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汕头海湾新区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汕头城乡规划局

《汕头海湾新区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文本主要内容第一条规划背景1、落实华侨经济文化合作实验区国家战略要求,调整优化片区用地与产业布局。
国务院2014年9月15日批复同意汕头经济特区建设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国函〔2014〕123号),支持试验区着力转型升级与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在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营商环境、通关制度、社会管理、土地管理、海域使用与投融资等方面创新体制机制。
搭建海外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平台,拓展文化传播渠道,推动海外华侨华人与祖国经济深度融合发展。
2、契合汕头海湾新区城市战略的新定位新思路,提升片区产业与空间发展水平。
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2013年11月14日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汕头海湾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年)》,在汕头东部沿海480平方公里的区域内形成“一核三区”的空间开发总体格局。
东海岸新城是“一核”--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的重要组成区域,明确要集聚发展金融商务、企业运营、会展交易、文化创意等产业,打造成为提升汕头现代化城市形象的标志性区域。
3、吸收东海岸新城国际城市设计竞赛成果优点,引入契合区域发展的创新理念与空间布局。
2013年6月举行的东海岸新城国际城市设计竞赛中,安德鲁—荷兰高柏、美国NBBJ与香港奥雅纳三家优秀国际团队对东海岸新城进行各自独特精彩的规划诠释。
方案从各种不同的视角抓住汕头自然禀赋与人文特质,以国际视野、新颖理念与先进手法,描绘出独具匠心的规划蓝图。
在概念规划竞赛方案优化完成后,需要通过法定的控规修改程序,将方案中适合汕头与本区域发展的创新理念与空间布局进行吸收融合与优化提升。
4、统筹协调各层次相关规划,梳理完善片区与周边区域的规划衔接。
东海岸新城作为汕头城市新的战略重点发展区的核心载体与启动片区,与正在修改中的《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2013修改)》同步,在空间与产业的布局上对本片区重新进行精确的功能定位与空间调整,以符合上层次规划的新定位新思路对于本区域用地载体的布局要求。
汕头市澄海区基准地价表

汕头市澄海区基准地价表【2008年】2013-10-09 10:48:34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作者:匿名访问次数:53我要投稿我要纠错土地使用年期为各用途土地法定最高出让年限;评估基准日为2008年6月31日;商业用地、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容积率为2.0;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宗地红线外通路、通水、排水、通电、通信)条件下以用地红线(不包括市政道路、市政绿化分摊,但含小区内道路、绿化以及其它附属设施)为基础测定的均质区域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路线价是沿街道敷设在街道两旁,临街宽度为四米,进深为十二米的标准宗地在特定区段的商业用地平均价格。
澄海区基准地价一、基准地价内涵土地使用年期为各用途土地法定最高出让年限;评估基准日为2008年6月31日;商业用地、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容积率为2.0;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宗地红线外通路、通水、排水、通电、通信)条件下以用地红线(不包括市政道路、市政绿化分摊,但含小区内道路、绿化以及其它附属设施)为基础测定的均质区域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路线价是沿街道敷设在街道两旁,临街宽度为四米,进深为十二米的标准宗地在特定区段的商业用地平均价格。
二、级别范围及价格(一)商业用地级别范围及价格(二)商业用地路线价格道路名称区段说明价格(元/㎡)价格(万元/亩)澄江路西至玉潭路,东至324国道城区段3090 206德政路西至玉潭路,东至324国道城区段3230 215.33 文冠路西至怀汉路,东至324国道城区段4420 294.67 玉亭路西至玉潭路,东至324国道城区段2840 189.33 西华路西至324国道城区段,东至外环西路4220 281.33益民路西至外环西路,东至中山(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中路4220 281.33文祠西路东段西至324国道城区段,东至北门直街4540 302.67文祠西路东段至文祠东路西段西至北门直接,东至会堂街5170 344.67 文祠东路东段西至会堂街,东至东港路4540 302.67 寺后街西至中山中路,东至环东路4790 319.33 文化路西至中山中路,东至环东路4100 273.33 中山中路北至环北路,南至环南路5140 342.67 中山南(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路北至环南路,南至蓬岭路3320 221.33 环东路北至环北路,南至文祠东路3920 261.33 环南路东段西至中山中路,东至环东路3880 258.67 (三)居住用地级别范围及价格(四)工业用地级别范围及价格。
《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简要说明一、现状概况(一)区位与交通概况规划区位于澄海区东南部,濒临南海,距离澄海城区8公里,汕头市主城区18公里,南澳岛10公里。
规划区交通方便,通往规划区的主干道莱美路为国家亚一级公路,与324国道及金鸿公路相接,可直达汕头国际机场(13公里)、广梅汕铁路汕头站(18公里)和深汕高速公路及汕汾高速公路外砂入口处(10公里)。
区内莱长渡口与瀛翔码头是目前大陆与南澳岛的主要通道。
(二)、用地及建设概况1、规划区内建成投入使用的有:金叶山庄、欢乐天地、古堡夕照、颅血奇石、观海长廊、天后宫、卧波美人、莱芜旭日、乳峰探源等。
2、规划区拥有宾馆、招待所等接待单位15家,床位约1500个,配套可容纳400人的会议厅4个,100人以上小型会议厅6个和歌舞厅、保龄球馆、烧烤、茶座等项目,具备了较好的旅游、娱乐硬件环境,历年接待能力在45万人次以上。
表1 现状用地一览表二、规划目标在我区的层面上,应以东部城市经济带的规划建设为契机,结合《澄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中东部新城的规划,以及《汕头市澄海区城镇体系规划(2009-2030)》对莱芜片区的调整,把这一片区建设成为一个“生态型、滨海型、综合型的城市功能实体”。
1、建设澄海东部综合性新城区2、塑造滨海新城,打造会展、商务、物流服务中心3、完善旅游和居住配套服务三、性质定位规划区是东部城市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澄海东部的综合性新城区,集会展商务、物流园区、旅游服务、以及居住配套于一体的功能片区。
主要建设高水平、高质量的城市环境,完善办公、居住和商贸功能,大力发展会展商务,物流服务和旅游度假产业。
四、规划策略1、高起点、高标准、高品质;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体现生态优先。
五、规划理念(1)公共性——营造连续的亲水公共开放空间(2)生态性——保护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3)整体性——融入城市总体布局、塑造整体滨海特色(4)可达性——确保交通可达和步行导向为主(5)混合性——土地利用的多样性六、用地布局规划(一)、规划结构功能结构为“一带+四区”一带:即以海边沙滩和“一防”防护林以及南澳大桥两侧的防护绿地为载体的旅游休闲景观带,该带的防护绿地面积多达51.32公顷,海边沙滩面积约40.42公顷,资源相当丰富;四区:即旅游度假及配套区+会展物流区+居住配套区+限制建设和湿地公园区。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中心城区城乡规划违法建设查处规程的通知-汕府办〔2015〕73号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中心城区城乡规划违法建设查处规程的通知正文:----------------------------------------------------------------------------------------------------------------------------------------------------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中心城区城乡规划违法建设查处规程的通知汕府办〔2015〕7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汕头市中心城区城乡规划违法建设查处规程》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城管局反映。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7日汕头市中心城区城乡规划违法建设查处规程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城乡规划管理,及时、有效制止和查处城乡规划违法建设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权益,确保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程。
一、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中心城区(金平、龙湖、濠江区)范围内对城乡规划违法建设的查处。
本规程所称的城乡规划违法建设,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规划许可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
中心城区城乡规划违法建设,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
违反城乡规划以外的违法建设,由其他相关部门查处。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在镇辖区范围内的,由镇人民政府负责依法查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在街道辖区范围内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配合。
汕头澄海区莱芜片区

汕头市澄海区莱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扩围修编)(草案)简要说明一、规划范围和区位概况汕头市澄海区莱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北临莲阳河出海口,南至莱美路、环岛南路,西至五洲大道,东抵填海海岸线,总规划面积为445.00公顷。
规划区位于澄海区东南部,濒临南海,西距离澄海区政府仅11.5公里,东与南澳岛隔海相望,是通往南澳岛的必经之地。
南离汕头市东海岸新城仅一水之隔。
二、土地利用现状(一)用地建设情况规划区现状总用地445.00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97.16公顷,占总用地21.8%,非建设用地345.33公顷,占总用地77.6%,以水域、农田和裸地空闲地为主。
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主要由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等类别构成。
(二)道路交通建设情况规划区现状主要城市道路有莱美路(35.5米),神女路(34米)、东海岸大道(红线宽度40米,现建设约20米)等。
现状内部的道路有夕照路(约12米)、环岛路(约12米)、南屿路(约10米)以及一些区间路。
路面均为水泥路面铺设,道路状况良好。
位于岛南端有港口客运码头一处,莱长码头,用于往来南澳,自从南澳大桥通桥后,码头的客运量严重削减。
(三)用地权属情况规划区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包括国有划拨用地、国有出让用地、政府收储用地、其他国有用地及柴井、北港两个社区的集体用地。
三、目标定位(一)发展定位根据汕头市总体规划对片区的相关指引,综合莱芜片区的价值判断和周边地区发展研究,本次规划确定规划区的发展定位为:——海丝文旅小镇;——中国东南沿海休闲度假胜地;——粤东现代服务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发展功能规划以其独特的人文地理优势,充分整理挖掘“海丝”文化元素,打造汕头市独一无二的“海丝文旅小镇”,以滨海旅游度假功能为主导,以文化与旅游结合为特色, 发展健康养生、旅游运动、文化娱乐、生活社区、新兴产业等多种功能,是城市发展强有力的增长极。
四、发展规模(一)人口规模依照规划定位及发展趋势,预测规划区总居住人口约为3.6万人,常住人口取总居住人口的70%,约为2.5万人。
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91号

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正文:---------------------------------------------------------------------------------------------------------------------------------------------------- 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91号《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12月30日汕头市人民政府第十四届6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郑剑戈2019年12月31日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2013年12月31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47号发布根据2016年12月3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72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汕头经济特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等16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2019年12月31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91号修订)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的规划管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区范围内建设用地的使用性质和容积率的规划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用地使用性质,按照国家有关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进行分类;所称的建设用地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计容总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净(实)用地面积的比值。
第四条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办法,并负责市区(濠江区除外)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的规划管理工作。
南澳县、濠江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的规划管理工作。
各功能区管委会和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按照规定职责负责辖区内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的规划管理工作。
汕头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

汕头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改二稿)汕头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二〇一一年四月红色字体部分表示本次修改条文及所属节。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城乡规划编制 (2)第三章建设用地管理 (8)第一节城市用地分类及适建范围 (8)第二节建设用地 (11)第三节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3)第四节公共(服务)设施 (17)第五节城市绿地 (31)第四章建筑工程管理 (37)第一节建筑间距 (37)第二节建筑退让 (47)第三节建筑高度 (55)第四节建筑与环境景观 (58)第五节停车设施配建 (63)第六节建筑工程市政配套设施 (67)第五章市政工程规划管理 (68)第一节道路交通工程 (68)第二节用地竖向 (77)第三节水资源与给水工程 (79)第四节排水工程 (80)第五节电力工程 (81)第六节电信工程 (84)第七节燃气工程 (87)第八节热力工程 (89)第九节环卫设施 (90)第十节工程管线综合 (94)第十一节城市家具 (102)第六章城市防灾 (103)第七章城乡规划勘察测绘 (109)第八章附则 (112)附录一:汕头市城乡规划编制体系框图 (113)附录二:名词解释 (114)附录三:计算规则 (1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依据《汕头市城乡规划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汕头市区范围。
其中,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技术指标适用中心城区(包括金平、龙湖、濠江区)和澄海、潮阳、潮南区的区治所在地;建制镇、村庄按国家和省关于村庄、集镇的规划管理规定执行并参照本规定。
第三条[技术规定与专业规范的关系]本规定未予明确的,按国家、省和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执行。
第四条[技术规定与详细规划的关系]土地利用和工程建设应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并执行本规定。
第五条[特别控制区]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管理需要,汕头市区划分为特别控制区和一般建设区。
谈汕头市澄海岭海工业园燃气工程规划

新的更高 的要 求, 如 :规范对包 括燃气管道 管材 、设计压 例 力级制 、气源 选择 、气化 站布 置等提 出 了一 些新 的改进 要
求。
②做 为汕 头市级 的重 点高新 工业 园区 ,燃 气工 程规划 是 市政 工程规 划 的重要组 成部分 ,规划 完成 的效果 将会直 接 影 响到 园区今后 建设 中引资 的吸 引力、生产 成本 、居住 人 员生活 质量 、环境 保护 等方方 面面 。为 了更好地 借鉴在 燃 气 工 程 规划 方 面 有较 丰 富 经 验 的省 内其 它工 业 园 的做 法 ,我院于2 0 年 9 0 7 月初组 织 了项 目设计组 的主 要工程技术 人 员先 后走访 了东 莞松 山湖 科技产 业 园区 、中 山火 炬高新 技 术产业 开发 区、珠海 南屏 、唐 家湾科 技创业 园等 工业 园 区,虚心 与有 关规划 专家 、园 区管理人 士等就 园 区的燃气 规 划 建 设 管理 进 行深 入 的讨 论 ,在 吸 取 和 总结 经 验 的 同 时,根据 澄海产 业发展 的实际初 步确定 了澄海 岭海 工业 园 的燃气规 划定位 及发展 方 向。分析 判 断岭海工 业 园区的燃 气 发展阶 段 、分 析澄海 区现 状燃气 发展 状况 、分析研 究历 年 来澄海燃 气规 划和 实施状 况 ,了解澄海 各类 企业发 展状 况 和对岭海 工业 园 区的基本 要求 ,经综 合后形 成 了 《 澄海 岭 海工业 园燃气 分析报 告 》。该报 告 为岭海工 业园燃气 工 程 规划项 目编制 的前 期准备 工作提 供 了一定 的依据和 技术
维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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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
李 胜
( 汕头市 澄海规划 设计研 究院 ,广 东 汕 头 5 8 0 1 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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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山”为岛上的“神女公园”、“古堡夕照”、“双乳峰”。
规划采用点、线、面绿化系统布局原则,充分利用片区三面临水的区位优势,将片区打造成生态型、滨海型、综合型的城市功能实体。
(二)规划用地分类规划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385.82公顷,除城市道路、区级公建、区级市政、区级公共绿地和水域等外,规划居住区用地面积为99.01公顷,其中二类居住用地面积为68.34公顷。在建设用地分类上,按照国家城市用地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和绿地等等。详见表2。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体现生态优先。
五、规划理念
(1)公共性——营造连续的亲水公共开放空间
(2)生态性——保护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
(3)整体性——融入城市总体布局、塑造整体滨海特色
(4)可达性——确保交通可达和步行导向为主
(5)混合性——土地利用的多样性
六、用地布局规划
(一)、规划结构
功能结构为“一带+四区”
道路用地(S1)
26.22
6.80%
水域(E1)
71.52
18.54%
公共绿地(G1)
14.64
3.79%
防护绿地(G2)
36.15
9.37%
园地(E3)
17.62
4.57%
耕地(E2)
89.42
23.18%
山体
35.80
9.28%
沙滩
27.68
7.17%
规划区面积
385.82
100.00%
二、规划目标
表2 规划用地平衡表
项 目
代码
面积(ha)
比例(%)
居住用地
R
99.01
25.66
其
中
一类居住
R1
30.67
7.95
二类居住
R2
68.34
17.71
公共设施用地
C
66.02
17.11
其
中
行政办公用地
C12
2.28
0.59
商业用地
C21
10.29
2.67
会展用地
C34
4.05
1.05
市场用地
C26
20.43
《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作者:
—————————————————————————————细规划》
草案简要说明
一、现状概况
(一)区位与交通概况
规划区位于澄海区东南部,濒临南海,距离澄海城区8公里,汕头市主城区18公里,南澳岛10公里。
5.30
旅游用地
C9
23.34
6.05
文物古迹
C7
5.63
1.46
绿地
G
75.51
19.57
其
中
公共绿地
G1
19.54
5.07
防护绿地
G2
55.97
14.51
道路广场用地
S
80.80
20.94
其中
道路用地
S1
78.20
20.27
其中
城市干道用地
S11
42.69
11.06
规划次干道用地
S12
35.51
在我区的层面上,应以东部城市经济带的规划建设为契机,结合《澄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中东部新城的规划,以及《汕头市澄海区城镇体系规划(2009-2030)》对莱芜片区的调整,把这一片区建设成为一个“生态型、滨海型、综合型的城市功能实体”。
1、建设澄海东部综合性新城区
2、塑造滨海新城,打造会展、商务、物流服务中心
规划区交通方便,通往规划区的主干道莱美路为国家亚一级公路,与324国道及金鸿公路相接,可直达汕头国际机场(13公里)、广梅汕铁路汕头站(18公里)和深汕高速公路及汕汾高速公路外砂入口处(10公里)。区内莱长渡口与瀛翔码头是目前大陆与南澳岛的主要通道。
(二)、用地及建设概况
1、规划区内建成投入使用的有:金叶山庄、欢乐天地、古堡夕照、颅血奇石、观海长廊、天后宫、卧波美人、莱芜旭日、乳峰探源等。
9.21
广场用地
S2
2.11
0.55
社会停车场用地
S3
0.49
0.13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U
3.92
1.02
港口用地
T
2.09
0.54
军事用地
D1
1.20
0.31
仓储用地
W1
13.68
3.55
限制建设用地
—
22.88
5.93
山林地
—
20.70
5.37
规划总用地
—
385.82
100.00
七、建设用地使用强度
≤30
≤2.0
25
≥30
中开发密度区
≤45
≤2.0
25
≥20
较开发密度区
≤30
≤1.6
20
≥30
低开发密度区
≤30
≤1.0
20
≥30
超低开发密度区
≤3
≤0.03
5
≥70
绿色开敞空间
-
-
-
≥70
八、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一)道路交通现状概况
一带:即以海边沙滩和“一防”防护林以及南澳大桥两侧的防护绿地为载体的旅游休闲景观带,该带的防护绿地面积多达51.32公顷,海边沙滩面积约40.42公顷,资源相当丰富;
四区:即旅游度假及配套区+会展物流区+居住配套区+限制建设和湿地公园区。
景观结构为“一桥一带三山”
“一桥”为南澳大桥,既可以作为莱芜片区的一条标志道路,也可以通过其后期的灯光效果,于夜晚成为一条景观大桥;
3、完善旅游和居住配套服务
三、性质定位
规划区是东部城市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澄海东部的综合性新城区,集会展商务、物流园区、旅游服务、以及居住配套于一体的功能片区。主要建设高水平、高质量的城市环境,完善办公、居住和商贸功能,大力发展会展商务,物流服务和旅游度假产业。
四、规划策略
1、高起点、高标准、高品质;
确定规划区内各地块的建设用地性质、建设用地强度等控制指标,并结合实际情况对控制指标进行必要的说明与论证。
表3开发建设密度分区控制表
开发密度分区
建筑密度(%)
容积率
建筑限高(M)
绿地率(%)
高开发密度区
≤25
≤4.5
90
≥30
较开发密度区
≤25
≤3.5
50
≥30
中开发密度区
≤30
≤2.5
40
≥30
中开发密度区
二类居住用地(R2)
14.01
3.63%
仓储用地(W3)
3.62
0.94%
办公用地(C1)
0.53
0.14%
商业金融(C2)
4.13
1.07%
旅游用地(C9)
20.14
5.22%
文化娱乐(C3)
3.85
1.00%
市政用地(U)
1.59
0.41%
军事用地(D1)
1.20
0.31%
港口(T4)
1.98
0.51%
2、规划区拥有宾馆、招待所等接待单位15家,床位约1500个,配套可容纳400人的会议厅4个,100人以上小型会议厅6个和歌舞厅、保龄球馆、烧烤、茶座等项目,具备了较好的旅游、娱乐硬件环境,历年接待能力在45万人次以上。
表1现状用地一览表
用地名称
面积(ha)
比例(%)
一类居住用地(R1)
15.72
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