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信息化调查在审查调查工作中的运用及完善
信息化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现实意义

信息化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现实意义
信息化技术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它可以帮助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管理案卷、收集证据和跟踪案件进展,让相关人员更加方便快捷地进行统计分析和报表归档等工作。
此外,通过建立信息纪检库,还可以存放纪检监察机关及各级纪检机构的信息并实现联网共享,从而形成更完善、更有效的纪检监察机制。
简而言之,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可以让纪检监察工作更规范、更有效率,提高纪检监察的全面性和及时性,并从根本上加强对公务员和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从而有效地推动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条例的实施,促进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建设。
工作心得:借力“互联网+”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工作心得:借力“互联网+”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当前,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深刻影响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如何用好互联网信息技术成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必修课”。
今年以来,我区建设启用了廉情大数据平台,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助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落实,在依托信息化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该工作被市委评为全市201X年第二批创新改革事项。
通过学习和具体的工作实践,对我国网络信息技术发展的现状以及如何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展好纪检监察工作,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一、“互联网+”给纪检工作带来新课题当今世界,网络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全面融入社会生产生活,深刻影响着人们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也深刻改变着各行各业,纪检监察工作也不例外。
在信息化时代,腐败问题呈现出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等特点,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和挑战。
互联网的虚拟性,使得“四风”问题更加隐蔽。
随着正风肃纪的力度不断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但是,根据中央纪委和各地查处、通报的情况来看,“四风”问题仍时有发生、禁而未绝,而且手段更加隐蔽,有穿上“隐身衣”、通过“变形”躲避监督的迹象,“四风”问题出现了许多新变种,其中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利用移动互联网进行利益输送。
例如,借助网络虚拟性和隐蔽性等特点,搭上“互联网+”的快车,通过微信红包、手机转账、电子礼品卡、充值点券等“悄悄”收送礼品礼金,《中国纪检监察报》通报的界首市靳寨粮站副站长张某通过微信红包收受财物被查处就是这方面的典型案例。
二、互联网的互动性,为群众监督提供了便利《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提出,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务公开、拓展监督渠道,虚心接受群众批评。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普及以及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智能手机、APP客户端等的广泛应用,群众参与反腐败工作的“门槛”越来越低,反映自身诉求、投诉举报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途径越来越便捷、有效,群众参与的“网络反腐”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信息化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作用问题

关于信息化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作用问题分析人类对信息的认识和自觉运用由来以久,早在远古时期,古人就已经在战争中使用烽火、狼烟、悬灯等形式传递警报。
今天,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化已经渗透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和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日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自2004年3月31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2004--2008年规划》的通知”以来,利用信息技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已成为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能的主要手段。
如何顺应信息化时代和形势发展的需要,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能,是摆在各级纪检监察面前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一、信息化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现状如今,我国已进入了一个全民网络时代,网络自媒体的发展使网络监督成为一种势不可挡的潮流,网络举报成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信息源,深刻影响着我国现有的反腐倡廉格局。
例如,今年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组织部等五个部委在国内主要网站设立的网络举报监督专区,就是一项利用互联网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信息源。
无疑,网络是一种工具,深刻影响和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生产形式、交往方式,其本身不具备善恶的属性,而是否主动运用、运用是否得当则会产生截然不同的效果。
同时,网络与民意相连,是民间各种声音和力量表达的集散地、扩展源,折射了部分群众的愿望和期待。
网民通过网络表达对社会现实问题的关注与意见建议,特别是通过对社会敏感问题的关切不断形成自身的影响力和发展动力,也不断提高了广大网民的参与和关怀热情,为当代中国政治参与提供了崭新的渠道。
如果不能形成科学的互动机制,必将挫伤群众的热情和良好期盼,影响反腐倡廉事业的深入推进。
因此,顺应人民群众的期待,科学应对信息化发展给反腐倡廉建设带来的挑战,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等反腐机关的重大现实课题,也考验着我们党和政府在“人人都有麦克风”时代的执政智慧。
信息化条件下纪检监察档案利用中的问题与对策

随着纪检监察改革的深入推进和职能转变,纪检监察工作与监督对象的关系越来越紧密,社会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
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档案利用率不断提高的同时,公民、法人利用和查询纪检监察档案的次数和频率也越来越多。
信息化条件下如何确保档案信息安全和实体安全的前提下更好地以纪检监察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纪检监察机关档案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1 纪检监察档案利用的几个方面1.1 待遇诉求处置中的档案利用。
利用表彰文件、处分期满文件、相关调查结论报告等出具档案证明的需求较为普遍。
这方面的利用需求主要涉及个人利益,大多具有需求迫切、目的性强的特点。
如2020年8月份,某市一老干部办理退休手续,因曾是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按规定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待遇,组织上要求同时出具相关文件和证书,老干部仅能出具证书不能出具文件,因事过近30年,查询文件成为难题。
按照中纪委文件发放范围,此类文件仅发至省级纪委层面,市级并无此类归档文件,最后通过组织到省纪委监察档案室查询,才圆满解决。
1.2 申诉申请处置中的档案利用。
这方面的档案利用主要体现在党政纪处分申诉方面。
目前省级纪委监委受理的大多数是本级或下级纪委处理干部的申诉案件,以20世纪80年代以来被处理干部的申诉居多,此类申诉者大都年事已高,对当年的处理意见不服,想通过申诉的方式让组织给予澄清并认为是自己人生的最后一件事情,需求极为迫切。
因此,如果对该类申诉申请处理不好,可能造成非常大的社会影响,这既是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一种考验,也是对档案工作的一种检验。
对档案工作来讲,归档材料的齐全性、完整性、系统性和真确性以及信息化建设的先进性将对该类申诉申请处理起到关键作用。
纪检监察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高,处理会短平快,否则就可能出现马拉松式的处置现象。
2020年10月,省纪委监委机关受理了一位92岁老同志的申诉。
该同志于20世纪90年代初受到党纪处分,市级纪委在机关和市委档案室、市档案馆查找原始处理卷宗均未果的情况下,终于在省纪委监委档案室检索获得完整记录,申诉申请因此得到圆满解决。
互联网+、大数据在执纪监督中的运用和思考

互联网+、大数据在执纪监督中的运用和思考互联网+、大数据在执纪监督中的运用和思考互联网及手机网络的普及,信息化发展日新月异,使执纪监督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如何应对,可谓是不进则退,慢进亦退。
在“无所不网”的现实面前,如何理性认识网络,实施“互联网+”策略,准确把握其带来的机遇,科学应对其带来的挑战,用大智慧实现“互联网+”的大价值,借助互联网和大数据平台创新推进执纪监督工作,具有划时代得意义,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
一、互联网+执纪监督、审查的优势互联网是一个面向公众的、开放的传播媒介。
世界各地数以万计的人们可以利用互联网进行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因此借助互联网平台推进执纪监督审查工作具有不可忽视的优势。
1、信息更新快,获取知识方便快捷。
信息传播速度快,获取最新的信息较为便捷,且不受时间、空间限制,随时随地查看信息。
同时,个性化的优势使我们可以根据个人需要,获取定向性的信息,不需要其他因素而耽搁。
2、信息量大,大数据利于大搜索。
互联网的发展,资源的共享,催生了大数据。
大数据是基于资源信息大量积累,以互联网为载体,是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
可以说是免费的“智囊团”,为领导的决策,工作的创新提供了可借鉴的信息,是工作中掌握先机的捷径。
可以借助有心参与举报的群体或个人对执纪监督审查工作参与的“大搜索”,获取线索和证据。
3、用户数量庞大,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新途径。
截止2017年3月,中国互联网用户达到11.2亿人,这是一个相当庞大的群体。
互联网开放性、交互式的特性,使个人间的沟通方式更加多样、方便、快捷,便捷的沟通方式,是开拓联系群众的新途径。
4、信息公开便捷,便于社会监督。
网络公开因具有操作简单、及时、灵活等特点,逐渐转变为政府机构公开政务信息的主要模式。
而且网络公开有利于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网络公众号等方式,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廉洁奉公的自觉性。
基层纪检监察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建议

基层纪检监察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建议基层纪检监察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建议纪检监察信息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实际工作中通过某种载体的传递而获得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情况、情报等,它具有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对政策落实和工作部署情况的监测作用、对社情民意的反馈作用、对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的超前预测作用。
在这里,我仅就纪检监察信息的现状及如何搞好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谈点粗浅的认识和想法。
一、存在的问题思想认识不到位。
对信息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信息主渠道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好。
信息队伍不稳定。
一是信息工作力量较弱。
大部分信息员由办公室主任或纪检干事兼任,没有专职从事信息编报的人员。
对信息写作和报送的技巧掌握不够,素材掌握欠缺,抓不住重点、难点、焦点、热点、亮点等素材。
信息员大都是兼职,只是为了完成任务,所以信息的质量不高,没有用心去写。
大多数信息员由于受其所学专业及工作经历的限制,缺乏信息稿件的写作技巧,捕捉信息的敏捷程度、综合及筛选素材的能力存在明显的差别。
协调运作机制不健全。
县委、政府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都分别对口上报各类信息,但大部分单位信息报送不集中,导致各种信息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统筹和整合,重要信息缺乏来源。
二、对策建议1、加强思想认识,强化领导作保障。
开创信息工作新局面,关键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
强化信息主渠道意识,把信息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安排信息人员列席重要会议,参加有关重要活动,阅读有关重要文件,跟随领导调研,及时准确地了解纪委决策意图,使信息工作与领导思路合拍,与中心任务同步,真正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2、建好队伍求实效。
做好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信息工作队伍。
配强信息人员。
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现有工作队伍进行充实和调整,改善信息队伍的知识、专业和年龄结构,确保信息工作队伍的结构和整体素质与所承担的职能相适应。
信息化建设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应用

70海外文摘OVERSEAS DIGEST 海外文摘2020年第17期总第818期No.17,2020Total of 8180 引言人类对信息的认识和运用由来已久,早在远古时期,古人就已经在战争中使用烽火、狼烟、悬灯等形式传递警报。
现今,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化已经渗透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和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日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在纪检监察工作中,有效利用信息化传输手段,可以开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的舆论阵地,无疑增强了纪检监察工作效率。
信息化技术为纪检监察工作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增强各级纪检监察信息沟通,有利于及时增强纪检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1 信息化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要意义信息化是现代企业管理中先进的技术手段,是提高纪检监察科学化水平、推进监督体系创新的有力措施。
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新的手段的同时,也使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新问题和新情况,仅仅依靠传统的监督模式已经很难应对,迫切需要适合的信息化新手段、新模式。
因此,建立健全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已成为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必然要求。
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必然选择,我们要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
中纪委办公厅2015年下发的《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2014—2017年规划》,对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提出了符合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由此可见,信息化建设是大势所趋。
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带来的便捷性与信息传递速率可以有效提升现行纪检监察工作效率,信息化本身所具有的优势是传统的纪检监察手段所无可比拟的。
2 纪检监察工作纳入信息化管理的优势2.1 有利于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流程的及时管控当前国有企业对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管控,主要通过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掌握。
如何做好纪检监察信息工作

如何做好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如何做好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纪检监察工作,概括起来说主要是两大类,一是案件查办(惩治),一是宣传教育(预防)。
案件查办要低调,宣传教育要高调。
信息就是宣传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
今天,我结合具体工作,主要从什么是纪检监察信息、为什么要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怎样做好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等方面谈谈自己的体会和认识。
一、什么是纪检监察信息1.信息。
客观事物运动、变化及其相互联系都要通过一定的载体反映和表现,这些反映和表现就是信息,它是客观事物运动、变化及其相互联系的最新反映。
具体地讲,信息是人们通过一定的载体获得的新知识、新情况、新经验等。
2.纪检监察信息。
纪检监察信息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实际工作中通过某种载体的传递而获得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情况(情报)等。
3.信息的分类。
信息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分出不同的类别来,从信息的性质来分,主要有动态性信息、经验性信息、综合性信息、调研性信息、负面性信息、突发性信息等。
我们最常见的主要是前三类。
4.存在的不足。
一是认识不到位。
在具体工作中,不少同志对信息工作不热心、不积极,有人认为自己工作忙,没有时间编写报送;有人认为编写报送信息有自吹自擂的嫌疑;有的认为关键是要干好本职工作,信息报不报无所谓;还有的不会写,写不好,对信息工作存在畏难情绪等等。
二是质量有差距。
有的对全局性工作参与不多,了解不深入,撰写的信息缺乏深度和高度;有的信息仅仅罗列了一些情况、实例,上升不到一定高度,挖掘不到一定的深度;有的信息没有特色,平铺直叙,体现不出独特性和新颖性;有的编写报送不及时,错过了采用的最佳时机;有的同志本身不会写文章,因此也写不出质量较高的信息来等等。
三是发展不平衡。
存在“三多三少”现象:动态性信息多,经验性信息少;反映单项工作的多,综合性信息少;简单加工的多,精品信息少。
二、为什么要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作用)有人形象地说,信息是各级领导决策的情报部,工作进度的显示屏,社情民意的晴雨表,处理问题的预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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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信息化调查在审查调查工作中的运用及完善
信息化调查在审查调查工作中的运用及完善
――以职务犯罪查赃、追赃为视角
当前高压反腐态势下,调查对象对赃款赃物的隐匿呈现出手段隐蔽化、渠道多样化、方式智能化等特点,这给各级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特别是在查获赃款赃物这一重要证据方面带来了新挑战。
对此,合理运用大数据整合分析软件对各类信息进行收集比对,可为纪委监委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开辟新的天地。
就信息化技术查赃而言,可分为“建库、画图、收网”三个阶段。
一、建库:采集七类调查对象核心数据
(一)个人基础信息。
包括:1.身份证号码、曾用名、籍贯。
留意调查对象是否拥有多个身份证号码,防止其使用“影子身份”隐匿资产。
2.家庭成员信息。
3.家庭住址信息。
4.是否为民主党派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二)资产类信息。
包括:1.不动产、车辆情况,调查对象及家庭成员名下商品房、商铺、车位、车辆等登记信息及交易记录。
2.银行资产情况,调查对象个人及家庭成员在各银行的开户信息、账户余额及交易明细。
同时利用反查法,即通过调查对象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手机号码,反查关联的网上银行、网购软件等账号及其绑定的银行卡,以防漏查。
3.保险、理财及有价证券情况,调查对象个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投资的保险、理财、股票账户信息。
另外,在后续建网关联过程中,如果挖掘出资产代持人,需要将其纳入采集范围,进行二次查询。
(三)企业类信息。
包括:1.调查对象、近亲属及已掌握的特定关系人名下是否开办公司及经营状况。
2,线索中已掌握的涉嫌利益输送人名下的相关企业信息、经营范围、股东构成、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来源;3.当事人任职期间所管理、插手的工程立项、中标、施工企业信息。
(四)人际交往类信息。
包括:1.调查对象及家庭成员的手机号码、通话记录、短信息及基站位置,运用话单分析软件,筛选有价值的关联人员;特别要注意的是,对于话单中出现的所谓“吉号”(号码中有连号、多个8或6等),多数为企业老板所持有,可依此追查机主的姓名、公司名称等。
2.调查对象及涉案人员被扣押的随身手机以及在其家中或办公室等场所搜查取得的原使用手机,送技术部门恢复通讯录、来电记录、短信息记录以及即时聊天记录,了解其交际圈及密切联系人。
3.将其正在使用的手机号码输入微信等即时通信软件,反查、掌握其使用情况。
(五)生活习性类信息。
包括:1.调查对象名下房产的水、电、气及物业费的缴纳原始单据,研判房产为自住房还是出租房。
2.通过调查对象手机号码反
查网购账号及记录,进⊥步排查收货地址,核实是否有隐匿房产。
(六)职权分工类信息。
包括:1。
调查对象任职简历、工作过的单位性质、个人职权、管理范围;2.梳理其在各任职期间所管理的工程或业务,以及利用影响力可能涉足的领域。
(七)活动轨迹类信息。
包括:1.调查对象车辆的活动轨迹、活动范围,注重收集疑似异常活动情况;2.查询其乘火车、航班、轮船及出人国(境)信息,关联民航、铁路同订票(含换乘)、同乘机、同乘车以及处理同车违章等特定关系人员信息;3.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酒店住宿登记信息。
二、画图:绘好三张图
(一)人际关系图。
构建人际关系图可按照人员亲疏程度分为三个层级:第一层级是由调查对象的家人、亲属、司机、秘书等日常联系频繁的人员组成的核心关系圈;第二层级是以调查对象长期交往的上下级、关系密切的企业人员,以及可能存在不正当两性关系的异性等为主要成员的密切关系圈;第三类是以偶尔联系的企业人员、关系较为疏远的亲友以及偶尔聚会的同学等为主要成员的外围关系圈。
(二)资金流向图。
以资产、企业、人际交往三大类数据为基础,构建资金流向图。
针对不同案件类型要重点关注不同的时间节点,如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项目工程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工程验收决算等都是利益输送的频发节点。
另外,对于有子女、亲友在国外留学、定居的,要特别留意是否有资金向境外转移倾向,包括防止其以虚假贸易的方式开设平行账户,向境外对倒资金。
同时,通过分析调查对象日常使用的计算机的MA。
地址对应的网上银行交易记录,研判其是否有以他人名义开设并自行掌控的金融账户。
这样可以使办案人员顺藤摸瓜、层层深入,查清可疑资金的源头及去向,绘出清晰的资金运行线路图,剥离出案件中的利益链条。
(三)项目关联图。
在涉及企业行贿的案件中,可以以企业信息、人际交往、职权分工三大类数据为基础构建项目关联图,直观呈现调查对象的职权行为及谋利要素。
这就需要将调查对象在各任职阶段分管及参与的工程项目,以及相应的中标企业信息进行系统梳理并绘制成图,相关利益关系网便一目了然。
这些人因与调查对象具有特殊纽带关系,其往往会成为对象窝赃的首选项,同时也是案件的突破口。
三、收网:细查四类窝赃形式
(一)隐匿在以他人名义购买的不动产中。
如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受贿案,办案人员在对象拒不交代巨额赃款去向的情况下,通过对其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大数据“画图”,发现其子马某某的异常行动轨迹,
并顺藤摸瓜找到马超群一处由他人代持的房产,成功在该房屋内起获上亿元赃款。
(二)隐匿在特定关系人(亲属、情人等)家中或名下。
如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罗XX受贿案,在该案办理过程中,办案人员通过调取通话记录、基站位置并对车辆轨迹进行比对,清晰构建出罗长刚案发前的密切联系网,发现其与胞兄罗某某曾在案发前多次夜间碰头,活动异常,涉嫌串供及隐匿资产,后办案人员成功在罗某某家楼顶的花盆堆中起获大量现金、购物卡。
(三)隐匿在密切联系人处(老乡、同学等)。
如原武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某某受贿案,孙某某在案发前将其受贿所得中的两千余万元分批存放在其老乡兼“保护伞”吴某某(武汉市某区公安分局原工会主席,退休后经营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处。
办案人员通过综合分析人际关系图和人员活动轨迹,吴某某被逐渐纳入视线,后通过排查吴某某公司账户大额可疑资金往来,成功查获孙某某涉案赃款。
(四)转换成其他形式隐匿。
如浙江省金华市原副市长朱XX受贿案,当事人利用职务之便,从有求于他的地产开发商手中低价购房,高价倒卖,再将非法所得注人其他低价收受的房产中,循环往复,将变相收受的1500余万元受贿款沉淀在房地产中。
在此案中,办案人员通过绘制、分析资金流向图及项目关联图,清晰锁定对象赃款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