力量,确保基层司法所有专职人员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在目前暂时未能解决专项编制的情况下,建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社区矫正机构增加配备专职社区矫正工作者,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同时,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的聘用、管理、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发展社区矫正社会志愿者队伍,还需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4、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共同参与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采用专题报道、专题栏目、专题采访、宣传片、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形式,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争取社会各有关方面的理解与支持,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定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服务社区、参与社区建设公益活动,增进被矫正人员与所在社区居民交流,为被矫正人员早日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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