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采暖系统的一般规定
住宅采暖设计规范及说明《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2011》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住宅采暖设计规范及说明8.3.1 严寒和寒冷地区的住宅宜设集中采暖系统。
夏热冬冷地区住宅采暖方式应根据当地能源情况,经技术经济分析,并根据用户对设备运行费用的承担能力等因素确定。
8.3.2 除电力充足和供电政策支持,或建筑所在地无法利用其他形式的能源外,严寒和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的住宅不应设计直接电热作为室内采暖主体热源。
8.3.3 住宅采暖系统应采用不高于95℃的热水作为热媒,并应有可靠的水质保证措施。
热水温度和系统压力应根据管材、室内散热设备等因素确定。
8.3.4 住宅集中采暖的设计,应进行每一个房间的热负荷计算。
8.3.5 住宅集中采暖的设计应进行室内采暖系统的水力平衡计算,并应通过调整环路布置和管径,使并联管路(不包括共同段)的阻力相对差额不大于15%;当不满足要求时,应采取水力平衡措施。
8. 3. 6 设置采暖系统的普通住宅的室内采暖计算温度,不应低于表8. 3. 6的规定。
表8.3.6 室内采暖计算温度8.3.7 设有洗浴器并有热水供应设施的卫生间宜按沐浴时室温为25℃设计。
8.3.8 套内采暖设施应配置室温自动调控装置。
8.3.9 室内采用散热器采暖时,室内采暖系统的制式宜采用双管式;如采用单管式,应在每组散热器的进出水支管之间设置跨越管。
8.3.10 设计地面辐射采暖系统时,宜按主要房间划分采暖环路。
8.3.11 应采用体型紧凑、便于清扫、使用寿命不低于钢管的散热器,并宜明装,散热器的外表面应刷非金属性涂料。
8.3.12 采用户式燃气采暖热水炉作为采暖热源时,其热效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665中能效等级3级的规定值。
【说明】8.3.1 “采暖设施”包括集中采暖系统和分户或分室设置的采暖系统或采暖设备。
“集中采暖”系指热源和散热设备分别设置,由集中热源通过管道向各个建筑物或各户供给热量的采暖方式。
暖通规范中关于各类常见风管风速、风口风速、水管流速的规定

暖通规范中关于各类常见风速的规定一、各类风口风速规定1、采暖风口1.1、采用热风采暖系统时,应遵守下列规定:送风口的送风速度V(m/s),应根据送风口的高度、型式及布置经过计算确定,当送风口位于房间上部时,送风速度宜取:V= 5~15m/s;当送风口位于离地不高处时,送风速度宜取:V =0.3m/s~0.7m/s;回风口的回风速度,宜取:V=0.3m/s。
来源:《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2009年版)2.8.71.2、热风幕的送风速度:公共建筑的外门,风速不宜大于6 m/s,高大外门不应大于25m/s。
来源:《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2009年版)2.8.152、送排回风口2.1、进风、排风口风速(m/s)注:风口风速应按实际有效面积计算,一般百叶风口的遮挡率取50%。
来源:《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2009年版)4.1.4.82.2、自然通风系统的进排风口风速宜按下表采用:来源GB50736-2012《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6.6.42.3、机械通风的进排风口风速宜按下表采用:来源:GB50736-2012《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6.6.52.4、厨房排风系统的风管风速不宜小于8m/s,且不宜大于10m/s;排风罩接风管的喉部风速应取4~5m/s。
来源:《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2009年版)4.2.102.5、侧送和散流器平送的出口风速采用2m/s~5m/s。
孔板下送风的出口风速,从理论上讲可以采用较高的数值。
因为在一定条件下,出口风速较高时,要求稳压层内的静压也较高,这会使送风较均匀;同时,由于送风速度衰减快,对人员活动区的风速影响较小。
但当稳压层内的静压过高时,会使漏风量增加,并产生一定的噪声。
一般采用3m/s"'_'5m/s 为宜。
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

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篇一:供热采暖系统管理规范供热采暖系统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供热企业(单位)的岗位职责、规章制度建设和标准化管理、运行管理、维修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服务管理、经营管理和档案信息管理等工作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与锅炉房、热力站、室外供热管线和室内采暖系统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为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6811工业锅炉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与监测CJJ/T88城镇供热系统安全技术规程JB/T10354工业锅炉运行规程DB11/097低硫散煤及制品DB11/139锅炉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81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DB11/T466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3管理工作总体目标3.1供热企业(单位)应在保障供热质量的同时,规范对采暖用户的服务。
3.2供热企业(单位)应采用节能技术措施,实现供热系统的节能减排,保障各项环保指标达标。
3.3. 供热企业(单位)应确保整个供热系统的设备完好,在安全状态下运行。
3.4供热企业(单位)应供热系统在采暖季节内的能耗进行计量和统计,建立成本核算体系。
4岗位职责4.1总负责人职责4.1.1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遵守法律、法规、执行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和文件。
4.1.2主持供热企业(单位)的全面工作,实现供热采暖系统管理工作总体目标。
4.1.3负责岗位职责、规章制度建设和标准化管理、计量管理、职工培训和班组建设等基础工作。
4.1.4负责组织、协调、检查供热运行管理、维修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服务管理、经营管理和档案信息管理等业务工作。
4.2运行维修管理负责人职责4.2.1在总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本企业(单位)运行、维修、节能、环保、水质、热计量和供热质量等管理工作。
室内采暖通风规范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1.0.1 条为了在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中,体现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精神,贯彻国家现行的有关方针政策,以便为安全生产、改善生活的劳动条件、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保证产品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提供必要的条件,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和工业企业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的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建筑、有特殊用途和特殊净化与防护要求的建筑物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设计。
第1.0.3 条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方案,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工艺和使用要求、室外气象条件以及能源状况等,同有关专业相配合,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第1.0.4 条采暖、通风和空调节及其制冷系统所用设备、构件及材料,应根据国家和建设地区现有的生产能力和材料供应状况等择优选用,尽量就地取材。
同一工程中,设备的系统列和规格型号,应尽量统一。
第1.0.5 条编制设计文件时,应根据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装置的数量及其复杂程度,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和操作、维修人员以及相应的维修设备和检测仪表等。
第1.0.6 条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系统,应在便于操作和观察的地点设置必要的调节、检测和计量装置。
第1.0.7 条布置设备、管道及配件时,应为安装、操作和维修留有必要的位置。
对于大型设备和管道,应根据需要在建筑设计中预留安装和维修用的孔洞,并应考虑有装设起吊设施的可能第1.0.8 条设计中,对于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设备及管道,当有可能伤及人体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第1.0.9 条位于地震区和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工程,布置设备和管道时,应根据需要分别采取防震和有组织排水等措施。
第1.0.10 条根据本条规范进行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第二章室内外计算参数第一节室内空气计算参数第二节室外空气计算参数第三节夏季太阳辐射照度第一节室内空气计算参数第2.1.1 条设计集中采暖时,冬季室内计算温度,应根据建筑物的作途,按下列规定采用:一、民用建筑的主要房间,宜采用16-20°C;二、生产厂房的工作地点:轻作业不应低于15 °C中作业不应低于12 °C重作业不应低于10 °C注:(1)作业各类的划分,应按国家现行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执行。
电暖气等其他设计规范

电暖气等其他设计规范以下是电、暖、气等其他设计规范的一些要点和建议:一、电线设计规范:1.电线的截面积应根据使用负载和线路长度来确定,确保线路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2.电线的敷设应尽量减少弯曲和交叉,避免因电线过热引起火灾或电器故障。
3.电线的敷设应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标准,如不得与燃气管道重叠、与水管接触等。
4.室内电线应采用阻燃材料,以防止火灾蔓延。
5.电线敷设应保证安全距离,如与水池、浴缸等湿润空间保持一定距离,并使用防水套管。
6.注意电线的接头连接,应采用标准的接线盒,同时要保持接头处的干燥和不受挤压。
7.针对特殊需求,如有可能存在电磁干扰的场所,应采取相应的屏蔽措施。
二、暖气设计规范:1.暖气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建筑的结构、面积和使用需求来确定,以确保供暖效果和舒适度。
2.暖气系统的敷设需要保证整体的燃气安全和热能传递的高效性,如选择合适的管材和安全的连接方式。
3.暖气片或暖气管道的选择应符合国家规范,如材料的防锈、耐腐蚀性能等。
4.暖气系统的管道敷设应注意保温,在冬季避免管道冻裂或热能损失。
5.暖气系统的定期维护保养也是很重要的,如清洁暖气片、检查管道是否漏水等。
三、燃气管道设计规范:1.燃气管道的敷设应根据燃气的用途和使用负载来设计,确保供气安全和稳定。
2.燃气管道的材质应选用防锈、耐腐蚀的材料,如镀锌钢管等。
3.燃气管道敷设应避免与电线、水管等其他设备产生潜在的危险,如管道和电线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4. 燃气管道的敷设应保证通风和排气的要求,避免燃气积聚导致火灾或炭 monoxide 中毒。
5.燃气管道的连接应采用标准的管件和密封材料,以确保无泄漏。
6.关于燃气的其他规范,如燃气表的安装、燃气处的通风等,需根据地方相关法规和标准来执行。
以上是电、暖、气等其他设计规范的一些基本要点和建议,设计师在进行相关设计时应根据具体的项目需求和国家相关标准来制定更详细的设计方案。
同时,在设计过程中要注重安全、稳定和节能性的考虑,以确保使用者的安全和舒适度。
新小区供暖要求及标准

新小区的供暖要求和标准根据当地政策、供暖系统类型和小区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来说,新小区的供暖系统需要满足相关的设计和安装规范,并且符合当地的供暖标准。
在供暖系统方面,新小区通常会采用集中供暖或自采暖方式。
集中供暖系统由热源、管网和散热器等组成,需要确保系统的热效率高、热量分配均匀,并且符合环保要求。
自采暖方式则是由业主自行安装采暖设备,需要注意设备的能效、噪音和安全性等方面。
在供暖标准方面,不同地区的要求可能存在差异。
一般来说,室内供暖温度不得低于18℃,而老旧小区的室内供暖温度不得低于16℃。
在北方寒冷地区,由于气温较低,供暖时间可能会长达5个月以上。
另外,对于新小区的入住率对供暖的影响,有些地区会规定小区的入住率达到一定比例后才能申请供暖。
一般来说,新小区的入住率需要在50%以上,而每个单元的入住率需要在70%以上,并且小区内需要建造好验收合格的换热站。
如果入住率很低,可能会导致资源浪费。
总之,新小区的供暖要求和标准需要结合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在选择供暖系统时,需要考虑到系统的效率、环保性、安全性和使用寿命等因素,并且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的操作和维护规范。
暖气供热标准

暖气供热标准
暖气供热标准是指在建筑物内部提供舒适的室内温度所需的供热系统设计、安装和运行的相关标准。
在冬季寒冷的气候条件下,暖气供热系统对于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和遵守暖气供热标准对于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暖气供热标准需要满足建筑物内部的舒适温度需求。
根据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建筑物的结构特点,暖气供热系统需要设计合理的供热能力,以确保室内温度能够达到舒适的水平。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供热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避免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温度不均匀或者供热中断的情况。
其次,暖气供热标准还需要考虑到能源利用效率和环保要求。
随着能源紧缺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供热系统的设计和运行需要尽可能地减少能源消耗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因此,在制定暖气供热标准时,需要考虑到供热设备的能效比要求、燃料的选择和燃烧排放的控制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供热系统的运行能够达到节能环保的要求。
此外,暖气供热标准还需要考虑到供热系统的安全性和可维护性。
供热系统作为建筑物的重要设施,需要具备良好的安全性,避免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供热设备的维护和维修便捷性,以确保供热系统能够长期稳定运行。
总的来说,暖气供热标准是保障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保障措施。
通过制定合理的供热标准,可以确保供热系统能够满足舒适温度需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障供热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从而为居民提供舒适、安全、环保的室内生活环境。
因此,建议在建筑物设计和供热系统运行管理中,严格遵守暖气供热标准,以确保供热系统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1.室内温度:根据不同的场所和用途,建筑物内的温度应该在舒适的范围内。
例如,在办公室,一般应该保持在20-24摄氏度;在医院手术室,应该保持在18-22摄氏度。
2.通风要求:建筑物应该有足够的通风系统,以保证新鲜空气的供应和室内有害物质的排出。
通风量的计算应该基于建筑物的容积和使用人数。
例如,办公室应该有每小时10-20立方米的通风量。
3.空调系统:空调系统应该能够快速调节室内温度和湿度,以及去除空气中的污染物。
空调的设计应该满足建筑物的需求,确保舒适的室内环境,并提高能源效率。
4.室内空气质量:建筑物的室内空气质量应该满足卫生标准,以减少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室内空气质量的监测和改善措施应该包括排气系统、过滤系统、室内环境监测和维护等。
5.采暖系统:采暖系统应该能够提供足够的供热能力,以满足室内的温度需求。
设计时应考虑到能源的可持续性和环保性,选择适当的采暖设备和节能措施。
6.节能设计:HVAC系统的节能设计应该包括优化设备的选择、合理的系统布局、维护和管理等方面。
例如,使用高效的热回收设备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废热,并减少对能源的依赖。
7.技术要求:HVAC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确保系统的安全和可靠性。
设计工程师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合理选择和安装设备。
总之,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旨在确保建筑物内的舒适和健康的室内环境,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设计人员应根据不同的建筑物和使用需求,制定符合标准的设计方案,以提供高效、可靠和经济的HVAC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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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采暖系统的一般规定
【学员问题】室内采暖系统的一般规定?
【解答】1.严寒地区有空气调节系统的公共建筑,冬季宜设热水集中采暖系统。
对于寒冷地区,应根据建筑等级、采暖期天数、能源消耗量和运行费用等因素,经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后确定是否另设置热水集中采暖系统。
2.集中采暖系统应采用热水作为热媒。
3.除电力充足和供电政策支持、或者建筑所在地无法利用其他形式的能源外,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的住宅内不应采用直接电热采暖。
对于夏热冬冷地区和夏热冬暖地区的居住建筑,不宜采用直接电热采暖。
对于夏热冬暖地区,以空调为主,采暖负荷小,且采暖时间很短的,可采用直接电热采暖。
居住者自行选择直接电热方式进行分散形式的采暖除外。
4.公共建筑设置集中采暖系统时,管路宜按南、北向分区布置,并分别设置室温调控装置。
5.对于居住建筑,集中采暖系统必须具备住户(或用户)分户热计量分摊条件;设计时应按下列分摊方法之一设置分户热量(费)分摊装置或预留安装该装置的位置:
1)温度法:按户设置温度传感器,通过测量室内温度、楼栋供热量、结合建筑面
积进行热量(费)分摊。
2)户用热量表法:按户设置热量表(流量表),通过测量流量和供、回水温差进行热量计量,结合楼栋热量表测出的供热量进行热量(费)分摊。
3)热量分配表法:每组散热器设置蒸发式或电子式热量分配表,通过对散热器表面温度的监测结合楼栋热量表测出的供热量进行热量(费)分摊。
4)面积法:根据热力人口处楼前热量表的热量、结合各户面积进行热费分摊等等。
6.住宅建筑公共用房和公用空间应单独设置采暖系统和热计量装置。
7.公共建筑内部分属不同使用单位的各部分,宜分别设置热计量装置。
8.施工图设计时,必须对建筑物内供暖管道进行严格的水力平衡计算,确保各并联环路间(不包括公共段)的压力损失差额不大于15%.建筑物内供暖管道进行水力平衡计算时,应计算由散热器水冷却产生的附加压力,其值可取设计供、回水温度条件下附加压力值的2/3.并根据水力平衡要求,设置水力平衡装置。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