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精品)2016年营改增行业分析报告
宏观经济形势分析报告-2016

三是采矿和高耗能等传统行业增速继续回落。5月份,采矿业增加值同比下降2.3%,为 近年来首次整体下降。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同比下降4.4%,降幅较4月份继续扩大;石 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由增转降。六大高耗能行业同比增长5.9%,增速较4 月份回落0.4个百分点。其中,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同比增长6%,增速较4月份回 落2.7个百分点;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同比下降2.1%,降幅继续扩大;非金属矿物制 品业增速回落1个百分点。
6.固定资产投资
2016年1-5月份,民 间固定资产投资 116384亿元,同比名 义增长3.9%,增速比 1-4月份回落1.3个百 分点。民间固定资产 投资占全国固定资产 投资(不含农户)的 比重为62.0%,比去 年同期降低3.4个百 分点。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民间固定资产投资55933亿元,同比增长8.0%,增速比1-4 月份加快0.3个百分点;中部地区34175亿元,增长5.7%,增速回落1.1个百分点; 西部地区21401亿元,增长2.0%,增速回落0.9个百分点;东北地区4876亿元,下 降29.3%,降幅扩大6.2个百分点。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民间固定资产投资4086亿元,同比增长17.9%,增速比 1-4月份回落0.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58700亿元,增长4.6%,回落1.5个百分点; 第三产业53599亿元,增长2.2%,回落1.2个百分点。 第二产业中,工业民间固定资产投资58139亿元,同比增长4.6%,增速比1-4 月份回落1.5个百分点。其中,采矿业1809亿元,下降11.1%,降幅扩大4个百分 点;制造业52868亿元,增长3.9%,增速回落1.5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3463亿元,增长29.1%,增速加快0.3个百分点。
营改增调研报告

营改增调研报告营改增是指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是我国税收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
为了了解营改增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和政策执行的情况,我们开展了相关调研工作,并撰写了如下报告:一、调研目的与意义在税制改革方面,营改增作为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提升我国税收体制的效率和公平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营改增政策的具体执行情况,分析其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为税制改革的深化提供参考和建议。
二、调研方法与范围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研。
问卷调查主要针对涉及营改增政策的企业进行,涵盖行业广泛且地域分布较为均衡。
个别访谈主要针对税务机关和企业负责人进行。
三、营改增政策执行情况分析通过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我们了解到营改增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企业对政策执行的整体评价较为积极。
绝大部分企业认为营改增减轻了税费负担,提升了企业竞争力。
在政策执行方面,大部分企业表示税务机关执行营改增政策的方式和方法较为合理和便利,少数企业对政策执行存在一定的不满。
四、营改增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根据调研结果,我们发现营改增对企业经营的影响较为显著。
一方面,营改增减轻了税费负担,提升了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另一方面,营改增政策存在一定的变革成本,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税务筹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部分企业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困难和不适应。
五、建议与展望根据调研结果,我们提出了如下建议与展望:1.营改增政策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减少对企业的政策冲击。
2.税收机关应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协调,提供更好的服务,解决企业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3.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对营改增政策的理解和适应能力,提升企业财务管理和税务筹划水平。
总结:营改增作为税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企业经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然而,政策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协调。
未来,我们希望通过深化营改增政策,进一步提高税收制度的效率和公平性,为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提供更好的支持。
2016年营改增对钢铁行业的影响分析报告

2016年营改增对钢铁行业的影响分析报告2016年4月目录一、直接影响:短期可大幅削减钢企税负、长期将助推行业转型升级 (10)1、营改增后钢企财务费用可用于进项抵扣,将大幅削减负债高企钢企税负 (10)(1)钢铁资产依赖外部融资,财务费用规模快速增长、占比持续攀升 (10)(2)金融业被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钢企财务费用可进项抵扣将显著提升钢企业绩 (12)2、营改增支持金融、生活服务业等发展,长期将助推钢铁行业多元化发展 (15)(1)产能过剩、需求走弱,多元化业务发展成为后工业时代钢企的必然选择 (15)(2)营改增政策利好金融、生活服务业等,长期将助推钢铁行业多元化拓展 (18)①短期内受限于钢企的非钢业务规模和相关行业业务占比较低,营改增对钢企业务影响甚微 (18)②长期来看,营改增将助推钢企发展多元化业务、实现转型升级 (20)二、间接影响:需求端去库存提速将提振钢需,需求结构偏高端化将倒逼钢企转型升级提速 (23)1、营改增或促进房地产去库存、拉动不动产新投资,建筑安装工程增加将有力提振钢需 (23)(1)房地产去库存加速,将拉动建筑安装工程需求 (23)(2)需求端:商业地产去库存加速,建筑安装工程增加将拉动钢需 (24)(3)供给端:房企或降价增销量、加大开发投资,建筑安装工程增加将拉动钢需242、建筑业中高端钢需增加,倒逼钢企转型升级加速 (27)(1)成本可抵扣比例高,则建筑企业的税收优惠大 (27)(2)建筑业中高端钢需增加,倒逼钢铁行业转型升级 (29)三、营改增短期和长期均利好钢铁行业 (33)1、短期内高负债企业业绩、建筑用钢需求将显著改善,关注擅长利用外部融资的优质龙头企业 (34)2、长期钢铁行业的多元化业务拓展、产品结构性升级值得期待,关注行业龙头企业 (35)税制改革:全面推行营改增,四大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此次营改增实行“双扩”,一方面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增值税范围,另一方面将不动产纳入可抵扣范围。
2016年度营改增工作总结

2016年度营改增工作总结【2016年度营改增工作总结1】根据《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宣传方案》(琼国税发〔2016〕68号)有关要求,我局紧紧围绕“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这一主题,结合全国第25个税收宣传月,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收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营改增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税制改革舆论环境。
现将四月份的营改增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强化领导,保障制度建设到位为使营改增宣传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通过印发《万宁市国家税务局做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宣传工作重点,成立宣传工作小组,统一制定宣传方案,负责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从多方面阐释改革积极意义,增进社会各界对改革的认同。
二、围绕主题,保障活动开展到位市局紧紧围绕营改增工作,结合万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与市地税局紧密联系,共同开展系列税收宣传活动。
一是联合举行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
4月1日上午与万宁地税联合举办启动仪式,重点发布全面推行营改增工作、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及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采取的系列措施,并就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广大纳税人关注的税收热点进行解答。
南国都市报、国际旅游岛商报、新浪海南、法制时报、万宁电视台、万宁时讯、万宁市委新闻办等七家媒体参与发布会报道。
二是联合开展营改增纳税人培训。
4月14日,由我局牵头组织“营改增”专题培训会,由政策法规科、纳税服务中心和海南大华光明税务师事务所就营改增政策规定、涉税业务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开具发票流程等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讲解,有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共计112家纳税人参加培训。
4月25日下午,我局联合市地税局在市多功能中心联合举办第二期营改增纳税人专题培训会,此次培训是市国地税联合举办的规模较大的营改增纳税人培训会,全市共1700余户纳税人参与培训。
4月28日,我局又专门针对已领取金税盘的纳税人开展增值税发票开具专题培训,对开票系统进行详细讲解。
2016年“营改增”全面分析及其解读

个人。
单位: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 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 承租人、承包人、挂靠人。 向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 境外 单位人和个人。
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境内代理人 境内接受方
14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1)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 增值税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小于50万 小于80万 小于500万 无法准确核算
公司业务示例
购办公用具、网络 备品备件、宣传物 料、水电费支出等
加工劳务
修理修配劳务
网络设备/办公设 备修理、车辆维修 货物/设备运送
交通运输业
邮政业
办公快件寄送、集 团客户礼品/刊物 寄送、促销活动礼 品寄送
9
税目注释
项目
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解释说明
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 务。 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 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 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 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 程管理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 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 经营性租赁。 务 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
★交通运输业 ★现代服务业: 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
从 地 区 上 看
2012年1月: 上海
2012年9月: 上海、北京、 江苏、安徽、 福建、广东、 天津、浙江、湖北
2016年营改增对房地产行业影响分析报告

2016年营改增对房地产行业影响分析报告一、“营改增”全面推广,地产行业纳入试点范围 (3)二、对开发商影响:土地成本能否抵扣是关键 (4)1、地产行业现行营业税率5% (4)2、增值税税负测算:若土地及利息成本无法抵扣,加税风险大于减税机会 5三、对二手房交易影响:对免征营业税住宅有加税风险 (8)1、免征营业税住房,增值税将增加交易成本 (8)2、征收营业税住房,增值税执行后的税负变动取决于增值额 (9)四、对商业地产影响:迎来政策小阳春 (10)五、国外经验:对自住和长期持有 (10)六、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加速住宅去化,短期将打击投资性需求 (11)增值税试点将扩大至地产行业。
自2016 年5 月1 日起,“营改增”(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将扩大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
在备受关注的税率方面,政策提出房地产业适用11%的税率。
对开发商影响:土地成本能否抵扣是关键。
地产行业的成本主要由1、土地,2、建安,3、财务成本构成。
地方政府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利息成本需等待金融服务业进行营改增后方能取得发票。
若土地及利息成本无法抵扣,则相当于营业税由目前5.5%上升至6.75%,地产商面临税负增加的风险,且毛利越高的项目税收负担越大。
如果政策特别觃定允许房地产企业凭财政部门监制的土地专用收据等作为抵扣凭证,则将大幅降低开发商税收成本(由5.5%下降至3.78%)。
对二手房交易影响:预计政策将向自住及长期住房倾斜。
现行营业税免征房屋,若征收增值税后,将面临交易成本增加的风险。
现行全额征收营业税的房屋,若购买原值大于现有售价49%,增值税小于营业税,反之则增值税将大于营业税。
对于差额征收营业税的房屋,由于税率由营业税的5.6%提高到增值税的11%,整体税负亦将有所增加。
根据总体税负只减不增的大方针,我们认为在执行细则上会考虑与现行营业税的税负比例,不排除对现在免征营业税的房屋也实行增值税免征。
2016年营改增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分析报告

2016年营改增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分析报告2016年3月目录一、营改增试点办法正式落地,普遍减轻房企税负水平 (5)1、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受益于土地出让金抵扣 (5)2、过渡期间适用简易计税法,相当于营业税政策平移 (9)二、营改增将促进企业管控水平提升,优质房企将受益 (10)三、企业购置房产可抵扣增值税,利好商业地产去库存 (12)四、二手房交易:平移此前营业税相关政策 (13)3月24日财政部正式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
其中规定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
对于房地产企业销售房地产项目,土地价款可直接在销售额中扣除。
对于二手房交易,政策基本平移先前营业税政策。
土地价款直接扣除,普遍减轻房企税负水平。
利好土地成本占比高的房企。
此前市场普遍疑虑土地价款能否作为成本抵扣增值税。
此次办法中明确规定土地出让金直接在销售额中扣除,将极大利好持有大量土地的房地产企业,特别是土地成本占比较多的房企。
毛利率低的企业更受益。
土地成本加建安成本占比越高越受益,占比不到销售额41%的话,税负会增加。
过渡期间税负基本无变化。
过渡期间(指房企销售的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与目前营业税征收办法相同。
有助于促进房企提升管控水平,优质房企将受益。
房企管控水平对业绩影响将更为明显。
如何从上游取得足额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完善增值税抵扣各环节链条将是房企面临的重要课题,这就要求房企加强与上游企业的谈判和议价能力。
企业购置房产可抵扣增值税,利好商业地产去库存。
企业购置房产可按规定计算出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可有效降低企业购房成本,刺激企业购置办公楼改善办公条件,可以有效去化写字楼库存,利好商业地产。
“营改增”对行业企业及上下游相关企业的影响分析

“营改增”对行业企业及上下游相关企业的影响分析2016年5月1日,我国已经全面推行了“营改增”,税收制度的改革必将对各个企业的运行等情况产生影响,本文则围绕改制对行业以及上下游单位形成的影响进行分析,进而保障企业获得更好的发展提供科学的依据。
一、“营改增”实施背景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今年全面实施营改增。
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今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这是一项意义重大的税制改革,减税规模空前巨大,预计本轮营改增扩围将减税5000亿元。
二、“营改增”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影响(一)税负降低“营改增”实施之后,较之税制改革之前,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显著降低。
税负降低的因素存在两个:其一,计税根据缩减;其二,适用税率下降。
①税改之后销售额已经被排除在计税依据之外,计税依据减少;②税制改革之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税负明显下降[1]。
另外,营业税金和附加税的计税根据是需要上缴的营业以及增值税,而增值税减少必然使得附加减少。
(二)业务受限“营改增”实行之后,一般纳税人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与当期进项税额的差。
为实现减负,如果一般纳税人处于下游,则物资采购时应当首先选择可以开增值税发票的单位。
通常而言,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出具增值税发票,业务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
(三)商业融资受限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法是简易计税,对于成本以及支出等没有过多的要求,因此约束力不足,在此状况下,纳税人本身对于会计核算的管理也出现松弛。
国内的小规模纳税一般来说指的是销售额不足500万元的单位,也就是小微型单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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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档为word格式,可任意修改编辑!)2016年4月目录一、我国营改增历程 4二、营改增对已试点行业的影响 6三、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71、房地产所处的增值税链条梳理72、营改增对收入的影响93、营改增对成本的影响11(1)对于土地成本的影响11(2)对于建安成本的影响124、营改增对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影响145、营改增对税负和经营业绩影响的测算15(1)土地成本不可抵扣(即t=0%)16①房企自行实施建筑安装16②房企将建筑安装外包给上游建筑商18(2)土地成本可按11%税率进行抵扣(t=11%)23 ①房企自行实施建筑安装23②房企将建筑安装外包给上游建筑商256、基于测算模型的结论28四、营改增对房企经营业绩的其他影响因素301、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能够取得312、历史成本是否可以抵扣31五、房地产企业面对营改增可采取的措施311、提高精装修比例312、提高议价能力,降低建筑商税负转嫁风险323、业务分拆324、加强管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32六、主要风险32我国营改增历程。
我国营改增历程开始于2010年,而2012年上海进行相关试点工作,标志着营改增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截止目前营改增已经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铁路运输业、邮政服务业、电信业陆续展开试点。
按照改革计划,2015年下半年要完成生活服务业、建筑业、不动产和金融保险业等行业营改增,其中预计不动产有偿转让、建筑业改征11%税率的增值税。
营改增对已试点行业的影响。
从已试点行业情况来看,总体营改增减税效果明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报告数据,2015年上半年,营改增减税1102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直接减税600亿元,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502亿元。
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
我们建立模型测算了营改增对房企的经营业绩的影响,按照土地成本是否可以抵扣,将测算分成两大类,同时在每个大类下,又按照房企是否将建筑安装打包给上游建筑商以及上游建筑商是否将税负转嫁给房企拆分成3三种情况,针对6小类情况分别建立模型进行测算,测算结论如下:(1)如果土地成本不可抵扣,则会使得房企利润下滑,并且毛利率越低、土地成本占比越大的房企,利润下降幅度更大。
(这种情况下,聚焦于三四线城市的房企由于土地成本占比较低,利润下降幅度反而较小)(2)如果土地成本可以抵扣进项税,且可抵扣税率越大,对房企经营业绩影响越有利,同时毛利率越低、土地成本占比越大利润增厚幅度越大。
(3)如果上游建筑商税负转嫁能力较弱,则房企将建筑安装打包给建筑商,对房企经营业绩越有利。
(4)如果上游建筑商税负转嫁能力较强,则房企延伸产业链,自行实施建筑安装,对经营业绩更有利。
房地产企业面对营改增可采取的措施。
实施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可以利用增值税可抵扣的制度在合法的范围内采取对公司经营有利的举措,可以采取的主要措施有:(1)提高精装修比例;(2)提高议价能力,降低上游建筑商税负转嫁风险;(3)拆分业务,增设小规模纳税人子公司;(4)加强管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我国营改增历程多行业陆续纳入试点范围我国的营改增历程开始于2010年10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会议提出了加快税制改革的要求,由此开启了营改增的序幕。
而在此后的2011年,营改增的推进更是获得了重大进展:首先201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此外,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对营改增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营改增的实施进一步奠定了基础。
最后,更为重要的是,2011年11月16日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进行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试点,表明我国营改增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在过去的3年多时间里,我国营改增稳步推进并取得了较大进展:目前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铁路运输业、邮政服务业、电信业陆续展开试点,试点地区也从上海扩大到10个省市,再扩大到全国范围。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营改增过程中,新增11%和6%两档税率,逐步形成了17%、13%、11%及6%四挡阶梯式税率,有助于在过渡期针对性减轻相关试点行业税负。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7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中明确指出,按照改革计划,今年要完成生活服务业、建筑业和不动产、金融保险业等行业营改增,预计下半年这些行业将纳入营改增试点,其中,根据预测,不动产有偿转让、建筑业改征11%税率的增值税,金融业、生活服务业按照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总体来看,我国营改增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我们认为营改增的推进有利于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规范税制,合理税负,有助于基本消除重复征税。
二、营改增对已试点行业的影响国家实施营改增的目的在于消除重复征税,完善增值税链条,而从已试点行业情况来看,各行业虽有分化,但总体减税效果明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各年度的税务报告数据,从2012年到2015年上半年三年半的时间累计实现减税4848亿元,其中2012年,包括上海在内的9个试点地区营改增共减税约420亿元;2013年全年营改增减税1402亿元,包括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600亿元,非试点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802亿元;2014年全年有超过95%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实现税负不同程度的下降,减税898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进项税额抵扣增加,减税1020亿元,合计实现减税1918亿元;而2015年上半年,营改增减税1102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直接减税600亿元,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502亿元。
而具体到各个试点行业来看,2014年纳入试点的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业,分别有1477户、4698户、20658户纳税人,其中,铁路运输、邮政业分别实现改征增值税363亿元、11亿元,与缴纳营业税相比,分别减税8亿元、4亿元;而电信业6月至12月实现改征增值税294亿元,与缴纳营业税相比,增税64亿元,但为下游一般纳税人增加了税款抵扣。
三、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1、房地产所处的增值税链条梳理按照计划,不动产的有偿转让将会在2015年下半年完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房地产企业也将纳入增值税链条中,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从税负以及经营业绩两个方面分析营改增对于房地产企业的影响。
但由于在分析过程中,涉及房地产企业在上游环节的增值税进项抵扣,因此,为了便于分析,在此之前,我们先对整个不动产销售中的增值税链条尤其是上一环节的增值税情况进行简单的梳理:房地产企业的上游主要有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让土地使用权,对房企形成土地成本)、建筑安装公司(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对房企形成建安成本)、建筑安装材料供应商(提供建筑安装材料,对房企形成建安成本)、金融机构(提供贷款,对房企形成资本化利息成本)以及咨询公司、开发设计服务公司等。
其中,建安公司与金融机构将在今年纳入营改增试点,预计营改增后,建安公司与金融机构将分别按照11%、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建安材料供应商原本就是增值税的纳税人,根据增值税优惠政策,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咨询公司与开发设计服务公司从2012年起试点营改增,按照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而对于房企购置土地这一环节中,由于土地出让金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土地成本无法进行增值税进项抵扣。
但考虑到不显著增加企业税负的营改增总体指导方针,国税总局出台相关特别政策允许房企土地成本进行进项抵扣也存在一定的可能性。
通过梳理,我们发现:分析营改增对于房企影响的关键因素在于土地成本是否能够进行进项抵扣,为此我们在下面分析的过程中针对土地成本是否抵扣进行了分大类讨论。
此外,为了更为清楚的分析营改增对于房企经营业绩的影响,我们分别对房企的收入、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进行了详细分析,在此基础上最后对房企的经营业绩进行了测算分析。
注:下面数字代表其缴纳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2、营改增对收入的影响增值税是价外税,在收入以外单独核算,具体数值为(收入*增值税税率)。
营改增后对于房企收入的影响,关键在于房企向下游购房者转嫁增值税的能力。
我们分析两种极端的情况,第一种情况假设房企能够将增值税完全转嫁给购房者,则营改增对于房企收入没有影响;第二种情况假设房企不把增值税转嫁给购房者即增值税负担完全由企业自己消化,则这种情况下营改增的收入变为:营改增后收入=营改增前收入/(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销项税=营改增后收入*增值税税率我们认为由于房企下游购房者大多数均为个人购房者,一般不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因此如果房企将增值税税款转嫁给购房者,会极大地增加购房者成本,而在行业进入白银时代的背景下,购房者负担的明显增加会使得销售下滑,不利于房企的销售回笼,因为,我们认为增值税完全转嫁给购房者的难度极大。
因此,我们在本篇的报告的分析中,我们假设营改增后增值税负担将由企业自己消化,营改增之后收入相应变为:营改增后收入=营改增前收入/(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销项税=营改增后收入*增值税税率在增值税税率为11%的假设下:营改增后收入=9009%*营改增前收入增值税-销项税=991%*营改增前收入注:本报告在分析过程中,为了便于测算,简化地认为房企完全自己消化增值税税负,并不转嫁给购房者。
但是我们需要指出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房企可以将部分增值税转化为购房成本,部分由自己消化负担3、营改增对成本的影响房地产企业成本主要由土地成本、建安成本以及资本化利息成本构成,其中土地成本以及建安成本是最主要的构成,而资本化利息成本占比较低并且因各大房企的资金成本以及项目开发周期而变化,因此,为了简化分析,本篇报告主要分析营改增对于土地成本以及建安成本的影响。
(1)对于土地成本的影响在上面我们已经提到土地成本能否进行抵扣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而其也成为影响房企税负以及经营业绩的关键因素,为此我们针对土地成本是否能够进行抵扣分别做了假设分析,假设土地抵扣税率为变量t,则:(1)当土地成本无法进行抵扣时,即t=0%时,营改增前后土地成本不变;(2)当土地成本能够进行抵扣,并且抵扣税率为11%时,即t=11%时,营改后土地成本变为:营改增后土地成本=营改增前土地成本/(1+t)=营改增前土地成本/(1+11%)=9009%*营改增前土地成本;增值税-进项税=营改增后土地成本*t=991%*营改增前土地成本;(3)同理,当土地成本能够进行抵扣,并且抵扣税率为17%时,即t=17%时,营改增后土地成本变为:营改增后土地成本=营改增前土地成本/(1+t)=营改增前土地成本/(1+17%)=8547%*营改增前土地成本;增值税-进项税=营改增后土地成本*t=1453%*营改增前土地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