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规则与惯例第七章:保函与无单放货资料
国际贸易惯例:托收、保理、保函简洁范本

国际贸易惯例:托收、保理、保函国际贸易惯例:托收、保理、保函一、托收托收是国际贸易中一种常见的支付方式,适用于信用良好的买方和卖方之间的交易。
在托收中,卖方将货物或文件委托给银行,由银行代理收款,并按照买卖双方的约定出具相关单据。
1. 托收的流程买卖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并确定托收方式;卖方将货物或文件交给银行,并提供相关单据;银行通知买方付款,并转交货物或文件;买方收到货物或文件后支付款项给银行;银行将款项支付给卖方。
2. 托收的优点托收是一种相对安全的支付方式,买卖双方都可以通过银行保证交易的安全性;托收可以促使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交付货物或文件;托收可以降低买方的信用风险,提高交易的可靠性。
卖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准确、完整的单据给银行;买方应按时支付款项给银行,以避免支付违约。
二、保理保理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已经在国际贸易中得到广泛应用。
保理公司作为中介机构,通过购买卖方的应收账款,向卖方提供融资,以帮助其解决短期融资需求。
1. 保理的流程卖方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以换取即时的融资;保理公司对应收账款进行审核,并向卖方支付一定比例的融资款;买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保理公司支付款项;保理公司将买方支付的款项扣除手续费后,支付给卖方剩余的融资款。
2. 保理的优点保理可以解决卖方的短期融资需求,提高其资金周转率;保理可以减少买方的付款风险,使交易更加安全可靠;保理可以帮助卖方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
卖方应选择信誉良好的保理公司进行合作;买方应按时支付款项给保理公司,以避免支付违约。
三、保函保函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风险保障工具,通过银行作为担保方为买方或卖方提供担保,以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1. 保函的种类付款担保:保证买方按时支付款项给卖方;履约担保:保证卖方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投标担保:保证投标人符合投标条件以及履行中标的合同。
2. 保函的优点保函可以降低买方和卖方之间的信用风险;保函可以提高交易的可靠性和实施性;保函是一种安全可靠的担保方式。
10、11-保函与无单放货解析

租人和租船人对保函和此清洁提单承担连带
责任,共同负责赔偿收货人的损失。但是事 后,出租人可以向租船人追偿以挽回损失。
(六)货方的额外或特殊损失 应获赔偿
• 额外或特殊的损失:如货方因承运人凭托
运人的保函而签发清洁提单时,由此产生的
各种诉讼费用、管理费用、律师费等。
•
4.如船到达港口,为避免延误船期,有时
承运人会将货物先卸到港口承运人或其代理人 仓库中,或港口当局的仓库中。
• 但此时承运人依然要对货物进行充分控制,直到
交货。如此时港口将货物交给了收货人,那么此时,
承运人可能会负担无单放货的责任。
(三)目前无单放货主要形式及因
• 1.货抵目的港,承运人凭保函将货物交给
• 2.《海牙-维斯比规则》——承认装船保函在承运 人和托运人间的效力,但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 承运人都不能用装船保函来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 3.《汉堡规则》——承认装船保函在承运人和托运
人间的效力,但对于任何第三方都无效;同时如
保函涉及有意欺诈第三方,则保函对于托运人也
无效。
(二)各国国内法对于保函的态度
第九章
保函与无单放货
一、装船保函
(一)装船保函 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的一般要求:
1.货物装船完毕,才能签发装船提单( 集装箱运输除外); 2.货物的实际情况与提单积载必须相符 ,如不符或承运人无法得知货物具体情况, 应在提单上添加批注。
• 装船保函的作用:如果出现以上两个要求 不符的情况,托运人承运人可能会承担责
• 思考题:
• 为什么说保函会损害货运保险人的利益?
二、无单放货
(一)承运人正确交货的方法
学习指南:无单放货

⽆单放货,⼜叫⽆正本提单放货,是指国际贸易中货物运输承担者把其承运的货物交给未持有正本提单的收货⼈,如收货⼈凭副本提单加保函提货等。
按照国际航运惯例,承运⼈有义务在约定的卸货港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
凭正本提单提货是国际海运的基本原则。
⽆正本提单放货属于违约和侵权的竞合。
承运⼈在未提交正本提单的情况下交货给收货⼈,未履⾏正确交货的义务,违反提单所体现的运输合同义务;也侵犯了正本提单持有⼈(如卖⽅、银⾏等)对提单项下货物享有的物权。
国际贸易规则与惯例第七章:保函与无单放货

以以保函作为证据,对抗保函的当事人。
第七章:保函与无单放货
l 5.保函在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效力 l 保函对于任何善意第三方都是无效的,
但是对于当事人而言一般是有效的。即遇 到第三方索赔,承运人无法进行抗辩,必 须进行赔付,但是可以依据保函,转而向 托运人索赔。
l 但如果开出保函后,在运输过程中出现 进一步的货损,则法院一般对承运人采取 较严厉的态度。
第七章:保函与无单放货
l (四)租船人凭装船保函签发清洁提单 l 如果是租船人凭装船保函签发提单,此
时出租人和租船人对保函和此清洁提单承 担连带责任,双方共同负责赔偿收货人的 损失。但是事后,出租人可以向租船人追 偿以挽回损失。
第七章:保函与无单放货
l (五)货方的额外或特殊损失应获赔偿
l 《海牙规则》与《海牙-维斯比规则》都 未对承运人凭保函向托运人开出清洁提单 时货方的额外或特殊损失进行规定。因此, 就此问题《海牙规则》与《海牙-维斯比规 则》不能适用。而从合同的角度,由于装 船保函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欺诈,而货方 作为无辜的第三方,作为受害者,可以要 求获得这些额外或特殊损失的赔偿。
第七章:保函与无单放货
第七章:保函与无单放货
l 第一节: 保函 l 一、保函介绍 l (一)概念 l 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 L/G)又称保证
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 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 书面信用担保凭证。
第七章:保函与无单放货
l (二)保函的性质 l 1、是独立于委托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反担保或委托
输契约中的任何条款、约定或协议,凡是 解除承运人或船舶由于疏忽、过失或未履 行本条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因而引起货物 的或与货物有关的灭失或损害,或以本规 则规定以外的方式减轻这种责任的,都应 作废并无效。”
国际贸易惯例:托收、保理、保函

国际贸易惯例:托收、保理、保函1. 托收托收是指出卖人将商业票据交给银行,由银行代为向买方收款,并将收款金额支付给出卖人的一种贸易支付方式。
托收的基本流程如下:出卖人将商业票据交给银行,填写托收委托书;银行根据委托书要求向买方发出通知,要求付款;买方根据通知向银行付款;银行收到付款后,将款项支付给出卖人。
托收的优点是安全可靠,可以减少买方的支付风险,也可以为出卖人提供融资支持。
2. 保理保理是指出卖人将商业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由保理公司负责向买方收款,并承担与应收账款相关的风险和资金压力。
保理的基本流程如下:出卖人与保理公司签订保理合同,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保理公司向买方提供融资支持,并负责向买方催收应收账款;买方根据保理公司提供的账户信息向保理公司付款;保理公司收到付款后,将款项支付给出卖人。
保理的优点是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减轻了出卖人的资金压力,并且减少了买方的信用风险。
3. 保函保函是指银行以自己的信用为基础,发出书面保证,承诺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给受益人,以确保履约义务得到履行的一种信用担保方式。
保函的基本流程如下:买方向银行申请开立保函,并支付一定的保函费用;银行根据买方的申请,在约定的时间内发出保函给受益人;受益人在需要时向银行提出支付请求;银行根据保函的约定向受益人支付金额。
保函的优点是能够增强交易的可信度,降低买卖双方的信用风险,并提供了追索权利的保障。
以上三种国际贸易惯例在国际贸易中广泛应用,对于保证交易安全和提供融资支持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选择使用哪种支付方式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权衡,以达到最优化的效果。
国际贸易惯例:托收、保理、保函

国际贸易惯例:托收、保理、保函国际贸易惯例:托收、保理、保函一、托收(Collection)托收是指出口商将信用证或其他付款条件的单据交付给银行,由银行代表出口商向进口商索取付款。
托收是一种比较简单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适用于出口商和进口商之间信任程度较高的情况。
托收的主要步骤如下:1. 出口商将货物交付给托收银行,并提供必要的单据(如发票、装箱单等);2. 托收银行将单据转交给进口商,并要求其付款;3. 进口商收到单据后,如果单据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将向托收银行支付款项;4. 托收银行收到款项后,将款项转交给出口商。
托收的优点是相对灵活,对出口商和进口商的要求较低,但其缺点是风险较高,如果进口商拒绝支付款项,出口商只能通过法律手段追讨。
二、保理(Factoring)保理是指出口商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由保理公司提供资金和管理服务。
保理的主要步骤如下:1. 出口商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并提供相关的单据(如发票、装箱单等);2. 保理公司向出口商提供资金,以解决出口商的短期资金需求;3. 保理公司管理应收账款的收取工作,向进口商追讨款项;4. 进口商支付款项给保理公司。
保理的优点是能够提前获得资金,减轻出口商的资金压力;,保理公司通常会承担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保障出口商的权益。
保理的成本相较于其他支付方式较高,对出口商的要求也较为严格。
三、保函(Letter of Credit)保函是指银行以其信誉承担责任,保证债务人履行合同的支付义务。
保函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使用,其主要方式为:1. 出口商与进口商在合同中约定采用保函支付方式;2. 进口商通过开立保函的形式,委托银行承担付款责任;3. 银行开立保函,向出口商承诺付款;4. 出口商按照合同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
保函的优点是可以减轻进出口商的信任风险,保障付款的安全性;,保函还可以作为出口商取得融资的担保工具。
开立保函的手续较为繁琐,费用较高。
10、11-保函与无单放货

A.中间商促成的贸易
中间商
4
第一份提单 第二份提单
2 卖方
交换提单
买方 3 5
第一份提单
提货
1 承运人
C.结汇便利
中间商
3
结汇,获得第一份提单 结汇,获得第二份提单
4
第一份提单 第二份提单
卖方
5
2
买方
第一份提单 1 承运人 提货
5
• 一般认为,保函在当事人(承运人和托运人
)之间有效,但对于第三方无效,承运人不
得以保函来对抗任何第三方。同时第三方可
以以保函作为证据,对抗保函的当事人。
(三)保函在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效力
• 保函对于任何善意第三方都是无效的,但是对于当
事抗辩,必须进行赔付,但是可以依据保
(二)海运单与提单的区别
★海运单是与海运提单不同的一种单据。 • 1.性质不同(货物收据、运输合同、物权凭证);
•
•
2.流通性不同;
3.记载收货人的方式不同(特定的收货人;“凭指示”);
•
•
4.交货方式不同(认“人”;认“单”);
5. 海运单与记名提单不同(物权凭证)
五、海运单总结
• 海运单仅涉及托运人、承运人和收货人三 方,手续比较简单。同时海运单是一种较安全 的运输单据,它不能转让,避免了遗失和伪造 单据产生的后果。 • 海运单一般使用在进出口双方较熟悉的情 况下,如进出口双方往来已久,关系亲密,也 可用于跨国公司的总公司和子公司业务往来, 或者是无资金风险的私人物品或样品的运输; 在短途海运情况下,可能会出现过期提单的情 况,也可用海运单代替提单使用。
• 思考题:
• 为什么说保函会损害货运保险人的利益?
国际贸易惯例与规则(第三版)第七章 “货物收据”(FCR)的认定及其运用策略

26
第四,坚决要求货运代理(无船承运人)在 签发FCR之后,必须向出口商出具提单,并要求 将出口商的名字记载于提单的“托运人”栏中, 以便控制货物运输权和货款权。若只签发FCR而 不签发提单时,出口商应谨慎地接受该FCR确认 书。
27
第五,严格审查FCR背面条款的内容。一 旦出现FCR纠纷时,货运代理或无船承运人是否 承担责任,其主要依据是FCR背面条款载明的内 容。如前所述,FCR的签发人与出口商之间的关 系不同,即签发人与出口商之间是货运代理合同 关系还是货物运输合同关系或无任何关系,则其 对出口商所承担的责任大不相同。为此,出口商 一旦同意使用FCR时,必须严格审查FCR的背面 条款,确认其签发人的身份是货运代理还是承运 人或无船承运人。若其签发人为货运代理,货物 装船后,该货运代理通常即免除其对货物及其交 付责任;若其签发人为承运人或无船承运人,货 物装船后,该承运人必须保证将货物交给FCR载 明的记名收货人,否则须对出口商承担赔偿责任 28 。
2
一、FCR的界定及内容 为规范全球FCR的统一格式,国际货物运输代 理协会联合会(FIATA)推荐使用的FCR格式( 下称“FIATA FCR单据”)单据中记载的主要内 容包括:单据编号,货运代理的名称和营业所在地 的详细地址、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供货人或委 托人名称,收货人名称,货物唛头和编号,包装件 数和类型,货物品名、毛重和尺码,单据签发日期 和地点等。
1
FCR作为一种新型的国际货物运输单据,近年 来,在国际贸易中的使用频率日益增加。但由于 FCR在单据的形式及记载内容等方面与提单极为 相似,出口商经常将其与提单混淆,甚至错误地 认识其在FCR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进而引发的国 际贸易或国际运输纠纷也不断上升。究竟FCR与 提单比较有何不同?其性质和功能如何?出口商 接受FCR会有哪些风险?使用FCR应采取哪些措 施等问题值得出口商关注。在此以判例为依据, 对与FCR相关的问题予以探讨,以期中国贸易商 能够正确认识和使用FCR,维护其合法权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七章:保函与无单放货
2.《海牙-维斯比规则》——承认装船保函 在承运人和托运人间的效力,但是无论在 什么情况下,承运人都不能用装船保函来 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3.《汉堡规则》——承认承认装船保函在承 运人和托运人间的效力,但包含对于任何 第三方都无效;同时如保函涉及有意欺诈 第三方,则保函对于托运人也无效。
第七章:保函与无单放货
4.各国国内法对于保函的态度 保函在当事人(承运人和托运人)之
间有效,但对于第三方无效,承运人不得 以保函来对抗任何第三方。同时第三方可 以以保函作为证据,对抗保函的当事人。
第七章:保函与无单放货
5.保函在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效力 保函对于任何善意第三方都是无效的,
但是对于当事人而言一般是有效的。即遇 到第三方索赔,承运人无法进行抗辩,必 须进行赔付,但是可以依据保函,转而向 托运人索赔。
但如果开出保函后,在运输过程中出现 进一步的货损,则法院一般对承运人采取 较严厉的态度。
第七章:保函与无单放货
(三)保函与承运人免责与单位责任限制 根据《海牙规则》,承运人单位责任限制和免
责的时间范围均在承运人责任期间内。而保函保 证的提单与货物不符部分是出现在装船前,因此 不属于承运人可以免责或享受单位责任限制的时 间范围内。所以承运人不能受到免责或单位责任 限制的保护
第七章:保函与无单放货
第七章:保函与无单放货
第一节: 保函 一、保函介绍 (一)概念 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 L/G)又称保证 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 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 书面信用担保凭证。
第七章:保函与无单放货
(二)保函的性质 1、是独立于委托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反担保或委托 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合同或投标条件之外的。
2、是依据其规定的条件生效的,由担保人以保函 中规定的任何单据为基础做出决定的。
3、是不可撤销的。
第七章:保函与无单放货
(三)保函的当事人
1、委托人(Principal)向担保人委托开立保函的人,在 担保人向受益人付款后,必须立即偿还担保人垫付的款项 以及其他费用,有时在开立保函前还需要预支部分,甚至 全部押金。
2、担保人(Guarantor)开立保函,承担保证责任的人。 在合理的审核单据后,可向委托人进行索赔,如委托人无 法索赔,则可对抵押品、担保品和押金等进行处理,弥补 损失。 3、受益人(Beneficiary)按照保函规定出具索赔书和其 他单据后,可向担保人索取保函下款项的人。
4.其他当事人:通知行 (转递行)、保兑行、反担保人
第七章:保函与无单放货
第二节、无单放货
一、概念
无单放货:指承运人将货物交给没 有正本提单的人。
二、承运人正确交货的方法
基本原则——“货随单走”,必须坚 持收货人退回一份正本提单,才能提货。
第七章:保函与无单放货
1.正本提单的份数 有时承运人可能签发不止一套正本提单,一般 情况下,只要承运人只要收回其中一份正本提单即 可放货。有时承运人出于保护自己的目的,要求收 回全套正本提单,主要出现在以下情况下: (课本 167页) A.中间商促成的贸易 B.三角贸易 C.出于结汇便利的需要 D.卸货港改变,必须收回全部正本提单,以免 引起争议
第七章:保函与无单放货
(五)货方的额外或特殊损失应获赔偿
《海牙规则》与《海牙-维斯比规则》都 未对承运人凭保函向托运人开出清洁提单 时货方的额外或特殊损失进行规定。因此, 就此问题《海牙规则》与《海牙-维斯比规 则》不能适用。而从合同的角度,由于装 船保函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欺诈,而货方 作为无辜的第三方,作为受害者,可以要 求获得这些额外或特殊损失的赔偿。
第七章:保函与无单放货
(二)装船保函的法律效力
1.《海牙规则》——装船保函无效 《海牙规则》第三条第八款规定:“运
输契约中的任何条款、约定或协议,凡是 解除承运人或船舶由于疏忽、过失或未履 行本条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因而引起货物 的或与货物有关的灭失或损害,或以本规 则规定以外的方式减轻这种责任的,都应 作废并无效。”
第七章:保函与无单放货
(六)装船保函与保险人
如果装船保函的存在没有被发现,那么承运人 可能会享受到单位责任限制和免责等保护,从而 将一部分损失转嫁给保险人,这样就会使保险人 利益收到极大损害。
另外,保函的存在说明货物缺陷在保险责任开 始前就已经存在,货物的这种状况一般是保险合 同规定的除外责任,保险人可以不承担责任,甚 至不予承保。在保险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保函构 成了对保险人的欺诈,因此保险人如知道保函的 存在,可以要求以不告知为理由解除合同。
一般情况下,承运人不愿意收货人得知保函的 存在,如果收货人得知保函存在,就会以此为据, 证明保函当事人的欺诈行为,从而进行索赔。而 此时构成欺诈,则承运人不能享受单位责任限制 和免责等保护。
第七章:保函与无单放货
(四)租船人凭装船保函签发清洁提单 如果是租船人凭装船保函签发提单,此
时出租人和租船人对保函和此清洁提单承 担连带责任,双方共同负责赔偿收货人的 损失。但是事后,出租人可以向租船人追 偿以挽回损失。
第七章:保函与无单放货
(四)保函的一般流程
申请开立保函
申请人 审核、开出保函
申 请 反 担 保
担保人
直开
保函到期,
直开:
注销
由委托人或担
保人直接交予受益人
通知行
直 开
受益人
加 具 保 兑
反担保人
反担保
对保函申请保兑 保兑行
第七章:保函与无单放货
(五)保函的种类 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投标保 函、维修保函、预留金保函、税款保付反 担保函、海关风险保证金保函等。 与货物运输有关的保函有:装船保函、更 改提单保函、“电放”保函等等。
第七章:保函与无单放货
二、装船保函 (一)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的一般要求 1.货物装船完毕,才能签发装船提单(集装箱运输除外); 2.货物的实际情况与提单积载必须相符,如不符或承运人 无法得知货物具体情况,应在提单上添加批注。
装船保函的作用:如果出现以上两个要求不符的情况, 托运人承运人可能会承担责任,此时托运人可出具装船保 函,向承运人保证,如果遇到第三方索赔,托运人针对该 索赔向承运人作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