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的综合干预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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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发局:为确保我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了《重庆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重庆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按照《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下达2010年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10〕90号)要求和全国2010年中央补助地方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启动会议精神,在我市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总目标提高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至2015年)1.提供相应服务的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分别达到80%以上。

3.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应用抗病毒药物的比例达到90%以上,人工喂养率达到90%以上。

4.儿童经母婴传播感染艾滋病的报告感染率控制在5%以下。

5.先天梅毒的报告发病率控制在30/10万活产数以下。

二、经费预算及使用总资金 1324万元,其中筛查经费586万元,用于11个区县(渝中区、南岸区、綦江县、铜梁县、大足县、璧山县、丰都县、垫江县、开县、秀山县、酉阳县)开展免费筛查工作;母婴传播干预经费738万元,用于全市40个区县及北部新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阳性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的干预补助。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制度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制度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制度第一篇: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制度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制度为提高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 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 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 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根据《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成立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技术专家组。

负责本院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 开展工作督导与检查工作。

二、为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孕产妇提供全面、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干预服务。

严格执行技术服务标准, 建立适宜的检测、咨询、干预、随访等服务流程。

三、在婚前保健门诊、产科门诊、广泛开展健康教育, 预防育龄妇女感染。

四、为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育龄妇女及其家人提供预防母婴传播的信息、医疗保健及转介服务。

五、主动为所有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检测与咨询服务。

六、加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

为感染孕产妇提供安全的助产服务, 为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适宜的干预措施。

七、加强服务能力建设。

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合格的检验人员;加强实验室管理, 严格实验室质量控制, 保障工作顺畅运转。

八、预防医源性感染及职业暴露。

应当遵照普遍性防护原则, 落实各项防护措施, 严格执行有关消毒隔离制度, 最大限度地避免医源性感染及医护人员的职业暴露。

九、加强信息管理。

指定保密意识及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负责信息管理工作。

加强信息的收集、报告、审核、管理及质量控制, 确保信息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十、监督指导与评估。

定期开展自查与监督检查, 不断提高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工作质量。

第二篇: 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工作总结XX妇幼保健所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总结为提高人群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意识,最大程度减少艾滋病、梅毒、乙肝对妇女儿童健康的影响,提高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现将XX年1月至8月此项工作总结如下:一、具体数据:全区孕产妇进行HIV抗体检测 727 人, 检测率为 100%, 发现阳性孕产妇 0 例, 孕产妇进行梅毒检测727 人, 检测率为 100%, 发现梅毒孕妇 2 人, 梅毒感人产妇人, 所生婴儿人,感染人, 梅毒孕产妇规范诊疗人, 所生婴儿规范诊疗率人, 孕产妇进行乙肝检测 727 人, 检测率为, 表面抗原阳性人, 城西医院产科领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疫苗支, 注射2支。

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考试试题

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考试试题

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考试试题一、单选题(每题5分)1.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达到()及以上 [单选题]A.85%B.90%C.95%(正确答案)D.98%2.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治疗率达到()及以上。

[单选题]A.85%B.90%C.95%(正确答案)D.98%3.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乙肝免疫球蛋白及时接种率达到()及以上,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达到()及以上。

[单选题]A.85%,85%B.90%,90%C.95%,95%(正确答案)D.98%,98%4.依据四川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行动目标要求,全省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以下。

[单选题]A.2%(正确答案)B.5%C.8%D.10%5.依据四川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行动目标要求,全省乙肝母婴传播率下降至()及以下。

[单选题]A.1%(正确答案)B.2%C.3%D.5%6.据WHO估计,在不采取任何干预措施的情况下,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为()。

[单选题]A.20%-45%(正确答案)B.50%-60%C.10%-20%D70%-80%7.WHO于()年发布了《关于消除艾滋病病毒和梅毒母婴传播全球认证和标准的指南》。

[单选题]A.2012B.2013C.2014(正确答案)D.2015二、判断题1.急诊临产孕产妇入急诊后,立刻实施三病初筛检测,就诊报告总时长小于 1 小时,检测时长小于 30 分钟。

[判断题]对(正确答案)错2.在分娩结束后,艾滋病感染产妇无需停药,继续进行抗病毒治疗(转疾控管理)。

[判断题]对(正确答案)错3.临产时发现的感染梅毒孕产妇,应立即启动并完成 1 个疗程的治疗。

[判断题]对(正确答案)错4.与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共同就餐或共用餐具、共用水源、共用马桶、公用电话等是不会有感染艾滋病的风险。

[判断题]对(正确答案)错5.艾滋病感染孕妇所生儿童应当在出生后6小时内开始服用抗病毒药物。

孕妇艾滋病病感染的垂直传播阻断措施

孕妇艾滋病病感染的垂直传播阻断措施

孕妇艾滋病病感染的垂直传播阻断措施
在孕妇艾滋病病感染的垂直传播阻断措施方面,首要考虑的是孕妇
及新生儿的健康和安全。

以下是一些有效的措施:
一、孕前检测:
在怀孕计划之初,孕妇应进行艾滋病病毒检测,以确认自身感染情况。

若检测结果呈阳性,应及时就医并进行相关处理,以降低垂直传
播风险。

二、遵医嘱进行药物治疗:
如果孕妇确诊感染艾滋病病毒,应积极接受医生开具的药物治疗方案,严格按时按量服药,以降低病毒载量,减少垂直传播的可能性。

三、避免母婴垂直传播:
在孕期和分娩过程中,孕妇应遵循医生的建议选择适当的分娩方式,如剖宫产。

此外,孕妇应避免母乳喂养,以阻断艾滋病病毒的垂直传播。

四、定期产前随访:
孕妇应定期进行产前随访,接受医生的监测和指导,了解自身健康
状况,及时处理健康问题,确保母婴双方的安全。

五、健康生活方式:
孕妇应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均衡饮食,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
和压力,提升自身免疫力,减少感染风险。

通过以上措施的综合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孕妇艾滋病病感染的垂直
传播风险,保障孕妇及新生儿的健康和安全。

希望广泛宣传相关知识,提升社会对孕妇艾滋病病感染的认识和关注,共同维护孕妇及新生儿
的权益和福祉。

艾梅乙感染者及家庭关怀与支持的策略和计划

艾梅乙感染者及家庭关怀与支持的策略和计划

艾梅乙感染者及家庭关怀与支持的策略和计划一、针对艾滋病感染者群体的支持策略和计划(一)医疗干预方面1.治疗支持:感染艾滋病的孕妇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抗病毒药物治疗,这是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关键措施之一。

2.检测与诊断支持:完善孕早期艾滋病检测咨询服务流程,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孕产妇孕12+6周前或首次产前保健时尽早提供艾滋病检测与咨询及健康宣教服务。

同时,要确保艾滋病暴露儿童早期诊断率和18月龄抗体检测率达到相应比例。

(二)社会权益保障方面1.反对医疗歧视: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或推诿为艾滋病感染者提供医疗服务;在不接触就诊者血液、体液的普通诊疗过程中,要对所有就诊者一视同仁,不得针对艾滋病感染者进行不必要的过度防护;尊重艾滋病感染者的生育决策权,如无医学指征或不宜生育者,不得任意建议其终止妊娠;不得将感染孕产妇和儿童就诊顺序故意排在最后等措施来营造无歧视性医疗环境。

医院医务人员在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和儿童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应尊重他们的合法权利,注意隐私保护、知情同意和避免歧视,如在感染者的配偶/性伴通知方面,尊重感染者的意愿选择告知方式和时间、地点等。

2.心理支持与宣传教育:定期开展消除歧视与感染者权利保障的培训,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并为艾滋病感染者提供心理支持。

同时,在保护艾滋病感染者隐私的前提下,为其提供充分的消除母婴传播知识政策宣传教育服务。

二、针对梅毒感染者群体的支持策略和计划(一)医疗干预方面治疗支持:感染梅毒孕妇需尽早接受梅毒规范化治疗,定期复查;婴儿出生时接受预防性治疗,以阻断梅毒母婴传播。

(二)社会权益保障方面1.反对医疗歧视:与艾滋病感染者相同,在医疗机构中要营造无歧视性医疗环境,规范服务行为,重视梅毒感染者隐私保护,避免在医疗过程中出现如拒绝提供医疗服务、差别对待等歧视行为。

2.心理支持与宣传教育:同艾滋病感染者的相关支持,定期开展消除歧视与感染者权利保障的培训,提供心理支持,进行隐私保护下的知识政策宣传教育等。

艾滋病母婴阻断的护理干预

艾滋病母婴阻断的护理干预

艾滋病母婴阻断的护理干预作者:蒙琪琳颜愉来源:《中国保健营养·中旬刊》2013年第06期【摘要】目的:了解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有效方法,为降低艾滋病经母婴途径传播率、遏制艾滋病疫情蔓延、提高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质量探索有效的护理干预。

方法:对全县检出的HIV阳性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列入个案随访追踪管理、采取母婴阻断综合干预措施。

结果:对HIV阳性孕产妇提供有效的母婴阻断综合护理干预,能够降低艾滋病经母婴途径传播率、遏制艾滋病疫情蔓延、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结论:艾滋病母婴阻断是否有效决定于诸多因素的综合效果。

成功的母婴阻断,可以大幅度降低艾滋病的发病率,对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提高全人类的健康指数具有重大的意义。

【关键词】艾滋病;母婴阻断;护理干预【中图分类号】R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6-0247-02艾滋病母婴传播是艾滋病病毒感染妇女在怀孕、分娩或哺乳等过程中将艾滋病病毒传染给胎儿或婴儿,导致胎儿或婴儿感染的过程[1]。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即切断艾滋病经母婴传播的主要途径:宫内感染、产道分娩和母乳喂养[2];通过实施抗病毒治疗+产科干预+人工喂养[3]综合干预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儿童通过母婴途径传播的艾滋病感染,降低艾滋病对妇女、儿童的影响,提高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2011年灵山县妇幼保健院对全县74例HIV感染孕妇实施母婴阻断:19例终止妊娠,55例继续妊娠的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通过采取综合干预措施,其子女18个月HIV抗体检测均为阴性,现报道如下。

年龄和文化程度对母婴阻断效果差异无显著性,妊娠孕周与母婴阻断干预效果关系密切,检测HIV抗体的孕周越早,母婴阻断干预效果越显著,除自愿终止妊娠外,针对HIV母婴传播的3条途径,实施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推荐采用的母婴传播阻断金标准:抗病毒治疗+产科干预+人工喂养[3]。

2 干预方法2.1提供咨询服务。

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是预防和减少儿童新发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重要战略行动,也是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一项主要目标任务。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实施方案。

本文将重点介绍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1. 降低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使其降至2%以下。

2. 降低先天梅毒发病率,使其降至50/10万活产及以下。

3. 降低乙肝母婴传播率,使其降至1%及以下。

4. 提高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达到95%及以上。

5. 提高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治疗率,达到95%及以上。

6. 提高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乙肝免疫球蛋白及时接种率和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达到95%及以上。

二、工作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普及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预防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母婴传播疾病的认识。

2. 优化检测服务。

各级医疗机构要规范开展预防母婴传播综合服务,提供孕期首次产检免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服务,孕早期检测率达到70%以上。

3. 规范诊治感染孕产妇。

各级医疗机构要落实预防母婴传播综合措施,加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专案管理,并提供高质量随访服务。

4. 强化数据质量管理。

建立健全区域间医疗保健机构以及机构内部的数据质量控制机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5. 落实综合干预措施。

结合婚前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等常规医疗保健服务,开展预防母婴传播健康教育和咨询。

6. 关注重点人群。

切实做好流动人口、青少年、育龄妇女、低收入人群等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和干预服务,减少新发感染。

三、组织实施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成立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2. 落实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确保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所需经费得到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024年艾梅乙工作总结(四篇)

2024年艾梅乙工作总结(四篇)

2024年艾梅乙工作总结为提升公众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确保孕产妇获得全面的预防服务,降低儿童感染风险,提高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水平与生活质量,我院依据____部门制定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履行职责,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以下为____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一、建立健全机构,加强领导管理我院成立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各部门职责,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预防母婴传播工作已全面启动,并纳入年度考核重点,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和督导。

二、强化人员培训,提升服务水平我院遵循卫生局的相关要求,组织全院工作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培训,涵盖疾病防治知识、相关政策以及职业暴露防护等内容。

通过培训,提高了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规范了医疗行为。

我院派出骨干人员参与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县级培训,至今已派出____人。

三、加大宣传力度,推进自愿咨询检测为提高我乡群众对预防母婴传播的认识,我院印发了超过____份宣传材料,并在卫生院宣传栏广泛宣传相关知识。

孕期咨询率达到了____%,所有在我院接受产前保健服务的孕妇均接受了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未发现艾滋病和梅毒阳性者,共有____名乙肝阳性孕妇。

____年上半年,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的宣传咨询人数达到____人。

四、工作成效1. 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全院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得到显著加强。

2. 信息渠道进一步规范和畅通。

3. 孕产妇对预防母婴传播的认识有所提高,风险规避意识增强。

4. 主动寻求预防母婴传播服务和自愿咨询检测的人数逐步增加。

五、存在的问题1. 预防母婴传播工作在全院范围内尚存在认识不足、宣传不够、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2. 部分医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1. 加强宣传,提高预防母婴传播工作的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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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道分娩的产程处理总原则:避免侵袭性产科操作, 尽量缩短产程,避免过强宫缩,缩短胎膜早破时间。
避免侵袭性产科操作包括:会阴侧切、人工破膜、胎 头吸引器或产钳、 宫内胎儿头皮电极监测等。
• (六)提供科学的婴儿喂养咨询、指导
对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倡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 杜绝混合 喂养。
医务人员应与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家人就人工喂养的接受性、知识和 技能、负担的费用、是否能持续获得足量、营养和安全的代 乳品、及时接受 医务人员综合指导和支持等条件进行评估。
个细胞 /mm3 (1)剂量和方法
HIV感染孕产妇预防机会性感染推荐使用复方新诺明, 用药剂量和方法与一般成人/青少年相同
复方新诺明片剂(SMZ400mg+TMP80mg ),口服, 每日1次,每次2片
复方新诺明过敏者,可考虑氨苯砜作为备选药物
复方新诺明可能导致叶酸流失,因此营养不良的孕妇 应慎用
• (2)停止用药指
婴儿服用抗病毒药物后的主要副作用: AZT:厌食、贫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食欲减少、乏力、便秘、 高肝脏毒性。 NVP:皮疹、发热、乏力、嗜睡、高肝脏毒性。
• (五)提供适宜安全的助产技术服务
选择性剖宫产问题,由于病毒载量低至一定水平剖宫 产未显示比阴道分娩有降低传播作用,且有更多的并 发 症和不良后果,不主张将HIV(+)作为剖宫产指证。
方案一
产妇: AZT+3TC +LPV/r或EFV
产妇:持续用药至停止母乳喂养后1周
儿童: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NVP,每天1次, 6周
母乳喂养 方案二
产妇:
AZT+3TC+ 单剂 量NVP
产妇:AZT+3TC,7天
儿童: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NVP,每天1次, 持续至停止母乳喂养后1周
(1)预防性应用抗病毒药物 处于艾滋病临床I期或II期,免疫功能相对较好,
CD4+T淋巴细胞计数>350/mm3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
孕14周~
临产及分娩 产后
孕产妇
AZT+3TC +LPV/r 或EFV
AZT+3TC +LPV/r或EFV
人工喂养:停止用药
母乳喂养:用药持续至停止 母乳喂养后1周
所生儿童
• 备注:
孕产妇抗病毒药物剂量和用法: –AZT(齐多夫定):300 mg/次,每日2次 –3TC(拉米夫定):150 mg/次,每日2次 –LPV/r(克力芝):400/100 mg/次,每日2次 –EFV(依非韦伦):600 mg/次,每日1次 –NVP(奈韦拉平):治疗,200 mg/次,每日2 次仅产时,单剂量应用
• 2、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干预要点
—儿童特殊护理和保健 —提倡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 —预防性使用抗艾滋病药物,预防机会性感染 —有条件的进行儿童早期诊断检测 —产后12、18个月病毒抗体检测 —确诊儿童感染者转介至儿童治疗
• (四)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
• 1、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抗艾滋病病毒用药方案
• 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G-6PD)的婴儿禁用
• (2)剂量和方法
• (3)停药指征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停止用药:
–未满18月龄的婴幼儿,HIV早期诊断检测结果 阴性
–已满18月龄的儿童,HIV抗体检测阴性,已排 除感染
–治疗中出现严重的药物毒副作用,如:出现 固定性药疹或Stevens-Johnson综合征等严重的 皮肤反应, 肝肾功能不全或严重的骨髓抑制
• (5)产褥期 —指导产妇服药,按照母亲服药情况儿童尽早服 药,安全处理HIV感染产妇的恶露和排泄物,建 议正确和坚持使用安全套,既预防HIV感染,又 可避孕
—给予新生儿特殊护理,出生后及时清洗 —选择适宜喂养方式,提倡人工喂养,并给予指 导
—做好儿童保健、追踪、早期诊断、抗体筛查 —注意乳房的护理,预防和处理乳头疼痛、乳头 皲裂、乳房肿胀、乳腺炎、乳腺脓肿等
• (2)孕中期 —加强产前保健、注意监测胎儿宫内发育,注重 营养监测与指导 —进行孕产妇监测和评价,复查CD4细胞、病毒 载量等 —为HIV感染的孕产妇和所生婴儿准备和提供孕 期、分娩及产后的抗病毒药物 —根据综合情况及早确定抗病毒治疗方案,尽早 服药 —注意预防机会性感染,对CD4 <350/mm3 的孕 妇继续或开始服用复方新诺明
• 2、选择继续妊娠
已确认为HIV感染且选择继续妊娠的孕妇,按《四川 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进行 干预:未进行孕期保健或HIV感染状态不明的孕妇,在临 产时应采用快速法急查HIV抗体,如检测结果为阳性,应 及时对孕产妇及其所生新生儿给予抗艾滋病病毒预防性用 药等干预措施,同时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认。如最终 确认结果为阴性,则终止产妇和新生儿的干预性治疗措施。
–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开始服用,持续4~6周
• 2、注意事项
(1)提供持续的咨询指导及相关监测,提高用药依从性; 定期进行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检测,密切 关注可能出现的药物副作用;孕期每三个月和产后4-6周 各进行一次CD4+T淋巴细胞计数检测;孕晚期进行一次病 毒载量检测,观察并评估孕产妇的病情,并提供必要的处 理和转介服务。
抗病毒治疗后CD4细胞计数上升到350个细 胞/mm3,并维持该水平约3-6个月。
治疗中出现严重的药物毒副反应,严重的皮肤 病、肝肾功能不全或严重的骨髓抑制。
妇女分娩后应继续服用复方新诺明,如果采 取母乳喂养,可以考虑在分娩后的第一周之 内暂 停使用,以避免婴儿黄疸。
• (3)常见副作用及处理
• 常见副作用:
无论采取何种喂养方式
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 开始用药
AZT或NVP,4~6周
• 孕期没有接受HIV检测,临产时才发现感染的孕产妇
孕14周~ 临产及分娩 产后
人工喂养
产妇:
AZT+3TC+ 单剂 量NVP
产妇:AZT+3TC,源自天儿童: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单剂量NVP + 4~6周AZT,或NVP,每天1次,4~6周
• 处理:
对于较轻微的副作用,在症状出现时即采取 积极的对症处理,如皮疹可用抗组胺类药物处理, 恶 心可用止吐类药物处理,发热可用解热类药物 处 理等
对于严重的副作用应马上停药并及时转诊到 有条件的医院进行处理
• 2、艾滋病感染母亲所生儿童复方新诺明的 使用
• (1)应用指征
艾滋病早期诊断结果为阳性 CD4〈25% 反复出现艾滋病机会性感染临床症状 孕产妇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时间〈4周
对于具备人工喂养条件者尽量提供人工喂养,并给予指导和支持;对于 因不具备人工喂养条件而选择母乳喂养的感染产妇及其家人,要做好充分的 咨询,指导其坚持正确的纯母乳喂养,喂养时间 最好不超过6个月,同时积 极创造条件,尽早改为人工喂养。
• AFASS原则 –当替代喂养可以被当地风俗接受(Acceptable) –在当地切实可行(Feasible) –当地家庭负担得起(Affordable) –替代食品的安全性得到保证(Safe) –供给能得到持续保障(Sustainable)
• (三)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干预要点
• 1、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孕产期干预要点 (1)孕早期
—及早发现HIV感染孕产妇,尽早HIV检测咨询、尽早检测,并监测 感染孕产妇症状及体征、CD4、VL、血常规、肝肾功能等,根据结果 进行综合评价,让其知情选择妊娠结局 —为选择终止妊娠者提供安全的流产服务及避孕服务 —为继续妊娠的HIV感染的孕产妇和所生婴儿备好孕期、分娩及产后 需用的抗病毒药物 —孕产妇监测和评价,及早确定抗病毒治疗方案,尽早服药 —预防孕妇发生机会性感染,对CD4 <350/mm3 的孕妇服用复方新诺 明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的 综合干预及管理
苍溪县妇幼保健院
• (一)HIV感染妇女
帮助其分析怀孕将会带来的后果,并应坚持 正确使用安全套和有关防护措施,避免配偶或性 伴等密切接触者感染HIV,实施家庭避孕计划防 止非意愿妊娠。
建议和鼓励其配偶等密切接触者进行HIV抗体 检测。
• (二)HIV感染妇女
• (4)常见的副作用及处理
主要常见副作用和处理可参见艾滋病感染孕 产妇的副作用及处理
• (4)新生儿出生后6小时内尽早给予首次服药,超过12 小时后用药 效果会减弱。教会母亲如何给新生儿服药并告诉产妇,婴儿必须完成 整个服药疗程;在就餐时或两餐之间服用药物可以减少副反应。
• (5)服药后常见的副反应 • 如果这些症状持续出现,患者应到医院就诊
恶心、腹泻、头痛、发热常发生在用药初期,一般可在用药2~3 周后消失。其他的副反应:巩膜发黄、面色苍白、腹痛剧烈、呼吸短 促、皮疹、四肢疼痛。
最常见的副作用是药物过敏,多表现为皮疹
–轻者红斑性药疹 –重者史蒂文森-约翰松(Stevens-Johnson)综合征
引起血象的变化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或出现临床指征时,应每个月进行血常规检测 –如果联合使用AZT,应在用药的第1个月每两周检测1次
其他可能的副作用
–发热、肝功异常、血钾升高和肾功能损伤等
• 婴儿抗病毒药物剂量和用法:
–NVP(奈韦拉平) 出生体重≥2500g,15 mg(=1.5 ml)/次,每日1次 出生体重≥2000~<2500g,10mg (=1.0ml) /次,每日1次 出生体重< 2000g,2 mg/kg(=0.2 ml/kg)/次,每日1次
–AZT(齐多夫定) 出生体重≥2500g,15 mg(=1.5 ml)/次,每日2次 出生体重≥2000~<2500g,10mg (=1.0ml) /次,每日2次 出生体重< 2000g,2 mg/kg(=0.2 ml/kg)/次,每日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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