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审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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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通知

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通知

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
需要准备材料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省局和复烤公司《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在全厂范围内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职工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一、职工个人简历
从参加工作到现在为止的个人简历,要求写的详细。

大中专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上大学开始写简历(学校、系、专业)。

二、户口本复印件
本人家庭户口本(要求有父母、爱人、子女),如果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父母户口本也必须复印。

三、学历认证
现有大学、大专学历的职工,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学历。

1、查询到的学历打印出来,与简历及户口本复印件一并交到综合管理科。

2、如果查询不到学历,本人同意认证的,需要交身份
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与简历、户口本复印件一并交到综合管理科,由单位派专人统一到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8号2楼,哈尔滨学历认证中心学历验证处验证,验证时间为20个工作日,费用为100元。

五、上交时间
各部门抓紧把以上材料收齐后,于9月17日交到综合管理科
2015年9月14日。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方法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方法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方法干部的基本信息,是干部历史的记录,是考察了解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因此,做好干部档案审核工作非常重要。

干部档案审核的一般方法是:先依据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履历表》,作为现在工作中使用的干部相关信息,再到涉及该信息的材料中反查核对,比照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履历表》的信息是否与材料的记载一致,不一致要做好记录并作核实处理,差缺的材料要进行补充。

一般应重点审核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和家庭情况等信息。

“三龄”即干部的出生日期、入党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两历”即干部的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一身份”即干部身份。

具体审核方法如下:一、出生日期(一)认定依据出生日期的认定以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有涂改的,要查找相关材料(原始户籍材料和亲属材料)予以印证。

(二)审核要点重点审核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是否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一致。

出生日期记载前后是否一致的界定:1.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的记载时间一致,且大部分主要材料均一致,则该档案的出生日期不存在问题;2.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日期不一致,且无相应的认定材料或有认定材料但没有更早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档案材料或原始户籍材料)作依据,该档案中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的出生日期存在问题,须进行相应记录及整改。

(三)审核程序1.比对信息首先详细审核档案材料记载的下述三个材料的出生日期,并判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其他主要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是否一致。

(1)最早形成材料记载出生日期; 注:根据档案目录中材料形成时间,常见的最早形成材料是中学毕业生登记表、入学(入伍、招工)政审表、《入团志愿书》、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和体检表等。

人事档案鉴别工作的内容范围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人事档案鉴别工作的内容范围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人事档案鉴别工作的内容范围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人事档案鉴别工作是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旨在对员工的档案进行审核和核实,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这项工作的内容范围广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员工个人信息核实在人事档案鉴别工作中,首先需要核实员工的个人信息。

这包括员工的唯一识别信息件、户口簿、学历证书、工作经历等。

通过核实这些信息,可以确保员工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可靠,避免虚假身份和信息造假现象的发生。

2. 工作经历核实除了核实员工提供的个人信息外,人事档案鉴别工作还需要对员工的工作经历进行核实。

这包括联系以往的雇主、核实员工在前雇主的入职时间、离职时间以及工作职责等。

通过核实工作经历,可以了解员工的职业发展轨迹,评估其工作经验和能力,确保招聘和选拔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3. 学历及专业资质核实在人事档案鉴别工作中,对员工的学历和专业资质进行核实也是至关重要的。

这包括联系学校或相关教育机构验证学历真实性,并核实员工是否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或专业资质。

通过核实学历和专业资质,可以确保员工具备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满足岗位要求,从而提高组织的绩效和效益。

4. 绩效评价和奖惩记录审核人事档案鉴别工作中还需要对员工的绩效评价和奖惩记录进行审核。

这包括审核员工的绩效评价报告、奖励证书,以及了解员工是否存在违纪、违规或受到过处罚等情况。

通过审核绩效评价和奖惩记录,可以了解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潜在的问题,为组织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和管理措施。

5. 档案文件完整性检查人事档案鉴别工作还需要对员工的档案文件进行完整性检查。

这包括核实是否存在缺失的文件、档案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整理和保管,以及档案存储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等。

通过检查档案文件的完整性,可以确保员工档案的真实、完整和可靠,为组织提供法律依据和决策参考。

总结回顾:人事档案鉴别工作是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其内容范围包括员工个人信息核实、工作经历核实、学历及专业资质核实、绩效评价和奖惩记录审核,以及档案文件完整性检查。

人事档案审核管理规章制度

人事档案审核管理规章制度

人事档案审核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档案审核管理工作,确保员工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员工档案管理工作的持续改善和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员工档案审核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员工档案管理工作是指对员工档案进行审核、整理、传递、借阅、调取、保管等一系列工作的统称。

第四条员工档案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统一管理,具体工作由专人负责,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和准确性。

第五条员工档案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时更新和补充信息,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员工档案审核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理各项手续。

第七条员工档案审核管理应当严格遵守机密的原则,确保员工个人隐私信息不被泄露。

第八条员工档案审核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持续改进。

第二章员工档案的建立和完善第九条员工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建立,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奖惩记录、考核记录等内容。

第十条员工应当如实填写员工档案的相关信息,并经过本人确认后,提交至人事部门进行审核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档案的建立和完善应当按照规章制度的流程进行,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员工档案的完善应当及时更新,包括职称评定、奖惩记录、考核记录等,做到时时更新、清晰明了。

第十三条员工档案的保管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和保密级别进行,确保档案安全、完整。

第十四条员工档案一经建立,应当依据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归档,确保档案信息的存档完整和有序。

第十五条员工离职时,应当将员工档案中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内容进行处理,确保个人隐私信息不会被非法获取。

第三章员工档案的查询和借阅第十六条员工档案审核管理系统应当建立健全员工档案的查询和借阅制度,确保员工对自己的档案信息进行查询。

第十七条员工对自己的档案信息有权进行查询,但需提前向人事部门提交申请,并注明查询目的和范围。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1.目标: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合规性和真实性,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2. 组织机构:成立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组,由人事部门负责人带队,成员包括人事部门员工、档案管理员等相关人员。

3. 工作内容:(1) 建立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制度,明确审核的标准和流程,确保审核工作的有序进行。

(2) 对新进干部的档案进行初审,确保所有相关材料的齐全性和真实性,包括个人身份证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

(3) 对在职干部的档案进行年度审核,核实相关材料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包括职称晋升、选拔任用等相关文件。

(4) 对有异动的干部进行档案变动审核,确保档案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包括调岗、升迁、降职等情况。

(5) 对退休干部的档案进行审核,核实相关材料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包括退休证、离职报告等。

4. 工作流程:(1) 收集干部人事档案,包括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和电子版本。

(2) 开展档案初审工作,对新进干部的档案进行初步核对,确保档案内容的完整性。

(3) 开展年度审核工作,对在职干部的档案进行定期核对,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4) 开展档案变动审核工作,对有异动的干部档案进行核对,确保档案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开展退休档案审核工作,对退休干部的档案进行核对,确保档案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6) 对审核结果进行整理和汇总,形成审核报告,并根据需要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5. 工作要求:(1) 审核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确保审核结果的公正、客观和可靠。

(2)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合规现象,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跟进整改情况。

(3) 审核工作要保持机密性,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以上是针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实施方案,我们将以此为基础,不断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能和审核质量。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及有关问题的处理方法一.审核的重点:涉及到干部任免审批表上的信息都要审核。

要注意“三龄两历一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和奖惩,审核时要重点把握。

突出对“六类问题”的严格清理。

一是涂改造假问题。

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信息是否存在涂改造假,干部身份、学历、奖惩等材料是否涉嫌伪造,提干、提职是否存在违规,是否出具虚假认定或认定不准等情况。

(这里要强调一下,审核中发现有涂改、造假情况的一定要详细认真记录,汇总后进行核查,确属人为的组织上要给予处分,这是各级领导特别强调的。

这点大家一定要严肃认真对待,不能含糊,不能只登记缺少材料情况里,补充几份材料或让本人说明情况材料装入档案)二是信息不一致问题。

审核档案中“三龄二历一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的记载是否前后一致,有无自相矛盾之处。

三是重要材料缺失问题。

重点审核入伍升学、入党入团、任免调动、学历学位、奖惩处分等重要依据材料是否缺失或不完整。

四是认定说明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审核档案中的认定材料是否符合政策规定,佐证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具有说服力和鉴证作用。

五是信息不准问题。

重点审核干部的重要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与原始依据材料记载一致。

六是错装混装问题。

审核档案材料是否与干部本人相符,是否存在“张冠李戴”现象。

二、审核方法及工作用表使用。

1、工作用表。

涉及工作用表总共4类,一是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登记表。

和原来的表有区别,这次审核登记时用的表(已印制)。

二是干部任免审批表。

是中组部要求必须填的(已印制)。

三是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

这个表和以前下发的一样。

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认定表每本档案都要填,最后要归入干部档案第五类。

2、审核方法。

第一个是《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登记表》出生时间—重点看“三张表”。

①最早记载出生时间的材料。

一般是入团志愿书、招工表、报考登记表、入伍审批表以及体检表。

②最新任免表。

这是组织上掌握的时间。

③身份证号记载(公务员登记表或履历表)。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方法34113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方法34113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方法干部的基本信息,是干部历史的记录,是考察了解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因此,做好干部档案审核工作非常重要。

干部档案审核的一般方法是:先依据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履历表》,作为现在工作中使用的干部相关信息,再到涉及该信息的材料中反查核对,比照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履历表》的信息是否与材料的记载一致,不一致要做好记录并作核实处理,差缺的材料要进行补充。

一般应重点审核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和家庭情况等信息。

“三龄”即干部的出生日期、入党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两历”即干部的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一身份”即干部身份。

具体审核方法如下: 一、出生日期 (一)认定依据 出生日期的认定以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有涂改的,要查找相关材料(原始户籍材料和亲属材料)予以印证。

(二)审核要点 重点审核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是否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一致。

出生日期记载前后是否一致的界定: 1.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的记载时间一致,且大部分主要材料均一致,则该档案的出生日期不存在问题; 2.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日期不一致,且无相应的认定材料或有认定材料但没有更早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档案材料或原始户籍材料)作依据,该档案中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的出生日期存在问题,须进行相应记录及整改。

(三)审核程序 1.比对信息 首先详细审核档案材料记载的下述三个材料的出生日期,并判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其他主要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是否一致。

(1)最早形成材料记载出生日期; 注:根据档案目录中材料形成时间,常见的最早形成材料是中学毕业生登记表、入学(入伍、招工)政审表、《入团志愿书》、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和体检表等。

人事档案审核认定

人事档案审核认定

人事档案审核认定人事档案审核认定是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主要是通过对员工档案的审核,对员工的身份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进行核实和认定的过程。

这个过程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用人安全和用人合规。

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的目的是为了确认员工的身份和背景信息的真实性。

在招聘过程中,有些不法分子可能会提供虚假的身份信息或教育背景,以获取工作机会。

通过对员工档案的审核,可以及时发现并排除这些不合格的员工,保证企业用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人事档案审核认定也是为了保证员工的工作经历和能力的真实性。

在招聘过程中,有些员工可能会夸大自己的工作经验或能力,通过对员工档案的审核,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这些虚假信息,确保企业用人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收集员工档案。

企业在招聘员工时,需要收集员工的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这些材料被整理归档后,成为员工的档案。

第二步,核实员工档案。

企业需要对员工档案中的各项信息进行核实,比如核实员工的身份证号码、学历证明的真伪、工作经历的真实性等。

可以通过与相关部门或学校、企业进行核实,或者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背景调查来获取真实可靠的信息。

第三步,认定员工档案。

在核实员工档案后,企业需要对员工的身份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进行认定。

认定的结果可以作为录用的依据,也可以作为员工绩效考核、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第四步,保管员工档案。

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员工档案进行保密和保管,防止信息泄露和丢失。

同时,企业还需要定期对员工档案进行审查和更新,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个企业如果没有严格的人事档案审核认定制度,就会面临用人风险和法律风险。

因此,企业在进行员工招聘和管理时,必须高度重视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的工作,并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以确保用人的安全和合规。

人事档案审核认定是企业用人的重要环节,它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管理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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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审核方法干部的基本信息,是干部历史的记录,是考察了解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因此,做好干部档案审核工作非常重要。

干部档案审核的一般方法是:先依据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履历表》,作为现在工作中使用的干部相关信息,再到涉及该信息的材料中反查核对,比照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履历表》的信息是否与材料的记载一致,不一致要做好记录并作核实处理,差缺的材料要进行补充。

一般应重点审核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和家庭情况等信息。

“三龄”即干部的出生日期、入党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两历”即干部的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一身份”即干部身份。

具体审核方法如下:一、出生日期(一)认定依据出生日期的认定以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有涂改的,要查找相关材料(原始户籍材料和亲属材料)予以印证。

(二)审核要点重点审核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是否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一致。

出生日期记载前后是否一致的界定:1.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的记载时间一致,且大部分主要材料均一致,则该档案的出生日期不存在问题;2.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日期不一致,且无相应的认定材料或有认定材料但没有更早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档案材料或原始户籍材料)作依据,该档案中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的出生日期存在问题,须进行相应记录及整改。

(三)审核程序1.比对信息首先详细审核档案材料记载的下述三个材料的出生日期,并判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其他主要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是否一致。

(1)最早形成材料记载出生日期; 注:根据档案目录中材料形成时间,常见的最早形成材料是中学毕业生登记表、入学(入伍、招工)政审表、《入团志愿书》、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和体检表等。

(2)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记载的出生日期;(3)《公务员登记表》、最新《干部履历表》和《军人身份证号登记表》填写的身份证号中记载的出生日期。

2.涉嫌造假出生日期涉嫌涂改造假主要指涉嫌涂改最早形成材料的出生日期等情况;出生日期涉嫌材料造假主要指涉嫌伪造记载出生日期的最早形成材料等情况。

可通过逻辑推算进行初步判断:(1)根据记载推算上学、参加工作、入党年龄等是否合理,并进行判断,如按照《党章》规定入党时要年满18周岁。

(2)根据家庭成员年龄推算其年龄是否合理,即对档案材料记载的相关信息进行互相比对印证,如根据《干部履历表》、自传、政审材料、《入团志愿书》、任免表等材料中填写的家庭成员年龄,推算其出生日期是否合理。

3.有认定情况的审核档案中如有关于出生日期的相关认定材料,需对下列情况进行判断:(1)认定是否符合文件规定(2)认定材料是否齐全完整①档案第5类中须有以下材料: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调查报告;原始户籍内册、登记卡片、出生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批复。

②2006年10月以后,档案第5类中须有组织认定和相关证明材料。

(3)认定结果是否使用出生日期认定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及涉及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是否使用了认定结果。

(四)问题处理建议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又没有其他认定材料的,以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时间为依据对出生日期进行认定,并应对相关信息进行整改(如出据相关的认定材料),必要时应重新制作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

以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及涉及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必须使用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

若有符合规定的认定,则用认定的出生日期。

(五)对出生日期审核应特别强调以下三点:1.组织认定时间若与干部档案中最早记载的时间不一致,必须要有更早于档案中最早记载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档案材料或原始户籍材料)作依据,没有依据的组织认定无效。

2.组织上认定干部的出生日期是以本人档案或户籍档案的最早记载为依据,而不是以身份证为依据。

3.军队转业干部在部队期间认定出生日期的,如符合中组部有关政策规定,且依据充分的,该认定有效;否则,应重新予以认定。

二、参加工作时间(一)认定依据参加工作时间以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为依据。

(二)审核要点重点审核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是否一致。

参加工作时间前后是否一致的界定:1.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一致且档案中其他主要材料的工作时间也一致,该档案中的工作时间不存在问题;2.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不一致,且无相应证明材料的,该档案中的参加工作时间前后不一致,须进行整改。

(三)审核程序1.确认材料齐全、制作规范参加工作的有关材料是否齐全完整。

如职工登记表、招生(入伍、招工)政审材料、知青上山下乡证明、录(聘)用审批(备案)表、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审批表、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等。

2.比对信息判断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和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是否一致。

须详细审核以下材料中记载的信息:(1)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2)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

3.涉嫌造假主要指是否涂改档案材料中的参加工作时间,是否有虚假的记载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

4.有认定情况的审核档案中如有关于参加工作时间的相关认定材料时审核:(1)认定是否符合文件规定要注意有无组织批复。

凡更改参加工作时间而没有组织批复的,不予承认。

(2)认定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的干部因为有“上山下乡”、“文革”延迟分配等经历,申请更改参加工作时间须经组织批准。

认定材料一般包括个人申请、组织调查、有关证明、组织批复等。

(四)问题处理建议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不一致,且无相应的认定材料的,应以档案中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为依据。

并对相关信息进行整改,必要时应重新制作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

以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工资审批表等材料必须使用认定后的工作时间。

三、入党时间(一)认定依据入党时间以入党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为依据,《入党志愿书》是证明党员身份和党员入党时间的重要材料。

(二)审核要点主要审核《入党志愿书》中入党时间记载是否与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信息一致。

入党时间前后不一致的界定:1.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与《入党志愿书》的入党时间记载一致,且与档案中其他主要材料记载一致,该档案中的入党时间不存在问题;2.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与《入党志愿书》的入党时间记载不一致,须进行整改。

(三)审核程序1.确认材料齐全、制作规范查看六类中《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1985年《党员登记表》、1990年《党员登记表》等材料是否齐全。

注:1985年以前入党的须有1985年《党员登记表》,预备党员不填写。

参加过1990年党员登记的还须有1990年《党员登记表》,若单位未组织1990年党员登记的,须有相关证明。

2.比对信息须详细审核档案中记载的入党时间,并判断下列两个时间是否一致。

(1)《入党志愿书》中记载的入党时间;(2)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记载的入党时间。

在我党的不同历史时期,党员入党时间的计算方法各有不同,具体如下:①1956年9月15日—1969年3月31日,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②1969年4月1日—1977年8月11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

③1977年8月12日—1982年9月5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

④1982年9月6日至今,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

注:若上级党委审批时明确具体入党时间的,则以该时间为准。

3.涉嫌造假主要指入党材料造假。

要注意查看《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等入党材料是否真实,与档案中其他材料记载是否一致,注意分析各时间信息的逻辑关系。

(四)问题处理建议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入党志愿书》的入党时间记载不一致的,须以《入党志愿书》记载的时间为准,对入党时间前后记载不一致的须对相关信息进行整改。

以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必需使用《入党志愿书》中记载的入党时间,若缺少《入党志愿书》的,须按规定重新填写归档,填写的个人情况截止至重新填写之日,同时须有组织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情况加入民主党派的,需有加入民主党派的材料。

加入民主党派时间以材料为准。

民主党派的党员身份及入党时间的确定要按照该党派相应的章程来确定。

其中,民革入党时间为支部大会通过之日;民进、民建、民盟、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学社入党(会、盟、社)时间为地市级以上组织批准之日;台盟入盟时间为省级以上组织批准之日。

档案中须有相关审批材料或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四、学历学位(一)认定依据学历学位以反映学历、学位的材料为依据,均归在干部档案第四类。

(二)审核要点重点审核最高学历学位材料是否齐全,该学历学位国家是否认可,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的学历学位信息是否一致。

学历学位信息的确认:1.该档案中最高学历学位是国家认可的。

(1)材料齐全且与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一致,该档案中学历学位记载无问题。

(2)材料不齐全时存在问题,须补齐学历学位材料。

2.该档案中最高学历学位国家不认可,则以档案中可认定的下一级学历为最高学历。

(三)审核程序1.确认材料齐全、制作规范(1)常见学历学位材料须齐全①中专:中专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和毕业生登记表。

②专科:高校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和毕业生登记表。

③本科:高校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和授予学士学位决定。

④硕士研究生: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硕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和授予硕士学位决定。

参加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的,还应有专家推荐表。

专业硕士应有学位课程进修成绩表和硕士学位审批材料。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没有学历),须有学位课程进修成绩表和授予硕士学位的材料,还须有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合格证书(通知单)复印件。

具体来说,除必须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外,1996年开始一般须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1998年开始一般须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⑤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博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博士学位决定。

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者(没有学历),须有学位课程进修成绩表和授予博士学位的材料。

(2)特殊情况①大学普通班: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高校选拔学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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