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电网调度系统预防和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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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电安[2008]101号 江西省电力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

赣电安[2008]101号  江西省电力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

附件:江西省电力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规范和加强公司系统应急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对公司和社会有严重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与社会稳定事件,减少事故灾害和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与损失,保障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电网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应急预案编制规范》等,并结合电力生产特点和公司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公司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保障体系、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实施与评估等应急管理工作内容,用于指导公司各单位健全应急体系,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实现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目标。

第四条公司应急管理在健全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保障体系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电网数字应急平台等先进技术,注重培养各级人员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效率。

第二章应急组织体系第五条公司建立自上而下的应急领导体系。

江西省电力公司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中心),全面领导省公司系统日常应急管理和应急状态下紧急处置工作。

组长由省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省公司其他领导担任,成员由省公司副总师、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应急办公室和稳定应急办公室。

安全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保卫部,负责归口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

稳定应急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归口社会稳定应急工作日常管理。

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应急工作。

安全应急办公室下设电网恢复工作组、事故抢修工作组、重要用户工作组、信息发布工作组、安全监督工作组、通信保障工作组、物资供应保障组、后勤保障工作组、农电工作组共9个小组。

2024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2024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速、有效地恢复电力供应,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02 03
减轻停电事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往往会对社会经济造成严重影响,通过应急预案的 实施,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停电事件对各行各业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 响。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提高电力系统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 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特别重大停电事件(Ⅰ级)
重大停电事件(Ⅱ级)
造成30个以上省份电网或50%以上用户停电, 且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经济社会秩序 带来特别严重危害或影响。
造成10个以上30个以下省份电网或30%~ 50%用户停电,且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 及经济社会秩序带来严重危害或影响。
较大停电事件(Ⅲ级)
一般停电事件(Ⅳ级)
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以及宣传册、海报等多种形式,向 公众普及电网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对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活动效果评估
定期对公众宣传教育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估,了解公众对电网安全知识的掌握情 况,及时发现并改进宣传教育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推广
建立电网企业与政府、气象、地震等相关部门的 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可能影响电网安全运行 的外部信息。
预警信息发布及传播渠道拓展
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
01
建立多部门联合会商机制,及时研判和发布电网大面积停电风
险预警信息。
拓展预警信息传播渠道
02
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发布预警信
息,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并采取相应措施。
加强预警信息的解读和宣传
03

电网变电站全停调度处置方案

电网变电站全停调度处置方案

电网变电站全停调度处置方案批准:审核:编制: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预防和应急处置电网发生变电站全停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1.2本案与《**电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局电力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

2事件类型及危险分析2.1电源进线故障跳闸、母线故障、主变故障跳闸、越级跳闸。

2.2母线故障由于高电压、大电流可能设备损坏及母线全停电事故,造成变电站全停电,对外少送电。

2.4雷雨、覆冰、粘雪、浓雾天气时发生瓷瓶闪络2.3变电站220KV母线、110kV母线、35KV母线、10kV母线失压。

监控系统显示变电站各电压等级母线无电压,功率为零。

3组织机构及应急职责3.1应急处置指挥组:组长:副组长:成员:3.2调控中心应急处置调控组:组长:成员:当值调度员、当值监控员4应急处置4.1处置原则1、电网发生事故时应在第一时间将电网事故情况汇报(通过短信、等)相关领导,接受其对电网事故处理的指导。

同时将电网事故情况简要通报电力客户服务中心、设备管理单位(修试处、输电处)、正常供电受事故影响的供电分局等相关单位。

根据事故围由相应供电分局负责向电力客户服务中心详细说明。

2、电网事故时首先考虑保证主变压器中性点接地运行式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恢复送电时,首先考虑恢复电网正常运行式,然后考虑电网特殊运行式。

3、在故障点明确并隔离的情况下,为了尽快恢复大网和城区供电,考虑各电厂与电网有明显断开点,不考虑电容器、消弧线圈等设备及主变压器中性点,隔离故障直接合上另一电源点的断路器恢复电网或重要线路的供电。

4、具备双电源供电的厂站,若其中一电源事故时,迅速倒由另一正常供电电源带出。

5、执行既定的拉路序位。

5调度处置方案5.1、故障类型1:北郊变220kVⅠ、Ⅱ号母线同时故障跳闸处理原则:铁西变倒由马莲变带出,中心变倒由东郊变带出,公沟牵引变倒由薛家湾电网带出,潮脑沟牵引变倒由民安变带出,35kV公沟变倒由林塔变带出;北郊变重要负荷要求东供通过手拉手倒至东郊变、铁西变、中心变带出;与东供、达供联系将双电源供电负荷倒出;积极协调中调快速处理北郊变故障。

江西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江西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江西电网调度管理,保证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力使用者、投资者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电网运行必须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电网调度必须对电网运行进行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所有并网运行的发供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对维护电网的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均负有责任。

第三条电网调度机构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依据有关合同和协议,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按照国家电监会要求做好电网调度信息发布工作。

第四条本规程修订的依据:1、1995年12月2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1993年6月29日国务院颁布的《电网调度管理条例》;3、1994年10月11日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其《电网调度管理条例》有关配套文件;4、2002年4月1日国家电力公司华中公司发布的《调度规程》;5、2002年3月12日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全国互联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6、2007年11月1日华中电网有限公司颁布的《华中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

第五条本规程是江西电网的调度运行、电网操作、事故处理和调度业务联系的基本规程,在涉及电网调度管理活动中,江西省内所有电力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使用者均应遵守本规程。

各电网运行单位所颁发的规程、规定等,均不得与本规程相抵触。

本规程如与上级调度管理规程有抵触的部分,以上级调度管理规程为准。

江西电网内所有发、供电单位,设计、基建、试验单位有关领导、运行人员和管理人员均须遵守本规程;江西电网内所有发、供电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有关运行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参加本规程的考试。

第二章调度管理的任务第六条电网调度管理的任务是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电网的运行,应保证实现下列基本要求:1、充分发挥电网的发、输、供电设备能力,以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的用电需要;2、使整个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保证供电可靠性;3、使电网内的电能质量指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4、按最大范围优化配置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原则,使整个电网在最经济方式下运行;5、遵循电网运行的客观规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按照电力市场规则运营电力市场;6、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有关合同或协议,维护网内各方的合法权益,做好电网调度信息发布工作。

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

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停电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影响,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域内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三、事件分级根据停电范围、影响程度,将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以下四个等级:(一)一级事件:整个电网大面积停电,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二)二级事件:部分电网大面积停电,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三)三级事件:部分电网大面积停电,持续时间不超过24小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四)四级事件:局部电网停电,持续时间不超过24小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轻微影响。

四、应急组织体系(一)应急指挥部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和监督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工作组1.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

2. 抢修组:负责停电区域的电力设施抢修,确保尽快恢复供电。

3. 信息组: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停电事件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4. 交通保障组:负责保障抢修车辆、人员的安全通行。

5. 应急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调配和分发。

6. 医疗救护组: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治和防疫工作。

7. 社会稳定组:负责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应急处置措施(一)一级事件1.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全面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 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对停电区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

3. 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停电事件进展情况。

4. 保障应急物资供应,确保抢修工作顺利进行。

5. 加强社会稳定,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二级、三级、四级事件1. 按照事件等级,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

2. 组织抢修队伍,对停电区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

供电公司应对电网事故的应急联动与处置机制

供电公司应对电网事故的应急联动与处置机制
处置工 作 。
应对和 处置 因电力生产 重大 安全事 故 、严 重 自
1 电网事故应急管理 的 目标
1 . 1 电网事 故应 急 管理 的策 略 南 昌供 电 公 司在 江 西 省 电力 公 司 的 统 一 领 导 下 ,按照 “ 以人为 本 、减少 危害 ,居 安思 危 、预 防
范和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指 导 公司各 有 关部 门和各 县 区公 司 ,以及各 县
社会 应急 救援 工作 ,同时充分 发挥社 会应 急救 援资 源 的协调 联动 , 有效开 展 次生 、 衍 生灾 害处置工 作 , 及 时通过 媒体披 露相 关信息 ,做 好社会 维稳 工作 。 1 . 2 电网事 故应 急 管理 的 目标 和范 围
1 . 2 . 1 目标

在 做好 企业 自身 突发事 件应对处 置 的 同时 ,切 实履 行社 会责 任 ,把保 障人 民群众和 公 司员工 的生 命 财产安 全作 为首 要任务 ,最 大程度 地 减少 电网大 面 积停 电事件 对企 业和社 会 造成 的各 种 危害 ,维护 公 司形象 和社 会稳 定 。
1 . 2 . 2 范 围
区公司 与各 级政 府相 关部 门、社会 有 关单位 联动 处 置 南 昌 电网大面 积停 电事 件 ,规范 和指 导公 司和 基 层 单位 启动 应急 指挥 中心 、开 展事 故抢 险 、恢复 电 力 供应 ,参 与社 会 应急救 援 、维护 社 会稳定 等各 项
电 力 安 全 技 术
第 l 5 卷( 2 0 1 3 年 第l l 期 )
( 7 )启用 应急 协作 ,调集 应急 队伍 ,协调 解决 抢修物 资 、应 急 电源 、医疗 卫生 、交通 运输和 后勤 支援 等方面 的问题 。 ( 8 )根据 实 际情 况成 立现 场指 挥部 ,派 出工作 组和 专家组赶 赴现场 ,指导 协调现 场应急工 作 。

国家电网公司调度系统故障处置预案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调度系统故障处置预案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调度系统故障处置预案管理规定(国家电网企管[2014)74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网故障处置预案的管理,规范预案的编制流程、框架内容和基本要素,促进预案体系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依据《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置条例》《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电力系统技术导则、公司相关规程规定等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故障”是指变电站或电厂全停、直流闭锁、重要输电断面、重要设备跳间、关键二次设备异常等故障,所称“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故障,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第三条各级调控机构负责编制其直接调管范围内的故障处置预案(以下简称“直调预案”),若故障处置环节涉及与其他调控机构协调配合,编制过程中应征询相关调控机构意见;涉及多级调控机构的重大故障预案(以下简称“联合预案”)由参与預案编制的最高一级调控机构组织联合编制。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分)部、所属各级单位调控机构(以下简称“各级调控机构”)的故障处置预案编制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各级调控部门职责如下:(一)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国调中心)负责编制国调中心直调预案,组织相关调控机构共同编制国家电网联合预案,对下级调控机构直调预案中需国调中心参与配合部分提供指导及建议。

(二)国调电力调度控制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负责编制分中心直调预案,组织相关调控机构共同编制区域电网联合预案,对上级调控机构直调预案中需分中心参与配合部分提供建议,对下级调控机构直调预案中涉及需分中心参与配合部分提供指导及建议。

(三)省级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省调)负责编制本省调直调预案、组织相关调控机构共同编制省级电网联合预案、对上级调控机构直调预案中需省调参与配合部分提供建议、对下级调控机构直调预案中需省调参与配合部分提供指导及建议。

(四)地级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地调)负责编制地调直调预案、组织相关调控机构共同编制地级电网联合预案、对上级调控机构直调预案中需地调参与配合部分提供建议、对下级调控机构直调预案中需地调参与配合部分提供指导及建议。

江西电网调度系统重大事件汇报规定

江西电网调度系统重大事件汇报规定

江西电网调度系统重大事件汇报规定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调度系统重大事件汇报规定》、《江西省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及《江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对调度工作的要求,有效应对电网运行突发事件,确保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等重大事件时信息通报的及时、畅通,提高调度系统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事件的影响和损失,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时运行中,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电网振荡等重大事件时,相应地区调度机构(以下简称地调)在按调度管辖范围组织处理的同时,须立即将发生重大事件的简要情况向江西电力调度中心(以下简称省调)汇报。

汇报分为特急、紧急报告和一般汇报。

特急、紧急报告由相应地调值班调度员按照规定时间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汇报事件的简要情况;一般汇报由相应地调在事故处理暂告一段落后,及时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并在1小时内将附件一:《供电公司事故情况快报》、24小时内将附件二:《江西地区电网事故报告》以书面形式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至省调调度室。

第三条事件分类:1、特急报告类事件(1)《江西省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I级停电事件:—1—①因电力生产事故、严重自然灾害或外力破坏等原因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江西电网大面积停电,全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②因电力生产事故、严重自然灾害或外力破坏等原因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造成南昌市大面积停电,南昌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80%以上;或其它2至3个设区市城市全部停电;③因发电燃料供应严重短缺、水库来水严重不足等,造成省电网60%及以上容量的发电机组非计划停运。

(2)《江西省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II级停电事件:①因电力生产事故、严重自然灾害或外力破坏等原因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江西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40%以下;②因电力生产事故、自然灾害或外力破坏等原因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造成南昌市大面积停电,南昌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及以上,80%以下;或其它1至2个设区市城市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80%及以上;③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水库来水不足等,造成省电网40%以上,60%以下容量的发电机组非计划停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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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电网调度系统预防和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规定江西省电力公司2007年6月目录1.总则 (1)1.1 目的和依据 (1)1.2 适用范围 (1)1.3 基本原则 (2)2.组织机构与职责 (3)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2.2 电网调度机构在应急预防和处置中的职责 (3)3.事件分级 (4)3.1 事件分级原则 (4)3.2 江西电网Ⅰ级停电事件 (4)3.3 江西电网Ⅱ级停电事件 (5)3.4 江西电网Ⅲ级停电事件 (5)3.5 江西电网Ⅳ级停电事件 (5)3.6 公司应急状态 (6)3.7 公司预警状态 (6)4.预防和处置预案准备 (7)4.1 总体要求 (7)4.2 预案的编制 (8)5.应急保障 (12)5.1 保障要求 (12)5.2 应急指挥系统 (12)5.3 资金保障和物资准备 (13)5.4 培训与演习 (13)6.应急响应 (14)6.1 应急启动 (14)6.2 调度机构工作预案 (15)6.3 响应社会预案 (15)6.4 事故抢险 (15)6.5 电网恢复策略 (15)6.6 对并网电厂、直调用户的要求 (16)6.7 应急结束 (16)7.信息汇报 (17)7.1汇报制度 (17)7.2汇报内容 (17)8.后期处置 (18)8.1调查与评估 (18)8.2改进措施 (18)9.附则 (19)1.总则1.1目的和依据1.1.1为有效预防和正确、快速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不断提高江西电网预防和控制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影响和损失,保障江西电网的安全运行,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安定和电力生产的正常秩序,制订本规定。

1.1.2本规定依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江西省政府《江西省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政府预案》)、国家电网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应急预案编制规范(以下简称《编制规范》)、《国家电网调度系统预防和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江西省电力公司《江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公司预案》),结合江西电网调度系统的实际制订。

1.1.3本规定是《政府预案》、《公司预案》、《工作规定》、《工作规范》对江西电网调度系统工作要求的落实,突出体现调度系统对电网运行的实时控制,突出预防和应急处置并重的原则,旨在可以预见的范围内,实现有效预防、迅速响应、快速组织、果断处理江西电网的大面积停电等应急事件,努力控制事态发展并降低其影响,尽快恢复电力生产秩序。

1.2适用范围1.2.1本规定适用于江西电网调度系统处置因电网事故,调度指挥场所以及电力通信、调度自动化、信息网络等损坏或遭受严重破坏,重大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对江西电网范围内的电网运行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或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重大事件。

1.2.2本规定用于指导和规范江西电网调度系统建立应对前述重大1.2.3事件和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机制,编制相关处置预案,以形成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重大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1.2.4各地(市)供电公司调度机构应按照本规定的框架内容和要求,结合相应地方政府和江西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具体要求,制订适应所辖电网实际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及相应预案。

1.2.5本规定中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江西电网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停电事件;公司预警、应急状态。

1.3基本原则1.3.1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加强调度系统安全管理,在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中突出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预防和控制。

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缺陷,落实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防止发生电网事故。

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联合反事故演习,提高应急处置大面积停电等事件的能力。

1.3.2统一指挥。

在公司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调度系统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3.3迅速响应。

建立收集、汇报和处理各种电网运行突发事件信息的应急机制,确保突发事件信息的传递及时、准确、畅通,努力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实时监测、适时预报、及时预警、快速反应的能力。

1.3.4分级负责。

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地区电网调度机构负责建立本地区电网调度系统电网重大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指导县调和所辖电厂开展预防和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工作。

1.3.5保证重点。

遵循“统一调度、保主网、保重点”的原则,在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将保证电网主网架的安全放在首位。

在电网恢复中,优先恢复重要电厂的厂用电源、主干网架和重要输变电设备。

在供电恢复中,优先恢复重要政治经济中心等重点城市、重要用户的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供电秩序。

2.组织机构与职责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2.1.1省、地调应成立预防和处置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组。

省调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国调中心和华中网调备案。

地调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省调备案。

人员变动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上报新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2.1.2省、地调应急指挥组主要职责2.1.2.1 贯彻落实《政府预案》、《公司预案》、《工作规定》、《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在本供电公司和省调的统一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履行《政府预案》、《公司预案》、《工作规定》、《工作规范》授予调度机构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职责;2.1.2.2 落实本公司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2.1.2.3 具体指挥所辖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及恢复工作;2.1.2.4 掌握电网的实时运行状态和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信息,汇总下级调度机构的相关信息;及时向本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级调度机构汇报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2.1.2.5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相关发电企业发布指令,检查和指导其预防和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有关工作;2.1.2.6 指导下级调度机构预防和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工作;2.1.2.7 组织预防和处置预案的编制、宣传、培训、演习及修订完善工作;2.1.3.8 配合进行后期处置过程中的事故调查。

2.2电网调度机构在应急预防和处置中的职责2.2.1电网调度机构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

2.2.2调度机构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中的主要职责:2.2.2.1 判断事件性质及其影响范围;2.2.2.2 指挥电网故障处理;2.2.2.3 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控制事件波及范围,有效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尽可能保证主网安全和重点地区、重要城市的电力供应;2.2.2.4 制定电网恢复方案和恢复步骤,并组织实施;2.2.2.5 指导所辖电网内重点城市的供电恢复工作;2.2.2.6 及时将大面积停电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3.事件分级3.1事件分级原则3.1.1各级调度机构严格执行包括本级及以上电网公司、相应政府部门制定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对调度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的要求,不再重新制订或细化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或对应标准。

3.1.2《政府预案》将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江西电网Ⅰ级停电事件、江西电网Ⅱ级停电事件、江西电网Ⅲ级停电事件、江西电网Ⅳ级停电事件。

《公司预案》将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

3.2江西电网Ⅰ级停电事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江西电网进入Ⅰ级停电状态:3.2.1因电力生产事故、严重自然灾害或外力破坏等原因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江西电网大面积停电,全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及以上;3.2.2因电力生产事故、严重自然灾害或外力破坏等原因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造成南昌市大面积停电,南昌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80%及以上;或其他2至3个设区市城市全部停电;3.2.3因发电燃料供应严重短缺、水库来水严重不足等,造成省电网60%及以上容量的发电机组非计划停机。

3.3江西电网Ⅱ级停电事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江西电网进入Ⅱ级停电状态:3.3.1 因电力生产事故、严重自然灾害或外力破坏等原因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江西电网大面积停电,全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及以上,40%以下;3.3.2 因电力生产事故、严重自然灾害或外力破坏等原因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造成南昌市大面积停电,南昌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及以上,80%以下;或其他1至2个设区市城市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80%及以上;3.3.3 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水库来水不足等,造成省电网40%及以上,60%以下容量的发电机组非计划停机。

3.4江西电网Ⅲ级停电事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江西电网进入Ⅲ级停电事件状态:3.4.1 因电力生产发生事故、严重自然灾害或外力破坏等原因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江西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及以上,20%以下;3.4.2 因电力生产事故、严重自然灾害或外力破坏等原因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造成南昌市大面积停电,南昌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及以上,40%以下;或其他单个设区市城市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60%及以上。

3.5江西电网Ⅳ级停电事件因为燃料缺乏、水库水位低或发电设备故障造成发电出力不够、备用容量不足而使江西电网供电持续紧张达72小时及以上,江西电网进入Ⅳ级停电状态。

3.6公司应急状态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江西电网进入应急状态:3.6.1 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发生连锁反应,造成江西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及以上;3.6.2 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或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引起发生连锁反应,造成地市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80%及以上;3.6.3 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水电来水不足等原因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造成江西电网60%及以上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或江西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50%及以上,并且对江西电网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3.6.4 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发生连锁反应,造成南昌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60%及以上,地市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90%及以上;3.6.5 因重要发电厂、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江西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30%及以上,对江西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3.7公司预警状态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江西电网进入预警状态;3.7.1 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江西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及以上,40%以下;3.7.2 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或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造成地市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及以上,60%以下;3.7.3 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南昌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及以上,60%以下;地市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60%及以上,80%以下;3.7.4 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水电来水不足等原因引起电力供应危机,造成江西电网40%及以上,60%以下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3.7.5 因重要发电厂、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破坏或打击,对江西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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