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笔迹鉴定真假
笔迹鉴定书格式

笔迹鉴定书格式
【笔迹鉴定书格式范文】
笔迹鉴定委托人:(姓名)
性别:(男/女)
出生年月日:(xxxx年xx月xx日)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住址:(住址)
鉴定对象:(姓名)
性别:(男/女)
出生年月日:(xxxx年xx月xx日)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住址:(住址)
鉴定时间:(年)年(月)月(日)日
鉴定地点:(鉴定地点)
一、鉴定目的:
委托人希望通过笔迹鉴定,确定鉴定对象是否为本人所写的文书。
经过笔迹鉴定,确定文书与鉴定对象的笔迹是否一致,以便为委托人的诉讼行为提供依据。
二、鉴定过程:
1、受理:鉴定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接收了本次鉴定请求,并要求委托人提供鉴定对象的原文或复印件。
2、研究:鉴定人使用专业设备和鉴定知识对鉴定对象文书进行观察、辨认、对比和研究,结合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情况,对鉴定对象的文书进行分析。
3、鉴定与结论:经过专业鉴定与对比鉴定,鉴定人认为鉴定对象的文书与鉴定对象的笔迹不符合,因此该文书与鉴定对象无关。
鉴定人认为其结论具有
充足的证据与科学性。
三、鉴定结论:
根据大量的证据和专业鉴定,鉴定人得出以下结论:
1、鉴定对象的文书与鉴定对象的笔迹不符合。
2、委托人提供的文书无法确定是否由鉴定对象所写。
经过以上鉴定,鉴定人得出的结论具有科学性和权威性,可以为委托人的
诉讼提供充分的依据。
笔迹鉴定规范全文

笔迹鉴定规范全文1. 引言笔迹鉴定是一项重要的司法鉴定技术,通过对文字或签名的笔迹特征进行分析和比对,可以帮助解决许多刑事和民事案件中的争议问题。
为了保证笔迹鉴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制定本规范,以规范化和标准化笔迹鉴定的工作流程和方法。
2. 定义和范围2.1 笔迹鉴定是指通过对手写、打印文字及签名等进行研究、分析和对比,确定其真伪、真实性与可靠性的过程。
2.2 本规范适用于各种司法鉴定机构、公安机关和法院等进行的笔迹鉴定工作。
3. 鉴定人员要求3.1 笔迹鉴定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专业素质:•具备相关法律、文字学和科学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具备较强的观察力、分析能力和判断力;•具备一定的笔迹鉴定经验;•具备与鉴定对象相适应的体力和心理素质。
3.2 笔迹鉴定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鉴定水平和专业素质。
4. 鉴定材料采集4.1 笔迹鉴定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纸张、墨水和笔迹样本。
4.2 鉴定材料的采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采集的纸张应与案件中使用的纸张类似;•采集的墨水应与案件中使用的墨水类型相同;•采集的笔迹样本应当包括被鉴定人的多个签名和手写文字。
4.3 采集的鉴定材料应妥善保管,防止污损和破坏,确保鉴定的准确性。
5. 鉴定方法和过程5.1 笔迹鉴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观察和研究鉴定材料的特征和特点;•进行文本比对和笔迹特征分析;•判断鉴定材料的真伪、真实性和可靠性;•出具鉴定结论和报告。
5.2 鉴定方法应当科学、客观和可靠,并符合相关法律和鉴定标准的要求。
6. 笔迹鉴定的技术手段和设备6.1 笔迹鉴定可以借助一些专业的技术手段和设备,如显微镜、红外线扫描仪、化学分析仪器等。
6.2 笔迹鉴定人员在使用技术手段和设备时,应熟悉其原理和使用方法,并保证其有效性和可靠性。
7. 鉴定结论与报告7.1 鉴定结论应当明确、准确,并以鉴定人员的专业意见为依据。
7.2 鉴定报告应当详细记录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方法和过程,并包括鉴定结论和意见。
字迹鉴定的技巧

字迹鉴定的技巧字迹鉴定是一项通过分析、比较和研究文书上的字迹,以确定其真伪、真实性或撰写者身份的技术和科学领域。
字迹鉴定需要经验和专业知识,并且在法庭、调查和犯罪侦探等领域中得到广泛应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字迹鉴定技巧:1. 观察字形:字迹鉴定专家会仔细观察字母的形状、大小和比例等特征。
个人的写作风格和习惯会在字形上表现出来,例如线条的走势、关节的连接方式等。
2. 分析笔压:字迹鉴定专家会观察字体的笔压变化。
不同的人在书写时会产生不同的压力感,通过分析笔压的变化可以揭示出字迹的作者是同一人还是不同人。
3. 研究书写速度:书写速度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因为不同的人书写速度会影响到字迹的形态和连续性。
字迹鉴定专家可以通过观察书写速度是否一致来判断字迹的真实性。
4. 比较字母的间距和倾斜度:不同的人在书写时会有着不同的字母间距和倾斜度。
通过比较同一文书上不同字母的间距和倾斜度,字迹鉴定专家可以判断是否由同一人撰写。
5. 分析纸张和书写工具:纸张和书写工具的质地和特点也对字迹鉴定有重要意义。
纸张上的纹理和颜色可能会在字迹中留下特殊的痕迹,而不同的书写工具会产生不同的墨迹效果。
6. 考虑时间和文化背景:书写习惯和风格也会受到时间和文化背景的影响。
字迹鉴定专家需要了解不同时期和地区的书写习惯,将其纳入考虑范围。
7. 进行技术分析:现代字迹鉴定也融合了许多科学和技术手段,例如光学显微镜、红外线光谱分析和高分辨率图像处理等。
这些技术工具能够提供更详细、准确和客观的分析结果。
字迹鉴定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仔细观察、比较和研究。
字迹鉴定专家通常需要丰富的经验和知识来提供准确的结论。
然而,字迹鉴定并非完美无误,有时只能提供相对的结论,因为有些因素可能会干扰或模糊字迹的特征。
总之,字迹鉴定是一门结合艺术与科学的学科,通过观察字形、分析笔压、研究书写速度、比较字母间距和倾斜度、分析纸张和书写工具、考虑时间和文化背景,以及运用科技手段等方法来确定字迹的真伪、真实性或撰写者身份。
笔迹鉴定方法

笔迹鉴定方法一、引言笔迹鉴定是一种通过对手写或印刷文字的笔迹特征进行分析和比对,以确定其真伪、真实性或作者身份的科学方法。
它在刑事侦查、法医学领域和文物鉴定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用的笔迹鉴定方法。
二、静态特征鉴定静态特征鉴定是通过对笔迹静态特征进行分析鉴定的方法。
静态特征主要包括笔画形态、字形特征、线条特征等。
其中,笔画形态是指笔画的粗细、长短、曲直等特征;字形特征是指字的结构、组成元素等;线条特征是指线条的连续性、稳定性等。
通过对这些特征的分析和比对,可以判断笔迹的一致性和真实性。
三、动态特征鉴定动态特征鉴定是通过对笔迹的动态过程进行分析鉴定的方法。
动态特征主要包括笔压、速度、方向等。
其中,笔压是指笔尖对纸面的压力大小;速度是指书写的快慢;方向是指笔迹的倾斜角度。
通过对这些特征的分析和比对,可以判断笔迹的一致性和真实性。
四、技术手段辅助鉴定除了传统的静态特征和动态特征鉴定方法,现代科技手段也为笔迹鉴定提供了新的辅助手段。
比如,光谱分析技术可以通过对纸张和墨水的成分进行分析,判断书写的时间和地点;数字图像处理技术可以通过对笔迹图像的处理和比对,提取出更多的特征信息;计算机模拟技术可以通过建立模型,模拟不同人的书写特征,进行比对和鉴定。
五、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笔迹鉴定方法的应用,我们来看一个实际案例。
某刑事侦查中,一封威胁信被投递给了一家公司,警方怀疑该威胁信与某嫌疑人有关。
通过对嫌疑人的书写样本进行静态特征和动态特征的比对,发现威胁信的笔迹与嫌疑人的书写特征高度一致,进一步确认了嫌疑人的身份。
六、注意事项在进行笔迹鉴定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样本选择要具有代表性,包括正常书写和模拟犯罪书写样本;2.要充分考虑个体差异和书写环境的影响,避免误判;3.技术手段辅助鉴定时,要注意方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4.笔迹鉴定是一门综合性学科,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和手段,避免片面和主观判断。
七、结论笔迹鉴定是一种通过对笔迹特征进行分析和比对的方法,可以确定其真伪、真实性或作者身份。
笔迹鉴定的方法

笔迹鉴定的方法笔迹鉴定,指的是人们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笔迹鉴定和鉴定活动。
人们的写作习惯具体稳定,体现在书法上,整个过程可分为检查、比较检查、综合判断三个阶段。
一、笔迹鉴定的一般方法个人可以申请笔迹鉴定,笔迹鉴定应当去司法部门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只要有鉴定资质就可以。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笔迹鉴定是司法鉴定的一种。
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
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
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衬垫物等)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包括左手笔迹、尺划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
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笔书写时,也可以用笔痕特征充实认定书写人的根据。
在刑事案件中,司法鉴定是公安机关侦查手段,不是只有公安机关才可以做笔迹鉴定。
社会上有很多司法局、司法厅、司法部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只要有资质,也是可以做笔迹鉴定的。
二、司法鉴定的合法原则包括哪些1、鉴定主体合法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
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
2、鉴定材料合法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
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作为司法鉴定对象。
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俗称测谎)、气味鉴别(警犬鉴定)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
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含提取、保存、运送、监督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3、鉴定程序合法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笔迹鉴定流程

笔迹鉴定流程一、什么是笔迹鉴定笔迹鉴定是一种通过分析和比较手写文本的笔迹特征,来确定文本的真实性、作者身份以及可能的犯罪嫌疑人的技术和方法。
二、笔迹鉴定的流程1. 收集样本鉴定人员需要收集相关的手写文本样本。
这些样本应该包括涉案文本、被怀疑人的手写文本以及其他参考样本。
收集样本时要注意保护样本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 分析比较鉴定人员会对收集到的样本进行分析和比较。
首先,他们会观察文本的整体外观,包括字迹的大小、形状、倾斜度等特征。
然后,他们会进一步分析字母、数字和符号的细节特征,如连线、断线、笔画的起止位置等。
同时,他们还会考虑文本的书写速度、压力、斜度等因素。
3. 制定鉴定结论基于分析和比较的结果,鉴定人员会制定鉴定结论。
他们会评估样本之间的相似度和差异性,并判断是否存在同一作者的可能性。
鉴定人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写作风格、习惯、个人特征等,来做出准确的判断。
4. 鉴定报告鉴定人员会根据分析和比较的结果撰写鉴定报告。
报告应该包括鉴定的目的、方法、过程和结论等内容。
鉴定人员需要用准确的语言和专业术语来描述分析结果,并给出相应的证据和推理过程。
三、笔迹鉴定的要点1. 样本质量重要收集到的样本质量对鉴定结果的准确性至关重要。
样本应该尽可能地真实、完整,并且涵盖足够的文本内容,以便进行充分的分析和比较。
2. 综合分析鉴定人员在分析和比较样本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单一特征往往不能确定一个人的身份,只有综合考虑多个特征,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
3. 专业知识和经验笔迹鉴定是一项专业技术,需要鉴定人员具备一定的知识和经验。
他们需要了解书写学、心理学、法医学等相关领域的知识,并不断积累实践经验。
4. 法律要求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笔迹鉴定的结果可能作为法庭证据。
鉴定人员需要了解当地的法律要求和程序,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5. 不确定性和限制笔迹鉴定并非绝对准确,鉴定结果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此外,鉴定人员也要注意鉴定的限制,如无法判断干扰因素、模仿或伪造的情况等。
笔迹鉴定的基本原理

笔迹鉴定的基本原理
笔迹鉴定是一种通过分析比较手写、手绘或印刷文字的特征和相似性来判断其真实性、作者身份或相同作者的一种方法。
其基本原理包括以下几点:
1.线条特征:通过比较线条的方向、粗细、长度以及笔画的连接方式来确定笔迹的相似性。
每个人在书写时会形成独特的倾斜度、曲线取向和速度,这些特征会在笔迹中得到体现。
2.压力变化:每个人在书写时施加的压力不同,可以通过比较笔迹的压力变化来判断是否为同一作者。
压力变化可以表现为线条的浓淡、粗细不一等。
3.速度和节奏:每个人的书写速度和连续性也是独特的。
通过比较笔迹中的速度和节奏来确定是否为同一作者。
4.书写习惯:每个人在书写时都有一些独特的习惯,如笔尖的磨损程度、字母或汉字的形状、常用词汇的用法等。
通过比较这些习惯性特征来确定笔迹的真实性和作者身份。
需要注意的是,笔迹鉴定并非绝对准确,主要是通过概率和经验推断来进行判断。
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常常需要多个专家的共同确认和验证。
司法笔迹鉴定的要求

司法笔迹鉴定的要求
司法笔迹鉴定的要求如下:
1. 检材要求:鉴定机构需要委托人提供检材原件,如果案件调取原件有困难,可以由鉴定机构派人现场拍照或由出处者签章提供复印件。
2. 样本要求:需要有与检材相对应的供检验比对的材料,如书写人同年或相近年份、年代的真实笔迹样本若干份。
对数量没有具体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征反映充分就可以作为样本比对材料。
3. 笔迹鉴定条件:查验物证笔迹是否清晰完整,有无检验条件。
对于具有检验条件的,应尽可能利用现有条件进行鉴定;对于模糊不清且已失去检验条件的,可以不予受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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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笔迹鉴定真假篇一:笔迹鉴定意见书规范文本XXXX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XXX[20XX]司鉴字第XXX号一、基本情况(一)委托方:XXXX(二)受理日期:XXXX年XX月XX日(三)委托鉴定事项:XX鉴定(四)鉴定日期:XXXX年XX月XX日(五)鉴定地点:XXXX二、检案摘要委托方在处理保险纠纷时,为查清事实要求对落款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的《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投保申请确认书》上,“投保人签名”处“XXX”签名字迹的真实性进行司法鉴定。
三、鉴定材料(一)检材落款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的《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投保申请确认书》(编号XXXXXXXX)第2页左下方,“投保人签名”处“XXX”的签名字迹,称检材签名(JC)。
(平安保险天津分公司提供原件扫描)(二)样本1.日期为“XXX年XX月XX日”XXX在我中心书写的字迹材料第1页,称样本签名一【YB-1(1)-(2)】。
(XXX书写原件)2.日期为“XXX年XX月XX日”XXX在我中心书写的字迹材料第2页,称样本签名二【YB-2(1)-(2)】。
(XXX书写原件)3.日期为“XXX年XX月XX日”XXX在我中心书写的字迹材料第3页,称样本签名三(YB-3)。
(XXX书写原件)四、鉴定要求落款日期为“XXX年XX月XX日”的《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投保申请确认书》(编号XXXXXX)第2页左下方,“投保人签名”处“XXX”的签名字迹,是否为XXX所写。
五、检验过程依据SF/Z JD020XX02-20XX《笔迹鉴定规范》对送检材料进行检验。
送检的《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投保申请确认书》印制在A4白纸上,其上的文字部分由印刷体文字和手写体文字组成。
检材签名为手写体汉字,检材签名字迹书写速度中等,笔迹特征能得到一定的反映,具备鉴定条件。
经样本间比对后发现:样本签名一至样本签名三笔迹的布局、写法、运笔特征等相符,字迹书写水平一致,运笔自然流畅,为正常书写。
三个样本签名笔迹特征稳定,可以认定是同一人所写,具备比对条件。
经电脑软件图像增强观察与显微镜下观察、比对,发现:检材签名与样本签名的写法、结构、运笔、笔画连接、转折角度特征等差异点明显。
如“丁”字“一”笔的运笔方向,“一”笔与“亅”笔的位臵关系;“立”字的运笔特征,“立”字与“芳”字的搭配特征,“立”字的收笔动作;“芳”字的起笔动作,“艹”部的写法特征,“方”字的“丶”笔与“一”笔的位臵关系,“丿”笔与“”笔的搭配特征,“”笔笔画转折角度、弧度特征及收笔动作;“丁”“立”“芳”三个字的排列组合特征等。
六、分析说明综合上述检验,根据人的书写习惯所形成的笔迹特征规律及同一认定理论,检材“XXX”与样本“XXX”的笔迹存在本质的差异特征,且差异特征充分反映了不同人的书写习惯,应予以否定。
七、鉴定意见落款日期为“20XX年10月12日”的《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投保申请确认书》(编号108001015179430)第2页左下方,“投保人签名”处“XXX”的签名字迹,不是XXX所写。
八、附件鉴定材料复印件:委托书、检材壹页、样本叁页、笔迹特征比对表壹页、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注:委托送检的鉴定材料随鉴定意见书退还。
鉴定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XXXXXXXXXXXX鉴定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XXXXXXXXXXXX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特别说明1、鉴定意见仅对所使用的检材和样本有效。
2、在鉴定过程中,我中心严格按照《司法鉴定技术规范》SF/Z JD020XX02-20XX进行操作和表述。
3、未经本中心的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印鉴定书(全部复制除外)。
篇二:笔迹鉴定检验样本相关要求文件检验案件,一般都需要有符合鉴定要求和条件的、能与检验材料(检材)进行相互比较检验的样本材料。
本文就鉴定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文检案件中的笔迹检验案件,印章印文检验案件,墨水、印油、打印文件、复印文件等时间检验案件的样本材料的收集途径、方法和注意事项等问题做简单介绍。
(一)笔迹检验案件,样本材料收集的途径和方法笔迹样本分为平时样本和实验样本,平时样本又分为案前样本和案后样本。
收集的样本材料不但要有可比性,即相同字还要有足够的数量,有条件的相同字一般不少于三个。
1.收集案前笔迹样本案前笔迹样本是指被鉴定人在案件发生之前,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交往中形成的笔迹材料。
重点从以下两方面收集:一是向被鉴定人的单位借用其在工作中可能留有其本人笔迹的材料,包括其个人档案,留在银行的支票、存款单、取款单,各种票据,以及会议记录、总结、汇报、答卷、有其签名的合同等。
二是可以收集被鉴定人在平时生活交往中书写的笔迹材料,包括日记、电话本、个人的记帐单、借条、欠条、信件等。
收集时一定要弄清楚这些材料上的笔迹,哪些是被鉴定人亲笔书写的,哪些是其他人书写的。
案前样本一般没有伪装,能比较好地反映被鉴定人的书写习惯和笔迹特征,样本的价值很高。
要着重收集案件发生前不久被鉴定人的笔迹材料。
但是,如果检材笔迹可能有伪装变化,则要重点收集发案前几年、甚至十几年前被鉴定人的笔迹材料,因为伪装的笔迹,往往是被鉴定人过去某些书写习惯的再现。
2.收集案后笔迹样本案后笔迹样本是指案件发生以后,被鉴定人在日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交往中书写的自然笔迹。
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收集,一是与收集案前样本的途径相同,只是这些材料是案件发生以后形成的。
二是在不暴露收集笔迹意图,被鉴定人没有产生怀疑的情况下,法官通过正常的方式让被鉴定人书写一定的笔迹材料,如让单位组织统一的问卷调查、写情况汇报、学习体会等。
这种情况下,一定要指派专人负责监督被鉴定人书写,防止其他人代替被鉴定人书写。
案后样本的价值也比较高,但较案前样本要差一些,因为如果被鉴定人懂得一些文检检验的知识,或被鉴定人的警惕性较高,或是提取人暴露了收集笔迹的意图引起被鉴定人的警觉,被鉴定人很可能对书写的笔迹进行有意的伪装变化。
3.收集实验笔迹样本实验笔迹样本是指法官让被鉴定人按照检材的内容、书写条件和形成条件而书写的笔迹材料。
收集的笔迹样本,即实验样本,要由法官亲自收集。
如果检材笔迹较多,可以选取一些有价值特征的字迹,将其编入一篇文章中;如果检材字迹少,可以让被鉴定人直接书写。
但是无论用什么方法,都要采取听写的方式,法官不能有任何提示、引导或引诱,不能让被鉴定人照着提取人书写的内容书写,更不能让被鉴定人照着检材抄写。
如果检材字迹可能是左手书写的,则要同时提取左手笔迹样本。
要注意收集与检材书写条件、形成条件一致的样本,即两者的书写速度、书写工具(笔)、书写材料(纸张)、书写姿势、衬垫物要一致或尽量一致,这在检验鉴定中十分重要。
我们曾经受理过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称合同上的落款签名是被告书写的,但被告则否认。
此案经过三次鉴定,都认定合同签名是被告所写。
此案送到我中心后,我们认为该签名笔迹有一定疑点,但不能完全否定签名笔迹是被告书写的,经研究后我们决定当面提取被告人笔迹。
在提取时,我们询问原告,是否亲眼看见被告在合同上签名,原告称是,问是怎样写的,原告称被告当时站着,合同垫在手臂上签的名,我们让被告按照原告说的姿势书写。
4. 收集的笔迹样本与检材要有相同的字,最少也要有相同的偏旁部首和笔画。
因为样本笔迹再多,如果没有相同字、偏旁部首和笔画,同样不能检验。
收集的样本笔迹与检材笔迹的字体、书写速度也要尽量相近。
笔迹检验案件的样本材料原则上应为原件,印章印文检验案件和书写时间鉴定案件的样本材料必须为原件。
收集的样本材料要全面、充分样本材料要有足够的数量,才能更多、更好地暴露出被鉴定人(物)的特性、特征,鉴定人才能够全面利用这些特性、特征,从中找出一定的规律,以便更全面地与检材进行比较检验,从而得出科学准确的鉴定结论。
文件检验还包括其它内容,如污损文件检验、印刷文件检验、言语识别和书写工具检验等等。
由于这些案件或在审判中不经常遇到,或不需要收集样本、或样本较好收集,所以这里不再做介绍。
篇三:笔迹鉴定的参考处理2.3.2笔迹样本的客观收集笔迹鉴定不同于其他的鉴定,有其特殊性。
在委托鉴定之前应收集笔迹样本。
如何收集好笔迹样本是笔迹鉴定结论客观、科学、准确的前提。
大多数的笔迹真伪鉴定案件,都需要有符合鉴定条件的、能与检材进行相互比较检验的样本材料。
在笔迹检验中,笔迹样本是否可靠、充分、具有可比性,直接关系到鉴定结论准确与否。
如果提取的样本不符合鉴定要求,即使找准了嫌疑对象,也难以做出同一认定结论。
[30]在实际鉴定工作中,少量笔迹鉴定案件是由从事文检工作的专业人员送检的,样本材料基本符合鉴定要求,能保证鉴定工作正常进行,而大部分案件,都是由从事具体审判工作的法官送检的,由于他们对文检知识不很了解,不知道文检工作的专业性比较强,包含的内容多而杂,不清楚从什么途径收集样本材料,以及如何正确收集这些材料,不明白样本材料是否符合鉴定要求,直接关系到鉴定结论的准确性,致使送检的样本材料大多不符合要求。
主要有这样几种情况:有的样本材料不全;有的样本不具备比对条件,根本无法与检材进行比对;有的样本不准确,把别人的样本当做了被鉴定人的样本,甚至把样本与检材搞反了。
这些情况,轻则导致送检人重新收集样本或核实样本,延长了鉴定时间,重则导致鉴定结论出现偏差,使法官作出错误判决,造成严重后果。
由于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在民事诉讼中,样本一般由当事人提供或者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
审判人员在收集样本时应注意的事项:⑴、尽量收集被鉴定人的案前笔迹样本,案前笔迹样本是指被鉴定人在案件涉诉之前,被鉴定人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交往中形成的笔迹材料,最好是检材落款时间左右形成的笔迹材料。
因为人的书写过程亦是人机体的各种运动和动作之一,属于意志行为,其发生的机制是后天习惯的条件反射。
书写是具有一定目的、要求,以达到目的而主动进行的人体运动。
随着人年龄的增长,受教育程度的增加,书写时人身生理、心理处于的不同状态,书写出来的字迹必然呈现出不同的笔迹形态。
收集样本时可从以下方面进行:一是向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调取其在工作中留有其本人笔迹的材料,无单位者根据被鉴定人年龄、受教育程度、从事的行业等方面,从与被鉴定人与关联的部门或个人调取。
若检材所属时间较早,可采样工资表、个人档案、年终总结、报告等,但必须首先核实该材料是否为被鉴定人所留。
若被鉴定人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则可提取公司在银行的支票、存款单;提取会议记录、总结、汇报、有其签名的合同等,因为作为法定代表人,其在日常生活中所签署的名字,具有相当高价值的客观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