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
辅导员主要工作制度

辅导员主要工作制度一、辅导员工作职责1. 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政策,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 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状况,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帮助。
3. 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4. 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包括考勤、纪律、住宿、安全等方面,确保学生的生活环境和安全。
5. 组织开展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
6. 指导和监督学生的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实践能力的提升。
7. 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共同促进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8.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辅导员工作制度1. 辅导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或长时间请假。
2. 辅导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 辅导员要注重自身形象,文明礼貌,热情服务,耐心细致地解答学生的问题和困难。
4. 辅导员要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
5. 辅导员要注重团队合作,与其他教职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工作。
6. 辅导员要定期总结和汇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7. 辅导员要关心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处理学生的问题和矛盾,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8. 辅导员要定期与学生家长沟通,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共同促进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三、辅导员工作考核制度1. 辅导员工作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工作成果等方面。
2. 辅导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任期考核结果分为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为优秀者晋升一级职务。
3. 辅导员工作考核由学生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听取学生和同事的意见。
高校辅导员岗位职责(三篇)

高校辅导员岗位职责高校辅导员是指在高等学校担任学生辅导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作为学校教育系统的一部分,辅导员在学生的学业、心理、职业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帮助和指导。
以下是高校辅导员的基本岗位职责。
一、学业指导1. 提供学习方法和技巧的指导,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效率和成绩。
2. 协助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培养学习自律和时间管理能力。
3. 解答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学生提供学科知识辅导。
二、心理辅导1. 倾听学生的困惑、烦恼和焦虑,提供心理支持和安慰。
2. 引导学生解决心理问题,帮助其调整心态和情绪。
3. 提供解决问题的策略和方法,帮助学生积极应对挫折和困难。
三、生涯规划1. 了解学生的兴趣、特长和个性,为其提供个性化的生涯规划指导。
2. 提供就业市场的信息和就业指导,帮助学生确定职业目标。
3. 协助学生分析自身优势和不足,提供职业规划建议和职业发展规划。
四、校园安全教育1. 组织校园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暴力等不良行为,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3. 提供学生法律知识教育,帮助学生增强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
五、班级管理1. 协助班主任进行班级管理工作,组织班级活动并推动班级建设。
2. 监督学生的纪律和作风,维护班级的正常秩序和良好氛围。
3. 解决学生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促进班级的和谐共处。
六、协助学生工作1. 参与招生工作,为新生提供入学指导和适应训练。
2. 协助学生会等学生组织的工作,为学生发展提供支持和指导。
3. 协助组织学生社团和俱乐部等活动,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
七、信息收集和反馈1. 收集学生的反馈意见和需求,为学校提供决策和改进建议。
2. 提供学生群体的情况分析和统计资料,为学校领导提供参考依据。
3. 定期向学生和学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效。
需要强调的是,高校辅导员的工作是多方面综合性的,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辅导技巧。
辅导员应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与时俱进地适应高校教育的发展需求,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服务。
大学学生政治辅导员工作细则

大学学生政治辅导员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使学生政治辅导员的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生政治辅导员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干部,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学生政治辅导员围绕学校培养人才的目标,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加强思想修养,成为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第二章学生政治辅导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素质第四条学生政治辅导员必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分辨能力;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品行端正,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努力学习并掌握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教育规律,具有较广的知识以及良好的文化素养;有较强的组织、调研以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第三章学生政治辅导员的工作职责第五条学生政治辅导员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全面实施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开展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学生德育工作,教育、指导和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第六条学生政治辅导员要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经常深入学生,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形势政策教育,道德法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就业指导;承担思想品德、形势政策、就业指导等教学工作;指导学生党团建设,指导学生开展社团、社会实践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培养学生骨干队伍;组织协调社会教育资源,运用多种载体,特别是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第七条学生政治辅导员还要结合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开展日常管理和服务育人工作。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辅导员是学院教师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是大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是保证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我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实际,为加强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辅导员的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第三条辅导员必须具备以下任职基本条件:1、政治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师德,身心健康,为人师表。
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
2、学历条件:本科以上学历。
3、业务条件:热爱学生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教育管理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知识面较广,工作责任心强,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辅导员应全面履行下列岗位职责:1、负责对学生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引导学生关心时事,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增强学生维护安定团结的自觉性;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做好学院党政领导的工作助手,认真抓好学生的入学教育、军训、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扶贫助困、学生奖惩、毕业生教育、就业指导、学生活动指导等各项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工作。
3、抓好学风建设,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配合任课教师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
4、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工作,深入学生实际,保持与学生经常性的接触与思想交流,关心学生、尊重学生、理解学生,及时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并坚持在全面教育、正面疏导的方针下,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教育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抓典型、树正气、反对和制止不良行为;及时处理和报告学生中的突发事件。
[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 教育部43号令辅导员工作要求
![[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 教育部43号令辅导员工作要求](https://img.taocdn.com/s3/m/a263602c4028915f814dc24d.png)
[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 教育部43号令辅导员工作要求**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__〕20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__]2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20__〕第24号令)、《**职业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辅导员是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支特殊的导师队伍,是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业引导和学生事务管理的骨干力量,是促进大学生全面成才、健康成长、创业就业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是学生年级管理或班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第三条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由党委学工部(学生处)、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对辅导员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各二级学院党政对辅导员实施具体管理和领导。
辅导员选聘配备第四条辅导员基本条件是:爱国爱党。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思想理论和政策水平,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学校稳定;遵纪守法。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敬业爱生,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师德;为人师表。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引领社会风尚,作风正派,以高尚品行和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
业务能力强,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应是中共党员。
第五条专职辅导员为专职岗位,兼职辅导员和特聘辅导员为兼职岗位。
专职辅导员总体上按师生比1:200的比例配备;兼职辅导员按师生比低于1:100的比例配备;特聘辅导员所带学生原则上不超过一个班。
第六条专(兼)职辅导员一般应从专业教师、行政人员中选聘,特聘辅导员一般应从在职党政干部中选聘。
高职学院辅导员工作手册

辅导员手册第一章总则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现就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辅导员、班主任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维护高校稳定的重要组织保证和长效机制,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特殊重要性和紧迫性。
多年来,各地各高等学校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总体上看,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需要,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要像重视业务学术骨干一样重视辅导员、班主任的选拔、培养和使用,使他们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作出贡献。
二、认真做好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选聘配备工作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选聘配备工作,是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基础。
高等学校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地配备足够数量的辅导员和班主任。
专职辅导员总体上按1:200的比例配备,保证每个院(系)的每个年级都有一定数量的专职辅导员。
同时,每个班级要配备一名兼职班主任。
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第一线,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负有指导学生、关心学生的职责,要按照党委的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在重大政治问题上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高校稳定。
2023大学研究生辅导员工作条例

2023大学研究生辅导员工作条例
尚未公布,以下内容仅为参考:
1. 岗位职责:研究生辅导员负责指导和协助研究生的学习、生活、就业等各方面的问题,并且关注研究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和支持。
2. 学业指导:研究生辅导员负责协助研究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和课程选择,提供学术指导和研究方向建议,并组织相关学术活动和讲座。
3. 生活指导:研究生辅导员负责协助研究生解决日常生活中的问题,包括住宿、食堂、医疗等方面的需求。
并且可以组织一些文体活动,促进研究生之间的交流和减轻学习压力。
4. 信息发布:研究生辅导员负责将学校和学院的重要通知、政策、资讯等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达给研究生,并及时回答研究生提出的相关问题。
5. 心理咨询:研究生辅导员负责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关注研究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提供心理支持与帮助,并及时引导研究生求助专业心理咨询师或心理医生。
6. 转导与指导:研究生辅导员负责协助研究生进行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提供就业信息和资源,并组织相关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推荐活动。
7. 信息管理:研究生辅导员负责管理和维护研究生的相关档案和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8. 研究生工作报告:研究生辅导员需要按时提交工作报告,总结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可能因学校、地区、岗位职位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上仅为一般性的描述。
在实际工作中,辅导员还可能承担其他与研究生管理和服务相关的任务。
因此,具体条例和要求还需参考相关学校或单位的具体规定。
辅导员落实基本工作制度

辅导员落实基本工作制度辅导员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辅导员工作的核心任务是围绕学生,服务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为了更好地履行辅导员的职责,必须落实基本工作制度。
一、以人为本,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学生是辅导员工作的核心,以人为本,关注学生个体差异是辅导员落实基本工作制度的重要内容。
辅导员要深入学生中间,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习状况、生活需求和心理状况,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做到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制度体系辅导员要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体系,确保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辅导员要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明确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责和权限,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同时,辅导员还要不断细化和完善学生管理制度,使其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加强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辅导员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此外,辅导员还要关注学生的学术科研、文化艺术、体育锻炼等方面的全面发展,为学生提供展示自我的舞台,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四、细化服务,解决学生实际问题辅导员要细化服务工作,关注学生的实际需求,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
辅导员要积极参与学生的日常事务管理,为学生提供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的帮助和支持。
同时,辅导员还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搭建家校合作平台,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五、自我提升,增强职业能力辅导员要注重自我提升,增强职业能力。
辅导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辅导员还要积极参加培训和学术交流,不断拓宽视野,更新知识,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
总之,辅导员落实基本工作制度,要以学生为本,关注学生个体差异,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加强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细化服务,解决学生实际问题,自我提升,增强职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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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工作条例(摘)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
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24号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
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教社政〔2005〕375号)和《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华
水党〔2006〕44号)等文件精神,在全面总结我校长期积累的辅导员队伍建设有效措施及
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学生发展与学校发展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辅导员是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
育的骨干力量,是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第三条 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是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建设高水
平大学的重要措施和迫切要求,是我校的优良传统和长期任务,是学校党委、行政和各学院
的重要职责。
第四条 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必须坚持“选拔、使用、管理、培养、提高”的方针,
按照“政治强、作风正、纪律严、业务精”的素质要求,明确“职业化、专家化”的发展方
向,实行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精干稳定的组建制度,同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
全方位育人”的长效机制、形成良好氛围紧密结合起来。
第二章 辅导员工作职责与要求
第五条 辅导员的工作职责是:
(一)根据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教育理念,以“立德树人”为主要任务,紧密围绕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把握大学生思想实际,通过日常思想政治工作、专题教育、课堂
教育等,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
观和荣辱观。
(二)顺应大学生组织形态变化实际,利用党团工作、学生组织建设、网络思想政治教
育、学生公寓建设等途径和载体,做好学生组织管理工作,发挥学生骨干作用,引导学生自
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三)结合大学生发展需求,开展帮困助学、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学生事务
管理和咨询辅导工作。
(四)参与处理涉及大学生的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第六条 辅导员的工作要求是:
(一)承担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入到学生中间,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每学期
至少同每个学生深度辅导一次。定期与学生家长及任课教师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
关注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起来,努力成为
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二)大力加强党团组织和班级建设。带领并指导学生党支部做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
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学
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指导团支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理论学习、校园文化、科技创新、志
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充分发挥班级和学生骨干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定期召开学生干部会议,每学期至少主持召开三次有特色的主题班会或团日活动。
(三)密切关注每位学生专业学习任务完成情况,抓好学风建设、班风建设,积极引导
学生学业健康发展。
(四)积极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公寓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熟练掌握网络基
本应用技术,积极利用网络工具与学生沟通交流,掌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动权。充分发
挥学生公寓“思想教育、文化建设、行为规范、生活服务”的功能,将育人工作融入到学生
公寓的管理与服务之中。
(五)做好学生事务日常管理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学生综合测评、
奖学金评定等工作,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学籍管理及违纪学生的教育和处理工作,依法保
障学生合法权益。掌握贫困大学生的基本情况与思想动态,建立贫困大学生档案,配合学校
相关部门开展帮困助学、诚信教育等工作,培养大学生自立自强的精神。
(六)积极参与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的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需要
和自身情况,可适当承担(原则上每周不超过四学时)“形势与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职业发展教育”、“党课”、“团课”等教育教学任务。指导学生进行职业发展规划,做好毕
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配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心理咨询教师,做好大学生的个体咨
询及团体辅导,积极参与校、院、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网络建设。
(七)努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与和谐。熟悉学校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了
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及时有效地化解和处置涉及学生的有关矛盾和问题,协助学校
有关部门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工作。
(八)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主动掌握
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升自身工作水平。积极参加辅导员职业培训,
提高做好辅导员工作的各项能力。积极参加心理咨询师、职业咨询师等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
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
(九)加强德育理论研究和工作计划总结。做好学期及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不断总结工
作经验,探索新形势下德育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工作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
政治教育的研究工作,每学年至少公开发表一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学术论文。
第七条 辅导员应坚持以下工作制度:
(一)班会制:每两周召开一次全体同学参加的班会或团日活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
形势与政策教育,总结安排工作。
(二)日志制:建立健全信息工作队伍,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班级各个方面的问题,
并如实、完整地记入工作日志。
(三)联系制: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通报学生情况、听取家长意见、取得家长支持,
积极发挥家长对学生教育的作用;与任课老师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学生上课、学习情况,与
任课老师协同做好对学生的专业教育和培养工作。
(四)听课制:每周要跟随所带班级听课,保证每门课听课至少二次,注意收集学生对
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本学院和学校教务部门反馈,为提高学校整体教学水平积极
努力。
(五)巡视制:每逢所带学生参加考试,辅导员都要作为考场巡视员参加巡查,与考务
人员一起认真维护考场秩序,帮助学生树立良好考风。
(六)例会制:参加由学院党委召集的每周一次的辅导员工作例会,汇报工作,交流经
验,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接受上级布置的工作。
(七)档案制:完整建立所带学生的基本情况档案,包括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困难情
况、心理变化、学籍变动、奖惩情况、住宿情况等。
(八)责任制:辅导员对其所管的学生负责,当遇到重大和紧急事件时,辅导员是报告
和处置的直接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