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部门银行账户亟待清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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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财政部门预算外资金和清理规范其帐户有关问题的通知

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财政部门预算外资金和清理规范其帐户有关问题的通知

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财政部门预算外资金和清理规范其帐户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1996.10.08•【文号】审财发[1996]279号•【施行日期】1996.10.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预算外资金管理正文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财政部门预算外资金和清理规范其帐户有关问题的通知(审财发[1996]2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审计厅(局),中国人民银行分行:目前,清理检查财政部门预算外资金工作已进入重点检查阶段。

为了切实做好财政部门预算外资金的重点检查及对财政部门预算外资金帐户的清理规范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其在国库以外设立的各种帐户(含在预算外管理的各项资金开设的帐户)进行认真清理,并按照附表一如实填报“财政部门预算外资金银行开户情况调查表”,该表由填报单位报送同级审计部门。

二、各级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要按照附表二认真填报“财政部门预算外资金银行开户情况表”。

该表由填报单位将一式二联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

人民银行将其中一联送交同级审计部门。

三、各级审计部门在收到财政部门和银行填报的报表后,要严格保守秘密,及时认真地核对和分析,在此基础上,按照财政部门预算外资金清理检查的范围、内容和重点,分帐户逐一清理检查财政部门有关帐、表、单、册。

审计部门对有疑问帐户的查询,有关开户银行应积极配合。

人民银行分支行对财政部门开设帐户的种类、性质进行分析,并按照《银行帐户管理办法》逐步加以规范。

四、各级审计部门要将这次清理财政部门预算外资金银行开户的情况逐级汇总,按照附表三汇总填报,并于今年10月底前向审计署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作出专题报告。

当前财政部门预算外资金管理比较混乱,银行开户也过多过滥。

这个问题不仅造成了国家财政资金分散和分配秩序混乱,而且助长了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也不利于加强管理和监督。

2023年整顿财政账户管理方案

2023年整顿财政账户管理方案

2023年整顿财政账户管理方案一、背景介绍2023年是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年份,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账户管理,提高财政收支的透明度和效益,我们制定了以下整顿财政账户管理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完善财政账户管理制度,提高财政管理效能,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2. 原则:(1) 依法行政:财政账户管理始终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简化账户:通过整合和减少财政账户数量,提高账户管理的效率和规范性。

(3) 深化改革:在整顿财政账户管理的过程中,结合财政管理改革,促进财政体制的现代化和法治化。

(4) 安全可控:加强财政账户风险防范和控制,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5) 激发活力:通过财政账户管理的合规化和规范化,激发财政资源的活力和创造力。

三、整顿措施和具体步骤1. 统一账户分类:制定统一的财政账户分类标准,将财政账户划分为收入账户、支出账户、专户账户和结算账户等几大类别,避免账户分类混乱。

2. 精简账户数量:核查清理过期、作废、重复和无效的财政账户,合并和清退冗余账户,精简账户数量,提高账户管理的效率。

3. 简化账户结构:优化财政账户结构,减少区级以下财政账户数量,统一省级以上账户管理,确保账户管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4. 强化账户监管:建立健全账户监管机制,加强财政账户监督和审计,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5. 进一步实施电子化财政账户管理:推动财政账户管理的电子化、网络化和自动化,提高财政管理的精确度和效率。

6. 完善账户信息公示制度:加强财政账户信息的公开和监督,提高财政账户的透明度,增加社会监督力度,防范财政腐败。

7. 加强账户风险管理:制定完善的财政账户风险防控措施,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8. 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加强对财政账户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账户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预期成效1. 提高财政管理效益:通过整顿财政账户管理,加强账户监管和风险控制,提高财政管理的效益和规范性。

《财税库银对账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财税库银对账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财税库银对账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摘要。

做好国库与财政、征收机关、集中收付代理银行对账工作(以下简称财税库银对账工作)是确保预算收支数据准确无误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有效防范国库资金风险、保障国库资金安全的重要手段。

本文指出了目前财税库银对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进一步做好财税库银对账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对账问题建议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各级国库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和预算支出的拨付。

这些业务涉及部门和环节较多,商业银行经收处(含集中收付代理银行,以下同)、征收机关、财政以及国库任何一个部门或环节出现差错,都可能影响预算收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而通过严格对账,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不仅可以发现某部门的差错,更重要的是可以防止和杜绝截留、挤占、挪用预算收入等违规、违法行为,防范国库资金风险,确保国库资金安全。

人民银行管理国库30年来,各级国库、财政、征收机关、商业银行严格履职,相互协调配合,共同顺利完成了国家预算收支任务,保障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但由于受到诸多因素和条件的制约,各部门对账工作仍然存在着认识不统一、部门协调不够等问题,影响了对账工作的质量,存在资金风险隐患,甚至可能引发资金案件,如xx年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绿洲房产公司工作人员盗窃契税案,xx年黑龙江通河县支库国库业务记账员xx夫盗窃国库资金案等。

因此,如何加强财税库银对账工作,进一步提升对账工作质量,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财税库银对账工作存在的问题(一)现行国库对账的制度已不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多年来,财税库对账的主要依据是xx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国库与财政、征收机关对账办法》。

随着财税改革的持续推进,现行国库对账的制度不够完善,已不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

一是对账内容未能涵盖全部应对账业务。

该办法的对账内容仅包括国库与财政、征收机关的对账内容。

2023整顿财政账户管理方案

2023整顿财政账户管理方案

2023整顿财政账户管理方案一、背景和目标财政账户是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控制财政收支、保障财政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管理体制不完善,我国财政账户管理存在一些问题,如账务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

为了优化财政账户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运用和防范风险,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旨在通过完善财政账户管理制度和强化监督机制,提升财政账户管理水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和高效使用。

二、具体措施1. 完善财政账户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财政账户开设和销户制度,加强对财政账户开设的审查和监督,确保账户真实、合法和规范。

(2)建立财政收支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政法律法规执行,对财政收入和支出进行明确规定和监督。

(3)完善财政账户收支清算制度,定期对财政账户进行核对清算,并建立相应的反馈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账务差错。

(4)建立财政账户异动管理制度,对财政账户的异动情况进行监测和管理,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处置。

2. 强化财政账户日常监督(1)建立财政账户监督检查机制,每年对各级财政账户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升财政账户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2)加强对财政账户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他们具备丰富的财政业务知识和良好的职业素养,提高账务处理能力和安全意识。

(3)建立财政账户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财政账户资金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3. 推进财政账户信息化建设(1)推动财政账户管理信息化,引入先进的电子支付、核算和管理系统,提高财政账户管理的便捷性和高效性。

(2)强化财政账户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账户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加强对账户信息的保护和防范。

4. 加强财政账户风险防控(1)建立财政账户风险评估和防控制度,对财政账户风险进行分类评估,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加大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控力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提高财政账户的风险防控能力。

基层财政部门财政资金专户管理亟待规范

基层财政部门财政资金专户管理亟待规范

基层财政部门财政资金专户管理亟待规范在2010年中央公共投资预算执行情况检查中,浙江专员办对财政专户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

调查发现,各地财政部门虽然逐步开展了财政专户的清理工作,但仍存在清理不彻底、核算游离财政总会计账、账户管理部门分散等问题,需要引起进一步的重视。

一、存在问题(一)开立财政专户的依据不符合规定。

2006年,财政部《关于加强与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财办〔2006〕12号),明确财政资金专户应当经国务院、财政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财政部门以正式文件批准后开设。

调查发现,由于配套措施尚未到位,实际开设专户时,都是由基层财政局自行履行财政审批手续。

开户所依据的文件,往往是地级政府、省级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管理的文件,甚至财政部门的一个证明。

这类文件有的条款内容并不明确,有的文件已经作废,有的印发文件部门并未有相应的权限。

(二)财政专户清理不彻底、存在专户不专情况。

近年来,地方财政部门对财政专户开设管理情况开展了清理,但仍存在专户不专情况。

一是同一类专项资金开设多个账户,有的还将资金暂存部分存放定期存款。

二是多项专项资金在一个账户分账核算,专户核算的内容与专户名称不一致。

三是借用遗存专户,核算其他专项资金。

有的专户核算的专项资金已经取消,但财政局仍保留专户并用于核算其他专项资金。

四是部分专项已不复存在,但历年资金结余未及时清理归并,并长期存放在其他财政专户。

(三)专户管理职能部门分散,资金安全存在隐患。

经调查,部分基层财政部门尚未做到账户的统一核算管理。

专项资金的职能科室同时承担了账户资金的核算、管理职能。

账户管理、资金分配和资金核算集中在一个职能科室,缺少必要的内部制衡控制,导致资金安全存在隐患。

江西鄱阳近亿元财政资金被转移的原因之一就是财政专户管理集中于一个职能科室,资金管理失去了必要的内部控制。

(四)部分资金核算游离于财政总会计账,形成支出虚列及账外结余。

调查发现,部分基层财政局专户资金未纳入财政总会计账统一核算,而是单独建立财务帐套核算,相关财务收支及资金结存情况也未与总会计账并账或者合并报表,导致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游离于财政决算报表之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行对银行帐户清理整顿情况检查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行对银行帐户清理整顿情况检查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行对银行帐户清理整顿情况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1.10.18•【文号】国税函[2001]765号•【施行日期】2001.10.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行对银行帐户清理整顿情况检查的通知(国税函[2001]7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2001年6月总局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的通知》(国税发[2001]75号)对清理整顿国家税务局系统银行帐户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目前,大多数地区按照总局要求,集中力量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银行帐户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并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也有少数地区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清查不彻底,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尚未得到解决。

为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防止搞形式,走过场,按照清理整顿工作部署,总局决定由总局监察局、财务司组织联合检查组,于2001年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对各地进行专项检查,各地也要对下属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不按规定清理整顿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要进行严格处理。

现针对各地清理整顿第一阶段工作发现的问题,再提几点要求: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严格控制并规范行政事业性单位的银行帐户,是加强预算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强化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强化“两权”监督制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一项总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要严格执行有关银行帐户管理的规定(一)省、地市局计财部门(系统财务)除计委拨预算内基建投资款必开户外,只允许开设一个经费帐户。

(二)各级国税局本级财务(机关财务)除住房专用基金户外(含住房公积金等),只允许了开设一个帐户。

如有基建项目,只允许开设一个基建专用帐户,基建项目完工并结算完工程款后立即撤销。

清理单位银行账户意见

清理单位银行账户意见

清理单位银行账户意见严格控制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是加强预算管理、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强化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

近年来,不少地区和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相继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清理,取消了一批违规开设的账户,加强对保留账户的规范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的地区和部门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清理不彻底;有的部门和单位开设、变更、终止银行账户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少数单位仍在擅自开设银行账户。

总的看,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过多过滥和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尚未得到很好解决。

党中央、国务院对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工作非常重视。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把清理整顿单位银行账户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再次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贯彻落实好这两个会议的精神,切实加强银行账户的监督和管理,*年要集中力量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清理整顿的范围和任务本次清理整顿的范围是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

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都要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清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要依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字〔*〕66号)和财政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银行账户管理的规定》(财综字〔*〕88号)及国家有关银行账户管理的其他规定,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清理。

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现行银行开户的有关制度和本地区制定的有关银行账户管理的规定,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

通过清理整顿,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摸清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银行账户的基本情况;未按规定开设的银行账户,要一律取消;能够归并的银行账户,要一律归并;保留的银行账户,要如实登记上报,说明有关情况。

2023年整顿财政账户管理方案

2023年整顿财政账户管理方案

2023年整顿财政账户管理方案____年整顿财政账户管理方案一、背景分析财政账户管理是一个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支的平衡与稳定。

然而,在过去的几年中,我国财政账户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资金管理不规范、信息系统不完善、账务处理不及时等。

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账户管理水平,确保国家财政的安全和稳定,我们制定了以下整顿财政账户管理方案。

二、整顿目标本方案的整顿目标是:优化财政账户管理流程,提高财政账户管理水平,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完善财政账务处理机制,确保财政收支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三、整顿内容1. 资金管理(1)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资金监管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和流程。

(2)优化财政账户结构,合理划分账户类型,确保账户各项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3)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建立财政资金流动的审批和监控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 信息系统建设(1)完善财政信息系统,建立一个集中、统一、规范的财政账户管理平台,实现财政账户信息的全面记录和查阅。

(2)加强财政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确保财政账户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3)提升信息系统的应用能力,通过技术手段提高财政账户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3. 账务处理机制(1)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任务的准确、及时完成。

(2)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财务处理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

(3)优化财务流程,精简冗余环节,提高财务处理的效率。

4. 审计与监督(1)加强对财政账户的审计工作,确保财政收支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2)建立健全财政账户的监督机制,包括内部审计、外部监督等,加强对财政账户操作的监控和检查。

四、整顿措施1. 制定详细的整顿计划,明确各项整顿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加大财政账户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

3. 更新财政信息系统,引入先进的科技手段,提高财政账户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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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审计》1998年第4期(总第143期)
工作研究
◆任轶群
财税部门银行账户亟待清理规范
一个好的教师应该教人发现真理,而不仅仅是奉送真理。

———第斯多惠
为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促进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们结合财政决算审计对四县、两市、两区财税部门银行开户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财税部门在账户设置、使用和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财税部门账户过多过滥。

调查中发现,8个县(市)区普遍存在多头开户或不在规定银行开户,造成账户重复、资金分散,不利于管理和监督。

据调查了解,有的一项资金在多家银行开设多个账户或一项资金在一家银行开设多个账户,使地方政府不知道财政有多少资金,不利于资金的统筹使用和宏观管理。

如:某县财政局,共开设38个账户,仅城市增容费一项就开设7个账户,且涉及当地工行、建行、农行、信用卡部和房产信贷部,人为地造成资金分散,出现管理和监督的死角。

(二)将财政性资金存入资信程度不高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造成损失。

调查中发现部分财政部门违反国家规定将预算内、外资金存
在非金融机构,且根据银行的需要随意转款,使财政资金造成潜在的损失。

如:某区财政局以前年度在基金会开设的账户,已有4.4万
元无法收回。

(三)乱开账户,隐瞒、截留、转移收入,逃避监督和随意坐支、借出。

调查中发现,有的县区财政部门将部分预算外资金不纳入预算外管理,而是在银行或非金融机构乱开账户管理,开户单位在这些账户中随意坐支和借出,人为地造成资金分散和流失。

(四)税务部门设过渡性账户延压应缴税款。

部分基层税务部门开设税款过渡账户,预储部分税款,以调节进度或以丰补欠。

我们抽查了四县、两市、两区的25个征收机关,发现不仅有私设税款过渡账户的现象,还有将税款以个人名义存入卡部的,或将税款存入存折的,人为地造成了税款延解、积压,影响了当年的财政收入。

财税部门存在的上述问题,严重地违反
了《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预算法》,使得大量的财政性资金活动处于隐性状态,不利于财政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因此清理规范财税部门银行账户,从根本上堵塞财政性资金分
散、流失的漏洞势在必行。

故提出如下建议:
(一)财税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有关财政法规,严肃财经纪律。

认真执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和完善财税部门内部资金管理。

(二)充分发挥金融部门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的监督作用。

各地各级人民银行要对预算单位设立开户许可证制度,认真把好基本账户的审批关,并实施对商业银行开户的监督。

商业银行要严格执行预算单位开户手续,不能为了吸收存款而随意为预算单位开设银行账户。

(三)财税部门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清理、撤销、合并现有银行账户。

税务部门要严肃税款解缴制度,认真清理预储税款,取消税款过渡户和公款私存账户及存折,做到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作者单位唐山市审计局财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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