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2020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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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金属冶炼企业安全检查标准

2020年金属冶炼企业安全检查标准
《危险化学பைடு நூலகம்重大危险源监督
管理暂行规定》(总局40号令)第 二十二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 全生产规定》(总局1号令)第 十六条。
查看企业重大危险源 相关档案资料、评估 报告、相关检测报告。
备案情况
①企业应将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评价报告、备案申请表、重大危险源档案材 料报送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备案。
抽查4名高温熔融、 煤气作业等重点岗位 人员的安全培训档 案,查记录是否齐全 及培训范围、学时是 否符合要求。
3
重大危险源
登记建档 情况
企业应当对本企业存在的各类危险因素进行辨识,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设施、 设备上,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进行检查维 护。对于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当登记建档、监测监控,定期检测、评估,制定 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三年,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定期检测并在有效期内。
9
煤气管理
建立健全 制度情况
至少包括:煤气设施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煤气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煤气设施检查制度;煤 气设施检修管理制度;进入涉煤气有限空间管理制度;煤气设施动火审批管理制度等。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
查看企业煤气作业管 理制度文本。
防护机构 设置情况
每个生产、供应和使用煤气的企业,应设煤气防护站或煤气防护组,并配备必要的人 员,建立紧急救护体系。
4
外包管理
签订安全 管理协议 情况
①生产经营单位对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时,应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 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或者资质进行审查。
②企业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 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检查记录和档案
检查记录
在检查过程中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对象、 检查结果等。
建立档案
将检查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建立档Fra bibliotek,并妥善保存,以便日后查阅。
检查整改和反馈
检查整改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
检查反馈
将检查结果向企业员工和管理层进行反馈,以提高企业的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总结会议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总结会议 ,对近期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总结 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信息公示
将安全生产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 公示,提高企业内部的透明度和 公信力。
05
安全检查案例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操作规程不完善。 职工安全意识薄弱。
现场安全管理混乱。 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
检查典型案例分析
04
安全检查管理
检查培训和宣传
培训内容
提供针对安全检查的培训课程,包括安全法规、 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培训周期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培训周期,一般每 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培训。
宣传形式
通过企业内刊、宣传栏、企业内部网站等形式宣 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检查监督和考核
检查范围和内容
1 2 3
设备安全
检查各种机械、电器设备、设施以及安全装置 是否正常运转,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标 准。
工艺流程安全
检查生产工艺流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 生产要求,是否存在跑冒滴漏、气体泄漏等安 全隐患。
作业环境安全
检查生产现场的作业环境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 的安全标准,包括空气质量、噪声、振动、光 照等。

炼钢厂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炼钢厂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炼钢厂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炼钢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炼钢厂所有区域、所有设备、所有岗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第三条炼钢厂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控。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炼钢厂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第五条炼钢厂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计划,明确排查范围、内容、方法和要求;(二)组织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三)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评估和整改;(四)定期召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会议,分析总结排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五)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设立安全隐患排查办公室,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炼钢厂安全隐患排查办公室职责:(一)负责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二)组织、协调、监督各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三)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跟踪、督促整改;(四)定期向炼钢厂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排查情况;(五)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确保整改到位。

第三章排查范围及内容第八条炼钢厂安全隐患排查范围包括:(一)生产工艺环节;(二)设备设施;(三)作业环境;(四)人员操作;(五)安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第九条炼钢厂安全隐患排查内容:(一)生产工艺环节:检查生产工艺流程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是否存在潜在危险因素;(二)设备设施:检查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老化、损坏、漏油、泄漏等安全隐患;(三)作业环境:检查作业场所是否通风、照明、防尘、防毒、防噪等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四)人员操作:检查员工是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疲劳作业等安全隐患;(五)安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是为了确保钢铁企业的生产过程安全,并减少事故的发生而建立的一套制度。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内容及重点:
1.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负责安全生产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生产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检查
-定期对生产设备和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完好可用
-制定保养和维护计划,确保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3. 安全操作和操作规程
-制定钢铁生产过程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
-加强员工培训,确保员工能够熟悉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 安全生产记录和报告
-建立安全生产记录和报告制度,记录每次安全检查和事故案例
-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5. 火灾防控措施
-建立火灾防控措施,包括灭火系统、疏散通道和消防设备的设立与维护
-定期组织消防演习,提高员工应急处理火灾的能力
6. 安全培训和教育
-定期举办针对钢铁生产安全的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组织员工参加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7. 安全生产奖惩措施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机制,对安全生产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
这些只是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一些重点内容,具体实施还需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完善。

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

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

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钢铁企业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行业规章制度,制定本检查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钢铁企业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是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生产工作的安全和正常进行。

第二章检查机构的职责第四条钢铁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检查机构,负责钢铁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检查机构应具备检查人员、专家技术人员和其他必要的工作人员,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检查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计划和方案;(二)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检查情况;(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四)评估整改情况,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有效性;(五)向钢铁企业的上级部门或相关部门报告检查情况和整改情况。

第三章检查内容和方式第七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钢铁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二)环境与设备安全的情况:包括厂区的环保设施是否完善,设备是否正常运行;(三)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情况:包括钢铁企业的危险性区域的标识、防护措施等;(四)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包括作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培训证书;(五)应急救援能力的情况:包括钢铁企业的应急救援组织设置和装备等;(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方面。

第八条安全生产检查可以采取现场检查、抽样检查、资料审查等方式进行。

第四章检查结果的处理第九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及时进行,并向钢铁企业的相关责任人和管理人员反馈检查结果。

第十条钢铁企业应认真对待检查结果,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钢铁企业应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给安全生产检查机构。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对钢铁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十三条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机构应接受国家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工作的公正、客观、有效。

冶金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冶金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冶金厂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冶金厂所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车间、仓库、办公室、施工现场等场所。

第三条冶金厂安全生产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冶金厂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应做到全面、系统、深入、细致,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冶金厂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职责:(一)主任: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主持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委员: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提出安全生产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安全生产办公室职责:(一)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四)负责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统计分析等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内容第八条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

(三)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检查安全生产投入是否满足实际需要,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四)设备设施安全状况:检查设备设施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检查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按规定配备,员工是否正确使用。

(六)作业场所安全状况:检查作业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

炼钢厂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炼钢厂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1、目的为了及时掌握生产动态过程以及职工思想行为、操作环境、生产工具、设备和设施状况的变化,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原则安全检查必须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必须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目的、有要求、有具体计划的“五有”方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做到“三定四不推”的原则。

“三定”:即定防范措施,定负责人,定整改期限。

“四不推”:即个人能解决的不推到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至分厂,分厂能解决的不推向公司。

3、安全检查内容包括:查思想;查管理;查行为;查动态;查隐患。

4、安全检查形式包括: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

4.1综合性检查:分厂根据生产情况每月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分厂主管领导及各车间有关人员参加;车间每周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班组每日一次安全检查。

4.2专业性安全检查:根据具体情况,每年组织四次检查和不定期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电器、压力容器、起重、厂房结构、各介质管道、防火防爆防煤气以及防尘防毒等项的专业性检查;由分厂安全生产科及机动科联合组织,有关车间相关负责人参加。

4.3季节性检查:指夏季“四防”,冬季“五防”的检查。

“四防”即:防暑降温,防触电,防雷击,防食物中毒。

“五防”即:防滑,防冻,防火灾,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

5、具体要求5.1各级、各项检查都要填写安全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表,并建立安全检查台帐、档案,对安全检查工作做好记录,检查内容要求认真填写,存档备案。

5.2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逐步登记,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暂时不能解决的应订出计划并责成专人限期解决,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解决,对限期内没有解决的单位,安全生产科有权处罚。

5.4凡因无故或借故拖延,不按时整改隐患而发生事故的,必须追究责任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5各车间每周一次自查自纠,除要求建档外,本单位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炼钢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炼钢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 介绍炼钢厂是一个危险的工作环境,需要严格遵循安全生产标准,以确保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为了确保炼钢厂的安全生产,制定了以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 检查频率和范围2.1 检查频率:按照炼钢厂的安全生产要求,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周进行一次例行检查,每天进行日常巡检。

2.2 检查范围:安全生产检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全性、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情况、应急设备和消防系统的完好性等。

3. 检查内容3.1 设备安全性检查 - 检查所有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是否存在异常声音、异味等现象。

- 检查设备的防护措施是否完备,例如安全网、护栏、安全开关等。

- 检查设备接地情况,确保设备的接地良好,避免静电引起的安全隐患。

3.2 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检查 - 检查操作规程是否与实际操作相符,是否存在操作漏洞或违规操作。

- 检查操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技能和培训,是否遵守操作规程。

- 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正确使用安全工具和设备,例如起重机、安全带等。

3.3 职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与使用情况检查 - 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例如安全帽、隔离服、防护眼镜等。

-检查职工是否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是否存在漏戴或错误佩戴的情况。

- 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有效期,是否需要更换或修理。

3.4 应急设备和消防系统完好性检查 - 检查应急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例如应急照明、应急通信设备等。

- 检查防火设施和消防器材的完好性,例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 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备是否易于使用。

4. 检查记录和整改措施4.1 检查记录 - 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应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包括发现的问题、问题的属性、问题的所属部门、问题的等级等。

- 检查记录应准确、清晰,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责任人。

4.2 整改措施 - 发现问题后,相关部门应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通知责任人。

- 确认整改措施执行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炼钢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炼钢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炼钢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炼钢厂的工作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订立此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该制度是炼钢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紧要构成部分,旨在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明确炼钢厂安全生产工作的实在要求和标准,确保炼钢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得到全面有效的实施。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全部炼钢厂的生产作业、日常管理和设施设备维护等方面,且适用于全部员工、相关人员和全部相关的设备。

三、检查内容1、人员管理安全(1)劳动用工合法。

员工入职必需接受职业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的职业安全证书。

(2)重点掌控岗位人员的健康情形。

这些岗位的员工应接受定期的身体检查。

(3)依照规定做好劳保用品的发放,并对岗位作业需穿戴特别劳保用品的员工进行专业培训。

2、生产作业安全(1)炼钢过程中,各种设备和设施必需依照规定进行检测和维护。

(2)检查炼钢过程中的产物和排放物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需要对产物和排放物进行检测分析和处理。

(3)在炼钢生产作业中,需要对不安全品进行分类规格化管理,确保不安全品贮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3、安全防范管理(1)订立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依照预案适时、有效地处理事故,削减损失。

(2)对办公设施(包括场地、建筑、围栏、人行道等)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安全情形。

(3)在厂内设置标志牌,警示牌和安全告示,确保员工能够正确理解并遵守安全规定。

4、特别作业安全炼钢过程中会涉及到一些特别作业,如搬运、挂钩等作业,需要特别注意安全问题。

(1)对涉及到特别作业的员工进行专业的授权和培训,确保特别作业能够安全进行。

(2)设备维护人员需要接受专业技能培训,并依照规定穿戴劳保用品,确保期间发生的事故得到防范。

四、检查方法(1)定期检查。

炼钢厂需要对各个方面进行定期检查,定期举办安全培训。

(2)随机或突击检查。

炼钢厂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需要随机或者突击检查工作人员和设备的情况,并可依据需要实地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安全要求。

钢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本

钢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钢厂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冶金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钢厂生产区域内的一切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员工参与作用,确保生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钢厂应设立安全生产检查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职责,确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落实。

第五条安全生产检查组织机构应包括:安全生产检查组、安全生产检查领导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组。

三、检查内容第六条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三)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完好及运行情况;(四)作业场所安全条件及作业程序;(五)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能掌握情况;(六)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七)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及使用情况;(八)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

四、检查程序第七条安全生产检查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和人员;(二)开展现场检查,采集相关数据和信息;(三)分析评价检查结果,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四)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督促整改落实;(五)编制检查报告,反馈检查情况和整改情况;(六)定期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检查频次第八条安全生产检查频次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要求确定,至少每月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特殊时期应加大检查频次。

六、整改与问责第九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第十条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应按照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严肃处理。

七、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未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或检查走过场的,应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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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炼钢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2020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炼钢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2020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消除、减轻职业危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检查(以下简称安全检查)是指为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消除、减轻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各种检查活动。

特种设备的检测是一种特殊的安全检查,其检测要求按国家有关要求办理,但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应按本制度进行。

第三条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炼钢厂生产经营过程中物的不安全因素、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漏洞、相关人员的从业资格、外来施工作业单位的执业资质等。

第四条安全检查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程、危险源(点)及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岗位特点以及生产要求进行。

第二章安全检查的组织、监督检查第五条各车间主要负责人、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在从事各项生产管理活动时,要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

各车间负责人和职能科室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的绩效负责,从业人员对所从事的安全检查负责。

第六条在日常工作中,各车间和职能科室负责对本单位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科作为炼钢厂安全监督检查职能科室,对厂属各单位和个人的安全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检查方式采用现场检查和资料抽查,单位级检查要有检查计划、记录、有总结、有检查人员签字,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个人日常巡查要有工作日记。

第七条各车间、职能科室、人员要按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安全检查与隐患处理第一节各级从业人员日常安全检查第八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时对自己所处的环境进行检查确认,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第九条岗位操作人员应对所管区域、所管设备按班进行安全检查工作,班前、班中和班后都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对易发生事故或留下隐患的部位要随时检查,对重点控制的设备要随时监控,重点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沟通处理并向班组长或安全员汇报,有关情况要记入班组安全日志。

第十条班组长要组织班组人员进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

每班对本班组人员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执行规程情况、生产现场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记录在班组安全日志中。

要保证每周对本单位区域做到普检,不留死角。

非车间级的工段长、大班长、工长参照班长检查要求执行,对抽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对相应问题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车间级安全员(含兼职)应对所管区域进行不少于每天一次的巡检,每周至少对一个班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签认,每周至少抽考两名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规程或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检查结果填入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员因故不能参加检查时,由车间主任安排他人代行职责。

车间其它专业人员在检查本专业工作时应同时检查本专业所负责的安全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十二条车间、职能科室正副职在检查生产(主管业务等)工作的同时应检查安全工作。

每周至少要组织一次安全专题检查并记录,每月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检查情况记录在车间安全检查记录中或自备的安全专题记录本,每月至少对一个班组(工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签认。

第十三条厂领导(含安全助理)每月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

每季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应分别建立以车间级单位为基础的联系单位,每月至少检查两次主管单位的安全工作或分管专业的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及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有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第二节职能科室安全检查第十五条生产科要定期组织文明生产检查,确保生产现场安全有序,各类物品按定置要求码放,保持现场安全通道和人员巡检路线的畅通,发生各类意外事故导致停产时,必须组织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恢复生产,每年汛期来临前,要组织一次防汛大检查,在检查交接班制度时,认真检查安全工作交接情况。

第十六条设备科在对设备进行检查时,应同时检查设备的安全装置;在对设备使用与维护规程进行检查时,要同时检查安全使用要求完善情况、岗位人员熟知情况以及落实情况。

每年五月前后应组织工业建筑物安全大检查工作,检查必须有记录。

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电气设备、线路、煤气设施、特种设备的状况进行检查。

材料库负责劳保用品质量、燃气气瓶情况的检查。

第十七条管理科要加强劳动纪律检查,杜绝离岗、睡岗、酒后上岗现象发生;对安全专业提出的考核、奖惩落实情况要进行抽查;对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复审及配置情况要及时进行检查,不能出现特种作业人员短缺的情况;在进行劳动组织检查时,要检查人员配备情况是否符合安全工作要求。

工会负责班组安全建设、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安全科负责对各单位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负责消防、危险化学品管理及厂区道路交通安全检查。

应经常组织对职业危害情况的检查;要定期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确保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日常工作中要对防火情况进行检查,对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检修动火的,要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第十九条技术科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要组织对其安全性进行确认,在进行新产品合同评审时,要对工艺进行安全性确认;在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时,要确保产品不影响后续工序的安全生产。

第二十条各级安全管理组织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其中厂级按月、车间级按周、班组级按日进行检查。

第二十一条•其它专业管理人员要按本专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节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程序第二十二条安全检查准备(一)确定检查的对象、目的、任务;(二)查阅、掌握有关法规、标准、规程的要求;(三)了解检查对象的工艺流程、生产情况、可能出现危险、危害情况;(四)制定检查计划、安排检查内容、方法、步骤;(五)编写安全检查表或检查提纲;(六)准备必要的检测工具、仪器、书写表格或记录本;(七)挑选和训练检查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分工。

第二十三条实施安全检查(一)访谈通过与有关人员谈话查安全意识、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二)查阅文件的记录检查设计文件、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责任制度、操作规程等是否齐全、有效;查阅相应执行记录;(三)现场观察对作业现场的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进行观察,寻找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事故征兆等;(四)仪器测量利用一定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对在用的设备设施、器材状况及作业环境条件等进行测量,以便发现隐患;(五)分析判断掌握以上情况后,应进行分析、判断和验证,得出正确结论,提出处理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六)整改落实存在隐患的单位应按照检查组提出的隐患整改意见和要求落实整改;检查组应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实现安全检查工作的闭环。

第四节常规安全检查内容第二十四条日常安全检查(一)生产前的准备工作和安全情况;(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如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控制指标和劳动纪律)等;(三)设备运行、消防器材、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四)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日的活动情况;(五)抢修、检修、临时安排工作时的安全措施制定、落实情况。

第二十五条在高温雨季来临之前及期间,各主管专业系统要按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对厂房建筑、防触电、防雨、防汛、防雷电、防塌方、防暑等专业工作的检查。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防风、防雨、防汛、防雷、防塌方、防触电各项措施的完善与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二)高处悬浮物清理情况,风载荷大而不牢固的设施加固情况;(三)各变配电站、低压配电室防、排水措施,室外电气设备、电源闸箱防雨设施到位情况;(四)高压变配电站、变配电所等重点部位的避雷装置完好情况;(五)施工工地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落实专人严密监视并采取了加固措施和设置危险警示标志;(六)高压操作配备的绝缘用具是否完好、有效;(七)移动式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的漏电保护器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进行了定期检查;(八)检查相关人员触电抢救知识的掌握情况;(九)压力容器在露天使用时是否有防暴晒措施;(十)患有高温禁忌症者调离高温岗位情况;(十一)防暑饮料、药品落实到位情况,防暑措施落实情况;(十二)高压绝缘用具的检测及高压用电设备的预防性试验以及防雷设施的安全检测应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使用单位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第二十六条在冬季来临之前及期间,各主管专业系统要按职责分工分别组织防冻、防风、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等专业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加强对季节性使用的取暖设备的检查;(二)压力容器避免冻结措施落实情况;(三)露天使用的起重机械的防风装置完好情况,是否制订防倾翻措施,并落实到班组岗位;(四)检查处理各类管道“跑、冒、滴、漏”情况和工作面、道路、铁路、平台、走梯等处的结冰隐患,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情况;(五)防寒用品的配备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状况;检修(施工)现场防滑设施的建立和措施的制定情况;高处冰锥清理情况;(六)瓦棱铁和其它轻质板顶、板墙及高层建筑顶部牢固可靠情况,是否存在悬浮物;(七)加强对室外配电装置、架空线路及其沿线的巡视检查,防止因刮风造成其它杂物搭在电气设备或线路上而造成事故;(八)强化对厂内机动车等机动车辆的各种灯光、反光镜、刹车装置的检查,确保齐全灵敏可靠。

(九)使用煤气的岗位,要加强对所管煤气设备、设施(安全附属装置)的检查。

使用电炉取暖要经能源管理部门同意,并有防触电的措施。

(十)加强对夜间照明的检查。

第二十七条专项检查由各主管领导或主管科室组织,并吸收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共同参与。

专项安全检查要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的进行,专项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要抄报安全科存档、备案。

第五节定期安全检查第二十八条在每年春节、五一•、十一、和元旦等节日前厂安委会和各单位要分别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工作。

在重大政治活动前,各单位要按逐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安全检查工作。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各级贯彻落实国家、当地政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单位安全工作要求情况;(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执行情况;(三)安全生产制度体系、管理体系、安全机构网络体系建立健全及制度规程发放情况;(四)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持证上岗、防护用品标准佩戴、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化作业执行情况;(五)作业现场安全标志、安全通道、文明生产的情况,现场隐患、尘毒治理情况;(六)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维护与保养;检修、施工安全措施制定及执行情况;(七)特种设备、特种作业管理情况;(八)各种生产设备、装置、设施安全防护情况,及各类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九)各级危险源(点)管理情况;(十)安全警示标志按标准设置情况;(十一)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结案和隐患整改及安全教育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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