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常见表现形式
12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梳理

12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梳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适用于党员领导干部,同时也适用于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今天我们梳理了12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类型,以及处分时相应的纪法适用情况,供大家参考。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梳理一、违规公款吃喝党纪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六条等政务处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九条第(四)项等二、公款(国内、出国)旅游党纪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等政务处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等三、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党纪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等政务处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等四、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党纪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等政务处分依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五、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党纪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第一百零三条等政务处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等六、楼堂馆所违规问题党纪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等政务处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九条第(七)项等七、大办婚丧喜庆党纪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一条等政务处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等八、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党纪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六条等政务处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四条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七)项等九、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党纪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等政务处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九条第(七)项等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党纪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三条等政务处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等十一、领导干部住房违规问题党纪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等政务处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等十二、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党纪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二条等政务处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等。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自查问题(通用篇)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自查问题(通用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种严重违纪行为,严重破坏党风廉政,败坏党的形象。
为了加强党员的自我监督,以及进一步引导党员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向全体党员提出以下自查问题,希望大家认真对号入座并对照检查。
一、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潜在行为?1.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2. 是否存在接受宴请、旅游、购物等违规接待的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超时长、超次数的吃喝玩乐行为?3. 是否存在公款购买高档礼品、名牌物品、名酒名烟等奢侈消费行为?是否存在借公款出国旅游、高消费等违规行为?4. 是否存在在公开场合、媒体报道、社交媒体等平台上炫富、炫豪华、炫奢侈的言行?5. 是否存在私家车违规使用公车、私人驾驶员开公车、领导包养私人司机等违规现象?是否存在公车私用、公车私抚养等问题?二、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潜在思想问题?1. 是否存在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倾向?是否存在重名义、轻实际、重文件、轻落实的问题?2. 是否存在追求虚名、功利主义的思想倾向?是否存在为了个人荣誉、晋升、升迁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3. 是否存在以权谋私、以权谋利的思想倾向?是否存在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打擦边球等问题?4. 是否存在消极腐败、怠政懒政的思想倾向?是否存在以玩乐、享乐为目的,对工作不积极负责、推诿扯皮的问题?5. 是否存在追求物质享受、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思想倾向?是否存在利用公职便利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三、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潜在组织行为?1. 是否存在利用名目变动、灰色交易等方式规避监督和检查?2. 是否存在为了维护个人利益和权力基础,与相关部门建立“微信群”、“小组”等非正式组织?3. 是否存在以请客送礼、拉关系等方式获取某些人的支持?4. 是否存在为了掩盖问题、阻碍审查调查等目的,干涉、阻挠组织核查违纪问题?5. 是否存在保护靠山、打压对手等不正当手段使用?四、是否存在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1. 是否存在以短信、微信、电话等方式泄露、传播机密文件、信息、消息的行为?2. 是否存在公开发表尖锐政治言论、嘲讽上级领导等言行不当的情况?3. 是否存在对上级领导批评意见、调研报告等上报失实、掩盖真相的行为?4. 是否存在私放公文、私印办公用品等违反规定的行为?5. 是否存在不按时、不按程序报告工作情况、财务状况等情况?以上问题仅为参考,党员同志应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思考,并进行认真答题和自查,同时也要对照反思,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举报明白纸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鼓励和支持群众举报违规违纪行为,将作风建设做深做实,现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具体表现及举报方式公布如下: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表现(一)违规公款吃喝(二)公款国内旅游1、借公务差旅(包括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之机旅游2、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即打着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之名的纯旅游)3、用公款报销个人的旅游费用(三)公款出国境旅游(四)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1)公车私用(2)私驾公车发生事故(3)私车公养(4)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5)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6)违规更新公务用车(7)违规借用、占用、换用企业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8)授意或指使下属单位超标准购置车辆(9)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10)租用超标准车辆供单位或个人乘坐(11)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12)违规将公务用车作为领导专车(13)违规悬挂或套用警用、专段号牌(14)其他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行为(五)楼堂馆所违规问题1、一人一间办公用房,但房间面积超过规定标准2、一人二间房甚至多间办公用房(一人拿多把房间钥匙供自己使用)3、房中房(主办公房间不超标,但房间安装有暗门,把办公区和生活区分开)4、将办公用房名称改头换面,但主要是供个人办公、休息使用;5、名义上是多人占用,实际使用人数少于名义人数;(六)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者福利(七)违规收受礼品礼金1、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2、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八)大办婚丧喜庆(九)其他1、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2、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3、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高档住宅、别墅)4、领导干部住房违规问题二、举报方式如发现以上违规违纪问题,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的方式向区纪委监察局进行举报,举报须有理有据、事实清楚。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常见表现形式一、形式主义问题1.抓工作重形式、轻实效。
学习贯彻上级精神和决策部署,或只做“传声筒”“播放器”,无实际落实措施;或未经消化吸收,就“依葫芦画瓢”往下安排;或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
安排工作只对下布置任务,不作跟踪督导检查;或只提原则要求,不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或浮于表面,不下功夫解决深层次矛盾问题。
2.报告工作不实事求是。
讲话撰文空洞无物,说空话套话,或不作思考、抄袭拼凑;报告工作回避矛盾,报喜不报忧;上报工作情况弄虚作假、粉饰业绩。
二、官僚主义问题3.安排部署工作脱离实际。
撰写文件、制订制度不作调查研究,而是凭感觉、想当然;对基层盲目下达指标或任务,未充分考虑基层具体情况和可能的困难问题,或未给基层抓落实留足时间,导致基层疲于应对、敷衍了事。
4.担当履责不够。
工作缺乏冲劲、闯劲、韧劲,不敢坚持原则、不敢担当、不敢碰硬,决策推给上级,责任推给下级;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强,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推诿扯皮;缺乏勤勉、敬业工作态度,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工作过分依赖下属及合作单位,将分内工作交给下属及合作单位人员去做,将该由自己起草的讲话报告交给下属去写,自己当“甩手掌柜”。
5.脱离基层、脱离群众。
到基层调研,搞层层多人陪同;调研检查搞形式、走过场,作指示多、提问题少,一般性调研多、带着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少,到工作业绩突出的分公司调研多、到问题矛盾突出的分公司调研少,与领导交流多、与员工交流少;调研发现问题解决不到位,或提不出具体解决措施,或制定措施但未形成落实到位的管理闭环。
6.发扬民主不够。
不尊重副职及下属,摆谱端架子,高高在上、唯我独尊;对干部员工和合作单位态度简单粗暴、生硬冷漠,颐指气使、呼来喝去;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决策独断专行,搞“一言堂”。
7.关心员工不够。
不注重与员工的沟通交流,对员工真实想法及合理诉求了解不够,帮助解决困难问题不够,对涉及员工切身利益问题重视不够,在员工压力管理和心理疏导方面缺乏相应手段。
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三篇汇报

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三篇汇报汇报1:问题分析与整治措施问题分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在我们社会中仍然存在,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树立。
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1. 公款吃喝:一些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公款吃喝的方式进行公共场合的宴请,严重浪费国家财政资源。
2. 接受礼金礼品:一些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他人的财物,打破了公私分明的原则,严重损害了公正廉洁的形象。
3. 违规用车:一些公职人员将公务车作为私人交通工具,用于私人活动,严重违反了公车管理规定。
整治措施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和培训,提高公职人员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认识和遵守意识,增强廉政意识。
2. 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严厉打击违规行为,确保规定的落实。
3. 强化问责制度: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包括组织调查、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等。
汇报2: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工作进展自开展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果: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宣传活动和培训班,提高了公职人员的意识和认识,增强了廉政意识。
2. 加强监督机制:建立了监督机制,加强了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发现并处理了一批违规行为。
3. 加大问责力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问责,包括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等。
工作总结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特别是在宣传教育和监督机制方面还存在不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完善监督机制,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
汇报3:下一步工作计划工作重点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关注以下工作:1. 深入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公职人员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认识和遵守意识。
2. 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举报明白纸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鼓励和支持群众举报违规违纪行为,将作风建设做深做实,现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具体表现及举报方式公布如下: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表现(一)违规公款吃喝(二)公款国内旅游1、借公务差旅(包括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之机旅游2、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即打着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之名的纯旅游)3、用公款报销个人的旅游费用(三)公款出国境旅游(四)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1)公车私用(2)私驾公车发生事故(3)私车公养(4)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5)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6)违规更新公务用车(7)违规借用、占用、换用企业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8)授意或指使下属单位超标准购置车辆(9)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10)租用超标准车辆供单位或个人乘坐(11)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12)违规将公务用车作为领导专车(13)违规悬挂或套用警用、专段号牌(14)其他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行为(五)楼堂馆所违规问题1、一人一间办公用房,但房间面积超过规定标准2、一人二间房甚至多间办公用房(一人拿多把房间钥匙供自己使用)3、房中房(主办公房间不超标,但房间安装有暗门,把办公区和生活区分开)4、将办公用房名称改头换面,但主要是供个人办公、休息使用;5、名义上是多人占用,实际使用人数少于名义人数;(六)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者福利(七)违规收受礼品礼金1、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2、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八)大办婚丧喜庆(九)其他1、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2、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3、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高档住宅、别墅)4、领导干部住房违规问题二、举报方式如发现以上违规违纪问题,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的方式向区纪委监察局进行举报,举报须有理有据、事实清楚。
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类型及纪律适用

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类型及纪律适用当前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主要包括:违规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楼堂馆所违规问题、领导干部住房违规问题。
在性质认定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般属违反廉洁纪律性质,也可能违反工作纪律等其他纪律,具体性质需根据被审查人的具体行为和党纪规定作出认定。
在条款适用上,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行为,并不是直接依据中央八项规定作出定性处理,而是依据《党纪处分条例》分则对应的具体条款。
在政策界限把握上,均以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央八项规定为时间节点,即:被审查人的相关违纪行为发生在2012年12月4日以后的,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认定;被审查人的相关违纪行为发生在2012年12月4日之前的,不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认定,而是根据违纪行为的具体情况和当时党纪规定作出相应认定。
在纪律审查文书表述上,进一步凸显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处理。
为推动各级党组织驰而不息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议在审理报告等纪律审查文书“主要违纪事实”中,将被审查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单独列出来,表述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之后、“违反组织纪律行为”之前。
从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查处力度,并对案件予以通报。
根据八项规定精神,我们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类型的案件大体分为以下几种类型:违规修建楼堂馆所类、公款大吃大喝类、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类、公款旅游类、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类、收送礼金礼品类、违反工作纪律类和其他类型。
下面结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的典型案例,探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类型案件适用党纪条规。
一、违规修建楼堂馆所类型表现形式一:领导占有、使用办公用房超过规定的面积标准行为。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中央八项规定是中央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措施,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遏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现象。
尽管中央八项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党风政风,但在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本文将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首先,中央八项规定强调要求党员干部要廉洁奉公,勤勉工作,但在实际执行中,一些党员干部容易表面功夫。
他们可能会在公开场合做出一些表面文章,如住普通酒店、不出国境等,但在背后却可能有违规违法行为,不正当利益交换等。
这种做法既不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的初衷,也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破坏了党风政风。
其次,在中央八项规定的执行过程中,一些地方和单位对于规定的认识和理解存在偏差。
有的地方和单位只注重形式主义,鸡毛蒜皮之事,忽视了根本问题和关键部位,有可能走过场、应付搞表面文章,造成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倒逼。
这样就达不到中央八项规定的效果,甚至适得其反。
要想真正解决问题,必须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此外,中央八项规定对党员干部的精神要求是高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些党员干部对这些规定的认识和理解不够深入,甚至出现混淆是非、偷换概念,认为简单地不接受礼金、不出国出境就是廉洁奉公,而忽视了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的问题。
这样做既损害了中央八项规定的威信,也影响了党员干部的形象。
针对以上问题,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相应的建议: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法制观念和职业操守。
中央八项规定是为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正确的工作作风,党员干部应该增强这一意识,真正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
只有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理解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才能真正达到预期的效果。
其次,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问责机制。
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党员干部要实施严格问责,不能姑息纵容。
只有建立起权责清晰的问责机制,让违纪者受到应有的惩处,才能有效遏制不良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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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常见表现形式
一、违规接待、公款吃喝及接受宴请等问题
1、公务接待无公函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公务活动;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用公款大吃大喝。
2、违反原则上同城不接待的规定,同一辖区内部门、单位之间公务活动用公款相互宴请。
3、违反“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的规定,接待陪同人数超标准。
4、接待用餐超标准;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或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提供香烟,省内公务接待用酒,外事、招商接待用酒没有履行审批手续。
5、在居民小区无营业执照的“一桌饭”、历史建筑、风景区内或“农家乐”等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进行公务接待。
6、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内部场所,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工作餐名义公款吃喝或提供超标准接待。
7、接待费用报销凭证不附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审批单;审批单不如实填写,审批单未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标准、费用、陪同人员姓名、领导签批等内容。
8、以举办会议、培训或购买办公用品等为名列支、转移、
隐匿接待费开支;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违规将购买土特产、礼品等各类物品费用、发放津补贴费用在接待费中列支。
9、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10、公款报销本人、家人及亲友的吃喝费用;将休假、探亲、访友等私人活动列入公务接待范围,用公款支付相关费用。
11、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不吃公款吃老板。
二、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
1、婚丧喜庆事宜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报备。
2、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下属人员及有利害关系单位、个人的钱物。
3、以配偶、子女等其他亲属名义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避检查、借机敛财。
4、化整为零,分批次、小规模、多地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5、用公款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
6、用公务车辆或其他公共设施设备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7、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进行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
三、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私车公养问题
1、违反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升及以下、价格18
万元以内轿车的规定,超标准配备及使用公务用车。
2、使用公务用车办理私人事务,公车私用。
3、不按照规定在节假日封存公务用车。
4、以借用为名,长期占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5、用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或将私车加油费、过路费、保养费、保险费、修理费等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在单位公款报销等,私车公养。
6、以单位较远、加班、值班等名义,违规发放燃油补助、交通补助。
7、车改后领取车补,未经审批使用公车或以单位名义长期租用社会车辆供个人使用。
8、公务车辆挂私人牌照、外地牌照或私人车辆挂机关、企事业单位牌照。
四、违规报销公务出差费用、公款旅游问题
1、不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违规报销高铁一等座、飞机商务舱费用等。
违反“处级及以下人员乘坐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的规定。
2、违规报销超出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住宿费用。
出差人员违反“处级及以下人员在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镇江市住宿标准不高于380元/天,省内其它城市住宿标
准不高于360元/天”的规定。
3、违规报销会议、培训等差旅费。
违反“工作人员离开常驻地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往返各1天计发,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发。
不得报销个人餐费、市内交通费用”的规定。
4、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5、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6、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7、假借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党团、工会活动等名义公款旅游,或公务出差期间擅自改变行程到景点观光旅游。
8、党员领导干部本人及亲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
9、公款报销个人或亲属旅游费用。
五、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
1、巧立名目以“加班误餐补贴”、“劳保用品”、“慰问费”等各种名义违规发放值班费、加班费。
2、违反政策规定以虚列各种活动、检查考核等名目滥发奖金。
3、以办公用品等名义公款违规购买购物卡、消费券、礼品券、提货单等用于发放福利。
4、违规以现金、购物卡形式发放节日慰问品。
5、违规以现金形式(甚至白条支出)看望职工。
6、在职工及亲属婚丧喜庆事宜中,违规用公款赠送礼品礼金。
7、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劳保用品。
8、依据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抵触的文件,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名义,违规发放年终考核奖、单项工作奖和各类津补贴。
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1、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2、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3、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4、利用微信红包、支付宝、电子礼品卡、充值券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5、以办公用品、电脑耗材、食堂用品、宣传用品、体育用品等名义,违规用公款购买礼品、土特产、购物卡、消费券、提货单等。
七、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1、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决定或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
2、违规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
3、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
4、办公用房豪华装修,配置高档办公家具、用品,配备与办公无关的设施设备。
5、在办公室挂上“会议室”、“值班室”等门牌,虚减用房面积;在办公室增加桌椅虚增办公人数降低人均办公用房面积;在两间办公室中间增加暗门,实际供1人使用。
6、以分管、兼职等名义拥有多处办公用房,除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外,还在其他任职、分管部门安排办公用房。
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
7、已调离原单位或已办理退休手续,仍在原单位保留办公用房。
八、违规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及违规报销会议(培训)费用等问题
1、违规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培训活动。
2、违规向参会人员收取会议费,或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会议费。
3、借会议(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编造会议(培训)、套取会议(培训)经费用于公务开支或个人消费;在会议(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不属于会议(培训)费开支范围
的费用。
4、会议(培训)用餐违规提供高档菜肴,安排宴请,上香烟、酒精饮料等。
5、组织参会(参培)人员旅游和与会议(培训)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发放纪念品;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6、会议(培训)费报销时,不提供会议(培训)审批文件、会议(培训)通知及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等凭证。
7、会议(培训)用餐费用与单位食堂餐费不分,账目混乱。
相关学习文件:
1、《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3年11月25日发布)
2、《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2013年12月8日发布)
3、《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286号,2013年9月26日发布)
4、《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2013年12月31日发布)
5、《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2016年12月27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