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园规划设计规范》
大学校园规划设计方案

大学校园规划设计方案一、引言大学校园规划设计是一项涉及多学科的综合性工作,它不仅关乎学生的学习与生活环境,还影响着学校的形象和发展。
因此,科学合理的大学校园规划设计方案对于提升教学质量、改善校园环境、增强学校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大学校园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可行的设计理念和建议。
二、规划目标1. 提升学生的学习体验学习环境对学生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规划设计应以提升学生的学习体验为目标。
建立现代化的教学设施,配备先进的教学设备和工具,提供舒适的教室和图书馆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
2. 创造宜人与和谐的生活环境大学生活不仅仅是学习,也是社交、娱乐和休闲的时光。
因此,规划设计应注重创造宜人与和谐的生活环境,包括设立多功能运动场地、休闲娱乐区域、公共广场等,以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3. 强化校园文化氛围大学校园文化是学校的精神标识,也是学生自身素质培养的基础。
规划设计应充分考虑校园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包括建立音乐厅、艺术展览馆、文化广场等,为学生展示才艺和丰富的文化生活提供场所。
4. 实现可持续发展大学校园规划设计应注重可持续发展,包括合理使用土地资源、节约能源、优化交通系统等。
通过科学规划和设计,使校园发展符合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性要求。
三、设计理念1. 人性化设计学校是学生成长的重要环境,因此,设计应以人为本,关注学生的需求。
建立多样化的学生活动区域,鼓励学生自主发展和创新,提供适宜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2. 环境友好设计大学校园规划设计应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可持续性。
合理利用绿化和景观设计,增强校园的生态系统功能和美观性,推行节能减排措施,建设可持续的水利系统,为学生提供一个健康、舒适的校园环境。
3. 国际化设计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大学校园应具备国际化的视野和环境,为学生提供与世界接轨的学习和交流平台。
建设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引进国外先进的教学理念和资源,促进学生国际化素质的提升。
大学校园设计方案

5.文化传承:体现学校历史文化特色,营造具有教育意义的校园环境。
四、设计方案
1.总体规划
(1)功能分区
根据校园需求,将校园划分为教学区、科研区、生活区、运动区、休闲区等五大功能区域。
(2)交通组织
优化校园交通网络,实现人车分流,确保师生安全。设置校园公交系统,连接各功能区域,提高出行便捷性。
大学校园设计方案
第1篇
大学校园设计方案
一、项目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高等教育普及,我国高校规模不断扩大,校园建设成为社会关注焦点。为满足师生日益增长的需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现需对某大学校园进行规划与设计。
二、设计目标
1.创造一个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交通便捷的校园环境。
(3)体育运动区
体育运动区包括体育馆、田径场、篮球场等。设施完善,满足师生体育健身需求。
(4)生态休闲区
生态休闲区包括景观湖、绿地、广场等。营造舒适的休闲空间,提高师生校园生活质量。
五、实施策略
1.项目组织与管理:成立项目指挥部,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合规性审查: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项目合法合规。
3.文化特色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展现学校历史文化底蕴,提升校园文化氛围。
4.安全便捷:优化交通组织,提高校园设施的安全性、便捷性和舒适性。
四、设计方案
1.总体规划
(1)功能分区
根据校园需求,将校园划分为教学科研区、生活服务区、体育运动区、生态休闲区等四大功能区域。
(2)交通组织
优化校园交通网络,实现人车分流,保障师生安全。设置校园公交系统,提高出行便捷性。
学校规划建设规范

学校规划建设规范在当今社会中,学校规划建设对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塑造优秀人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规范的学校建设可以为师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条件,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学校规划建设的规范性。
第一,学校规划的综合性。
学校规划建设涉及到众多领域,如教学功能、学生宿舍、教师办公区、图书馆等。
综合性规划能够确保学校的各项设施都符合教育教学的需要,从而提供一个优质的学习环境。
此外,综合性规划也能够避免各个区域之间功能的交叉和冗余,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二,学校规划的灵活性。
灵活性规划使得学校建设能够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和改变。
学校作为一个长期存在的机构,需要适应不同时期的教育需求和发展趋势。
因此,规划方案应该具有可调整性,以便根据未来的发展和变化来进行调整。
第三,学校规划的可持续性。
可持续性规划意味着学校建设应该具备长期发展和维护的能力。
学校教育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规划方案要考虑到不同阶段的资金投入和后续维护成本。
在规划过程中,还应该充分考虑到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减少对环境的破坏,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四,学校规划的可行性。
可行性规划是指规划方案应该符合学校实际条件和经济可行性。
规划方案要根据学校的土地资源、财力以及教育需求等方面进行科学评估,确保规划方案的可行性。
此外,规划方案还应该与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相协调,以确保规划建设的合法性。
第五,学校规划的安全性。
安全性规划是学校规划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学校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场所,规划建设需要确保学校和校园环境的安全。
因此,规划方案应该充分考虑到消防、安防、防震等各个方面的安全标准和要求,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第六,学校规划的人性化。
人性化规划是指规划方案应该贴近师生的学习和生活需求,提供舒适和便利的环境。
教室布局、室内设施、活动场所等各个方面都应该符合人体工学和人性化的要求,以提高师生的学习和工作效率。
第七,学校规划的文化特色。
学校规划建设也应该注重体现学校的文化特色和传统价值观。
大学校园规划设计方案

大学校园规划设计方案大学校园规划设计方案校园是大学的核心,它不仅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学习环境和生活品质,也体现了大学的整体形象。
为了打造一个实用、美观、宜居的大学校园,设计方案如下:一、校园布局1. 主校区与分校区的合理划分,确保教学、科研、生活等区域之间的互相衔接;2. 教学区域和科研区域的分离,同时考虑到师生的实际需求,设立夹在两者之间的交流区域;3. 各个区域间道路的设计,确保交通便利性和宣传活动的顺畅进行;4. 设立适当的绿化带,既净化空气,又为师生提供休闲的场所;5. 合理规划停车场和自行车停放区域。
二、教学区域1. 教学楼的设计要考虑到教室的布局、图书馆、实验室等设施的设置;2. 教学楼之间的通道和庭院的设计,提供交流和休息的空间;3. 校园内的科技设施完善,如多媒体教室、网络实验室等,以满足现代教学需求;4. 各个学院之间的距离适中,方便师生的交流和合作。
三、生活区域1. 学生宿舍的规划设计要满足学生的基本需求,如宿舍楼高度、楼间距等;2. 宿舍楼之间的绿地带和休闲区,提供学生放松和交流的空间;3. 餐饮服务区的规划,包括食堂、小吃店等,满足师生的饮食需求;4. 医疗保健中心的设置,满足师生的健康需求。
四、体育设施1. 设立体育馆、游泳馆、运动场等完善的体育设施,方便师生进行体育健身活动;2. 划定专门的健身区域,提供健身器材和健身教练,鼓励师生积极参与体育活动。
五、环境设施1. 设立充足的垃圾桶和垃圾回收站,保持校园整洁;2. 设立公共厕所,并保持清洁卫生;3. 在校园内设置信息发布栏和指示牌,提供通知和导航功能。
六、交通和安全1. 设立便捷的公共交通站点,方便师生的出行;2. 道路、人行道和轮椅通道的规划和设计,确保交通畅通和安全性;3. 校园内的安保措施,包括监控系统、保卫队伍等,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七、绿化美化1. 种植适宜的花草树木,增加校园的美观度和舒适度;2. 设置休闲座椅和小品景观,提供学生休息的场所;3. 定期进行绿化养护,保证校园环境的良好状态。
大学设计规范

大学设计规范大学设计规范是为了规范大学内各类设计活动的进行,确保设计工作的高质量和高效率,同时保证设计成果符合大学的形象和需求。
下面是大学设计规范的一些要点:1. 设计原则设计活动应遵循大学的目标和理念,尊重学校的形象和品牌。
设计应简洁、直观、美观、易读,并体现创新和个性。
2. 保护版权大学在设计活动中的所有设计成果都应该尊重他人的版权,不得盗用他人的设计作品。
同时,设计师在设计成果上应署名,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3. 统一标识大学应有统一的品牌标识,设计师在进行设计活动时应遵循品牌标识的规范和要求。
标识的使用应明确指出标准尺寸、颜色和比例,并且在不同媒体中的使用应有相应的适应性。
4. 色彩规范设计师在进行设计活动时应遵循学校的色彩规范,以确保设计成果与学校的形象相符。
应指定使用的色彩范围,并注意色彩的搭配和协调,避免过多的颜色使用。
5. 字体规范大学应有统一的字体规范,设计师在进行设计活动时应遵循字体规范。
字体的使用应统一、清晰,并与设计内容相匹配。
6. 图片和图标规范设计师在进行设计活动时应在合法的前提下使用图片和图标,并确保图片和图标的清晰、高质量。
设计师应了解图片和图标的版权情况,并尽量使用自己原创的图片和图标。
7. 页面排版规范页面排版应遵循简洁、明确的原则,使得内容易读易懂。
应合理安排页面的布局,使用合适的字体、字号和行距,确保页面整洁、美观。
8. 响应式设计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设计师在进行设计活动时应考虑不同设备的适应性。
设计应尽可能兼容各类设备,并考虑到不同设备上的屏幕尺寸和显示效果。
9. 可访问性设计设计师在进行设计活动时应考虑到各类用户的需求,包括身体上的残疾、语言上的障碍等。
设计应尽可能易读易懂,并提供辅助功能,使得所有用户都能方便地访问和使用设计成果。
10. 评估和改进设计活动完成后,应对设计成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应根据用户的反馈和需求,对设计成果进行优化和改进,以达到更好的效果。
大学校园规范

第二章大学、专门学院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节选)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八条大学、专门学院的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包括下列各种用房的建筑面积:一、每所学校都必须配备的有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风雨操场、校行政用房、系行政用房、会堂、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工住宅、教工宿舍、教工食堂、生活福利及其他附属用房共十三项。
二、学校根据需要可以配备的有专职科研机构用房、夜大学函授部用房、研究生用房、进修生及干训生用房、留学生用房、外籍教师用房共六项。
本规划建筑面积指标中未包括下列八项用房。
学校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报请主管部门另行审批:(一)、工科院校的生产性工厂及其附属用房,农林院校的生产性农场、牧场、林场及其附属用房,医学院校及个别体育院校的临床实习医院,师范院校的附中、附小、附属幼儿园,各类学校附设的子弟中小学。
(二)、已离休、退休、调出教职工及已故教职工遗属所使用的教工住宅、食堂、浴室、医务所、托儿所幼儿园等生活福利附属设施。
(三)、生产性工厂、农场、牧场、林场职工所需的住宅、宿舍、食堂、浴室、医务所、托儿所幼儿园等生活福利附属设施。
(四)、个别学校的函授部因校外辅导站不足,必须在校内对部分学员进行集中辅导,需要增加建设的少量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及教室。
(五)、地方政府另有规定的住宅小区公共配套设施。
(六)、采暖地区的供暖锅炉房。
(七)、设防地区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八)、自行车棚。
第九条大学、专门学院各项校舍的规划建筑面积指标应采用不同的基本参数。
本指标中每校都必须配备的十三项校舍中,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风雨操场、校行政用房、系行政用房、会堂、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工食堂、生活福利及其他附属用房等十一项校舍均应采用以学生人数计的学校规模为其规划建筑面积指标的基本参数,但有的采用自然规模,有的采用折算规划。
教工住宅、教工宿舍两项校舍应采用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全校教职工人员编制总数为其规划建筑面积指标的基本参数。
大学校园规划整体设计

大学校园规划整体设计1. 引言在现代教育环境中,大学校园的规划和设计对于提供良好的教育和学习环境至关重要。
一个合理、科学的校园规划可以提高学习效率、促进学生的创造力发展,并为教师和学生提供一个愉快、舒适的校园生活空间。
本文将探讨大学校园规划的整体设计,包括校园布局、建筑设计、景观规划等方面的内容。
2. 校园布局设计2.1 总体布局大学校园规划的总体布局应该考虑到学院、图书馆、学生宿舍、教学楼等各个功能区的相互关系和便利性。
校园的主要道路和步行道应该得到合理的规划,便于学生和教职员工在校园内的移动,并考虑到交通流量的分布情况。
2.2 功能区分布校园内的各个功能区应该按照其功能特点进行布局规划。
例如,学院和实验室应该集中在一起,方便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开展;图书馆和自习室应该位于相对安静的区域,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学生宿舍区应该靠近教学区,以便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2.3 绿化和景观规划大学校园的绿化和景观规划是提升校园环境质量的重要一环。
在校园布局中,应该充分考虑到各个区域的绿化和景观设计,例如在主要道路两侧植树、设置花坛,在广场和庭院中安排花草,增加自然景观的美感。
同时,应该注意选择适合当地气候条件的植物,以确保绿化能够生存和繁荣。
3. 建筑设计3.1 教学楼设计教学楼是大学校园中最重要的建筑之一,其设计应该充分考虑到教学活动的需求。
教室应该合理布置,保证学生的视野开阔、空气流通,并配备现代化的教学设备。
此外,教学楼的外观设计应该美观大方,与校园的整体风格相协调。
3.2 学生宿舍设计学生宿舍是大学生活重要的组成部分,其设计应该注重学生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每个学生宿舍应该具备独立的卧室和学习区域,以及共享的厨房和卫生间。
宿舍楼应该设置安全门禁系统,保护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3 图书馆设计图书馆是大学学习和研究的重要场所,其设计应该考虑到学生的阅读和学习需求。
图书馆的布局应该合理,书架和阅览区应该充足并便于学生使用。
大学校园规划设计规范 打印版

大学校园规划设计规范打印版大学校园规划设计规范(一)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内部发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工程规划建设的科学管理,改善教学工作条件,促进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适应普通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制订本规划指标。
第二条本规划指标是编制、评估、审批普通高等学校总体设计任务书、校园总体规划和建设用地计划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普通高等学校工程规划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规划指标中的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一般普通高等学校;规划建设用地指标适用于新建的一般普通高等学校。
重点普通高等学校、以培养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两地办学的普通高等学校及有特殊需要的普通高等学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酌情提高某些教学和生活用房的规划指标。
第四条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建设,必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勤俭办学,切实提高教学科研用房的利用率,科学合理、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良田好地。
第五条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建设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
各项公用和生活福利设施应尽量利用当地提供的社会协作条件。
第六条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建设应一次规划分期实施。
改建、扩建学校的规划建设应在充分利用原有设施的基础上进行。
大学、专门学院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节选) 第七条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与建设除执行本规划指标外,尚应符合第二章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八条大学、专门学院的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包括下列各种用房的建筑面积:一、每所学校都必须配备的有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风雨操场、校行政用房、系行政用房、会堂、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工住宅、教工宿舍、教工食堂、生活福利及其他附属用房共十三项。
二、学校根据需要可以配备的有专职科研机构用房、夜大学函授部用房、研究生用房、进修生及干训生用房、留学生用房、外籍教师用房共六项。
本规划建筑面积指标中未包括下列八项用房。
学校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报请主管部门另行审批:(一)、工科院校的生产性工厂及其附属用房,农林院校的生产性农场、牧场、林场及其附属用房,医学院校及个别体育院校的临床实习医院,师范院校的附中、附小、附属幼儿园,各类学校附设的子弟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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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园规划设计规范2009-09-18 15:55:38| 分类:建筑艺术设计知识|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关于批准发布《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的通知建标[1992]245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计委(计经委)、建委(建设厅)、教委(高教局):根据国家计委计标[1987]2323号文和建设部、国家计委[90]建标字第519号文的要求,按照国家计委计综合[1989]30号文的安排,由国家教委负责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业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全国统一指标,自1992年8月1日起施行。
有关文化艺术院校的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可根据本规划指标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由文化部另行制订,并报建设部和国家教委备案。
本规划指标的管理及解释工作,由国家教委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1992年5月3日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内部发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工程规划建设的科学管理,改善教学工作条件,促进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适应普通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制订本规划指标。
第二条本规划指标是编制、评估、审批普通高等学校总体设计任务书、校园总体规划和建设用地计划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普通高等学校工程规划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规划指标中的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一般普通高等学校;规划建设用地指标适用于新建的一般普通高等学校。
重点普通高等学校、以培养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两地办学的普通高等学校及有特殊需要的普通高等学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酌情提高某些教学和生活用房的规划指标。
第四条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建设,必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勤俭办学,切实提高教学科研用房的利用率,科学合理、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良田好地。
第五条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建设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
各项公用和生活福利设施应尽量利用当地提供的社会协作条件。
第六条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建设应一次规划分期实施。
改建、扩建学校的规划建设应在充分利用原有设施的基础上进行。
第七条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与建设除执行本规划指标外,尚应符合第二章大学、专门学院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节选)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八条大学、专门学院的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包括下列各种用房的建筑面积:一、每所学校都必须配备的有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风雨操场、校行政用房、系行政用房、会堂、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工住宅、教工宿舍、教工食堂、生活福利及其他附属用房共十三项。
二、学校根据需要可以配备的有专职科研机构用房、夜大学函授部用房、研究生用房、进修生及干训生用房、留学生用房、外籍教师用房共六项。
本规划建筑面积指标中未包括下列八项用房。
学校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报请主管部门另行审批:(一)、工科院校的生产性工厂及其附属用房,农林院校的生产性农场、牧场、林场及其附属用房,医学院校及个别体育院校的临床实习医院,师范院校的附中、附小、附属幼儿园,各类学校附设的子弟中小学。
(二)、已离休、退休、调出教职工及已故教职工遗属所使用的教工住宅、食堂、浴室、医务所、托儿所幼儿园等生活福利附属设施。
(三)、生产性工厂、农场、牧场、林场职工所需的住宅、宿舍、食堂、浴室、医务所、托儿所幼儿园等生活福利附属设施。
(四)、个别学校的函授部因校外辅导站不足,必须在校内对部分学员进行集中辅导,需要增加建设的少量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及教室。
(五)、地方政府另有规定的住宅小区公共配套设施。
(六)、采暖地区的供暖锅炉房。
(七)、设防地区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八)、自行车棚。
第九条大学、专门学院各项校舍的规划建筑面积指标应采用不同的基本参数。
本指标中每校都必须配备的十三项校舍中,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风雨操场、校行政用房、系行政用房、会堂、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工食堂、生活福利及其他附属用房等十一项校舍均应采用以学生人数计的学校规模为其规划建筑面积指标的基本参数,但有的采用自然规模,有的采用折算规划。
教工住宅、教工宿舍两项校舍应采用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全校教职工人员编制总数为其规划建筑面积指标的基本参数。
学校根据需要可以配备的六项校舍应分别采用专职科研人员数、夜大学函授部工作人员数、研究生数、进修生及干训生数、留学生数、外籍教师数为其规划建筑面积指标的基本参数。
第十条各类大学、专门学院的学校规模宜按表1的规定执行。
本规划指标中的各项指标均按表1中所列的规模分别制定。
如学校的实际规模小于或大于表中的最小规模或最大规模时,其规划指标应分别采用表中最小规模或最大规模时的指标值;学校规模介于表列规模之间时,可用插入法取值。
表1所列的学校规模可规定为自然规模,也可规定为折算规模,其计算方法及适用范围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学校的自然规模系将大学、专门学院的留学生、学位研究生、研究生班学生、进修生、干训生、本科生、专科生等不同类别及层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的自然人数相加所得的学生总人数(不包括夜大学、函授部的学生人数,后表同)。
大学、专门学院的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风雨操场、会堂、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及生活福利与其他附属用房的大部分均应采用自然规模计算其规划建筑面积。
表1各类大学、专门学院的学校规模表2 计算折算规模时采用的折算比例二、学校的折算规模系将大学、专门学院不同类别及层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数按表2规定的折算比例分别折算为本科生人数后的总和(后表同)。
大学、专门学院的校行政用房、系行政用房、教工食堂、生活福利与其他附属用房中的托儿所幼儿园、医务所、教工及离退休人员活动用房、教工浴室等均应采用折算规模计算其规划建筑面积。
第十一条大学、专门学院的科类结构应由学校根据本校的现状及今后一段时间内的人才需求情况进行预测。
本规划指标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现状及今后的人才需求情况,预测了表3所列的各类大学、专门学院的科类结构,并据以确定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的按学校类别分的规划建筑面积指标。
执行本规划指标时,如学校预测的科类结构与表3出入较大,可据实对上述三项规划建筑面积指标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大学、专门院校各项校舍的规划建筑面积指标均按非采暖地区、外墙厚度240mm的多层或低层建筑计算。
采暖地区学校的各项规划建筑面积指标可在本规划指标的基础上增加4%—6%。
个别学校的个别建筑因受土地面积的制约必须建高层建筑时,其规划建筑面积指标也可相应增加。
表3 各类大学、专门学院的科类结构预测值表4-1 十一项校舍的规划建筑面积总指标(m2/生)表4-2 两项校舍的规划建筑面积指标(m2/人)第十三条大学、专门学院的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应按下列规定执行:一、以学校规模为基本参数的十一项校舍的规划建筑面积总指标不得超过表4-1的规定。
二、以主管部门批准的全校教职工人员编制总数为基本参数的两项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不得超过表4-2的规定(各类学校的指标相同)。
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指标的规定。
第二节教室第十四条教室包括各种普通教室(小班及辅导教室、合班教室、阶梯教室)、制图教室、课程设计教室、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教室、语言教室、电教教室及其附属用房等。
第十五条按科类分的教室规划建筑面积指标不得超过表5的规定。
表5 按科类分的教室规划建筑面积指标(m2/生)注:(1)医科指标中已包括后期临床教学所需的教室。
(2)外语科指标中未包括语言实验室。
(3)师范院校艺术科指标中未包括各种琴房、演奏厅、各种画室、展览厅等专业用房。
第十六条按学校类别分的教室规划建筑面积指标不得超过表6的规定。
表6 按学校类别分的教室规划建筑面积指标(m2/生)第三节图书馆第十七条图书馆包括各种阅览室、书库、目录厅、出纳厅、内部业务用房(采编室、装订室、业务咨询辅导室、业务资料编辑室、美工室等)、技术设备用房(微机室、缩微照像室、暗室、图书消毒室、声像控制室、复印室……)、办公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读者衣物寄存处、饮水处等)。
第十八条按科类分的图书馆规划建筑面积指标不宜超过表7的规定。
表7 按科类分的图书馆规划建筑面积指标(m2/生)第十九条按学校类别分的图书馆规划建筑面积指标不宜超过表8的规定。
表8 按学校类分的图书馆规划建筑面积指标(m2/生)注:本表不包括研究生的补助指标。
第四节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第二十条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包括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自选科研项目所需的各种实验室、实习工厂农场、牧场、林场、实验室的附属用房(准备室、天平室、仪器室、标本室、模型室、陈列室、动物室、充电室、空调室、更衣室、实验人员办公室等)、全校公用的计算中心等。
个别学校设立的分析测试中心应专案报批,不在本指标之内。
专职科研机构的实验室、资料室、生产性工厂农场林场、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师范院校的附中附小幼儿园等均不在本指标之内。
第二十一条按科类分的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不含计算中心)的规划建筑面积指标不宜超过表9的规定。
按科类分的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表9 (不含计算中心)规划建筑面积指标(m2/生)注:(1)外语科的指标中已包括语言实验室。
(2)师范院校艺术科的指标系指音乐专业的各种琴房、演奏厅、美术专业的各种画室、雕塑室、展览厅等专业用房,其计算规模定为音乐、美术两专业规模之和第二十二条按学校类别分的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的规划建筑面积总指标不宜超过表10的规定。
按学校类别分的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表10 规划建筑面积总指标(m2/生)注:本表不包括研究生的补助指标第五节风雨操场第二十三条非体育院校的风雨操场规划建筑面积指标不宜超过表11-1的规定表11-1 非体育院校风雨操场规划建筑面积指标规模大于5000人的一般或重点非体育院校的风雨操场规划建筑面积指标不宜超过表11-2的规定。
表11-2 规模大于5000人的一般或重点 非体育院校风雨操场规划建筑面积指标第二十四条体育院校风雨操场规划建筑面积指标不宜超过表12的规定。
表12 体育院校风雨操场规划建筑面积指标第二十五条 师范院校风雨操场的规划建筑面积指标不宜超过表13的规定。
表13 师范院校风雨操场规划建筑面积指标第六节 校行政用房第二十六条校行政用房包括院校一级的党政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文印室、电话总机室、广播室、社团办公室、传达接待室等。
第二十七条校行政用房的规划建筑面积指标不得超过表14的规定。
表14 校行政用房规划建筑面积指标(m2/生)第七节系行政用房第二十八条系行政用房包括系办公用房(主任办公室、系办公室、资料室、学籍档案室、党团办公室、会议室等)及教研室(或学科组)办公用房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