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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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资格申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资格申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资格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教职成字[2013]20号【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3.08.21【实施日期】2013.08.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资格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洪教职成字〔2013〕20号)各公办、民办、县区中职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第二批“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13〕39号)文件精神,决定10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二批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为做好我市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资格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对象全省公办、民办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取得教师资格证,现在教学岗位上从事学科理论和职业技能教学的教师(包括在编教师、聘任教师,不含兼职教师)。

二、申报条件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双师型”教师必须在取得教师资格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等职业学校任教资格;无教师资格证的教师,需满足年龄在46周岁以上或在中等职业学校任教15年以上,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中以上、中级以上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教师系列初级(普通中专助理讲师、职业高中中学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验系列教师(文化基础课如物理、化学、生物等除外)须获得助理实验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具有非教师系列、与本专业相关的初级(含以考代评)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如助理工程师、助理会计师、医师、护师及以上)。

没有相关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参照赣教职成字〔2013〕39号文件执行。

(四)从事本专业教龄在3年以上(企业技术人员调入学校者,必须从事本专业教学1年以上)。

(五)累计有1年以上企业(或社会)实践活动经历,教师企业活动包括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的生产岗位实际工作、参与企业的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带学生到企业实习等形式。

关于做好我校201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做好我校201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芜湖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一)教师资格的申请原则我校201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芜湖市教育局)自愿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中规定条件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在本年度只能向芜湖市教育局申请一次、一类教师资格认定, 一年内不得在其他认定机构重复申报。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条件(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1、思想品德合格;2、体检合格;3、2012年6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达二级乙等以上;5、通过学校的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

(三)教师资格认定具体安排1、4月13 日上午9:30,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到赭山校区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

2、今年教师资格认定继续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为中国教师资格网(),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4月16日8:00 至4月20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毕业生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页面提示逐步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后务必牢记报名号、密码、证件号码等,以便查询、修改个人信息(网上报名流程详见附件一)。

3、4月20日-4月28日,申请人在镜湖区医院(冰冻街)体检中心进行体检,费用为50元/人。

为方便学生交费,4月18日镜湖区医院派人分校区到就业指导中心以专业为单位收取体检费。

4、4月30日前,各学院将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以专业为单位整理,分校区报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1、各学院必须分专业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上报申报材料。

个人申报材料项目及顺序如下:(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在每份申请表封面左上角用铅笔写上学号、姓名、专业);(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3)由教务部门出具的《安徽师范大学学生成绩登记表》(学院统一打印并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1份;(4)身份证复印件(两面都要复印,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必须用A4纸复印)1份;(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学院审核后加盖公章,必须用A4纸复印)1份。

2013届非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说课)安排

2013届非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说课)安排
九江学院2013届非师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测试 (说课)安排 综合组(美术10人、信息技术4人、心理健康2人,音乐3人,体育2人,共21人)
6月17日上午 序 号 层次 课程 姓名 成绩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信息 技术 初中 心理 健康 美术 信息 技术 体育 音乐 高中 美术 蒙春榕 江璐美 韦生红 冯凯旋 卫静 王婷 许勇 郭若冰 刘梦莹 周博
杨费迷子
师范生 师范生
6月17日下午 备注
师范生 师范生 师范生 师范生
层次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课程
姓名
成绩
备注
孙学智 桂安安 常圆圆 敬小翠 牛秋玲 汪川雪 苏婷 王梦帆 黄丽索 刘秀娟
师范生 师范生 师范生
注:说课顺序临时抽签。请提前15分钟到测试现场。

2013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和新要求

2013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和新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流程(2013年)根据文件规定,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按照“户籍管理”进行认定(即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者任教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本地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我市申请。

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由市教育局统一发布,具体认定工作由各县、区教育局按照“户籍管理”分别组织实施。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县、区教育局认定。

含山县教育局4332879、和县教育局5312256、当涂县教育局6729709、花山区教育局2474076、雨山区教育局2323351、博望区教育局6776739。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教育局认定,联系电话2473336。

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一般每年4-7月进行,认定流程如下:一、网上报名(4月中下旬)4月中下旬在“马鞍山教育信息网” (/)的“公告公示”栏中发布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根据公告要求,对照申请标准和条件,准备相应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5月上旬)根据网上公告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贰份(网上下载)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业成绩单)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下载)6.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提供)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需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8.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9.2寸近期同底正面免冠纸质照片4张,其中2张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1张用于体检,1张用于办理证书(纸质照片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电子照片与为同一底板)三、体检(5月上旬)根据网上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8.12•【字号】粤教继函[2013]24号•【施行日期】2013.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3〕24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我省今年面向社会人员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将于近期开展。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广东户籍或本人人事档案已挂靠我省各级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

认定对象包括:(一)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

(二)其他符合学历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认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我省认可的幼儿师范学校包括以下四所: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江门市幼儿师范学校、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及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关于代为办理2012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的通知各系:经学院与市、区教育局协商,并报请学院领导同意,我院2012届毕业生办理教师资格证工作开始启动,毕业生本着自愿原则申请办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资格要求1、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2012届应届毕业生;2、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报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3、无较大行政处分记录。

二、申请教师资格证需提供的有关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辅导员须对复印件和原件认真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写"与原件核对相符",并加盖系公章);2、报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其它学科须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复印件(辅导员须对复印件和原件认真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写"与原件核对相符",并加盖系公章);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申请人网上报名自行填写并打印,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申请人网上报名自行在线打印, 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手工填写的表格不予办理)并贴上与网报一致的个人照片;5、《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一份(需贴上照片),缴费后由学院提供;6、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一份(由学院提供)。

7、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教育部门承认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辅导员须对复印件和原件认真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写"与原件核对相符",同时加盖系部公章)。

8、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纸质照片两寸四张,需注意的此照片需与网报电子照片、体检表上照片同一底板。

此四张照片先不放进档案袋,照片背后写上个人姓名、专业,由系部统一收取报到学生处。

9、所有证件原件核对无误后无须再放入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

材料袋上注明系别和专业,所有复印材料按档案袋封面填写顺序装订好并在“材料数量”栏填写对应装袋材料数量。

注:(1)、上述普通话及教育学心理学条件暂时不符合条件的,可以先申报,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最迟在毕业前提供,待所有证件、条件符合后方可发证,逾期不能提供合格材料而不能通过的,责任自负。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法规类别】院校与教职员工【发文字号】陕教师[2012]66号【发布部门】陕西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2.11.12【实施日期】2012.11.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2012〕66号)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对象拟申请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1.思想品德条件。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

以《教师法》规定的学历为准。

3.身心条件。

(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体检执行《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陕教师〔2009〕17号)的相关规定,但应取消对乙肝项目的检查。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还应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体检表见附件1。

4.户籍条件。

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原则上应为陕西生源(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为主)。

与陕西省内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属地人事部门签章)的驻陕非陕西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申请参加考试。

5.报名范围。

本次报名只受理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已取得相应学历的社会人员。

全日制教育硕士教师资格认定政策与全日制本、专科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认定政策一致。

高校或其他机构在读研究生,应持本、专科学历以社会人员身份报名。

三、考试项目1.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

关于2012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关于2012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要求将身份证与普通话证书复印在同一张A4的纸上
4.体检表
5.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要求加盖所在学院教科办公章,教育实习与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的学科、学段应一致。
6.师范生以班级为单位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复印件,要求加盖所在学院教科办公章。
兵团教师资格指导中心
关于2012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30
为使2012届毕业生顺利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体检
首先在师范学院网站上自行下载体检表(下载),用A4纸正反面打印,贴照片后在照片上加盖所在学院学办公章,然后携体检表到大学校医院体检,体检3天后到校医院取体检表。
体检时间顺序:3月12日:师范学院、政法学院、科技学院、化工学院;
3月13日: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文学艺术学院、其它学院;
地点:大学校医院(要求空腹,10:00开始体检)。
体检费:50元(体检时交校医院)
2、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3格网站
4月9-11日以班级为单位提供申报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具体顺序为:
4月9日:所有非师范类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毕业生;
4月10日:师范学院、政法学院、科技学院;
4月11日:外国语学院、化工学院、文学艺术学院;
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将视同放弃申请资格,后果自负。
二、申报材料:
1.申请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照片),须在“申请人思想鉴定表”上找辅导员签字并加盖所在学院学办公章;
7.非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成绩单);
8.材料装订要求:将体检表、身份证及普通话证书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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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的通知
[2013年3月26日]
各位同学请仔细阅读: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函》(成教资[2013]02号)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2013届毕业生实际情况,现将本届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教师资格种类仅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请向学校所在地的区(市)县教育局提交申请。

二、申报教师资格者务必在2013年4月1日至19日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其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

所传照片必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面所粘贴的照片一致。

(统一用A4的纸,户口所在地统一填浆洗街派出所)
三、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有:
1、网申报成功后,申请人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并请申请人按要求粘贴好照片),且每份申请表封面右上角填写专业、学号及班级;
2、申请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一式一份);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一式一份);
4、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5、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且由学生所在系党总支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鲜章);在网上自己打印。

6、二寸证件照两张(必须与网上报名所上传照片相同);
7、必须提供教育学和心理学成绩,若在本校期间修读的直接将成绩填写在《2013届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学生情况统计表》内,在校外修读的务必附相应成绩证明,否则就不予以申报;(教育心理学和运动心理学成绩都可以)
8、师范专业的学生,必须提供加盖相应教学单位鲜章的教学实习鉴定表(一式一份)。

四、非师范专业收取208元/人试讲考试费(成价费[2008]106号)。

请各系代收,具体试讲时间和地点在/网上查询,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请报名成功的同学把钱交到年级办公室。

五、今年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报学生除参加试讲、面试等测试外,还须参加本人申请任教学科(专业)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测试,测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与本学科(专业)相关联的实践能力、对本学科(专业)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等。

六、证书办结后,符合教师资格申报要求的将《教师资格证书》
发给学生本人,返回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必须装进学生本人人事档案,遗失不予补办。

七、请各系认真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严格审查学生提供的材料,认真填写《2013届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学生情况统计表》,汇同所需材料后务必于4月23日(第九周星期三)内统一交教务科。

年级办公室收取材料的截止时间是4月18日下班前。

八、各类成人教育学生教师资格认定,须取得毕业证书后,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

九、装订、材料整理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起侧面两颗钉装订;
2、按照培训要求整理材料(教育学类和非教育学类分开整理)。

若有与其它相关文件冲突条款,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因后期需要大量的时间为大家整理材料因此必须在4月18日前交年级办公室,过期责任自负,谢谢合作。

运动系2009级学生管理办公室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网上操作示意图:
操作1、在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任教学科:体育与健康 操作2、确认点:成都市教育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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