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商贸流通领域重点行业管理的实施方案
2024年商贸流通业环境综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范本(3篇)

2024年商贸流通业环境综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范本一、背景和目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商贸流通业的规模逐年扩大,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越来越大。
然而,商贸流通领域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包括市场秩序混乱、假冒伪劣商品泛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力等。
为了改善商贸流通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提升消费者信心,特发起“商贸流通业环境综治百日会战”。
本次会战旨在通过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推进商贸流通业环境的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构建开放、公平、有序的商贸流通市场环境,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具体目标如下:1. 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完善商贸流通领域的监管法规和政策文件,提高对商贸流通业的监督执法能力。
2. 打击假冒伪劣商品:重点整治假冒伪劣商品,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者的打击力度,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3. 加强品牌保护:加强对知名品牌的保护,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提高消费者对商贸流通产品的信任度。
4.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消费者维权机制,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5. 优化商贸流通企业经营环境:加快商贸流通业的转型升级,提高企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二、策略和措施1. 健全法规政策体系(1)制定并修订商贸流通领域的相关监管法规和政策文件,完善监督执法体系,提高执行力和惩罚力度。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检查机制,形成合力打击商贸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2. 打击假冒伪劣商品(1)加强对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的监管,完善产品质量监测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2)加大对假冒伪劣商品制售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处违法行为,对违法者进行严厉处罚。
3. 加强品牌保护(1)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举报电话和网站,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2)加强品牌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和消费者对品牌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4.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1)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和完善,加大对违法商家的打击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贸易业统计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贸易业统计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加快培育我市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促进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定较快增长,根据x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x商务厅《关于印发x商务厅关于保增长的18条措施的通知》和x服务业办、x统计局《关于做好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加强领导,构建长效机制为切实抓好社零总额稳增长工作,市政府建立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会议召集人,市政府办、商务局有关负责同志为会议副召集人,成员为市商务局、统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旅游局、高新园区管委会、新城区管委会等部门有关负责人,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商务局。
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单位会议。
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通报社零统计工作进展情况。
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紧密协作,及时将有关工作情况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明确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为全力推动我市培育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工作,促进全市商贸流通业加快发展,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切实抓好新增限上企业申报、报表催报、入统调查和数据核实等工作,要建立部门分工负责的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1.商务局:负责加强对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壮大;落实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等相关政策措施,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促销活动,加快培育新型消费业态,拉动社会消费增长;协助统计部门开展限上企业报表的催报,收集新增企业资料,联合统计部门开展社零统计业务培训,指导企业报送数据;按季度组织成员单位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及时汇总相关情况、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2.统计局:负责加强统计业务指导,推进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统计直报工作;按照《统计法》对经营单位资料进行审核,对限上经营单位新增入统工作给予业务指导,指派专人审核把关,提高申报资料的准确率,会同商务部门收集申报材料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限额以上经营单位纳入报表统计范围;积极协调上级统计部门,确保全市社零统计工作有序开展。
加快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加快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商贸流通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创造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当前商贸流通业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比如传统商贸业态的落后、消费升级的需求、物流配送等环节的不完善等。
为了推动商贸流通业的创新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与任务1.目标(1)推动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提升全要素生产力水平;(2)促进商贸流通领域的信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的发展;(3)提高商贸流通主体的核心竞争力,增强服务能力。
2.任务(1)打造创新发展示范区;(2)推动商贸流通业的信息化和智能化;(3)加强商贸流通业的法制建设;(4)提升商贸流通业的物流配送效率;(5)加强商贸流通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培育。
三、主要举措1.打造创新发展示范区(1)启动商贸流通创新发展示范区的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和经济奖励;(2)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商贸流通业各类审批手续;(3)推动商贸流通业企业和创新平台的合作,共同推进创新发展。
2.推动商贸流通业的信息化和智能化(1)推动企业在电商平台上开展线上销售,提高商品的覆盖范围和销售效率;(2)支持商贸流通企业的供应链管理系统建设,提高运营效率;(3)推动物联网技术在商贸流通业的应用,实现仓储物流的智能化;(4)发展共享经济模式,提供更多个性化的消费服务。
3.加强商贸流通业的法制建设(1)完善商贸流通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保障商贸流通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2)加强商贸流通业的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商业欺诈行为;(3)推动商贸流通业的信用体系建设,提高行业信用水平。
4.提升商贸流通业的物流配送效率(1)优化仓储网络布局,提高物流配送的效率和速度;(2)推动物流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供应链的可视化和智能化水平;(3)加强物流配送企业的人才培养,提高物流配送的专业化和智能化水平。
5.加强商贸流通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培育(1)增加科研投入,支持商贸流通业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2)加强产学研联合,推动商贸流通领域的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和应用;(3)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进行自主创新,提供政策和资金的支持。
商贸流通实施方案

商贸流通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商贸流通作为经济活动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商品流通、拓展市场、提升经济效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我国商贸流通领域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不对称、流通环节不畅、成本过高等,制约了商贸流通的健康发展。
因此,有必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商贸流通实施方案,以推动商贸流通领域的发展。
二、总体目标本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优化商贸流通环节,提升流通效率,降低成本,促进商品流通,拓展市场,实现商贸流通领域的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内容1. 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商贸流通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商贸流通的深度融合,构建信息畅通、高效便捷的商贸流通网络。
通过建设电子商务平台、物流信息平台等,实现商贸流通的全程可视化管理,提升流通效率。
2. 优化流通环节优化商贸流通环节,简化流通程序,降低流通成本。
通过加强供应链管理、物流配送等措施,优化商品流通路径,缩短流通周期,减少资源浪费,提升流通效率。
3. 提升服务水平提升商贸流通服务水平,加强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通过建设便民服务网点、加强售后服务保障等措施,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促进消费升级。
4. 加强监管与规范加强商贸流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
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加强市场准入门槛等措施,规范市场秩序,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维护市场秩序。
5. 拓展国际市场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加强与国外商贸流通企业的合作交流,推动商贸流通的国际化发展。
通过参与国际贸易展会、加强与国外商贸企业的合作等措施,拓展国际市场,提升我国商贸流通的国际竞争力。
四、保障措施1. 政策支持加大对商贸流通领域的政策支持力度,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设备更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投入。
2. 资金支持加大对商贸流通领域的资金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加大对信息化建设、流通环节优化、服务提升等方面的投入。
3. 人才培养加强商贸流通领域人才培养,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的商贸流通专业人才,推动商贸流通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
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范文为深刻汲取某某爆炸、开封小区起火以及某某州森林火灾等危险事故,充分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按照省、市、县对安全生产的统一工作部署,我局决定在全县商贸流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二、整治重点(一)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涉及三重一高(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企业以及精细化工等5类安全风险大、事故隐患多的企业。
打好全县化工、危化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两年攻坚战。
烟花爆竹方面重点整治生产企业三超一改(超员超量超许可范围改变工房用途)、经营零售店上宅下店、前店后宅及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重点检查危险等级高的引火线、黑火药、组合烟花生产企业。
(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持续深入开展为期3个月的城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检查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严肃查处封堵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现象,坚决防止火灾、踩踏等事故发生。
(三)工贸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涉氨制冷的企业通风除尘设施设备是否完善、禁火措施是否制定并落实、电气电路和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按规定配置到位、安全检查是否到位等情况。
(四)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行动。
以五一、端午等重要节日的集会、庙会、游园等重大活动的安全管理为重点,加强人流动态监控。
三、整治时间安排从2022年4月至12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全面部署阶段(4月)。
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宣传引导,预防安全事故。
商贸流通建设运营方案

商贸流通建设运营方案一、背景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商贸流通的支持,商贸流通建设对于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当前新型经济发展的时代,商贸流通建设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因此,有必要对商贸流通建设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同时提出有效的运营方案。
二、现状分析1. 商贸流通现状当前,我国商贸流通行业蓬勃发展,商超市场、购物中心、电商平台等不断涌现。
各地方政府也在积极推动商贸流通建设,加大对商贸流通业的投入力度。
整体上,商贸流通行业发展迅猛,市场竞争激烈,同时也面临着资源利用不足、成本上升、竞争压力大等问题。
2. 商贸流通运营现状商贸流通运营管理方式多种多样,包括传统的实体店铺管理、电商平台管理、物流配送管理等。
但由于市场需求不断变化,运营方式也需要根据市场的变化进行调整。
同时,传统的管理方式也难以满足现代商贸流通业的快速发展需求。
三、运营方案1. 制定整体规划在商贸流通建设运营方案中,首先要进行整体规划。
整体规划要考虑到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资源配置等因素,制定长期的发展规划,并在规划中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对商贸流通建设的影响,保证规划的可持续性和灵活性。
2. 优化资源配置资源配置在商贸流通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要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配置资源,包括物流资源、人力资源、资金资源等。
通过资源配置的优化,可以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同时也能够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3. 强化信息化建设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在商贸流通建设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商贸流通的信息化水平是一种趋势。
通过信息化建设,可以实现供应链的协同、订单管理的便捷、客户关系的维护等,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4. 多元化发展在商贸流通建设运营方案中,要鼓励企业进行多元化发展。
多元化发展可以通过进一步拓展产品线、开拓新市场、探索新的商贸流通业务等,通过多元化发展,可以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5. 加强品牌建设品牌在商贸流通建设中至关重要,一个好的品牌可以带来更多的市场机会和优质的客户资源。
商贸流通发展实施方案模板

商贸流通发展实施方案模板一、背景分析当前,我国商贸流通领域正面临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消费需求日益多样化、科技创新日益迅猛等诸多挑战。
因此,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商贸流通发展实施方案,对于促进商贸流通行业的健康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目标本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推动商贸流通行业转型升级,提升商贸流通服务水平,促进商贸流通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策略1.加强行业监管,建立健全的市场准入机制,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
2.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创新发展,鼓励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企业竞争力。
3.加大对商贸流通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促进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和市场份额。
4.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商贸流通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为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5.积极推进商贸流通业的信息化建设,提升行业整体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重点任务1.完善商贸流通法规政策,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
2.推动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3.加大对商贸流通企业的金融支持,降低融资成本,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4.加强商贸流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5.加强商贸流通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加快信息化进程,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保障措施1.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2.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商贸流通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市场秩序。
3.加大对商贸流通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降低企业税负,减轻企业经营压力。
4.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商贸流通行业。
5.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保护商贸流通信息安全。
六、预期效果通过本实施方案的落实,预计将有效推动商贸流通行业的转型升级,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商贸流通行业的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实施方案

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实施方案展望2035年,现代流通体系全面建成,形成覆盖全球、安全可靠、高效畅通的流通网络,流通运行效率和质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显著增强,对现代化经济体系形成高效支撑,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坚实保障。
一、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完善商贸基础设施,推进线上线下、内外贸融合创新,打造数字化、智慧化、开放型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一)健全现代商贸流通网络完善商品交易市场网络。
鼓励商品交易市场与实体商业、电商平台加强渠道对接,减少交易层级,畅通批零渠道网络。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高标准消费品市场,推动现有消费品骨干市场转型升级,打造“一站式”商品采购中心。
优化布局建设区域性新型工业品专业市场,加快建设服务重点制造业集群的供应链集成服务基地。
支持创建国际贸易平台,探索发展展贸一体的商品交易市场。
加快商品市场5G网络、智慧终端等数字化智能化设施设备建设,培育一批特色突出、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功能强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商品市场示范基地。
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
依托农产品主产地、主销区、集散地,支持全国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重点加快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市场建设。
加快田间地头流通设施建设,推进农产品产地市场、集配中心和低温加工处理中心改造升级,加快农产品运输、仓储设施专业化改造,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
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配备冷链物流设备装备,建设服务城市消费的“中央厨房”等设施,提高农产品冷链物流能力和标准化水平。
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畅通供需渠道,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
完善城乡多层次商贸网络。
加强城市商圈布局规划,推进多层级商圈建设。
推动核心商圈更新改造,提升规划、设计、建设水平,完善商贸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高质量改造提升步行街,促进商旅文娱体融合发展。
推动区域商圈提升商业综合体、高端商务区等消费聚集区设施条件,打造潮流购物、夜间消费等特色商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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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商贸流通领域重点行业管理的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x 〔x〕51号)以及《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商贸流通领域重点行业管理的通知》(x〔x〕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商贸流通领域重点行业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规范行业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市政府建立商贸流通领域重点行业管理长效机制,每季度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有关问题及时跟踪问效,不定期进行抽查、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市商务局及有关行业主管单位要及时总结检查情况,要将检查结果和相关表格按时报送至x服务业发展办等上级有关部门对口科室。
二、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监管力度。
商贸流通领域重点行业涉及酒类流通、药品流通、成品油管理、单用途预付卡管理、餐饮、美容美发、典当、商业特许经营、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二手车流通、报废汽车拆解回收、农贸市场管理及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等多个行业和领域,对于商贸流通领域重点行业的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
各乡镇(街办)要明确负责商贸流通行业管理的工作部门,并于5月30日前将有关负责人员联系名册报市商务局办公室,以便于市乡两级工作的衔接调度。
要细化责任分工,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对于农贸市场的管理,明确责任主体是当地乡镇(街办)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紧密配合,切实履行好农贸市场的监管责任。
1.商务部门:负责引导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组织标准化验收,开展行业交流和指导行业自律。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确认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把好市场准入关,取缔无照经营;负责对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登记注册、证照发放和年审,对经营主体、商品质量、交易行为等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坚决制止国家明令禁止上市的产品和未检疫或不合格产品上市;受理消费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经营秩序。
3.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加强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的检查,查处不合格商品,防止有毒有害商品上市,引导安全健康消费;负责市场内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4.城市管理部门: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门前三包”制度,负责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查处市场违法建筑和场外临街主干道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搭乱挂现象及维护市场周边秩序。
5.物价部门:负责监管市场开办者的收费行为,规范对农贸市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督促场内经营者进行价格公示,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6.质监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内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计量行为等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对场内经营户用于贸易结算计量器具的定期强制检定,依法查处各类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负责农贸市场定量包装商品、零售商品等商品量的计量监督管理。
7.农业部门:负责对市场内蔬菜、水果等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和监管。
8.水产部门:负责对畜禽、水产品等进行监督抽查和检疫检验;加强定点屠宰检疫工作,防止病害肉品流入市场。
9.林业部门:依法对市场内野生动植物的经营进行监管,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10.公安部门:负责加强农贸市场的治安管理,严厉打击肉霸、菜霸、市霸等违法分子,清除农贸市场内的黑恶势力;配合工商部门及时打击农贸市场内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坑蒙拐骗和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抗拒、妨碍执法部门执法的案件,保护市场良好的经营秩序。
11.消防部门:负责农贸市场消防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对消防设施不完备、存在安全隐患的市场,责令农贸市场产权单位或私有业主进行整改完善。
(2)对于成品油市场的监管,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成品油流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1.市商务局:负责专项整治的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检查加油站是否符合《x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有无《成品油经营许可证书》,确定是否存在违规新建、改扩建加油站行为,严格成品油流通企业的市场准入,强化行业管理,完善退出机制。
对加油站的购销台账制度、油品来源情况,证书有效期限及基础设施是否符合有关规范等加强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罚。
2.市公安局:负责配合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专项整治工作中妨碍公务和暴力抗法等行为。
3.市工商局:按照职责范围,配合第一责任单位对无证经营站(点)依法进行取缔。
检查加油站(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确定加油站(点)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或无《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而取得营业执照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油品、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问题。
开展油品质量检测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油品质量进行抽检,严厉打击掺杂使假、短斤少两、发布虚假广告等行为,坚决查处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违法行为。
4.市消防大队:负责对加油站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责令改正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的行为。
5.市安监局:负责成品油市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依法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行为和不符合安全监管要求的加油站(点),检查是否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6.市质监局:负责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质量、计量情况,严厉打击土炼油等违法行为。
重点检查加油站(点)计量制度落实、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情况;检查在用计量器是否具备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证书、合格证等。
查处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私自更换加油机计量芯片等计量作弊违法行为。
7.市规划设计院:负责对未经核准,违法新建、改(扩)建加油站(点)的处置。
检查新建、迁建、扩建加油站(点)等设施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要求,有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等资料。
8.市国土局:负责依法查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地建设加油站(点)等行为。
9.市气象局:负责依法查处违反《气象法》、《x雷电灾害防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查处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防雷装置竣工后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新建、改(扩)建加油站(点);查处未接受法定检测机构对防雷装置依法实施定期检测的加油站(点)。
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依法查处成品油运输车辆及船舶和流动加油车辆的无营运许可以及驾驶员、押运员无从业资格的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成品油运输车辆是否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11.市物价局:负责检查成品油价格政策执行情况,依法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12.市环保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具有执行《环境保护法》的有关环评手续和验收手续,按要求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13.市税务部门:负责对非法加油站(点)的偷逃税问题依法进行查处。
检查加油站(点)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税控加油机情况、税收缴纳情况。
(3)对于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的管理,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x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及《x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x]112号)等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及时预防和消除市场供应异常,明确职责分工,协同作战,维护社会稳定。
1.市商务局:负责协调应急所需生活必需品的储运,特别是做好肉类、食糖、食用油、食盐等商品的储备及市场调控管理工作。
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
收集整理生活必需品市场货源、销量、质量、价格等动态,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的监测分析工作。
根据市场变化,对粮油、蔬菜、肉类、禽蛋等生活必需品实行宏观调控,提出补充货源、调剂余缺、保障供应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2.市委宣传部:负责市场稳定方面的宣传和报道。
3.农业、水产和粮食部门:负责协调中央、省、x三级储备粮、油的调运,加强我市储备粮的管理;根据应急等级,及时向市场投放,确保供应;组织粮油企业做好加工销售工作;组织农产品、畜产品的生产、供应以及种植、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
4.市物价局: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督管理,在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其他紧急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坚决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
5.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经营(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6.市财政局:负责做好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应急事项所需和各项费用及时到位。
7.市交通局:负责依据调运方案,组织应急生活必需品的车辆运输。
8.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及时处理食品污染及危害人体健康的事件,做好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9.市工商局:负责进行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等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10.市质监局:负责实施生产加工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活动和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违法活动。
(4)对于酒类流通、药品流通、餐饮业及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管理,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和有关部门规章的规定做好监管工作。
其中市商务局负责制订促进药品流通、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依照《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导、督促从事食品交易活动的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建立保障食品流通安全的管理制度;市场监管局(工商、质监、食药监)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以及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5)对于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的管理,商务、公安、消防、物价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消防法》、《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互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1.商务部门负责督促经营者配齐有关消防设施,建立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促销行为。
2.公安部门负责对违反公共安全和群体性治安案件进行处理。
3.消防部门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的行为。
4.物价部门负责价格监管,依法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6)对于单用途预付卡、典当等涉及金融业的管理,商务部门应当按照《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典当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行业监管工作,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在企业资产转移支付、资金存管等方面,配合商务部门对前述行业做好监管工作。
(7)对于报废汽车的管理,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明确责任分工。
1.商务部门依据职责,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再具备规定条件的,应当立即告知原审批发证部门撤销《资格认定书》、《特种行业许可证》,注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