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三篇)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按照《____保守____法》和张掖市委机要局、市保密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所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____移动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____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二、用于处理国家____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必须按其所涉及的____等级粘贴市保密工作部门统一制作的密级标识。
三、绝密级移动存储介质由单位或使用部门指定专人统一保管,并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____级以下移动存储介质由使用人保管,并存放在符合安全要求的____文件柜中。
四、高密级____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低密级的计算机或设备上使用,严禁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或其他设备上使用____移动存储介质。
五、____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单位的____计算机或____信息系统中使用,严禁借给外单位、转借他人使用。
确因工作需要携带____移动存储介质外出的,需填写“____移动存储介质外出携带登记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报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逐件登记____存储移动介质内的____信息。
六、复制____移动存储介质,须经单位领导批准,且每份介质各填一份“____移动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表”,并赋予不同编号。
七、____移动存储介质的传递应按《国家____载体保密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八、____移动存储介质的外送维修或数据恢复,必须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并有保密人员在场。
九、移动存储介质因使用人员岗位变动、使用期满等原因交回时,要对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检查、确认,并做好登记备案、妥善保管;需归档的____移动存储介质,应连同“____移动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表”一并按时归档。
十、不再使用的____移动存储介质应由使用者提出报告,由单位领导批准后,交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处理,确保有关内容和数据不可恢复。
禁止将未经技术处理的____移动存储介质转为非____环境使用或进行公益捐赠。
十一、责任人每半年对____移动存储介质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做出文字或电子记录,发现丢失应及时向保密工作部门报告。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5篇)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控,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移动存储介质是指存储数据的载体,包含u盘、移动硬盘、光盘、软盘、内存卡、记忆棒等设备;第二条移动存储介质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建立台账,登记配发,在办公室进行登记,并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第三条移动存储介质分为保密区、交换区,其中保密区只能本部内网计算机上使用,交换区则可通过____认证后与外部计算机进行数据交换。
第四条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任何____信息,严禁将本局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他人使用。
第五条凡因丢失本部门移动存储介质造成的数据____,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并进行赔偿。
第六条工作人员离职离岗前,要将所保管的移动存储介质全部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
(此项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2)是针对企业或组织内部使用的移动存储设备(如USB闪存盘、移动硬盘、光盘等)的管理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个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的示例:1. 购买限制:企业或组织应明确规定购买移动存储介质的权限和审批流程,以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购买和使用。
2. 标识与登记:所有企业或组织配发的移动存储介质应进行标识和登记,包括序列号、型号、用途等信息,以便管理和跟踪。
3. 使用限制:明确规定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范围和用途,禁止将其用于非法活动、违规操作和传播机密信息等行为。
4. 保密措施:限制将机密信息存储在移动存储介质中,必要时要加密存储,并明确规定处理遗失或泄露移动存储介质的报告和处置程序。
5. 网络隔离:要求在接入企业或组织内部网络前对移动存储介质进行病毒扫描和安全检查,以防止恶意软件的传播。
6. 使用监控:健全监控机制,通过日志记录和审计,监控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并采取相应措施。
7. 设备归还:规定凡是离开企业或组织办公区域的移动存储介质,必须进行归还并经过检查,防止数据丢失、泄露或非法使用。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办法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管理,防范外带移动存储介质带来的安全风险隐患,防止因使用移动存储造成我行内部网络感染病毒、商业机密外泄等意外情况,确保各项业务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移动存储介质,是指U盘、移动硬盘、软盘、各类存储卡、光盘等可以移动携带的电子介质。
第三条根据存储信息涉密与否,移动存储介质可分为非涉密存储介质和涉密存储介质。
第四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我行的所有部门、人员。
第二章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第五条各部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实行集中管理、专人专管。
管理员应对本部门的U盘、移动硬盘类别、编号进行标识。
第六条严禁在非涉密移动介质上存储涉密信息;不得在未经许可的计算机上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已获得许可的计算机上只能使用指定的移动存储介质。
第七条不得将手机或移动通讯卡与接入我行内部网络的计算机进行连接。
第八条外来移动存储介质或与外部计算机发生连接的移动存储介质与行内计算机进行数据交换时,必须经过专用U盘中转完成。
第九条未经我行保密管理部门许可,不得使用工具清除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痕迹。
第十条我行信息科技管理部门、保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本部门的移动存储介质及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的计算机进行检查。
第三章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第十一条本规定所称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为我行统一配置、专门用于临时存储涉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移动存储介质主要包括:软盘、光盘、U盘、移动硬盘)。
非我行统一配置的移动存储介质,一律不得用于存储涉密信息。
第十二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和管理要坚持责任到人,严格管理与方便使用相结合,健全制度和加强自律相结合,积极预防和依法查处相结合。
第十三条各部门使用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由运营管理部负责统一配置。
第十四条运营管理部统一负责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对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编号、密码设定、初始化处理及领取、退还登记等负责统一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按照所存储信息最高密级确定密级,并按照同等密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一、引言现代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持,而存储介质作为信息传递与存储的重要工具,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移动存储介质,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公司特制定了本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和外包人员,在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三、管理原则1. 安全性原则:确保移动存储介质的安全、机密和完整性。
2. 规范性原则: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方式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3. 责任原则:明确每个使用者的责任和义务,落实管理责任。
四、管理措施1. 移动存储介质的保管(1)每位员工在领取移动存储介质时需签署相关协议,并记录移动存储介质的种类、数量、编号等信息。
(2)员工离岗、离职或者不再使用移动存储介质时,应进行归还并注销相关信息。
2. 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1)员工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前,需了解和熟悉有关规定,确保操作符合要求。
(2)员工在使用移动存储介质时,不得将其用于非法用途,如盗取、泄露、篡改公司机密信息等行为。
(3)员工应当妥善保管移动存储介质,防止遗失、损坏或被他人非法使用。
3. 移动存储介质的备份和恢复(1)重要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应定期进行备份,以防止信息丢失。
(2)当移动存储介质损坏或丢失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数据恢复或重新备份。
4. 移动存储介质的检查和维护(1)定期对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或更换。
(2)移动存储介质的维护工作需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其正常运行。
5. 移动存储介质的报废处理(1)移动存储介质达到使用寿命或者无法修复时,应进行安全报废处理。
(2)报废的移动存储介质应进行数据销毁或者恢复出厂设置,以确保信息不会被泄露。
六、违纪处罚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补充,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宣传和培训,以确保全体员工都能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公司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确保公司秘密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移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U盘、移动硬盘、存储卡等。
第三条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管理,分级保护;2. 责任到人,责任追究;3. 技术保障,安全可控;4. 便捷高效,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保密范围与密级第四条移动存储介质保密范围包括:1. 公司秘密信息;2. 公司内部敏感信息;3. 公司内部一般信息。
第五条移动存储介质保密密级分为以下三个等级:1. 绝密:涉及公司核心秘密,泄露将造成严重后果的信息;2. 机密:涉及公司重要秘密,泄露将造成较大后果的信息;3. 秘密:涉及公司一般秘密,泄露将造成一定后果的信息。
第三章保密措施第六条移动存储介质购置与管理:1. 公司统一购置移动存储介质,并建立台帐,记录购置、配发等情况;2.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标明密级,并采取技术手段进行加密保护;3. 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标识“非涉密”字样,并确保不存储涉密信息。
第七条移动存储介质使用与管理:1.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仅限相关人员使用,使用时需严格执行保密规定;2. 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避免存储涉密信息,如确需存储,应进行脱密处理;3. 使用完毕的移动存储介质应及时归还,由指定人员进行统一回收。
第八条移动存储介质存储与传输:1.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存储的信息应采取加密措施,确保信息安全;2. 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传输信息时,应确保传输过程的安全性;3. 严禁通过移动存储介质传输涉密信息。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九条公司员工违反本制度,泄露、损毁、丢失移动存储介质,造成公司秘密信息泄露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工作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提升信息安全保密能力,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使用、管理和维护移动存储介质的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移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U盘、移动硬盘、光盘、磁盘、以及其他便携式存储设备。
第四条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相关标准规范,确保信息资产受到有效保护。
第五条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需要全员参与,依托科学技术和有效的管理措施,加强保密意识培训,保障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安全。
第二章保密管理第六条移动存储介质的采购应当与安全审查审批手续、密级管理等相关规定相互配合,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合规。
第七条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应当按照所属单位的保密要求和制度规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外传或私自使用。
第八条移动存储介质的存储和传输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防止遗失和泄密。
对于该介质中存放的重要数据和信息应按密级要求进行加密处理。
第九条移动存储介质的报废应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处理,严格遵守报废程序,确保数据彻底销毁,杜绝泄密安全隐患。
第十条对于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及使用记录应当进行全程跟踪,并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和准确。
第三章保密意识和责任第十一条全体相关人员应当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管理制度和规定,加强保密管理专业知识学习和培训。
第十二条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依法履行保密管理职责,保护和维护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三条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好日常巡查和风险评估,避免安全隐患的发生。
第十四条相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保密管理部门的工作,认真履行安全保密制度,有效维护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保密制度和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保障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安全。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六条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监督检查机制,检查相关部门和人员是否履行了保密管理制度。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有效管理企业的移动存储介质,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机密性,提高信息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2.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部企业职能部门涉及使用、管理和归还移动存储介质的工作人员。
3. 定义•移动存储介质:包含但不限于U盘、移动硬盘、光盘等可用于存储和传输数据的物理设备。
•责任人:指被指派为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的工作人员。
4. 管理标准4.1. 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4.1.1. 全部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的工作人员必需在规定的系统账号中注册,并获得授权。
4.1.2. 移动存储介质仅限于存储和传输工作相关的文件和数据。
4.1.3. 禁止将从非官方或不行靠来源获得的软件或数据存储到移动存储介质中,并禁止通过移动存储介质传输此类软件或数据。
4.1.4. 禁止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存储和传输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信息的文件和数据。
4.2. 移动存储介质的保管4.2.1. 移动存储介质需由责任人进行登记管理,并将相关信息录入企业存储介质管理系统。
4.2.2. 移动存储介质需进行分类和标记,标记应包含责任人姓名、存储介质所属部门、存储介质用途和存储介质领用日期等信息。
4.2.3. 在办公时间结束前,责任人必需将未使用的存储介质安全存放在指定的存储柜或抽屉中,并保证存储介质处于关闭状态。
4.2.4. 禁止私自将存储介质外借或随身携带离开企业办公场合,除非经过书面授权并备案。
4.2.5. 涉及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信息的存储介质需进行加密,并存放在加锁的保险柜或保险箱中。
4.3. 移动存储介质的维护4.3.1. 责任人应定期检查存储介质的完整性和功能性,并及时更换有损坏或失效的存储介质。
4.3.2. 责任人应定期清理存储介质中无用或过时的文件和数据,确保管储介质的有效使用空间。
4.3.3. 在不使用存储介质时,责任人应将存储介质与电脑或其他设备正常断开连接,并保持存储介质的干燥和无尘环境。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范文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公司内部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保障公司信息的安全,促进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移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U盘、移动硬盘、光盘等。
第三条全公司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公司IT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第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规定第七条移动存储介质仅供员工在工作中使用,禁止私人使用。
第八条员工在使用移动存储介质时应确保其安全,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盗等情况的发生。
第九条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存放公司工作相关的文件和数据,不得存储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第十条员工不得删除、修改或复制他人移动存储介质内的文件和数据,未经许可不得向外部人员提供移动存储介质中的文件和数据。
第十一条在公司内部传输文件和数据时,应使用公司内部网络,不得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第十二条移动存储介质不得连接未经公司批准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打印机等。
第十三条移动存储介质不得插入公司外部的机器,如外部电脑、复印机等。
第三章移动存储介质的保管和管理第十四条移动存储介质应当单独标注使用者姓名,并妥善保管,离开工作岗位时应随身携带或归还给负责人。
第十五条移动存储介质应放在指定的存放位置,且定期进行清点,确保不丢失。
第十六条对于发现遗失、损坏或被盗的移动存储介质,应立即向负责人或IT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出差、休假等离开工作岗位期间,应交还移动存储介质或上交给负责人。
第十八条离职或调岗时,应交还所有移动存储介质,确认无遗漏后方可离职或调岗。
第四章违规行为处罚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记入个人档案。
第二十条轻微违规行为,如未随身携带移动存储介质,超期未还等,一般情况下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第二十一条较严重违规行为,如私自拷贝文件、外传公司机密信息等,一般情况下停职检查并接受相应处罚。
第二十二条严重违规行为,如删除或篡改他人文件,泄露公司重要信息等,一般情况下停职检查、罚款、降级或开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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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控,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移动存储介质是指存储数据的载体,包含U盘、移动硬盘、光盘、软盘、内存卡、记忆棒等设备;
第二条移动存储介质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建立台账,登记配发,在办公室进行登记,并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第三条移动存储介质分为保密区、交换区,其中保密区只能本部内网计算机上使用,交换区则可通过密码认证后与外部计算机进行数据交换。
第四条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任何涉密信息,严禁将本局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他人使用。
第五条凡因丢失本部门移动存储介质造成的数据泄密,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并进行赔偿。
第六条工作人员离职离岗前,要将所保管的移动存储介质全部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
(此项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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