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
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模版(2篇)

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模版第一部分:制度背景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原辅材料的进货查验流程,确保所进购的原辅材料符合公司的质量标准,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原辅材料进货的部门或岗位。
1.3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本制度的执行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二部分:制度内容2.1 进货查验前的准备工作(1)制定进货查验计划,明确进货查验的时间、地点和责任人。
(2)根据产品的特性和要求,制定进货查验的标准和方法。
2.2 进货查验流程(1)确认供应商的合法性和信誉度。
(2)核对进货物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是否与合同或订单一致。
(3)对进货物料进行外观和质量检查,包括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无破损,内包装是否密封,物料是否有异味、霉变等不正常情况。
(4)抽样检验,将进货物料按照一定数量抽样送往公司实验室进行检测,确保物料符合公司质量要求。
(5)对于需要质量检验的进货物料,质检部门进行进一步的质量检测,包括化学成分、物理性能、外观等方面。
(6)记录检验结果。
2.3 进货查验的结果处理(1)如果进货物料符合质量要求,按照标准程序入库,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2)如果进货物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立即通知供应商,并记录相关信息。
(3)根据供应商的处理意见和公司的要求,进行退换货或其他处理措施。
2.4 进货查验记录和报告(1)对每次进货查验,制定详细的记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信息、进货物料信息、检验方法和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原因等。
(2)将进货查验记录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和追溯需要。
(3)定期编制进货查验报告,对一段时间内的进货查验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三部分:责任和监督3.1 主管部门负责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3.2 运营主管负责制定进货查验计划,指派责任人,并督促执行。
3.3 进货查验责任人负责具体的进货查验工作,确保进货物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本

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本1.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司采购的所有原辅材料的进货查验过程标准化、规范化,并能有效地记录和跟踪原辅材料的进货情况。
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原辅材料进货的部门和人员。
2.定义2.1 原辅材料:公司用于生产加工产品的各种原材料和辅助材料。
2.2 供应商:向公司提供原辅材料的供应商或供货单位。
3.工作流程3.1 采购部门负责与供应商进行联系、洽谈和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的原辅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等细节。
3.2 采购部门收到供应商送交的原辅材料时,对原辅材料进行查验。
查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状态等。
3.3 查验结果应与采购合同中的约定进行核对,如有不符,应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协商解决。
3.4 查验合格的原辅材料由采购部门领取并安排妥善存放,查验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应立即退回供应商,并记录退货原因。
3.5 采购部门应将每次进货的原辅材料情况详细记录,包括进货日期、供应商信息、原辅材料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态等。
4.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内容4.1 进货日期:记录原辅材料进货的具体日期。
4.2 供应商信息:记录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4.3 原辅材料名称:记录原辅材料的具体名称。
4.4 规格:记录原辅材料的具体规格、型号等。
4.5 数量:记录原辅材料的进货数量。
4.6 质量状态:记录原辅材料的质量状态,如合格、不合格等。
4.7 查验人员:记录进行原辅材料查验的人员。
4.8 查验结果:记录原辅材料查验的结果,如合格、不合格等。
4.9 备注:记录其他需要备注的信息。
5.查验结果处理5.1 如果原辅材料查验结果合格,采购部门应将原辅材料妥善存放,并及时将查验记录归档存档。
5.2 如果原辅材料查验结果不合格,采购部门应立即与供应商联系,并退回原辅材料。
同时,采购部门应记录退货原因,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问题。
5.3 对于多次查验结果不合格的供应商,采购部门应将其列入黑名单,不再与其合作。
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0227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对于原材料,检验人员应记录《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原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次,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以及感官检验结论。
2.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3.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月初核对一次,并提前一个月索要新证。
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三篇)

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原辅材料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符合要求,适用于公司的所有进货原辅材料。
二、定义1. 原辅材料:指用于生产或加工产品的物料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等。
2. 进货查验:指对原辅材料进货前的数量、质量和规格进行检查和确认。
三、查验程序1. 供应商选择:在进货前,公司将根据产品的特性和要求,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署供货协议。
2. 进货前检查:进货前,采购人员应当按照产品的规格和要求,仔细查看原辅材料的相关证书、报告、样品等,并与供应商确认。
3. 进货前抽检:根据公司的抽检标准和比例,对原辅材料进行抽检,确保其质量和规格符合要求。
抽检结果应当进行记录,并与供应商共同确认。
4. 进货验收:在收到原辅材料后,仓库人员应当按照进货单上的数量和规格进行验收,并与供应商共同确认。
5. 检验记录:进货人员应当对每一批原辅材料的进货查验进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进货时间、供应商信息、进货数量、抽检结果等。
记录应当完整、准确。
6. 异常处理:如果发现原辅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不符合要求,应当立即与供应商联系并协商解决方案。
所有的处理结果应当记录并进行归档。
四、查验要求1. 数量查验:进货人员应当按照进货单上的数量进行验收,并与供应商确认。
2. 质量查验:根据产品的特性和要求,进货人员应当对原辅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其没有明显的质量问题。
3. 规格查验:进货人员应当按照产品的规格和要求,对原辅材料的尺寸、外观等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要求。
4. 抽检标准和比例:公司应当制定相应的抽检标准和比例,对原辅材料进行抽检。
五、责任和权利1. 采购人员:负责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确认原辅材料的相关证书和样品。
2. 仓库人员:负责按照进货单上的数量和规格进行验收,并对进货查验进行记录。
3.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进货查验的标准和要求,对抽检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参与解决质量问题的处理。
进货查验记录

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使采购的原辅料(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能够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进厂的所有原辅材料、在产的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
三、责任人:董事长、质量技术部门负责人四、内容:1、本单位购进的原辅材料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经过验证后方可入库。
2、在进货查验原辅材料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时,应查验供货方主体资格的合法有效证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产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的相关文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记录生产许可证编号、复印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以备日后检查。
3、进货查验记录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以及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及批号、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对本企业自行检验食品原料的,要记录检验结果集保存检验记录。
其中,联系方式中应当注明供货者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4、对原辅材料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①查验包装标识是否有中文标注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注净含量、规格、型号等项目。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④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⑤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末检验、检验,是否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情况。
⑥进口产品是否有中文标注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已经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⑦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检验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采购。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由供货者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方可采购进货。
5、应加强原辅材料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包装不严、破损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变质的,不得入库,并立即停止进货和使用,进行返厂或无害化处理。
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填写的30项生产相关记录

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填写的30 项记录1、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2、原料验收记录(《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3、食品贮存记录(GB 14881-2013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4、投料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25、关键控制点记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1.11 )6、清洁消毒记录(GB 14881-2013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7、洗涤剂、消毒剂使用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1.6 )8、半成品检验(《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过程检验)9、包装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10、成品检验记录(《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11、产品留样记录(GB 14881-2013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9.3 )12、产品销售记录(《GB 14881-2013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3、运输交付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14、防鼠、防蝇、防虫害检查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1.7)15、温、湿度监测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3.12)16、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3.13)17、卫生检查记录(《GB 14881-2013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6.1.3 )18、生产过程微生物监测记录(《GB 14881-2013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8.2 )19、废弃物处置记录(GB 14881-2013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6.5)20、食品召回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21、不合格食品(原辅料、半成品、成品)处置记录22、职工培训计划(《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4.2)23、食品安全管理、检验和负责人员培训和考核记录。
(《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7.2)24、职工培训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25、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26、食品安全自查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27、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8.1)28、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采购到销售全程记录) 629、客户投诉记录(GB 14881-2013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30、食品安全应急演练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8.2)1.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模版

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模版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原辅材料进货的质量和数量符合标准,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的部门和人员。
二、定义1. 原辅材料:指公司采购用于生产加工的各类原材料和辅助材料。
2. 进货查验:指对原辅材料进货时进行的检查、测试和记录等活动。
3. 供应商:指向公司供应原辅材料的单位或个人。
三、进货查验程序1. 采购计划确认: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进行原辅材料的采购计划,并确认所需原辅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和供应商等信息。
2. 供应商评估选择:采购部门根据公司的供应商评估体系,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选择,并签订采购合同。
3. 原辅材料进货:仓储部门按照采购计划与供应商协调并组织原辅材料的进货运输工作,确保原辅材料的送货时间和送货质量符合要求。
4. 查验登记:仓储部门按照进货查验记录表的要求,对原辅材料进行查验,并登记查验结果。
5. 查验结果处理:对于合格的原辅材料,按照规定进行储存;对于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及时通知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进行处理并记录。
6. 送样检测:采购部门根据采购合同的要求,按照一定比例抽取样品,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作为原辅材料质量的依据。
7. 查验记录保存:仓储部门按照规定,将进货查验记录保存并归档,以备查阅和核对。
四、进货查验要求1. 原辅材料外观: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没有明显的污染、破损等现象。
2. 原辅材料包装:包装应完整、干净,标签、标志齐全,无泄漏、渗漏等现象。
3. 原辅材料数量:进货数量应与采购合同和交货单中的数量一致,无误差。
4. 原辅材料质量:原辅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5. 原辅材料检测:按照采购合同的要求,对部分原辅材料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其质量能够满足生产要求。
五、责任与权限1. 采购部门负责制定进货查验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并组织实施。
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样本(2篇)

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样本一、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该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要相关票证。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放按照产品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活泼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三、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产品自量检验合格证明,认证认可标志;3、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生产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4、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5、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6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标破损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四、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者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七、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工作,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____、进货日期等内容。
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应统一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八、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样本(2)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原料进货质量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以降低生产过程中的风险,并对原材料进货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
注:1、建议将食品添加剂与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分开。
2、对供货者不能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或者认为有必要对合格证明文件作进一步验证的食品原料,企业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自检或委检,并保存记录。
3、表上记录要素为《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的,各企业在使用时,可以根据实际,设计符合本企业使用习惯、产品特点的表格,但记录要素不能减少(其他各表亦是)。
关键质控点记录关键控制点名称:
产品过程质量检验记录产品名称:
消费者投诉受理记录
不安全食品召回处理记录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查验工作。
2.在购进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可以证明产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的相关资料,以及证明产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3.要对购进产品的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产品名称、执行标准、配料表、添加剂名称、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等。
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等。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质量等级、产地等。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产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⑨食品添加剂是否标注使用方法、使用量、适用范围,是否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复合食品添加剂配料表中是否标注具体单一组分名称,具体单一组分名称是否是GB2760、卫生部公告中允许使用范围和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4.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采购。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采购。
5.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产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6.采购者采购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后,要详实记录《原
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中各项内容。
7.违反上述规定擅自采购不符合要求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一切损失和后果。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不合格品的处置。
2.各部门定期组织不合格品的评审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不合格品处置意见的批准。
各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处置的实施工作。
3.原辅材料、添加剂不合格的不准入厂,并立即退回;半成品不合格的不进入下道工序,立即挑出并进行隔离标识,待指定人员处理;成品不合格坚决不准出厂。
4.不合格一旦发生,相关部门要填写《不合格品处理记录》,记录不合格品名称、数量、供应商、批号等信息,分析不合格品发生的原因,立即纠正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并做出如下处理意见:
(1)返工:经返工后的产品可以达到产品质量要求的情况下。
(2)重新加工:重新加工的产品可以满足预期的用途的。
(3)退回供应商:对原辅料、添加剂和包装材料不合格的必须退回供应商。
(4)降级处理(让步处理):对不能满足产品要求的半成品和成品,但仍能食用的,经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共同批准的可作为降级或让步处理。
(5)报废:上述方法无法安全处置或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时应当报废。
经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质量负责人批准后,由指定专人负责销毁,防止被重新使用。
5.领导批示后,要严格实施不合格品处置,并如实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情况。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发现存在食品安全危害且已流向市场的召回工作。
2.召回信息的来源:一是自身自测或自查发现的;二是职能部门检测出的不安全食品;三是客户的要求及反馈;四是媒体曝光的;五是政府和职能部门发布的;六是消费者协会等相关协会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