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移动存储介质管理规定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三篇)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按照《____保守____法》和张掖市委机要局、市保密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所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____移动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____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二、用于处理国家____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必须按其所涉及的____等级粘贴市保密工作部门统一制作的密级标识。
三、绝密级移动存储介质由单位或使用部门指定专人统一保管,并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____级以下移动存储介质由使用人保管,并存放在符合安全要求的____文件柜中。
四、高密级____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低密级的计算机或设备上使用,严禁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或其他设备上使用____移动存储介质。
五、____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单位的____计算机或____信息系统中使用,严禁借给外单位、转借他人使用。
确因工作需要携带____移动存储介质外出的,需填写“____移动存储介质外出携带登记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报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逐件登记____存储移动介质内的____信息。
六、复制____移动存储介质,须经单位领导批准,且每份介质各填一份“____移动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表”,并赋予不同编号。
七、____移动存储介质的传递应按《国家____载体保密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八、____移动存储介质的外送维修或数据恢复,必须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并有保密人员在场。
九、移动存储介质因使用人员岗位变动、使用期满等原因交回时,要对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检查、确认,并做好登记备案、妥善保管;需归档的____移动存储介质,应连同“____移动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表”一并按时归档。
十、不再使用的____移动存储介质应由使用者提出报告,由单位领导批准后,交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处理,确保有关内容和数据不可恢复。
禁止将未经技术处理的____移动存储介质转为非____环境使用或进行公益捐赠。
十一、责任人每半年对____移动存储介质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做出文字或电子记录,发现丢失应及时向保密工作部门报告。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5篇)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控,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移动存储介质是指存储数据的载体,包含u盘、移动硬盘、光盘、软盘、内存卡、记忆棒等设备;第二条移动存储介质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建立台账,登记配发,在办公室进行登记,并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第三条移动存储介质分为保密区、交换区,其中保密区只能本部内网计算机上使用,交换区则可通过____认证后与外部计算机进行数据交换。
第四条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任何____信息,严禁将本局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他人使用。
第五条凡因丢失本部门移动存储介质造成的数据____,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并进行赔偿。
第六条工作人员离职离岗前,要将所保管的移动存储介质全部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
(此项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2)是针对企业或组织内部使用的移动存储设备(如USB闪存盘、移动硬盘、光盘等)的管理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个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的示例:1. 购买限制:企业或组织应明确规定购买移动存储介质的权限和审批流程,以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购买和使用。
2. 标识与登记:所有企业或组织配发的移动存储介质应进行标识和登记,包括序列号、型号、用途等信息,以便管理和跟踪。
3. 使用限制:明确规定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范围和用途,禁止将其用于非法活动、违规操作和传播机密信息等行为。
4. 保密措施:限制将机密信息存储在移动存储介质中,必要时要加密存储,并明确规定处理遗失或泄露移动存储介质的报告和处置程序。
5. 网络隔离:要求在接入企业或组织内部网络前对移动存储介质进行病毒扫描和安全检查,以防止恶意软件的传播。
6. 使用监控:健全监控机制,通过日志记录和审计,监控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并采取相应措施。
7. 设备归还:规定凡是离开企业或组织办公区域的移动存储介质,必须进行归还并经过检查,防止数据丢失、泄露或非法使用。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办法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管理,防范外带移动存储介质带来的安全风险隐患,防止因使用移动存储造成我行内部网络感染病毒、商业机密外泄等意外情况,确保各项业务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移动存储介质,是指U盘、移动硬盘、软盘、各类存储卡、光盘等可以移动携带的电子介质。
第三条根据存储信息涉密与否,移动存储介质可分为非涉密存储介质和涉密存储介质。
第四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我行的所有部门、人员。
第二章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第五条各部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实行集中管理、专人专管。
管理员应对本部门的U盘、移动硬盘类别、编号进行标识。
第六条严禁在非涉密移动介质上存储涉密信息;不得在未经许可的计算机上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已获得许可的计算机上只能使用指定的移动存储介质。
第七条不得将手机或移动通讯卡与接入我行内部网络的计算机进行连接。
第八条外来移动存储介质或与外部计算机发生连接的移动存储介质与行内计算机进行数据交换时,必须经过专用U盘中转完成。
第九条未经我行保密管理部门许可,不得使用工具清除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痕迹。
第十条我行信息科技管理部门、保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本部门的移动存储介质及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的计算机进行检查。
第三章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第十一条本规定所称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为我行统一配置、专门用于临时存储涉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移动存储介质主要包括:软盘、光盘、U盘、移动硬盘)。
非我行统一配置的移动存储介质,一律不得用于存储涉密信息。
第十二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和管理要坚持责任到人,严格管理与方便使用相结合,健全制度和加强自律相结合,积极预防和依法查处相结合。
第十三条各部门使用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由运营管理部负责统一配置。
第十四条运营管理部统一负责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对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编号、密码设定、初始化处理及领取、退还登记等负责统一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按照所存储信息最高密级确定密级,并按照同等密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存储介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存储介质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损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硬盘、U盘、光盘、移动硬盘、存储卡、网络存储设备等。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和个人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存储介质的安全使用。
第二章存储介质分类与管理第四条存储介质分为以下类别:1. 涉密存储介质:存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的存储介质;2. 非涉密存储介质:存储非敏感信息的存储介质。
第五条涉密存储介质管理:1. 涉密存储介质由公司保密部门统一购置、标识、登记,并实行集中管理;2. 涉密存储介质的使用、复制、传输、销毁等操作,需经过保密部门审批;3. 涉密存储介质不得带出公司,确需带出时,需经公司保密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六条非涉密存储介质管理:1. 非涉密存储介质由各部门自行购置,并实行登记管理;2. 非涉密存储介质的使用、复制、传输等操作,需遵守公司相关规定;3. 非涉密存储介质不得用于存储、传输涉密信息。
第三章存储介质使用与维护第七条存储介质使用:1. 使用存储介质时,应确保存储介质安全,防止丢失、损坏或被非法访问;2. 使用存储介质时,应遵守相关操作规范,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信息损坏;3. 使用存储介质时,不得使用非法软件或工具,以免影响存储介质安全。
第八条存储介质维护:1. 定期检查存储介质的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及时处理;2. 定期备份数据,确保数据安全;3. 定期清理存储介质,避免存储空间不足影响系统运行。
第四章存储介质销毁与报废第九条存储介质销毁:1. 涉密存储介质销毁前,需经过保密部门审批;2. 非涉密存储介质销毁,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并确保销毁过程安全、合规。
第十条存储介质报废:1. 存储介质报废前,需经过公司相关部门审批;2. 报废的存储介质,需进行数据清理,确保数据安全。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存储介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司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确保公司秘密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移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U盘、移动硬盘、存储卡等。
第三条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管理,分级保护;2. 责任到人,责任追究;3. 技术保障,安全可控;4. 便捷高效,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保密范围与密级第四条移动存储介质保密范围包括:1. 公司秘密信息;2. 公司内部敏感信息;3. 公司内部一般信息。
第五条移动存储介质保密密级分为以下三个等级:1. 绝密:涉及公司核心秘密,泄露将造成严重后果的信息;2. 机密:涉及公司重要秘密,泄露将造成较大后果的信息;3. 秘密:涉及公司一般秘密,泄露将造成一定后果的信息。
第三章保密措施第六条移动存储介质购置与管理:1. 公司统一购置移动存储介质,并建立台帐,记录购置、配发等情况;2.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标明密级,并采取技术手段进行加密保护;3. 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标识“非涉密”字样,并确保不存储涉密信息。
第七条移动存储介质使用与管理:1.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仅限相关人员使用,使用时需严格执行保密规定;2. 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避免存储涉密信息,如确需存储,应进行脱密处理;3. 使用完毕的移动存储介质应及时归还,由指定人员进行统一回收。
第八条移动存储介质存储与传输:1.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存储的信息应采取加密措施,确保信息安全;2. 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传输信息时,应确保传输过程的安全性;3. 严禁通过移动存储介质传输涉密信息。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九条公司员工违反本制度,泄露、损毁、丢失移动存储介质,造成公司秘密信息泄露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工作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企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最新直接使用

企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最新直接使用第一章总则第二条企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服务器、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U盘、手机等信息处理设备及其相关存储介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外包人员和访问人员等所有使用或接触企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人员。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责任制度,明确保密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责任。
第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对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监控和管控,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章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台帐,记录其购置、维护、更换、报废等情况,并确保台帐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第七条企业应当制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管理方案,包括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分发、归还、检查、接收、报废等流程,明确相关责任人。
第八条企业应当制定严格的权限管理制度,对于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读写权限进行合理划分和管控。
第九条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加密措施,对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中的数据进行加密保护,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储存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企业应当制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定期检查制度,对计算机和存储介质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排除潜在安全隐患。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使用人员的资格审查制度,确保使用人员具有必要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知识。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对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使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信息安全意识和保密管理能力。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记录制度,记录使用人员的使用情况,并定期审查使用记录,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制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转岗、离职处理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丢失和泄露。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外包人员和访问人员的管理,确保其使用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安全。
第四章外部网络接口管理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网络接入控制制度,限制外部网络与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连接,减少网络攻击风险。
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提升信息安全保密能力,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使用、管理和维护移动存储介质的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移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U盘、移动硬盘、光盘、磁盘、以及其他便携式存储设备。
第四条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相关标准规范,确保信息资产受到有效保护。
第五条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需要全员参与,依托科学技术和有效的管理措施,加强保密意识培训,保障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安全。
第二章保密管理第六条移动存储介质的采购应当与安全审查审批手续、密级管理等相关规定相互配合,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合规。
第七条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应当按照所属单位的保密要求和制度规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外传或私自使用。
第八条移动存储介质的存储和传输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防止遗失和泄密。
对于该介质中存放的重要数据和信息应按密级要求进行加密处理。
第九条移动存储介质的报废应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处理,严格遵守报废程序,确保数据彻底销毁,杜绝泄密安全隐患。
第十条对于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及使用记录应当进行全程跟踪,并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和准确。
第三章保密意识和责任第十一条全体相关人员应当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管理制度和规定,加强保密管理专业知识学习和培训。
第十二条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依法履行保密管理职责,保护和维护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三条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好日常巡查和风险评估,避免安全隐患的发生。
第十四条相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保密管理部门的工作,认真履行安全保密制度,有效维护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保密制度和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保障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安全。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六条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监督检查机制,检查相关部门和人员是否履行了保密管理制度。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范文(3篇)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内部使用的移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U盘、移动硬盘、光盘等)的使用和操作,防止数据泄露和信息安全风险,提高公司信息管理的安全性和效率。
二、管理责任1. 公司领导层应明确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重要性,并确保制度的执行。
2. 相关部门应负责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包括采购、发放、归还、报废等流程。
3.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并保证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三、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1. 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存储和传播违法、淫秽、暴力等不良信息。
2. 移动存储介质仅用于公司内部工作需要,严禁私自使用或将其借出给外部人员使用。
3. 所有员工对于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的内容和操作都需妥善保密,不得将其外传或泄露给未授权的人员。
四、移动存储介质的控制1. 移动存储介质的发放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授权,并记录相关信息,包括发放人员、接收人员、发放日期等。
2. 移动存储介质的数量和使用范围应符合员工实际工作需要,并定期进行审查和调整。
3. 每个移动存储介质都应有特定的标识,包括制造商、型号、批次等信息,以便于管理和追溯。
4. 在移动存储介质上保存的数据应使用加密技术进行保护,确保即使丢失或被盗,数据也不会被非法获取。
五、移动存储介质的归还和销毁1. 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的员工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完成对介质的归还。
2. 归还的移动存储介质应进行检查,确保数据已全部清除,并对介质进行消毁或重置。
3. 已损坏或无法使用的移动存储介质应及时报废,采取安全的方式进行销毁。
4. 对于离职员工使用的移动存储介质,应立即收回并进行相应处理,包括检查数据并进行清除和销毁。
六、违反规定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按照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相应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解聘等。
2. 如有违法行为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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笫十三条安全移动存储介质应当用于存储工作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涉及 公司企业秘密的信息必须存放在保密区,不得使用普通存储介质存储涉及公司企业 秘密的信息。
第十四条禁止将安全移动存储介质中涉及公司企业秘密的信息拷贝到外网计算 机,禁止在外网计算机上保存、处理涉及公司企业秘密的信息。
第十五条安全移动存储介质存储涉及到公司敏感信息的内容,应对文件实施口 令保护设置。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工作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将统一配发的安全移动存储介质 退还管理部门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不再使用或不能使用的安全移动存储介质应及时上交管理部门。管 理部门应对需报废的安全移动存储介质与领取时销毁处理。
第二十二条安全移动存储介质在报废前,应由使用部门进行信息清除处理。因 介质损坏无法进行信息清除时,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管理部门销毁。
第二十三条如安全移动存储介质不慎遗失,当事人应立即报本部门负责人,及 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泄密,如有泄密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同时应报管理部 门进行登记备案。
安全移动存储介质管理规
Prepared on22November2020
神州数码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神州数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移动存储介质配发、使用 和销毁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公司计算机内网信息与外部信息交换过程中的信息安 全,依据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工作人员、借调及 聘用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
第三条安全移动存储介质是指通过专用注册工具对普通的移动存储介质(主要 为移动硬盘、U盘)内数据经过高强度算法加密,并根据安全控制策略的需要进行数 据区划分,使其具有较高安全性能的移动存储介质。
第四条安全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遵循“统一购置、统一标识、统一备案、跟 踪管理”的原则,严格控制发放范围。
第五条公司保密委员会(保密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安全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负有 指导、监督、检查等管理职责。
第四章维修及销毁
第二十条安全移动存储介质的维修工作III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负责。
第二十一条安全移动存储介质需作数据恢复的,应山各单位计算机专业技术人 员进行操作;必须送外部作数据恢复的,应山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到具有保 密资质的单位进行数据恢复,须填写《神州数码公司安全移动存储介质维修单》
(附件3)。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移动存储介质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
第七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交换、保存、处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执 行。
第二章配发
第八条各单位按规定确定配发范围,经审核批准配发和使用安全移动存储介 质。
第九条安全移动存储介质由各单位信息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负责统 —购置、配发和管理。
第十六条使用人应当定期对安全移动存储介质存储信息进行整理。
第十七条严禁长期在安全移动存储介质上工作,不得将安全移动存储介质当成 本地磁盘使用。
第十八条在安全移动存储介质使用过程中,应'“I注意检查病毒、木马等恶意代 码,注意远离水源、火源,避免接触强磁物体、避免阳光直接照射。
第十九条各单位每年对安全移动存储介质进行一次清理、核对,并填写《神州 数码公司安全移动存储介质核对表》(附件2)o
第十条根据工作需要’各单位确定购置安全移动存储介质的数量及类型。
第十一条安全移动存储介质使用前应由管理部门统一标识、策略制定、编号, 并登记备案。
第十二条安全移动存储介质的申请、注册、变更、清退应填写《神州数码公司 安全移动存储介质管理业务申请单》(附件1),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统一由 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