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政策
新时代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

新时代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加快产业振兴,推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到2025年,由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新材料、智能装备、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时尚轻工构成的“321”现代产业集群体系基本形成,各项指标均达到“十四五”预期。
其中,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达到220万元,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3.75%,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0.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75.6%o到2027年,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总值突破千亿大关,智能装备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先进高分子材料产业产值达到400亿元,形成我市特色产业集群,营业收入超十亿企业20家以上。
二、工作任务(一)实施空间腾换行动。
1.整治低效工业用地和老旧园区。
聚焦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等问题,大力推进低效工业用地连片整治和盘活利用,每年完成低效工业用地改造开发1800亩以上。
加快老旧开发区(园区)有机更新和扩容利用,推动工业上楼,经批准实施的项目,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容积率宜高则高,一般不低于2.0,有条件的项目试点探索3.0以上容积率。
探索闲置工业厂房再利用机制,做到统一监管,统筹提效。
2.建设高能级产业平台。
发挥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叠加优势,推动主导产业集群企业和新增项目向产业发展核心区集聚。
加快建设“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2.0,升级打造制造业特色小镇,科学设置基础配套产业园,到2027年争取累计培育新增4星级以上小微企业园2个。
3.推动产业协同布局。
以打造“321”现代产业集群为目标,编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
完成汽车零部件产业(底盘系统)、高分子产业(化工新材料)省级产业协同区创建工作,继续申报符合创建条件的省级产业核心区、协同区。
深入开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县结对创建,推动我市和结对县深化产业合作。
关于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十九)本意见适用于注册在(区本级)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其中涉及科技的还适用于其他行业。当年发生 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较大事故、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被税务部门稽查处罚情节较重的企 业以及低效企业不得享受本政策,其中受过行政处罚的企业不能评为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本意见涉及同一内容奖 励项目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此前有关政策规定与本《意见》不符的,按本《意见》规定执行。本实施意见自2020 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本意见发布之日期间的政策,参照本意见执行。本文件规定的项目 补助、奖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金额,包括国家、省、市补助奖励资金额度。重点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优先向区以上部门 申报补助奖励资金,不足部分由区专项资金保障。
(一)构建集群发展新格局。到2022年,规上工业增加值每年力争增长6.5%以上。基本形成省内外有影响力、 海洋经济特色明显、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新兴产业不断壮大、创新能力日趋强化的产业体系。围绕制造业高质量发 展目标,进一步做大做强工业园区、金塘塑机螺杆园区、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国际粮油产业园区、海洋科学城等平 台,谋划建设马看:海洋通信新材料、金塘塑料新材料园区。积极培养专精特新企业,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 发展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海工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将打造成为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 窗口。
(十)提升企业运行质量。进一步完善和全面落实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政策,根据企业综合评价,执行市“亩均论 英雄”相关的扶持政策。培育树立一批高质量发展企业,对综合评价A类、研发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亩均税收 30万元以上且实现正增长的规上工业企业按规模大小、两化融合程度高低兼顾行业特点每年选取5家,给予每家企 业一次性平均奖励10万元。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4.27•【字号】云政发〔2022〕27号•【施行日期】2022.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现将《云南省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2022年4月27日云南省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省数字经济发展壮大,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数字赋能为导向,以场景应用为抓手,聚焦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动电子信息制造业重点突破,加快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产业数字化,积极促进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建立健全数字经济监管和治理体系,奋力推进数字应用大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数字枢纽和通信枢纽建设,把数字经济打造成为引领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
(二)基本原则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统筹市场和政府两个主体,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规划引领,增强服务意识,营造良好数字经济发展与创新环境。
典型引路,重点突破。
国内外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研究_江洪

Advanced Materials Industry 44透 视INSIGHT国内外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研究■ 文/江 洪 杜妍洁 刘义鹤 中国科学院武汉文献情报中心
一、先进制造业的发展背景先进制造业是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一种新型的制造形态,其集先进的制造模式、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于一身,代表着一个国家的工业实力和水平。不论是发达的高新技术产业,或是经过技术改造的传统产业,其产品都能反映出先进制造业不同发展阶段的水平。21世纪以来,全球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制造业因此受到了巨大的挑战和冲击。然而,2008年发生的经济危机,让世界上的不少国家将目光重新转向制造业。2011年美国提出“先进制造业伙伴计划”,欧盟提高对科技创新的投入,中国则在改革开放之后凭借制造业的迅速发展在国际上确立明显优势。然而,传统粗放的制造模式已逐渐丧失优势,以先进技术为生产手段是未来制造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面临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各国都在努力争夺先进制造业的制高点。本文通过分析对比典型工业化
国家先进制造业的发展政策,并与我国制造业发展现状及政策进行比较,以期确定我国未来先进制造业的发展方向,为相关实践工作提供理论指导。
二、国外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2008年经济危机之后,欧美等发达国家开始加大对制造业的投入力度,希望通过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巩固其在全球市场中的经济地位。表1为美国、欧盟、德国、日本针对先进制造业的发展政策。通过对比国外先进制造业的政策内容,笔者总结了以下3个共同的政策重点。1.重视技术研发各国的先进制造业政策都将技术研发放到了十分重要的位置。德国“工业4.0”战略尤其重视制造业的智能化转型,其围绕工业宽带基础设施、管理系统、监管框架等8项计划全面展开,充分结合信息物理系统与信
息通讯技术,重点发展智能工厂、智能生产和智能物流,研究智能化生产过程、整合物流资源、借助网络提升资源供应方的效率,以实现企业间价值链的横向集成、网络化制造体系的纵向集成、整个价值链端到端的集成为目标;在欧盟资助的“IMS2020计划”中,提出应重视关键技术领域和标准化领域,通过技术研发实现节能制造和可持续制造,并由此逐步规划了短期目标、长期目标和长达15年的智能制造蓝图;日本政府也提出了将制造业信息化程度提高至50%以上的计划,加快先进信息技术的渗透步伐,实现制造业的升级转型;美国“先进制造业的国家战略计划”将加大研发投资力度作为重要目标,通过加强并永久化研究和试验税收减免来激励研发工作,通过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能源部、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协会(NIST)等机构为先进制造业研发提供资助,进而减少企业的生产升本、加快产品开发。新材料产业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2.22•【字号】宁政办发〔2022〕11号•【施行日期】2022.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各区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2月22日南京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2022—2024年)为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数字中国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加快我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为主线,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为着力点,夯实平台、网络、安全以及工业软件、智能装备等基础支撑,利用互联网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改造,加快推动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深入推进全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高地。
二、主要目标2022至2023年,每年推动实施1300个以上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项目,覆盖1200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
到2024年底,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全面实施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产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重点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70%,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超过85%,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90%。
三、重点任务聚焦全市重点产业链以及电子信息、汽车、钢铁、石化等支柱产业,坚持结果导向、项目牵引、分类推进,以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中小型制造企业、产业链和产业园区数字化转型为切入点,深入实施12项重点工程,培育壮大新模式新业态,增强产业发展新优势新动能。
中国数字经济的区域发展差异与政策调控

中国数字经济的区域发展差异与政策调控随着数字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普及,中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并在各个地区呈现出区域发展差异。
不同地区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和潜力不同,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政策调控来促进均衡发展。
本文将探讨中国数字经济的区域发展差异以及政策调控的重要性。
一、中国数字经济的区域发展差异数字经济是指以数字技术为基础,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生产、分配和消费的经济形态。
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呈现出明显的区域差异。
1.发展水平差异中国的数字经济在东部沿海地区相对发达,尤其是一线城市和特大城市。
这些地区具备较好的经济基础和创新环境,吸引了大量的人才和资本,形成了数字经济的热点区域。
而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数字经济相对薄弱,发展速度较慢。
2.产业结构差异不同地区的数字经济产业结构也存在差异。
东部地区以互联网、电子商务和金融科技等为主导,形成了一批知名的企业和平台。
而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更侧重于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如制造业的智能化升级和农业的现代化发展。
3.数字化基础设施差异数字经济的发展需要先进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支持。
东部地区的数字化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网络覆盖和宽带接入普及程度较高。
而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较大的差距,网络速度和网络覆盖不足成为制约数字经济发展的瓶颈。
二、政策调控的重要性针对中国数字经济的区域发展差异,政府需要制定有效的政策调控措施,促进数字经济的均衡发展。
1.优化发展环境政府可以通过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资金支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数字化基础设施水平,改善网络覆盖和网络速度。
同时,应鼓励企业和创新团队在这些地区落地发展,提供税收减免和人才引进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企业和人才参与数字经济的发展。
2.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针对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政府可以出台产业政策,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指导,引导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提高产业附加值和竞争力。
企业数字化转型国家政策

企业数字化转型国家政策国家政策中关于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部分有:1.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充分发挥国有企业新基建主力军优势,积极开展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形成经济增长新动力。
2.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通过联合攻关、产业合作、并购重组等方式,加快攻克核心电子元器件、高端芯片、基础软件、核心工业软件等关键短板,围绕企业实际应用场景,加速突破先进传感、新型网络、大数据分析等数字化共性技术及5G、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挛生等前沿技术,打造形成国际先进、安全可控的数字化转型技术体系。
3.加快发展数字产业。
结合企业实际,合理布局数字产业,聚焦能源互联网、车联网等新领域,着力推动电子商务、数据资产运营、共享服务、平台服务、新零售等数字业务发展,打造规模化数字创新体,培育新业务增长点。
面向企业数字化转型需要,加强资源整合优化,创新体制机制,培育行业领先的数字化服务龙头企业,研发和输出数字化转型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
此外,《意见》还从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二是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三是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四是建立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
除此之外,国家政策中还有其他关于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内容:1.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进程。
推动国有企业率先进行数字化转型,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
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数字化转型,推动中小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提高数字化转型的意识和能力。
2.加强数字化转型人才培养。
推动高校和企业合作,培养具有数字化转型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人才。
加强数字化转型培训,提高数字化转型人才的素质和技能。
3.强化数字化转型政策支持。
加大对数字化转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制定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和财政扶持政策。
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数字化转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
4.优化数字化转型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数字化转型领域的市场准入环境,降低数字化转型企业的经营成本。
欧盟的数字经济发展与政策

欧盟的数字经济发展与政策数字经济是指通过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的应用,促进经济发展和推动产业变革的一种经济形态。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欧洲联盟(EU)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一直致力于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来促进数字经济的增长和创新。
一、数字经济在欧盟的地位与重要性数字经济在欧盟的地位日益重要。
根据欧洲委员会的数据,数字经济在欧盟国内生产总值(GDP)中的占比从2008年的3.2%增长到2018年的5.7%。
数字经济不仅对欧盟的经济增长做出了贡献,还为欧洲的企业提供了新的增长机会。
随着数字技术的应用,许多传统行业正在进行数字化转型,如零售业、金融业、制造业等。
数字经济也为创新和创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有助于促进就业和提高竞争力。
二、欧盟数字经济的发展策略为了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欧盟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1. 数字单一市场欧盟着力打造数字单一市场,旨在消除数字领域的障碍,促进数字服务的交流与共享。
数字单一市场将统一欧盟成员国的法律法规,以鼓励数字企业的发展并提高数字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可信度。
欧盟还致力于构建数字市场的基础设施,加强数据保护和隐私权,提高网络安全水平,以确保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 促进数字技术研究与创新欧盟通过资助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数字技术的实际应用来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
欧洲创新委员会和其他相关机构提供资金和支持,鼓励创新型企业和研究机构进行数字技术的研发和创新。
此外,欧盟还推动数字技术教育和培训,提高人才的数字化技能,以应对数字时代的挑战。
3. 数据管理与开放数据欧盟认识到数据在数字经济中的重要性,提倡数据开放和共享。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数据,欧盟制定了一系列数据保护和隐私保护的政策,以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合规性。
欧盟还鼓励成员国之间的数据共享,以推动数字经济的跨境交流和合作。
4. 提升数字基础设施为了支持数字经济的发展,欧盟致力于提升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认定时间: (1)、上半年: (2)、下半年: 二、中小微企业资助: (一)、资助范围:中小微企业 (二)、受理部门:企业所在地级市的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或统计局 (三)、资助标准: (1)、新认定的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2)、新认定的全国制造业培育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3)、新认定的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4)、新认定的全国中小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5)、新认定的全省中小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6)、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7)、新认定的省级瞪羚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8)、新认定的市级瞪羚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9)、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10)、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11)、新认定的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12)、新认定的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13)、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三年共给予60万元奖励,第一年给予30万元,第二年给予20万元,第三年给予10万元。 (四)、中小微企业申报所需材料 1、填写《小微企业认定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提供上一年度由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报告原件和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4、企业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上一年度税务部门出据的依法纳税的证明
三、行业领先领军企业: (一)、资助范围:企业 (二)、受理部门:企业所在地级市的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投资促进局、发改委、工商局、财政局 (三)、资助标准: (1)、对新引进企业和本地新注册企业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1%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自实际产生地方贡献年度次年起三年内兑现到位 (2)、对引进企业和本地企业总投资在10亿元以上的项目进行重点扶持 (3)、对市场前景好、产业升级作用强、地方经济发展支撑力大的重大项目,“一事一议”确定扶持政策 四、产业聚集区建设 (一)、资助范围:企业 (二)、受理部门:产业聚集区所在的地级市的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商务局 (三)、资助标准: (1)、新认定的国家级产业聚集区或示范基地(园区):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新认定的省级产业聚集区或示范基地(园区):最高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新认定的市级产业聚集区或示范基地(园区):最高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产业集转型升级: (一)、资助范围:企业 (二)、受理部门:企业所在地级市的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资助标准: (1)、经认定的支柱产业集群:给予1000万元奖励 (2)、经认定的特色产业集群:给予500万元奖励 (3)、经认定的新兴产业集群:给予300万元奖励 六、产业链延伸合作 (一)、资助范围:企业 (二)、受理部门:企业所在地级市的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资助标准: 支持鼓励数字经济企业与制造业企业深度合作,提供软硬结合、管控一体的完整解决方案,按照履行完成服务合同额的5—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七、军民融合发展: (一)、资助范围:企业 (二)、受理部门: 企业所在地级市的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局、发改委 (三)、资助标准: (1)、对获得军工资质“四证”的民口企业,按每证5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2)、对承担军工科研项目的企业,按照项目合同金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 (3)、对每项军用技术形成产业化的,给予军工单位50万元奖励。一个军工单位多项技术形成产业化的,可重复奖励。 八、顶尖人才集聚和领军人才培育 (一)、资助范围:个人 (二)、受理部门:个人所在地级市的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资助标准: (1)、对新引进或培养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团队,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 (2)、实施泉城产业领军人物人才支持计划,以“高精尖锐”为导向,着力培养本土重点产业领军人才和团队,并给予最高30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 九、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 (一)、资助范围:企业 (二)、受理部门:企业所在地级市的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局、发改委 (三)、资助标准: (1)、经市政府主管部门推荐,对十大产业领域新获批国家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的去也。给予最高500万元扶持 (2)、新获批省级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 (3)、新获批市级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扶持 (4)、对世界500强企业、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来济设立的独立研发机构,依据投资强度和建设成效,一事一议给予扶持 十、培育平台型企业和平台经济: (一)、资助范围:企业 (二)、受理部门:企业所在地级市的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改委、商务局 (三)、资助标准: (1)、对国家级新认定的平台给予实际投资额30%的财政补助 (2)、对省级新认定的平台给予实际投资额20%的财政补助 (3)、对市级新认定的平台给予实际投资额10%的财政补助 以上资助标准均最高补助1000万元 十一、重大产业和关键技术的突破创新 (一)、资助范围:企业 (二)、受理部门:企业所在地级市的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改委、商务局 (三)、资助标准: 全市每年确定重点创新突破领域,在研发和产业化方面一事一议给予重点扶持 十二、重点科技改项目建设 (一)、资助范围:企业 (二)、受理部门:企业所在地级市的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资助标准: (1)、对入库重点项目发生的银行贷款。参照银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最高300万元 (2)、对2018年1月1日后完工的技改项目,按企业改造后产生的地方新增财力的50%连续三年全部奖补给企业 十三、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改造: (一)、资助范围:企业 (二)、受理部门:企业所在地级市的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资助标准: 对2018年后开工、实际完成投资额(含设备和软件投入)达500万元以上的,按照1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 十四、制造模式创新: (一)、资助范围:企业 (二)、受理部门:企业所在地级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资助标准: (1)、对列入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给予300万元奖励 (2)、对列入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给予200万元奖励 (3)、对列入市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十五、工业软件和首版次软件开发应用: (一)、资助范围:企业 (二)、受理部门:企业所在地级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资助标准: (1)、对技术水平在国际或国内领先、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推广应用价值的首版次软件产品(含工业APP),按照该产品销售后1年内不销售合同累计到账额的30%给予资助,最高资助100万元 (2)、对首次采购或首次使用具有明确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软件产品或信息系统解决方案的企事业单位,给予实际采购费用30%的补贴,每家单位最高补贴100万元 十六、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一)、资助范围:企业、电信运营商和、系统集成商、院校研究机构 (二)、受理部门:企业、电信运营商和、系统集成商、院校研究机构所在地级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资助标准: (1)、对跨行业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按不超过平台建设总投入的3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2000万元。 (2)、对特定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按不超过平台建设总投入的3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300万元 十七、工业互联网平台测试验证环境建设: (一)、资助范围: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 (二)、受理部门:企业、科研院所、高校所在地级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资助标准: 对测试验证环境建设项目,按不超过建设总投入的5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200万元 十八、工业企业内网改造: (一)、资助范围:企业 (二)、受理部门:企业所在地级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资助标准: 每个项目按不超过实际投入的2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300万元 十九、工业互联网示范应用 (一)、资助范围:企业 (二)、受理部门:企业所在地级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资助标准: 经国家、省、市评定,对应用效果明显、具有示范意义的工业互联网应用项目,按不超过实际总投入的3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100万元 二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 (一)、资助范围:企业 (二)、受理部门:企业所在地级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资助标准: 重点培育指挥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应用工程,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 二十一、企业积极参与“两化”融合贯标 (一)、资助范围:企业 (二)、受理部门:企业所在地级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资助标准: (1)、对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评定为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二十二、研发和使用首台(套)高端设备 (一)、资助范围:企业 (二)、受理部门:企业所在地级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资助标准: (1)、对认定为国内、省内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的,按照产品首次销售合同额分别给予研发单位和使用单位各10%的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2)、加大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1汽车的推广支持力度,对每个公告车型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