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密工作制度

合集下载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5篇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5篇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5篇【第1篇】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9)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第一条、保密原则一、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以下原则:不该说的,肯定不说;不该问的,肯定不问;不该看的,肯定不看;不该听的,肯定不听;不该记录的,肯定不记录。

二、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本公司任何员工未经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上级公司、公司,虽属于他人但本公司允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隐秘或其他商业隐秘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隐秘信息。

三、公司员工离职之后仍对其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本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本允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隐秘和其他商业隐秘信息,担当犹如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隐秘信息的义务,而无论本公司员工因何种缘由离职,在离职后仍担当保密义务期限为自离职之日3年内。

其次条、保密内容与办法一、文件的保密环节包括其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等。

二、保密文件划分为三级,第一级为绝密,其次级为机密,第三级为隐秘。

1、绝密⑴公司有针对性的竞争策略和方案;⑴招投标计划及招投标人的相关资料;⑴交易商有关资料;⑴人才引进方案计划;⑴尚未公布的工资福利和人事调节计划;⑴公司财务报表;其他绝密内容。

2、机密⑴公司进展规划;⑴公司事故调查报告;⑴公司领导的人事档案;⑴尚未公布的公司机构改革计划;⑴员工个人的薪金;⑴其他机密内容。

3、隐秘⑴没有明确规定可以传达的公司办公会议内容;⑴不宜对外单位藏匿的内部规则;⑴尚未公布的人事处罚打算;⑴小区产权资料、工程资料和相关技术资料和小区业主的资料等;⑴其他隐秘内容。

三、保密文件的复制及使用1、绝密、机密文件的复制及使用除本职工作职责外由总经理批准,隐秘文件的复制及使用除本职工作职责外由总经理、部门分管经理和管理处主任批准;2、复制保密文件,应派人在复制现场监督;3、保密文件的复制状况应予记下。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五篇)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五篇)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保守公司秘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个性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三条: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1、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状况银行帐户帐号;2、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3、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4、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5、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6、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六条: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必须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八条: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

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九条: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务必妥善保管。

如有遗失,务必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条: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保密工作管理制度(二)是指一个组织或公司为了保护其重要信息和商业机密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这些措施旨在限制信息的获取、使用和传播,以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或竞争对手获取到这些信息。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保密责任:明确组织中每个人员对保密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不泄露重要信息和商业机密,不擅自披露或传播相关信息,以及合理使用和储存有关信息。

2. 分类和标识:将组织中的信息进行分类,根据其重要性和敏感程度给予不同的保护级别,为其进行相应的标识,如秘密、机密和绝密等。

公司保密制度(精选10篇)

公司保密制度(精选10篇)

公司保密制度公司保密制度:随着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加强公司保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

公司保密制度即是为了确保公司重要信息和资料不被泄露出去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

一、保密范围:公司保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商业机密、技术机密、产品设计、知识产权、财务和税务信息、市场营销策略、客户信息,以及所有涉及公司利益和声誉的信息等。

二、保密责任:所有员工均有保密的责任,不管是公司高层还是普通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若因个人疏忽或故意泄露公司保密信息导致公司利益受损,将依照公司规定予以惩罚。

三、保密措施:1.保密意识培训:公司将对所有员工进行保密意识的培训,强调保密知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权限控制:公司根据员工岗位和职责的不同,确定相应的查阅和使用权限。

员工在使用公司机密信息时必须遵守权限规定。

3.文件传递:公司对重要的文件、资料和邮件采取加密和登录权限的措施。

传递重要文件和资料时,必须采取安全的传输方式,如加密传输、物理传递等。

4.设施保护:公司对保护公司资产和信息的设施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如设置安防设备、授权使用等。

5.员工监管:公司将监控员工的行为,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四、保密意识的重要性:公司保密制度的执行首先要靠员工的自觉性和保密意识。

员工要切实理解保密的重要性,做到不随意披露公司机密信息,不将公司的核心技术带走或泄露给竞争对手。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发展。

五、违反保密规定的后果:公司保密制度是为了保护公司利益和声誉而设立的,任何人都不能违反保密规定。

对于违反公司保密规定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罚,如口头警告、罚款、停职或辞退等。

在严重情况下,公司将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公司保密制度是公司的生命线。

只有保护好公司的机密信息和资产,才能让公司更稳定健康地发展。

因此,所有员工都要深刻认识到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

公司保密制度公司保密制度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公司的保密工作愈发重要。

公司保密工作制度范本(5篇)

公司保密工作制度范本(5篇)

公司保密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商业秘密及其他相关信息的保密,规范员工保密行为,制定本保密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保密工作的原则是保密与共享相结合,实行必要的信息共享,同时确保公司商业秘密和其他敏感信息的安全。

第四条公司商业秘密是指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具有商业价值并已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商业信息和管理信息。

第五条公司保密工作的目标是:1. 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及其他敏感信息;2. 建立健全的保密管理体系,确保保密工作的持续有效;3. 增强员工保密意识,规范员工保密行为;4. 提高公司的安全保密能力。

第二章保密纪律第六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守保密纪律。

第七条员工应当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及其他敏感信息,不得擅自传播、泄露或向外部人员透露。

第八条员工在处理文件、文件、资料等工作时,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信息的安全。

第九条公司内部会议、会议纪要、工作讨论等,不得向外部人员透露,确保会议内容和讨论结果的机密性。

第十条员工在参与公司的研发项目、商业合作等工作过程中,对于涉及商业秘密和其他敏感信息的处理,应当严守保密约定。

第三章保密责任第十一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当对公司商业秘密和其他敏感信息负有保密责任,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

第十二条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应当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切实履行保密责任,保障公司商业秘密和其他敏感信息的安全。

第十三条员工担任涉及商业秘密和其他敏感信息的岗位时,应当加强自身保密意识,严守保密纪律,确保信息的保密。

第十四条公司将制定专项保密规定,明确各部门、岗位的保密职责和权限,责任人应当按规定执行。

第四章保密措施第十五条公司将采取以下保密措施,确保公司商业秘密和其他敏感信息的安全:1. 建立保密管理制度和程序;2. 采取物理、技术、管理多层次的保密措施;3. 设置保密岗位,制定保密工作计划;4. 加强保密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保密意识;5. 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防止网络泄露和信息窃取。

公司信息安全保密制度(5篇)

公司信息安全保密制度(5篇)

公司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1.1 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司的信息资源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预防信息泄露、滥用和损害,以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和声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合作伙伴以及任何使用公司信息资源的人员。

1.2 遵守法律和合规要求公司的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必须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并及时更新制度以满足法律和合规要求的变化。

1.3 保密责任和义务公司全体员工对于所知悉的公司信息和客户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不得私自泄露、篡改、盗用或滥用相关信息。

员工有义务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公司信息资源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二部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2.1 信息分类和级别公司将信息资源划分为不同的级别,根据信息的价值和敏感程度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

常见的信息级别包括:公开级、内部级、机密级和绝密级。

2.2 信息安全责任制公司设立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信息安全的政策、制度、措施和技术。

各部门和员工应按照岗位职责和权限履行信息安全责任,承担相应的信息安全保密责任。

2.3 信息资产清单和管理公司建立信息资产清单,明确对各类信息资源的归属、责任人和管理措施。

针对重要的信息资产,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包括备份、加密、访问控制、监控等。

2.4 风险评估和控制公司进行定期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信息安全风险和威胁,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来减轻风险。

2.5 内部安全管理公司建立适当的内部安全管理措施,包括实施员工背景调查、访问控制、权限管理、事件管理等,确保信息资源的安全和可控。

第三部分:保密管理3.1 保密意识培训公司对所有员工进行信息安全保密意识培训,包括保密政策、保密责任、保密意识等方面,提高员工对信息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3.2 保密协议和保密审查涉及有商业秘密或客户信息的员工必须签署保密协议,并接受保密审查。

保密协议明确员工对于所知的未公开信息的保密责任和义务,并约定违反保密协议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公司保密工作制度

公司保密工作制度

公司保密工作制度公司保密工作制度「篇一」第一条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和《国家公务员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必须自觉遵守保密法规、规章,接受保密教育和监督,严守国家秘密,同一切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作斗争。

第三条本机关成立保密领导小组,由常委会一名领导担任保密领导小组组长,设立专门保密室,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密干部。

第四条保密领导小组在区委保密委员会的指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依照国家和上级机关制定的保密法规、规章,结合工作实际,负责和开展本机关的保密工作。

(二)指导和监督本机关各部门执行保密法规、规章,对要害部门(部位)及重点人员开展保密检查。

(三)开展经常性的保密宣传教育和专、兼职保密员的培训工作。

(四)查处本机关失、泄密事件,并及时采取补救和安全防范措施。

(五)研究分析本机关保密工作,及时向上级保密委员会汇报保密工作情况。

第五条对机关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严格依照《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并报区委保密委员会审核。

第六条文书保密(一)文书是指涉及国家秘密的公务文书,即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刊物。

(二)收发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刊物,由保密室专人负责,对收发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刊物,严格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

(三)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刊物,须由保密员负责,并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取送文件不准乘公共汽车和自行车。

执行机要任务遇到危急情况时,必须保护秘密文件的安全。

(四)印发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刊物,除标明密级、保密期限外,还应在末页标明发送范围、印制份数。

印制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刊物,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并严格按审批的份数印制,严禁多印;腊纸、废纸应当及时按要求销毁。

(五)收发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刊物,应当按照制发单位规定的发行范围和阅读范围发送和传阅,不得随意扩大发行范围和阅读范围。

关于保密工作制度【五篇】

关于保密工作制度【五篇】

关于保密工作制度【五篇】工作制度是在公司基本制度基础上形成的对公司经营活动中各项工作的内容、程序、方法、标准等作出的具体规定。

以下是作者整理的关于保密工作制度【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 保密工作制度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务必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机关工作人员务必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务必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务必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5、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入机房务必进行审批和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

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要害部位保密安全管理制度1、要害部位范围: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①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要害部位管理负全面职责。

②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要害部位,因工作关系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才能借阅有关资料和进行公务活动。

公司保密制度(5篇)

公司保密制度(5篇)

公司保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所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6、公司员工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资料;7、其他经公司确定为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策,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公司机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1、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

2、机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严惩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

第八条公司秘级的确定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秘级:2、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4、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的人员.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三、保密措施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第十一条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1、非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及特别授权人员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商业机密,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守国家秘密和xx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企业秘密,维护国家利益和集团公司利益,保障集团公司投资、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遵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企业秘密是关系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安全和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和信息。

第三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都有维护国家秘密和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责任,集团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加强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安全,维护集团公司的利益。

第五条集团公司保密工作贯彻突出重点、积极防范、内外有别,既确保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又便于各项工作开展的方针。

第六条集团公司综合事务部在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集团公司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工作,并指导所属企业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七条根据集团公司的企业性质和日常工作的特点,集团公司企业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一)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重大战略部署和投资决策、经营中的秘密事项;
(二)集团公司年度计划、未下达的考核及评价指标,未公开的财务数据;
(三)集团公司未公开的重大经营决策以及为决策所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其他秘密事项;
(四)有关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重组、兼并、破产、关闭中涉及的秘密事项;
(五)集团公司重要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财务分析及涉及投资项目的其他秘密事项;
(六)历年投资、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重点科技成果,发明创造的关键技术、工艺、参数,重大科研项目的开发规划等秘密事项;
(七)集团公司重要会议记录、会议专题报告和重要会议召开之前涉及的秘密事项;
(八)人事档案、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工资分配、人员奖罚方案等事项;
(九)查处重大违纪、审计等案件所涉及的秘密事项;
(十)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应当保守的秘密事项。

第八条在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第九条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按其性质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第十条属于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按规定标明密级。

秘密文件、资料密级和保密期限的确定,由经办部门或承办人提出,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审批。

在办文结束后,交集团公司综合事务部保密室存档。

第十一条已归档保存的文件、资料的密级,由保密员根据其内容和保密期限,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定期进行调整:
(一)凡已批准对外公开或已超过保密期限,不再需要保密的文件、资料,予以解密;
(二)凡秘密程度已经降低,但仍要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保密的文件、资料,予以降密;
(三)凡随时间推移,内容需加以保密或限制使用范围、领域的文件、资料,予以重定密级。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应严格按国家保密工作的规定和程序处理:
(一)未经原确定密级的单位确认或者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摘转;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后由保密员或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指定的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必须在保密措施完善的设备或场地中保存。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在对外经济往来与合作中需提供的文件、资料,内容如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属于集团公司企业秘密范围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应按国家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要求处理:
(一)未经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复制、摘转;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保密员或集团公司领导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必须在保密措施完善的设备或场地中保存。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在对外经济往来与合作中需提供的文件、资料,内容如涉及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应按本办法规定程序报请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或所属企业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举行涉及国家秘密或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会议和进行其它具有保密要求的活动,应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具体要求,其正式会议记录由集团公司保密室保存。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根据需要设专职保密员(机要秘书),负责保密的具体工作。

所属企业也必须按规定配置专职或兼职保密员。

第十六条专、兼职保密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政治责任感、思想水平和专业素质,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进取心。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设保密委员会,在省保密局和集团公司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指导、部署和检查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保密工作,其工作职责主要有:第四章保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拟定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细则,并贯彻落实;
(三)指导、监督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保密工作,确保保密工作有人管、管到位,责任落实;
(四)结合典型事例,定期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员工的保密观念;
(五)定期召开集团公司保密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制定工作计划;
(六)严肃处理失、泄密事件,并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七)定期组织保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保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八)规划、指导、实施集团公司现代办公设备的保密技术和保密措施,监督、检查和落实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计算机、办公网络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保密措施;
(九)加强对可能接触或掌握重大秘密的工作人员的防泄密、保密教育,完善电话通讯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的保密制度,努力提高保密技术防范能力;
(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十一)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保密事项。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
(一)长期从事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和集团公司的利益,作出较大贡献的;
(二)在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三)在紧急情况下,保护、抢救国家秘密或集团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的;
(四)同抢劫、盗窃、毁坏、出卖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文件、资料及其物品的行为进行斗争,以及对检举、揭发,破案有功的。

第十九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保密纪律、玩忽职守、泄露或遗失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文件、资料的;
(二)对窃密或重大泄密行为不制止、不斗争、不报告的;
(三)对揭发检举窃密、失密、泄密的人进行报复的;
(四)利用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进行非法活动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应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和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企业的保密工作管理办法,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执行,由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