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西学院大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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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科竞赛规章制度内容

高校学科竞赛规章制度内容

高校学科竞赛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学生学术能力的提升,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我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规范学科竞赛的开展。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科竞赛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第三条学科竞赛按照“尊重、公平、公开、激励”原则开展。

第四条学科竞赛的组织单位应当尊重参赛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学习特点,保障参赛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学科竞赛的组织第五条学科竞赛应当根据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兴趣,确定竞赛项目和竞赛内容。

第六条学科竞赛的组织单位应当明确竞赛的目的、规模、形式、内容和评选办法,并公布在学校官方网站上。

第七条学科竞赛的组织单位应当招募有丰富经验的老师或专家担任评委,并保证评选过程公平公正。

第八条学科竞赛的组织单位应当加强对参赛学生的指导,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和支持。

第九条学科竞赛的组织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竞赛活动安全、公正、规范进行。

第十条学科竞赛的组织单位应当对参赛学生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竞赛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三章参赛学生的资格和要求第十一条参加学科竞赛的学生应当具备良好的品德和学习素养,遵守竞赛规则,遵循学术道德。

第十二条参加学科竞赛的学生应当具备专项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进行学术研究和实践活动。

第十三条参加学科竞赛的学生应当全面了解竞赛项目和内容,并遵守组织单位的规定。

第十四条参加学科竞赛的学生应当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积极参加培训和训练。

第十五条参加学科竞赛的学生应当自觉保护竞赛活动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六条参加学科竞赛的学生应当遵守比赛规则,不得作弊、舞弊或有违规行为。

第四章竞赛成绩的评选第十七条学科竞赛的成绩评选应当根据参赛学生的实际表现,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公正、客观、公开进行。

第十八条学科竞赛的成绩评选应当重在发现和培养参赛学生的优势和潜力,注重学生的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升。

第十九条学科竞赛的成绩评选应当遵循科学、公正的原则,杜绝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和专权。

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

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

XXXX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开展学科竞赛活动,是高校实施教育教学质量工程的重要途径,对于推动人才培养模式与实践教学改革、营造创新创业教育良好氛围、提升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促进竞赛活动的“规模化、系列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引导和激励全校师生积极参与高水平学科竞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技创新能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竞赛组织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及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人力资源处、教务处、财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校学术委员会、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代表共3名组成。

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进行经费预算决算,审核认定竞赛类别,制定并定期更新《xxxx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目录》,裁决其他重要事项;同时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组下设学科竞赛管理办公室,挂靠学生工作处。

学科竞赛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外联系相关竞赛事项、协调安排竞赛有关事宜、发布竞赛信息,核准竞赛经费预算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落实对参赛师生的表彰与奖励、协助管理竞赛成果。

第四条根据竞赛具体情况,学院(部门)可成立学科竞赛管理工作小组和指导专家组。

学科竞赛管理工作小组由竞赛管理责任学院(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制定竞赛计划,筹措竞赛经费,组织开展报名、选拔、培训、参赛等具体工作。

指导专家组由相关学科的校内外专家、教授或实验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对各类竞赛的层次、组织质量、比赛成效、社会影响等进行评估,为校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组提供建议,对参赛学生进行指导、培训等。

第三章竞赛类别第五条根据学科竞赛的主办单位、举办规模、知名度和影响力等因素,学校对学科竞赛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具体分为:A类(含1级、2级)、B类(含1级、2级)和C类(含1级、2级)。

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第四条竞赛类别实行动态认定、复审、调整制度,由学科竞赛领导小组按照上述分类标准并根据竞赛规模、影响力及上级有关文件认定或调整。

第三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学校成立本科生学科竞赛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学生工作部、团委、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科竞赛政策制定、项目审定、经费审查等重大事项决策。

学科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在学科竞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科竞赛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第六条学校对学科竞赛的组织采取“学校组织、学院(中心)承办、目标管理”的方式进行,并实行项目管理制。

每年年初由承办学院(中心)提出项目申请,制定计划安排及经费预算,明确获奖目标及成效,经学科竞赛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由承办学院(中心)组织学生及教师具体实施。

第七条学科竞赛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负责全校竞赛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负责对学院(中心)拟承办竞赛项目的立项审批及管理。

(3)负责与竞赛相关的校内外单位的协调和联系。

(4)编制每年的学科竞赛专项经费预算,根据预算对各学院申报的竞赛项目预算经费进行审批,划拨专项经费到相关学院。

(5)负责竞赛获奖奖励工作。

(6)负责对承办学院(中心)的竞赛组织及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7)组织竞赛的总结与交流。

(8)竞赛材料归档及各种统计工作等。

第八条承办学院(中心)职责(1)组织教师做好学科竞赛申报工作,做好竞赛的组织宣传工作。

(2)加强竞赛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组建教练组和安排指导教师,开展赛前培训。

(3)组织学生报名、选拔及参赛。

(4)提供竞赛必需的场地、仪器、设备,特别是为需要制作实物模型的参赛队提供必要的制作设备和场地。

(5)竞赛结束后向教务处提交有关文档资料,包括学科竞赛获奖统计表、竞赛工作总结、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九条学科竞赛经费管理原则:扶持重点,保证质量,效益优先,专款专用,合理开支。

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制度

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制度

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制度作为大学生,参与学科竞赛已经成为许多学生追求自身发展的途径。

然而,学科竞赛的管理制度一直是我们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讨论:选拔机制、组织方式、奖励政策、考试内容和其对学生发展的影响。

一、选拔机制大学学科竞赛的选拔机制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参与程度和水平提升。

首先,学校应该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机制,以确保每个有潜力的学生都有机会参与竞赛。

其次,选拔机制应该既注重学生的学术能力,也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合作能力。

最后,选拔机制需要适当考虑学生的兴趣和特长,以便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潜力。

二、组织方式学科竞赛的组织方式对于参赛学生的体验和参与度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高校应该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和任务分工,确保学科竞赛的顺利进行。

此外,学校还可以借助校外资源,如行业权威讲师、企业导师等,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学生参赛的竞争力和水平。

三、奖励政策奖励政策是激励学生参与学科竞赛的重要手段。

学校应该制定合理、公正的奖励政策,既注重对成绩优秀者的奖励,也注重对团队合作和创新能力的认可。

此外,学校还应该在奖励政策中注重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自我发展。

四、考试内容学科竞赛的考试内容应该与学生的学习内容相结合,既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也注重对学生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考察。

同时,考试内容应该与实际应用结合,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五、对学生发展的影响参与大学学科竞赛对学生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首先,学科竞赛可以提高学生的学科素养和专业技能,为他们未来的学习和就业打下坚实基础。

其次,学科竞赛可以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和异能力,增强学生的综合能力。

最后,学科竞赛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拓宽视野的平台,促使他们积极参与学生交流,提高个人竞争力。

综上所述,大学学科竞赛的管理制度对学生的参与程度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选拔机制、组织方式、奖励政策以及考试内容等方面的合理安排,将更好地推动学科竞赛的发展和学生的全面发展。

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为了推动学校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提高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激励大学生主动拓展知识面,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大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学校鼓励全校学生和教师参加学科竞赛。

为调动师生参赛积极性,提高竞赛水平,规范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赛项目的组织与管理1.学校奖励委员会是大学生学科竞赛的决策与领导机构,负责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审定、奖励审批及重大事项决策。

2.教务处负责制定和修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章制度,接收各单位每年参加学科竞赛项目的申请并交学校奖励委员会审定,编制每年的学科竞赛专项经费预算,以及根据预算对各承办单位申报的参赛活动预算经费进行审批。

审批后的经费预算,将作为学科竞赛活动相关费用的报销依据。

3.设备处协助落实竞赛所需实验条件。

4.学科竞赛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由承办单位负责。

承办单位在接到参赛通知后,应及时研究并提出参赛方案,做好经费预算,落实专人负责竞赛的组织、宣传、管理和参赛工作,并为参赛学生提供参赛所需的必要条件和进行赛前训练。

需要教师指导的学科竞赛,应指派教师具体负责竞赛指导工作。

5.加强竞赛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

有关教学单位要建设一支具有高度责任心、较高业务水平和相对稳定的学科竞赛指导队伍,以保证学科竞赛取得好成绩。

6.每次参赛后,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有关的管理与存档工作并将书面总结上报教务处,保持工作的延续性,并注意发挥参赛人员的带动作用和参赛项目的辐射作用。

二、竞赛项目类别1.重点支持学科竞赛项目:指教育部、工业与信息化部、科技部、团中央等政府部门主办的或全国性学会、团体等机构举办的范围广、规模大、在国内享有高声誉、举办历史悠久的学科竞赛项目。

2.一般学科竞赛项目:指全国性学会和专业学会、社会团体举办的有较大范围和较大影响的学科竞赛。

三、竞赛项目的立项与审批学校对所有学科竞赛均实行项目管理制。

高校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高校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高校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使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的组织与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进一步推进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活动,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二、竞赛项目的级别和类别第二条竞赛项目主要是指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由专门的竞赛组织机构等单位组织的竞赛。

(一)校级学科竞赛是指以学校名义组织并行文公布的全校性学科竞赛。

(二)市级学科竞赛是指以市政府行政部门或授权相应学术团体和学会组织的全市范围的学科竞赛或省级区域性学科竞赛。

(三)省级学科竞赛是指省政府行政部门或授权相应学术团体和学会组织的全省范围的学科竞赛,或国家级区域性学科竞赛。

(四)国家级学科竞赛是指国家政府部门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或授权全国性学术团体和学会组织的全国范围的学科竞赛。

(五)国际性学科竞赛是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学会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第三条我校师生参与的学科竞赛分为A类和B类,其中A类竞赛又分为A+、A和A-类。

A+是指“挑战杯”和“互联网+”;A类是《2021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中公布的竞赛且纳入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业绩考核体系的竞赛项目,A-类是《2021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中公布的竞赛但未纳入浙江省教育厅分类考核体系的竞赛项目,国家政府部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举办或中国研究生创新创业系列大赛的竞赛项目。

B类项目是指学校依据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设立的竞赛项目,包括学校、行业协会、学术团体、政府行政部门组织举办的各类竞赛。

学校每年公布A、B类竞赛项目名单。

学校重点支持A类学科竞赛项目。

对所有学科竞赛项目实行项目制管理。

对未满足A类竞赛设置条件且专业建设有特殊需要,需提交申请报告经学科竞赛委员会审议后决定,原则上需严格控制。

学校鼓励学院(部门)结合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组织开展校级或院级学科竞赛活动。

第四条学校有关学科竞赛文件中所表述的竞赛若无特别说明则一般指A类学科竞赛。

学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学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学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大学生学科竞赛是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提高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科技活动。

为了进一步加强各类学科竞赛的管理,促进竞赛成绩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科竞赛的范围和分类学科竞赛是指由政府部门、学校或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与学科专业教学关系紧密的大学生课外竞赛活动。

本办法所指学科竞赛包括:由国家、省有关主管部门及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企业或行业协(学)会、学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在校大学生参加的常设且由学校实验教学中心管理的竞赛。

文体性、演艺性、企业宣传推广以及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比赛不在此列。

学科竞赛分为以下几类:(一)根据参与范围分类1.国际性学科竞赛: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国际性学科竞赛。

2.全国性学科竞赛:国家政府部门或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国性学科竞赛。

3.省级学科竞赛:省级政府部门或省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学科竞赛。

4.校级学科竞赛:以学校名义组织的全校性学科竞赛。

(二)根据竞赛内容分类1.单一学科竞赛:内容只涉及一个学科或围绕一个学科知识展开的竞赛。

2.综合性学科竞赛:内容涉及多门学科,或虽以某一门学科为主干,但同时涉及其他相关学科知识的竞赛。

3.创新性竞赛:内容开放、以创新性探索为考查重点、参赛学生可将多方面知识灵活运用其中的竞赛。

(三)根据竞赛组织部门分类1.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竞赛。

2.由教育部、省教育厅等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

3.由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竞赛。

4.由行业协(学)会或某一技术学科领域有较强实力的企业针对大学生所组织的竞赛;5.由学校组织的竞赛。

二、竞赛组织实施与管理(一)组织形式各类学科竞赛由实验教学中心负责管理,教学学院承办。

其中,需2个以上教学学院参加的学科竞赛,由实验教学中心指定承办单位。

(二)竞赛的实施1.各教学学院需在每年12月15日前向实验教学中心提交下一年度学科竞赛计划,由实验教学中心审核备案并据此制订学校学科竞赛年度计划。

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学科竞赛是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协作精神、实践能力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手段,对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促进“五个一工程”深入开展,提高大学生的自我学习和自我管理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规范我校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保障各项竞赛活动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赛分类根据竞赛的主办单位、竞赛影响力等因素,将学科竞赛分为以下五个类别:1.国A类学科竞赛:指由教育部、科技部、共青团中央等国家党政部门主办的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以及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性团体举办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2.省A类学科竞赛:指由省教育厅等党政部门主办的全省范围大学生学科竞赛,或国家级学科竞赛举办的区域范围的大学生学科竞赛。

3.国B类学科竞赛:指教育部委托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国家一级学会、行业协会、团体组织主办的全国性大学生学科竞赛。

4.省B类学科竞赛:指由省教育厅等委托各学科省级学会、- 1 -行业协会、团体主办的全省范围的大学生学科竞赛,或国家社会力量级学科竞赛举办的区域范围(如华东地区等)的大学生学科竞赛。

5.C类学科竞赛:指由市级党政部门以及市级学会、行业协会、团体举办的全市范围的大学生学科竞赛,或省内各地区举办的区域范围的大学生学科竞赛以及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

二、竞赛组织与管理1.学校成立学科竞赛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担任,成员包括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徐州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科竞赛工作负责人。

2. 学校对学科竞赛实行项目制管理。

学科竞赛项目经学院(部门)申报,学校学科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确定相应竞赛等级后,归口承办单位统一组织管理。

鼓励各学院根据本学院专业、学科优势主抓一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学科竞赛。

学校每年12月份受理下一年度学科竞赛项目申报。

三、竞赛资助(一)资助标准学校设立学科竞赛专项经费,由教务处统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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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西学院大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院发〔2016〕8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
划实施工作加强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推进
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充分发挥学科和技能竞赛在创新人才培养中
的作用,提升大学生实践和创新创业能力,使我校学科与技能竞赛管
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落实我省“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围绕我校办学定位和
人才培养目标,以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
革,积极完善竞赛开展模式,科学构建教研结合、项目驱动、多部门
协同的竞赛实施体系和格局。分类分层引导组织引导大学生开展竞赛
工作,切实提高竞赛效果,充分发挥竞赛育人作用,不断提高创新性、
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章 竞赛范围与类别
第二条 大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是指由政府部门、学校或其他社
会组织举办的、与学科专业教学关系紧密的大学生课外竞赛活动。本
办法所指大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包括:由国家、省有关主管部门及教
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企业或行业协(学)会、学校、联合国教科文
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且经学校认定的,在校大学生参加
的常设性竞赛。
第三条 学科与技能竞赛分为以下几类:
A类赛事:教育部举办的国家级竞赛项目、省教育厅认定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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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其它国家级或国际重大赛事。
B类赛事:A类赛事的省级赛事;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行业协会、学会等举办的全国性赛事、安徽省级政府部门(省科技厅、
团省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经信委等)举办的全省性或跨省区
的学科与技能竞赛,以及省教育厅参与举办的其他重要省级赛事。
C类赛事:A、B类竞赛以外的(不含校级各类学科与技能竞赛)
其他大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
第三章 竞赛的组织管理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校团委等
部门组成的学科与技能竞赛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竞赛领导组”),领
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教务处。
第五条 学科与技能竞赛工作由领导组统一组织领导,领导组办
公室协调管理,有关学院承办、组织与实施,其他部门协同配合。竞
赛工作具体职责分工是:
(一)竞赛领导组宏观规划、组织协调全校各类竞赛活动,负责
竞赛项目与级别的认定,审核全校年度竞赛经费的预算。
(二)竞赛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各类学科与技能竞赛工作的日常管
理,主要包括竞赛工作方案及经费使用审核、工作量补助和相关奖励
核算,各类竞赛结果公布及相关资料归档等。
(三)各学院是竞赛活动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制订所承办竞赛
项目的实施方案,负责竞赛的通知发布、宣传动员、组织学生报名;
落实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遴选参赛选手及组队,开展相关专题培
训;安排竞赛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材料和场地等;竞赛期间的安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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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竞赛经费预算及项目开支的审核;完成竞赛工作总结,做
好有关材料存档和报送备案工作。
第六条 学校对所有竞赛均实行项目制管理,承办单位由学校指
定或学院申报审批确定。各承办单位在接受承办任务后,应及时提交
竞赛项目申报材料,明确提出实施方案(包括是否需要校级选拔赛及
奖项设置等),细化经费预算、预期成绩等,经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后,
方可组织实施;竞赛结束后,承办单位应向竞赛领导组办公室提交总
结报告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图片等竞赛相关材料,履行经费报账
手续。
第四章 竞赛经费使用
第七条 学校将学科与技能竞赛经费列入“安徽省支持本科高校
发展能力提升计划”项目资金预算,对A、B类竞赛项目设立专项经
费予以支持,C类竞赛项目根据学校总体预算适当给予资助。
第八条 各学院应于每年底对下一年度A、B类竞赛项目及所需
经费做初步预算,并向竞赛领导组办公室提交详细的竞赛经费预算,
竞赛领导组办公室汇总形成全校年度竞赛经费预算。
第九条 竞赛经费主要用于:参赛报名、资料费,竞赛所需的元
器件和耗材费,参加与竞赛有关活动的会务费、培训费、差旅费,指
导教师的工作量补助,专家指导评审费,以及必须开支的组织和宣传
费等。
第十条 竞赛经费应由项目负责人严格遵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
在竞赛活动经费预算计划内合理使用,厉行节约。
第十一条 使用竞赛经费购买的非消耗性材料、设备等归学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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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承办单位应当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使用学校经费制作
的参赛作品,其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作品由承办单位负责妥善保管,
必要时应移交学校存档。
第五章 竞赛奖励办法
第十二条 参加各类竞赛的学生,可以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
认定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
第十三条 学校对在A、B类竞赛中获奖的学生和指导教师,视
获奖情况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具体办法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获
奖级别的认定,以竞赛组织文件发布单位或获奖证书的落款单位为依
据。
第十四条 对参加A、B类竞赛项目获奖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学
校分别在综合测评、年度考核、评奖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加以体现。
一个获奖团队或获奖学生对应一个指导教师或团队,以参赛报名信息
为准。
第十五条 对于优秀竞赛成果,经申请和评审,可以培育作为毕
业设计(论文)。学校优先帮助优秀竞赛成果进行专利申请,推荐参
加各类评奖评优和相关学术活动。
第六章 竞赛指导工作量
第十六条 学校对教师指导A、B类竞赛项目给予工作量补助。
指导教师每次指导活动均应填写《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活动情况记录
表》,竞赛结束后由承办单位统一归档,并汇总报送竞赛领导组办公
室备案。
补助的指导工作量根据相应级别分别按超课时标准计算课时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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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不计入教学总课时。补助办法如下:
(一)教师指导学生以团队形式直接参加A、B类竞赛,按每队
10标准课时补助,原则上每项赛事指导工作量补助总额不得超过60
标准课时。
(二)教师指导学生个人并以论文、作品等形式参加A、B类竞
赛,按每人2标准课时补助;原则上每项赛事指导工作量补助总额不
得超过30标准课时。
(三)经B类竞赛选拔参加A类竞赛的指导工作量补助在原来
基础上增补50%。
(四)竞赛项目负责人承担竞赛的组织、经费预算等相关工作,
每项竞赛负责人组织工作量补助10标准课时。
第十七条 推进竞赛活动课程化,鼓励各学院围绕我校品牌赛事
开设相关综合培训类课程,经学校批准开班上课的,可以纳入学校通
识教育选修课程计算教学工作量,并计入教学总课时。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以学生个人报名参加的大学英语竞赛、大学生数学竞
赛等,以及其他特殊类竞赛指导教师的奖励和工作量补助办法,由承
办单位申报,竞赛领导组研究另行决定。
第十九条 A、B类大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项目列表将根据安徽省
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适时认定与更新。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科与技能竞赛领导组
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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